黄帝内经灵枢集注 张志聪

  序

  先儒有云。经传而经亡。非经亡也。亡于传经者之精而以粗求之深而以浅视之之失其旨归也。

  夫灵素之为烈于天下也。千百年于兹矣。然余尝考汉艺文志曰。黄帝内经一十八卷。而灵枢居其九。

  素问亦居其九。昔人谓先灵枢而后素问者何也。盖以素问为世人病所由生也。病所生而弗慎之。

  则无以防其流。故篇中所载阴阳寒暑之所从。饮食居处之所摄。五运生制之所由胜复。六气时序之所由逆从。靡弗从其本而谨制之。以示人维持。而生人之患微矣。若灵枢为世人病所由治也。病既生而弗治之。则无以通其源。故本经所论营卫血气之道路。经脉脏腑之贯通。天地岁时之所由法。

  音律风野之所由分。靡弗藉其针而开导之。以明理之本始。而惠世之泽长矣。是灵枢素问。为万世所永赖。靡有息也。故本经曰。人与天地相参。日月相应。而三才之道大备。是以人气流行上应日。行于二十八宿之度。又应月之盈亏。以合海水之消长。且以十二经脉脏腑。外合于百川汇集之水。咸相符也。故本经八十一篇。以应九九之数。合三才之道。三而三之。成九九八十一篇。以起黄钟之数。其理广大。其道渊微。传竹帛而使万世黎民不罹灾眚之患者。孰不赖此经也哉。乃自皇甫士安类为甲乙针经。而玄台马氏又专言针而昧理。俾后世遂指是经为针传而忽之。而是经几为赘旒矣。余悯圣经之失传。惧后学之沿习。遂忘愚昧。素问注疏告竣。复藉同学诸公。举灵枢而诠释之。因知经意深微。旨趣层折。一字一理。确有指归。以理会针。因针悟证。殚心研虑。鸡鸣风雨。

  未敢少休。庶几藉是可告无罪乎。俾后之人读素问而严病之所以起。读灵枢而识病之所以瘳。则脏腑可以贯通。经脉可以出入。三才可以合道。九针可以同法。察形气可以知生死寿夭之源。观容色可以辨邪正美恶之类。且也因九针而悟洛书之妙理。分小针而并识河图之微情。则前民用而范围不过者。大易之道统乎是矣。则利民生而裁成不遗者。坟典之传亦统乎是矣。敢以质之天下后世之同学人。亦或有以谅余之濯灌也夫。

  康熙壬子葵夏钱塘张隐庵书于西泠怡堂

  卷一

  九针十二原第一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子万民。养百姓。而收其租税。余哀其不给而属有疾病。余欲勿使被毒药。

  无用砭石。欲以微针通其经脉。调其血气。荣其逆顺。出入之会。令可传于后世。必明为之法。

  令终而不灭。久而不绝。易用难忘。为之经纪。异其章。别其表里。为之终始。令各有形。先立针经。愿闻其情。岐伯答曰。臣请推而次之。令有纲纪。始于一。终于九焉。

  按、本纪。帝经土设井。立步制亩。艺五谷。养万民。而收其租税。设有疾病。则不能力田以供余食矣。故帝欲立九针微针之法。传于后世。令终而不灭焉。毒药。所以攻疾也。砭石。所以泄邪也。二者皆攻泻之法。微针。能通调血气者也。逆顺出入者。皮肤经脉之血气。有逆顺之行。有出入之会。盖人秉天地之气所生。阴阳血气。参合天地之道。营运无息。少有留滞。则为疾病。故帝以天地人之道而立九针。用九针之法。以顺人之阴阳血气。而合于天道焉。明其理则易用。持于心则难忘。经、径。纪、维也。按、篇名九针。而帝曰微针。伯曰小针。是九针之外。又立小针也。九针者。圣人起天地之数。始于一而终于九。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钟之数。用九针而合小针者。以阳数五。阴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以应河图之数也。帝继伏羲神农氏而作。即以两仪四象河图奇偶之数。用法于针。所以修身治国平天下。盖国以民为本也。

  请言其道。小针之要。易陈而难入。粗守形。上守神。神乎神。客在门。未观其疾。恶知其原。

  刺之微在迟速。粗守关。上守机。机之动不离其空。空中之机。清静而微。其来不可逢。其往不可追。知机之道者。不可挂以发。不知机道。扣之不发。知其往来。要与之期。粗之暗乎。妙哉工独有之。往者为逆。来者为顺。明知逆顺。正行无间。迎而夺之。恶得无虚。追而济之。恶得无实。迎之随之。以意和之。针道毕矣。

  易陈难入者。易言而难着于人也。粗守形者。守皮脉肉筋骨之刺。上守神者。守血气之虚实而行补泻也。神乎神。甚赞其得神之妙。门者。正气出入之门。客在门者。邪循正气出入之所也。

  未睹其何经之疾。恶知其受病之原。言当先察其邪之所在而取之也。迟速。用针出入之疾徐也。

  粗守关者。守四肢之关节。上守机者。守其空而当刺之时。如发弩机之速也。不离其空者。乘空而发也。夫邪正之气。各有盛衰之时。宜补宜泻。当静守其空中之微。不可差之毫发。如其气方来。

  乃邪气正盛。邪气盛则正气大虚。不可乘其气来。即迎而补之。当避其邪气之来锐。其气已往。则邪气已衰。而正气将复。不可乘其气往。追而泻之。恐伤其正气。在于方来方去之微。而发其机也。

  离合真邪论曰。俟邪不审。大气已过。泻之则真气脱。脱则不复。邪气复至而病益蓄。

  故曰。其往不可追。此之谓也。是以其来不可逢。其往不可追。静守于来往之间而补泻之。少差毫发之间则失矣。粗工不知机道。叩之不发。补泻失时。则血气尽伤。而邪气不下。知其往来者。知邪正之盛衰。

  要与之可取之期而取之也。粗工之暗。而良工独知之。是故工之所以异也。若气往则邪正之气虚小。

  而补泻之为逆。气来则形气邪气相平。而行补泻为顺。是以明知顺逆。正行无间。知往来所处之时而取之也。迎而夺之者。泻也。故恶得无虚。追而济之者。补也。故恶得无实。迎之随之。以意和之。针道毕矣。

  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满则泄之。宛陈则除之。邪胜则虚之。大要曰。徐而疾则实。疾而徐则虚。言实与虚。若有若无。察后与先。若存若亡。为虚为实。若得若失。

  所谓虚则实之者。气口虚而当补之也。满则泄之者。气口盛而当泻之也。宛陈则除之者。去脉中之蓄血也。邪胜则虚之者。言诸经有盛者。皆泻其邪也。徐而疾则实者。徐内而疾出也。疾而徐则虚者。疾内而徐出也。言实与虚。若有若无者。实者有气。虚者无气也。察后与先。若亡若存者。言气之虚实。补泻之先后也。察其气之以下与常存也。为虚为实。若得若失者。言补者 然若有得也。泻则恍然若有失也。此以上论小针之法。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补泻之时。以针为之。

  泻曰必持内之。放而出之。排阳得针。邪气得泄。按而引针。是谓内温。血不得散。气不得出也。

  补曰随之。随之意。若妄之。若行若按。如蚊虻止。如留而还。去如弦绝。令左属右。其气故止。外门已闭。中气乃实。必无留血。急取诛之。持针之道。坚者为宝。正指直刺。无针左右。神在秋毫。嘱意病者。审视血脉。刺之无殆。方刺之时。必在悬阳。及与两卫。神属勿去。知病存亡。

  血脉者。在 横居。视之独澄。切之独坚。九针之名。各不同形。一曰 针。长一寸六分。二曰员针。长一寸六分。三曰 针。长三寸半。四曰锋针。长一寸六分。五曰铍针。长四寸。广二分半。六曰圆利针。长一寸六分。七曰毫针。长三寸六分。八曰长针。

  长七寸。九曰大针。长四寸。 针者。头大末锐。去泻阳气。员针者。形如卵形。揩摩分间。不得伤肌肉。以泻分气。 针者。锋如黍粟之锐。主按脉勿陷。以致其气。锋针者。刃三隅以发锢疾。

  铍针者。末如剑锋。以取大脓。圆利针者。大如 。且圆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毫针者。

  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养以取痛痹。长针者。锋利身薄。可以取远痹。大针者。

  尖如挺。其锋微圆。以泻机关之水也。九针毕矣。

  此节论九针之法。盖首篇统论小针及九针之道。是以前后论小针。而详释于小针解中。此节论九针。故详释于九针论内。而小针解中不与也。虚实之要。九针最妙。为其各有所宜也。补泻之时。以针为之者。与气开合相得也。排阳得针者。排针而得阳气也。得其正气。则邪气去矣。内温者。针下热也。谓邪气去而正气不出也。此论泻邪而养其正也。随之者。追而济之也。之、往也。

  若妄之者。虽追之而若无有所往。若行若按。如蚊虻止。如留而还也。去如弦绝者。疾出其针也。

  令左手按 。右手出针。其正气故得止于内。而外门已闭。中气乃实矣。此补正运邪之法。故必无留血。设有留血。急取而诛之。坚者。手如握虎也。正指直刺者。义无邪下。欲端以正也。神在秋毫。审视病者。静志观病患。无左右视也。悬阳。心也。心藏神。方刺之时。得之于心。则神属于病者。而知病之存亡矣。经云。取血于荣。取气于卫。卫气行阳行阴者也。故于两卫间以取阴阳之气。卫气行篇曰。是故谨候气之所在而刺之。是谓逢时。在于三阳。必候其气在阳分而刺之。

  病在于三阴。必候其气在阴分而刺之。 、经 也。刺节真邪篇曰。六经调者。谓之不病。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此必有横络盛加于大经。令之不通。视而泻之。此所谓解结也。故有血络横在于经 者。当视之独清。切之独确而去之也。九针者。

  有九者之名。有九者之形。各随其所宜而用之。九针之论毕矣。

  夫气之在脉也。邪气在上。浊气在中。清气在下。故针陷脉则邪气出。针中脉则浊气出。针太深则邪气反沉。病益。故曰皮肉筋脉。各有所处。病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无实无虚。损不足而益有余。是谓甚病。病益甚。取五脉者死。取三脉者 。夺阴者死。夺阳者狂。针害毕矣。

  此复论小针刺邪之法。而并论其要害焉。风雨寒暑之中人也高。故邪气在上也。水谷入胃。其精气上注于肺。浊溜于肠胃。寒温不适。饮食不节。病生于肠胃。故浊气在中也。清湿地气之中人也。必从足始。故清气在下也。陷脉。额颅之脉。显陷于骨中。故针陷脉。则阳之表邪去矣。

  中脉。足阳明之合。三里穴也。针太深则邪气反沉者。言浮浅之病。不欲深刺也。深则邪气从之入。

  故曰反沉也。皮肉筋骨。各有所处者。言经络各有所主也。故病各有浅深之所宜。形有皮肉筋脉之不同。各随任其所宜而刺之。无实实。无虚虚。若损不足而益有余。则病益甚矣。五脉。五脏诸阴之脉也。如中气不足。则血脉之生原已虚。再大泻其诸阴之脉。是虚于中而脱于外也。三脉。三阳之脉。 怯也。言尽泻三阳之气。令病患怯然不复也。夺阴者死。言取人之五里五往者也。玉版篇曰。迎之五里。中道而止。五至而已。五往而脏之气尽矣。夺阳者狂。正言取之五里而或夺其阳也。

  此论针之为害毕矣。张开之曰。取尺之五里。取皮肤阳分之气血也。而曰夺阴者。谓阳分之气血。

  生于五脏之阴也。病在中气不足。而大泻诸阴之脉者死。谓诸阴之脉。生于中焦之阳明。阳生于阴。

  而阴生于阳也。

  刺之而气不至。无问其数。刺之而气至。乃去之。勿复针。针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为。

  刺之要。气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风之吹云。明乎若见苍天。刺之道毕矣。

  此言刺之效。以得气为要也。上文言病各有所宜。此言针各有宜。而有大小长短之形不同。各任其所宜而用之也。若风之吹云。明乎若见青天。邪散而正气光明也。

  黄帝曰。愿闻五脏六腑所出之处。岐伯曰。五脏五输。五五二十五输。六腑六输。六六三十六输。

  经脉十二。络脉十五。凡二十七气以上下。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输。所行为经。所入为合。

  二十七气所行。皆在五输也。

  此言用针者。当知脏腑经脉之血气生始出入。夫荣卫气血。皆生于胃腑水谷之精。荣行脉中。

  卫行脉外。血行脉中。气行脉外。然脉内之血气。从络脉而渗灌于脉外。脉外之气血。从络脉而溜注于脉中。外内出入相通也。五脏内合五行。故其输五。六腑外合六气。故其输六。盖六气生于五行而有二火也。经脉十二。六脏六腑之经脉也。络脉十五。脏腑之十二大络及督脉之长强。任脉之尾翳。脾之大包。凡二十七脉之血气。出入于上下手足之间。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输。

  所行为经。所入为合。此二十七气之所行。皆在于五输。盖十二经脉之血气。本于五脏五行之所生。

  而脉外皮肤之气血。出于五脏之大络。溜注于荥输。而与脉内之血气。相合于肘膝之间。此论脏腑经脉之血气出入。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知其要者。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所言节者。

  神气之所游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

  此言刺节者。当知神气之所出入也。神气者。真气也。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故知其要。一言而终。不知其要。流散无穷。此络脉之渗灌诸节。非皮肉筋骨也。

  观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复。一其形。听其动静。知其邪正。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气至而去之。

  此言上工观五色于目。知色之散复。即知病之散复矣。知其邪正者。知论虚邪与正邪之风也。

  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者。言持针而出入也。气至而去之者。言补泻气调而去之也。

  凡将用针。必先诊脉。视气之剧易。乃可以治也。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而用针者反实其外。

  是谓重竭。重竭必死。其死也静。治之者。辄反其气。取腋与膺。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而用针者反实其内。是谓逆厥。逆厥则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

  此言用针者。必先诊脉。视五脏之气剧易。乃可以治也。所谓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者。脉口气内绝不至。反取其外之病处。与阳经之合。有留针以致阳气。阳气至则内重竭。重竭则死矣。无气以动故静。此言五脏之阴。生于中焦之阳。故外致其阳。则内重竭矣。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者。脉口气外绝不至。反取其四末之输。有留针以致其阴气。阴气至则阳气反入。入则逆。逆则死矣。其死也阴气有余故躁。此言阴内而阳外。阳气内入。则为逆矣。

  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害中而去则致气。精泄则病益甚而 。致气则生为痈疡。

  此言取气之太过不及。而皆能为害也。夫气生于精。故刺之害。中病而不去其针。则过伤其气。

  而致泄其生原。故病益甚而 。刺之害。中而即去其针。邪未尽而正气未复。则致气留聚而为痈疡。痈疽篇曰。

  经脉流行不止。与天同度。与地合纪。天宿失度。日月薄蚀。地经失纪。水道流溢。血脉荣卫。周流不休。气血不通。故为痈肿。盖荣卫气血。营运于外内上下之不息也。是以首篇与第八十一篇始终论精气之生始出入。若阴阳不调。血气留滞。则为痈疡矣。

  五脏有六腑。六腑有十二原。十二原出于四关。四关主治五脏。五脏有疾。当取之十二原。

  十二原者。五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节气味也。五脏有疾也。应出十二原。十二原各有所出。明知其原。睹其应而知五脏之害矣。阳中之少阴。肺也。其原出于太渊。太渊二。阳中之太阳。心也。其原出于大陵。大陵二。阴中之少阳。肝也。其原出于太冲。太冲二。阴中之至阴。脾也。其原出于太白。太白二。阴中之太阴。肾也。其原出于太溪。太溪二。膏之原出于鸠尾。鸠尾一。

  肓之原出于脖 。脖 一。凡此十二原者。主治六腑五脏之有疾者也。胀取三阳。飧泄取三阴。

  (肓音荒)

  此论气味所生之津液。从脏腑之膏肓。外渗于皮肤络脉。化赤为血。荣于经俞。注于脏腑。外内出入之相应也。津液者。水谷气味之所生也。中焦之气。蒸津液。化其精微。发泄于腠理。淖泽注于骨。补益脑髓。润泽皮肤。是津液注于三百六十五节。而渗灌于皮肤肌腠者也。溢于外则皮肉膏肥。余于内则膏肓丰满。盖膏者。脏腑之膏膜。肓者。肠胃之募原也。气味所生之津液。从内之膏肓。而淖泽于外。是以膏肥之人。其肉淖而皮纵缓。故能纵腹垂腴。外内之相应也。痈疽章曰。中焦出气如露。上注 谷。而渗孙脉。津液和调。变化而赤为血。

  血和则孙脉先满溢。乃注于络脉皆盈。乃注于经脉。阴阳已张。因息乃行。行有经纪。周有道理。

  与天协议。不得休止。夫 谷者。皮肤之分肉。是津液外注于皮肤。从孙络化赤而注于脏腑之原经。

  故曰十二原者。五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节气味也。四关者。两肘两腋。两髀两 。皆机关之室。

  真气之所过。血络之所游行者也。十二原出于四关。四关主治五脏者。谓脏合腑而腑有原。原有关而关应脏。脏腑阴阳相合。外内出入之相通也。故曰明知其原。睹其应而知五脏之害矣。肝、心、脾、肺、肾。内之五脏也。阳中之少阴。阴中之少阳。五脏之气也。故脏腑有病。取之经脉之原。胀取三阳。飧泄取三阴。此病在三阴三阳之气而取之气也。此节论血气生始出入之原。故篇名九针十二原。谓九针之道与阴阳血气之相合也。

  今夫五脏之有疾也。譬犹刺也。犹污也。犹结也。犹HT 也。刺虽久犹可拔也。污虽久犹可雪也。

  结虽久犹可解也。HT 虽久犹可决也。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说也。夫善用针者。取其疾也。犹拔刺也。犹雪污也。犹解结也。犹决HT 也。疾虽久犹可毕也。言不可治者。未得其术也。(HT 音卞抟也)

  张开之曰。百病之始生也。皆生于风雨寒暑。阴阳喜怒。饮食居处。大惊卒恐。则血气分离。

  阴阳破散。经络厥绝。脉道不通。夫风雨寒暑。大惊卒恐。犹刺犹污。病从外入者也。阴阳喜怒。

  饮食居处。犹结犹HT 。病由内生者也。千般 难。不出外内二因。是以拔之雪之。仍从外解。解之决之。从内解也。知斯二者。病虽久。犹可毕也。言不可治者。不得其因也。张玉师曰。污在皮毛。刺在肤肉。结在血脉HT 在筋骨。

  刺诸热者。如以手探汤。血寒清者。如人不欲行。阴有阳疾者。取之下陵三里。正往无殆。气下乃止。不下复始也。疾高而内者。取之阴之陵泉。疾高而外者。取之阳之陵泉也。

  寒热。风雨寒暑外袭也。故刺诸热者。如以手探汤。谓热在皮肤。所当浅取之也。寒清者。内因之虚寒。宜深取之。静以守气。故如人不欲行也。阴有阳疾者。阳邪而入于内也。下陵三里。在膝下三寸。足阳明之经。阳明之主阖也。正往无殆。气下乃止。使即从下解也。疾高而内者。里阴之病。见于上也。阴陵泉乃太阴之经。太阴之主开也。使在内之病。从开而上出也。盖言阳病之入于内者。即从下解。阴病之出于上者。即从外解也。疾高而外者。外邪高而病在外之下也。阳陵泉乃少阳之经。少阳之主枢也。盖邪在高而欲下入于内。故使从枢外出。勿使之内入也。玉师曰。疾高而取阴之陵泉。阳之陵泉。应司天在泉。上下相通。从气而上出也。

  卷一

  本输第二

  黄帝问于岐伯曰。凡刺之道。必通十二经络之所终始。络脉之所别处。五输之所留。六腑之所与合。四时之所出入。五脏之所溜处。阔数之度。浅深之状。高下所至。愿闻其解。

  按、经脉之终始。手之三阳。从手走头。足之三阳。从头走足。足之三阴。从足走腹。手之三阴。

  从腹走手。始于肺而终于肝。常荣无已。终而复始。此血气循行之终始也。本篇论五脏六腑之脉。

  皆出于指井。溜于荥。注于输。行于经。入于合。从四肢而通于脏腑。此经脉之终始也。络脉之所别处者。脏腑之经别大络。与经脉缪处。通血脉于孙络。渗出于皮肤者也。五脏之所留。六腑之所与合。谓五脏之五输。六腑之六输也。四时之所出入。

  血气随四时之气。而生长收藏也。五脏之所溜处。谓五脏之血气。溜于脉中。变见于气口。五脏之气血。溜于脉外。从五里而变见于尺肤。此五脏之血气。溜于皮肤经脉之外内者也。阔数。宽窄也。

  夫经脉有三百六十五穴会。络脉有三百六十五穴会。孙络亦有三百六十五穴会。经脉宽大。孙络窄小。故有阔数之度也。浅深者。络浅而经深也。高下所至者。血气之上下循行也。

  岐伯曰。请言其次也。肺出于少商。少商者。手大指端内侧也。为井水。溜于鱼际。鱼际者。

  手鱼也。为荥。注于太渊。太渊鱼后一寸。陷者中也。为输。行于经渠。经渠寸口中也。动而不居为经。入于尺泽。尺泽肘中之动脉也。为合。手太阴经也。

  次、序也。井者木上有水。乃淡渗皮肤之血。从井木而溜于脉中。注于输。行于经。动而不居。

  行至于肘膝而与经脉中之血气相合者也。肺、心、肝、脾、肾。内之五脏也。胆、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内之六腑也。手、足、太阴、少阴、太阳、少阳。外之经气也。肺出于少商者。谓脏腑之血气。从大络而注于孙络皮肤之间。肺脏所出之血气。从少商而合于手太阴之经也。少商在手大指内侧。去爪甲如韭叶许为井木。鱼际在大指下。高起之白肉际为荥火。有如鱼腹。因以名之。

  太渊在鱼后陷中为输土。经渠寸口中动脉为经金。尺泽在肘中为合水。

  心出于中冲。中冲手中指之端也。为井木。溜于劳宫。劳宫。掌中中指本节之内间也。为荥。

  注于大陵。大陵掌后高骨之间。方下者也。为输。行于间使。间使之道两筋之间。三寸之中也。有过则至。无过则止为经。入于曲泽。曲泽肘内廉下陷者之中也。屈而得之为合。手少阴也。

  手少阴。心脉也。中冲。包络之经也。心主血而包络主脉。君相之相合也。心出于中冲者。心脏所出之血气。渗于皮肤之间。从中冲之井。而行于手厥阴之经也。间使者。君相间行之使道。如心脏之血气。有过于包络之中则至。无过于包络之脉中则止。谓止于经处。而不行过于肘中。与包络之血脉相合。乃自入于手少阴之经也。故始曰心。末复曰手少阴也。然其中皆手厥阴心主包络之五输。盖血者心神之化。心与胞络。血脉相通。心脏所出之血气。间行于手少阴之经。手厥阴之经也。

  肝出于大敦。大敦者。足大趾之端。及三毛之中也。为井木。溜于行间。行间足大趾间也。为荥。注于太冲。太冲行间上二寸。陷者之中也。为输。行于中封。中封内踝之前一寸半。陷者之中。

  使逆则宛。使和则通。摇足而得之为经。入于曲泉。曲泉。辅骨之下。大筋之上也。屈膝而得之为合。足厥阴也。(踝胡瓦切后同)

  宛、郁也。所行为经者。如经行之道路。所以通往来之行使。故所行之血气厥逆。则郁滞其间而不行。如往来之血气相和。则通行于经脉中矣。玉师曰。此二句。证明脉内之气血。从井而行于合。

  脾出于隐白。隐白者。足大趾之端内侧也。为井木。溜于大都。大都本节之后下。陷者之中也。

  为荥。注于太白。太白腕骨之下也。为输。行于商丘。商丘内踝之下。陷者之中也。为经。入于阴之陵泉。阴之陵泉。辅骨之下。陷者之中也。伸而得之为合。足太阴也。

  夫天气在上。水泉在下。地居于中。脾为阴中之至阴。而主坤土。不曰阴陵泉。而曰阴之陵泉。

  谓地下之泉水也。

  肾出于涌泉。涌泉者。足心也。为井木。溜于然谷。然谷。然骨之下者也。为荥。注于太溪。太溪内踝之后。跟之骨上。陷者中也。为输。行于复溜。复溜上内踝二寸。动而不休为经。入于阴谷。阴谷辅骨之后。大筋之下。小筋之上也。按之应手。屈膝而得之为合。足少阴经也。

  地下之泉水。天一之所生也。故少阴之始出。名曰涌泉。复溜者。复溜于地中。故合穴曰阴谷。

  愚错综释穴名者。以明人合天地阴阳五运六气之道。如经穴之部位分寸。须详考铜人图像。即顺文添注。无补于事。反为赘瘤。至于刺之留呼。灸之壮数。更不可执一者也。

  膀胱出于至阴。至阴者。足小趾之端也。为井金。溜于通谷。通谷本节之前外侧也。为荥。注于束骨。束骨本节之后陷者中也。为输。过于京骨。京骨足外侧大骨之下为原。行于昆仑。昆仑在外踝之后。跟骨之上为经。入于委中。委中 中央为合。委而取之。足太阳也。

  太阳之上。寒水主之。故所出为至阴。至阴者。盛水也。肺者。天也。水中之生阳。上合于天。

  水随气而营运于肤表。是以首论肺与膀胱。应司天在泉之气。营运之无息也。通谷。通于肾之然谷。

  昆仑。水之发源。星宿海也。

  胆出于窍阴。窍阴者。足小趾次趾之端也。为井金。溜于侠溪。侠溪足小趾次趾之间也。为荥。

  注于临泣。临泣上行一寸半。陷者中也。为输。过于丘墟。丘墟外踝之前下。陷者中也。为原。行于阳辅。阳辅外踝之上。辅骨之前。及绝骨之端也。为经。入于阳之陵泉。阳之陵泉。在膝外陷者中也。为合。伸而得之。是少阳也。

  五脏合五行。六腑应六气。六气之中有二火。故多火之原。而原附于经也。五脏之输出于井木者。五脏合地之五行。以应生长化收藏之气。故从木火土金水而顺行。六腑之输出于井金者。六腑应天之六气。

  六气生于阴而初于地。故从秋冬而春夏。此阴阳逆顺之气也。按、本经八十一篇。凡论阴阳血气。

  上下表里。左右前后。皆逆顺而行。若顺则反逆矣。秦越人曰。阴井乙木。阳井庚金。阳井庚者。乙之刚也。阴井乙。乙者。庚之柔也。

  乙为木。故言阴井木也。庚为金。故言阳井金也。余皆仿此。

  胃出于厉兑。厉兑者。足大趾内次趾之端也。为井金。溜于内庭。内庭次趾外间也。为荥。注于陷谷。陷谷者。上中趾内间。上行二寸。陷者中也。为输。过于冲阳。冲阳足 上五寸。陷者中也。为原。摇足而得之。行于解溪。解溪上冲阳一寸半。陷者中也。为经。入于下陵。下陵膝下三寸。 骨外三里也。为合。复下三里三寸为巨虚上廉。复下上廉三寸为巨虚下廉也。大肠属上。

  小肠属下。足阳明胃脉也。大肠小肠。皆属于胃。是足阳明也。

  阴阳离合论曰。未出地者。命曰阴中之阴。已出地者。命曰阴中之阳。太阳根起于至阴。名曰阴中之阳。阳明根起于厉兑。名曰阴中之阳。少阳根起于窍阴。名曰阴中之少阳。是三阳之气。皆生于阴而出于地。自下而升。从足而上。无分手与足也。以手足之六经。合三阳之气。而后有手足之分焉。然论手足之六经。非三阳之气也。故曰六腑皆出足之三阳。上合于手者也。黄载华曰。大肠小肠。受盛胃腑水谷之余。济泌别汁。而生津液。故皆属于胃。是以大肠受胃腑之经气。而属于巨虚上廉。小肠属巨虚下廉。三焦者。上合手少阳。出于关冲。关冲者。手小指次指之端也。为井金。

  溜于液门。液门小指次指之间也。为荥。注于中渚。中渚本节之后陷者中也。为输。过于阳池。阳池在腕上陷者之中也。为原。行于支沟。支沟上腕三寸两骨之间。陷者中也为经。入于天井。天井在肘外大骨之上。陷者中也为合。屈肘乃得之。三焦下输。

  在于足大趾之前。少阳之后。出于 中外廉。名曰委阳。是太阳络也。手少阳经也。三焦者。足少阳太阴之所将。太阳之别也。上踝五寸。别入贯 肠。出于委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下焦。

  实则闭癃。虚则遗溺。遗溺则补之。闭癃则泻之。

  黄载华曰。三焦为决渎之府。故下输出于太阳之络。入络膀胱。约下焦。气闭则癃。气虚则遗溺。三焦之主气也。三焦之气。出于肾。游行于上中下。而各归其部。出于手少阳之经。故曰三焦者。上合手少阳。夫直行者为经。斜络者为络。此太阳之别络。间于足少阳太阴之间。故曰少阳太阴之所将。太阳之别也。马玄台曰。 肠即足腹。

  手太阳小肠者。上合手太阳。出于少泽。少泽、小指之端也。为井金。溜于前谷。前谷在手外廉。本节前陷者中也为荥。注于后溪者。在手外侧本节之后也为输。过于腕骨。腕骨在手外侧腕骨之前为原。行于阳谷。阳谷在锐骨之下陷者中也为经。入于小海。小海在肘内大骨之外。去端半寸。陷者中也。伸臂而得之为合。手太阳经也。

  黄载华曰。大肠小肠。皆属于胃。出于阳明之巨虚上下廉。故曰手太阳小肠者。上合手太阳。

  大肠上合手阳明。出于商阳。商阳大指次指之端也为井金。溜于本节之前二间为荥。注于本节之后三间为输。过于合谷。合谷在大指歧骨之间为原。行于阳溪。阳溪在两筋间。陷者中也为经。入于曲池。在肘外辅骨陷者中。屈臂而得之为合。手阳明也。是谓五脏六腑之输。五五二十五输。六六三十六输也。六腑皆出足之三阳。

  上合于手者也。

  张开之曰。大肠小肠。皆属于胃。三焦出于足太阳之络。而上合于手少阳之经。故六腑皆低于足之三阳。上合于手者也。夫身半以上为天。身半以下为地。六腑出于足之三阳者。本于足而出于地也。

  缺盆之中任脉也。名曰天突。一次任脉侧之动脉。足阳明也。名曰人迎。二次脉手阳明也。

  名曰扶突。三次脉手太阳也。名曰天窗。四次脉足少阳也。名曰天容。五次脉手少阳也。名曰天牖。六次脉足太阳也。名曰天柱。七次脉颈中央之脉。督脉也。名曰风府。腋内动脉。手太阴也。

  名曰天府。腋下三寸。手心主也。名曰天池。手足十二经脉。合于三阴三阳。三阴三阳。天之六气也。营运于地之外。脏腑雌雄相合。地之五行也。内居于天之中。本篇论三阴三阳之经气。从四方而内荣于脏腑。应天气之贯乎地中。此复论三阳之脉。循序而上于颈项。应阳气之出于地外。

  任督二脉。并出于肾。主通先天之阴阳。手太阴心主。并出于中焦。主行后天之气血。阴阳血气。

  又从下而上。中而外也。玉师曰。经脉应地之经水。上通于天。故有天突、天窗、天容、天牖、天柱、天府、天池、及风府之名。

  刺上关者。 不能欠。刺下关者。欠不能 。刺犊鼻者。屈不能伸。刺两关者。伸不能屈。

  (音区)

  、大张口貌。欠、撮口出气也。上关即客主人穴。系足少阳经。刺上关者。必开口有空。

  故不能欠。下关足阳明经穴。必合口乃得之。故刺下关者。欠不能 。犊鼻系足阳明胃经穴。

  必屈足以取之。故屈不能伸。两关系手厥阴经之内关。必伸手以取之。故伸不能屈。夫口者。元气出入之门户。手足者。阴阳之上下也。 欠者。应开阖之变。屈伸者。应往来之不穷。孔子曰。屈伸相感。而利生焉。

  足阳明挟喉之动脉也。其输在膺中。手阳明次在其输外。不至曲颊一寸。手太阳当曲颊。足少阳在耳下曲颊之后。手少阳出耳后。上加完骨之上。足太阳挟项。大筋之中发际阴。

  前节论三阳之经气。从下而上。此复论从上而下。所谓阳气者。上行极而下也。动输篇曰。

  足之阳明。胃气上注于肺。其悍气上冲头者。循咽。上走空窍。循眼系。入络脑。出 。下客主人。循牙车。合阳明。并下人迎。此阳明之气。从下而上。至于脑。复从上而下。合阳明之经。

  从人迎而下于膺胸之输。而三阳之气。亦复循次而在其输外。此阳气之上下。以应天气之升降也。

  尺动脉在五里。五输之禁也。

  此论脏腑之阴阳血气。循手太阴阳明之经。从内而外。外而内。往来逆顺之不息也。尺动脉。

  手太阴之两脉口。五里。手阳明之经穴。在肘上三寸。五输。五脏之井荥输经合也。夫五脏之血气。

  行于脉中者。变见于手太阴之两脉口。五脏之气血。从经别而行于脉外者。循手阳明。变见于尺肤。手太阴脉中之血气。从指腕而行于肘臂。手阳明脉外之气血。从臂肘而行于尺肤。往来逆顺于皮肤经脉之外内。盖手太阴主周身之气而朝百脉。手阳明乃其腑也。腑为阳。故行气血于脉外。

  脏为阴。主行血气于脉中。充于周身皮肤经脉之血气。往来逆顺之不息者。从手太阴阳明始也。

  是以迎之五里。中道而止。若五往而取之。则五输之血气皆绝。故曰尺动脉在五里。五输之禁也。

  谓尺中所动之气血。从五里之脉外而来者也。上节论阳气之上下。以应天气之升降。此论血气之出入。以应天地之精水。布云气于天下。复通贯于地中。(按皮肤之气血从手足之指井溜注于脉中而合于肘膝间故曰尺动脉在五里五输之禁也)

  肺合大肠。大肠者。传道之府。心合小肠。小肠者。受盛之府。肝合胆。胆者中精之府。脾合胃。胃者五谷之府。肾合膀胱。膀胱者。津液之府也。少阳属肾。肾上连肺。故将两脏。三焦者。

  中渎之府也。水道出焉。属膀胱。是孤之腑也。是六腑之所与合者。(盛叶成道同导)

  此论六脏六腑阴阳相合。藏货物曰腑。六腑受盛水谷。传化糟粕。受藏精汁。故名曰腑。大肠者。传道之官。变化出焉。故为传道之府。小肠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故为受盛之府。胆主藏精汁。故为中精之府。胃为仓廪之官。主受纳水谷。故为五谷之府。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故为津液之府。少阳。三焦也。水热穴论曰。肾者至阴也。至阴者。盛水也。肺者。太阴也。少阴者。冬脉也。故其本在肾。其脉在肺。皆积水也。是一肾配少阳而主火。一肾上连肺而主水。故肾将两脏也。三焦之脉。出于中胃。入络膀胱。约下焦而主决渎。故为中渎之府。

  水道出焉。而下属膀胱。夫三焦者。少阳之气。水中之生阳也。手厥阴包络之相火。出于右肾。

  归于心下之包络而为一脏。三焦为之腑。是两肾以膀胱为腑。三焦归于中胃。为包络之腑。故为孤之腑也。夫两肾者。主天一之水。地二之火。分而论之。犹两仪也。故少阳属肾。肾上连肺而为两脏。合而论之。阴阳相贯。水火互交。并主藏精而为生气之原。故皆以膀胱为腑。三焦上合包络。而为孤之腑也。再按三焦乃少阳之气。发于肾脏。游行于上下。通会于腠理。乃无形之气也。上焦出胃上口。中焦亦并胃中。下焦者。别回肠。此三焦所归之部署也。故平脉篇曰。三焦不归其部。上焦不归者。噫而酢吞。中焦不归者。不能消谷引食。下焦不归者。则遗溲。是三焦之气。生于肾脏。而归于中胃之间。本经论三焦所出之处。即平脉篇所归之部署也。本无形之气。故能游行出入。归于有形之部。故为一腑而有经穴也。手厥阴包络之气。地二之阴火也。发原于肾脏。而归于包络。包络正在心下。包裹心主所生之血。为君主之相。

  代君行血于脉中。其气本于肾。心下有形之包络。亦所归之部署也。故以先天之气论之。则少阳属肾。肾将两脏。以后天有形之脏腑论之。包络正在心下。三焦居中胃之间。而为一脏一腑也。

  春取络脉诸荥。大筋分肉之间。甚者深取之。间者浅取之。夏取诸输。孙络肌肉皮肤之上。秋取诸合。余如春法。冬取诸井诸输之分。故深而留之。此四时之序。气之所处。病之所舍。脏之所宜。转筋者。立而取之。可令遂已。痿厥者。张而刺之。可令立快也。

  此论阴阳气血。又随四时之生长收藏。而浅深出入者也。春时天气始开。人气在脉。故宜取络脉。夏气在孙络。长夏气在肌肉。故宜取孙络肌肉皮肤之上。此春夏之气。从内而外也。秋气降收。故如春法。盖复从孙络而入于络脉也。冬气收藏。故欲深而留之。此四时出入之序。人气之所处。病之所舍。五脏应五时之所宜也。春取荥。夏取输。秋取合。冬取井。皆从子以行母气也。

  转筋者。病在筋。痿者。两臂不举。厥者。两足厥逆也。张者。仰卧而张大其四肢。立之张之。应天地之上下四旁。四时之气。得以往来流行而无阻滞矣。故伸舒其四体。则筋脉血气之厥逆者。

  可令立快也。此言人之气血。随四时之气流行。阻则为挛厥之病。故当伸舒四体。以顺四时之气焉。

  卷一

  小针解第三

  所谓易陈者。易言也。难入者。难着于人也。粗守形者。守刺法也。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气有余不足。可补泻也。神客者。正邪共会也。神者。正气也。客者。邪气也。在门者。邪循正气之所出入也。未睹其疾者。先知邪正何经之疾也。恶知其原者。先知何经之病所取之处也。刺之微在数迟者。徐疾之意也。粗守关者。守四肢而不知血气正邪之往来也。上守机者。知守气也。机之动不离其空中者。知气之虚实。用针之徐疾也。空中之机。清静以微者。针以得气。密意守气勿失也。其来不可逢者。气盛不可补也。其往不可追者。气虚不可泻也。不可挂以发者。言气易失也。

  扣之不发者。言不知补泻之意也。血气已尽而气不下也。知其往来者。知气之逆顺盛虚也。要与之期者。知气之可取之时也。粗之暗者。冥冥不知气之微密也。妙哉工独有之者。尽知针意也。

  往者为逆者。言气之虚而小。小者逆也。来者为顺者。言形气之平。平者顺也。明知逆顺。正行无间者。言知所取之处也。迎而夺之者。泻也。追而济之者。补也。所谓虚则实之者。气口虚而当补之也。满则泄之者。气口盛而当泻之也。宛陈则除之者。去血脉也。邪胜则虚之者。言诸经有盛者。皆泻其邪也。徐而疾则实者。言徐内而疾出也。疾而徐则虚者。言疾内而徐出也。言实与虚。

  若有若无者。言实者有气。虚者无气也。察后与先。若存若亡者。言气之虚实。补泻之先后也。

  察其气之已下与常存也。为虚为实。若得若失者。言补者 然若有得也。泻则恍然若有失也。夫气之在脉也。邪气在上者。言邪气之中人也高。故邪气在上也。浊气在中者。言水谷皆入于胃。其精气上注于肺。浊溜于肠胃。言寒温不适。饮食不节。而病生于肠胃。故命曰浊气在中也。清气在下者。言清湿地气之中人也。必从足始。故曰清气在下也。针陷脉则邪气出者。取之上。针中脉则邪气出者。取之阳明合也。针太深则邪气反沉者。言浅浮之病。不欲深刺也。深则邪气从之入。

  故曰反沉也。皮肉筋脉。各有所处者。言经络各有所主也。取五脉者死。言病在中气不足。但用针尽大泻其诸阴之脉也。取三阳之脉者。唯言尽泻三阳之气。令病患 然不复也。夺阴者死。言取尺之五里五往者也。夺阳者狂。正言也。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复。一其形。听其动静者。言上工知相五色于目。有知调尺寸小大缓急滑涩以言所病也。知其邪正者。知论虚邪与正邪之风也。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者。言持针而出入也。气出而去之者。言补泻气调而去之也。调气在于终始一者。持心也。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者。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所谓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者。脉口气内绝不至。及取其外之病处。与阳经之合。有留针以致阳气。阳气至则内重竭。重竭则死矣。其死也无气以动故静。所谓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者。脉口气外绝不至。反取其四末之输。有留针以致其阴气。阴气至。则阳气反入。入则逆。逆则死矣。其死也。阴气有余故躁。所以察其目者。五脏使五色循明。循明则声章。声章者。则言声与平生异也。( 音弼)

  张开之曰。此解小针之义。而九针之论不与焉。 、满也。恍、惚也。所以察其目者。承上文而言也。目色者。五脏之血色。声章者。五脏之气也。五色循明则声章者。血气之相应也。言声与平生异者。散败之声也。盖言五脏之气已绝于内。不宜重取之阳。五脏之气已绝于外。不宜再取之阴。阴阳外内相资。宜藏而不宜尽章着于外也。

  卷一

  邪气脏腑病形第四

  黄帝问于岐伯曰。邪气之中人也奈何。岐伯答曰。邪气之中人高也。黄帝曰。高下有度乎。

  岐伯曰。身半以上者。邪中之也。身半以下者。湿中之也。故曰邪之中人也无有常。中于阴则溜于腑。中于阳则溜于经。

  此篇论脏腑阴阳色脉气血。皮肤经脉外内相应。能参合而行之。可为上工。邪气者。风雨寒暑。天之邪也。故中人也高。湿乃水土之气。故中于身半以下。此天地之邪。中于人身。而有上下之分。然邪之中人。又无有恒常。或中于阴。或中于阳。或溜于腑。或入于脏。

  黄帝曰。阴之与阳也。异名同类。上下相会。经络之相贯。如环无端。邪之中人。或中于阴。

  或中于阳。上下左右。无有恒常。其故何也。岐伯曰。诸阳之会。皆在于面。中人也。方乘虚时。

  及新用力。若饮食汗出。腠理开而中于邪。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颊则下少阳。

  其中于膺背两胁。亦中其经。黄帝曰。其中于阴奈何。岐伯答曰。中于阴者。常从臂 始。夫臂与。其阴皮薄。其肉淖泽。故俱受于风。独伤其阴。黄帝曰。此故伤其脏乎。岐伯答曰。身之中于风也。不必动脏。故邪入于阴经。则其脏气实。邪气入而不能客。故还之于腑。故中阳则溜于经。中阴则溜于腑。( 音行)

  此论皮肤之气血。与经络相通。而内连脏腑也。阴之与阳者。谓脏腑之血气。虽有阴阳之分。

  然总属一气血耳。故异名而同类。上下相会者。标本之出入也。经络之相贯。谓荣血之循行。从手太阴出注手阳明。始于肺而终于肝。从肝复上注于肺。环转之无端也。上下左右。头面手足也。或在于头面而中于阳。或在臂 而中于阴。故无有恒常也。诸阳之会。皆在于面者。精阳之气。皆上于面而走空窍也。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颊则下少阳。此手足三阳之络。皆循项颈而上于头面。膺背两胁者。复循头项而下于胸胁肩背也。此三阳络脉所循之处。外之皮肤。即三阳之分部。

  邪之客于人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络脉。下者。谓三阳皮部之邪。下入于三阳之经。

  故曰中于阳则溜于经。臂 者。手臂足 之内侧。乃三阴络脉所循之处。外侧为阳。内侧为阴。

  其阴皮薄。其肉淖泽。故中于阴者。尝从臂 始。始者。始于三阴之皮部。而入于三阴之络脉也。

  缪刺篇曰。邪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孙脉。留而不去。入舍于络脉。

  留而不去。入舍于经脉。内连五脏。散于肠胃。盖五脏之脉。属脏络腑。六腑之脉。属腑络脏。脏腑经脉之相通也。夫血脉为阴。五脏之所主也。故邪入于经。其脏气实。邪气入而不能客。故还之于腑。散于肠胃。阳明居中土。为万物之所归。邪归于阳明之肠胃。而无所复传矣。

  黄帝曰。邪之中人脏奈何。岐伯曰。愁忧恐惧则伤心。形寒饮冷则伤肺。以其两寒相感。中外皆伤。故气逆而上行。有所堕坠。恶血留内。若有所大怒。气上而不下。积于胁下则伤肝。有所击仆。若醉入房。汗出当风则伤脾。有所用力举重。若入房过度。汗出浴水则伤肾。黄帝曰。五脏之中风奈何。岐伯曰。阴阳俱感。邪乃得往。黄帝曰。善哉。

  此论脏气伤而邪中于脏也。夫邪中于阴而溜腑者。脏气实也。脏气者。神气也。神气内藏。则血脉充盛。若脏气内伤。则邪乘虚而入矣。风为百病之长。善行而数变。阴阳俱感。外内皆伤也。本经云。八风从其虚之乡来。乃能病患。三虚相搏。则为暴病卒死。此又不因内伤五脏而邪中于脏也。

  故圣人避风。如避矢石焉。上节论内养神志。下节论外避风邪。

  黄帝问于岐伯曰。首面与身形也。属骨连筋同血。合于气耳。天寒则裂地凌冰。其卒寒。或手足懈惰。然而其面不衣何也。岐伯答曰。十二经脉。三百六十五络。其血气皆上于面而走空窍。其精阳气上走于目而为睛。其别气走于耳而为听。其宗气上出于鼻而为臭。其浊气出于胃。走唇舌而为味。其气之津液。皆上熏于面。而皮又浓。其肉坚。故天热甚寒。不能胜之也。

  此论脏腑经络之气血。渗于脉外而上注于空窍也。属骨连筋者。谓首面与形身之筋骨血气相同也。夫太阴为阴中之至阴。在地主土。在人属于四肢。天寒则裂地凌冰。其卒寒。或手足懈惰。

  此脾土之应地也。其血气皆上于面。天热甚寒不能胜之。谓阴阳寒暑之气。皆从下而上。身半以上之应天也。夫十二经脉。三百六十五络之血气。始于足少阴肾。生于足阳明胃。主于手少阴心。

  朝于手太阴肺。精阳气者。心肾神精之气。上走于目而为睛。别气者。心肾之气。别走于耳而为听也。宗气者。胃腑所生之大气。积于胸中。上出于肺以司呼吸。故出于鼻而为臭。浊气者。水谷之精气。故出于胃。走唇舌而为味。气之津液。上熏于面者。津液随气上行。熏肤泽毛而注于空窍也。夫肺主皮而属天。脾主肉而应地。皮浓肉坚。天之寒热不能胜之。人气之胜天也。此章论头面为诸阳之会。是以三阳之脉。上循于头。然阴阳寒热之气。皆从下而升于上。故复论诸脉之精气焉。

  黄帝曰。邪之中人。其病形何如。岐伯曰。虚邪之中身也。洒淅动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见于色。不知于身。若有若无。若亡若存。有形无形。莫知其情。黄帝曰。善哉。

  此论人气与天气之相合也。风寒暑湿燥火。天之六气也。而人亦有此六气。是以正邪之中人也。

  微见于色。色、气色也。中于气。故微见于色。不知于身。若有若无。若亡若存。夫天之六气。

  有正有邪。如虚邪之中于身也。洒淅动形。虚者。八正之虚邪气。形者。皮肉筋脉之有形。此节论天地之气。中于人也。有病在气而见于色者。有病在形而见于脉者。有病在气而见于尺肤者。有病在形而见于尺脉者。有病在气而应于形者。有病在形而应于气者。邪之变化。无有恒常。而此身之有形无形。亦莫知其情。故能参合而行之者。斯可为上工也。玉师曰。天之正气。而偏寒偏热。

  偏湿偏燥。故曰正邪。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之。见其色。知其病。名曰明。按其脉。知其病。命曰神。问其病。

  知其处。命曰工。余愿闻见而知之。按而得之。问而极之。为之奈何。岐伯答曰。夫色脉与尺之相应也。如鼓桴影响之相应也。不得相失也。此亦本末根叶之出候也。故根死则叶枯矣。色脉形肉。

  不得相失也。故知一则为工。知二则为神。知三则神且明矣。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答曰。色青者其脉弦也。赤者其脉钩也。黄者其脉代也。白者其脉毛。黑者其脉石。见其色而不得其脉。反得其相胜之脉则死矣。得其相生之脉则病已矣。

  此论色脉与尺之相应。如桴鼓影响。不得相失者也。夫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乃五脏五行之神气。而见于色也。脉者。荣血之所循行也。尺者。谓脉外之气血。循手阳明之络。而变见于尺肤。

  脉内之血气。从手太阴之经。而变见于尺寸。此皆胃腑五脏所生之气血。本末根叶之出候也。形肉。谓尺肤也。知色脉与尺之三者。则神且明矣。青黄赤白黑。五脏五行之气色也。弦钩代毛石。五脏五行之脉象也。如影响之相应者也。故色青者其脉弦。色赤者其脉钩。见其色而得脉之相应。犹坤道之顺承天也。如色青而反见毛脉。色赤而反见石脉。此阴阳五行之反胜故死。如色青而得石脉。

  色赤而得代脉。此色生于脉。阳生于阴。得阳生阴长之道。故其病已矣。

  黄帝问于岐伯曰。五脏之所生。变化之病形何如。岐伯答曰。先定其五色五脉之应。其病乃可别也。黄帝曰。色脉已定。别之奈何。岐伯曰。调其脉之缓急大小滑涩。而病变定矣。黄帝曰。

  调之奈何。岐伯答曰。脉急者。尺之皮肤亦急。脉缓者。尺之皮肤亦缓。脉小者。尺之皮肤亦减而少气。脉大者。尺之皮肤亦贲而起。脉滑者。尺之皮肤亦滑。脉涩者。尺之皮肤亦涩。凡此变者。

  有微有甚。故善调尺者。不待于寸。善调脉者。不待于色。能参合而行之者。可以为上工。上工十全九。行二者为中工。中工十全七。行一者为下工。下工十全六。

  此论五脏所生之病。别其变化。先当调其五色五脉。色脉已定。而后调其尺肤与尺寸之脉。夫尺肤之气血。出于胃腑。水谷之精。注于脏腑之经隧。而外布于皮肤。寸口尺脉之血气。出于胃腑。水谷之精。荣行于脏腑经脉之中。变见于手太阴之两脉口。皆五脏之血气所注。故脉急者。尺之皮肤亦急。脉缓者。尺之皮肤亦缓。

  如桴鼓之相应也。故善调尺者。不待于寸口之脉。善调脉者。不待于五者之色。能参合而行之。斯可为上工矣。夫数始于一奇二偶。合而为三。三而两之成六。三而三之成九。此三才三极之道也。

  生于一而成于十。阴阳相得而各有合。此河图之数也。知者。知天地阴阳始终变化之道。故能全九十之大数。水数成于六。火数成于七。水即是精血。火即是神气。中工仅知血气之诊。故能全水火之成。下工血气之诊。亦不能全知矣。故曰能参合而行之者。可以为上工。行者。谓色脉应天地阴阳之理数。贤者则而行之。

  黄帝曰。请问脉之缓急大小滑涩之病形何如。岐伯曰。臣请言五脏之病变也。心脉急甚者为。微急为心痛引背。食不下。缓甚为狂笑。微缓为伏梁在心下。上下行。时唾血。大甚为喉 。

  微大为心痹引背。善泪出。小甚为善哕。微小为消瘅。滑甚为善渴。微滑为心疝引脐。小腹鸣。涩甚为喑。微涩为血溢。维厥。耳鸣颠疾。(哕音诲如车惊声而有节)

  此论五脏各有六者之变病。本于寒热血气之不和。与外受邪气。内伤忧恐之不同也。缓急大小滑涩。阴阳寒热血气之纲领也。下章曰诸急多寒。缓者多热。大者多气少血。小者血气皆少。滑者阳气盛。微有热。涩者多血少气。微有寒。心为火脏。故寒甚则为 。盖手足诸节。神气之所游行出入。寒伤神气。故 也。微急为心痛引背。盖甚则心脏之神气受伤。微则薄于宫城之分也。食气入胃。浊气归心。心气逆故食不下。缓甚则心气有余。心藏神。神有余则笑不休。伏梁。乃心下有余之积。故微主邪薄于心下也。心主血。热则上溢而时唾血也。喉 者。喉中 然有声。宗气积于胸中。上出喉咙。以贯心脉而行呼吸。心气盛。故喉中有声也。心气微盛。则逆于心下。而为心痹引背。行于上。则心精随气上凑于目而泪出矣。心脏虚。则火土之气弱。故为善哕。哕、呃逆也。夫五脏主藏精者也。五脏之血气皆少。则津液枯竭而为消瘅。消瘅者。三消之证。心肺主上消。脾胃主中消。肝肾主下消也。滑则阳气盛而有热。盛于上则善渴。微在下则少腹当有形也。心主言。心气少故为喑。血多故溢于上也。维、四维也。心为阳中之太阳。阳气少。

  故手足厥冷也。南方赤色。入通于心。开窍于耳。心气虚。故耳鸣颠疾。按、金匮要略曰。五脏病各有十八。合为九十病。盖一脏有六变。三六而变引十八病。玉师曰。缓急大小滑涩。五脏之六变也。五六而变为三十。三而三之。合为九十。惟智者明之。故曰上工十全九。

  肺脉急甚为癫疾。微急为肺寒热。怠惰咳唾血。引腰背胸。若鼻息肉不通。缓甚为多汗。微缓为痿 。偏风。头以下汗出不可止。大甚为胫肿。微大为肺痹引胸背。起恶日光。小甚为泄。微小为消瘅。滑盛为息贲上气。微滑为上下出血。涩甚为呕血。微涩为鼠 。在颈支腋之间。下不胜其上。其应善 矣。(贲音奔 音酸)

  肺主清金而畏寒。寒甚则为癫疾。所谓重阴则癫也。肺寒热者。皮寒热也。寒在皮毛。故微急也。主肺气。怠惰咳唾血。引腰背胸。鼻若有息肉而气不通。皆肺气虚寒之所致。缓则热甚。故多汗。肺热叶焦。则为痿也。鼠 。寒热病也。其本在脏。其末在脉。肺主百脉。是以微涩之有热。

  微涩之有寒。皆为鼠 在颈腋之间。本经曰。偏枯身偏不用。病在分腠之间。盖病在皮肤。为肺寒热。病在血脉。为寒热鼠 。在分腠则为偏风。肺主周身之气而朝百脉也。腠理开。故头以下汗出不可止。头以下者。颈项胸背之间。肺之外部也。大主多气少血。气盛于下。则为胫肿。微盛于上。

  则为肺痹引胸背。盖气从下而上也。日光。太阳之火。阴血少。故恶日光。金畏火也。

  小则气血皆虚而为泄。肺与大肠为表里也。微小则为消瘅。肺主津水之生原也。滑主阳气盛。故为息贲上气。微则上下出血。血随气行者也。涩主多血少气。血多气少。则血留不行。故为呕血。

  者。阴寒而 削不能行。肺主气而发原在下。少气有寒。则下不胜其上矣。

  肝脉急甚者为恶言。微急为肥气。在胁下。若覆杯。缓甚为善呕。微缓为水瘕痹也。大甚为内痈。善呕衄。微大为肝痹阴缩。咳引小腹。小甚为多饮。微小为消瘅。滑甚为 疝。微滑为遗溺。

  涩甚为溢饮。涩微为 挛。筋痹。( 音颓)

  肝主语。在志为怒。肝苦急。故急甚为恶言。微急为肥气。在胁下。若覆杯。皆有余之气也。

  食气入胃。散精于肝。缓主多热。热则肝气逆。故善呕。水瘕痹者。亦食饮之所积也。本经曰。喜怒不测。饮食不节。阴气不足。阳气有余。荣气不行。乃发为痈。大主肝气盛。盛则郁怒而不得疏达。故为内痈。呕衄。肝气逆于上也。阴缩。肝气逆于下也。肝脉抵少腹。上注肺。咳引小腹者。经气逆于上下也。小者。血气皆少。少则木火盛。故多饮。及为消瘅也。滑主气盛而热。故为疝。肝主疏泄。肝气盛而热。故遗溺也。溢饮者。饮留于四肢。则经脉阻滞。故脉涩。肝气虚而有寒。故为 挛筋痹。肝主筋也。

  脾脉急甚为 。微急为膈中。食饮入而还出。后沃沫。缓甚为痿厥。微缓为风痿。四肢不用。

  心慧然若无病。大甚为击仆。微大为疝气。腹里大。脓血在肠胃之外。小甚为寒热。微小为消瘅。

  滑甚为 癃。微滑为虫毒 蝎腹热。涩甚为肠 。微涩为内 。多下脓血( 音回同 )

  者。急而收引。 者。纵而懈弛。脾主四肢。故急甚为 。脾有寒不能运化饮食。故为膈中。食饮入而还出。

  后沃沫。盖不能游溢津液。上归于肺。四布于皮毛。故涎沫之从口出也。痿厥风痿。皆四肢瘫痪而不为所用。甚则从中而病见于外。微则病在外而不及于中。故心慧然若无病也。大乃太过之脉。脾为孤脏。中央土以灌四旁。太过则令人四肢不举。故为击仆。若击之而仆地也。疝气腹里大。脓血在肠胃之外。皆有余之积聚也。寒热者。血气虚也。脾虚而不能为胃行其津液。故为消瘅。脾为阴湿之土。湿热则为疝 。为小便闭癃。湿热则生虫也。脾气虚而有寒。则为肠 。多血少气。故下脓血也。

  肾脉急甚为骨癫疾。微急为沉厥奔豚。足不收。不得前后缓甚为折脊。微缓为洞。洞者食不化。

  下嗌还出。大甚为阴痿。微大为石水。起脐以下至小腹 然。上至胃脘。死不治。小甚为洞泄。微小为消瘅。滑盛为癃 。微滑为骨痿。坐不能起。起则目无所见。涩甚为大痈。微涩为不月。沉痔。

  肾为阴脏而主骨。阴寒太甚。故为骨癫疾。肾为生气之原。正气虚寒。则为沉厥。虚气反逆。

  故为奔豚。阴寒在下。故足不收。肾开窍于二阴。气虚不化。故不得前后也。督脉属肾贯脊。缓则督脉懈弛。故脊折也。戊癸合而化生火土。以消入胃之食饮。肾气缓。故食不化而还出也。阴痿者。

  阴器痿而不举。石水。肾水也。上至胃脘。水泛而土败也。肾气虚则为洞泄。精血不足。则为消瘅。

  肾有热。则为小便闭癃。为睾丸肿 。骨痿坐不能起。热伤肾气也。目无所见。热伤骨精也。血气皆始于肾。涩则血气阻滞。故为大痈。气血不行。故为女子不月。为沉痔。

  黄帝曰。病之六变者。刺之奈何。岐伯答曰。诸急者多寒。缓者多热。大者多气少血。小者血气皆少。滑者阳气盛。

  微有热。涩者多血少气。微有寒。是故刺急者。深内而久留之。刺缓者。浅内而疾发针。以去其热。刺大者。微泻其气。无出其血。刺滑者。疾发针而浅内之。以泻其阳气而去其血。刺涩者。必中其脉。随其逆顺而久留之。必先按而循之。已发针。疾按其 。无令其出血。以和其脉。诸小者。

  阴阳形气俱不足。勿取以针。而调以甘药也。(内叶讷泻本作写去声 音委)

  六变者。五脏之所生。变化之病形。有缓急大小滑涩之六脉。此缘阴阳血气寒热之不和。而变见于脉也。寒气收劲。故脉急。热气散弛。故脉缓。宗气荣气行于脉中。卫气行于脉外。故大主多气。如血气皆少。则脉小也。阳气盛而微有热。则脉行滑利。气少则脉行涩滞。血随气行者也。

  深内而久留之者。俟阳气至而针下热也。浅内而疾发针者。去其热也。气盛者微泻其气。无出其血。

  使阴阳血气之和调也。滑者。疾发针而浅内之。泻脉外之阳热也。针者。必中其脉。随其逆顺而久留之。调经脉外内之血气也。必先按而循之。致脉外之气也。疾按其 。无令其出血。以和其脉。

  无令皮肤之血出。使脉外之气以和于脉中也。夫针者。所以调阴阳血气之不和。若血气皆少者。必须调以甘药。非针之可能资生也。按、刺涩者曰必中其脉。要知刺急刺缓。取脉外之气也。刺大刺滑。泻脉外之阳。以和脉内之血也。刺涩者必中其血。随其逆顺。必先按而循之。调脉内之血。

  以致脉外之气也。勿取以针。调以甘药者。血气之生于阳明也。当知血气乃胃腑水谷之精。有行于皮肤之外者。有行于经脉之内者。外内贯通。环转不息。故善调尺者。不待于寸。善调脉者。不待于色。能参合而行之。可为上工。上工者。知阴阳血气之终始出入者也。

  黄帝曰。余闻五脏六腑之气。荥输所入为合。令何道从入。入安连过。愿闻其故。岐伯答曰。

  此阳脉之别入于内。属于腑者也。

  按、脏腑之十二经脉。出于指井者。受皮肤之气血。溜于荥。注于输。入于肘膝而为合。故帝问五脏六腑之气。荥输所入为合。令何道从入。入安连过。谓从荥输所入为合之气血。从何道而入。入安所连而为合。安所行过而相连。帝总问五脏六腑者。盖欲访明脏之五输。腑之六输。所出所入之原流。然此已论于本输篇内。故伯只答六腑之合。皆在于足之原因。再按脉外之卫气。出于足之阳明。上冲于头面。散行于三阳。脉外之气血。从手阳明之五里。布散于肤表。是手足诸阳之气。皆从上而下。复从足趾井入于脉中。从足而交于手。故曰六腑之经脉。皆出于足之三阳。上合于手也。此阳气之出于地中。营运于天表。复从下而贯于地脉经水之中。

  黄帝曰。荥输与合。各有名乎。岐伯答曰。荥输治外经。合治内腑。黄帝曰。治内腑奈何。岐伯曰。取之于合。黄帝曰。合各有名乎。岐伯答曰。胃合于三里。大肠合入于巨虚上廉。小肠合入于巨虚下廉。三焦合入于委阳。膀胱合入于委中央。胆合入于阳陵泉。黄帝曰。取之奈何。岐伯答曰。取之三里者。低跗取之。巨虚者。举足取之。委阳者。屈伸而索之。委中者。屈而取之。阳陵泉者。正竖膝予之。脐下至委阳之阳取之。取诸外经者。揄申而从之。(揄音于引也抒也)

  此申明三阳之气。外合于三阳之经。三阳之经。内合于六腑也。所谓太阳少阳阳明者。三阳之气也。营运于脉外。与六腑之经脉相合。脉外之气与经脉合于荥输之间。是以荥输治外经。治在外之经脉也。

  脉内之血气。与三阳之气。合于肘膝之间。是以合治内腑。盖脉中之血气。六腑之所出也。三里巨虚。皆足阳明之经。巨虚上下廉。乃手太阳阳明之合。故取三里者。低跗取之。以足经之在下也。

  巨虚者。举足取之。欲其伸舒于上也。委阳者。足太阳之经。三焦之合。屈伸而索之者。索三焦之气。往来于上下也。膀胱主水。故屈而取之。少阳属木。故竖膝予之。使木气之条达也。脐下至委阳之阳取之者。谓胆与三焦。总属少阳之气也。盖言在经脉。则有手足之分。合于三阴三阳之气。

  又无分手与足也。取诸外经者。取五脏六腑之荥输也。揄申而取之者。伸舒其四体。使经脉之流通也。帝始问五脏六腑之荥输。伯只答六腑之合。而未言取诸外经。君臣反复问答。盖以详明阴阳血气之出入。经脉外内之贯通。

  黄帝曰。愿闻六腑之病。岐伯答曰。面热者。足阳明病。鱼络血者。手阳明病。两跗之上脉坚陷者。足阳明病。此胃脉也。

  此复申明脉外之气血。从手足阳明之所出也。卫气者。乃阳明之悍气。上冲于头。循目 耳前。散行于三阳。复循牙车。合阳明。并下人迎。合于颔脉。注足阳明。以下行至跗上。故曰面热者足阳明病。盖以征卫气之悍热太过。而上行于面也。两跗之上。脉坚陷者。足阳明病。盖以征阳明之气。合于颔脉。以下行至跗上也。阳明之气。下合于胃脉。故曰此胃脉也。夫五脏六腑之经脉。外合于六气。则为阳明为太阳为太阴。内合于脏腑。则为胃脉为心脉肾脉也。盖脏腑之气。

  内合五行。五行外合于六气者也。胃腑所出之血气。别走于脉外者。

  注脏腑之大络。从大络而外渗于孙络皮肤。循手阳明之经。大会于尺肤以上鱼。犹脉内之血气。大会于手太阴之尺寸也。故曰鱼络血者。手阳明病。盖以征脉外之气血。大会于手阳明也。是以帝问六腑之病。而伯先答手足之阳明。然后论及六腑。盖以申明脉外之气血。出于手足之阳明也。本经多因病假针。以明阴阳血气之生始出入。脏腑经脉之外内贯通。学人识之无忽。

  大肠病者。肠中切痛。而鸣濯濯。冬日重感于寒即泄。当脐而痛。不能久立。与胃同候。取巨虚上廉。

  大肠者传道之官。故病则肠中切痛而鸣濯濯。阳明秉清金之气。故冬日重感于寒即泻。当脐而痛。大肠主津液。津液者。淖泽注于骨。故病而不能久立也。大肠属胃。故与胃同候。取胃经之巨虚上廉。

  胃病者。腹 胀。胃脘当心而痛。上肢两足膈咽不通。食饮不下。取之三里也。

  腹者肠胃之郛郭。胃脘在鸠尾内。正当心处。故病则腹 胀。胃脘当心而痛。上肢。心肺之分。两胁。肝之分也。食饮入胃。散精于肝。浊气归心。输布于肺。胃病则气逆而不能转输。是以上肢两胁膈咽不通。食饮不下。当取之三里也。

  小肠病者。小腹痛。腰脊控睾而痛。时窘之后。当耳前热。若寒甚。若独肩上热。甚及手小指次指之间热。若脉陷者。此其候也。手太阳病也。取之巨虚下廉。(睾音皋阴丸也)

  小肠病者。谓病小肠之腑气也。小肠名赤肠。为受盛之府。上接于胃。下通大肠。从阑门济泌别汁而渗入膀胱。其气与膀胱相通。是以小腹痛。腰脊控睾而痛。时窘之后。当耳前热者。病腑气而痛窘之后。则入于手之经脉矣。手太阳之脉。起于小指之端。循臂出肩解。上颊入耳中。至目 。脉陷者。此太阳之经脉病也。故首提曰小肠病。末结曰手太阳病。是腑气之从下而上。合于手太阳之经。故当取之巨虚下廉。

  三焦病者。腹气满。小腹尤坚。不得小便。窘急。溢则水留即为胀。候在足太阳之外大络。大络在太阳少阳之间。亦见于脉。取委阳。

  三焦者。下约膀胱。为决渎之府。病则气不输化。是以膈气满而不得小便也。不得小便。则窘急而水溢于上。留于腹中而为胀。候在足太阳经外之大络。大络在太阳少阳经脉之间。其脉亦见于皮部。当取之委阳。此言六腑之气。皆从足三阳之别络。而通于经脉者也。开之曰。按足三阳之脉。循于足者。亦皆系支别。

  膀胱病者。小腹偏肿而痛。以手按之。即欲小便而不得。肩上热。若脉陷。及足小趾外廉。及胫踝后皆热。若脉陷。取委中央。(踝叶瓦去声)

  膀胱者。津液之府。气化则出。腑气病。故小腹肿痛。而不得小便也。肩上足小趾外廉。及胫踝后。乃足太阳经脉之所循。若热而脉陷。此病腑而及于经矣。故当取委中之中央。

  胆病者。善太息。口苦。呕宿汁。心下淡淡。恐人将捕之。嗌中 然。数唾。在足少阳之本末。亦视其脉之陷下者灸之。其寒热者。取阳陵泉。

  胆病。则胆气不升。故太息以伸出之。口苦呕宿汁者。胆汁也。心下淡淡。恐人将捕之者。胆气虚也。嗌中 然数唾者。少阳之脉病也。足少阳经脉之本在下。其末在颈嗌之间。宜灸之以起陷下之脉气。其寒热者。少阳之枢证也。当以经取之。少阳之经气。外内出入者也。

  黄帝曰。刺之有道乎。岐伯答曰。刺此者。必中气穴。无中肉节。中气穴则针游于巷。中肉节则皮肤痛。补泻反则病益笃。中筋则筋缓。邪气不出。与其真相搏。乱而不去。反还内着。用针不审。以顺为逆也。(中去声着音着)

  气穴者。腑气所注之经穴。故中气穴则针游于巷。即气穴论之。所谓游针之居。言针入有间。

  恢恢乎有余地矣。此言腑邪之从经脉而出于气穴。即上章面热者足阳明病。鱼络血者手阳明病。谓腑气之从经脉而出于皮肤也。皮肉筋骨。脉外之气分也。若中肉节。即皮肤痛。中筋则筋缓。邪气不出。与其真气相乱而不去。反还内着。言刺皮肉筋骨。使腑邪不能从气穴而出。元真之气。反内着而与邪相乱。盖言脉外之气血。合于经脉。而复通于内腑。即上章所谓两跗之上。脉坚陷者足阳明病。余故曰。本经多因病假针。以明阴阳血气之生始出入。宜顺而不宜逆也。张开之曰。有邪处泻邪。无邪处补正。邪在经脉而不在肉节。故当泻气穴以去之。反补其肌腠之元真。则真气入而与邪相搏。故曰补泻反。则病益笃。

  卷一

  根结第五

  岐伯曰。天地相感。寒暖相移。阴阳之道。孰少孰多。阴道偶。阳道奇。发于春夏。阴气少。

  阳气多。阴阳不调。何补何泻。发于秋冬。阳气少。阴气多。阴气盛而阳气衰。故茎叶枯槁。湿雨下归。阴阳相移。何泻何补。奇邪离经。不可胜数。不知根结。五脏六腑。折关败枢。开阖而走。

  阴阳大失。不可复取。九针之玄。要在终始。故能知终始。一言而毕。

  不知终始。针道咸绝。(奇音箕)

  此章论三阴三阳之气。主开主阖主枢。乃无形之气。出入于外内。而合于有形之经也。夫人之阴阳。应天之六气。天之六气。合于四时。春夏主阳。故发于春夏。阴气少。阳气多。秋冬主阴。

  故发于秋冬。阳气少。阴气多。发者。谓人之阴阳开阖。应天地之四时。是以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是为平人。奇邪离经者。邪不入于经。流于大络。而生奇病。言邪之变易。不可胜数也。根结者。六气合六经之本标也。开阖枢者。脏腑阴阳之六气也。终始者。经脉血气之始终也。

  太阳根于至阴。结于命门。命门者目也。阳明根于厉兑。结于颡大。颡大者钳耳也。少阳根于窍阴。结于葱笼。葱笼者耳中也。太阳为开。阳明为阖。少阳为枢。故枢折则肉节渎而暴疾起矣。

  故暴病者。取之太阳。视有余不足。渎者。皮肤宛焦而弱也。阖折则气无所止息而痿疾起矣。故痿疾者。

  取之阳明。视有余不足。无所止息者。真气稽留。邪气居之也。枢折。即骨徭而不安于地。故骨徭者取之少阳。视有余不足。骨徭者。节缓而不收也。所谓骨徭者。摇故也。当穷其本也。(徭与皋陶陶字同音)

  太阳太阴为开。阳明厥阴为阖。少阳少阴为枢者。三阴三阳之气也。太者气之盛。故主开。阳明者。两阳合明。厥阴者。两阴交尽。故主阖。少者初生之气。故主枢。此阴阳之六气。内合脏腑。

  外合六经。应司天在泉之气。营运环转之不息。而复通贯于地道经水之中。外内出入者也。夫外合于六经。有循经而合者。如伤寒之病。在六气相传。虽见六经之证。而气不入于经也。有入于经而合者。根结是也。根者。经气相合而始生。结者。经气相将而归结于命门葱笼之间。复从此而出于气街。走空窍而仍行于脉外也。命门者。太阳为水火生命之原。目窍。乃经气所出之门也。颡大者。颃颡也。在上 之中。两耳之间。故曰钳耳。葱笼者。

  耳中也。如葱之通气于上也。此三阳之气。随经而归结于此。复出于气街也。行于气分。故能为开为阖为枢。出入于形身脏腑之外内。开阖如户扉。枢犹转纽。舍枢则不能开阖。舍开阖则无从运枢。

  此三阳之气。互相出入于经脉皮肤。形身脏腑之外内者也。太阳之气主皮肤。故开折则肉节渎而暴疾起矣。宗气者。阳明之所生。上出于喉以司呼吸。而行于四肢。故阖折则气无所止息。而痿疾起矣。少阳主骨。故枢折则骨节缓而不收也。阴阳离合论曰。太阳根起于至阴。名曰阴中之阳。阳明根起于厉兑。名曰阴中之阳。少阳根起于窍阴。名曰阴中之少阳。三阴三阳之气。皆从阴而生。

  自下而上。故当穷其本也。玉师曰。三阳之气。循经而出于气街。上于面而走空窍。太阳精阳之气。

  上走于目而为睛。少阳之别气。走于耳而为听。阳明之宗气。上出于鼻而为臭。目之开阖。耳之听闻。鼻之呼吸。是三阳之气。上走于空窍。而为开阖枢也。宗气者。阳明之所生。上出于肺。

  以司呼吸。颃颡者。鼻之内窍。通于喉咙。故颃颡不开。则洞涕不收。是阳明之气。上出于鼻而为臭。

  太阴根于隐白。结于太仓。少阴根于涌泉。结于廉泉。厥阴根于大敦。结于玉英。络于膻中。

  太阴为开。厥阴为阖。少阴为枢。故开折则仓廪无所输。膈洞。膈洞者。取之太阴。视有余不足。

  故开折者。气不足而生病也。阖折则气绝而喜悲。悲者取之厥阴。视有余不通。枢折则脉有所结而不通。不通者取之少阴。视有余不通。有结者皆取之不足。

  太仓者。舌本也。脾为仓廪之官。其脉连舌本。散舌下。使之迎粮。故结于舌本。名曰太仓。

  廉泉。任脉穴。在喉上四寸中央。任脉发原于肾。故结于肾之廉泉。卫气篇曰。厥阴标为背俞。

  是玉英当在背俞之间。络于膻中者。肝脉贯膈也。脾为仓廪之居。故开折则气不足而为膈洞。膈者。

  上不开而不受纳。洞者。下关折而飧泄也。厥阴为两阴交尽。阴尽而一阴始生。故阖折则生气绝而喜悲。一阳之气发于肾脏。志不舒故喜悲也。少阴主脉。故枢折则脉有所结而不通。不通者取之少阴。视有余不足。有结者皆取之不足。盖有余者。邪结之有余。不足者。正气之不足。通其正气。则结自解矣。按九针篇。缺盆之中任脉也。颈中央之脉。督脉也。腋内动脉。手太阴也。腋下三寸。手心主也。盖手太阴心主。出于胸气之街。少阴厥阴。从任督二脉。出于头气之街也。玉师曰。廉泉玉英。上液之道也。玉英。谓唇内之龈交。盖肾脏之精液。一从任脉而出于舌下之廉泉。一从脊骨髓空而上通于脑。脑空在脑后三分。颅际锐骨之下。一在龈基下。一在项后伏骨下。

  一在脊骨上空。在风府上。是骨之精髓。从脊骨上空。上通于脑。而下渗于龈基。督脉循于脊骨。

  厥阴肝脉。与督脉上会于巅而下玉英。英、HT 也。谓齿白如玉HT 也。

  足太阳根于至阴。溜于筋骨。注于昆仑。入于天柱飞扬也。足少阳根于窍阴。溜于丘墟。注于阳辅。入于天容光明也。足阳明根于厉兑。溜于冲阳。注于大陵。入于人迎丰隆也。手太阳根于少泽。溜于阳谷。注于少海。入于天窗支正也。手少阳根于关冲。溜于阳池。注于支沟。入于天牖外关也。手阳明根于商阳。溜于合谷。注于阳溪。入于扶突偏历也。此所谓十二经者。盛络皆当取之。

  上章统论三阴三阳之气。合于六经。根于下而结于上。此复分论三阳之气。入于手足之经。

  皆循颈项而上出。故曰此十二经者。盛络皆当取之。盖气留于脉络。则络盛。取而泻之。使三阳之气。仍上出于脉外也。飞扬、光明、丰隆、支正、外关、偏历。在经穴合穴两者之间。夫曰所入为合者。谓脉外之气血。从井而溜于脉中。至肘膝而与脉内之血气相合。故曰脉入为合。此论三阳之气。从井而入于脉中。上入于颈项之天柱、天容、人迎、天窗、天牖、扶突、而上出于头面。与血气之溜于荥。注于输。行于经。入于合者之不同。故另提曰。飞扬、光明、丰隆、支正。盖以分别阳气与荣血。出入于经脉外内之不同也。是以所论一次脉二次脉者。谓手足之十二经脉。皆从四肢之五输而归于中。复从中而上出颈项。

  此章论三阴三阳之气。合于六经而复出于脉外。五十二篇论荣气。七十一篇论宗气。盖三阴三阳荣气宗气。相将而行于经脉皮肤。形身脏腑外内出入。环转无端。是以数篇辞句相同。而所论者各别。学人分而论之。合而参之。人之阴阳血气。有形无形。应天地之五运六气。寒暑往来。

  如桴鼓应响之相合也。

  一日一夜五十营。以营五脏之精。不应数者。名曰狂生。所谓五十营者。五脏皆受气。持其脉口。数其至也。五十动而不一代者。五脏皆受气。四十动一代者。一脏无气。三十动一代者。

  二脏无气。二十动一代者。三脏无气。十动一代者。四脏无气。不满十动一代者。五脏无气。予之短期。要在终始。所谓五十动而不一代者。以为常也。以知五脏之期。予之短期者。乍数乍疏也。

  (首数字去声次数字上声末数字叶朔予与同)

  此言三阴三阳之气。外循于经脉。内荣于五脏。五脏主藏精者也。气营五脏之精。五脏皆以受气。精气之相合也。夫五脏生于五行。五行之气。本于十干合化。是以五脏五十动而不一代者。以为常也。代者。止而不还也。乍数乍疏者。死脉见也。要在终始者。大要在终始篇之生于六气。而死于六经也。

  黄帝曰。逆顺五体者。言人骨节之大小。肉之坚脆。皮之浓薄。血之清浊。气之滑涩。脉之长短。血之多少。经络之数。余已知之矣。此皆布衣匹夫之事也。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身体柔脆。肌肉软弱。血气 悍滑利。其刺之徐疾浅深多少。可得同之乎。岐伯答曰。膏粱菽藿之味。

  何可同也。气滑即出疾。其气涩则出迟。气滑则针小而入浅。气涩则针大而入深。深则欲留。浅则欲迟。以此观之。刺布衣者。深以留之。刺大人者。微以徐之。此皆因气 悍滑利也。

  此言三阴三阳。本于五谷五畜五菜五味之所生也。逆顺五体者。谓三阴三阳之气。出入于皮肤经脉之外内。交相逆顺而行。有疾有徐也。夫行于脉外之皮薄肉脆者则行疾。皮浓肉坚者则行迟。行于脉中之血清脉短者则出疾。血浊脉长者则出迟。此因有形之皮肉血脉而疾迟也。然又有因于无形而为之疾迟者。气之滑涩也。膏、谓膏肥之浓味。粱、稻也。王公贵人。美其食。浓其味。则肌肉柔弱。血气滑利而行疾。山野之人。啜菽茹藿。则其气涩而行迟。此贵贱所秉之气不同。而气生于味也。黄载华曰。皮浓肉坚。血气和缓者多寿。皮薄肉弱。血气 悍者少寿。王公大人。膏粱浓味。则身体柔脆。肌肉软弱。血气 悍滑利。不若田野之人。饮食淡薄之多寿也。

  此勉富贵之人。当节饮食。不宜过于浓味。

  黄帝曰。形气之逆顺奈何。岐伯曰。形气不足。病气有余。是邪胜也。急泻之。形气有余。

  病气不足。急补之。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气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则重不足。重不足则阴阳俱竭。血气皆尽。

  五脏空虚。筋骨髓枯。老者绝灭。少者不复矣。形气有余。病气有余。此谓阴阳俱有余也。当泻其邪。调其虚实。故曰有余者泻之。不足者补之。此之谓也。故曰刺不知逆顺。真邪相搏。满而补之。则阴阳四溢。肠胃充郭。肝肺内 。阴阳相错。虚而泻之。则经脉空虚。血气竭枯。肠胃HT 辟。

  皮肤薄着。毛腠夭焦。予之死期。故曰用针之要。在于知调阴与阳。调阴与阳。精气乃光。合神与气。使神内藏。故曰上工平气。中工乱脉。下工绝气危生。故曰下工。不可不慎也。必审五脏变化之病。五脉之应。经络之实虚。皮之柔脆。而后取之也。

  形气。谓皮肉筋骨之形气。病气。谓三阴三阳之经气。为邪所病也。病气之有余不足者。阴阳血气之实虚也。邪气胜者急泻之。血气虚者急补之。刺者所以取气也。故阴阳气俱不足者。不可刺之。血气皆尽。五脏空虚者。血气之内荣于五脏也。筋骨髓枯者。血气之外濡于筋骨也。阴阳俱有余者。当泻其邪。调其虚实。盖邪之所凑。其正必虚。故当泻其邪。而兼调正气之虚实也。满而补之。则阴阳四溢。溢于外也。肠胃充郭。肝肺内 。溢于内也。外内皆溢。则阴阳相错矣。HT 、虚怯也。辟、僻积也。血气盛则充肤热肉。血独盛则淡渗皮肤。生毫毛。

  经脉空虚。血气竭枯。是以肠胃HT 辟。皮肤薄着。毛腠夭焦。而可与之死期矣。调阴与阳。

  精气乃光。阴阳精气之相合也。合形与气。使神内藏。形气为神之外固也。言能调其阴阳。则精神形气。外华而内藏矣。夫三阴三阳之经气。有因于外邪所伤者。有因于五脏之病而变应于脉者。

  故当审其外内虚实而调之。斯可为上工也。

  卷一

  寿夭刚柔第六

  黄帝问于少师曰。余闻人之生也。有刚有柔。有弱有强。有短有长。有阴有阳。愿闻其方。

  此章论人秉天地阴阳而生。在天为气。在地成形。形与气相任则寿。不相任则夭。刚柔。阴阳之道也。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是故阴中有阴。阳中有阳。内有阴阳。外亦有阴阳。玉师曰。强弱短长。即如四时有寒暑。昼夜有长短。盖人与万物。皆禀此天地阴阳之形气。与时相应。故各有刚柔长短之不同。

  少师答曰。阴中有阴。阳中有阳。审知阴阳。刺之有方。得病所始。刺之有理。谨度病端。与时相应。内合于五脏六腑。外合于筋骨皮肤。是故内有阴阳。外亦有阴阳。在内者五脏为阴。六腑为阳。在外者筋骨为阴。皮肤为阳。故曰病在阴之阴者。刺阴之荥输。病在阳之阳者。刺阳之合。

  病在阳之阴者。刺阴之经。病在阴之阳者。刺络脉。故曰病在阳者名曰风。病在阴者名曰痹。阴阳俱病。命曰风痹。病有形而不痛者。阳之类也。无形而痛者。阴之类也。无形而痛者。其阳完而阴伤之也。急治其阴。无攻其阳。有形而不痛者。其阴完而阳伤之也。急治其阳。无攻其阴。阴阳俱动。乍有形。乍无形。加以烦心。命曰阴胜其阳。此谓不表不里。其形不久。

  夫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主内。然天地阴阳之气。上下升降。外内出入。是故内有阴阳。外亦有阴阳。皮肉筋骨。五脏六腑。外内相合。与时相应者也。五脏为阴。六腑为阳。在内之阴阳也。筋骨为阴。皮肤为阳。在外之阴阳也。病在阴之阴者。病内之五脏。故当刺阴之荥输。病在阳之阳者。病在外之皮肤。故当刺阳之合。

  谓六腑外合于皮肤。故当取腑经之合穴也。病在阳之阴者。病在外之筋骨。故当刺阴之经。谓五脏外合于筋骨。故当取阴之经也。病在阴之阳者。病在内之六腑。故当刺络脉。故曰病在阳者名曰风。

  病在阴者名曰痹。盖风者天之阳气。痹者人之阴邪。阴阳俱病。名曰风痹。外内之相合也。有形者。

  皮肉筋骨之有形。无形者。五脏六腑之气也。病有形而不痛者。病在外之阳也。病无形而痛者。气伤痛也。阴完阳完者。脏腑阴阳之气不伤也。夫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动静者。天地之体用也。

  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天气下降。气流于地。地气上升。气腾于天。天地之气交也。离中有虚。

  坎中有满。水火之相济也。如阴阳俱动。乍有形。乍无形。乃阴阳之不表不里矣。心为阳而主火。

  水为阴而居下。加以烦心。此阴胜其阳矣。阴阳外内不交。水火上下相克。此天地阴阳之气不调。

  故其形不久。形气之相应也。开之曰。针合天地人三才之道。此篇论人。合天地阴阳。故用针以调其不和。经中大义。当于针病之外求之。

  黄帝问于伯高曰。余闻形气。病之先后。外内之应奈何。伯高答曰。风寒伤形。忧恐忿怒伤气。

  气伤脏。乃脏病。寒伤形。乃应形。风伤筋脉。筋脉乃应。此形气内外之相应也。黄帝曰。刺之奈何。伯高答曰。病九日者。三刺而已。病一月者。十刺而已。多少远近。以此衰之。久痹不去身者。视其血络。尽出其血。黄帝曰。外内之病。难易之治奈何。

  伯高答曰。形先病而未入脏者。刺之半其日。脏先病而形乃应者。刺之倍其日。此月内难易之应也。

  此论外因之病。从外而内。内因之病。从内而外。形气外内之相应也。风寒者。外受之邪。故病形。忧恐忿怒。在内之气。故病脏。夫外为阳。内为阴。病九日者。病发于阳。故用三之奇。

  病一月者。病发于阴。故用十之偶。此以针之奇偶。应病之阴阳也。出络血者。通地之脉道也。形先病而未入脏者。病发于阳。而未入于里也。故刺三时而可愈矣。脏先病而形乃应者。病发于阴。而出于外也。刺之倍其日而愈矣。夫病发于阴而出于外者易愈。留于内者难已。故刺有十日者。有倍其日而刺两日者。此一月之病在内者。

  有难易之应也。

  黄帝问于伯高曰。余闻形有缓急。气有盛衰。骨有大小。肉有坚脆。皮有浓薄。其以立寿夭奈何。伯高答曰。形与气相任则寿。不相任则夭。皮与肉相果则寿。不相果则夭。血气经络。胜形则寿。不胜形则夭。黄帝曰。何谓形之缓急。伯高答曰。形充而皮肤缓者则寿。形充而皮肤急者则夭。形充而脉坚大者顺也。形充而脉小以弱者气衰。衰则危矣。若形充而颧不起者骨小。骨小则夭矣。形充而大肉。 坚而有分者肉坚。肉坚则寿矣。形充而大肉无分理不坚者肉脆。肉脆则夭矣。

  此天之生命。所以立形定气。而视寿夭者。必明乎此。立形定气。而后以临病患。决死生。黄帝曰。

  余闻寿夭。然以度之。伯高答曰。墙基卑。高不及其地者。不满三十而死。其有因加疾者。不及二十而死也。黄帝曰。形气之相胜。以至寿夭奈何。伯高答曰。平人而气胜形者寿。病而形肉脱。

  气胜形者死。形胜气者危矣。(颧音权 音窘度入声)

  此论人秉天地阴阳。生成此形气。有寿夭之不同也。任、当也。果、成也。此天之生命。立形定气。故形与气相任则寿。不相任则夭。夫人皮应天。人肉应地。故皮与肉相果则寿。不相果则夭。形谓皮肉筋骨。血气经络。应经水气脉。通贯于地中。故胜形则寿。不胜形则夭。人之形气。

  天命所生。皮肤缓者。天道之元亨也。是以缓则寿而急则夭。脉乃精血神气之所游行。故形充而脉坚大者为顺。脉小以弱者。荣卫宗气俱衰。衰则危矣。夫肾秉先天之阴阳而主骨。颧乃肾之外候。故颧不起者骨小。骨小则夭。此先天之气薄也。脾主地而主肉。肉坚者寿。不坚者夭。此后天之土基有浓薄也。此天之生命。所以立形定气而视寿夭者。

  必明乎此。先立形定气。而后以临病患。决死生。天年篇曰。以母为基。以父为 。人之寿百岁者。

  使道隧以长。墙基高以方。墙基者。面部之四方也。地、地阁也。墙基卑。高不及地者。四方之平陷也。此人秉母气之薄。盖坤道之成形也。天年篇曰。人生三十岁。五脏大定。不满三十而死者。

  不能终地之五行也。其有因加疾者。不及二十而死。不能终地之生数也。平人气胜形者寿。谓地基固宜博浓。而气更宜胜形。盖万物资始于天。而天包乎地之外也。病而形肉脱。气胜形者。邪气胜也。形胜气者。正气脱也。

  黄帝曰。余闻刺有三变。何谓三变。伯高答曰。有刺营者。有刺卫者。有刺寒痹之留经者。黄帝曰。刺三变者奈何。伯高答曰。刺营者出血。刺卫者出气。刺寒痹者内热。黄帝曰。营卫寒痹之为病奈何。伯高答曰。营之生病也。寒热少气。血上下行。卫之生病也。气痛时来时去。怫忾贲响。风寒客于肠胃之中。寒痹之为病也。留而不去。时痛而皮不仁。(忾音戏)

  夫形舍气。气归形。形气之相任也。然下焦所藏之精水。中焦所生之荣卫。所以温分肉。充皮肤。濡筋骨。利关节。水随气而营运于肤表。环转无端。如营卫留阻。水道不行。则形气消索矣。

  故刺有三变。变者。使之营运而变化也。荣之血。卫之气。道之出行于外。寒之痹。使之热散于内。夫营卫血气。主出入于外内。故病则止上下行。而为寒热气痛矣。若怫忾贲响。此乃风寒客于肠胃之中。盖以分别营卫之生病。寒痹之为病。本于自生。

  非外因之邪也。痹者。闭也。寒痹者。寒水之为病也。肾为水脏而主骨。在外者皮肤为阳。筋骨为阴。病在阴者名曰痹。留而不去。时痛而皮不仁者。谓肾脏寒水之痹。痛在于外合之骨。而及于皮之不仁。病从内而外也。玉师曰。风寒客于肠胃之中。照应病而形肉脱气胜形者句。盖本篇先论秉气之寿夭。后复论病气之寿夭。然病气有二。一因于风寒之病气。所谓气胜形者是也。一因于营卫稽留。水道不行之病气。所谓形胜气者是也。

  黄帝曰。刺寒痹内热奈何。伯高答曰。刺布衣者。以火 之。刺大人者。以药熨之。黄帝曰。

  药熨奈何。伯高答曰。用醇酒二十斤。蜀椒一斤。干姜一斤。桂心一斤。凡四种皆 咀清酒中。

  用绵絮一斤。细白布四丈。并纳酒中。置酒马矢 中。盖封涂。勿使泄。五日五夜。出布绵絮曝干之。干复渍。以尽其汁。每渍必 其日乃出干。干。并用滓与绵絮。复布为复巾。长六七尺。为六七则用之。生桑炭炙巾。以熨寒痹所刺之处。令热入至于病所。寒。复炙巾以熨之。三十遍而止。

  汗出以巾拭身。亦三十遍而止。起步内中。无见风。每刺必熨。如此病已矣。此所谓内热也。

  (矢屎同 音氲 音岁)

  痹者。留而不行也。寒痹者。肾脏寒水之气也。夫人秉先天之水火。以化生五行。肾受天一之精气。而交通于四脏。如水火不济。五行不交。则留而为寒痹疾。故以火 之者。以火益水也。

  夫肺主皮毛。饮酒者先行皮肤。先充络脉。用醇酒者。使肺肾之相通者。蜀椒形色像心。皮红子黑。具中虚之象。用蜀椒者。使心肾之相通也。脾为阴中之至阴。干姜主理中之君品。用干姜者。

  使脾肾之相通也。桂为百木之长。用桂心者。使肝肾之相通也。蚕食桑而成绵。三者皆白。肺之品也。用绵絮一斤。白布四丈。十遍者。使在地之阴邪。

  从天表以终散。所谓热于内而使之外散也。夫王公大人。固不可以火 。而布衣独不可以药熨乎。

  此盖假大人布衣。以明脏腑相通。阴阳交互。是以治法之有通变也。学人当体法先圣之用意周密。

  取法精微。不可图安苟简也。张开之曰。上古用分两品数。汤丸散剂。各有精义。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近者奇之。远者偶之。

  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近而奇偶。制小其服。远而偶奇。制大其服。大则数少。小则数多。

  多则九之。少则二之。此品数奇偶多少之有法也。凡治中土者。多用五数。欲下行者。多用三数。

  欲从阴而上升。有用至一两一分者。又如芫花乱发。熬如鸡子。石脂戎盐。大如弹丸。此分两用法之精微也。夫理中者用丸。行散者用散。行于脏腑经络皮肤者用汤。又如抵当丸、陷胸丸、干姜散、败酱散之类。捣为丸为散。而复以水煎服。此汤丸散剂之各有所取也。

  卷一

  官针第七

  凡刺之要。官针最妙。九针之宜。各有所为。长短大小。各有所施也。不得其用。病弗能移。

  疾浅针深。内伤良肉。皮肤为痈。病深针浅。病气不泻。支大为脓。病小针大。气泻太甚。疾必为害。病大针小。气不泄泻。亦复为败。失针之宜。大者泻。小者不移。已言其过。请言其所施。

  病在皮肤。无常处者。取以 针于病所。肤白勿取。病在分肉间。取以圆针于病所。病在经络痼痹者。取以锋针。病在脉气少。当补之者。取之 针。于井荥分输。病为大脓者。取之铍针。病痹气暴发者。取以圆利针。病痹气痛而不去者。取以毫针。病在中者。取以长针。病水肿不能通关节者。取以大针。病在五脏固居者。取以锋针。泻于井荥分输。取以四时。

  官、法也。九针之法。有大小长短之制。有浅深补泻之宜。有三五九十二刺之法。各有所施也。

  如不得其用。病勿能移。而反为害焉。

  凡刺有九。以应九变。一曰输刺。输刺者。刺诸经荥输脏输也。二曰远道刺。远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腑输也。三曰经刺。经刺者。刺大经之结络经分也。四曰络刺。络刺者。刺小络之血脉也。五曰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间也。六曰大泻刺。大泻刺者。刺大脓以铍针也。七曰毛刺。

  毛刺者。刺浮痹皮肤也。八曰巨刺。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九曰 刺。 刺者。刺燔针则取痹也。(输 俞互用 音萃燔音烦)

  上节论针有九者之宜。此论刺有九者之变。一曰输刺。刺五脏之经输。所谓荥输治外经也。

  远道刺者。病在上而取下之合穴。所谓合治六腑也。盖手足三阳之脉。其原皆在足。而上循于颈项也。大经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结不通。则流溢于大经之分。而生奇病。故刺大经之结络以通之。络刺者。见于皮肤之小络也。分刺者。分肉之间。溪谷之会。亦有三百六十五穴会。邪在肌肉者取之。大泻刺者。泻大脓血也。毛刺者。邪闭于皮毛之间。浮浅取之。所谓刺毫毛无伤皮。刺皮无伤肉也。巨刺者。邪客于十二经别。宜巨刺之。左取右。右取左也。 刺者。燔针劫刺。以取筋痹也。(大经刺巨刺详素问缪刺论)

  凡刺有十二节。以应十二经。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刺后。

  以治心痹。刺此者旁针之也。二曰报刺。报刺者。刺痛无常处也。上下行者。直内。无拔针。以左手随病所按之。乃出针复刺之也。三日恢刺。恢刺者。直刺傍之举之。前后恢筋急。以治筋痹也。四曰齐刺。齐刺者。

  直入一。旁入二。以治寒气小深者。或曰三刺。三刺者。治痹气小深者也。五曰扬刺。扬刺者。正内一。旁内四而浮之。以治寒气之博大者也。六曰直针刺。直针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气之浅者也。七曰输刺。输刺者。直入直出。稀发针而深之。以治气盛而热者也。八曰短刺。短刺者。

  刺骨痹稍摇而深之。致针骨所。以上下摩骨也。九曰浮刺。浮刺者。旁入而浮之。以治肌急而寒者也。十曰阴刺。阴刺者。左右率刺之。以治寒厥。中寒厥。足踝后少阴也。十一曰旁针刺。

  旁针刺者。直入旁刺各一。以治留痹久居者也。十二曰赞刺。赞刺者。直入直出。数发针而浅之出血。是谓治痈肿也。

  节、制也。言针有十二节制。以应十二经也。偶刺者。一刺胸。一刺背。前后阴阳之相偶也。

  旁取之。恐中伤心气也。报刺者。刺痛无常处。出针而复刺。故曰报刺。恢、大之也。前后恢荡其筋之急。以治筋痹也。齐刺者。中正以取之。故直入一以取中。旁入二以为佐。故又曰三刺。

  治寒痹小深者也。扬刺者。从中而发扬于四旁也。直刺者。以亳针刺在皮毛。得气而直竖也。输刺者。直入直出。如转输也。短刺者。用短针深入而至骨。所以便上下摩之而取骨痹也。浮刺者。

  旁入而浮浅也。阴刺者。刺少阴之寒厥也。旁针刺者。直刺旁刺。治留痹之久居者也。赞、助也。

  数发针而浅之出血。助痈肿之外散也。按十二刺中。独提少阴者。少阴主先天之阴阳水火。五运六气之生原也。

  脉之所居深不见者刺之。微纳针而久留之。以致其空脉气也。脉浅者勿刺。按绝其脉乃刺之。

  无令精出。独出其邪气耳。

  此言经脉内合五行之化运。外应六气之司天。用针者不可不知也。夫经脉内连脏腑。外合六气。五脏内合五行。应五运之在中。命曰神机。而主出入。六气旋转于外。命曰气立。而主升降。

  六气之司天在泉。应人之精水。随气而营运于肤表。故脉之所居。深不见者。内连五脏也。微纳针而久留之。以致其空脉气者。致五脏之神气。营运于外也。脉浅者。见于皮肤之脉。外合于六气也。精水随气行于肤表。故脉浅者勿刺。按绝其脉乃刺之。是使六气营运。而无令精出也。玉师曰。

  致五脏之神机。非荣卫血气。故曰空脉气。

  所谓三刺则谷气出者。先浅刺绝皮。以出阳邪。再刺则阴邪出者。少益深绝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间也。已入分肉之间。则谷气出。故刺法曰。始刺浅之。以逐邪气。而来血气。后刺深之。以致阴气之邪。最后刺极深之。以下谷气。此之谓也。故用针者。不知年之所加。气之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也。

  此申明三阴三阳之气。营运于皮表也。谷气者。通会于肌腠之元真。脾胃之所主也。故曰谷气。阴邪阳邪者。谓邪在阴阳之气分也。少益深绝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间者。在皮肉相交之间。

  仍在皮之绝处。未入于分肉也。盖言三阴三阳之气。营运于皮表。以应天之六气。故用针者。不知年之所加。气之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也。年之所加者。六气之加临。气之盛衰者。五运之气。有太过不及也。运有太少。气有盛衰。则人之虚实。所由起矣。

  凡刺有五。以应五脏。一曰半刺。半刺者。浅纳而疾发针。无针伤肉。如拔毛状。以取皮气。此肺之应也。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后针之。中脉为故。以取经络之血者。此心之应也。三曰关刺。关刺者。直刺左右尽筋上。以取筋痹。慎无出血。此肝之应也。或曰渊刺。一曰岂刺。四曰合谷刺。合谷刺者。左右鸡足。针于分肉之间。以取肌痹。此脾之应也。五曰输刺。输刺者。直入直出。深纳之至骨。以取骨痹。此肾之应也。

  此言五脏之气。外合于皮脉、肉筋骨。五脏主中。故取之外合而应于五脏也。夫血者。神气也。

  故五脏之神机。营运于血脉。以应五运之化。五脏之气。外合于皮肉筋骨。以应天之四时。玉师曰。

  九宜九变。应地之九野九州。人之九脏九窍。十二节应十二月。三刺应三阴三阳。五刺应五行五时。

  针道配天地人。而人合天地者也。

  卷一

  本神第八

  黄帝问于岐伯曰。凡刺之法。必先本于神。血脉营气精神。此五脏之所藏也。至于淫 。离脏则精失。魂魄飞扬。志意恍乱。智虑去身者。何因而然乎。天之罪与。人之过乎。何谓德气生精神魂魄心意志思智虑。请问其故。岐伯答曰。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气也。德流气薄而生者也。故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随神往来者谓之魂。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所以任物者谓之心。心有所忆谓之意。意之所存谓之志。因志而存变谓之思。因思而远慕谓之虑。因虑而处物谓之智。故智者之养生也。必顺四时而适寒暑。和喜怒而安居处。节阴阳而调刚柔。如是则邪僻不至。长生久视。

  此言人之德气。受天地之德气所生。以生精气魂魄志意智虑。故智者能全此神智。以顺天地之性。而得养生之道焉。德者所得乎天。虚灵不昧。具众理应万事者也。目之视。耳之听。鼻之臭。口之味。手之舞。足之蹈。在地所生之形气也。干知大始。坤作成物。德流气薄而生者也。决气篇曰。常先身生是谓精。盖未成形而先受天一之精。故所生之来谓之精。平人绝谷篇曰。神者。水谷之精气也。

  盖本于先天所生之精。后天水谷之精而生此神。故曰两精相搏谓之神。火之精为神。水之精为精。

  肝为阳脏而藏魂。肺为阴脏而藏魄。故魂随神而往来。魄并精而出入。心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

  天地之万物。皆吾心之所任。心有所忆者意也。意之所存者志也。志有所变者思也。思有所慕者虑也。虑有所处者智也。此皆心神之运用。故智者顺承天地之性。而得养生之道也。

  是故怵惕思虑者则伤神。神伤则恐惧流淫而不止。因悲哀动中者。竭绝而失生。喜乐者神惮散而不藏。愁忧者气闭塞而不行。盛怒者迷惑而不治。恐惧者神荡惮而不收。

  此承上文而言思虑志意。皆心之所生。是以思虑喜怒悲忧恐惧。皆伤其心脏之神气。

  心怵惕思虑则伤神。神伤则恐惧自失。破 脱肉。毛悴色夭。死于冬。

  此分论七情伤五脏之神志。思虑。脾之情也。如心因怵惕思虑。则伤心藏之神。神伤则不能主持。而恐惧自失矣。脾主土而主肌肉。肺主气而主皮毛。肉之膏肥曰 。色者。气之华也。 肉者。

  地所成之形也。毛色者。天所生之气也。破 脱肉。毛悴色夭。天地所生之命绝矣。死于冬者。五行之气。死于四时之胜克也。开之曰。心思虑伤神者。脾志并于心也。余脏同。

  脾忧愁而不解则伤意。意伤则 乱。四肢不举。毛悴色夭。死于春。( 音闷)

  忧愁。肺之情也。如脾因忧愁不解。则伤脾脏之意。意伤则 乱而四肢不举。盖意乃心之所生。

  而脾主四肢也。

  肝悲哀动中则伤魂。魂伤则狂忘不精。不精则不正。当人阴缩而挛筋。两胁骨不举。毛悴色夭。

  死于秋。

  悲哀。肺之情也。如肝因悲哀动中。则伤肝脏所藏之魂。魂伤则狂忘不精。盖肝者将军之官。

  谋虑出焉。肝志伤。则不能处事精详矣。胆为中正之官。决断出焉。脏气伤。则腑志亦不正而无决断矣。肝主筋而脉络阴器。阴缩筋挛。胁骨不举。情志伤而及于形也。玉师曰。胆附于肝。脏腑相通。惟肝胆最为亲切。

  肺喜乐无极则伤魄。魄伤则狂。狂者意不存。人皮革焦。毛悴色夭。死于夏。

  喜乐。心之情也。如肺因喜乐无极。则伤肺脏之魄。魄伤则狂。狂者意不存。意者心之发。盖喜乐无极。则神亦惮散而不存矣。肺主皮毛。故人皮革焦。

  肾盛怒而不止则伤志。志伤则喜忘其前言。腰脊不可以俯仰屈伸。毛悴色夭。死于季夏。

  怒者。肝之情也。如肾盛怒不止。则伤肾脏之志。志伤则喜忘其前言。夫神志相合。喜忘者。

  神志皆伤也。腰者肾之府。故腰脊不可以俯仰屈伸。夫脾志并于心。肺志并于脾。肝志并于肾。乃子气并于母也。肺志并于肝。心志并于肺。受所不胜之相乘也。平脉篇曰。水行乘火。金行乘木。

  名曰纵。水行乘金。火行乘木。名曰逆。盖母乘子者顺。子乘母者逆也。相生者顺。相克者逆。逆则伤矣。

  恐惧而不解则伤精。精伤则骨 痿厥。精时自下。是故五脏主藏精者也。不可伤。伤则失守而阴虚。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是故用针者。察观病患之态。以知精神魂魄之存忘。得失之意。

  五者已伤。针不可以治之也。

  恐伤肾。故恐惧不解。则伤肾脏之精。肾主骨。故精伤则骨 痿厥。精时自下者。脏气伤而不能藏也。火之精为神。水之精为志。上节论伤肾脏之志。此论伤肾脏之精。盖魂魄智意。本于心肾精神之所生。故首言怵惕思虑者则伤神。末言恐惧而不解则伤精。神生于精。而精归于神也。夫水谷入胃。津液各走其道。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五脏主藏水谷之精者也。神气生于精。故五脏之精不可伤。伤则失守而阴虚。阴虚则神气绝而死矣。是故用针者。

  察观病患之态。以知精神魂魄之存亡。意之得失。如五者已伤。针不可以治之矣。故当顺天之性。

  以调养其精气神焉。玉师曰。恐惧不解则伤精。先天之精也。五脏主藏精者。后天水谷之精也。神气皆生于精。故曰阴虚则无气。

  肝藏血。血舍魂。肝气虚则恐。实则怒。脾藏荣。荣舍意。脾气虚则四肢不用。五脏不安。实则腹胀。经溲不利。心藏脉。脉舍神。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肺藏气。气舍魄。肺气虚则鼻塞不利。少气。实则喘喝。胸盈仰息。肾藏精。精舍志。肾气虚则厥。实则胀。五脏不安。必审五脏之病形。以知其气之虚实。谨而调之也。

  此言五脏之气。各有虚有实。而见证之不同也。五脏各有所藏。五志各有所舍。如五志受伤。

  则有五志之病。如脏气不平。则见脏气之证。故必审五脏之病形。以知其气之虚实也。肝者将军之官。故气虚则恐。气实则怒。脾主四肢。故虚则四肢不用。土灌四脏。是以五脏不安。腹乃脾土之郛郭。故实则腹胀。经溲不利者。不转输其水也。夫神慈则悲。喜为心志。故心气虚则悲。盛实则笑不休。肺主气以司呼吸。故肺气虚则鼻塞不利。少气。实则喘喝胸满而不得偃息也。肾为生气之原。故虚则手足厥冷。肾者。胃之关也。

  故实则关门不利而为胀矣。此五脏之气。各有太过不及。而不得安和。当审其所见之气而调之也。

  卷一

  终始第九

  凡刺之道。毕于终始。明知终始。五脏为纪。阴阳定矣。阴者主脏。阳者主腑。阳受气于四末。

  阴受气于五脏。故泻者迎之。补者随之。知迎知随。气可令和。和气之方。必通阴阳。五脏为阴。

  六腑为阳。传之后世。以血为盟。敬之者昌。慢之者亡。无道行私。必得夭殃。

  此篇论人之脏腑阴阳。经脉气血。本于天地之所生。有始而有终也。五营运论曰。东方生风。

  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南方生热。热生火。火生苦。苦生心。夫风寒暑湿燥热。天之六气也。

  木火土金水。地之五行也。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是天之六气。化生地之五行五味。五行五味。以生人之五脏。五脏内合六腑。以应地之五行。外合六经。以应天之六气。故曰明知终始。

  五脏为纪。谓人之五脏。本应五行之化也。请言终始。经脉为纪。平与不平。天道毕矣。谓人之经脉。应天之六气也。末结曰太阳之脉。其终也戴眼反折。太阴终者。腹胀不得息。是人之阴阳血气。始于地之五行。天之六气所生。而终于地之六经。天之六气也。故曰其生五。其数三。谓生于五行。而终于三阴三阳之数也。阴者主脏。阳者主腑。脏腑阴阳之相合也。阳受气于四末。阳受天气于外也。阴受气于五脏。阴受地气于内也。故泻者迎之。迎阴气之外出也。补者随之。追阳气之内交也。故曰知迎知随。气可令和。和气之方。必通阴阳。

  谨奉天道。请言终始。终始者。经脉为纪。持其脉口人迎。以知阴阳有余不足。平与不平。天道毕矣。所谓平人者不病。不病者。脉口人迎应四时也。上下相应而俱往来也。六经之脉不结动也。

  本末之。寒温之。相守司也。形肉血气。必相称也。是谓平人。少气者。脉口人迎俱少。而不称尺寸也。如是者。则阴阳俱不足。补阳则阴竭。泻阴则阳脱。如是者。可将以甘药。不可饮以至剂。

  如是者弗灸。不已者。因而泻之。则五脏气坏矣。

  谨奉天道。请言终始者。谓阴阳经脉。应天之六气也。夫血脉本于五脏五行之所生。而外合于阴阳之六气。有生始而有经终。故曰终始者。经脉为纪也。持其脉口人迎。以知阴阳有余不足。平与不平。盖诊其脉以候其气也。应四时者。春夏之气。从左而右。秋冬之气。从右而左。是以春夏人迎微大。秋冬气口微大。是谓平人。上下相应者。应天之六气。上下环转。往来不息。六经之脉。

  随气流行。不结动也。本末者。有本标之出入。寒温者。应寒暑之往来。各相守司也。形肉血气。

  谓脉外之血气与六经之脉。必相称也。脉口人迎。以候三阴三阳之气。是以少气者。脉口人迎俱少。

  尺以候阴。寸以候阳。不称尺寸者。阴阳气虚。而又应于尺寸之脉也。甘药者。调胃之药。谓三阴三阳之气。本于中焦胃腑所生。宜补其生气之原。道之流行。故不可饮以至剂。谓甘味太过。反留中也。弗灸者。谓阴阳之气。不足于外。非经脉之陷下也。因而泻之。则五脏气坏者。六气化生五行。五行上呈六气。五六相得而各有合也。

  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阳。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阳。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阳。二盛而躁。病在手太阳。人迎三盛。病在足阳明。三盛而躁。病在手阳明。人迎四盛。且大且数。名曰溢阳。溢阳为外格。脉口一盛。病在足厥阴。厥阴一盛而躁。在手心主。脉口二盛。病在足少阴。二盛而躁。在手少阴。脉口三盛。病在足太阴。三盛而躁。在手太阴。脉口四盛。且大且数者。名曰溢阴。溢阴为内关。内关不通。死不治。人迎与太阴脉口。俱盛四部以上。命曰关格。关格者与之短期。

  左为人迎。右为气口。以候三阴三阳之气。圣人南面而立。前曰广明。后曰太冲。左东而右西。

  天道右旋。地道左迁。故以左候阳而右候阴也。躁者。阴中之动象。盖六气皆由阴而生。从地而出。

  故只合足之六经。其有躁者在手。以合六脏六腑。十二经脉。盖十二经脉。以应三阴三阳之气。非六气之分手与足也。外格者。谓阳盛于外。而无阴气之和。内关者阴盛于内。而无阳气之和。关格者。阴关于内。阳格于外也。开之曰。脉口、太阴也。人迎、阳明也。盖脏气者。不能自至于手太阴。必因于胃气。乃至于手太阴。是左右皆属太阴。而皆有阳明之胃气。以阳气从左而右。阴气从右而左。故以左候三阳。右候三阴。非左主阳而右主阴也。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是为平人。若左独主阳。右独主阴。是为关阴格阳之死候矣。

  人迎一盛。泻足少阳。而补足厥阴。二泻一补。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人迎二盛。泻足太阳。补足少阴。二泻一补。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

  人迎三盛。泻足阳明。而补足太阴。二泻一补。日二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

  脉口一盛。泻足厥阴。而补足少阳。二补一泻。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而取上。气和乃止。脉口二盛。泻足少阴。而补足太阳。二补一泻。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疏取之上。气和乃止。脉口三盛。泻足太阴。而补足阳明。二补一泻。日二取之。必切而验之。疏而取之上。气和乃止。所以日二取之者。阳明主胃。大富于谷气。故可日二取之也。人迎与脉口俱盛三倍以上。命曰阴阳俱溢。如是者不开。则血脉闭塞。气无所行。流淫于中。五脏内伤。如此者因而灸之。则变易而为他病矣。

  补泻者。和调阴阳之气平也。阳二泻而阴一泻者。阳常有余而阴常不足也。阳补二而阴补一者。

  阳可盛而阴不可盛也。故溢阳不曰死。溢阴者死不治矣。必切而验之者。切其人迎气口。以验三阴三阳之气也。疏当作躁。谓一盛而躁。二盛而躁。当取手之阴阳也。阳明主胃。大富于谷气。故可日二取之。盖三阴三阳之气。乃阳明水谷之所生也。人迎与脉口俱盛。命曰阴阳俱溢。盖阴盛于内。

  则阳盛于外矣。阳盛于左。则阴盛于右矣。如是者。若不以针开之。则血脉闭塞。气无所行。流溢于中。则内伤五脏矣。夫盛则泻之。虚则补之。陷下则灸之。此阴阳之气。偏盛不和。非陷下也。

  故灸之则生他病矣。

  凡刺之道。气调而止。补阴泻阳。音气益彰。耳目聪明。反此者气血不行。

  此言三阴三阳之气。从五脏之所生。故曰明知终始。五脏为纪。凡刺之道。气调而止。谓阴阳之气偏盛。刺之和调则止矣。然又当补阴泻阳。补阴者。补五脏之里阴。泻阳者。导六气之外出。

  六节藏象论曰。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声能彰。顺气篇曰。五者音也。音主长夏。

  是补其脏阴。则心肺脾脏之气和。而音声益彰矣。肝开窍于目。肾开窍于耳。肝肾之气盛。则耳目聪明矣。补其脏阴。导其气出。则三阴三阳之气和调。

  而无偏盛之患矣。夫阴阳血气。本于胃腑五脏之所生。胃者。水谷血气之海也。海之所以行云气者天下也。胃之所出气血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故不补阴泻阳。则气血不行。

  所谓气至而有效者。泻则益虚。虚者脉大如其故而不坚也。坚如其故者。适虽言故。病未去也。

  补则益实。泻者脉大如其故而益坚也。夫如其故而不坚者。适虽言快。病未去也。故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病必衰去。必先通十二经脉之所生病。而后可得传于终始矣。故阴阳不相移。虚实不相倾。取之其经。

  此言补泻三阴三阳之气。必俟经脉和调。所谓终始者。经脉为纪也。泻者。泻其盛而益其虚也。

  坚、实也。虚者。脉大如其故而不坚也。若坚如其故者。适虽言故已和调。而所生之病未去也。补者。所以益实也。实者。脉大如其故而益坚也。夫如其故而不坚者。适虽言快。乃阴阳之气和而快。

  然经脉之病未去也。盖始在三阴三阳之是动。渐及于经脉之所生。故所谓气至而有效者。针在三阴三阳之气分。经脉虽不随针。而经脉之病必衰去。经气之相应也。故必先通十二经脉之所生病。而后可传于终始矣。故阴阳不相移。虚实不相倾。言阴阳之气。无虚实之倾移。则当取之其经。所谓不虚不实。以经取之。盖言阴阳之气。已无虚实。则脉应和调矣。脉不调者。所生病也。故当取之其经。故曰脉大如其故者。谓阴阳之气。已如其故而无盛虚。坚不坚者。经脉所生之病。尚未平也。开之曰。先为是动。后病所生。此因气以及经。

  凡刺之属三。刺至谷气。邪僻妄合。阴阳易居。逆顺相反。沉浮异处。四时不得。稽留淫 。

  须针而去。故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三刺则谷气至。谷气至而止。所谓谷气至者。已补而实。已泻而虚。故已知谷气至也。邪气独去者。阴与阳未能调而病知愈也。故曰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病必衰去矣。

  此承上文而言去阴阳偏盛之邪。又当调其经脉也。谷气者。荣卫血气。生于水谷之精。谓经脉之气也。阳邪阴邪者。阴阳偏盛之气也。盖因邪僻妄合于气分。使阴阳之气不和而易居也。逆顺者。谓皮肤之气血。从臂肘而行于手腕之前。经脉之血气。从指井而行于手腕之后。病则逆顺相反矣。浮沉异处者。阴阳之气。与经脉不相合也。四时不得者。不得其升降浮沉也。此因邪僻淫于阴阳之气分。而致经脉之不调也。故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而阴阳之气调矣。三刺则谷气至。而经脉之血气和矣。故已补其三阳之虚。则阳脉实矣。已泻其三阴之实。则阴脉虚矣。已补其三阴之虚。则阴脉实矣。已泻其三阳之实。则阳脉虚矣。故已知谷气至而脉已调矣。如气分之邪独去。而阴与阳之经脉。虽未能调而病知愈也。故曰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病必衰去矣。

  按官针篇曰。先浅刺绝皮。以出阳邪。再刺则阴邪出者。少益深绝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间也。已入分肉之间。则谷气出。盖在皮肤分腠之间。以致谷气。不在脉也。故曰痛虽不随针。谓针在皮肤而痛应于脉。非针在脉而痛于脉也。开之曰。经脉之血气。水谷之所生也。病在三阴三阳之气。故补之泻之。则阴阳之气和。而经脉未调也。谷气至而后经脉和调。故曰凡刺之属三。

  阴盛而阳虚。先补其阳。后泻其阴而和之。阴虚而阳盛。先补其阴。后泻其阳而和之。

  此复论调和经脉之阴阳。所谓盛则泻之。虚则补之者。调和三阴三阳之气也。不虚不实。以经取之者。谓阴阳之气已调。无虚实之偏僻。而经所不调者。又当取之于经也。夫经脉之血气。本于脏腑所生。故当先补其正虚。而后泻其邪实。开之曰。前节论调气而经脉不调。上节论在皮肤以致谷气。此节论取之其经。

  三脉动于足大趾之间。必审其实虚。虚而泻之。是谓重虚。重虚病益甚。凡刺此者。以指按之。

  脉动而实且疾者。疾泻之。虚而徐者则补之。反此者病益甚。其动也。阳明在上。厥阴在中。少阴在下。

  此篇论三阴三阳之气。本于五脏五行之所生。而五脏之气。生于后天水谷之精。始于先天之水火。盖水生木而火生土金也。以上数节。论三阴三阳之气。候于人迎气口。谓本于阳明水谷之所生。从五脏之经隧。出于皮肤而见于尺寸。此复论五行之气。本于先天之肾藏。下出于胫气之街。

  散于皮肤。复从下而上。本经动 篇曰。冲脉者。十二经之海也。与少阴之大络。起于肾。下出于气街。循阴股内廉。斜入 中。循胫骨内廉。并少阴之经。下入内踝之后。入足下。其别者。

  斜入踝。出属跗上。入大趾之间。注诸络以温足胫。是先天水火之气。下出于胫气之街。故阳气起于足五趾之表。阴气起于足五趾之里。此水火阴阳之气。出气街而散于足五趾也。其别者。斜入踝。出属跗上。入大趾之间。是先天之水火。化生五行之气。随冲脉与少阴之大络。注于足大趾之间。而复上行。故少阴在下者。谓天一之水。地二之火。厥阴在中者。谓天三之木。阳明居中土。

  而主秋金之气。阳明在上者。谓地四生金。天五生土也。此言五脏五行之气。生主中焦之阳明。始于下焦之少阴。其上行者。出于阳明。而走尺肤。其下行者。出于少阴。而动于足大趾之间。

  膺俞中膺。背俞中背肩膊。虚者取之上。重舌刺舌柱。以铍针也。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

  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

  夫皮肉筋骨。五脏之外合。脉外之气分也。此承上文而言五行之气。从足上行。如有虚者取之。

  取者。谓迎其气之外出也。胃俞在膺中。脾俞在膺旁。肺俞在背肩。心之窍在舌。肝之气在筋。肾之气在骨。是五脏之气虚者。各随其所在而取之。玉师曰。此论脉外之气。故在心只言舌而不言脉。

  本篇重在五行六气之生始出入。故篇名终始。而论刺则曰虚者取之。曰以铍针也。曰在骨守骨。在筋守筋。读者味之。其义自得。张开之曰。上节曰少阴在下。阳明在上。谓数之始于一而终于五。

  气从下而上也。此节先言膺俞。而末言其病在骨。谓数之成于五而归于一。复从上而下也。

  补须一方实。深取之。稀按其 。以极出其邪气。一方虚。浅刺之。以养其脉。疾按其 。无使邪气得入。邪气来也紧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脉实者深刺之。以泄其气。脉虚者浅刺之。使精气得出。以养其脉。独出其邪气。刺诸痛者。其脉皆实。

  此论身形之应四方也。一方实深取之。一方虚浅刺之。脉实者深刺之。脉虚者浅刺之。此论四方之虚实也。经云气伤痛。诸痛者。其脉皆实。言四方之气归于中央而为实也。

  故曰从腰以上者。手太阴阳明皆主之。从腰以下者。足太阴阳明皆主之。

  手太阴阳明主天。足太阴阳明主地。身半以上为天。身半以下为地。故曰。承上文而言。言人之形气。生于六合之内。应天地之上下四旁。故曰天地为生化之宇。

  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病在头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 。

  此言形身之上下。应天地之气交。六微旨论曰。天气下降。气流于地。地气上升。气腾于天。

  上下相召。升降相因。是以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因气之上下升降也。邪客篇曰。天圆地方。人头圆足方以应之。病在头者取之足。以头足之应天地也。病在腰者取之 。以肾脏膀胱之水气。应天泉之上下也。夫谨奉天道。请言终始。知血气之生始出入。应天地之五运六气。上下四旁。天道毕矣。

  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

  上节论上下之气交。此论天地之定位。头以应天。足以应地。手足应四旁。盖天地四方之气。

  各有所生之本位。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足者足重。随其所生而取之。重者。守而不动也。开之曰。前节论四方之气流行。故有一方实。一方虚。如金行乘木。则东方实而西方虚矣。此论上下四方之定位。故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

  春气在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刺此病者。各以其时为齐。故刺肥人者。

  以秋冬之齐。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齐。

  此言三阴三阳之气。应天地之四时。皮肉筋骨。脉外之气分也。阴阳之气。始于肤表。从外而内。与经脉之出入不同。故春气在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就筋骨。盖始于皮毛而入于筋骨。自外而内也。肥人之皮肤涩。分肉不解。气留于阴久。故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齐。深取之也。瘦人之皮肤滑。分肉解。气留于阳久。故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齐。浅取之也。齐者。与时一之也。开之曰。首六句论四时。谓气之从外而入。后四句论肥瘦。谓气之从内而出。盖六气虽营运于肤表。然本于内之所生。张应略曰。从外而内。天之气也。

  从内而生。人之气也。人与天地相合。故或从外。或从内。外内出入者也。

  病痛者阴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阴也。深刺之。病在上者。阳也。病在下者。阴也。痒者阳也。浅刺之。

  此论表里上下之阴阳。夫表为阳。里为阴。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病在阳者名曰风。

  故痒者阳也。病在皮肤之表阳也。病在阴者名曰痹。痹者痛也。故病痛者阴也。以手按之不得者。

  留痹之在内也。此言表里之为阴阳也。病在上者为阳。病在下者为阴。以形身之上下分阴阳也。

  病先起阴者。先治其阴。而后治其阳。病先起阳者。先治其阳。而后治其阴。

  此承上文而言表里。上下阴阳之气。交相贯通。故有先后之分焉。内经云。阳病者上行极而下。阴病者下行极而上。从内之外者。先调其内。从外之内者。先治其外。

  刺热厥者。留针反为寒。刺寒厥者。留针反为热。刺热厥者。二阴一阳。刺寒厥者。二阳一阴。所谓二阴者。二刺阴也。一阳者。一刺阳也。

  此论寒热之阴阳厥热也。刺热厥者留针。俟针下寒。乃去针也。刺寒厥者留针。俟针下热。乃去针也。二阴一阳。二阳一阴者。谓寒热阴阳之气。互相交通。故不独取阳而独取阴也。开之曰。

  一二者。阴阳水火之生数。

  久病者。邪气入深。刺此病者。深纳而久留之。间日而复刺之。必先调其左右。去其血脉。

  刺道毕矣。(纳讷同间去声)

  人之卫气昼行于阳。夜行于阴。应天道之绕地一周。昼明夜晦。病久者邪气入深。邪与正争。

  则气留于阴。间日而后出于阳。是以间日复刺之者。俟气至而取之也。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经脉者。

  所以行气血而荣阴阳也。此篇论终始之道。本于五行六气。五行应神机之出入。六气应天道之右旋。行针之士。能顺上下之营运。并左右之间气。去血脉之宛陈。刺道毕矣。

  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气。形肉未脱。少气而脉又躁。躁厥者。必为缪刺之。散气可收。聚气可布。深居静处。占神往来。闭户塞牖。魂魄不散。

  此言针刺之法。必察其病者之形气。占其精神。而后乃行针也。形肉未脱。形气相得也。夫气生于下。脉从足而手。少气者。气聚于下也。躁者。阴之动象。厥逆也。脉又躁厥者。血气不调和。

  而反躁逆于上也。缪刺者。左刺右。右刺左。阳取阴。阴取阳。和其血气。调其阴阳。使经脉之散气可收。在下之聚气可布。深居静处。养其气也。闭户塞牖。无外其志也。魂魄不散。精神内守也。

  此言治病者。必使病患之血气调和。精神内守。而后可以行针。

  专意一神。精气之分。毋闻人声。以守其精。必一其神。令志在针。浅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气至乃休。男内女外。坚拒勿出。谨守勿纳。是谓得气。

  此言医者当自守其神。令志在针也。夫肾主藏精。开窍于耳。精气之分。惑于听闻。是以毋闻人声。以收其精。必一其神。令志在针。神志之专一也。浅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病者之神。

  候针下之气至而休。盖以己之精神。合病者之神气也。男为阳。女为阴。阳在外。故使之内。阴在内。故引之外。谓和调外内阴阳之气也。坚拒其正气。而勿使之出。谨守其邪气。而勿使之入。是谓得气。

  凡刺之禁。新内勿刺。已刺勿内。已醉勿刺。已刺勿醉。新怒勿刺。已刺勿怒。新劳勿刺。

  已刺勿劳。已饱勿刺。已刺勿饱。已饥勿刺。已刺勿饥。已渴勿刺。已刺勿渴。大惊大恐。必定其气乃刺之。乘车来者。卧而休之。如食顷。乃刺之。出行来者。坐而休之。如行十里顷。乃刺之。凡此十二禁者。其脉乱气散。逆其荣卫。经气不次。因而刺之。则阳病入于阴。阴病出于阳。则邪气复生。粗工勿察。是谓伐身。形体淫 。乃消脑髓。津液不化。脱其五味。是谓失气也。

  此论刺有十二禁也。内者。入房也。新内则失其精矣。酒者。热谷之液。其气 悍。已醉则气乱矣。肝主藏血。怒则气上。新怒则气上逆。而血妄行矣。烦劳则神气外张。精气内绝矣。脉要精微论曰。饮食未进。经脉未盛。络脉调匀。血气未乱。故乃可诊有过之脉。是以已饱勿刺。平脉篇曰。谷入于胃。脉道乃行。水入于经。其血乃成。是又已饥勿刺。已渴勿刺也。惊伤神。恐伤精。

  故必定其气乃刺之。则存养其精气神矣。久坐伤肉。故乘车来者卧而休之。久行伤筋。故出行来者坐而休之。凡此十二禁者。其脉乱气散。荣卫逆行。经气不次。因而刺之。则阳病入于阴。阴病出于阳。邪气复生。是谓戕伐其身。而形体淫 矣。脑为精髓之海。津液者。补益脑髓。润泽皮肤。

  濡养筋骨。犯此禁者。则津液不化。而脑髓消铄矣。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味有所藏。以养五气。

  气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针刺之道。贵在得神致气。犯此禁者。则脱其五味所生之神气。

  是谓失气也。

  太阳之脉。其终也。戴眼反折。 。其色白绝皮。乃绝汗。绝汗则终矣。少阳终者耳聋。

  百节尽纵。目系绝。目系绝。

  一日半则死矣。其死也。色青白乃死。阳明终者。口目动作。喜惊妄言。色黄。其上下之经。盛而不行。则终矣。少阴终者。面黑。齿长而垢。腹胀闭塞。上下不通而终矣。厥阴终者。中热嗌干。

  喜溺。心烦。甚则舌卷。卵上缩而终矣。太阴终者。腹胀HT 。不得息。气噫善呕。呕则逆。逆则面赤。不逆则上下不通。上下不通。则面黑皮毛焦而终矣。(HT 闭同)

  此归结终始之道。始于五行。而终于六气也。太阳之脉。起目内 。上额交巅。从巅入络脑。

  还出别下项。挟脊抵腰中。太阳乃津液之府。而为诸阳主气。血气绝而不能荣养筋脉。则筋脉急而戴眼反折也。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太阳之气主皮毛。气绝于皮。则色白而绝汗出也。少阳之脉。起目锐 。入耳中。耳聋者。少阳之脉绝也。少阳主骨。百节尽纵。少阳之气绝也。少阳属肾。肾藏志。目系绝者志先死。志先死则一日半死矣。阳明之脉。起于鼻。交 中。入齿中。

  还出挟口环唇。下交承浆。口目动作者。阳明之经气欲绝也。喜惊妄言色黄。阳明之神气外出也。

  上下经者。谓手足阳明之经。盛者盛于外而绝于内也。夫阳明太阴之言上下者。谓从腰以上。手太阴阳明皆主之。从腰以下。足太阴阳明皆主之。上下之经盛而不通则终者。天地阴阳之气。不交而绝也。少阴之脉。属肾络膀胱。上贯肝膈。入肺中。从肺出络心。腹胀闭塞者。少阴之脉绝不通也。面黑者。气色外脱也。齿长者。骨气不藏也。上下不通者。水火不交也。夫少阴之言上下者。

  少阴之上。君火主之。谓水火阴阳之气绝也。厥阴之脉。循阴股。入毛中。通阴器。循喉咙。入颃颡。舌卷卵缩。厥阴之脉绝也。厥阴从中见少阳之火化。中热嗌干心烦者。化气上出也。肝主疏泄。喜溺者。肝气下泄也。太阴之脉。上阴股。入腹上膈。挟咽连舌本。散舌下。复从胃注心中。

  太阴之脉绝不通。是以腹胀不得息。太阴之气上走心为噫。气噫善呕。呕则逆。逆则面赤者。从胃而心。心而外脱也。夫上逆于心。则见此证。如不逆。则手足二经皆绝。

  而上下不通矣。上下不通。则土败而水气乘之。而色黑矣。手太阴之气绝。而皮毛夭焦矣。此六气终而经脉绝也。盖气终则脉终。脉绝则气绝。譬如人之兄弟。生则俱生。急则俱死矣。夫经脉本于脏腑五行之所生。而外合阴阳之六气。故首言终始之道。五脏为纪。末结六经之终。谓生于五行而终于六气也。张开之曰。神在天为风。风生木。木生肝。是天之六气。化生地之五行。五行生五脏。五脏生六经。六经合六气。盖原本于天之六气所生。故终于六经。而复归于天也。

  卷二

  经脉第十

  雷公问于黄帝曰。禁服之言。凡刺之理。经脉为始。营其所行。制其度量。内次五脏。外别六腑。愿尽闻其道。黄帝曰。人始生。先成精。精成而脑髓生。骨为干。脉为营。筋为刚。肉为墙。

  皮肤坚而毛发长。谷入于胃。脉道以通。血气乃行。雷公曰。愿卒闻经脉之始生。黄帝曰。经脉者。

  所以能决死生。处百病。调虚实。不可不通。

  此篇论脏腑十二经脉之生始出入。营血营行脉中。六气合于脉外。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周而复始。循度环转之无端也。人始生先成精者。本于先天水火之精气而先生两肾。脑为精髓之海。肾精上注于脑而脑髓生。骨为干者。骨生于水脏。如木之干也。营者。犹营舍之所以藏血气也。筋为刚者。言筋之强劲也。肉为墙者。肉生于土。犹城墙之外卫也。皮肤坚而毛发长。

  血气之充盛也。此言皮肤脉肉筋骨。乃五脏之外合。本于先天之精气也。谷入于胃。脉道以通。血气乃行。言荣卫气血。生于后天水谷之精也。愚按、血气之生始出入。阴阳之离合盛衰。非神灵睿圣。焉能洞鉴隔垣。灵素二经。叙君臣咨访。盖欲证明斯道。永垂金石。然隐微之中。惟帝所洞察。故复指示于臣僚云。西铭曰。营气篇论营血之生始循行。亦出于帝论。

  肺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上膈属肺。从肺系横出腋下。下循 内。行少阴心主之前。下肘中。循臂内上骨下廉。入寸口上鱼。循鱼际。出大指之端。其支者。从腕后直出次指内廉出其端。是动则病肺胀满膨膨而喘咳。缺盆中痛。甚则交两手而瞀。此为臂厥。是主肺所生病者。

  咳上气喘。渴烦心。胸满。 臂内前廉痛。厥掌中热。气盛有余。则肩背痛。风寒汗出中风。小便数而欠。气虚则肩背痛寒。少气不足以息。溺色变。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

  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寸口大三倍于人迎。虚者则寸口反小于人迎也。

  曰肺曰脉者。乃有形之脏腑经脉。曰太阴者。无形之六气也。血脉内生于脏腑。外合于六气。

  以脉气分而论之。病在六气者。见于人迎气口。病在气而不在脉也。病在脏腑者。病在内而外见于脏腑所主之尺寸也。合而论之。脏腑经脉。内合五行。外合六气。五六相得而各有合也。故曰肺手太阴之脉。概脏腑经脉阴阳之气而言也。此篇论荣血荣行脉中。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腹走手而手走头。头走足而足走腹。环转无端。终而复始。六脏之脉。属脏络腑。六腑之脉。属腑络脏。

  脏腑相连。阴阳相贯。先为是动。后及所生。是动者。病在三阴三阳之气。而动见于人迎气口。病在气而不在经。故曰盛则泻之。虚则补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谓阴阳之气偏盛。浅刺绝皮。益深绝皮。以泻阴阳之盛。致谷气以补阴阳之虚。此取皮腠之气分。而不及于经也。如阴阳之气。不盛不虚。而经脉不和者。则当取之于经也。所生者。谓十二经脉。乃脏腑之所生。脏腑之病。

  外见于经证也。夫是动者。病因于外。所生者。病因于内。凡病有因于外者。有因于内者。有因于外而及于内者。有因于内而及于外者。有外内之兼病者。本篇统论脏腑经气。故曰肺手太阴之脉。

  曰是动。曰所生。治病者当随其所见之证。以别外内之因。又不必先为是动。后及所生。而病证之毕具也。膈者。胸内之膈肉。前连鸠尾。后连脊之十一椎。胸旁肋下谓之腋。膊内肱处谓之 。

  尽处为肘。肘以下为臂廉侧也。寸口。两寸尺之动脉处。鱼际。掌中大指下高起之白肉。有如鱼腹。

  因以为名。荣气之道。内谷为实。谷入于胃。乃传之肺。故肺脉起于中焦之胃脘。下络大肠。还循胃口。而复上膈属肺。横出腋下之中府云门。下循 内。历天府侠白。行于少阴心主之前。下肘中。

  抵尺泽。循臂骨之下廉。历孔最列缺。入寸口之经渠太渊。以上鱼。出大指端之少商。其旁而支行者。从列缺分行于腕后。循合谷上行于食指之端。以交于手阳明大肠经之商阳。是动则病肺胀膨膨而喘咳。缺盆中痛。瞀、目垂貌。甚则交两手而瞀。此为臂气厥逆之所致。盖三阴三阳之气。各循于手足之经。气逆于外。而病见于内也。所生者。肺脏所生之病。而外见于经证。夫五行之气。五脏所主。而六腑为之合。故在脏。则曰主肺主脾主心主肾主肝。在腑。则曰主津主液主气主血主骨主筋。此皆脏腑所生之病。而外见于经证也。是主肺所生之病。故咳嗽上气。渴而烦心。肺主气而为水之生原。肺乃心之盖也。胸满。 臂痛。掌中热。皆经脉所循之部而为病也。气之盛虚者。谓太阴之气也。肺俞在肩背。因气而痛于俞。所谓气伤痛也。溺色变者。气虚而不化也。夫三阴三阳之气。本于阳明胃腑所生。从手阳明之五里。而散行于肤表。肺主气而外主皮毛。是以手太阴与手足阳明。论气之盛虚。其余诸经略而不论也。夫三阴三阳之气。

  有因于本气之盛虚。有因于外感风寒。以致气之盛者。故提于十二经之首曰。风寒汗出中风。盖以申明三阴三阳之气在表。而合于天之六气也。为此是动所生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出其针以泻其热。寒则留之以俟针下热也。艾名冰台。举冰向日。能于冰中取火。故气陷下者灸之。

  谓能起生阳之气于阴中也。如阴阳之气。无有盛虚。而所生之经脉不调者。则当取之于经矣。经者。

  肺手太阴之脉也。所谓气之盛者。寸口大三倍于人迎。虚者。寸口反小于人迎也。尚御公曰。脏腑之气。候见于手太阴之寸关尺。人迎气口。左右之寸口也。候法不同。各有分别。故首提曰肺手太阴之脉。复曰气有盛虚。曰人迎气口。书不尽言。义已 括。读者当怿思之。金西铭曰。终始篇云。

  少气者。脉口人迎俱少而不称尺寸也。言人迎气口。转应于尺寸。是尺寸与人迎气口。各有分别。

  张玉师曰。人迎气口。以左右分阴阳。脏腑之脉。以尺寸分阴阳。

  卷二 经脉第十

  附肺经诸穴歌

  (照马氏补辑)

  手太阴。十一穴。中府云门天府列。侠白下尺泽。孔最见列缺。经渠太渊下鱼际。抵指少商如韭叶。(古离爪甲如韭今如米许)

  卷二 经脉第十

  附肺经诸穴歌

  太阴肺兮出中府。云门之下一寸许。云门璇玑旁六寸。巨骨之下二骨数。天府腋下三寸求。侠白肘上五寸主。尺泽肘中约横文。孔最腕上七寸取。列缺腕侧一寸半。经渠寸口陷中主。太渊掌后横纹头。鱼际节后散脉举。少商大指端内侧。相去爪甲韭叶许。(云门巨骨下、挟气户旁二寸陷中、去中行任脉六寸、气户巨骨下、俞府两旁各二寸陷中、去中行任脉四寸、去膺窗四寸八分。俞府巨骨下、璇玑旁二寸陷中、璇玑天突下一寸、天突结喉下四寸宛宛中、右挨穴之法自天突起至璇玑、自璇玑至云门、其法甚简后仿此)

  大肠手阳明之脉。起于大指次指之端。循指上廉。出合谷两骨之间。上入两筋之间。循臂上廉。

  入肘外廉。上 外前廉上肩。出 骨之前廉。上出于柱骨之会上。下入缺盆络肺。下膈属大肠。

  其支者。从缺盆上颈贯颊。入下齿中。还出挟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挟鼻孔。是动则病齿痛颈肿。是主津液所生病者。目黄口干。鼽衄喉痹。肩前 痛。大指次指痛不用。气有余。则当脉所过者热肿。虚则寒栗不复。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人迎大三倍于寸口。虚者人迎反小于寸口也。( 牛口反鼽音求)

  大指次指者。手大指之次指。名食指也。合谷。本经穴名。俗名虎口。肩端两骨间为 骨。肩HT上处为天柱骨。缺盆在结喉两旁之高骨。形圆而踝。如缺盆然。大肠手阳明之脉。受手太阴之交。起于次指之商阳井穴。循二间三间之上廉。出两骨间之合谷穴。上入两筋间之阳溪。循臂上廉之偏历温溜。下廉上廉三里。入肘外廉之曲池。上循 外之前廉。历肘 五里。以上肩之肩 穴。

  出骨之前廉。循巨骨上行。出于柱骨之会上。下入缺盆络肺。下膈属于大肠。其支行者。从缺盆上颈。循天鼎扶突上贯于颊。入下齿缝中。还出挟口。交人中之内。左脉往右。右脉往左。上挟鼻孔。循禾 迎香而终以交于足阳明胃经也。是动则病齿痛颈肿。盖气伤痛。形伤肿。因气以及形也。

  大肠传导水谷。变化精微。故主所生津液病。则津液竭而火热盛。故为目黄口干鼽衄喉痹诸证。

  肩及大指之次指。皆大肠经脉所循之部分。如腑气有余。则当脉所过之处热肿。腑气虚。则寒栗不复。手阳明之主气也。为此是动所生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人迎大三倍于寸口。虚者人迎反小于寸口也。盖申明盛虚者。

  乃三阴三阳之气。如气不盛虚。则当取之于经。

  卷二 经脉第十

  附大肠经诸穴歌

  手阳明。廿穴名。循商阳二间三间而行。历合谷阳溪之俞。过偏历温溜之滨。下廉上廉三里而近。曲池肘 。五里之程。臂 肩 。上于巨骨。天鼎纡乎扶突。禾 唇连。迎香鼻迫。

  卷二 经脉第十

  附大肠经诸穴歌

  商阳食指内侧边。二间来寻本节前。三间节后陷中取。合谷虎口歧骨间。阳溪上侧腕中是。偏历腕后三寸安。温溜腕后去五寸。池前五寸下廉看。池前三寸上廉中。池前二寸三里逢。曲池屈骨纹头尽。肘 大骨外廉近。大筋中央寻五里。肘上三寸行向里。臂 肘上七寸量。肩 肩端举臂取。巨骨肩尖端上行。天鼎喉旁四寸真。扶突天突旁五寸。禾 水沟旁五分。迎香禾 上一寸。大肠经穴是分明。(左右共四十穴)

  胃足阳明之脉。起于鼻之交 中。旁约太阳之脉。下循鼻外。上入齿中。还出挟口环唇下。交承浆。却循颐后下廉。出大迎。循颊车。上耳前。过客主人。循发际。至额颅。其支者。从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咙。入缺盆。下膈属胃络脾。其直者。从缺盆。下乳内廉。下挟脐。入气街中。其支者。起于胃口。下循腹里。下至气街中而合。以下髀关。抵伏兔。下膝膑中。下循胫外廉。下足跗。

  入中趾内间。其支者。下廉三寸而别。下入中趾外间。其支者。别跗上。入大趾间出其端。是动则病洒洒振寒。善呻。数欠。颜黑。病至则恶人与火。闻木声。则惕然而惊。心欲动。独闭户塞牖而处。

  甚则欲上高而歌。弃衣而走。贲响腹胀。是为 厥。是主血所生病者。狂疟。温淫。汗出。鼽衄。

  口唇胗。颈肿喉痹。大腹水肿。膝膑肿痛。循膺乳气街股伏兔 外廉足跗上皆痛。中趾不用。气盛则身以前皆热。其有余于胃。则消谷善饥。溺色黄。气不足。则身以前皆寒栗。胃中寒则胀满。

  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人迎大三倍于寸口。虚者人迎反小于寸口也。( 音遏。髀音被。膑音宾。跗音抚。贲音奔。 音。 音呱。胗音诊)

  鼻之两旁为 。腮下为颔。颔中为颐。腮上为发际。发际前为额颅。股内为髀。髀前膝上起肉处为伏兔。伏兔后为髀关。挟膝筋中为膑。胫骨为 。足面为跗。足阳明受手阳明之交。起于鼻之两旁迎香穴。上行而左右相交于 中。过睛明之分。下循鼻外。历承泣四白巨醪。上入齿中。还出挟口。两吻地仓。环绕唇下。左右相交于承浆。却循颐后下廉。出大迎。循颊车。上耳前。历下关。过客主人。循发际。行悬厘颔厌之分。经头维。会于额颅之神庭。其支别者。从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咙。历水突气舍。入缺盆。行足少阴俞府之外。下膈当下脘中脘之分。属胃络脾。其直行者。从缺盆而下。下乳内廉。循气户库房。屋翳膺窗。乳中乳根。不容承满。梁门关门。太乙滑肉门下挟脐。历天枢外陵。大巨水道归来诸穴。而入气街中。其支者。自属胃处。起胃下口循腹里。过足少阴肓俞之外。本经之里。下至气街中。与前之入气街者合。既相合于气街中。乃下髀关。抵伏兔。历阴市梁丘。下入膝膑中。经犊鼻。下循足面曰跗之冲阳。陷谷。入中趾外间之内庭。至厉兑穴而终也。其络脉之支别者。自膝下三寸。循三里穴之外。别下。历上廉条口。下廉丰隆。解溪冲阳陷谷。以至内庭厉兑而合也。又其支者。别跗上冲阳穴。别行。入大趾间。出足厥阴行间穴之外。循大趾下出其端。以交于足太阴也。阳明之气是动。则病洒洒振寒。盖阳明者午也。阳盛而阴气加之。故洒洒振寒也。善呻者。阳气郁而欲伸出之。数欠者。阳欲引而上也。颜黑者。阴气加于上。此病在阳明之气也。病至者。病气而至于经脉也。阳明之脉病。则恶闻人与火。闻木音则惕然而惊。胃络上通于心。故心欲动也。阴阳相搏。故欲独闭户牖而居。阳盛则四肢实。实则登高而歌。热盛于身。故弃衣而走也。阳明之脉。下膈属胃络脾。故贲响腹胀。此阳明之气。厥逆于经。而为此诸证。故曰是为厥。盖阳明之经脉。循胫 而下也。夫有病气而不及于经者。有病在气而见经证者。有经气之兼病者。有病气而转入于经者。故曰可分而可合也。本经曰。谷入于胃。脉道以通。血气乃行。平脉篇曰。水入于经。而血乃成。胃为水谷之海。主生此荣血。故是主血所生病者。为狂。为温疟。汗出者。胃气热而蒸发水液之汗也。鼽衄者。经气热也。口 唇胗。颈肿喉痹。腹肿膝痛。膺股 跗皆痛者。阳明经脉之为病也。如阳明气盛于外。则身以前皆热。盛于内。则有余于胃而消谷善饥。

  溺色黄。如气不足。则身以前皆寒栗。胃中寒则胀满。经云三阳为经。二阳为维。一阳为游部。盖阳明经气维于身之前。太阳经气经于身之后。少阳之气为游行出入之枢也。为此是动所生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虚不实。以经取之。夫气生于阳明。而主于手太阴。

  故在手太阴手足阳明。论气之有余不足。在诸经只论是动所生。尚御公曰。手太阴是动。则病肺胀膨膨。足阳明是动。则恶人与火。及贲响腹胀。是病气而及于经脉脏腑也。肺胃大肠所生之病。而为气之盛虚。是病脏腑经脉。而及于阴阳之气也。盖三阴三阳之气。本于脏腑之五行所生。而外合于六经。

  卷二 经脉第十

  胃经诸穴歌

  足阳明。四十五。是承泣四白而数。巨 有地仓之积。大迎乘颊车之伙。下关头维及人迎。

  水突气舍与缺盆。气户兮库房屋翳。膺窗兮乳中乳根。不容承满。梁门关门。太乙滑肉。天枢外陵。大巨从水道归来。气冲入髀关之境。伏兔至阴市梁丘。犊鼻自三里而行。上巨虚兮条口。下巨虚兮丰隆。解溪冲阳入陷谷。下内庭厉兑而终。

  卷二 经脉第十

  胃经诸穴歌

  胃之经兮足阳明。承泣目下七分寻。四白目下方一寸。巨 鼻孔旁八分。地仓夹吻四分迎。大迎颔下寸三分。颊车耳下八分穴。下关耳前动脉行。头维神庭旁四五。(神庭督脉穴。在中行发际上五分。头维去神庭四寸五分)人迎喉旁寸五真。水突筋前迎下在。气舍突下穴相乘。(气舍在水突下)缺盆舍下横骨内。各去中行寸半明。气户璇玑旁四寸。至乳六寸又四分。库房屋翳膺窗近。

  乳中正在乳头心。次有乳根出乳下。各一寸六不相侵。(自气户至乳根六穴、上下相去各一寸六分、去中行任脉各四寸)却去中行须四寸。以前穴道与君陈。不容巨阙旁三寸。(巨阙任脉穴在脐上六寸五分)却近幽门寸五新。(幽门肾经穴巨阙旁一寸五分、在胃经任脉二脉之中)其下承满与梁门。关门太乙滑肉门。上下一寸无多少。共去中行三寸寻。天枢脐旁二寸间。枢下一寸外陵安。枢下二寸大巨穴。枢下四寸水道全。枢下六寸归来好。共去中行二寸边。

  气冲鼠鼷上一寸。(鼠鼷横骨尽处)又去中行四寸专。髀关膝上有尺二。伏兔膝上六寸是。阴市膝下方三寸。梁丘膝上二寸记。膝膑陷中犊鼻存。膝下三寸三里至。膝下六寸上廉穴。膝下七寸条口位。膝下八寸下廉看。膝下九寸丰隆系。却是踝上八寸量。比那下廉外边缀。解溪去庭六寸半。(庭内庭也)冲阳庭后五寸换。

  陷谷庭后二寸间。内庭次趾外间现。(足大趾次趾外间陷中)厉兑大趾次趾端。去爪如韭胃井判。

  (左右各四十五穴共九十穴)脾足太阴之脉。起于大趾之端。循趾内侧白肉际。过核骨后。上内踝前廉上 后。循胫骨后。交出厥阴之前。上膝股内前廉。入腹属脾络胃。上膈挟咽连舌本。散舌下。其支者。复从胃别上膈。注心中。是动则病舌本强。食则呕。胃脘痛。腹胀。善噫。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身体皆重。是主脾所生病者。舌本痛。体不能动摇。食不下。烦心。心下急痛。溏瘕泄。水闭。黄胆。不能卧。强立。股膝内肿厥。足大趾不用。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寸口大三倍于人迎。虚者寸口反小于人迎也。(踝叶瓦去声)

  核骨一作 骨(俗云孤拐骨)足跟后两旁起骨为踝骨。腓腹为 。髀内为股。脐上为腹。咽以咽物。居喉之前。至胃长一尺六寸。为胃之系。舌本。舌根也。足太阴脾脉。起于大趾端之隐白穴。受足阳明之交。循大趾内侧白肉际大都穴。过核骨后。历太白公孙商丘。上内踝前廉之三阴交。又上 内循 骨后之漏谷。上行二寸。交出足厥阴之前。至地机阴陵泉。上循膝股前廉之血海箕门。迤逦入腹。经冲门府舍中极关元。复循腹结大横。会下脘。历腹哀。过日月期门之分。

  循本经之里。下至中脘之际。以属脾络胃。又由腹哀上膈。循食窦天溪胸乡周荣。曲折向下。至大包。又自大包外曲折向上。会中府上行人迎之里。挟喉连舌本。散舌下而终。其支行者。由腹哀别行。再从胃部中脘穴之外。上膈注于膻中之里。心之分。以交于手少阴心经也。是动则病气而及于经。从经而及于脏腑。故为舌本强。食则呕。胃脘病。腹胀诸证。善噫者。脾气上走心为噫。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者。厥逆从上下散也。身体皆重。太阴之气逆也。是主脾所生之经脉病者。舌本痛。盖病太阴之气。则为舌本强。食则呕。气逆之为病也。在脾脏所生之经脉病者。

  则为舌本痛。食不下。经脉之为病也。气主 之。病在气。故身体皆重。经脉者。所以濡筋骨而利关节。病在血脉。故体不能动摇。此太阴之是动。脾脏之所生。外内出入。而见证之少有别也。

  脾脉注心中。故烦心。心下急痛。脾家实。则为瘕泄水闭黄胆。此脏病之在内也。不能卧。强立。

  膝股内肿。足大趾不用。经病之在外也。此太阴经脉脾脏之病。外内出入之见证也。明乎脏腑阴阳经气出入之理。本经大义。思过半矣。

  卷二 经脉第十

  脾经诸穴歌

  足太阴。脾中州。二十一穴隐白游。赴大都兮瞻太白。访公孙兮至商丘。越三阴之交。而漏谷地机可接。步阴陵之泉。而血海箕门是求。入冲门兮府舍轩豁。解腹结兮大横优游。腹哀食窦兮。

  接天溪而同派。胸乡周荣兮。缀大包而如钩。

  卷二 经脉第十

  脾经诸穴歌

  大趾内侧起隐白。节后陷中求大都。太白内侧核骨下。节后一寸公孙呼。商丘内踝陷中遭。踝上三寸三阴交。踝上六寸漏谷是。踝上五寸地机朝。膝下内侧阴陵泉。血海膝膑上内廉。箕门穴在鱼腹取。动脉应手越筋间。冲门期下尺五分。(期门肝经穴、巨阙旁四寸五分、巨阙任脉穴、脐上六寸五分、)府舍期下九寸判。腹结期下六寸八。大横期下五寸半。腹哀期下方二寸。期门肝经穴道现。巨阙之旁四寸五。却连脾穴休胡乱。自此以上食窦穴。天溪胸乡周荣贯。相去寸六无多寡。又上寸六中府换。(肺经穴)大包腋下有六寸。渊液腋下三寸半。

  (左右共四十二穴)

  心手少阴之脉。起于心中。出属心系。下膈络小肠。其支者。从心系上挟咽。系目系。其直者。复从心系。却上肺下出腋下。循 内后廉。行手太阴心主之后。下肘内。循臂内后廉。抵掌后锐骨之端。入掌内后廉。循小指之内出其端。是动则病咽干心痛。渴而欲饮。是为臂厥。是主心所生病者。目黄。胁痛。 臂内后廉痛。厥。掌中热痛。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甚者。寸口大再倍于人迎。虚者。反小于人迎也。

  心系有二。一则上与肺相通。而入肺大叶间。一则由肺叶而下。曲折向后并脊里。细络相连。

  贯脊髓。与肾相通。正当七节之间。盖五脏系皆通于心。而心通五脏系也。手少阴经起于心。循任脉之外。属心系下膈。当脐上二寸之分络小肠。其支者。从心系出任脉之外。上行而挟咽系目也。其直者。复从心系直上至肺脏之分。出循腋下抵极泉。(穴在臂内腋下筋间动脉入胸)自极泉下循 内后廉。行手太阴心主两筋之后。历青灵穴。下肘内廉。抵少海。手腕下踝为兑骨。自少海而下循臂内后廉。历灵道通里。至掌后锐骨之端。经阴 神门。入掌内廉。至少府。循小指端之少冲而终。以交于手太阳也。少阴之上。君火主之。故是动则病嗌干心痛。渴而欲饮。少阴之气盛也。是主心所生病者。目黄。心系上系于目。心火盛故黄也。 臂掌中。心脉所循之部分。盖心所生之病。而外及于经脉也。

  卷二 经脉第十

  心经诸穴歌

  手少阴。九穴成。极泉青灵少海行。自灵道通里而达。过阴 神门而迎。抵于少府。少冲可寻。

  卷二 经脉第十

  心经诸穴歌

  少阴心起极泉中。腋下筋间脉入胸。(臂内腋下筋间动脉入胸)青灵肘上三寸取。少海肘后五分容。(肘内廉节后大骨外去肘端五分屈节向头得)灵道掌后一寸半。通里腕后一寸同。阴 腕后方半寸。神门掌后兑骨隆。少府节后劳宫直。小指内侧取少冲。(凡九穴左右共十八穴)

  小肠手太阳之脉。起于小指之端。循手外侧。上腕出踝内。直上循臂骨下廉。出肘内侧两筋之间。上循 外后廉。出肩解。绕肩胛。交肩上。入缺盆。络心。循咽下膈。抵胃属小肠。其支者。

  从缺盆循颈上颊。至目锐 。却入耳中。其支者。别颊上 。抵鼻至目内 。斜络于颧。是动则病咽痛颔肿。不可以顾。肩似拔。 似折。是主液所生病者。耳聋目黄。颊肿。颈颔肩 肘臂外后廉痛。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

  盛者人迎大再倍于寸口。虚者反小于寸口也。(胛音甲 音掘折叶舌)

  臂骨尽处为腕。腕下兑骨为踝。脊两旁为膂。膂上两角为肩解。肩解下成片骨为肩胛。目外为锐 。目下为 。目内角为内 。手太阳经起于小指少泽穴。受手少阴心经之交也。由是循外侧之前谷后溪。上腕出踝中。历腕骨阳谷养老穴。直上循臂骨下廉支正。出肘内侧两筋之间。历小海穴。上循 外廉。行手阳明少阳之外。上肩循肩贞 俞天宗秉风曲垣肩外俞肩中俞诸穴。乃上会大椎。左右相交于两肩之上。自交肩上入缺盆。循肩向腋下行。当膻中之分。络心。循胃系下膈。过上腕。抵胃下行任脉之外。当脐上二寸之分属小肠。其支行者。从缺盆循颈之天窗天容。上颊抵颧 。上至目锐 。过瞳子。却入耳中。循听宫而终。其支别者。别循颊上 抵鼻。至目内 睛明穴。以斜络于颧。而交于足太阳也。是动则病嗌痛颔肿。乃病气而及于有形。故复曰似拔似折。皆形容气逆之所致也。小肠为受盛之官。化水谷之精微。故主液。小肠所生病者。为耳聋目黄颊肿。颈项肘臂痛。皆经脉所循之部分而为病也。尚御公曰。脏腑雌雄相合。并受五行之化。故在脏主藏。以合五行。在腑则以六腑所生之血气津液筋骨而为病。盖病则所主之气不足。而病生于外矣。

  卷二 经脉第十

  小肠诸穴歌

  小肠穴。十九中。路从少泽。步前谷后溪之隆。道遵腕骨。观阳谷养老之崇。得支正于小海。

  逐肩贞以相从。值 俞兮遇天宗。乘秉风兮曲垣中。肩外俞兮肩中俞。启天窗兮见天容。匪由颧 。

  曷造听宫。

  卷二 经脉第十

  小肠诸穴歌

  小指端外为少泽。前谷外侧节前觅。节后捏拳取后溪。腕骨腕前骨陷侧。兑骨下陷阳谷讨。腕上一寸名养老。支正腕后量五寸。小海肘端五分好。肩贞胛下两骨解。(曲胛下两骨解间肩 后陷中)

  俞大骨下陷保。(大骨下胛上廉举臂取之)天宗秉风后骨中。秉风 外举有空。(天 外肩上小后举臂有空)曲垣肩中曲胛陷。外俞胛后一寸从。(即外肩俞肩胛上廉去脊三寸陷中)肩中二寸大杼旁。天窗扶突后陷详。(颈大筋间前曲颊下扶突后动脉应手陷中)天容耳下曲颊后。颧 面锐端量。听宫耳端大如菽。(耳中珠子大如赤小豆)

  此为小肠手太阳。(左右共三十八穴)

  膀胱足太阳之脉。起于目内 。上额交巅。其支者。从巅至耳上角。其直者。从巅直络脑。还出别下项。循肩膊内。挟脊抵腰中。入循膂。络肾属膀胱。其支者。从腰中下挟脊贯臀。入 中。

  其支者。从膊内左右。别下贯胛。挟脊内过髀枢。循髀外。从后廉下合 中。以下贯 内。出外踝之后。循京骨。至小趾外侧。是动则病冲头痛。目似锐。项如拔。脊痛。腰似折。髀不可以曲。

  如结。 如裂。是为踝厥。是主筋所生病者。痔疟狂痫疾。头囟项痛。目黄泪出。鼽衄。项背腰尻 脚皆痛。小趾不用。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人迎大再倍于寸口。虚者人迎反小于寸口也。(臀音屯 音国 同)

  目大角为内 。发际前为额。头顶上为巅。脑后为项。肩后之下为肩膊。椎骨为脊。尻上横骨为腰。挟脊为膂。挟腰 骨两旁为机。机后为臀。臀、尻也。腓肠上膝后曲处为 。膂内为胛。

  即挟脊肉也。股外为髀。捷骨之下为髀枢。腓肠为 。足太阳膀胱之脉。起于目内 睛明穴。受手太阳之交也。上额循攒竹。过神庭。历曲差五处承光通天。自通天斜行左右。交于顶上之百会。其支行者。从巅至百会。抵耳上角。过率谷浮白窍阴穴。所以散养于筋脉也。其直行者。由通天络玉枕入络脑。复出下项。以抵天柱。又由天柱而下。过大椎陶道。却循肩膊内。挟脊两旁。相去各一寸半。下行历大杼。风门。肺俞。厥阴俞。心俞。膈俞。肝俞。胆俞。脾俞。胃俞。三焦俞。

  肾俞。大肠俞。小肠俞。膀胱俞。中膂内俞。白环俞。由是抵腰中。入循膂。络肾下属膀胱。其支别者。从腰中循腰 。下挟脊。历上 。中 。次 。下 。会阳。下贯臀。至承扶。殷门。浮 。

  委阳。入 中之委中穴。其支别者。为挟脊两旁第三行。相去各三寸之诸穴。自天柱而下。从膊内左右。别行下贯胛膂。历附分。

  魄户。膏肓。神堂。 膈关。魂门。扬纲。意舍。胃仓。肓门。志室。胞肓。秩边。下历尻臀。

  过髀枢。又循髀枢之里。承扶之外。一寸五分之间。而下与前之入 中者相合。下行循合阳。下贯内。历承筋。承山。飞扬。附阳。出外踝后之昆仑。仆参。申脉。金门。循京骨。束骨。通谷。

  至小趾外侧之至阴穴。以交于足少阴肾经也。太阳是动。则病冲头痛。目似锐。项似拔。腰似折。

  如结。曰。似曰如者。病在太阳之气。而有似乎形证也。太阳之气。生于膀胱水中。而为诸阳主气。阳气者。柔则养筋。故是主筋所生之病则为痔。经云筋脉横解。肠 为痔。盖太阳所主之筋。膀胱所生之脉。横逆而为痔也。经络沉以内薄则为疟。厥逆于下则为癫为狂。囟项鼽目腰背诸证。皆经脉所循之部分而为病也。尚御公曰。伤寒论云。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

  又曰。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夫伤寒六经相传。七日来复于太阳。只病三阴三阳之六气。而不涉于有形。然头项强痛。又有似乎经证。盖气舍于形。未有病气而不见于形证者也。

  卷二 经脉第十

  膀胱诸穴歌

  足太阳。三十六。睛明攒竹。诣曲差五处之乡。承光通天。见络 玉枕之行。天柱高兮大杼抵。风门开兮肺俞当。厥阴心膈之俞。肝胆脾胃之脏。三焦肾兮大肠小肠。膀胱俞兮中膂白环。

  自从大杼至此。去脊中寸半之旁。又有上次中下四 。在腰四空以相将。会阳居尻尾之侧。始了背中二行。仍上肩胛而下。附分二椎之旁。三椎魄户。四椎膏肓。神堂 兮膈关。魂门兮阳纲。

  意舍兮胃仓。肓门志室。秩边胞肓。承扶浮 与委阳。殷门委中而合阳。承筋承山到飞扬。辅阳昆仑至仆参。申脉金门。探京骨之场。束骨通谷。抵至阴小趾之旁。

  卷二 经脉第十

  膀胱诸穴歌

  足太阳兮膀胱经。目内 角始睛明。眉头陷中攒竹取。曲差发际上五分。五处发止一寸是。

  承光发上二寸半。通天络 玉枕穴。相去寸五调匀看。玉枕挟脑一寸三。入发二寸枕骨现。天柱项后发际中。大筋外廉陷中献。自此夹脊开寸五。第一大杼二风门。三椎肺俞厥阴四。心俞五椎之下论。膈七肝九十胆俞。十一脾俞十二胃。十三三焦十四肾。大肠十六之下椎。小肠十八膀十九。

  中膂内俞二十椎。白环廿一椎下当。以上诸穴可排之。更有上次中下 。一二三四腰空好。会阳阴尾尻骨旁。背部二行诸穴了。又从脊上开三寸。第二椎下为附分。三椎魄户四膏肓。第五椎下神堂尊。第六 膈关七。第九魂门阳纲十。十一意舍之穴存。十二胃仓穴已分。十三肓门端正在。十四志室不须论。十九胞肓廿秩边。背部三行诸穴匀。又从臀下阴文取。承扶居于陷中主。

  浮扶下方六分。委阳扶下寸六数。殷门扶下六寸长。 中外廉两筋乡。委中膝骨约纹里。此下三寸寻合阳。承筋脚跟上七寸。穴在 肠之中央。承山 下分肉间。外踝七寸上飞扬。辅阳外踝上三寸。昆仑后跟陷中央。仆参亦在踝骨下。申脉踝下五分张。金门申脉下一寸。京骨外侧骨际量。

  束骨本节后陷中。通谷节前陷中强。至阴却在小趾侧。太阳之穴始周详。(计六十三穴左右共一百二十六穴)

  肾足少阴之脉。起于小趾之下。邪趋足心。出于然谷之下。循内踝之后。别入跟中。以上 内。

  出外廉。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络膀胱。其直者。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循喉咙。挟舌本。其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是动则病饥不欲食。面如漆柴。咳唾则有血。喝喝而喘。坐而欲起。目KT KT 如无所见。心如悬。若饥状。气不足则善恐。心惕惕如人将捕之。是为骨厥。是主肾所生病者。口热舌干。咽肿上气。嗌干及痛。烦心。心痛。黄胆。肠 。脊股内后廉痛。痿厥。嗜卧。足下热而痛。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灸则强食生肉。缓带披发。大杖重履而步。盛者寸口大再倍于人迎。虚者寸口反小于人迎也。(KT 音荒强上声)

  趋、向也。足少阴起足小趾之下。斜趋足心之涌泉。转出内踝前。起大骨下之然谷。下循内踝后之太溪。别入跟中之大钟照海水泉。乃折自大钟之外。上循内踝。行厥阴太阴两经之后。经本经复溜交信穴。过脾经之三阴交。上 内循筑宾。出 内廉。抵阴谷。上股内后廉贯脊。会于督脉之长强。还出于前。循横骨大赫气穴四满中注肓俞。当肓俞之所。脐之左右属肾。下脐过任脉之关元。中极而络膀胱。其直行者。从肓俞属肾处上行。循商曲石关阴都通谷诸穴。贯肝。上循幽门上膈。历部廊入肺中。循神封灵墟神藏 中俞府。而上循喉咙。并人迎挟舌本而终。其支者。

  自神藏别出绕心。注胸之膻中。以交于手厥阴心包络经也。少阴之上。君火主之。少阴是动为病。

  则上下之气不交。故饥不欲食。心如悬若饥状。气不足于下则善恐。不足于上。心惕惕如人将捕之。少阴属肾。肾上连肺。而肾为生气之原。面如漆柴者。少阴之气不升也。咳唾则有血。喝喝而喘者。少阴之生气。不上交于肺。而肺气上逆也。坐而欲起者。躁动之象。少阴之气。厥于下而欲上也。骨之精为瞳子。目KT KT 无所见者。精气不升也。此少阴肾脏之生气。厥逆于下。

  而为此诸病。故为骨厥也。夫肾主藏精。如主肾所生之病。则精液不能上滋。而为口热舌干嗌痛烦心诸证。盖水不上济。则火盛于上矣。气逆于下。则为痿厥诸证矣。生当作牲。周礼云。始养之谓畜。将用之谓牲。又牛羊豕曰三牲。夫羊为火畜。牛为土畜。豕为水畜。其性躁善奔。强食牲肉。以助肾气上升。而与火土之相合也。缓带者。取其伸舒也。夫肾脏之精。奉心神化赤而为血。发乃血之余也。披发者。使神气之下交也。大杖重履者。运筋骨之气也。夫阴阳之气。有厥于肾者。有厥于 者。有厥于踝者。有厥于骨者。

  此章论少阴之气。厥逆于下。而曰强食牲肉。曰缓带披发。盖少阴为阴阳生气之原也。尚御公曰。

  陷下者。谓气之下陷也。少阴之上。君火主之。水火阴阳之气。发原于肾脏。故于少阴肾经。则曰强食生肉。缓带披发。拽杖步履。盖欲阴阳之生气上升。而环转出入也。是阴阳六气。本于脏腑五行之所生。故曰是动者。谓六气运用于外。应司天在泉。上下升降。动而不息。所生者。谓神机化运。从内而生。外内出入。生化无穷。是气之生于内。而运动于外也。

  卷二 经脉第十

  肾经诸穴歌

  足少阴兮廿七。涌泉流于然谷。太溪大钟兮水泉缘。照海复溜兮交信续。从筑宾兮上阴谷。撩横骨兮大赫麓。气穴四满兮中注。肓俞上通于商曲。守石关兮阴都宁。闭通谷兮幽门肃。步廊神封而灵墟存。神藏 中而俞府足。

  卷二 经脉第十

  肾经诸穴歌

  足掌心中是涌泉。然骨踝下一寸前。(内踝前一寸)太溪踝后跟骨上。大钟跟后肿中边。

  (足跟后肿中大骨上两筋间也)水泉溪下一寸觅。照海踝下四寸安。复溜踝上前二寸。交信踝上二寸联。一穴止隔筋前后。太阳之后少阳前。(前旁骨是复溜后旁骨是交信二穴止隔一条筋)筑宾内踝上 分。阴谷膝下曲漆间。横骨大赫并气穴。四满中注亦相连。各开中行只寸半。上下相去一寸便。上膈肓俞亦一寸。肓俞脐旁半寸边。肓俞商曲石关来。阴都通谷幽门辟。各开中行五分挟。六穴上下一寸裁。步廊神封灵墟存。神藏 中俞府尊。各开中行计二寸。

  上下寸六六穴分。俞府璇玑旁二寸。取之得法自然真。

  心主手厥阴心包络之脉。起于胸中。出属心包络。下膈历络三焦。其支者。循胸中出胁。下腋三寸。上抵腋下。循 内。行太阴少阴之间。入肘中。下臂行两筋之间。入掌中。循中指出其端。

  其支者。别掌中。循小指次指出其端。是动则病心中热。臂肘挛急。腋肿。甚则胸胁支满。心中大动。面赤目黄。喜笑不休。是主脉所生病者。烦心。心痛。掌中热。为此诸病。盛则泻之。

  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寸口大一倍于人迎。虚者寸口反小于人迎也。

  胁上际为腋。小指次指。乃小指之次指。无名指也。手厥阴心包络之脉。起于胸中。出属心下之包络。受足少阴肾经之交也。由是下膈历络三焦。历者。谓三焦各有部署。在胃脘上中下之间。其脉分络于三焦也。其支者。自属心包。上循胸出胁。下腋三寸天池穴。上行抵腋下。下循内之天泉。以界手太阴肺经。手少阴心经两经之中间。入肘中之曲泽穴。又由肘中下臂。行臂两筋之间。循 门间使内关大陵。入掌中劳宫。循中指出其端之中冲。其支别者。从掌中。循无名指出其端。而交于手少阳三焦经也。厥阴是动。则病手心热。臂肘挛急。腋肿。经气之病于外也。甚则胸胁支满。心中 大动。面赤目黄。喜笑不休。盖甚则从外而内。其有余于内也。心主血而包络代君行令。故主脉。是主脉之包络所生病者。烦心。心痛掌中热。盖自内而外也。脉口一盛而躁。病在手厥阴。故盛者寸口大一倍于人迎。虚者寸口反小于人迎也。

  卷二 经脉第十

  心包络诸穴歌

  手厥阴心包之脉。计有九穴而终。自天池天泉为始。逐曲泽 门而通。间使行于内关。大陵近乎劳宫。既由掌握。抵于中冲。

  卷二 经脉第十

  心包络诸穴歌

  心包起自天池间。乳后一寸腋下三。(腋下三寸乳后一寸)天泉曲腋下二寸。曲泽屈肘陷中央。

  门去腕方五寸。(掌后去腕五寸)

  间使腕后三寸量。内关去腕只二寸。大陵掌后两筋间。劳宫屈中名指取。(屈中指无名指两者之间取之)中指之末中冲良。

  三焦手少阳之脉。起于小指次指之端。上出两指之间。循手表腕。出臂外两骨之间。上贯肘。

  循外上肩。而交出足少阳之后。入缺盆。布膻中。散络心包。下膈循属三焦。其支者。从膻中上出缺盆。上项系耳后。直上出耳上角。以屈下颊至 。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过客主人。前交颊。至目锐 。是动则病耳聋。浑浑 。嗌肿喉痹。是主气所生病者。汗出。目锐痛。颊肿。耳前肩 肘臂外皆痛。小指次指不用。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

  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人迎大一倍于寸口。虚者人迎反小于寸口也。( 音屯)

  臂骨尽处为腕。 尽处为肘。膊下对腋处为 。目下为 。手少阳起于小指次指之端关冲穴。

  (第四指也)上出历液门中渚四指之间。循手表腕之阳池。出臂外两骨之间。至天井穴。从天井上行。循臂 之外。

  历清冷渊消铄。行手太阳之里。手阳明之外。上肩循臂 。会肩 天 。交出足少阳之后。过秉风肩井。下入缺盆。复由足阳明之外。而会交于膻中之上焦。散布络绕于心包络。乃下膈入络膀胱以约下焦。附右肾而生。其支行者。从膻中而上出缺盆之外。上项过大椎。循天牖上耳后。经翳风脉颅囟。直上出耳上角。至角孙。过悬厘颔厌。及过阳白睛明。屈曲耳颊至 。会颧 之分。

  其又支者。从耳后翳风穴。入耳中。过听宫。历耳门和 。却出至目锐 。合瞳子 。循丝竹空。

  而交于足少阳胆经也。少阳之上。相火主之。故是动则病耳聋。浑浑 。嗌肿喉痹。相火之有余于上也。少阳乃一阳初生之气。故主气所生病者汗出。阳加于阴。则汗出也。目锐 痛。颊肿。

  耳后肩 肘臂小指次指。皆经脉所循之部分而为病也。人迎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阳。故盛者人迎大一倍于寸口。虚者人迎反小于寸口也。

  卷二 经脉第十

  三焦诸穴歌

  手少阳三焦之脉。二十三穴之间。关冲液门中渚。阳池外关通连。支沟会宗三阳络。四渎天井清冷渊。消铄 会。肩 相联。天 处天牖之下。翳风让 脉居先。颅囟定而角孙近耳。丝竹空而和 接焉。耳门已毕。经穴已全。

  卷二 经脉第十

  三焦诸穴歌

  无名之外端关冲。液门小次指陷中。中渚液下去一寸。阳池腕上之陷中。外关腕后方二寸。

  腕后三寸支沟容。腕后三寸内会宗。空中有穴用心攻。腕后四寸三阳络。四渎肘前五寸着。天井肘外大骨后。

  骨罅中间一寸摸。肘后二寸清冷渊。消铄对腋臂外落。 会肩前三寸量。肩 上陷中央。天 缺盆陷处上。天牖天容之外旁。(天牖颈大筋外缺盆上、天容后、天柱前、完骨下、发际上、)翳风耳后尖角陷。(耳后尖角陷中按之引耳中) 脉耳后青脉现。(耳本后鸡足青络脉)颅囟亦在青络脉。角孙耳廓中间上。耳门耳前起肉中。(耳前起肉当耳缺陷中)和 耳前动脉张。欲知丝竹空何在。眉后陷中仔细量。(计二十三穴左右共四十六穴)

  胆足少阳之脉。起于目锐 。上抵头角。下耳后。循颈行手少阳之前。至肩上。却交出手少阳之后。入缺盆。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锐 后。其支者。别锐 下大迎。合手少阳抵于 下。加颊车下颈。合缺盆以下胸中。贯膈。络肝属胆。循胁里。出气街。绕毛际。横入髀厌中。其直者。从缺盆下腋。循胸。过季胁。下合髀厌中。以下循髀阳。出膝外廉。下外辅骨之前。直下抵绝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跗上。入小趾次趾之间。其支者。别跗上。入大趾之间。

  循大趾歧骨内出其端。还贯爪甲。出三毛。是动则病口苦。善太息。心胁痛。不能转侧。甚则面微有尘。体无膏泽。足外反热。是为阳厥。是主骨所生病者。头痛颔痛。目锐 痛。缺盆中肿痛。

  胁下肿。马刀侠瘿。汗出。振寒疟。胸胁肋髀膝外至胫绝骨外踝前。及诸节皆痛。小趾次趾不用。

  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人迎大一倍于寸口。虚者人迎反小于寸口也。

  腋下为胁。胁又名 。曲骨之外为毛际。毛际两旁动脉为气冲。捷骨之下为髀厌。即髀枢也。

  胁骨之下为季胁。(属肝经穴名章门) 骨为辅骨。外踝以上为绝骨。足面为跗。足大趾本节后为歧骨。大指爪甲后为三毛。足少阳胆经。起于目锐 之瞳子 。由听会过客主人。上抵头角。循颔厌。下悬颅悬厘。由悬厘上循耳。

  上发际。至曲鬓率谷。由率谷外折。下耳后。循天冲浮白窍阴完骨。又自完骨外折。循本神过曲差。下至阳白会睛明。复从睛明上行。循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风池至颈。过天牖。行手少阳之脉前。下至肩上。循肩井。却左右交出手少阳之后。过大椎大杼秉风。当秉风前入缺盆之外。其支者。从耳后颞 间过翳风之分。入耳中过听宫。复自听宫至目锐 瞳子 之分。其支者。别自目外瞳子 而下大迎。合手少阳于 。当颧 之分。下临颊车下颈。循本经之前。与前之入缺盆者相合。下胸中天池之外贯膈。即期门之所络肝。下至日月之分属于胆也。自属胆处。循胁内章门之里。

  至气冲。绕毛际。遂横入髀厌中之环跳穴。其直行者。从缺盆下腋循胸。历渊液辄筋日月。过季胁。

  循京门带脉五枢维道居 。入上 中 长强而下。与前之入髀厌者相合。乃下循髀外行太阳阳明之间。历中渎阳关。出膝外廉。抵阳陵泉。又自阳陵泉下于辅骨前。历阳交外丘光明。直下抵绝骨之端。循阳辅悬钟。而下出外踝之前。至丘墟循足面之临泣五会侠溪。乃上入小趾次趾之间至窍阴而终。其支别者。自足跗面临泣别行。入大趾循歧骨内出大趾端。还贯入爪甲。出三毛以交于足厥阴肝经也。是动则病口苦善太息。心胁痛不能转侧。少阳之气不升也。少阳主初阳之生气。故胆气升。十一脏腑之气皆升。经云。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平脉篇云。阳气长则其色鲜。

  其颜光。其声商。毛发长。少阳之动气为病。则厥逆而不升。故甚则面有微尘。体无膏泽。少阳相火主气。足下反热者。火逆于下也。是为阳气厥逆之所致也。少阳属肾。故主骨所生病者。为头痛颔痛。目锐 痛。缺盆腋下胸胁髀膝胫踝皆痛。乃足少阳经脉所循之部分而为病也。血脉留滞。则为马刀侠瘿。阳加于阴。则为汗出。阳逆于下。则为振寒。少阳主骨。故诸节皆痛也。

  卷二 经脉第十

  胆经诸穴歌

  足少阳兮四十三。瞳子 近听会间。客主人在颔厌集。悬颅悬厘曲鬓前。率谷天冲见浮白。窍阴完骨本神连。阳白临泣目窗近。正荣承灵脑空焉。风池肩井兮渊液。辄筋日月京门联。带脉五枢而下。维道居 相沿。环跳风市抵中渎。阳关之下阳陵泉。阳交外丘光明穴。阳辅悬钟穴可瞻。

  丘墟临泣地五会。侠溪窍阴胆经全。

  卷二 经脉第十

  胆经诸穴歌

  足少阳兮四十三。头上廿穴分三折。起自瞳子至风池。积数陈之次序说。瞳子 近 五分。耳前陷中听会穴。客主人名上关同。耳前起骨开口空。颔厌悬颅之二穴。脑空上廉曲角下。(脑空即颞颔厌悬颅二穴在曲颊之下脑空之上)悬厘之穴异于兹。脑空下廉曲角上。曲鬓耳上发际隅。

  (耳上发际曲隅陷中)率谷耳上寸半安。天冲耳后入发二。(耳后入发际二寸)浮白入发一寸间。

  窍阴即是枕骨穴。完骨之上有空连。(在完骨上枕骨下动摇有空)完骨耳后入发际。量得四分须用记。本神神庭旁二寸。入发一寸耳上系。阳白眉上方一寸。发上五分临泣是。(目上直入发际五分陷中)发上一寸当阳穴。发上寸半目窗至。正营发上二寸半。承灵发上四寸谛。脑空发上五寸半。

  风池耳后发陷寄。(在耳后颞 后脑空下发际陷中至此计二十穴分作三折、向外而行、始自瞳子至完骨是一折、又自完骨外折上至阳白会睛明是一折、又自睛明上行循临泣风池是一折、缘其穴曲折多、难以分别、故此作至二十次第言之、歌曰、一瞳子 二听会、三主人兮颔厌四、五悬颅兮六悬厘、第七数兮曲鬓随、八率谷兮九天冲、十浮白兮之穴从、十一窍阴来相继、十二完骨一折终、又自十三本神始、十四阳白二折随、十五临泣目下穴、十六目窗之穴宜、十七正荣十八灵、十九脑户廿风池、根据次细心量取之、胆经头上穴吾知、)肩井肩上陷中求。大骨之前一寸半。(肩上陷中缺盆上大骨前一寸半以三指按取当中指陷中)渊液腋下方三寸。辄筋期下五分判。期门却是肝经穴。相去巨阙四寸半。日月期门下五分。京骨监骨下腰绊。(监骨下腰下季胁本挟脊肾之募)带脉章门下寸八。五枢章下寸八贯。(五枢去带脉三寸季胁下四寸八分)维道章下五寸三。居 章下八寸三。章门缘是肝经穴。下脘之旁九寸含。环跳髀枢宛宛中。(髀枢中侧卧屈上足伸下足以右手摸穴左摇撼取之)屈上伸下取穴同。风市垂手中指尽。膝上五寸中渎逢。

  阳关阳陵上三寸。阳陵膝下一寸从。阳交外踝上七寸。外丘踝上六寸容。踝上五寸光明穴。踝上四寸阳辅通。踝上三寸悬钟在。丘墟踝前之陷中。此去侠溪四寸五。却是胆经原穴功。临泣侠溪后寸半。五会去溪一寸穷。侠溪在趾歧骨内。窍阴四五二趾中。(计四十三穴左右共八十六穴)

  肝足厥阴之脉。起于大趾丛毛之际。上循足跗上廉。去内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太阴之后。

  上内廉。循阴股入毛中。过阴器。抵小腹。挟胃属肝络胆。上贯膈。布胁肋。循喉咙之后。上入颃颡。连目系。上出额。与督脉会于巅。其支者。从目系下颊里。环唇内。其支者。复从肝别贯膈。上注肺。是动则为腰痛不可以俯仰。丈夫 疝。妇人少腹肿。甚则嗌干。面尘脱色。是主肝所生病者。胸满。呕逆。飧泄。狐疝。遗溺。闭癃。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寸口大一倍于人迎。虚者反小于人迎也。

  三毛后横纹为丛毛。髀内为股。脐下为小腹。目内深处为系。颃颡。 上窍也。足厥阴起于足大趾丛毛之大敦。循足跗上廉。历行间太冲。抵内踝前一寸之中封。自中封上踝。过三阴交。历蠡沟中都。复上一寸。交出太阴之后。上 内廉。至膝关曲泉。循股内之阴包五里阴廉。遂当冲门府舍之分。入阴毛中。左右相交。环绕阴器。抵小腹而上。会曲骨中极关元。复循章门。至期门之所。挟胃属肝。下日月之分。络于胆也。

  又自期门上贯膈。行食窦之外。大包之里。散布胁肋。上云门渊液之间。人迎之外。循喉咙之后。

  上出颃颡。行大迎地仓四白阳白之外。连目系。上出额。行临泣之里。与督脉相会于巅顶之百会。

  其支行者。从目系下行任脉之外。本经之里。下颊里交环于唇口之内。其又支者。从期门属肝处别贯膈。行食窦之外。本经之里。上注肺。下行至中焦。挟中脘之分。以交于手太阴肺经也。是在厥阴之动气。则病腰痛不可以俯仰。甚则嗌干。面尘脱色。盖厥阴从少阳中气之化。厥阴之化气病也。丈夫 疝。妇人少腹肿。厥阴之本气病也。是主肝所生之病者。胸满。呕逆。盖食气入胃。

  散精于肝。行气于经。肝所生病。则肝气厥逆。不能行散谷精。故胸满呕逆也。肝主疏泄。肝气虚。则飧泄遗溺。实则闭癃。狐疝。随经脉昼夜出入之疝也。为此是动所生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寸口大一倍于人迎。虚者反小于人迎也。以上论荣气生于中焦。从肺脉循行于十二经脉之中。外内上下相交。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周而复始。环转之无端也。

  卷二 经脉第十

  肝经诸穴歌

  足厥阴。一十三穴终。起大敦于行间。循太冲于中封。蠡沟中都之会。膝关曲泉之宫。袭阴包于五里。阴廉乃发。寻羊矢于章门。期门可攻。

  卷二 经脉第十

  肝经诸穴歌

  足大趾端名大敦。(内侧为隐白外侧为大敦)行间大趾缝中存。太冲本节后二寸。跟前一寸号中封。

  (足内踝骨一寸筋里宛宛中)蠡沟踝上五寸是。(内踝骨前上五寸)中都踝后七寸中。(内踝上七寸骨中)膝关犊鼻下二寸。曲泉曲膝尽横纹。阴包膝上方四寸。(股内廉两筋间蜷足取之看膝内侧必有槽中)气冲三寸下五里。(气冲上三寸阴股中动脉应手)阴廉冲下有二寸。羊矢冲下一寸许。

  气冲却是胃经穴。鼠鼷之上一寸主。鼠鼷横骨端尽处。相去中行四寸止。章门下脘旁九寸。肘尖尽处侧卧取。期门又在巨阙旁。四寸五分无差矣。

  卷二 经脉第十

  附督脉歌

  (经脉之循于身以前身以后者凭任督二脉以分上下左右)

  督脉在背之中行。二十七穴始长强。舞腰俞兮歌阳关。入命门兮悬枢当。脊中束筋造至阳。

  灵台神道身柱详。陶道大椎至哑门。风府脑户强间分。后项百会兮前项。囟会上星兮神庭。素 水沟。至于鼻下。兑端交龈。交于内唇。

  卷二 经脉第十

  附督脉歌

  督脉龈交唇内乡。兑端正在唇端央。水沟鼻下沟中索。素 宜向鼻端详。头形北高面南下。先以前后发际量。分为一尺又二寸。发上五分神庭当。发上一寸上星位。发上二寸囟会良。前项发上三寸半。百会发上五寸央。(在顶中央旋毛中两耳尖上、可容爪甲性理北溪陈氏曰、略近些北、犹天之极星居北、夫言一尺有二而其数只一尺一寸者何也、盖前后发际无穴而必以前后发际量起、则有一寸在也、)会后寸半即后顶。会后三寸强间明。会后脑户四寸半。后发入寸风府行。(项后发际入一寸大筋内宛宛中、疾言其肉立起、言休立止、即百会后五寸半也、)发上五分哑门在。(后发际上五分项中央宛宛中、仰头取之、入系舌本)神庭至此十穴真。自此项骨下脊 。分为二十有四椎。

  大椎上有项骨在。约有三椎莫算之。尾有长强亦不算。中间廿一可排推。大椎大骨为第一。二椎节后陶道知。第三椎间身柱在。第五神道不须疑。第六灵台至阳七。第九身内筋缩思。十一脊中之穴在。十二悬枢之穴奇。十四命门肾俞并。十六阳关自可知。二十一椎即腰俞。脊尾骨端长强随。(共二十七穴)

  卷二 经脉第十

  附任脉歌

  任脉二十四。穴行腹与胸。会阴始兮曲骨从。中极关元石门通。气海阴交会。神关水分逢。下脘建里兮。中脘上脘。巨阙鸠尾兮。中庭膻中。玉堂上紫宫华盖。璇玑上天突之宫。饮彼廉泉。

  承浆味融。

  卷二 经脉第十

  附任脉歌

  任脉会阴两阴间。曲骨毛际陷中安。中极脐下四寸取。关元脐下三寸连。脐下二寸石门穴。

  脐下寸半气海全。脐下一寸阴交穴。脐之中央号神阙。脐上一寸为水分。脐上二寸下脘列。脐上三寸名建里。中脘脐上四寸许。脐上五寸上脘在。巨阙脐上六寸五。鸠尾蔽骨下五分。中庭膻中寸六取。膻中却在两乳间。膻上寸六玉堂主。膻上紫宫三寸二。膻上华盖四八举。(四寸八分)膻上璇玑五寸八。玑上一寸天突起。天突喉下约四寸。廉泉颔下骨尖已。承浆颐前唇棱下。任脉中央行腹里。(行腹中央共二十七穴)

  手太阴气绝。则皮毛焦。太阴者行气温于皮毛者也。故气不荣则皮毛焦。皮毛焦则津液去皮节。津液去皮节者。则爪枯毛折。毛折者。则毛先死。丙笃丁死。火胜金也。

  此论三阴三阳之气终也。皮脉肉筋骨。脏腑之外应也。脏腑者。雌雄之内合也。阴阳六气。本于脏腑之五行所生。气先死于外。而后脏腑绝于内也。手太阴之气。主于皮毛。是以太阴气绝。则皮毛焦。手太阴主气。气主熏肤泽毛。故太阴者。行气温于皮毛者也。是以气不荣则皮毛焦。津液者。随三焦出气以温肌肉。淖泽于骨节。润泽于皮肤。气不荣。则津液去皮节矣。津液去皮节。则爪枯毛折矣。毛先死者。手太阴之气。先绝于外也。丙笃丁死。肺藏之气。死于内也。尚御公曰。按上古天元册文。丹 苍素元之天气。经于五方分野。合化地之五行。而地之五行。上呈天之六气。五营运论曰。神在天为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筋生心。是人之立形定气。本于五行所生。故曰其生五。其数三。谓生于五行。而终于三阴三阳之数。是以所生病者。脏腑五行之病生于内也。是动者。六气之运动于外而为病也。然是动所生之病。皆终于三阴三阳之气者。脏腑五行之气。本于天之所化。故天气先绝。而后脏腑之气终也。朱济公曰。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本经论人秉天地之气所生。配合天地阴阳。五运六气。能明乎造化死生之道。一点灵明。与太虚同体。万劫常存。本未尝有生。未尝有死也。张玉师曰。形谓之器。故曰无形无患。盖既成形器。未有不损坏者也。然此一灵真性。虽千磨百炼。愈究愈精。故佛老以真空见性。

  灵素二经。谓空中有真。

  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脉不通则血不流。血不流则髦色不泽。故其面黑如漆柴者。血先死。

  壬笃癸死。水胜火也。

  心主血脉。故手少阴气绝。则脉不通。脉随气行者也。脉不通则血不流。血随脉气流行者也。

  夫心之合脉也。其荣色也。髦者。血气之所生也。故血脉不流。则髦色不泽。面如漆柴。少阴气绝。

  则血先死。壬笃癸死。心脏之火气灭也。

  足太阴气绝者。则脉不荣肌肉。唇舌者。肌肉之本也。脉不荣则肌肉软。肌肉软则肉萎人中满。

  人中满则唇反。唇反者肉先死。甲笃乙死。木胜土也。

  足太阴之气生于脾。脾脏荣而外主肌肉。是以太阴气绝。则脉不荣于肌肉矣。脾开窍于口。主为卫。使之迎粮。故唇舌为肌肉之本。脉不荣则肉萎唇反。太阴之生气绝于外也。甲笃乙死。脾脏之气死于内也。

  足少阴气绝。则骨枯。少阴者。冬脉也。伏行而濡骨髓者也。故骨不濡。则肉不能着也。骨肉不相亲。则肉软却。肉软却。故齿长而垢。发无泽。发无泽者骨先死。戊笃己死。土胜水也。

  足少阴之气主骨。故气绝则骨枯。冬脉者。谓五脏之脉气。合四时而外濡于皮肉筋骨者也。夫溪骨属骨。肉本于骨也。故骨不濡。则肉不能着于骨。而骨肉不相亲矣。骨肉不相亲。则骨气外脱而齿长矣。夫肾主藏精而化血。发者。血之余也。发无泽者。肾脏之精气绝而骨先死矣。

  足厥阴气绝则筋绝。厥阴者。肝脉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于阴气而脉络于舌本也。故脉弗荣则筋急。筋急则引舌与卵。故唇青舌卷卵缩。则筋先死。庚笃辛死。金胜木也。

  足厥阴之气主筋。故气绝则筋绝矣。厥阴者肝脉。肝者筋之合。谓厥阴之气。合于肝脉。肝脏之气。合于筋也。聚于阴气者。筋气之会于宗筋也。筋聚于阴器而络于舌本。故脉不荣于筋。

  则筋急而舌卷卵缩矣。厥阴气绝。则筋先死。庚笃辛死。金胜木而肝脏之木气绝也。

  五阴气俱绝。则目系转。转则目运。目运者为志先死。志先死。则一日半死矣。

  此总结五脏五行之气。本于先天之水火也。心系上系于目系。目系转者。心气将绝也。火之精为神。水之精为志。神生于精。火生于水。故志死而神先绝。所谓生则俱生。急则俱死也。天一生水。地二生火。一日半者。一二日之间。阴阳水火之气。终于天地始生之数也。

  六阳气绝。则阴与阳相离。离则腠理发泄。绝汗乃出。故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此言六腑三阳之气终也。阴阳离合论曰。未出地者。命曰阴中之阴。已出地者。名曰阴中之阳。盖三阳之气。根于阴而出于阳。是以六阳将绝。则阴与阳相离矣。离则阳气外脱。腠理发泄。

  绝汗乃出。而阳气终也。三阳者。应天之气。是以旦占夕死。夕占旦死。不能终天运之一周。尚御公曰。此章与本经终始篇。素问诊要经终篇。大义相同。

  经脉十二者。伏行分肉之间。深而不见。其常见者。足太阴过于外踝之上。无所隐故也。诸脉之浮而常见者。皆络脉也。六经络。手阳明少阳之大络。起于五指间。上合肘中。饮酒者。卫气先行皮肤。先充络脉。络脉先盛。故卫气已平。荣气乃满。而经络大盛。脉之卒然盛者。皆邪气居之。留于本末。不动则热。不坚则陷且空。不与众同。是以知其何脉之动也。雷公曰。何以知经脉之与络脉异也。黄帝曰。经脉者。常不可见也。其虚实也。以气口知之。脉之见者。皆络脉也。

  此申明十二经脉之血气。与脉外皮肤之气血。皆生于胃腑水谷之精。而各走其道。经脉十二者。六脏六腑手足三阴三阳之脉。乃荣血之荣行。伏行于分肉之内。深而不见者也。诸脉之浮而常见者。皆络脉也。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盖胃腑所生之血气。精专者独行于经隧。荣行于十二经脉之中。

  其出于孙络皮肤者。别走于经别。经别者。脏腑之大络也。盖从大络而出于络脉皮肤。下行者。从足太阴之络。而出于足 之街。故其常见者。足太阴过于外踝之上。无所隐故也。上行者。从手阳明少阳之络。注于尺肤以上鱼。而散于五指。故曰手阳明少阳之大络。起于五指间。上合肘中。谓行于皮肤之气血。从手阳明少阳之大络。散于五指间。复从五指之井。溜于脉中。而与脉中之血气。

  上合于肘中也。夫阴阳六气。主于肤表。经云。太阴为之行气于三阴。阳明者。表也。亦为之行气于三阳。盖手太阴主气而外主皮毛。手阳明为太阴之合。故亦为之行气于肤表也。手少阳主气。

  为厥阴包络之腑。心主包络。主行血于脉中。少阳主行血于脉外。是以手阳明少阳之大络。主行胃腑所出之血气。而注于络脉皮肤之间。玉版篇曰。胃者。水谷血气之海也。海之所行云气者。天下也。

  胃之所出血气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缪刺篇曰。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也。是血气之行于脉外者。外内出入。

  各有其道。故复引饮酒者以证明之。夫酒者。水谷之悍液。卫者。水谷之悍气。故饮酒者。液随卫气而先行皮肤。是以面先赤。而小便独先下。盖先通调四布于外也。津液随卫气先行皮肤。先充络脉。络脉先盛。卫气已平。荣气乃满。而经脉大盛。此血气之从皮肤而络。络而脉。脉而经。盖从外而内也。如十二经脉之卒然盛者。皆邪气居于脉中也。本末者。谓十二经脉之有本标也。如留于脉而不动则热。不留于脉。则脉不坚而外陷于肤空矣。此十二经脉之流行出入。不与络脉大络之众同也。是以知何脉之动也。以气口知之。气口者。手太阴之两脉口也。此言荣血之行于十二经脉中者。乃伏行之经脉。以手太阴之气口知之。血气之行于皮肤而见于络脉者。候见于人迎气口也。此节凡四转。盖以申明十二经脉之血气。与皮肤之气血。各有出入之道路。再按、十二经脉之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周而复始者。乃荣血之行于脉中也。

  十二经脉之皆出于井。溜于荥。行于经。入于合者。乃皮肤之气血。溜于脉中。而与经脉之血气。

  合于肘膝之间。本篇之所谓六经脉。手阳明少阳之大络起于五指间。上合肘中者是也。本经痈疽篇曰。余闻肠胃受谷。上焦出气。以温分肉而养骨节。通腠理。中焦出气如露。上注 谷。而渗孙脉。津液和调。变化而赤为血。血和则孙脉先满溢。乃注于络脉皆盈。乃注二经脉。阴阳已张。因息乃行。行有经纪。周有道理。与天协议。不得休止。此水谷所生之津液。随三焦出气。以温肌肉。

  渗于孙络。化赤为血。而溢于经脉。本篇之所谓饮酒者。卫气先行皮肤。先充络脉。络脉先盛。卫气已平。荣血乃满。而经脉大盛是也。是脉外之气血。一从经隧而出于孙络皮肤。一随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变化而赤。是所出之道路有两歧也。其入于经也。一从指井而溜于经荥。一从皮肤而入于络脉。是所入之道路有两歧也。其经脉之血气。行于脉外。从本标而出于气街。本篇之所谓留于本末。不动则热。不坚则陷且空。不与众同是也。此血气出入之道路。合于天地阴阳。五运六气。

  乃本经之大关目。故不厌烦赘而详言之。学人亦不可不用心参究者也。夫血气之从经隧而出于孙络皮肤者。海之所以行云气于天下也。随三焦出气以温肌肉者。应司天在泉。水随气而营运于肤表也。肤表之气血。入于脉中。应天运于地之外。而复通贯于地中。经脉之血气。行于皮肤之外。犹地之百川。流注于泉下。而复营运于天表也。此天地上下升降外内出入之相通也。人合天地阴阳之道。营运不息。可以与天地相参。如升降息。则气立狐危。出入废。则神机化灭矣。

  雷公曰。细子无以明其然也。黄帝曰。诸络脉皆不能经大节之间。必行绝道而出入。复合于皮中。其会皆见于外。故诸刺络脉者。必刺其结上甚血者。虽无结急取之。以泻其邪。而出其血。

  留之发为痹也。凡诊络脉。脉色青则寒且痛。赤则有热。胃中寒。手鱼之络多青矣。胃中有热。鱼际络赤。其暴黑者。留久痹也。其有赤有黑有青者。寒热气也。其青短者。少气也。凡刺寒热者。

  皆多血络。必间日而一取之。血尽乃止。乃调其虚实。其青而短者少气。甚者泻之则闷。闷甚则仆。不得言。闷则急坐之也。

  此复申明上文之义。盖假病刺以证血气之生始出入。下经曰。先度其骨节大小广狭。而脉度定矣。盖十二经脉。皆循于骨节间而为长短之度。其络脉皆不能经大节之间。必行绝道而出入。绝道者。别道也。盖胃腑所出之血气。行于经别者。从经别而出于络脉。复合于皮中。其血气色脉之会合。皆见于外。故刺诸络脉者。必刺其结上。甚血者。虽无结急取之。以泻其邪。而出其血。

  留之发为痹也。经云。病在阴者名为痹。盖皮肤络脉之邪。留而不泻。则入于分肉筋骨之间而为痹。

  与邪居经脉之中。留于本末。不动则热之不同也。诊、视也。凡诊络脉。脉色青则寒。赤则有热。

  盖浮络之血气。皆见于皮之部也。胃中寒。手鱼之络多青。胃中热。鱼际络赤。盖皮络之气血。本于胃腑所生。从手阳明少阳。注于尺肤而上鱼也。气者。三阴三阳之气。胃腑之所生也少气甚者。泻之则闷。气益虚而不能行于外也。闷甚则仆不能言者。谓阴阳六气。生于胃腑水谷之精。而本于先天之水火也。少阴之气厥于下。则仆而不得言。故闷则急坐之。以启少阴之气。即如上文之缓带被发。大杖重履而步之一法也。高士宗曰。上节以十二经脉。分别卫气血气之行于皮肤络脉。此节单论皮肤络脉。以复申明上文之义。黄载华曰。冲脉任脉。皆起于胞中。上循背里。为经络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会于咽喉。别而络唇口。血气盛。则充肤热肉。血独盛。则淡渗皮肤。生毫毛。是脉外之气血。又从冲脉而散于皮毛。故曰复合于皮中。其会皆见于外。谓经别所出之血气。与冲脉所出之血气。会合于皮中。当知皮肤血气所出之道有三径也。

  手太阴之别。名曰列缺。起于腕上分间。并太阴之经。直入掌中。散入于鱼际。其病实则手锐掌热。虚则欠KT 。小便遗数。取之去腕半寸。别走阳明也。(KT 同数叶朔)

  经别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别者。谓十二经脉之外。别有经络。阳络之走于阴。阴络之走于阳。与经脉缪处。而各走其道。即缪刺篇之所谓大络者。左注右。右注左。与经相干。而布于四末。不入于经俞。与经脉缪处者是也。玉版论之所谓胃者。水谷血气之海也。海之所行云气者。

  天下也。胃之所出血气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盖胃腑所生之血气。其精专者独行于经隧。从手太阴肺脉。而终于足厥阴肝经。此荣血之循行于十二经脉之中。一脉流通。环转不息者也。其血气之四布于皮肤者。从脏腑之别络而出。虽与经相干。与经并行。而各走其道。出于孙络。散于皮肤。故手太阴之经。别曰列缺。手少阴之经。别曰通里。足太阳曰飞扬。足少阳曰光明。与手足之井荥输经合穴不相干也。曰太阴少阴。曰太阳少阳。与脏腑之经脉各缪处也。此胃腑之血气。四布于肤表之阳分者。从大络而出于孙络皮肤。从络脉而阴走于阳。

  阳走于阴。如江河之外。别有江河。江可通于河。河可通于江。与经脉之荣血。一以贯通者不相同也。故手太阴之别。名曰列缺。起于腕上分间。分间者。谓手太阴之经脉。与经别之于此间而相分也。并太阴之经者。并太阴之经脉而行也。散入于鱼际。谓入鱼际而散于皮肤。即上文之所谓诸络脉必行绝道而出入。复合于皮中。其会见于外也。实则手锐掌热。气盛于外也。虚则欠KT 。

  小便遗数。气虚于内也。盖肤表之血气。由脏腑经隧之所生也。当取之去腕半寸。即列缺穴间。别走阳明者。阴络之从此而别走于阳也。尚御公曰。此篇病证。与缪刺篇之不同。缪刺篇论邪客于皮肤孙络。溜于大络而生奇病。病从外而内也。此篇论本气之虚实。病从内而外也。故曰诸络脉必行绝道而出入。朱济公曰。如手太阴之列缺。手阳明之偏历。虽非井荥输经。然亦系经脉之穴。

  盖经别之各走其道。布于四末。与经相干。于列缺通里诸经之间。复别而上行。并经而入掌。散于络脉。而合于皮中者也。张玉师曰。皮部论云。欲知皮部。以经脉为纪。阳明之阳。名曰害蜚。

  视其上下有浮络者。皆阳明之络也。少阳之阳。名曰枢持。少阴之阴。名曰枢儒。凡十二经络脉者。

  皮之部也。是皮部之络脉。虽以经脉为纪。并循于十二经脉之部。然从大络而出。别走其道。与经脉缪处。故有害蜚枢持之别名。同学之士。当于灵素二经。细心合参。其义始得。

  手少阴之别。名曰通里。去腕一寸半。别而上行。循经入于心中。系舌本。属目系。其实则支膈。虚则不能言。取之掌后一寸。别走太阳也。

  手少阴之别络。与经相干。名曰通里之间。去腕一寸半。别经而上行。循经入于心中。系舌本。

  属目系。其气实。膈间若有所支而不畅。虚则不能言。盖心主言。而经别络舌本也。掌后一寸。乃别走于太阳之络脉处。故取阴阳分行之处而刺之。按心脉上挟咽。系目系。经别系舌本。属目系。

  盖经别并经而行也。

  手心主之别。名曰内关。去腕二寸。出于两筋之间。循经以上系于心包络。心系实则心痛。虚则为头强。取之两筋间也。

  手心主之别络。与经相干于内关之间。去腕二寸。别经脉而出于两筋之内。循经并行。上系于心包络。心系实则心痛。心系与包络之相通也。虚则为头强。盖包络主行血脉。脉气虚。故头强也。

  按十二经别。皆阳走阴而阴走阳。此不曰别走少阳。或简脱也。

  手太阳之别。名曰支正。上腕五寸。内注少阴。其别者上走肘。络肩 。实则节弛肘废。虚则生疣。小者如指痂疥。取之所别也。( 音偶疣音尤)

  上腕五寸。乃手太阳经之支正。太阳之经别。布于四末。与经相干。名曰支正之间。内注于手少阴之别络。其别行者上走肘。络肩 。手太阳小肠主液。实则津液留滞。不能淖泽于骨。是以节弛肘废。三因曰。气虚不行则生疣。小者如指上之痂疥。即 痤之类。气郁之所生也。

  手阳明之别。名曰偏历。去腕三寸。别入太阴。其别者。上循臂。乘肩 。上曲颊偏历。其别者。入耳合于宗脉。实则龋聋。虚则齿寒痹隔。取之所别也。

  去腕三寸。乃手阳明经之偏历。手阳明之别络。布于四末。与经相干于偏历之间。而别入于太阴之经别。其别行者。上循臂。乘肩 。上曲颊。遍络于齿。又其别者。入耳中。合于宗脉。实则气滞而为齿痛耳聋。虚则齿痹隔。盖手阳明主行血气于皮肤。以温肌肉。虚则不行于外。故为齿寒而痹闭阻隔也。尚御公曰。取之别者。为偏齿入耳之别络。非偏历也。十二络皆同。

  手少阳之别。名曰外关。去腕二寸。外绕臂。注胸中。合心主。病实则肘挛。虚则不收。取之所别也。

  去腕二寸。乃手少阳经之外关。少阳之别络。布于四末。与经相干于外关之间。外行绕臂。注胸中。合心主之大络。病实则肘挛。虚则不收。少阳厥阴之主筋也。

  足太阳之别。名曰飞扬。去踝七寸。别走少阴。实则鼽窒头背痛。虚则鼽衄。取之所别也。

  踝上七寸。乃足太阳经之飞扬穴。足太阳之别络。与经相干于飞扬之间。不入于经俞。别走于足少阴之络。实则鼽窒背痛。虚则鼽衄。盖别络并经而循于头背也。

  足少阳之别。名曰光明。去踝五寸。别走厥阴。下络足跗。实则厥。虚则痿 。坐不能起。取之所别也。

  踝上五寸。乃足少阳经之光明。少阳之大络。与经相会于光明之间。别走于厥阴之别络。下络足跗。少阳主初阳之气。实则胆气不升。而逆于下则为厥。气虚则为痿 。坐不能起。

  足阳明之别。名曰丰隆。去踝八寸。别走太阴。其别者。循胫骨外廉。上络头项。合诸经之气。

  下络喉嗌。其病气逆。则喉痹卒喑。实则狂癫。虚则足不收。胫枯。取之所别也。

  去足踝八寸。乃足阳明经之丰隆。阳明之别络。与经相会于丰隆之间。而别走于足太阴之别络。其别行者。并经脉而循于胫骨外廉。上络头项。十五大络之气血。皆本于胃腑水谷之所生。是以足阳明之络。与诸经之气相合。其病气逆。则喉痹卒喑。经别之络于喉嗌也。实则气厥于下而为癫狂。血气虚则足不收。胫枯。取之所别也。

  足太阴之别。名曰公孙。去本节之后一寸。别走阳明。其别者。入络肠胃。厥气上逆则霍乱。实则肠中切痛。虚则鼓胀。取之所别也。

  去足大趾本节之后一寸。乃足太阴之公孙穴。太阴之别络。分布于足。与经相干于公孙之间。

  而别走于阳明之络。其别行者。入络肠胃。厥气上逆。则为霍乱。气有余而实。则为肠中切痛。不足而虚。则为鼓胀。当取之所别也。

  足少阴之别。名曰大钟。当踝后绕跟。别走太阳。其别者。并经上走于心包下。外贯腰脊。其病气逆则烦闷。实则闭癃。虚则腰痛。取之所别也。

  当踝后绕跟处。乃足少阴经之大钟。少阴之别络。与经相会于大钟之间。而别走于太阳。其别行者。并经而行。上走于心包络之下。外贯腰脊。其病气逆则烦闷。水气上乘于心故烦闷。实则闭癃。别走太阳。而膀胱之气不化也。虚则腰痛。腰者肾之府也。按手少阳三焦。手厥阴包络之气。皆本于肾脏之所生。故并经上走于心包下。盖包络之气。生于肾脏。注于络中。并经而上也。

  足厥阴之别。名曰蠡沟。去内踝五寸。别走少阳。其别者。经胫上睾。结于茎。其病气逆。则睾肿卒疝。实则挺长。虚则暴痒。取之所别也。

  去内踝五寸。乃是厥阴经之蠡沟。厥阴之别络。分布于足。与经相干于蠡沟之间。而别走于少阳之络。胫、足 。睾、睾丸。即阴子也。茎、阴茎。乃前之宗筋。挺、即阴茎也。取之所别者。取别走少阳之络。所谓阳取阴而阴取阳。左取右而右取左也。

  任脉之别。名曰尾翳。下鸠尾。散于腹。实则腹皮痛。虚则痒瘙。取之所别也。

  按任脉起于中极之下。以上毛际。循腹里。上关元。至咽喉。上颐循面入目。所谓尾翳者。即鸠尾之上。盖任脉之别络。出于下极。并经而上。复下于鸠尾。以散于腹。络气实则腹皮急。虚则痒瘙。当取之所别络也。

  督脉之别。名曰长强。挟脊上项。散头上下。当肩胛左右。别走太阳。入贯膂。实则脊强。虚则头重高摇之。挟脊之有过者。取之所别也。

  按、督脉起于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庭孔。其孔。溺孔之端也。其络循阴器。合篡间。绕篡后。别绕臀。至少阴与巨阳中络者合少阴。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与太阳起于目内 。上额交巅。上入络脑。还出别下项。循肩膊内。挟脊抵腰中。上循膂络肾。其男子循茎下至篡。与女子等。其少腹直上者。贯脐中央。上贯心入喉。上颐环唇。上系两目之下中央。盖督脉总督一身之阳。应天道之绕地环转。是以下行而上者。循茎至篡。从少腹贯脐中央。入喉上颐。环唇系目。其上行而下者。起于目内 。上额交巅。下项挟脊抵腰中。而环转于周身之前后也。其督脉之别络。出于长强之分。挟脊上行。散于头上。是督脉之行于脊膂者。

  从头项而下行。别络之从下而上行于头项也。虚实者本气之实虚。有过者。有过之脉。邪气之所客也。尚御公曰。以有过之脉。总结于督脉之后。盖申明虚实者。乃本气之实虚。非邪实也。朱永年曰。按任督之大络。与经脉交相逆顺而行。当知十二别络。虽循经并行。亦往来逆顺者也。

  脾之大络。名曰大包。出渊液下三寸。布胸胁。实则身尽痛。虚则百节尽皆纵。此脉若罗络之血者。皆取之。脾之大络脉也。

  大包乃脾经之穴名。在足少阳胆经渊液之下三寸。脾之大络。循脾经之大包。而四布于胸胁。

  实则身尽痛。虚则百节尽皆纵。罗络之血者。谓大络之血气。散于周身之孙络皮肤。若罗纹之纵横而络于身也。夫脾之有大络者。脾主为胃行其津液。灌溉于五脏四旁。从大络而布于周身。是以病则一身尽痛。百节皆纵。而血络之若罗纹。以络于周身。足太阴之大络者。只并经而行。散血气于本经之部分。是以足太阴脾脏之有二络也。如曰脾足太阴之脉。兼是动所生而言也。曰足太阴之大络。曰脾之大络。分脾脏经气而言也。

  凡此十五络者。实则必见。虚则必下。视之不见。求之上下。人经不同。络脉异所别也。

  凡此十五大络之血气充实。则外溢于孙络皮肤。故实则必见。虚则下陷于内之大络。故视之不见也。求之上下者。谓络脉之相交于上下阴阳之间。病在上者求之下。病在下者求之上。病在阴者取之阳。病在阳者取之阴也。夫十五大络。虽与经相干。而布于四末。其气无常处。不入于经俞。与经脉缪处。故与人之经脉不同。而络脉异所别也。尚御公曰。经脉有经脉之络脉。经别有经别之络脉。故曰络脉异所也。

  卷二

  经别第十一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人之合于天道也。内有五脏。以应五音五色五时五味五位也。外有六腑。

  以应六律。六律建阴阳诸经。而合之十二月。十二辰。十二节。十二经水。十二时。十二经脉者。

  此五脏六腑之所以应天道。夫十二经脉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

  学之所始。工之所止也。粗之所易。上之所难也。请问其离合出入奈何。岐伯稽首再拜曰。明乎哉问也。此粗之所过。上之所息也。请卒言之。

  此论十二经脉。十五大络之外。而又有经别也。五位。五方之定位。六律建阴阳者。创建六阴六阳以合诸经。诸经者。十二经脉。十二大络。十二经别也。六律分立阴阳。是以合天之十二月。

  十二节。十二时。合地之十二经水。人之十二经脉。此五脏六腑之所以应天道也。夫六脏脉属脏络腑。六腑脉属腑络脏。此荣血之流行于十二经脉之中。然经脉之外。又有大络。大络之外。又有经别。

  是以粗工为易。而上工之所难也。离合者。谓三阳之经。别离本经而合于三阴。三阴之经。别离本经而合于三阳。此即缪刺篇所当巨刺之经。左盛则右病。右盛则左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经。非络脉也。按、上章之所谓别者。言十二经脉之外。而有别络。此章之所谓别者。言十二经脉之外。而又有别经。此人之所以生此阴阳血气。病之所以成是动所生。及大络之奇病。经别之移易。治之所以分皮刺经刺缪刺巨刺也。所生之经络多歧。所成之病证各别。所治之刺法不同。故上工之所难也。尚御公曰。五脏为阴。六腑为阳。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主内。本篇以六腑应六律。以合阴阳诸经。盖五脏内合六腑。六腑外合十二经脉。故曰五脏六腑之所以应天道。朱永年曰。五营运论云。在脏为肝。在体为筋。在脏为肺。在体为皮。是五脏之外合于皮肉筋骨也。本脏篇曰。肺合大肠。大肠者。皮其应。心合小肠。小肠者。脉其应。是五脏内合六腑。六腑外合于皮肉筋骨也。五脏六腑。雌雄相合。离合之道。通变无穷。高士宗曰。

  太始天元册文曰。太虚寥廓。肇基化元。布气真灵。总统坤元。盖太始太虚者。乃空玄无极之境。

  由无极而生太极。太极而分两仪。人虽本天地所生。而统归于天道。

  足太阳之正。别入于 中。其一道下尻五寸。别入于肛。属于膀胱。散之肾。循膂当心入散。

  直者从膂上出于项。复属于太阳。此为一经也。足少阴之正。至 中。别走太阳而合。上至肾。当十四椎出属带脉。直者系舌本。复出于项。合于太阳。此为一合。成以诸阴之别。皆为正也。

  此足太阳与足少阴为一合也。正者。谓经脉之外。别有正经。非支络也。足太阳之正。从经脉而别入于 中。其一道者。经别之又分两歧也。尻、肫也。肛乃大肠之魄门。别入于肛者。别从肛门而入属于膀胱。散之肾。复循脊膂上行。当心而散。其直行者。从背膂上出于项。复属于太阳之经脉。此为一经别也。盖从经而别行。复属于太阳之经脉。故名经别。谓经脉之别经也。足少阴之正。至 中。别走于太阳之部分。而与太阳之正相合。上行至肾。当脊之十四椎处。外出而属于带脉。其直行者。从肾上系舌本。复出于项。与太阳上出于项之经。正相合于项间。以为一合也。阴阳离合论曰。阳予之正。阴为之主。少阴之上。名曰太阳。

  太阴之前。名曰阳明。厥阴之表。名曰少阳。谓阳乃阴与之正。而阴为之主。阳本于阴之所生。故曰成以诸阴之别。谓三阳之经正。合于三阴。以成手足三阴之经别。此三阳乃归于三阴之正。故曰皆为正也。是以三阳之别。外合于三阴之经。而内合于五脏。三阴之别。只合三阳之经。而不合于六腑也。尚御公曰。按十二经脉之荣气流行。六阴脉属脏络腑。六阳脉属腑络脏。本篇三阴之经别。

  上至肾属心走肺。而皆不络于六腑。又如足太阳之脉。循膂络肾。膀胱之经别。则别入于肛。属膀胱。散之肾。足少阴肾脉。贯脊属肾络膀胱。其经别至 中。别走太阳而上至肾。又出属带脉。而复出于项。手少阴心脉。起于心中。出络心系。下膈络小肠。其经别入于渊液两筋之间。属于心。

  手厥阴心包络之脉。起于胸中。出属心包。下膈历络三焦。而经别下渊液三寸。入胸中。别属三焦。

  手太阴肺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上膈属肺。其经别入渊液少阴之前。入走肺。散之太阳。此经脉与经别出入不同。各走其道。而马氏以正为正经。宜经脉篇之直行者相合。别者为络。

  宜与经脉篇之其支者其别者相合。噫。经脉血气之生始出入。头绪纷纭。不易疏也。

  足少阳之正。绕髀入毛际。合于厥阴。别者入季胁之间。循胸里属胆散之。上肝贯心。以上挟咽。出颐颔中。散于面。系目系。合少阳于目外 。足厥阴之正。别跗上。上至毛际。合于少阳。

  与别俱行。此为二合也。

  按、足少阳之脉。起于目锐 。循头面而下行于足跗。少阳之别。绕髀上行。至目锐 。而合于少阳之经。是经脉与经别。交相逆顺而行者也。足厥阴之正。别行于跗上。上至毛际。而合少阳。

  与少阳之别。合而偕行。此为二合也。尚御公曰。与阳俱行。谓三阴之别。合于三阳之别俱行。而阳别成诸阴之别矣。故曰成以诸阴之别。诸、语助辞。

  足阳明之正。上至髀。入于腹里。属胃散之脾。上通于心。上循咽。出于口。上额颅。还系目系。

  合于阳明也。足太阴之正。上至髀。合于阳明。与别俱行。上结于咽。贯舌中。此为三合也。

  股内为髀。伏兔后为髀关。足阳明之正。从足跗而上至髀。从腹胸而上行头面。合手阳明之经脉于目下承泣四白之间。盖亦与经脉相逆顺而行也。足太阴之正。别经脉而走阳明之髀分。与阳明之正。相合而偕行。上结于喉。贯舌中。此为三合也。

  手太阳之正。指地别于肩解。入腋走心。系小肠也。手少阴之正。别入于渊液两筋之间。属于心。上走喉咙。出于面。合目内 。此为四合也。

  阴阳系日月论曰。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其合于人也。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

  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月生于水。故在下者为阴。手之十指。以应十日。日主火。故在上者为阳。手太阳之正指地者。谓手之太阳。下合于足太阳也。盖在脏腑十二经脉。有手足之分。论阴阳二气。只有三阴三阳。而无分手与足矣。故六腑皆出于足之三阳。上合于手。是以手少阴之正。

  上出于面。亦与足太阳相合于目内 之睛明。水火上下之相交也。夫手太阳少阴。皆属于火。天一生水。地二生火。火上水下。阴阳互交。故手太阳指地而下交于足。手少阴上行而合于膀胱之经。

  论天地水火。有上下之相交。归于先天。合为一气。故人之脏腑经脉。所以应天道也。

  手少阳之正。指天别于巅。入缺盆。下走三焦。散于胸中也。手心主之正。别下渊液三寸。

  入胸中。别属三焦。出循喉咙。出耳后。合少阳完骨之下。此为五合也。

  少阳、初阳也。从阴而生。自下而上。故曰手少阳之正者。谓手合于足也。曰指天者。谓足合于手也。论少阳心主二经。则为六合。论阴阳之气。只三合矣。巅乃督脉之会。督脉应天道之环转一周。故从巅而别下入缺盆。走三焦而散于胸中也。渊液。胆经穴。在腋下三寸。手心主之正。

  别经脉而下行于渊液之分。下渊液三寸。以入胸中。别属三焦。出循喉咙。上出耳后。合少阳经别于完骨之下。此为五合也。

  手阳明之正。从手循膺乳。别于肩 。入柱骨下。走大肠属于肺。上循喉咙。入缺盆。合于阳明也。手太阴之正。别入渊液少阴之前。入走肺。散之太阳。上出缺盆。循喉咙。复合阳明。此六合也。

  手阳明之正。从手之经脉。循膺乳间而别行。上于肩 。入柱骨下。走大肠。属于肺。复上循喉咙。出缺盆。而与手阳明之经脉相合也。手太阴之正。别经脉于天府云门之际。入渊液之分。行太阴之前。入走肺。于当心处散之太阳。复上出缺盆。循喉咙。与少阳之正相合。此为六合也。夫阴阳六合。始于足太阳。而终于手太阴。复散之太阳。盖亦周而复始也。尚御公曰。肺主天。膀胱为水府。肺者。太阴也。皆积水也。始于足太阳。而终于手太阴。周而复始。应天道之司天在泉。

  六气环转之不息。

  卷二

  经水第十二

  黄帝问于岐伯曰。经脉十二者。外合于十二经水。而内属于五脏六腑。夫十二经水者。其有大小深浅广狭远近各不同。五脏六腑之高下小大。受谷之多少亦不等。相应奈何。夫经水者。受水而行之。五脏者。合神气魂魄而藏之。六腑者。受谷而行之。受气而扬之。经脉者。受血而荣之。合而以治奈何。刺之浅深。灸之壮数。可得闻乎。岐伯答曰。善哉问也。天至高不可度。地至广不可量。此之谓也。且夫人生于天地之间。六合之内。此天之高。地之广也。非人力之所能度量而至也。若夫八尺之士。皮肉在此。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其死可解剖而视之。其脏之坚脆。腑之大小。谷之多少。脉之长短。血之清浊。气之多少。十二经之多血少气。与其少血多气。与其皆多血气。与其皆少血气。皆有大数。其治以针灸。各调其经气。固其常有合乎。

  此篇以十二经脉。内属于五脏六腑。外合于十二经水。经水有大小浅深广狭远近之不同。脏腑有高下大小受谷多少之不等。五脏主藏五脏之神志。六腑主行水谷之精气。经脉受荣血以荣行。帝问可以合一而为灸刺之治法乎。伯曰。天之高。地之广。不可度量者也。人生于天地六合之内。

  亦犹此天之高。地之广。非人力之所能度量。若夫有形之皮肉筋骨。外可度量切循。内可解剖而视。

  其于脏之坚脆。腑之大小。谷之多少。脉之长短。血之清浊。气之多少。十二经之多血少气。多气少血。血气皆多。血气皆少。皆有大数。大数者。即本脏篇之五脏坚脆。肠胃篇腑之大小。绝谷篇谷之多少。脉度篇脉之长短。九针篇之多血少气。多气少血。皆有数推之。其治以针艾。调其经气。固其常有合于数者。即下文之六分五分。十呼七呼。以至于二呼一呼。此手足阴阳。皆有合于数也。按、前二章。论十二经脉。应天之六气。五脏六腑。应五音六律。五色五时。此复论脏腑经脉。应地之十二经水。是人合天地之道。而不可度量者也。

  黄帝曰。余闻之快于耳。不解于心。愿卒闻之。岐伯答曰。此人之所以参天地而应阴阳也。不可不察。足太阳外合于清水。内属于膀胱而通水道焉。足少阳外合于渭水。内属于胆。足阳明外合于海水。内属于胃。足太阴外合于湖水。内属于脾。足少阴外合于汝水。内属于肾。足厥阴外合于渑水。内属于肝。手太阳外合于淮水。内属于小肠而水道出焉。手少阳外合于漯水。内属于三焦。手阳明外合于江水。内属于大肠。手太阴外合于河水。内属于肺。手少阴外合于济水。内属于心。

  手心主外合于漳水。内属于心包。(渑音成漯 合切音沓)

  夫三阴三阳。合天之六气。手足经脉。应地之经水。十二经脉。外合于六气。内属于脏腑。

  是以手足之三阴三阳。外合于十二经水。而经水又内属于脏腑。此人之所以参天地而应阴阳也。清水乃黄河合淮处。分流为清河。肺属天而主气。膀胱为津液之府。受气化而出。六腑皆浊。而膀胱之水独清。故足太阳外合于清水。内属于膀胱而通水道焉。渭水出于雍州。合泾 漆沮沔水。而渭水独清。诸阳皆浊。而胆为中精之府。独受其清。故足少阳外合于渭水。内属于胆。海水汪洋于地之外。而地居海之中。阳明居中土。为万物之所归。又为水谷之海。故足阳明外合于海水。而内属于胃。湖水有五湖。即洞庭彭泽震泽之类。脾位中央而灌溉于四旁。故足太阴外合于湖水。而内属于脾。汝水发源于河南天息山。河南居天地之中。夫天居地上。

  见者一百八十二度半强。地下亦然。北极出地上三十六度。南极入地下亦三十六度。而嵩正当天之中极。盖天气包于地之外。又从中而通贯于地中。故名天息。肾主天一之水。而为生气之原。上应于喉以司呼吸。故足少阴外合于汝水。而内属于肾。渑水出于清州之临淄。而西入于淮。天下之水。

  皆从东去。渑水自东而来。故应足厥阴东方之肝木。淮水自海水而入于淮泗。小肠受盛胃之水液。

  而济泌于膀胱。故手太阳外合于淮水。内属于小肠。漯济乃西北之大水。漯合济而入于 豫诸州。

  少阳为君主之相。阴阳相合。故手少阳合于漯水。而内属于三焦。江水自西属之岷山发源。曲折万里。而东入于海。大肠传道水谷。济泌别汁。回肠十六折而渗入膀胱。故手阳明外合于江水。内属于大肠。河源发于星宿海。自干位而来。千里一曲。故曰黄河之水天上来。肺属干金而主天。为水之生源。故手太阴外合于河水。而内属于肺。济水发源于王屋山。截河而流水不混其清。故名曰清济。潜流屡绝。状虽微而独尊。故居四渎之一。心为君主之官而独尊。故手少阴外合济水。内属于心。漳水有二。一出于上党沾悬大黾谷。名为清漳。一出上党长子悬鹿谷山。名为浊漳。二漳异源而下流相合。夫血者神气。阴中之清。心所主也。合厥阴包络。而流行于经脉之中。犹二水之合流。

  故手心主外合于漳水。内属于心包。此人之所以参天地而应阴阳也。愚按、膀胱为水府。主受藏津液。津液随三焦出气。以温肌肉。三焦下俞。出于委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下焦。是中焦所生之津液。即随中焦之气而出。膀胱所藏之津液。即随下焦之气而出。营运于肤表。以温肌肉。

  充皮肤。故示从容论曰。怯然少气者。是水道不行。形气消索也。曰通水道者。谓水道之上通于天。

  非独下出之溲便也。

  凡此五脏六腑。十二经水者。外有源泉。而内有所禀。此皆内外相贯。如环无端。人经亦然。

  故天为阳。地为阴。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故海以北者为阴。湖以北者为阴中之阴。漳以南者为阳。河以北至漳者。为阳中之阴。漯以南至江者。为阳中之太阳。此一隅之阴阳也。所以人与天地相参也。

  夫泉在地之下。地居天之中。水随天气上下环转于地之外。而复通贯于地中。故曰外有源泉。

  而内有所禀。盖地禀在泉之水。而外为十二经水之源流。内外相贯。如环无端。而人亦应之。水热穴论曰。肾者。至阴也。至阴者。盛水也。肺者。太阴也。少阴者。冬脉也。故其本在肾。其末在肺。

  皆积水也。是肾脏之精水。膀胱之津水。皆随肺主之气。而营运于肤表。故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天地上下之皆有水也。海以北者。谓胃居中央。以中胃之下为阴。肝肾之所居也。湖以北者。乃脾土所居之分。故为阴中之阴。脾为阴中之至阴也。漳以南者为阳。乃心主包络之上。心肺之所居也。

  盖以上为天为阳为南。下为地为阴为北也。河以北至漳者。谓从上焦而后行于背也。漯以南至江者。

  谓从中焦而前行于腹也。此以人之面南而背北也。盖人生于天地之间。六合之内。以此身一隅之阴阳。应天地之上下四旁。所以与天地参也。

  黄帝曰。夫经水之应经脉也。其远近浅深。水血之多少。各不同合。而以刺之奈何。岐伯答曰。

  足阳明。五脏六腑之海也。其脉大血多。气盛热壮。刺此者不深勿散。不留不泻也。足阳明刺深六分。

  留十呼。足太阳深五分。留七呼。足少阳深四分留五呼。足太阴深三分。留四呼。足少阴深二分。

  留三呼。足厥阴深一分。留二呼。手之阴阳。其受气之道近。其气之来疾。其刺深者。皆无过二分。

  其留皆无过一呼。其少长大小肥瘦。以心撩之。命曰法天之常。灸之亦然。灸而过此者。得恶火则骨枯脉涩。刺而过此者则脱气。(撩料同)

  此论灸刺之法。以手足之阴阳。血气之多少。合经水之浅深。以应天之常数。夫数出河图。始于一而终于十。二乃阴之始。十乃阴之终。海水者。至阴也。故从阳明以至于厥阴。厥阴者。两阴交尽。阴极而阳生也。天一生水。地六成之。从六分而至一分者。法天之常也。腰以上为天。故手之阴阳。受气之道近。其气之来疾。故宜浅刺而疾出也。终始篇曰。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齐。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齐。是以少长大小肥瘦。以心撩之。量其浅深疾徐。所以法天时之常也。灸法亦然。

  若灸而过此法。命曰恶火。则骨为之枯。脉为之涩。刺而过此法。则脱气矣。

  黄帝曰。夫经脉之大小。血之多少。肤之浓薄。肉之坚脆。及 之大小。可为度量乎。岐伯答曰。其不为度量者。取其中度也。不甚脱肉。而血气不衰也。若夫度之人。消瘦而形肉脱者。恶可以度量刺乎。审切循扪按。视其寒温盛衰而调之。是谓因适而为之真也。

  尚御公曰。适、从也。真、正也。夫天阙西北。地陷东南。至高之地。冬气常在。至下之地。秋气常在。而人亦应之。是以五方之民。有疏理致理。肥脂瘦消之不同。故可为度量者。取其中度也。

  中度者。即瘦而不甚脱肉。虽弱而血气不衰。是谓适其中而为度之正也。莫云从曰。上节法天之常。

  此因地之理。以适人之浓薄坚脆。所以人与天地参也。

  卷二

  经筋第十三

  足太阳之筋。起于足小趾。上结于踝。邪上结于膝。其下循足外侧。结于踵。上循跟结于 。

  其别者结于 外。上 中。内廉。与 中并上结于臀上挟脊上项。其支者。别入结于舌本。其直者。

  结于枕骨。上头下颜结于鼻。其支者。为目上输。下结于 。其支者。从腋后外廉结于肩 。其支者入下。上出缺盆。上结于完骨。其支者。出缺盆。邪上出于 。其病小趾支跟肿痛。骨挛脊反折颈筋急。肩不举。腋支缺盆中纽痛。不可左右摇。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名曰仲春痹也。(邪斜同臀音屯 音仇 音偶网当作纲输与 俞通用)

  此篇论手足之筋。亦如经脉之起于指井。而经络于形身之上下。以应天之四时六气。十二辰。

  十二月。盖亦秉三阴三阳之气所生也。足太阳之筋。起于足小趾之至阴穴间。循踝膝 。以上臀至项。结于脑后枕骨而上头。至前复下于颜。结于鼻而为目上之纲维。此皆循脉而上经于头。其支者。

  亦如经脉之支别。从经筋而旁络也。故其病为小趾肿痛。 挛。脊反折。项筋急。经筋之为病也。

  肩不举。腋支缺盆中纽痛。不可左右摇。支筋之为病也。燔针烧针也。劫刺者。如劫夺之势。刺之即去。无迎随出入之法。知者。血气和而知其伸舒也。以痛为输者。随其痛处而即为所取之俞穴也。

  夫在外者。皮肤为阳。筋骨为阴。病在阴者名曰痹。痹者。血气留闭而为痛也。卯者二月。主左右之太阳。故为仲春之痹。盖手足阴阳之筋。应天之四时。岁之十二月。故其为病。亦应时而生。非由外感也。

  足少阳之筋。起于小趾次趾。上结外踝。上循胫外廉。结于膝外廉。其支者。别起外辅骨上走髀。

  前者结于伏兔之上。后者结于尻。其直者上乘 季胁。上走胁前廉。系于膺乳。结于缺盆。直者上出腋。贯缺盆出太阳之前。循耳后。上额角。交巅上。下走颔。上结于 。支者结于目 为外维。其病小趾次趾支转筋。引膝外转筋。膝不可屈伸。 筋急。前引髀。后引尻。即上乘 季胁痛。上引缺盆膺乳。颈维筋急。从左之右。右目不开。上过右角。并跷脉而行左络于右。故伤左角。右足不用。命曰维筋相交。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名曰孟春痹也。

  足少阳之筋。起于小趾次趾相交之窍阴井穴。而上循于头目。皆并脉而经于骨也。维筋者。阳维之筋也。阳维之脉。与足少阳之脉。会于肩井。风池。脑空。目窗。承泣。阳白。于目之上下。故从左之右。则右目不开。盖春阳之气。从左而右。维、筋左右之交维也。左络于右故伤左角者。

  病从左而右也。右足不用者。复从上而下也。盖维者。为一身之纲维。从左之右。右之左。下而上。上而下。左右上下交维。故命曰筋维相交。此足少阳之筋。交于阳维之筋而为病也。寅者。正月之生阳也。主左足之少阳。故为孟春之痹。

  足阳明之筋。起于中三趾。结于跗上。邪外上加于辅骨。上结于膝外廉。直上结于髀枢。上循胁属脊。其直者。上循 。结于缺盆。其支者。结于外辅骨。合少阳。其直者。上循伏兔。上结于髀。

  聚于阴器。上腹而布。至缺盆而结。上颈。上挟口。合于鸠。下结于鼻。上合于太阳。太阳为目上网。

  阳明为目下网。其支者。从颊结于耳前。其病足中趾支胫转筋。脚跳坚。伏兔转筋。髀前肿。溃疝。

  腹筋急。引缺盆及颊。卒口僻。急者目不合。热则筋纵目不开。颊筋有寒。则急引颊移口。有热。

  则筋弛纵缓不胜收。故僻。治之以马膏。膏其急者。以白酒和桂。以涂其缓者。以桑钩钩之。即以生桑炭置之坎中。高下以坐等。以膏熨急颊。且饮美酒。 美炙食。不饮酒者。自强也。

  为之三拊而已。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名曰季春痹也。(钩音构)

  足阳明之筋。起于中三趾。乃厉兑之外间。循髀股而上经于颈。结于口鼻耳目之间。其病支胫伏兔转筋。脚跳而坚。经筋之为病也。溃疝腹中急者。聚于阴器。上布于腹也。口僻口移者。筋上挟口也。目不开合者。太阳为目上纲。阳明为目下纲也。太阳寒水主气而为开。故寒则筋急而目不合。阳明燥热主气而为阖。故热则筋纵而目不开。颊筋有寒。则急引颊移口而为僻。有热。则筋纵缓不收而为僻。盖左筋急。则口僻于左。左筋缓。则口僻于右也。马膏者。以马之脂膏熬膏。钩、构也。以桑之钩曲者而钩架之。高下如座之相等。即以生炭置之坎中。令坐于上。如左颊筋急而口僻于左者。以白酒和桂以涂其右颊之缓者。以马膏熨左之急颊。左右之缓急更变。即以其法易之。

  且饮以美酒。 以炙食。不饮酒者。自强饮之。为之三拊而止。此治口颊 僻之法也。其转筋溃疝诸证。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故为季春之痹。夫在足阳明。饮以美酒。 以美食者。诸筋皆由胃腑之津液以濡养。故阳明主润宗筋。宗筋主束骨而利机关也。尚御公曰。在阳明有寒热之开合。在少阴有阴阳之俯仰。此阳中有阴。阴中有阳。少阴主先天之阴阳。阳明主后天之阴阳也。

  足太阴之筋。起于大趾之端内侧。上结于内踝。其直者。络于膝内辅骨。上循阴股。结于髀。聚于阴器。上腹结于脐。循腹里。结于肋。散于胸中。其内者着于脊。其病足大趾支内踝痛。转筋痛。

  膝内辅骨痛。阴股引髀而痛。阴器纽痛。下引脐两胁痛。引膺口脊内痛。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命曰孟秋痹也。(孟当作仲)

  足太阴之筋。起于大趾内侧之隐白间。循膝股而上于胸腹。其内者着于脊。其病在筋经之部分而为痛。酉者八月。主左足之太阴。故为仲秋之痹。

  足少阴之筋。起于小趾之下。并足太阴之筋。邪走内踝之下。结于踵。与太阳之筋合。而上结于内辅之下。并太阴之筋。而上循阴股。结于阴器。循脊内挟膂上至项。结于枕骨。与足太阳之筋合。其病足下转筋。及所过而结者皆痛。及转筋。病在此者。生痫 及痉。在外者不能俯。在内者不能仰。故阳病者。腰反折不能俯。阴病者。不能仰。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在内者熨引饮药。此筋折纽。纽发数甚者。死不治。名曰仲秋痹也。(数叶朔仲当作孟)

  足少阴之筋。起于足小趾之下。斜趋涌泉。上循阴股。结于阴器。循脊内挟于膂筋。上至项。结于枕骨。与足太阳之筋相合。此脏腑阴阳之筋气相交也。其病足下转筋。及所过而结者皆痛。病在此所过所结者。主痫 痉强。此经筋之为病也。在外在内者。病阴阳之气也。少阴之上。君火主之。

  少阴为阴阳水火之主宰。故有外内阴阳之见证。阳外而阴内也。纽折者。痫 强痉也。如纽发频数而甚者。死不治。盖少阴主藏津液。所以濡筋骨而利关节。阳气者。柔则养筋。纽折数甚。精阳之气绝也。申者。七月之生阴也。主左足之少阴。故为孟秋之痹。尚御公曰。少阴之气。从本从标。刺禁篇曰。心部于表。肾治于里。少阴本阴而标阳。本内而标外也。余伯荣曰。足少阴之筋。与足太阳之筋。上合于颈项。此脏腑阴阳之气交也。病在外在阳者。病太阳之气。故腰反折。不能俯。在内在阴者。病少阴之气。故不能仰。如伤寒病在太阳。则有反折之痉强。在少阴则蜷卧矣。

  足厥阴之筋。起于大趾之上。上结于内踝之前。上循胫。上结内辅之下。上循阴股。结于阴器。

  络诸筋。其病足大趾支内踝之前痛。内辅痛。阴股痛。转筋。阴器不用。伤于内。则不起。伤于寒。则阴缩入。伤于热。则纵挺不收。治在行水清阴气。其病转筋者。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

  命曰季秋痹也。

  足厥阴之筋。起于足大趾之大敦。循胫股而结于阴器。络诸筋。阴器乃宗筋之会。厥阴主筋。

  故联系于三阴三阳之筋也。其病乃筋之所过而结者。为痛。为转筋。为阴器不用。伤于内。则阴痿不用。伤于寒。则阴器缩入。伤于热。则阴挺不收。厥阴从中见少阳之火化。故有寒热之分。夫金气之下。水气治之。复行一步。木气治之。厥阴之木气本于水。故治在行水。以清厥阴之气。其病在有形之筋而为转筋者。治在燔针劫刺矣。尚御公曰。两阴交尽。是为厥阴。阴极而阳生。厥阴本气。自有寒热之化。

  手太阳之筋。起于小指之上。结于腕。上循臂内廉。结于肘内锐骨之后。弹之应小指之上。入结于腋下。其支者。后走腋后廉。上绕肩胛。循颈出走太阳之前。结于耳后完骨。其支者。入耳中。直者。

  出耳上下。结于颔。上属目外 。其病小指支肘内锐骨后廉痛。循臂阴入腋下。腋下痛。腋后廉痛。

  绕肩胛引颈而痛。应耳中鸣痛引颔。目瞑良久乃得视。颈筋急则为筋痿颈肿。寒热在颈者。治在燔针劫刺之。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其为肿者。复而锐之。本支者。上曲牙。循耳前。属目外 。上颔。

  结于角。其病当所过者支转筋。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名曰仲夏痹也。

  手太阳之筋。起于手小指之少泽。循臂肘肩项。而上结于耳颔目 之间。其在筋之所过而结者。

  为痛为肿。为筋痿。其寒热在颈者。治在燔针劫刺。颈肿者。复以锐针刺之。本支者。本于直者而支行也。本筋与支筋皆属于目外 。筋之分行而复联系也。午者五月。主于太阳。故名曰仲夏痹也。尚御公曰。太阳之上。寒气主之。少阴之上。热气主之。故在手太阳。有寒热之在颈。在手少阴。有阴阳之俯仰。当知十二经筋。应三阴三阳之六气。亦无分手与足也。余伯荣曰。太阳之为病。头项强痛而恶寒。寒热在颈者。病太阳之气。非手太阳之筋证也。

  手少阳之筋。起于小指次指之端。结于腕。上循臂。结于肘。上绕 外廉。上肩走颈。合手太阳。

  其支者。当曲颊入系舌本。其支者。上曲牙。循耳前。属目外 。上乘颔。结于角。其病当所过者。

  即支转筋。舌卷。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名为季夏病也。

  手少阳之筋。起于小指次指端之关冲。循腕臂肘 而上肩颈。当曲颊处入系舌本。其支者。上曲牙循耳前。属目外 。复上乘颔结于额角。其病当所过之处。即支分而转筋。舌卷。治在燔针劫刺。

  以知为度。即以痛处为所取之俞穴。未者六月。乃少阳主气。故名曰季夏痹也。

  手阳明之筋。起于大指次指之端。结于腕。上循臂。上结于肘外上 。结于 。其支者。绕肩胛挟脊。直者从肩 上颈。其支者。上颊。结于 。直者。上出手太阳之前。上左角络头。下右颔。

  其病当所过者支痛。及转筋。肩不举。颈不可左右视。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名为孟夏痹也。

  手阳明之筋。起于食指之商阳穴间。循腕臂肘 而上肩颈。结于 。络于颔。其病当所过所结之处。支痛及转筋。肩不能举。颈不可以回顾。治在燔针劫刺。三月四月。乃两阳合明。故名曰孟夏痹也。

  手太阴之筋。起于大指之上。循指上行。结于鱼后。行寸口外侧。上循臂。结肘中。上 内廉。

  入腋。下出缺盆。结肩前 。上结缺盆。下结胸里。散贯贲。合贲下抵季胁。其病当所过者。支转筋痛。甚成息贲。胁急。吐血。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名曰仲冬痹也。(贲音奔)

  手太阴之筋。起于手大指端之少商间。循臂肘上 。入腋下。结于肩之前 。上结于缺盆。下结于胸里。散贯于胃脘之贲门间。合于贲门而下抵季胁。其病当筋之所过者。为支度转筋而痛。甚则成息贲。胁急吐血。盖十二经筋。合阴阳六气。气逆则为喘急息奔。血随气奔。则为吐血。子者十一月。太阴主气。故名曰仲冬痹也。

  手心主之筋。起于中指。与太阴之筋并行。结于肘内廉。上臂阴。结腋下。下散前后挟胁。其支者。入腋。散胸中。结于臂。其病当所过者。支转筋。前及胸痛息贲。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

  以痛为输。名曰孟冬痹也。(臂当作贲贲叶臂)

  手心主之筋。起于手中指之中冲穴间。与手太阴之筋并行。循胁腋。散胸中。下结于胃脘之贲门间。其病当筋之所过结处为转筋。而前及胸痛。散于胸中。结于贲门。故成息奔也。亥者十月。

  主两阴交尽。故名曰孟冬痹也。尚御公曰。在足曰厥阴。在手曰心主。盖三阴三阳之气。生于下而本于足。足之六经。上合于手者也。

  手少阴之筋。起于小指之内侧。结于锐骨。上结肘内廉。上入腋。交太阴。挟乳里。结于胸中。

  循臀下系于脐。其病内急。心承伏梁。下为肘网。其病当所过者支转筋。筋痛。治在燔针劫刺。以知为数。以痛为输。其成伏梁唾脓血者。死不治。经筋之病。寒则反折筋急。热则筋弛纵不收。阴痿不用。阳急则反折。阴急则俯不伸。

  刺者。刺寒急也。热则筋纵不收。无用燔针。名曰季冬痹也。

  手少阴之筋。起于手小指侧之少冲间。循肘腋。交于手太阴之筋。挟乳里。结于胸中。循臂下系于脐。其病于内为内急。为心承伏梁。如梁之伏于心下。而上承于心也。其病在外当筋之所过者。

  为转筋筋痛。治在燔针劫刺。其成伏梁而唾脓血者。此病在心脏。故为死不治。其病在气而为筋经之病者。寒则反折筋急。热则筋纵不收。阳急则反折。阴急则俯不能伸。盖少阴本阴而标阳。故有寒热阴阳之证。少阴之从本从标也。丑者十二月。少阴主气。故为季冬之痹。夫天为阳。地为阴。

  日为阳。月为阴。岁半以上。天气主之。岁半以下。地气主之。故三阳之气。主于春夏。三阴之气。

  主于秋冬。此阴阳之所以系天地日月。而人亦应之。尚御公曰。腹为阴。背为阳。阳急则反折。

  阴急则不伸。手少阴之筋。只循于胸腋脐腹。而不经于背。所谓阳急则反折者。病足少阴之筋也。

  足少阴之筋。循脊内挟膂。上至项。此阴阳相合。水火气交。故手足少阴。皆有阴阳寒热之俯仰。

  张开之曰。此下六篇。论筋之所经。骨脉之度量。荣卫之循行。只论筋有痹证者。盖假病以明筋之合于三阴三阳。天之四时六气。

  足之阳明。手之太阳。筋急则口目为 。 急不能卒视。治皆如右方也。( 僻同即口僻之义)

  尚御公曰。此申明手足阴阳之筋。皆分循于左右。故复以口目之 僻以证之。足阳明之筋。上挟口为目下纲。手太阳之筋。结于颔。属目外 。故二经之左筋急。则口僻于左。而当刺其左。右筋急。则口僻于右。而当取之右。如左目不能卒视。其病在左。右目不能卒视。其病在右。如两目皆急。则左右皆病。故治法皆如右方。而其病则有左右之分也。

  卷二

  骨度第十四

  黄帝问于伯高曰。脉度言经脉之长短。何以立之。伯高曰。先度其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而脉度定矣。(脉度叶肚先度叶铎)

  此言经脉之长短。从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而定其度数。故曰骨为干。脉为营。如藤蔓之营附于木干也。

  黄帝曰。愿闻众人之度。人长七尺五寸者。其骨节之大小长短各几何。伯高曰。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

  此言头之大骨度数。众人。谓天下之大众。长七尺五寸者。上古适中之人也。适中之人。则头骨亦适中矣。头骨适中。通体之骨皆适中矣。

  胸围四尺五寸。腰围四尺二寸。

  此胸骨腰骨。围转一周之总数也。

  发所覆者。颅至项尺二寸。发以下至颐。长一尺。君子终折。

  此言头颅前后上下之骨度。发所覆者。谓从前额颅之发际。上至巅顶。以至后项之发际。计发所覆者。度一尺二寸。发以下至颐者。谓从前额颅之发际。以下至于两颐。计长一尺。君子终折者。

  谓从发际之始。以至发际之终。可折中而度量。盖君子之人。面方广而发际高。发所覆者。从颅至项度一尺一寸。发以下至颐长一尺一寸也。此言天下之众。有君子小人不同。有太过不及不等。

  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缺盆以下至 长九寸。过则肺大。不满则肺小。 以下至天枢长八寸。过则胃大。不及则胃小。天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过则回肠广长。不满则狭短。横骨长六寸半。横骨上廉以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膝 以下至跗属长一尺六寸。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故骨围大则太过。小则不及。( 音吉 叶 踝叶瓦去声)

  此仰面之骨度也。结喉下两旁巨骨陷中为缺盆。盖形如缺盆。因以为名。 。骨名。一名尾翳。即鸠尾骨也。自两旁缺盆而下至 。计长九寸。过则肺大。不满则肺小。盖 之内。心肺之所居也。天枢在脐旁二寸。乃足阳明之穴。从两旁 而下至天枢。计长八寸。过则胃大。不及则胃小。盖自鸠尾以至于脐。胃腑之所居也。横骨在毛际横纹中。自天枢而下至于横骨。计长六寸半。过则回肠广大。不满则狭短。盖自脐以至少腹。大肠之部分也。横骨横长亦六寸半。内辅者。

  内之辅骨也。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者。在上之腿度也。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者。

  膝之连骸。一名膝盖骨也。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者。在下之腿度也。曰内辅内踝者。以足八字分立。则内骨偏向于面也。踝者。下廉之腿骨。与足骨相连之凹处。在内者为内踝。在外者为外踝。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者。足跟骨也。膝 者。膝前下之腿骨。跗者。足面上之跗骨。即足阳明之动脉处。自膝前而下至于跗面。计长一尺六寸也。属者。概足面而言也。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者。从足面而下至足底之骨也。骨围大者。骨之粗大也。小者。骨之细小也。

  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行腹中不见者长四寸。腋以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季胁以下至髀枢长六寸。

  髀枢以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

  此侧身之骨度。皆纵而数之也。耳上之旁为角。肩胛上之颈骨为柱骨。自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

  肋下 内为腋。自柱骨至腋中计长四寸。胁骨之下为季胁。自腋以下至季胁。计长一尺二寸。捷骨之下为髀枢。一名髀厌。在臀之两旁。即足少阳之环跳穴处。自季胁以下至髀枢。计长六寸。髀枢以下至膝盖骨内之中分。计长一尺九寸。即上之腿数也。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即下之腿数也。

  京骨。足太阳膀胱经穴名。在足外侧大骨下。赤白肉际陷中。外踝骨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此侧身之骨度也。按、胁骨名扁骨。横于胁下。有渗理而无髓空。此节不度胁骨之长短。而只以腋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者。盖以形身之度数。概皮肉脉骨而量其长短。经脉循骨度而直行于上下也。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耳前当耳门者。广一尺三寸。两颧之间。相去七寸。

  此头侧之横度也。耳后高骨为完骨。入发际四分。广者横阔也。耳后当完骨者。从耳以至于脑后也。耳前当耳门者。从耳而至于鼻准也。此头侧之横度也。两颧之间。相去七寸者。此当面之横度也。按、手足少阳阳明之脉。纵横经络于头面左右。故复度头面之广数。两乳之间。广九寸半。

  此形身前面之横度也。

  两髀之间。广六寸半。

  此形身背面之横度也。

  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此两足之纵横数也。

  肩至肘长一尺七寸。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本节至节其末长四寸半。

  此两臂两手之骨度也。本节者。指掌交接之骨节。末者。指尖也。

  头发以下至背骨长二寸半。膂骨以下至尾 二十一节长三尺。上节长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下。故上七节至于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 叶底)

  此脊背之骨度也。项发以下至背骨者。自顶后之发际。至背骨之大椎。计长二寸五分。膂骨。

  脊骨也。自背骨之大椎。循膂骨以下至于尾 。计二十一节。共长三尺。上节每节长一寸四分一厘。

  其奇分之九厘。在下节计算。故膂骨以上。计有七节。每节长一寸四分一厘。则七得七寸。四七二寸八分。共九寸八分。又每节一厘。共计九寸八分七厘。故曰九寸八分分之七也。玉师问曰。

  脊椎二十一节。只详论上七节之度数何也。曰。七节之旁。乃膈俞也。脏腑之气。皆从内膈而出。

  如逆伤脏气则死。刺伤腑气。皆为伤中。故曰七节之旁。中有小心。而本经论五脏之背俞。亦兼论七节之膈俞。不可妄刺者也。

  此众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经脉之长短也。是故视其经脉之在于身也。其见浮而坚。其见明而大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也。

  此总结骨之度数。定经脉之长短也。经脉之浮而坚。明而大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此篇论骨气而结经脉之血气者。血脉资始于肾。骨之精气盛。则经脉之血气亦盛矣。尚御公曰。肾藏精气而主骨。血者。神气也。此六篇论筋骨血脉。本于少阴之阴阳。张开之曰。肾藏之精液。奉心神化赤而为血。气者。精气也。故浮为阳而主血。沉为阴而主气。

  卷二

  五十营第十五

  黄帝曰。余愿闻五十营奈何。岐伯答曰。天周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人气行一周。千八分。

  日行二十八宿。人经脉上下左右前后。二十八脉。周身十六丈二尺。以应二十八宿。漏水下百刻。

  以分昼夜。故人一呼脉再动。气行三寸。一吸脉亦再动。气行三寸。呼吸定息。气行六寸。十息气行六尺。日行二分。二百七十息。气行十六丈二尺。气行交通于中。一周于身。水下二刻。日行二十五分。五百四十息。气行再周于身。水下四刻。日行四十分。二千七百息。气行十周于身。水下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分。一万三千五百息。气行五十营于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漏水皆尽。脉终矣。所谓交通者。并行一数也。故五十营备。得尽天地之寿矣。凡行八百一十丈也。

  此篇论宗气营气循行于脉中。循脉度之十六丈二尺。应呼吸漏下而为五十营也。周天二十八宿。

  而一面七星。子午为经。卯酉为纬。房毕为纬。虚张为经。房至毕为阳。昴至心为阴。阳主昼。阴主夜。每宿约二十六分。

  共乘一千零八分。人气昼夜五十营。行二十八宿之一周。计一千八分。日丽天而绕地一周。亦行二十八宿之度分。人之经脉上下左右前后。共计二十八脉。盖手之三阴三阳。足之三阴三阳。上下左右。共计二十四脉。并左右之两跷脉。前之任脉。后之督脉。通共二十八脉。周身十六丈二尺。为五十营。以应二十八宿。以终漏下百刻。以分昼夜。故人一呼脉再动。气行三寸。一吸脉亦再动。气行三寸。呼吸定息。气行六寸。十息则气行六尺矣。二百七十息。气行十六丈二尺。交通于二十八脉之中。为一周于身。乃水下二刻。而日行二十分有奇矣。五百四十息。气行再周于身。乃水下四刻。日行四十分有奇矣。二千七百息。气行十周于身。乃水下二十刻。而日行五宿二十分。计二百分有奇矣。一万三千五百息。气行五十营于身。乃水下百刻。而日行二十八宿。计一千零八分也。漏水皆尽。而脉终于五十营矣。按、邪客篇曰。宗气积于胸中。出于喉咙。以贯心脉而行呼吸焉。营气者。泌其津液。注之于脉。化而为血。以营四末。内注五脏六腑。以应刻数焉。此宗气上贯于心主之脉偕营气营行于脉中。以应呼吸漏下者也。五味篇曰。谷始入于胃。其精微者。出于胃之两焦。以溉五脏。别出两行营卫之道。其大气之抟而不行者。积于胸中。命曰气海。出于肺。循喉咙。

  故呼则出。吸则入。夫肺主气而主皮毛。人一呼则八万四千毛窍皆阖。一吸则八万四千毛窍皆开。

  此宗气之散于脉外之皮毛。而行呼吸者也。故所谓交通者。谓皮肤经脉之宗气。外内交通。而并行一百刻之数也。夫天主气。地主血脉。故五十营而外内之气行周备。斯得尽天地之寿矣。凡经脉外内之宗营。皆行八百一十丈也。

  卷二

  营气第十六

  黄帝曰。营气之道。内谷为宝。谷入于胃。乃传之肺。流溢于中。布散于外。精专者行于经隧。常营无已。终而复始。是谓天地之纪。故气从太阴出注手阳明。上行注足阳明。下行至跗上。

  注大趾间。与太阴合。上行抵髀。从髀注心中。循手少阴出腋。下臂注小指。合手太阳。上行乘腋。

  出内。注目内 。上巅下项。合足太阳。循脊下尻下行。注小趾之端。循足心。注足少阴。上行注肾。从肾注心。外散于胸中。循心主脉。出腋下臂。出两筋之间。入掌中。出中指之端。还注小指次指之端。合手少阳。上行至膻中。散于三焦。从三焦注胆。出胁。注足少阳。下行至跗上。

  复从跗注大趾间。合足厥阴。上行至肝。从肝上注肺。上循喉咙。入颃颡之窍。究于畜门。其支别者。上额循巅。下项中。循脊入 。是督脉也。络阴器。上过毛中。入脐中。上循腹里。入缺盆。

  下注肺中。复出太阴。此营气之所行也。逆顺之常也。

  此篇论营血营行于经隧之中。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常营无已。终而复始。营血者。中焦受气取汁。化而为血。以奉生身。莫贵于此。故独行于经隧。名曰营气。盖谓血之气为营气也。流液于中。布散于外者。谓中焦所生之津液。有流溢于中而为精。奉心神化赤而为血。从冲脉任脉。

  布散于皮肤肌肉之外。充肤热肉。生毫毛。其精之专赤者。行于经隧之中。常营无已。终而复始。是谓天地之纪。盖布散于皮肤之外者。应天气之营运于肤表。营于经脉之内者。应地之十二经水也。

  故营气从手太阴肺脉。出注于手大指之少商。其支者注于次指之端。以交于手阳明。上行于鼻交 中。而注于足阳明胃脉。下行至足跗上之冲阳。注足大趾间。与足太阴脾脉。合于隐白。上行抵髀。从髀注心中。循手少阴之脉。出腋下之极泉。循臂注小指之少冲。合手太阳于小指外侧之少泽。上行乘腋。出 内。注目内 。而交于足太阳之睛明。上巅下项。循脊下尻。下行注足小趾之至阴。循足心之涌泉。注足少阴之经。上行注肾。

  从肾注心。散于胸中。而交于心主包络。循心主之脉。出腋下臂。出两筋之间。入掌中。出中指端之中冲。还注小指次指端之关冲。而合于手少阳之脉。上行注膻中。散于三焦。从三焦注胆。出胁。注足少阳之脉。下行至跗上。复从跗注大趾间之大敦。合足厥阴之脉。上行至肝。从肝复上注于肺。上循喉咙。入颃颡之窍。究于畜门。颃颡。鼻之内窍。畜门。鼻之外窍。究、终也。其支别者。从肝脉上额循巅。与督脉会于巅顶。复下项中。循脊入 。是督脉也。督脉之行于前者。络阴器。上过毛中。入脐中。上循腹里。入缺盆。下注肺中。复出循于太阴之脉。此营气之所行。外内逆顺之常也。逆顺者。谓经脉内外之血气。交相逆顺而行也。夫营卫者精气也。乃中焦水谷之精。

  生此营卫二气。清气行于脉中。浊气行于脉外。此营气与宗气。偕行于二十八脉之中。以应呼吸漏下者也。中焦之汁。化赤而为血。以奉生身。命曰营气。此独行于经隧之血而名营气。营于十二经脉之中。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此与营卫之营气。循度应漏之不同也。是以本篇论营气之行。外营于十二经脉。内营于五脏六腑。其支者行于督脉。复注于肺中。而任脉及两跷不与焉。其营气宗气。行于脉中。以应呼吸漏下者。行于二十四脉。并任督两跷。共二十八脉。以应二十八宿者也。尚御公曰。营气宗气行于脉中者。应呼吸漏下。昼夜而为五十营也。营卫相将。

  偕行于皮肤肌腠之间者。日行阳二十五度。夜行阴二十五度。外内出入者也。本篇之营气。营于脉中。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昼夜只环转一周。是谓天地之纪。盖天道营运于地之外。昼夜只环转一周。而过一度者也。再按平脉篇曰。营卫不能相将。三焦无所仰。夫荣行脉中。卫行脉外。

  乃各走其道。外内逆顺而行者也。相将而行者。乃脉外之营。与卫气偕行于肌腠之间。故曰三焦无所仰。盖腠者。肌肉之纹理。乃三焦通会之处。三焦之气。仰藉营卫而游行也。金西铭问曰。营血之不营于任脉两跷者何也。曰。任脉起于胞中。阳跷乃足太阳之别脉。阴跷乃足少阴之别脉。胞中为血海。膀胱乃津液之府。肾主藏精。皆有流溢于中之精血贯通。故营血不营焉。又问曰。营气之不行于冲脉带脉阳维阴维者何也。曰。冲任二脉。虽并起于胞中。任脉统任一身之阴。与督脉交通。阴阳环转者也。冲脉上循背里。为经络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上行。至胸中而散。充肤热肉生毫毛。盖主行胞中之血。充溢于经脉皮肤之外内。不与经脉循度环转。越人曰。阳维阴维者。维络于身。溢蓄不能环流灌溉诸经者也。故阳维起于诸阳之会。阴维起于诸阴之交。带脉者。有如束带。

  围绕于腰。统束诸脉。此皆不与经脉贯通。故不循度环转。莫云从问曰。脏腑之气。本于五运六气之所生。营气之行。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与五行逆顺之理。不相符合。请详示之。曰。

  血脉生于后天之水谷。始于先天之阴阳。肺属天而主脉。其脉环循胃口。是以胃腑所生之精血。先从肺脉而行。腹走手而手走头。头走足而足走腹。脏腑相传。外内相贯。此后天之道也。以先天论之。

  肾主天一之水。心包络主地二之火。肝主天三之木。肺主地四之金。脾主天五之土。是以肾传之包络。包络传之肝。肝传之肺。肺传之脾。脾复传于少阴。少阴之上。君火主之。君火出于先天之水中。后天之太阳也。故复从手少阴心。而传于足少阴肾。肾主先天之水。肺主后天之气。督脉环绕于前后上下。应天运之包乎地外。血脉之生始出入。

  咸从天气以流行。故人之所以合于天道也。

  卷二

  脉度第十七

  黄帝曰。愿闻脉度。岐伯答曰。手之六阳。从手走头。长五尺。五六三丈。手之六阴。从手至胸中。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足之六阳。从足上至头八尺。六八四丈八尺。足之六阴。从足至胸中。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跷脉从足至目。

  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督脉任脉。各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

  合九尺。凡都合一十六丈二尺。此气之大经隧也。

  五十营章。论气之流行。此章论脉之度数。故曰。此气之大经隧。谓营气宗气。所容行之大隧。故维脉不与焉。手足六阳六阴者。经脉分循于两手两足。三阴三阳。分而为六也。跷脉亦分循左右而上。故合一丈五尺。夫背为阳。腹为阴。督脉主阳。起于目内 。上额交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挟脊抵腰中。下循膂络肾。任脉主阴。起于中极之下。以上毛际。循腹里。上关元。至咽喉。上颐循面入目。任脉从会阴之分。而上行至目。督脉从目绕头。而下至脊之十四椎。故各长四尺五寸。盖气行于任督二脉。阴阳通贯而行也。尚御公曰。督脉围绕于周身之前后上下。只言四尺五寸。与任脉相等者。二十八脉。皆分阴阳而行。故跷脉之阴阳。男子数其阳。女子数其阴。

  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盛而血者疾诛之。盛者泻之。虚者饮药以补之。

  此承上文而言脉度之十六丈二尺。只以经脉为数。支而横者。络脉孙络也。夫经脉内营于脏腑。

  外络于形身。浮而见于皮部者皆络脉也。盛而血者。邪盛于外。血留于络脉。故当疾诛之。盛者邪客于外。故当泻之。虚者本虚于内。故当饮药以补之。盖言血气本于脏腑之所生也。

  五脏常内阅于上七窍也。故肺气通于鼻。肺和则鼻能知香臭矣。心气通于舌。心和则舌能知五味矣。肝气通于目。肝和则目能辨五色矣。脾气通于口。脾和则口能知五谷矣。肾气通于耳。肾和则耳能闻五音矣。五脏不和。则七窍不通。六腑不和。则留为痈。故邪在腑。则阳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气留之。则阳气盛矣。阳气太盛。则阴脉不利。阴脉不利。则血留之。血留之。则阴气盛矣。阴气太盛。则阳气不能营也。故曰关。阳气太盛。则阴气弗能营也。故曰格。阴阳俱盛。

  不得相营。故曰关格。关格者。不得尽期而死也。

  夫手足之六阳。内通于六腑。六阴内通于六脏。十二经脉之血气。由脏腑之所生。故虚者饮药以补之。是脏腑之气。营于脉内者也。此复论脏腑之气。通于脉外之皮肤七窍。以应天地之纪。阅、历也。五脏常内阅于七窍。是以五脏不和。则七窍不通矣。在内者六腑为阳。在外者皮肤为阳。本经曰。阳气有余。营气不行。乃发为痈。是以六腑不和。则血气留滞于皮腠而为痈。此病从内而外也。故邪在腑者。谓邪在于表阳。则阳脉不和。谓左之人迎不和也。阳脉不和。则气留之。气留之。

  则阳气盛矣。阳气太盛。则阴脉不利。谓右之气口不利也。

  阴脉不利。则血留之。血留之。则阴气盛矣。阴气太盛。则阳气不能营也。故曰关。谓关阴于内。

  阳气不得以和之。阳气太盛。则阴气弗能营也。故曰格。谓格阳于外。阴气不得以和之。如是则阴阳俱盛。不得相营。故曰关格。关格者。不得尽期而死也。此病因于外也。夫五脏六腑。应天地之五运六气。有升降出入之神机。上节论出入于脉中。此论营运于脉外。玉师曰。不得尽期者。不得尽天地之寿。此注当合五十营注参看。

  黄帝曰。跷脉安起安止。何气营水。岐伯答曰。跷脉者。少阴之别。起于然谷之后。上内踝之上。直上循阴股。入阴。上循胸里。入缺盆。上出人迎之前。入 。属目内 。合于太阳阳跷而上行。气并相还。则为濡目。气不营。则目不合。

  此节论流溢之精气。从跷脉而布散于脉外。脉外之血气。从跷脉而通贯于脉中。气并相还。内外交通者也。夫肾为水脏。受藏水谷之精。水者。流溢于肾脏之精水也。何气营水者。谓阴跷之脉。

  乃足少阴之别。直上循阴股。入于肾阴。脉内之营气宗气。营运肾脏之水。上循胸里。交于手少阴之心神而化赤。上注于目内 。合于太阳阳跷而上行。阴跷阳跷之气。相并。经脉外内之气。交相往还。则为濡目。如气不营。则目不合。谓流溢于脉外之气。不营于目也。再按、本经大惑篇曰。

  病有不得卧者。卫气不得入于阴。常留于阳。留于阳则阳气满。阳气满则阳跷盛。不得入于阴。则阴气虚。故不瞑矣。病有不得视者。卫气留于阴。不得行于阳。留于阴则阴气盛。阴气盛则阴跷满。

  不得入于阳。则阳气虚。故目闭也。此脉外之卫气。复内通于跷脉。外内之血气相并而往还也。尚御公曰。脉外之阴气虚。则目不瞑。气不营。则目不合者。脉外之阴气。不营于目也。此节始论跷脉之起止。而复曰气不营。则目不合。谓脉内之阴气。流溢于脉外者也。夫脉度者。乃营气宗气行于脉中。以应呼吸漏下。若夫营血之流行。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其支者。只环转督脉一周。而跷脉不与焉。盖跷脉主营运肾脏之精水于脉中而为血者也。举足行高曰跷。盖取其从下行上之义。

  黄帝曰。气独行五脏。不营六腑何也。岐伯答曰。气之不得无行也。如水之流。如日月之行不休。故阴脉营其脏。阳脉营其腑。如环之无端。莫知其纪。终而复始。其流溢之气。内溉五脏。外濡腠理。

  此承上文复申明经脉外内之气。营于脉中。濡于脉外也。按卫气之行。日行于阳二十五周。夜行于阴二十五周。周于五脏。其始入于阴。常从足少阴入于肾。肾注于心。心注于肺。肺注于肝。

  肝注于脾。脾复注于肾为一周。脉外之血气相将。妇随夫转。是只营于五脏。而不营于六腑。上文论脉外之血气。则为濡目。故帝有此问。伯言气之不得无行于六腑也。营于脉中者。如水之流。运于脉外者。如日月之行。随天道之营运无息。故阴脉营其脏。阳脉营其腑。如环之无端。莫知其纪。

  终而复始。其流溢之气。内溉五脏。外濡腠理。腠理者。皮肤肌肉之纹理。五脏募原之肉理也。玉师曰。营气之行。肾传于心包络。包络传之肝。肝传之肺。肺传之脾。脾传之心。水火木金土。先天之五行也。卫气之行。肾注于心。心注于肺。肺注于肝。肝注于脾。脾复注于肾。交相胜制。后天之五行也。故曰此逆顺之常也。盖脉内之气顺行。脉外之气逆行。有顺有逆。斯成天地之纪。

  黄帝曰。跷脉有阴阳。何脉当其数。岐伯答曰。男子数其阳。女子数其阴。当数者为经。不当数者为络也。(其数之数去声余上声)

  阴跷之脉。后足上行。应地气之上升。故女子数其阴。阴跷属目内 。合阳跷而上行。是阳跷受阴跷之气。复从发际而下行至足。应天气之下降。故男子数其阳。

  尚御公曰。阴跷乃足少阴之别。阳跷乃足太阳之别。男子之宗营。注于太阳之阳跷。女子之宗营。注于少阴之阴跷。气之所注者。故为大经隧。气不营者。为络脉也。上节论少阴之精水。从阴跷而上并于阳跷。此节论营气宗气之行于跷脉。有男女阴阳之分。二节是当分看。

  卷二

  营卫生会篇第十八

  黄帝问于岐伯曰。人焉受气。阴阳焉会。何气为营。何气为卫。营安从生。卫于焉会。老壮不同气。阴阳异位。愿闻其会。岐伯答曰。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

  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营在脉中。卫在脉外。营周不休。五十而复大会。阴阳相贯。如环无端。

  卫气行于阴二十五度。行于阳二十五度。分为昼夜。故气至阳而起。至阴而止。故曰日中而阳陇为重阳。夜半而阴陇为重阴。故太阴主内。太阳主外。各行二十五度。分为昼夜。夜半为阴陇。夜半后而为阴衰。平旦阴尽而阳受气矣。日中而阳陇。日西而阳衰。日入阳尽而阴受气矣。夜半而大会。万民皆卧。命曰合阴。平旦阴尽而阳受气。如是无已。与天地同纪。

  此章论营卫之生始会合。因以名篇。首节论营卫之所生。而各走其道。下节论营卫之会合。相将而行。外内出入。此阴阳离合之道也。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者。此营血之营于五脏六腑。十二经脉也。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乃别出两行营卫之道。营在脉中。卫在脉外。营周不休。昼夜五十营。

  而复大会于手太阴。阴阳相贯。如环无端。此营气之行于脉中。循度环转。以应呼吸漏下者也。卫气夜行于阴二十五度。日行于阳二十五度。分为昼夜。故气至阳则卧起而目张。至阴则休止而目瞑。

  日中阳气陇。而卫气正行于阳。故为重阳。夜半阴气陇。而卫正行于阴。故为重阴。太阴主地。太阳主天。卫气日行于太阳之肤表。而夜行于五脏之募原。乃太阴所主之地中也。外内各行二十五度。

  分为昼夜。此卫气之所行也。夜半为阴陇。夜半后为阴衰。平旦阴尽而阳受气矣。日中而阳陇。日西而阳衰。日入阳尽而阴受气矣。夜半而阴阳大会。天下万民皆卧。命曰合阴。此天气夜行于阴。

  而与阴气会合。天道昼夜之阴阳也。平旦卫气行阴。阴尽而表阳复受此卫气。如是昼夜出入之无已。

  与天地阴阳之同纪也。

  黄帝曰。老人之不夜瞑者。何气使然。少壮之人不昼瞑者。何气使然。岐伯答曰。壮者之气血盛。其肌肉滑。气道通。营卫之行。不失其常。故昼精而夜瞑。老者之气血衰。其肌肉枯。气道涩。

  五脏之气相搏。其营气衰少。而卫气内伐。故昼不精。夜不瞑。

  此论营与卫合。偕行于皮肤肌腠之间。分为昼夜。而外内出入者也。血气者。充肤热肉。淡渗皮毛之血气。肌肉者。在外皮肤之肌肉。在内募原之肌肉。气道者。肌肉之纹理。三焦通会元真之处。营卫之所游行出入者也。故肌肉滑利。气道疏通。则荣卫之行。不失其出入之常度。故昼精明而夜瞑合。如肌肉干枯。气道涩滞。则五脏之气相搏。而不能通调于外内矣。夫营血者。五脏之精气也。五脏不和。则营气衰少。营气衰。则不能外营于肌肉。而卫气内伐矣。卫气内伐。而不得循行五脏。故昼不精而夜不瞑也。此言营卫相将。卫随营行者也。夫经言营行脉中。卫行脉外者。论营卫二气。分阴阳清浊之道路也。平脉篇曰。营为血。卫为气。本经曰。化而为血。命曰营气。盖经脉之外。有充肤热肉之血气。皆为营气。当知脉外有营。与卫气相将出入者也。是以本经论营卫之生始离合。计五篇有奇。第十五之五十营篇。论营气之行于脉中。第七十六之卫气行篇。论卫气之行于脉外。第十六之营气篇。论营血之营于五脏六腑。十二经脉。此篇论营卫之生。各有所从来。各走其道。而复会合于皮肤肌腠之间。营卫相将。偕行出入。第五十二之卫气篇。论脉内之血气。从气街而出于肤表。故与卫气相合而偕行。夫脉内之血气顺行。则脉外之气血逆转。此阴阳离合外内逆顺之常也。阴阳之道。通变无穷。千古而下。皆碍于营行脉中。卫行脉外之句。而不会通于全经。以致圣经大义。蒙昧久矣。

  黄帝曰。愿闻营卫之所行。皆何道从来。岐伯答曰。营出中焦。卫气出于下焦(下当作上)

  帝承上文之义。复问营卫相将之所行。皆何道从来。而行于脉外也。夫清者为营。浊者为卫。此入胃水谷之精气。别出两行营卫之道。营行脉中。卫行脉外。乃精气也。中焦受气取汁。化而为血。以奉生身。莫贵于此。故独行于经隧。命曰营气。此血之气名营气。故曰营出中焦。与精气之少有别也。决气篇曰。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五味篇曰。辛入于胃。其气走于上焦。上焦者。受气而营诸阳者也。卫者。阳明水谷之悍气。从上焦而出卫于表阳。

  故曰卫出上焦。夫充肤热肉之血。乃中焦水谷之津液。随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故痈疽章曰。肠胃受谷。上焦出气。以温分肉。而养骨节。通腠理。中焦出气如露。上注谷而渗孙脉。津液和调。变化而赤为血。血和孙脉先满溢。乃注于络脉皆盈。乃注于经脉。阴阳已张。因息乃行。行有经纪。周有道理。与天协议。不得休止。夫 谷者。肌肉之分会也。是津液先和调于分肉孙络之间。变化而赤为血。血和而后孙络满溢。注于络脉经脉。故中焦之津液。化而为血。以奉生身者。谓血营于身形之肌肉也。独行于经隧。命曰营气。谓血注于孙脉经脉也。此血之气命曰营气。与应呼吸漏下之营气少别。故外与卫气相将。昼夜出入。内注于经脉。因息乃行。

  与天道之营运于外。而复通贯于中之协议也。余伯荣曰。此论营卫出于两焦。下节论上焦与营俱行。中焦蒸化营气。此节乃承上启下之文。

  黄帝曰。愿闻三焦之所出。岐伯答曰。上焦出于胃上口。并咽以上贯膈。而布胸中。走腋。循太阴之分而行。还至阳明。上至舌。下足阳明。常与营俱行于阳二十五度。行于阴亦二十五度一周也。故五十度而复大会于手太阴矣。

  此复论三焦之所出。兼证营卫之生会。上焦出于胃上口者。上焦所归之部署也。并胃咽以上贯膈。而布胸中。出走腋下。循太阴之云门中府之分而行。还至阳明之天鼎扶突而上至舌。复下于足阳明之分。常与营俱行于阳二十五度。行于阴亦二十五度一周也。故五十度而复大会于手太阴。盖从胸腋太阴之分而出行。故复大会于太阴也。夫手之三阴。从脏走手。足之三阴。从足走脏。营气行于二十八脉之中。二百七十息。以应漏下二刻为一周。则阴阳外内。经脉脏腑。俱已循行。盖以一日分为昼夜而为五十营。非日行于阳而夜行于阴也。凡日行于阳二十五度。行于阴亦二十五度。乃营卫之行于脉外。阴阳出入者也。越人首设问难。即将经义混淆。而后人非之。后人又以营在脉中。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二十五度。是犹百步五十步相笑之故智耳。按、金匮要略曰。若五脏元真通畅。人即安和。病则无由入其腠理。腠者。是三焦通会元真之处。为血气所注。理者。是皮肤脏腑之纹理也。盖三焦乃初阳之气。营运于上下。通合于肌腠。不入于经俞。是以上焦之气。常与营俱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二十五度者。与充肤热肉之营血。间行于皮肤脏腑之纹理也。上焦出胃上口。上贯膈。布胸中。走腋。下至阳明。上至舌。此论上焦气之所出。与经脉之循臂肘。上肩胛。入缺盆。出耳颊之不同也。再按三焦乃少阳之相火。

  生于肾阴。从下而上。通会于周身之腠理。脏腑之募原。总属一气耳。归于有形之部署。始分而为三。气之在上者。即归于上部。主宣五谷之气味。即从上而出。熏肤充身泽毛。气之在中者。

  即归于中部。主蒸化水谷之津液。而为营血。即从中而出。以奉生身。气之在下者。即归于下部。

  主济泌别汁。即从下而出。以行决渎。此气由阴而生。从下而上。归于上中下之三部。即从上中下而分布流行。马氏复以下焦之气。升于中上。上焦之气。降于中下。此缘不明经理。而强为臆说也。

  黄帝曰。人有热饮食下胃。其气未定。汗即出。或出于面。或出于背。或出于身半。其不循卫气之道而出何也。岐伯曰。此外伤于风。内开腠理。毛蒸理泄。卫气走之。故不得循其道。此气悍滑疾。见开而出。故不得从其道。故命曰漏泄。

  此申明卫气出于上焦。从上焦之气。而分布于周身者也。上焦出于胃上口。上贯膈。布胸中。

  由腋而出于太阴之分。至手阳明之扶突。下足阳明之人迎。而后布散于皮腠。常与营俱行阳而行阴。卫气从上焦之气而出。所出之道路。从来上未至于面。后未至于背。今饮食下胃。其营卫宗气。未有定分。而先汗出于面。或出于背。此卫气之不循道而出也。卫气布于周身。无所不被其泽。若汗出于身半。此卫气之偏沮也。盖卫气者。水谷之悍气。其性 悍滑疾。如腠理不密。即见开而出。故不得从其道。此假风邪汗出。以证明卫气循上焦之道路而出。上焦与营俱行。而营与卫又相将出入于外内者也。故曰上焦如雾。谓气之游行于肤表。熏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张开之曰。此章论卫气始出之从来。第七十六篇。论卫气昼夜出入之道路。所行不同。各宜体析。

  黄帝曰。愿闻中焦之所出。岐伯答曰。中焦亦并胃中。出上焦之后。此所受气者。泌糟粕。

  蒸精液。化其精微。上注于肺脉。乃化而为血。以奉生身。莫贵于此。故独得行于经隧。命曰营气。

  此论营出于中焦。中焦亦并胃中。在胃中脘之分。中焦所归之部署也。此所受气者。主泌水谷之糟粕。蒸精液。化其精微。上注于肺脉。奉心神化赤而为血。以奉生身。莫贵于此。故独得行于经隧。命曰营气。此津液化血而名营气也。

  黄帝曰。夫血之与气。异名同类。何谓也。岐伯答曰。营卫者。精气也。血者。神气也。故血之与气。异名同类焉。故夺血者无汗。夺汗者无血。故人生有两死而无两生。

  此承上文而言。营卫生于水谷之精。皆由气之宣发。营卫者。水谷之精气也。血者。中焦之精汁。奉心神而化赤。神气之所化也。血与营卫。皆生于精。故异名而同类焉。汗乃血之液。气化而为汗。故夺其血者则无汗。夺其汗者则无血。无血者死。无汗者亦死。故人有两死而无两生者。谓营卫血汗。总属于水谷之精也。

  此言中焦之精汁。皆由气之所化。而为营为卫。为血为汗。有如水中之沤。气发于水中。则为沤泡。

  气散。则沤亦破泄矣。

  黄帝曰。愿闻下焦之所出。岐伯答曰。下焦者。别回肠注于膀胱而渗入焉。故水谷者。常并居于胃中。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肠。而成下焦。渗而俱下。济泌别汁。循下焦而渗入膀胱焉。

  下焦之部署。在胃之下口。别走于回肠。注于膀胱而渗入焉。故水谷者。常并居于胃中。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肠。就下焦之气。济泌别汁。循下焦之经。而渗入膀胱。气化则出矣。

  黄帝曰。人饮酒。酒亦入胃。谷未熟而小便独先下何也。岐伯答曰。酒者。熟谷之液也。其气悍以清。故后谷而入。先谷而液出焉。黄帝曰善。余闻上焦如雾。中焦如沤。下焦如渎。此之谓也。

  饮酒者。先行皮肤。则水津四布。而下输膀胱矣。三焦下俞。出于委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

  约下焦气化而出。故小便独先下。此承上文而言下焦之气。主决渎水液。故帝曰善。余素闻云。上焦如雾。中焦如沤。下焦如渎。此之谓也。按、此篇论营卫之生会。夫水谷之精气。清者为营。浊者为卫。营在脉中。卫在脉外。此营卫之生也。阴阳异位。又何焉会。故复论三焦之所出。以明其会焉。卫出上焦。而上焦常与营俱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亦二十五度。营出中焦。而中焦之津液。随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化赤为血。以奉生身。营卫之行。不失其常。此营卫之会也。故独得行于经隧。命曰营气。言与卫相将于脉外。而又独得行于经隧之中。是肌腠经脉之外内。皆有此营也。阴阳血气之离合出入。非熟读诸经。细心体会。不易悉也。

  卷三

  四时气第十九

  黄帝问于岐伯曰。夫四时之气。各不同形。百病之起。皆有所生。灸刺之道。何者为定。岐伯答曰。四时之气。各有所在。灸刺之道。得气穴为定。故春取经。血脉分肉之间。甚者深取之。间者浅刺之。夏取盛经孙络。取分间。绝皮肤。秋取经俞。邪在腑。取之合。冬取井荥。必深之留之。(间去声)

  此篇论四时之气。出入于皮肤脉络。而皮肉筋骨。乃六腑之外合。故百病之起。有因于在外之皮肤脉肉筋骨。而及于内之六腑者。有因病六腑之气。而及于外合之形层者。内因外因。皆有所生。知其气之出入。则知所以治矣。四时之气。各有所在。故春取经脉于分肉之间。夏取盛经孙络。分肉皮肤。盖春夏之气。从内而外也。秋取经俞。邪在腑。取之合。此秋气之复从外而内也。

  冬取井荥。必深而留之。谓冬气之藏于内也。此人气之出入。应天地之四时。是以灸刺之道。得气穴为定。按、本藏篇曰。肺合大肠。大肠者皮其应。心合小肠。小肠者脉其应。肝合胆。胆者筋其应。脾合胃。胃者肉其应。肾合三焦膀胱。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应。乃脏合腑而腑合于形层。是以有病温疟皮水之在外者。有肠中不便。腹中常鸣之在腑者。

  温疟汗不出。为五十九 。

  此外因之邪。病在于骨髓也。素问疟论曰。温疟者。得之冬中于风寒。气藏于骨髓之中。至春则阳气大发。邪气不能自出。因遇大暑。脑髓烁。肌肉消。腠理发泄。或有所用力。邪气与汗皆出。

  此病藏于肾。其气先从内出之于外也。是以汗不出。则邪不能去。当为五十九 。以第四针五十九刺骨。

  风 肤胀。为五十七 。取皮肤之血者尽取之。( 即水以水为疾也)

  此外因之邪。病在于皮肤也。 、水病也。因汗出遇风。风水之邪。留于皮肤。而为肿胀也。

  为五十七 。取皮肤之血者尽取之。盖邪在皮肤。当从肤表而出。五十七 。详素问水热穴论。

  飧泄。补三阴之上。补阴陵泉。皆久留之。热行乃止。(飧叶孙)

  此内因之病。在脾而为肿泄也。脾为湿土。乃阴中之至阴。脾气虚寒。则为飧泄。故当补三阴之上。补阴陵泉。皆久留之。候热气行至乃止。三阴之上。足三阴交穴。阴陵泉。脾之合穴也。

  朱济公问曰。经义只病在六腑。奚又有脾脏之飧泄。曰阳明不从标本。从中见太阴之化。脾与胃以膜相运。阴阳相合。为脏腑血气之生原。是以下编论五脏病。而兼论胃。此篇论六腑病而有脾。

  转筋于阳治其阳。转筋于阴治其阴。皆卒刺之。(卒 同)

  筋有阴阳。以应四时十二月。故转筋于阳治其阳。转筋于阴治其阴。 刺者。烧针劫刺。以取筋痹。

  徒。先取环谷下三寸。以铍针针之。已刺而 之。而内之。入而复之。以尽其水。必坚。来缓则烦闷。来急则安静。间日一刺之。 尽乃止。饮闭药。方刺之时。徒饮之。方饮无食。方食无饮。

  无食他食。百三十五日。( 音桶内音讷)

  此内因脾胃虚寒。而水溢于肉理也。徒众也。土位中央。主灌溉于四旁。土气虚。则四方之众水。反乘侮其土而为水病也。夫 谷有三百六十五穴会。肉之大会为谷。大会者。手足股肱之大肉也。环谷者。取手足之分肉以泻其水也。 、筒也。以如筒之针而内之。入而复出。以尽其水。水肿于肌肉。则浮而软。水尽则肉必坚矣。来缓则烦闷。来急则安静也。水虽在于肌腠。而其原在内也。

  饮闭药者。谓水乃尽。当饮充实脾土之药。勿使水之复乘也。方刺之时。欲使水尽出于外。故徒饮之。盖脾主肌肉。 病之因本于脾。脾水尽而后能土气充实也。夫饮入于胃。上输于脾肺。食气入胃。淫散于心肝。饮食并入。藉三焦之气。蒸化精微。济泌别汁。中焦气虚。则水谷不能分别矣。

  是以方饮无食。方食无饮。盖言土气虚而水聚于中者。由三焦元气虚也。三焦者。通会元真于肌腠。

  三焦元真之气虚。则肤腠空疏。而水溢于内矣。无食他食者。惟食谷食以养土气也。土之成数在十。

  而分旺于四时八节。调养百三十五日者。逾九节候而土气复也。

  着痹不去。久寒不已。卒取其三里。

  此邪留于骨节而为痹也。素问痹论曰。湿胜为着痹。盖湿流于关节。故久寒不已。当卒取其三里。取阳明燥热之气。以胜其寒湿也。沈亮宸曰。 谷属骨。此承上文肌腠未尽之水。流于关节。

  则为着痹。故取阳明之三里。从腑以泻脏也。

  骨为干。

  沈亮宸曰。此承上文而言骨之为病。在骨之髓节也。干者。如木干之坚劲。是故温疟之邪。藏于骨髓。湿痹之气。流于关节。其骨如干。而不受邪之所伤。莫云从曰。五营运论云。肾生骨髓。髓生肝。骨空论论骨节之交。皆有髓空。以渗精髓。盖邪害空窍。而直骨坚劲。不受邪伤。即骨之 痛。

  病在髓节。而应于骨也。

  肠中不便。取三里。盛泻之。虚补之。

  沈亮宸曰。此病在三焦。而为肠中不便也。三焦之气。蒸化水谷。济泌别汁。水谷者。常并居于胃中。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肠。是以肠中不便者。三焦之气虚也。三焦之部署。在胃腑上中下之间。

  故独取足阳明之三里。邪盛者泻之。正虚者补之。

  厉风者。素刺其肿上。已刺。以锐针针其处。按出其恶气。肿尽乃止。常食方食。无食他食。

  此邪病之在脉也。素问风论曰。风寒客于脉而不去。名曰厉风。肿者。脉中之营热。出于跗肉而为肿也。恶气者。恶厉之邪。留而不去。则使其鼻柱坏而色败。皮肤疡溃。故当出其恶气。肿尽乃止。常食方食。无食他食者。谓当恬淡其饮食。无食他方之异品也。

  腹中常鸣。气上冲胸。喘不能久立。邪在大肠。刺肓之原。巨虚上廉三里。(肓音荒)

  此邪在大肠而为病也。大肠为传导之官。病则其气反逆。是以腹中常鸣。气上冲胸。喘不能久立。膏肓即脏腑之募原。膏在上而肓在下。肓之原在脐下一寸五分。名曰脖 。乃大肠之分。巨虚上廉。在三里下三寸。取巨虚三里者。大肠属胃也。

  小肠控睾。引腰脊上冲心。邪在小肠者。连睾系属于脊。贯肝肺。络心系。气盛则厥逆。上冲肠胃熏肝。散于肓。结于脐。故取之肓原以散之。刺太阴以予之。取厥阴以下之。取巨虚下廉以去之。按其所过之经以调之。(睾音高)

  沈亮宸曰。控睾引腰脊上冲心者。小肠之疝气也。肓乃肠外之脂膜。故取肓之原以散之。刺手太阴以夺之。取足厥阴以下之。取巨虚下廉。以去小肠之邪。按其所过之经以调其气。

  善呕。呕有苦。长太息。心中 。恐人将捕之。邪在胆。逆在胃。胆液泄。则口苦。胃气逆。

  则呕苦。故曰呕胆。取三里以下。胃气逆。则刺少阳血络。以闭胆逆。却调其虚实。以去其邪。

  此邪在胆而为病也。呕有苦。胆气逆在胃也。胆气欲升。故长太息以伸之。病则胆气虚。故心中 。恐人将捕之。病在胆。逆在胃者。木邪乘土也。胆汁通于廉泉玉英。故胆液泄。则口苦。

  胆邪在胃。故胃气逆。则呕苦也。取三里以下胃气之逆。刺少阳经之血络。以闭胆逆。调其虚实。

  以去其邪。

  饮食不下。膈塞不通。邪在胃脘。在上脘则刺抑而下之。在下脘则散而去之。

  此邪在胃脘而为病也。食饮不下。膈塞不通。如邪在上脘。则不能受纳水谷。故当抑而下之。

  如邪在下脘。则不能传化糟粕。故当散而去之。沈亮宸曰。食饮不下。膈塞不通。病在上也。然下焦阻塞。则上焦亦为之不利。盖水谷入口。则胃实而肠虚。食下。则肠实而胃虚。如下气闭而食不下。则胃实而上焦膈塞矣。是以经文总言其病。而治分上下。学人体会毋忽。

  小腹痛肿。不得小便。邪在三焦约。取之太阳大络。视其络脉。与厥阴小络。结而血者。肿上及胃脘。取三里。

  此邪在膀胱而为病者。三焦下俞。出于委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下焦。实则闭癃。虚则遗溺。小腹肿痛。不得小便。邪在三焦约也。故当取足太阳之大络。小络。孙络也。足太阳厥阴之络。交络于跗 之间。视其结而血者去之。盖肝主疏泄。结在厥阴之络。亦不得小便矣。如小腹肿。上及胃脘。取足三里。

  睹其色。察其以。知其散复者。视其目色。以知病之存亡也。一其形。听其动静者。持气口人迎。以视其脉。坚且盛且滑者病日进。脉软者病将下。诸经实者。病三日已。气口候阴。人迎候阳也。

  睹其色者。分别五行之色也。如色青者。内病在胆。外病在筋。色赤者。内病在小肠。外病在脉也。察其以者。察其所以然之病。或病因于外。或病因于内。或因于外而病及于内者。或因于内而病及于外者。散者。邪散而病已也。复者。病在外而复及于内。病在内而复及于外也。视其目色者。察其血色也。盖在外之皮肉筋骨。内应于六腑。六腑内合五脏。外内之病。皆本于五行之色。而五脏之血色。皆见于目。故视其目色。以知病之存亡也。一其形者。静守其神。形与神俱也。

  听其动静者。持气口人迎。以视脉之坚滑软静。而知病之进退也。诸经实者。邪在经脉也。气口人迎。候三阴三阳之气也。沈亮宸曰。五脏六腑。应天之五运六气。五运主中。六气主外。五运主岁。六气主时。五脏内合六腑。六腑外应六气。阴阳相合。外内交通。故本篇首定四时。末论脏腑阴阳血气。乃人与天地相参。阴阳离合之大道也。

  卷三

  五邪第二十

  邪在肺。则病皮肤痛。寒热。上气喘。汗出。咳动肩背。取之膺中外俞。背三节五脏之旁。以手疾按之。快然乃刺之。取之缺盆中以越之。

  此承上章复论邪在五脏而病于外也。夫六腑之应于皮肉筋骨者。脏腑雌雄之相合也。五脏之外应者。阴阳之气。皆有出有入也。肺主皮毛。故邪在肺。则病皮肤痛。寒热者。皮寒热也。盖脏为阴。皮肤为阳。表里之气。外内相乘。故为寒为热也。上气喘者。肺气逆也。汗出者。毛腠疏也。

  咳动肩背者。咳急息肩。肺俞之在肩背也。膺中外俞。肺脉所出之中府云门处。背三节五脏之旁。

  乃肺俞旁之魄户也。缺盆中者。手阳明经之扶突。盖从腑以越阴脏之邪。

  邪在肝。则两胁中痛。寒中。恶血在内。行善掣节。时脚肿。取之行间。以引胁下。补三里以温胃中。取血脉以散恶血。取耳间青脉以去其掣。

  肝脉循于两胁。故邪在肝。则胁中痛。两阴交尽。是为厥阴。病则不能生阳。故为寒中。盖邪在肝。胁中痛。乃病经脏之有形。寒中。病厥阴之气也。内、脉内也。行善掣节者。行则掣节而痛。

  此恶血留于脉内。脉度循于骨节也。时脚肿者。厥阴之经气下逆也。当取足厥阴肝经之行间。以引胁下之痛。补足阳明之三里。以温寒中。取血脉以散在内之恶血。耳间青脉。乃少阳之络。循于耳之前后。入耳中。盖亦从腑阳以去其掣节。

  邪在脾胃。则病肌肉痛。阳气有余。阴气不足。则热中善饥。阳气不足。阴气有余。则寒中。

  肠鸣腹痛。阴阳俱有余。若俱不足。则有寒有热。皆调于三里。

  脾胃主肌肉。故邪在脾胃则肌肉痛。脾乃阴中之至阴。胃为阳热之腑。故阳明从中见太阴之化。

  则阴阳和平。雌雄相应。若阳气有余。阴气不足。则热中而消谷善饥。若阳气不足。阴气有余。则寒中而肠鸣腹痛。阴阳俱有余者。邪病之有余。俱不足者。正气之不足。皆当调之三里而补泻之。

  亦从腑而和脏也。

  邪在肾。则病骨痛阴痹。阴痹者。按之而不得。腹胀腰痛。大便难。肩背颈项痛。时眩。取之涌泉昆仑。视有血者尽取之。

  在外者。筋骨为阴。病在阴者。名曰痹阴。痹者。病在骨也。按之而不得者。邪在骨髓也。腹胀者。脏寒生满病也。腰者。肾之府也。肾开窍于二阴。大便难者。肾气不化也。肩背颈项痛。时眩者。脏病而及于腑也。故当取足少阴之涌泉。足太阳之昆仑。视有血者尽取之。

  邪在心。则病心痛喜悲。时眩仆。视有余不足。而调之其输也。

  邪在心。邪薄于心之分也。喜为心志。心气病则虚。故喜悲。神气伤。故时眩仆。视有余不足。

  而调其输也。按皮脉肉筋骨。五脏之外合也。邪在心而不病脉者。手厥阴心主包络主脉也。邪客篇曰。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脏坚固。邪勿能容也。容之则伤心。伤心则神去。

  神去则死矣。故诸邪在于心者。皆在于心之包络。包络者。心主之脉也。本输者。皆因其气之虚实疾徐以取之。故邪在心。邪在于包络。心之分也。视有余不足而调之者。因心气之虚实。而调之也。此邪薄于心之分。以致心气之有余不足。邪不在心。

  故不外应于脉。

  沈亮宸曰。邪干脏则死。非独伤于心也。曰邪在肺。邪在肝者。邪薄于五脏之分。病脏气而不伤其脏真。故首言三节五脏之旁。以手疾按之。快然乃刺之。盖五脏之旁。乃五脏之气舍也。病在气。

  当取之气。取之气。故以手按之则快然。曰三节。曰五脏之旁。俱宜体会。

  卷三

  寒热病第二十一

  皮寒热者。不可附席。毛发焦。鼻槁腊。不得汗。取三阳之络。以补手太阴。(腊思亦切)

  上二章论五脏六腑。以及外合之皮肉筋骨为病。此章论病三阴三阳之经气。而为寒为热也。病在皮。故不可附席。皮肤之血气以滋毛发。皮气伤。故毛发焦也。腊、干也。肺主皮毛。开窍在鼻。

  故鼻为之干槁。此邪在表。而病太阴太阳之气。当从汗解。如不得汗。宜取太阳之络以发汗。补手太阴以资其津液焉。按以上三章。经旨相连。故无君臣问答之辞。其病在腑脏经气之不同。故分为三章。此章通论阴阳之经气为病。故篇名寒热。寒热者。阴阳之气也。

  肌寒热者。肌痛。毛发焦而唇槁腊。不得汗。取三阳于下。以去其血者。补足太阴。以出其汗。

  脉外之血气。充肤热肉。生毫毛。故病在肌。则肌肉痛而毛发焦也。脾主肌肉。开窍于口。故唇口槁腊。如不得汗。当取三阳于下。以去其血。补足太阴以资水谷之汗。三阳。太阳也。盖寒热虽在肌。而汗从表出也。莫云从曰。肺之鼻窍。脾之口窍。皆在气分上看。

  骨寒热者。病无所安。汗注不休。齿未槁。取其少阴于阴股之络。齿已槁。死不治。骨厥亦然。

  骨寒热者。病少阴之气也。病无所安者。阴躁也。少阴为生气之原。汗注不休者。生气外脱也。

  齿未槁者。根气尚存。取足少阴于阴股之络以去其邪。齿已槁。死不治矣。此邪病少阴之气。邪正相搏。故为寒热。邪去则愈。正脱则死矣。骨厥者。谓肾脏为病。而肾气厥逆也。夫圣人南面而立。

  前曰广明。后曰太冲。太冲之地。名曰少阴。少阴之上。名曰太阳。是少阴为生阳之本。然肾脏亦为生气之原。故曰骨厥亦然。盖以分别骨寒热者。病少阴之气也。沈亮宸曰。以上三节。病在三阴之气。故曰取三阳之络。曰取少阴于阴股之络。而不言经穴。

  上章之病在五脏。则曰行间三里。昆仑。涌泉。而不言三阴三阳。

  骨痹。举节不用而痛。汗注烦心。取三阳之经补之。

  骨痹举节不用而痛。汗注烦心。病在少阴之气而入深也。故当取太阳之经补之。以去其邪。夫经脉为里。浮见于皮部者为络。上节论三阴之气而为寒热者。病在于肤表。故取之络。此病气入深。

  故取之经。此篇论三阴三阳之经气为病。有病在气而不及于经者。有病在气。而转入于经者。有经气之兼病者。盖阴阳六气。合手足之六经也。沈亮宸曰。冬者肾脏。血气在中。内着骨髓。通于五脏。骨痹。冬痹者。汗注烦心。病通于脏也。

  邪气者。常随四时之气血而入客也。故下文曰。冬取经输。经输者。治骨髓。故取三阳之经。

  以发越阴脏之痹。

  莫云从曰。以本经之法。施于治道。如鼓应桴。马氏退理以先针。致使后学咸视为针刺而忽之。不知针刺之中。有至道存焉。

  身有所伤。血出多。及中风寒。若有所堕坠。四肢懈惰不收。名曰体惰。取其小腹脐下三结交。

  三结交者。阳明太阴也。脐下三寸关元也。

  此言皮肤之血气有伤。当取之阳明太阴也。夫首言皮腠之寒热者。病三阴之气也。此言皮腠之血气受伤。亦取之太阴阳明。阴阳血气之相关也。身有所伤。血出多。伤其血矣。及中风寒。伤其营卫矣。夫人之形体。藉气 而血濡。血气受伤。故若有所堕坠。四肢懈惰不收。名曰体惰。夫充肤热肉之血气。生于阳明水谷之精。流溢于中。由冲任而布散于皮腠。故当取小腹脐下之阳明太阴。任脉之关元。以助血气之生原。三结交者。足太阴阳明与任脉交结于小腹脐下也。沈亮宸曰。

  首言三阴之气。本于里阴。而外主于皮毛肌骨。下节论三阳之气。从下而生。而上出于颈项头面。

  此言肤表之血气。亦由下而上充于皮肤。盖阴阳血气。皆从下而上也。

  厥痹者。厥气上及腹。取阴阳之络。视主病也。泻阳补阴经也。颈侧之动脉人迎。人迎。足阳明也。在婴筋之前。婴筋之后。手阳明也。名曰扶突。次脉。手少阳也。名曰天牖。次脉足太阳也。

  名曰天柱。腋下动脉。臂太阴也。名曰天府。

  此言阳气生于阴中。由下而上也。厥痹者。痹闭于下。以致三阳之气厥逆。只及于腹。而不能上行于头项也。

  取阴阳之络。视主病者。视厥痹之在何经也。泻阳者。泻其厥逆而使之上也。补阴者。阳气生于阴中也。次脉者。从喉旁而次序于项后。即本输篇之所谓一次脉二次脉也。盖三阳之经气。皆循颈项而上充于头面也。腋下动脉。手太阴也。太阴统主阴阳之气者也。

  阳明头痛。胸满不得息。取之人迎。

  此下五节。承上文而分论厥逆之气。各有所见之证。各随所逆之经以取之。阳明头痛。阳明之气。厥逆于腹。不得循人迎。而上充于头。是以头痛。逆于中焦。故胸满不得息。当取之人迎。以通其气。

  暴喑气 。取扶突与舌本出血。( 梗同)

  夫金主声。心主言。手阳明主气而主金。故阳明气逆于下。则暴喑。而气梗矣。取扶突与舌本出血。则气通而音声出矣。

  暴聋气蒙。耳目不明。取天牖。

  手少阳之脉入耳中。至目锐 。少阳之气厥于下。则上之经脉不通。是以暴聋气蒙。耳目不明。

  当取之天牖。

  暴挛痫眩。足不任身。取天柱。

  足太阳主筋。故气厥则暴挛而足不任身矣。太阳之脉。起于目内 之睛明。气不上通。故痫眩也。当取之天柱。

  暴瘅。内逆。肝肺相搏。血溢鼻口。取天府。

  瘅、消瘅。暴瘅、暴渴也。肝脉贯肺。故手太阴之气逆。则肝肺相搏。肺主气而肝主血。气逆于中。

  则血亦留聚而上溢矣。肺乃水之生原。搏则津液不生而暴瘅矣。皆当取手太阴之天府。以疏其搏逆。

  夫暴疾。一时之厥证也。此因于气厥。故用数暴字。

  此为大牖五部。

  牖、窗也。头面之穴窍。如楼阁之大牖。所以通气者也。气厥于下。以致在上之经脉不通。而为耳目不明。暴喑痫眩诸证。盖言三阳之气。由下而生。从上而出。故总结曰。此为大牖五部。以下复论其经络焉。沈亮宸曰。人迎扶突。天牖天柱。头气之街也。腋下动脉。胸气之街也。莫云从问曰。本输篇论次脉。乃手足三阳之六经。此节只言手阳明少阳。足阳明太阳为大牖何也。曰。太阳之气。生于膀胱水中。少阳之气。本于命门相火。阳明之气。生于中焦胃腑。在经脉有手足之六经。

  在二气只论三阴三阳也。其手阳明与太阴为表里。主行周身之气。故合为五大牖焉。

  臂阳明有入 遍齿者。名曰大迎。下齿龋。取之臂。恶寒补之。不恶寒泻之。足太阳有入 遍齿者。名曰角孙。上齿龋。取之在鼻 与前。方病之时。其脉盛。盛则泻之。虚则补之。一曰。取之出鼻外。( 音仇龋邱禹切)

  上节论三阳之气循次而上出于大牖。此复论气从络脉以相通。所谓络绝则径通。如环无端。莫知其纪也。盖气之出于大牖者。从气街而出于脉外。气之行于脉中者。从络脉而贯于脉中。外内环转之无端。故莫知其纪也。颧鼻交处为 。龋、齿痛也。臂阳明有入 遍络于齿者。名曰大迎。大迎乃足阳明之经穴。此手阳明之气。从络而贯于足阳明之经。故下齿痛。当取之臂阳明。恶寒饮者。虚也。当补之。不恶寒饮者。

  实也。当泻之。足太阳有入 遍络于齿者。名曰角孙。角孙乃手少阳之经穴。此足太阳之气。贯于手少阳之经。故上齿痛者。当取之鼻与 前。乃太阳之络脉也。按营血宗气之所营行者。经脉也。

  足太阳之络。不入于齿中。此非经脉。亦非支别。乃微细之系。以通二阳之气者也。故方病之时。

  其脉盛。乃气之太过也。太过则泻之。不及则补之。莫云从曰。三阳之气。分则有三。合则为一。

  一阳之气。下通于泉。绕地环转。而复通贯于地中。故遍历于齿。属口对入。齿者。水脏之所生。

  口者。土之外候也。

  足阳明有挟鼻入于面者。名曰悬颅。属口对入。系目本。视有过者取之。损有余。益不足。反者益。(足阳明当作手太阳)

  此总结三阳之六次脉也。盖三阳之气。上出于大牖者。循手之阳明少阳。足之阳明太阳。而经脉之贯通。则有手足六脉之相交矣。故手太阳有挟鼻入于面者。名曰悬颅。悬颅乃足少阳之经穴。

  此手太阳之气。从络脉而通于足少阳之经也。属口对入上系目本。视有过者取之。过、病也。如病在太阳。而太阳之络有余。少阳之经不足。则当损大阳之有余。益少阳之不足。反是者。又当益太阳也。沈亮宸曰。反者当从有过上看。推此二句。当知太阳之气。从络脉而贯于少阳之经。少阳之气。从络脉而通于太阳之经也。以上四脉亦然。

  莫云从问曰。阳明手足相交。自然之道也。太阳之与少阳相合。其义何居。曰。太少之气。本于先天之水火。犹两钱所分之四象。是以正月二月。主于太少。五月六月。主于太少。太少之相合也。

  阳明者。两阳合明。故曰阳明主于三月四月。此阳明之自相交合也。夫阴阳之道。推变无穷。明乎经常变易之理。始可与言阴阳矣。

  朱济公问曰。太阳之气主皮毛。阳明之气主肌腠。少阳之气主枢胁。今论三阳之气。又皆循经而上出于头面焉。曰。此升降出入之道也。阴阳之气。出入于外内。故皮寒热者。取之太阳太阴。

  肌寒热者。取三阳于下。升降于上下。故邪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颊则下少阳。

  二阳之气。营运于肌表。故中于阳。则溜于经。经气外内之相通也。此升降出入之无息者也。一息不运。则失其机矣。

  其足太阳有通项入于脑者。正属目本。名曰眼系。头目苦痛。取之在项中两筋间入脑。乃别阴跷阳跷。阴阳相交。阳入阴。阴出阳。交于目锐 。阳气盛则 目。阴气盛则瞑目。

  此言足太阳之气。贯通于阳跷阴跷也。其者。承上文而言。言其足太阳又有通项入于脑者。正属目本。名曰眼系。在项中两筋间入脑。乃别络于阴跷阳跷。而阴阳相交于目锐 。阳跷之气入于阴跷。阴跷之气出于阳跷。如阳跷之气盛则张目。阴跷之气盛则瞑目。此太阳之气。又从眼系而贯通于阴阳之跷脉也。按、脉度篇曰。跷脉者。太阴之别。起于然谷之后。循胸上行。属目内 。合于太阳阳跷而上行。气并相还。则为濡目。此言阴跷之脉。起于足少阴。而上通于太阳阳跷。此节论太阳之气。通于阳跷阴跷。故曰男子数其阳。女子数其阴。盖阴跷之脉。通少阴之精水于阳跷。

  阳跷之脉。通太阳之气于阴跷。男子以气为主。故男子数其阳。女子以精血为主。故女子数其阴。

  气为阳而血为阴也。莫云从曰。举足行高曰跷。足少阴太阳。乃阴阳血气之生原。阴跷阳跷。主通阴阳血气。从下而上交于目。目者。生命之门也。

  热厥。取足太阴少阳皆留之。寒厥。取足阳明少阴于足皆留之。

  此论阴阳之气不和。而为寒厥热厥也。盖在表之阴阳不和。则为肌皮之寒热。发原之阴阳不和。

  则为寒厥热厥矣。马元台曰。少阳当作少阴。少阴当作少阳。按、素问厥论曰。阳气衰于下。则为寒厥。阴气衰于下。则为热厥。盖以热厥为足三阳气胜。则所补在阴。故当取足太阴少阳皆留之。

  以使针下寒也。寒厥为足三阴气胜。则所补在阳。故当取足阳明少阳于足者留之。以俟针下热也。

  余伯荣曰。取之于足者。谓阳气生于下也。

  舌纵涎下烦 。取足少阴。

  此言上下之阴阳不和也。少阴之上。君火主之。而下为水脏。水火之气。上下时交。舌纵涎下烦者。肾气不上资于心火也。故当取足少阴。以通少阴之气。

  振寒洒洒。鼓颔不得汗出。腹胀烦 。取手太阴。

  此言表里之阴阳不和也。内经云。阳加于阴谓之汗。肤表为阳。腹内为阴。在内之阴液。藉表阳之气。宣发而为汗。振寒洒洒。鼓颔不得汗出。腹胀烦 者。表里之阴阳不和也。故当取手太阴。以疏皮毛之气。以行其汗液焉。手太阴主通调水液。四布于皮毛者也。莫云从曰。上节论上下。此节论表里。乃阴阳之升降出入。篇名寒热者。皆阴阳之不调也。

  刺虚者。刺其去也。刺实者。刺其来也。

  此总论阴阳寒热之不调。因邪正虚实之有碍也。虚者。正气之不足。实者。邪气之有余。盖邪气实则正气虚矣。故刺虚者。刺其气之方去。所谓追而济之也。刺实者。刺其气之方来。所谓迎而夺之也。迎之随之。以意和之。可使气调。可使病已也。

  春取络脉。夏取分腠。秋取气口。冬取经输。凡此四时。各以时为齐。络脉治皮肤。分腠治肌肉。气口治筋脉。经输治骨髓。

  此以人之形层深浅。与四时之气为齐也。盖人之血气。应天地之阴阳出入。故春取络脉。夏取分腠。春夏之气。从内而外也。秋取气口。冬取经输。秋冬之气。复从外而内也。此人之气血。随天地四时之气。而外内出入者也。齐者。所以一之也。凡此四时。以应人之阴阳出入。故各以时为齐。故取络脉者。以治皮肤。取分腠以治肌肉。取气口以治筋脉。取经输以治骨髓。此又以四时之法。以治皮肉筋骨之浅深。盖天气有四时之出入。而人有阴阳之形层。故各以时为齐也。

  五脏身有五部。伏兔一。腓二。腓者 也。背三。五脏之 四。项五。此五部有痈疽者死。

  夫在外者。皮肤为阳。筋骨为阴。痈疽所发。在于皮肉筋骨之间。此言五脏各有五部。而一部之阴阳不和。即留滞而为痈矣。伏兔。肾之街也。 者。脾之部也。背者。肺之俞也。五脏俞者。

  谓五椎之心俞也。项者。肝之俞也。本经曰。痈疽之发。不从天下。不从地出。积微之所生也。故五部之有痈疽者。乃五脏渐积之郁毒。外应于血气之不和而为痈疽。故五部有此者死。按上章论五脏之邪。外应于皮肉筋骨。此言五脏各有五部。而一部之中。皆有阴阳血气之流行。所谓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也。

  余伯荣曰。痈疽之发。有因于风寒外袭者。有因于喜怒不测。食饮不节。营卫不和。逆于肉理。

  乃发为痈。阴阳不通。两热相搏。乃化为脓。然有发于股臂而死者。有发于项背而生者。此又以邪毒之重轻。正气之虚实。以别其死生。然病及五脏者必死。故因于外邪者。善治治皮毛。其次治肌肉。因于内伤者。使五脏之郁气。四散于皮肤。弗使痈肿于一部。所谓始萌可救。脓成则死。此上工之治未病也。

  病始于臂者。先取手阳明太阴而汗出。病始头首者。先取项太阳而汗出。病始足胫者。先取足阳明而汗出。

  此分别形身上下。各有所主之阴阳也。夫身半以上。手太阴阳明皆主之。故病始于臂者。先取手阳明太阴而汗出。太阳之气。生于膀胱。而上出于头项。故病始于头首者。先取项太阳而汗出。身半以下。足太阴阳明皆主之。故病始足胫者。先取足阳明而汗出。曰始者。谓病始于下者。下行极而上。始于上者。上行极而下。曰先者。谓手足之阴阳。虽各有所主。然三阴三阳之气。上下升降。

  外内出入。又互相交通者也。

  臂太阴可汗出。足阳明可汗出。故取阴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阳。取阳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阴。

  汗乃阴液。生于阳明。太阴主气。行于肤表。水津四布。乃气化以通调。故臂太阴可汗出。水谷之津液。从腠理发泄。汗出溱溱。故足阳明可汗出。然汗液必由气之宣发。气得液而后能充身泽毛。故取阴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阳。取阳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阴。盖阳为阴之固。阴为阳之守也。

  沈亮宸曰。此篇论阴阳之不调。而为寒热之证。宜从汗解。故总结汗法数条。

  凡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不中而去则致气。精泄则病甚而 。致气则生为痈疽也。

  泄精者。谓阴阳血气生于精。过伤则并伤其根原矣。痈疡者。谓阴阳血气。营行于皮肉筋骨之间。邪气留客。致正气不行。则生痈疡矣。本篇论阴阳寒热。缘邪正之实虚。故以此节重出于篇末。

  盖以戒夫治病者。慎勿再实实而虚虚也。

  卷三

  癫狂第二十二

  目 外决于面者为锐 。在内近鼻者为内 。上为外 。下为内 。

  锐 内 者。睛外之眼角也。太阴之气主合同束。目外角为锐 。内角为内 者。乃太阴之气。

  主乎外内之目 也。太阳为目上纲。阳明为目下纲。上为外 。下为内 者。乃太阳阳明之气。主于上下之目 也。手太阴主天。足太阴主地。太阳为开。阳明为阖。天地之气。昼明夜晦。人之两目。昼开夜阖。此人应天地之昼夜开阖者也。一息之中。有开有阖。以应呼吸漏下者也。天地开阖之气不清。阴阳出入之气混浊。则神志昏而癫狂作矣。是以治癫狂之法。独取手足之太阴太阳阳明焉。夫肺主皮毛。目之拳毛。天气之所生也。肌肉之精为约束。地气之所生也。目 之外内上下。

  又统属天地阴阳之气而为开阖者也。王芳侯曰。癫狂之疾。最为难治。得此篇之理。可批却导 矣。

  癫疾始生。先不乐。头重痛。视举目赤甚。作极已而烦心。候之于颜。取手太阳阳明太阴。血变而止。

  夫癫狂之疾。乃阴阳之气。先厥于下。后上逆于巅而为病。故通评虚实篇曰。癫疾厥狂。久逆之所生也。又曰。

  厥成为癫疾。夫少阴者。先天之水火。太阴者。后天之地土。天地水火之气。上下平交者也。厥则不平而为病矣。水之精为志。火之精为神。先不乐者。神志不舒也。举视目赤者。心气上逆也。癫甚作极。已而心烦者。厥逆之气。上下于太阴阳明。而复之于少阴之心主也。五色篇曰。庭者、颜也。首面上于阙庭。王宫在于下极。盖谓天阙在上。王宫在下。故候之于颜者。候天之气色也。身半以上为阳。手太阴阳明皆主之。故取手太阴阳明。以清天气之混浊。取手太阳。以清君主之心烦。心主血。血变则神气清而癫疾止矣。

  癫疾始作。而引口啼呼喘悸者。候之手阳明太阳。左强者攻其右。右强者攻其左。血变而止。

  此论厥气上乘。致开阖不清而为癫疾也。啼悸者。太阳之气混乱也。喘呼者。阳明之气不清也。

  太阳主开。阳明主阖。故当候之手阳明太阳。夫天地开阖之气。左旋而右转。故左强者攻其右。右强者攻其左。莫云从曰。手太阳者心之表。手阳明者肺之表。在心为啼悸。在肺为喘呼。因开阖不清而啼悸喘呼者。病在表而及于内也。

  癫疾始作。先反僵。因而脊痛。候之足太阳阳明太阴。手太阳。血变而止。

  癫疾始作。先反僵者。厥气逆于寒水之太阳也。因而脊痛者。寒气乘于地中也。脊。背也。易曰艮其背。艮为山。止而不动。乃坤土之高阜者。故当候之足太阳阳明太阴。按首节论厥气上乘于天。及太阳君火。次节论开阖之不清。此节论厥气逆于水土之中。盖天地水火之气不清。而为癫疾也。复取手太阳者。水火神志相交。足太阳之水邪上逆。必致心主之神气昏乱。故俟其血变。则神气清矣。沈亮宸曰。以上三证。曰始生始作。

  盖厥气始上逆于太阴太阳阳明之气。而未及乎有形之筋骨也。疾在气者。易于清散。其病已入深。

  虽司命无奈之何。故骨脉之癫疾。皆多不治。使良医得早从事。则疾可已。身可治也。奈人之所病。病疾多。而医之所病。病道少。

  治癫疾者。常与之居。察其所当取之处。病至。视其有过者泻之。置其血于瓠壶之中。至其发时。血独动矣。不动灸穷骨二十壮。穷骨者。 骨也。

  此言治癫疾者。当分别天地水火之气而治之。太阳之火。日也。随天气而日绕地一周。动而不息者也。地水者。静而不动者也。常与之居者。得其病情也。察其所当取之处。视其有过者泻之。

  谓视疾之在于手足何经而取之也。匏壶。葫芦也。致其血于壶中。发时而血独动者。气相感召也。

  如厥气传于手太阴太阳。则血于壶中独动。感天气太阳之运动也。不动者。病入于地水之中。故当灸骨二十壮。经云陷下则灸之。此疾陷于足太阳太阴。故当灸足太阳之 骨。二者阴之始。十乃阴之终。地为阴而水为阴也。朱永年曰。素问长刺节论云。初发岁一发。不治则月一发。名曰癫疾。

  夫岁一发者。日一岁而一周天。日以应火也。月一发者。月一月而一周天。月以应水也。

  骨癫疾者。 齿诸 分肉皆满而骨居。汗出烦 。呕多沃沫。气下泄不治。( 叶坎面也 音瞒闷也)

  齿者骨之余。分肉属骨。是以骨癫疾者。 齿诸分肉皆满。骨居者。骨肉不相亲也。汗者血之液。汗出烦 者。病在足少阴肾。而上及于手少阴心也。呕多沃沫。太阴阳明之气上脱也。肾为生气之原。气下泄。少阴之气下泄也。阴阳上下离脱。故为不治。莫云从曰。病入骨髓。虽良医无所用其力。故不列救治之法。

  此下三证。病在有形之筋骨。故不言太少之阴阳。

  筋癫疾者。身倦。挛急大。刺项大经之大杼脉。呕多沃沫。气下泄不治。

  病在筋。故身倦挛而脉急大。足太阳主筋。故当刺膀胱经之大杼。呕多沃沫。气下泄者。病有形之脏腑。而致阴阳之气脱也。

  脉癫疾者。暴仆。四肢之脉。皆胀而纵。脉满。尽刺之出血。不满。灸之。挟项太阳。灸带脉于腰。相去三寸。诸分肉本输。呕多沃沫。气下泄不治。

  经脉者。所以濡筋骨而利关节。脉癫疾。故暴仆也。十二经脉皆出于手足之井荥。是以四肢之脉。皆胀而纵。脉满者。病在脉。故当尽刺之。以出其血。不满者。病气下陷也。夫心主脉。而为阳中之太阳。不满者。陷于足太阳也。十二脏腑之经俞。皆属于太阳。故当灸太阳于项间。以启陷下之疾。带脉起于季胁之章门。横束诸经脉于腰间。相去季胁三寸。乃太阳经俞之处也。诸分肉本俞。 谷之俞穴也。盖使脉内之疾。仍从分肉气分而出。

  癫疾者。疾发如狂者。死不治。

  夫阴盛者病癫。阳盛者病狂。癫疾者。疾发如狂者。阴阳之气并伤。故死不治。夫阴阳离脱者死。阴阳两伤者亦死。莫云从曰。阳病速。故疾发。用二者字。以分阴阳。

  狂始生先自悲也。喜忘苦怒善恐者。得之忧饥。治之取手太阴阳明。血变而止。及取足太阴阳明。

  此以下论狂疾之所生。有虚而有实也。先自悲者。先因于肾虚也。经云。水之精为志。精不上传于志。而志独悲。故泣出也。喜忘善恐者。神志皆虚也。苦怒者。肝气虚逆也。盖肝木神志。

  皆肾精之所生也。此得之忧饥。夫忧则伤肺。饥则谷精不生。肺伤则肾水之生原有亏。谷精不生。则肾精不足矣。阴不足。则阳盛而为狂。取手太阴阳明者。逆气上乘于手太阴阳明。泻出其血。而逆气散矣。及取足太阴阳明者。补足太阴阳明。资谷精以助肾气也。此节首论阴虚以致阳狂。即末节之所谓短气。息短不属。动作气索。补足少阴。去血络也。盖癫狂乃在上之见证。厥逆乃在下之始因。故篇名癫狂。而后列厥逆。上工之治未病者。治其始蒙也。夫癫疾多因于阴实。狂疾有因于阴虚。故越人曰。重阴者癫。重阳者狂。盖阴虚则阳盛矣。夫阴虚阳盛。则当泻阳补阴矣。然阴精生于阳明。而阳气根于阴中。阴阳互相资生之妙用。学人细心体会。大有裨于治道者也。

  狂始发。少卧不饥。自高贤也。自辨志也。自尊贵也。善骂詈。日夜不休。治之取手阳明太阳太阴。舌下少阴。视之盛者皆取之。不盛释之也。

  此心气之实狂也。夫阴气盛则多卧。阳气盛则少卧。食气入胃。精气归心。心气实。故不饥。

  心乃君主之官。虚则自卑下。实则自尊高。阳明实则骂詈不休。心火盛而传乘于秋金也。肺者心之盖。火炎上则天气不清矣。故当取手太阳之腑。以泻君火之实。取手阳明太阴。以清乘传之邪。舌下少阴。心之血络也。此病心之神志。而不在血脉。故当视之。如盛者并皆取之。如不盛。则释之而勿取也。盖病在无形之神志。皆从腑以清脏。腑为阳而主气也。如入于血络。则取本脏之脉络矣。马氏曰。上节言始生。而此曰始发。则病已成而发也。

  狂言。惊善笑。好歌乐。妄行不休者。得之大恐。治之取手阳明太阳太阴。此肾病上传于心。

  而为心气之实狂也。得之大恐。则伤肾。阴虚阳盛。故狂言而发惊也。经云。心气实则善笑。虚则善悲。实则心志郁结。故好歌乐以伸舒之。神志皆病。故妄行不休也。取手太阳以清心气之实。取手阳明太阴。以资肾气之伤。

  狂。目妄见。耳妄闻。善呼者。少气之所生也。治之取手太阳太阴阳明。足太阴头两 。

  此因肾气少而致心气虚狂也。心肾水火之气。上下相济。肾气少则心气亦虚矣。心肾气虚。是以目妄见。耳妄闻。善呼者。虚气之所发也。当取手太阳太阴阳明。以清狂妄。补足太阴阳明。以资谷精。盖水谷入胃。津液各走其道。肾为水脏。受藏五脏之精。气生于精也。本经曰。胃气上注于肺。

  其悍气上冲头者。循咽上走虚窍。循眼系入络脑。出 下客主人。循牙车合阳明。并下人迎。此阳明之气。上走空窍。出于头之两 。不曰足阳明而曰头两 者。盖取阳明中上二焦之气。以纳化水谷也。按、此节即下文之少气身漯漯也。言吸吸也。盖始见在下之虚。即补少阴之阴。今发于上而为狂。又当用治狂之法矣。

  狂者多食。善见鬼神。善笑而不发于外者。得之有所大喜。治之取足太阴太阳阳明。后取手太阴太阳阳明。此喜伤心志而为虚狂也。心气虚故饮多食。神气虚。故善见鬼神也。因得之大喜。故善笑。不发于外者。冷笑而无声也。食气入胃。浊气归心。故当先补足太阴阳明。以养心精。补足太阳之津。以资神气。后取手太阴太阳阳明以清其狂焉。按因于足少阴者。先取手而后取足。因于手少阴者。先取足而后取手。皆上下气交之妙用。

  狂而新发。未应如此者。先取曲泉左右动脉。及甚者见血。有顷已。不已。以法取之。灸骨二十壮。

  此总结以上之狂疾。如从下而上者。则当先取肝经之曲泉。应者。谓因于下而应于上也。盖言狂乃心气虚实之为病。如因于肾气之实虚。皆从水而木。木而火也。故狂而新发。未见悲惊喜怒。

  妄见妄闻。如此之证者。先取曲泉左右之动脉。盛者见血即已。盖病从木气清散。而不及于心神矣。

  如不已。用灸法以取之。 骨。乃督脉之所循。督脉与肝脉会于头项。故灸骨 。引厥阴之脉气。

  复从下散也。按脊骨之尽处为 骨。乃足太阳与督脉交会之处。曰穷骨。曰 骨。曰骨 。盖亦有所分别也。

  风逆。暴四肢肿。身漯漯。唏然时寒。饥则烦。饱则善变。取手太阴表里。足少阴阳明之经。

  肉清取荥。骨清取井经也。

  经云。厥成为癫疾。盖因厥气上逆。而成癫疾也。夫肾为水脏。风行则水涣。风逆者。因感外淫之风。以致少阴之气上逆也。风淫末疾。故暴肿四肢。漯漯。寒湿也。唏然。寒竞貌。乃风动水寒之气。而见此证也。风伤肾水。则心气亦虚。故饥则烦。风木之邪。贼伤中土。故饱则善变也。

  取手太阴表里。以清风邪。足少阴阳明之经。以调逆气。清、冷也。肉清者。凉出于肌腠。故取荥火以温肌寒。盖土主肌肉。火能助土也。骨清者。尚在于水脏。故取井木以泻水邪。余伯荣曰。

  取手太阴表里者。取汗也。如用麻黄以通毛窍。配杏子以利肺金。盖里气疏而后表气通也。

  厥邪为病也。足暴清。胸将若裂。肠若将以刀切之。烦而不能食。脉大小皆涩。暖取足少阴。

  清取足阳明。清则补之。温则泻之。

  此足少阴之本气厥逆而为病也。少阴之大络起于肾。下出于气街。循阴股内廉。斜入 中。下出内踝之后。入足下。少阴之气逆于内。故足暴清也。胸将若裂。肠若将以刀切之。烦而不能食者。

  厥气从腹而上及于心胸也。血脉资始于肾。脉来或大或小皆涩者。肾气逆而致经脉之不通也。肾为生气之原。如身体暖者。实逆也。故当取足少阴以泻之。清者。虚逆也。故当补足阳明。以资肾脏之精气。以上二节。一因外感之厥。一因本气之厥。皆为癫疾之生始。见厥证而先以治厥之法清之。

  即所以治未病也。

  厥逆腹胀满。肠鸣。胸满不得息。取之下胸二胁。咳而动手者。与背 以手按之。立快者是也。

  此言厥逆之气。上乘于太阴阳明。而将成癫疾也。腹胀满者。乘于足太阴阳明也。肠鸣者。乘于手阳明也。胸满不得息者。乘于手太阴也。胸下二胁。乃手太阴中府云门之动脉处。背俞者。肺之俞也。取之下胸二胁。咳而动手者。再以手按其背俞。而病患立快者。是厥逆之气上乘。是成癫疾矣。病在气。故按之立快。盖言厥癫疾者。在气而不在经也。朱卫公曰。肺合天气。故候于手太阴。

  内闭不得溲。刺足少阴太阳。与 上。以长针。

  此承上文而言厥逆之气。惟逆于下而不上乘者也。逆气在下。故内闭不得溲。当刺足少阴太阳与 上。以泻逆气。而通其溲便焉。夫足少阴。先天之两仪也。手足太阴阳明。后天之地天也。先后天之气。

  上下相通者也。是以少阴之厥气上乘。则开阖不清而成癫疾。故当取之太阴阳明。如厥气在下。只病下之闭癃。其过只在足少阴太阳矣。

  气逆。则取其太阴阳明厥阴。甚取少阴阳明动者之经也。

  此言逆气上乘而为狂疾者。则取其太阴阳明厥阴也。夫狂始生。得之忧饥。治之取手太阴阳明。及取足太阴阳明。盖少阴之气。上逆于太阴阳明而始生狂疾。故则取其太阴阳明。然又有足少阴之逆气。上乘于心而为狂疾者。则取其厥阴也。盖水气传于肝木。肝木传于心火。是以狂而新发。

  未应如是者。先取曲泉左右之动脉也。甚者。逆气太盛也。故当取足少阴之本经以泻之。少阴之气。上与阳明相合。少阴气甚。则阳明亦甚矣。阳明脉盛。则骂詈不休。故并取阳明动者之经。

  少气。身漯漯也。言吸吸也。骨 体重。懈惰不能动。补足少阴。(漯音垒)

  此足少阴之气少。而欲为虚逆也。漯漯。寒栗貌。吸吸。引伸也。盖心主言。肺主声。藉肾间之动气而后发。肾气少。故言语之气。不接续也。肾为生气之原而主骨。肾气少。故骨 体重。懈惰不能动。当补足少阴。以治其始蒙。

  短气。息短不属。动作气索。补足少阴。去血络也。

  此虚气上乘而将作虚狂也。所谓少气者。气不足于下也。短气者。气上而短。故息短而不能连属。若有动作。则气更消索矣。当补足少阴之不足。而去其上逆之血络焉。上节治其始蒙。故只补其少阴。此将欲始作。故兼去其血络。按足少阴虚实之厥逆。为癫狂之原始。故首论癫狂。后论厥逆。善治者。

  审其上下虚实之因。分别调治。未有不中乎肯綮者矣。

  卷三

  热病第二十三

  偏枯。身偏不用而痛。言不变。志不乱。病在分腠之间。巨针取之。益其不足。损其有余。乃可复也。

  此篇论外感风寒之热。内有五脏之热。外内阴阳邪正之为病。而先论其外因焉。经曰。虚邪偏客于身半。其入深。内居荣卫。荣卫稍衰。故真气去。邪气独留。故为偏枯。是风寒之邪。偏中于形身。则身偏不用而痛。夫心主言。肾藏志。言不变。志不乱。此病在于分腠之间。而不伤于内也。以巨针取之。益其正气之不足。损其邪气之有余。而偏伤之正气。乃可复也。按、素问热论。

  论热病者。皆伤寒之类。本经论热病。首言偏枯。次言痱之为病。而不曰中风。盖风寒之邪。皆能为热也。此篇与刺热论大义相同。故刺热论中。亦用五十九刺之法。

  痱之为病也。身无痛者。四肢不收。智乱不甚。其言微。知可治。甚则不能言。不可治也。病先起于阳。后入于阴者。先取其阳。后取其阴。浮而取之。(痱音肥)

  痱者。风热之为病也。身无痛者。邪入于里也。风木之邪。贼伤中土。脾藏智而外属四肢。四肢不收。智乱不甚者。邪虽内入。尚在于表里之间。脏真之气未伤也。其言微者。此伤于气。故知可治。甚则不能言者。邪入于脏。

  不可治也。夫外为阳。内为阴。病先起于分腠之间。而后入于里阴者。先取其阳。后取其阴。浮而取之者。使外受之邪。仍从表出也。沈亮宸曰。风之为病也。善行而数变。上节论偏客于形身。此论在于表里之间。入内而干脏则死。浮而取之外出则愈。二节之中。有左右外内出入邪正虚实死生之别。

  热病三日。而气口静。人迎躁者。取之诸阳。五十九刺。以泻其热。而出其汗。实其阴。以补其不足者。身热甚。阴阳皆静者。勿刺也。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则泄。所谓勿刺者。有死征也。

  沈亮宸曰。热病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如气口静而人迎躁者。此邪尚在阳。而未传于阴也。故当取诸阳。为五十九刺。以泻其热。而出其汗。实其阴以补其不足。勿使邪气之入阴也。

  如身热甚而阴阳之脉皆静者。此邪热甚而阴阳之正气皆虚。有死征而勿刺也。其可刺者。急取之。

  如邪在阳分。即出其汗。在阴分即从下泄。此邪虽甚而正气未脱。故当急泻其邪。张开之曰。夫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六经相传。七日来复。在三阳三阴之气分。而不涉于经。故候在人迎气口。

  不汗则泄。即素问之所谓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者。可下而已。尚御公曰。内经言其常。

  仲景言其变。张隐庵曰。热病三日。气口静而人迎躁者。即常中之变也。

  热病。七日八日。脉口动。喘而短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浅刺手大指间。

  此热病七日八日。而邪仍在表阳者。急从汗解也。表阳之邪。七日来复。八日不解。将作再经。

  而有传阴之害矣。如脉口动喘而短者。邪尚在于肤表。急取手太阴之少商使之汗。则邪自共并而出矣。按素问有喘脉。喘而短者。谓脉之喘动于寸口。而不及于尺。故知其可汗解也。余伯荣曰。此即伤寒论之太阳病。

  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麻黄汤主之。夫麻黄汤。即取手大指汗出之剂也。仲祖伤寒立论。缘本于灵素诸经。学人引伸触类。头头是道。何必守针。

  热病。七日八日。脉微小。病者溲血。口中干。一日半而死。脉代者一日死。

  此外热不解。内传少阴而为死证也。六经传遍。七日来复。八日不解。又作再经矣。微细。少阴之脉也。少阴之上。君火主之。病者溲血。病足少阴之水脏也。口中干。病手少阴之君火也。一日半死者。死于一二日之间。阴阳水火之气终也。夫脉始于肾而主于心。脉代者已绝于下。故一日而死。沈亮宸曰。巨阳者。为诸阳主气。故伤寒热病。本于太阳。太阳与少阴为表里。故伤寒论曰。

  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此太阳之邪。传于少阴。少阴标阴而本热。故阳烦而阴躁也。本经之再经七八日。即伤寒论之初经一二日也。少阴从本从标。故伤寒论有急下急温之证。本经之溲血口中干。一日半死者。标本皆病也。

  热病。已得汗出。而脉尚躁喘。且复热。勿刺肤。喘甚者死。

  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者。阳热甚而不从汗解也。喘而且复热者。邪入于里。故勿刺肤。喘甚者。

  邪盛在里。而阴气受伤。故死。

  热病。七日八日。脉不躁。躁不散数。后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未曾汗者。勿腠刺之。(数叶朔)

  热病七八日。脉不躁者。外已解也。脉即躁而不散数。此邪热虽未去。而正气不伤。后三日。

  乃再经之十一日。此复传于里阴。必得阴液之汗而解。故未曾汗者。勿腠刺之。当取汗于阴也。

  如三日不汗。乃阳热盛而阴气已绝。故至四日而死。上节论热病在外。虽得汗而不解。邪复传于里阴。此论邪入于阴。如有汗而不死。谓阳可入阴。而阴亦可出于阳也。以上论外因风寒之热病。有表里阴阳邪正虚实之死生。莫云从曰。此篇先论风寒。而后论热病。伤寒论先言中风。而后论伤寒。

  热病。先肤痛。窒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针五十九。苛轸鼻。索皮于肺。不得。索之火。火者心也。

  此以下论内因之热。病在五脏。当取诸外合之皮脉肉筋骨。如不得解。当以五行胜制之法治之。

  热病先肤痛鼻窒者。热在肺而病气先应于皮肤鼻窍也。故当以第一之 针取之皮。用五十九刺之法。

  以泻五脏之热。若皮苛鼻轸。当索皮于内合之肺。再不得解。索之于火。火者心也。当取心脏之气。

  以胜制其金焉。盖五脏内合五行之气。外合皮肉筋骨之形。病气先在于外合之形。故先取之形。次索之脏气。再以五行胜制之法治之。盖先标而后本也。前章论外因之热。病在六气。此论内因之热。

  病在五行。莫云从曰。上章与素问之热论。此与评热论。大同小异。

  热病。先身涩。倚而热。烦 。干唇口嗌。取之脉。以第一针五十九。肤胀口干。寒汗出。

  索脉于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肾也。

  此热在心主之包络。而病见于脉也。经脉者。所以行血气而营阴阳。病在血脉。故先身涩倚而热。烦 者。相火盛而心不安也。唇口嗌干者。火炎上也。当取之脉。以第一针为五十九刺之法以泻其热。若肤胀者。脉盛而胀于皮肤也。仍口干而寒汗出者。热在内而蒸发其阴液也。当索脉于心。索脉于心者。

  刺脉而久留之。以候心气之至也。如不得解。当索之水。水者肾也。取肾气以胜制其火也。按此节当以第三针取脉。用第一针者。以络脉之在皮肤。故曰肤胀。盖在皮肤间而取诸络。皮肤络脉之相通也。

  热病。嗌干多饮。善惊。卧不能起。取之肤肉。以第六针五十九。目 青。索肉于脾。不得。

  索之木。木者肝也。

  喉主天气。嗌主地气。嗌干多饮者。脾热上行也。脾热盛则及于胃。故善惊。脾主肌肉四肢。

  故卧不能起。当取之肤肉。以第六针为五十九刺之法以泻其热。脾主合同束。若目 青者。脾病未去也。当索肉于脾。不得。索之木。木者肝也。取肝木之气。以胜制其土。(此当以第四针取肤肉)

  热病。面青脑痛。手足躁。取之筋骨。以第四针于四逆。筋 目浸。索筋于肝。不得。索之金。

  金者肺也。

  色主春。面青者。肝木之病色见于面也。肝脉上额循巅下项中。故脑痛。肝主筋。诸筋皆起于四肢之指井。并经而循于形身。故手足为之躁扰。当取之筋间。以第四针刺手足之四逆。肝开窍于目。筋之精为黑眼。若筋 而目浸淫。当索筋于肝。不得。索之金。金者肺也。取肺金之气。以胜制其肝木。

  热病。数惊 而狂。取之脉。以第四针急泻有余者。癫疾毛发去。索血于心。不得。索之水。

  水者肾也。(数叶朔)

  心病热。故数惊。本经曰。心脉急甚为 。心气实则狂也。当取之脉。以第四针急泻其血络之有余者。癫疾。脉癫疾也。发者血之余。若癫疾而毛发去。当索血于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肾也。取肾水之气。以胜制其心火。

  热病。身重骨痛。耳聋而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针五十九刺骨。病不食。啮齿耳青。索骨于肾。不得。索之土。土者脾肾为生气之原。热伤气。故身重。肾主骨。故骨痛也。肾开窍于耳。肾气逆。故耳聋。病在少阴。故欲寐也。当取之骨。以第四针。为五十九刺之法以刺骨。若病而不欲食者。肾气实也。经曰。肾是动病。饥不欲食。啮齿者。热盛而切牙也。齿者骨之余。耳者肾之窍。若啮齿耳青。当索骨于肾。不得。索之土。土者脾也。取脾土之气。以胜制其水焉。夫五脏者。形脏也。五行者。五脏之气也。病气出于外。合之皮肉筋骨。故先治其外。不得。故复内索于五脏五行之气焉。

  莫云从曰。若重感其外邪。则为外内交争之证。

  热病。不知所痛。耳聋不能自收。口干。阳热甚。阴颇有寒者。热在髓。死不可治。

  本篇首章论外因之热。上章论内因之热。此以下复论外内之热。合并而交争者也。凡病皆生于风雨寒暑。阴阳喜怒。饮食居处。故有因外邪而病热者。有因内伤而病热者。有因于外而不因于内者。有因于内而不因于外者。有外内之兼病者。此章与素问刺热论合参。大义自明矣。热病不知所痛者。外因之热。入于内也。耳聋不能自收口干者。肾脏之热乘于上也。阳热甚而阴颇有寒者。

  在内之热。交争于外也。热在髓者。外因之热。交争于内也。凡病出于外者生。深入于内者死。

  热病头痛。颞 目HT 。脉痛善衄。厥热病也。取之以第三针。视有余不足。寒热痔。

  此外因之热。与肝热交争也。肝脉上巅顶。热病头痛者。表邪之热。交于肝脉也。颞 目HT 者。

  口目振战之貌。

  此肝脏之热。逆于上也。脉痛善衄者。表邪之热。迫于经也。此厥阴肝经之热。与外热交逆而为病也。当以第三针取脉。视其外内之有余不足而治之。经云。风客淫气。精乃亡。邪伤肝也。因而饱食。筋脉横解。肠 为痔。如外感风淫之热。内因饱食而热。外内不解。则往来寒热而为痔矣。

  按外内交争之热。皆在气而不涉于经。

  此节论热入于经。故曰厥热。谓外内之热。厥逆于厥阴之经而为病也。盖有热在气而皆出入于气分者。有病在气而转入于经者。经气外内之相通也。莫云从曰。在经气外内之间。故为寒热。在筋脉。故为痔。筋在脉外之气分。

  热病体重。肠中热。取之以第四针于其 。及下诸指间。索气于胃胳。得气也。(胳当作络)

  此外因之热。与脾热交争也。热病体重者。脾热出于外也。热病肠中热者。外热入于内也。取之于第四针于其 。 主土也。及下诸趾间。乃足太阴之隐白。阳明之历兑也。大肠小肠属胃。索气于胃络。得手太阳阳明之气。则肠中之外邪。随气而出矣。

  热病。挟脐急痛。胸胁满。取之涌泉。与阴陵泉。取以第四针。针嗌里。

  此外淫之热。与心热并交也。内经云。环脐而痛者。病名伏梁。此风根也。热病挟脐急痛者。

  外淫之风邪。客于心下而为伏梁也。胸胁满者。内因之心热逆于内也。取足少阴之涌泉。索水气以济心火。取足太阴之阴陵泉。补中土以散心腹之伏梁。嗌里。舌下也。取第四针针嗌里。以泻外内心下之热邪。

  热病。而汗且出。及脉顺可汗者。取之鱼际太渊。大都太白。泻之则热去。补之则汗出。汗出太甚。取内踝上横脉以止之。

  此外因之热。与肺热相交。可俱从汗解也。热病而汗且出。及脉顺者。外内之热。皆在于肤表也。故取手太阴之鱼际太渊。补足太阴之大都隐白。盖泻肺经则热去。补脾土则津液生而汗出矣。

  内踝上横脉。即足太阴之三阴交。盖汗随气而宣发于外。取气下行。则汗止矣。夫外内之热。入深者死不可治。外出者易散而愈。金匮玉函曰。非谓一病。百病皆然。在外者可治。入里者死。然因于内者。从内而外。因于外者。从外而内。是以上工治皮毛。其次治肌肉。其次治经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

  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盛。此阴脉之极也。死。其得汗而脉静者生。热病者。脉尚躁而不得汗者。此阳脉之极也。死。脉盛躁。得汗。静也。生。

  此总结上文。而言外内之热。皆宜从汗而外解也。夫外为阳。内为阴。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盛者。此内因之热。外虽汗出而里热不解。此内热之极也。死。于得汗而脉静者。热已清而脉平和。

  故生。热病者。脉尚躁。病外因之热而及于经也。不得汗者。不得从乎外解。此外热之极也。故死。

  脉盛躁。得汗而脉静者。外淫之邪。从表汗而散故生。

  热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颧发赤。哕者死。二曰泄而腹满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热不已者死。四曰老人婴儿。热而腹满者死。五曰汗不出。呕。下血者死。六曰舌本烂。热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八曰髓热者死。九曰热而痉者死。腰折 。齿噤 也。

  凡此九者。不可刺也。

  一曰汗不出者。外淫之热。不得从汗解也。刺热论曰。肝热病者。左颊先赤。心热病者。颜先赤。

  脾热病者。鼻先赤。肺热病者。右颊先赤。肾热病。颐先赤。大颧赤者。满颧面皆赤。此五脏之热甚也。哕、呃逆也。哕者。外内之热。交争于中。而致胃气绝也。二曰泄而腹满甚者。正气阴液下泄。而外热之邪填于内也。三曰目不明。热不已者。内热甚而外内不清也。四曰老人婴儿。热而腹满者死。夫老人者。外内之血气已衰。婴儿者。表里之阴阳未足。腹满者。热逆于中。不得从外内散也。五曰汗不出。呕。下血者。外热不解。而入于阴之经也。六曰舌本烂。热不已者。内热盛而逆于上之脉也。七曰咳而衄。汗不出者。咳者。内热上逆于肺也。衄者。表热外迫于经也。

  夫肺主皮毛而朝百脉。外内之热。咸从肺气以汗解。汗不出者。气绝于上也。出不至足者。气绝于下也。八曰髓热者。热在髓。死不可治也。九曰热而痉者。太阳之气终也。太阳气终。则肾气亦绝。

  是以腰折 。齿噤 也。太阳少阴。阴阳生气之根原也。夫刺者。所以致气而却邪也。凡此九者。

  邪热甚而正气已绝。刺之无益也。所谓五十九刺者。两手外内侧各三。凡十二 。五指间各一。凡八。足亦如是。头入发一寸旁三分各三。凡六 。更入发三寸边五。凡十 。耳前后耳下者各一。

  项中一。凡六 。巅上一。囟会一。发际一。廉泉一。风池二。天柱二。( 叶贿针瘢也)

  此申明上文之五十九穴也。两手内侧者。肺之少商。心之少冲。心包络之中冲。左右各三。计六。外侧者。手阳明之商阳。手太阳之少泽。手少阳之关冲。左右各三。计六 。两手外内各三。

  共十二 。五指间各一。凡八 。足亦如是者。手足第三节缝间。共十六 也。头入发一寸旁三分各三者。乃足太阳膀胱经之五处。承光。

  通天。两旁各三。凡六 。更入发三寸边五者。乃足少阳胆经之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五穴。左右凡十 。曰入发旁三分。曰更入发三寸边者。谓太阳经去行中之督脉。共三寸而两分也。

  少阳经去督脉两边各三寸也。耳前后各一者。手少阳三焦经之和 在耳前。足少阳胆经之浮白在耳后。口下一者。任脉之承浆。项中一者。督脉之大椎。耳前后左右之四脉。合任督共六 也。巅上一者。督脉之百会。囟会一者。督脉之上星。发际一者。前发际乃督脉之神庭。后发际乃督脉之风府。廉泉。任脉穴。在颔下结喉上四寸。风池。足少阳胆经穴。在耳后两旁发际陷中。天柱。足太阳膀胱经穴。在项后两旁发际大筋外陷中。凡此五十九穴。各分别表里阴阳。五脏十二经之热病而取之。

  气满胸中喘息。取足太阴大趾之端。去爪中如韭叶。寒则留之。热则疾之。气下乃止。

  本篇首论外淫之热。次论内因之热。次论外内交争。然皆在气分。而不涉于经。此复论内因之病。入于三阴之经。外因之病。入于三阳之经。故取手足之指井。及血络焉。太阴居中土。厥逆从上下散。足太阴脾脉。上膈注心中。气满胸中。喘息者。经气逆于上也。故取足太阴大趾之隐白。

  使逆气下行。则快然如衰矣。

  心疝暴痛。取足太阴厥阴。尽刺去其血络。

  疝乃少腹阴囊之疾。心疝者病在下而及于上。故曰病心疝者少腹当有形也。足太阴之脉。从腹而上注心中。足厥阴之脉。络阴器抵小腹上贯膈注于肺。此病足太阴厥阴之经而上为心疝。故取足太阴厥阴于下。去其血络。则心痛止矣。

  喉痹。舌卷口中干。烦心。心痛。臂内廉痛。不可及头。取手小指次指爪甲下去端如韭叶。

  心包络之脉。起于胸中。出属心包络。上通于心下络三焦。故是主脉所生病者烦心。心痛。相火上炎。则喉痹舌卷。口中干也。取小指次指之井穴。乃手少阳经之关冲。泻其相火。则诸病自平矣。

  目中赤痛。从内 始。取之阴跷。

  此论外淫之邪。入于三阳之经。而证见于上中下也。目中赤痛。从内 始。病足太阳之经而在上也。太阳之脉。起于目内 。与阴跷阳跷会于睛明。故当取之阴跷以清阳热。

  风痉。身反折。先取足太阳。及 中。及血络出血。中有寒。取三里。

  此风邪入于太阳之经。而证见于中也。夫阳病者不能俯。阴病者不能仰。太阳之经脉。循于背。

  风入于中。则筋脉强急而身反折矣。先取足太阳之委中。出其血络。中有寒者。取足阳明之三里以补之。

  盖经脉血气。阳明水谷之所生也。

  癃。取之阴跷。及三毛上。及血络出血。

  此病足太阳之经而在下也。三焦下俞。出于委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下焦。实则闭癃。

  故亦取之阴跷。盖阴跷与阳跷相交于太阳之睛明。阳入于阴。阴出于阳。阳跷乃足太阳之别。泻其阴跷。则太阳之经邪。从跷脉而出矣。三毛。足厥阴之大敦。肝所生病者为闭癃。故及三毛之经。上有血络者。以出其血。夫太阳之气。主于肤表。邪之中人。始于皮毛。是以皮毛之邪。而转入于太阳之经也。按前章论外内之邪。在于表阳之气分。是以七日来复。八日再经。如与五脏之气交争。则为外内出入。此复论外内之病。转入于经。

  外者入阳。内者入阴。各不相干涉矣。沈亮宸曰。四时篇论小腹痛肿。不得小便。邪在三焦约。

  取之太阳大络。视其络脉。与厥阴小络。结而血者。此癃在太阳三焦。亦兼取厥阴之络。盖厥阴之气。生于膀胱水中。母能令子实。实则泻其子也。按、本经以针合理数。以人配天地阴阳。乃修身养性。治国治民之大本。其于救民之疾苦。分表里阴阳。邪正虚实。阴阳血气。经络脏腑。五行六气。生克补泻。各有其法。学人以针刺之理。引而伸之。施于药石。妙用无穷。惜乎皇甫士安。次为甲乙。而马氏随文顺句。惟曰此病在某经。而有刺之之法。此病系某证。而有刺之之法。反将至理蒙昧。使天下后世。藐忽圣经久矣。悲夫。

  男子如蛊。女子如 。身体腰脊如解。不欲饮食。先取涌泉见血。视跗上盛者。尽见血也。

  (当作阻)

  通篇论外因内因之病。此复结外内之正气焉。盖外内之病。皆伤人之阴阳血气。而阴阳血气。

  本于先天之精气。生于后天之谷精。从内而外者也。先天之精。肾脏之所主也。水谷之精。胃腑之所生也。脐下丹田为气海。胞中为血海。男子以气为主。女子以血为主。故曰男子如蛊。女子如阻。形容其血气之留滞于内也。身体腰脊如解。形容血气之病于外也。身体。脾胃之所主也。腰脊。肾之府也。不欲饮食。胃气逆也。此外内之邪。而伤其外内之正气也。故当先取肾脏之涌泉。

  再取胃腑之趺阳于跗上。尽见其血者。通其经而使血气之外行也。盖言千般病难。不越外内二因。

  而外内之病。总伤人之阴阳血气。知其生始出入之本原。能使血气和调。阴阳固密。非惟苛疾不生。

  更可延年不老。圣人之教化大矣。女子如阻者。如月经之阻隔也。男子无月事之留阻。故曰如蛊。用三如字。不过形容外内血气之为病。在男女二字。亦当轻看。参阅圣经。勿以文辞害义。庶为得之。莫云从曰。此与寒热篇脐下关元三结交之大义相同。

  卷三

  厥论第二十四

  厥头痛。面若肿。起而烦心。取之足阳明太阴。

  此章论经气五脏厥逆为病。因以名篇。夫三阴三阳。天之六气也。木火土金水火。地之五行也。在天呈象。在地成形。地之五行。化生五脏。天之六气。配合六经。是以五脏相通。移皆有次。

  穴气旋转。上下循环。若不以次相传。则厥逆而为病矣。再按在天丹苍 素元之气。经于五方之分。

  化生地之五行。地之五行。上呈三阴三阳之六气。此天地阴阳五运六气。互相生成者也。而人亦应之。故曰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南方生热。热生火。火生苦。苦生心。此五脏之形气。

  生于地之五行。而本于天之六气。十二经脉。外合六气。而本于脏腑之所生。脏腑经气之相合也。

  灵素经中。凡曰太阳少阳。阳明太阴。少阴厥阴。此论在六气。或有及于六经。若曰肝心脾肺肾。

  此论有脏腑经脉。而或涉于六气。此阴阳离合之道也。夫阴阳出入。寒暑往来。皆从地而出。自足而上。是以贤人上配天以养头。下象地以养足。中旁人事以养五脏。苟失其养。则气厥而为头痛。

  脏厥而为心痛矣。阳明之气。上出于面。厥气上逆于头。故为头痛面肿。阳明是动。则病心欲动。

  故起而心烦。此阳明之气。上逆于头而为厥头痛也。故当取之足阳明。阳明从中见太阴之化。故兼取之太阴。此厥逆在气而不及于经也。

  厥头痛。头脉痛。心悲善泣。视头动脉反盛者。刺尽去血。后调足厥阴。

  此论厥阴之气。厥逆于上。转入于经。而为厥头痛也。夫三阴三阳之气。皆从下而上。有厥在气而不及于经者。有厥在气而转入于经脉者。经气外内相通。可离而可合也。是以首节只论气厥。此以下论气厥而上及于经脉焉。逆在脉。故头脉痛。厥阴为阖。阖折则气绝而喜悲。逆在气。故心悲善泣。视头痛脉反盛者刺之。尽去其血。以泻脉厥。后调足厥阴。以通其气逆焉。

  厥。头痛贞贞。头重而痛。泻头上五行。行五。先取手少阴。后取足少阴。

  此少阴之气。厥逆于上。转及于太阳之经脉。而为厥头痛也。贞贞。固而不移也。头上五行。

  取足太阳经之五处、承光、通天、络郗、玉枕。少阴太阳。主水火阴阳之气。上下标本相合。是以先泻太阳。次取手少阴。后取足少阴也。沈氏曰。阴阳六气。只合六经。从足而手。故先取手而后取足。尚氏曰。少阴之上。君火主之。故先取手而后取足。张开之曰。沈论六气合六经。而有手足之上下。尚论六气有标本之上下。二说俱宜通晓。

  厥头痛。意善忘。按之不得。取头面左右动脉。后取足太阴。

  此太阴之气。厥逆于上。及于头面之脉。而为厥头痛也。经云。气并于上。乱而喜忘。脾藏意。

  太阴之气厥逆。则脾脏之神志昏迷。故意喜忘也。头主天气。脾主地气。按之不得者。地气上乘于天。入于头之内也。先取头面左右之动脉。以泻其逆气。后取足太阴以调之。莫云从曰。头面左右之动脉。足阳明之脉也。

  厥头痛。项先痛。腰脊为应。先取天柱。后取足太阳。

  此太阳之气。上逆于头。而为厥头痛也。夫阴阳六气。皆循经而上。太阳之脉。从头项而下循于腰脊。太阳之厥头痛。项先痛而腰脊为应。此逆在气而应于经也。故先取项上之天柱以泻其逆。

  后取足太阳以调之。

  厥头痛。头痛甚。耳前后脉涌。有热。泻出其血。后取足少阳。

  此少阳之气。厥入于头项之经脉。而为厥头痛也。少阳之上。相火主之。火气上逆。故头痛甚。

  而耳前后脉涌有热。先泻出其血。而后取其气焉。以上论三阴三阳之气。厥而为头痛。不因于外邪也。

  真头痛。头痛甚。脑尽痛。手足寒至节。死不治。

  真头痛者非六气之厥逆。乃客邪犯脑。故头痛甚。脑尽痛。头为诸阳之首。脑为精水之海。手足寒至节。此真气为邪所伤。故死不治。

  头痛不可取于 者。有所击堕。恶血在于内。若肉伤痛未已。可则刺。不可远取也。

  此击堕伤头。而为头痛者。不可取之俞也。夫有所击堕。恶血在于内。若肉伤。痛未已。可则在此痛处而刺之。不可远取之俞也。盖言痛在头而取之下者。乃在下之气。厥逆于上。经气上下交通。若有所伤而痛者。非经气之谓也。

  头痛不可刺者。大痹为恶。日作者。可令少愈。不可已。

  此言大痹而为头痛者。亦不可刺其俞也。大痹者。风寒客于筋骨而为恶也。日作者。当取之筋骨。可令少愈。如不止。不可已而再取之。此言风寒之邪。深入于筋骨。故不可取之俞。而亦不能即愈也。

  头半寒痛。先取手少阳阳明。后取足少阳阳明。

  此寒邪客于经脉而为偏头痛也。寒伤荣。故为寒痛。手足三阳之脉。上循于头。左者络左。右者络右。伤于左则左痛。伤于右则右痛。非若厥气上逆。而通应于头也。手足少阳阳明之脉。皆分络于头之左右。先取手而后取足者。手经之脉。上于头而交于足经者。不取太阳者。太阳之在中也。

  按、灵素二经。凡论六气。后列经证一条。论六经。后列气证一则。此先圣之婆心。欲后学之体认。

  沈亮宸曰。千般 难。不越三因。厥头痛者。内因之气厥也。真头痛者。淫邪犯脑也。大痹者。风寒逆于脉外也。头半痛者。寒邪客于脉中也。此外因之疾也。有所击堕者。不内外因也。以此详之。

  病由都尽。若人能慎养。内使血气和调。阴阳顺序。外使元真通畅。腠理固密。不令淫邪于忤。更能保身忍性。无有击堕之虞。可永保其天年。而无夭枉之患矣。

  厥心痛。与背相控。善 。如从后触其心。伛偻者。肾心痛也。先取京骨昆仑。发针不已。取然谷。

  此论五脏之经气厥逆。而为厥心痛也。脏真通于心。心藏血脉之气也。是以四脏之气厥逆。皆从脉而上乘于心。背为阳。心为阳中之太阳。故与背相控而痛。心与背相应也。心脉急甚为 。如从后触其心者。肾附于脊。肾气从背而上注于心也。心痛故伛偻而不能仰。此肾脏之气。逆于心下而为痛也。先取膀胱经之京骨昆仑。从腑阳而泻其阴脏之逆气。如发针不已。再取肾经之然谷。此脏气厥逆。从经脉相乘。与六气无涉。故不曰太阳少阴。而曰昆仑然谷。

  厥心痛。腹胀胸满。心尤痛甚。胃心痛也。取之大都太白。

  胃气上逆。故腹胀胸满。胃气上通于心。故心痛尤甚。脾与胃以膜相连。而为胃之转输。故取脾经之大都太白。以输胃之逆气。尚御公曰。上节从腑泻脏。此复从脏泻腑。皆雌雄相合。经气交通之妙用。夫五脏之血气。皆从胃腑而生。故经中凡论五脏。多兼论其胃焉。

  厥心痛。痛如以锥针刺其心。心痛甚者。脾心痛也。取之然谷太溪。

  脾脉上膈注心中。故痛如以锥刺其心。然谷当作漏谷。太溪当作天溪。盖上古之文。不无鲁鱼之误。

  厥心痛。色苍苍如死状。终日不得太息。肝心痛也。取之行间太冲。

  肝主色而属春生之气。肝气厥逆。故色苍苍如死状。肝病则胆气亦逆。故终日不得太息。此肝气逆乘于心。而为肝心痛也。取本经之行间太冲以疏逆气。

  厥心痛。卧若徒居。心痛间。动作痛益甚。色不变。肺心痛也。取之鱼际太渊。

  夫肺主周身之气。卧若徒然居于此者。气逆于内。而不运用于形身也。动作则逆气内动。故痛。

  或少间。而动则益甚也。夫心之合脉也。其荣色也。肺者心之盖。此从上而逆于下。故心气不上出于面而色不变也。取肺经之鱼际太渊以泻其逆。

  真心痛。手足青至节。心痛甚。旦发夕死。夕发旦死。

  夫四脏厥逆而为心痛者。从经脉而薄于心之分也。心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故心不受邪。若伤其脏真而为真心痛者。不竟日而死矣。盖心乃太阳之火。应一日而绕地一周。心气伤。故不终日而死。夫寒热。天之气也。青赤。五行之色也。故真头痛者。寒至节。真心痛者。青至节。

  心痛不可刺者。中有盛聚。不可取于俞。

  此言心痛之因于气者。不可取之俞也。盛聚者。五脏之逆气太盛。聚于中而为心痛。非循脉之上乘也。此节论五脏之经脉厥逆。而末结气证一条。盖以证明经气之各有别也。故只曰不可取于俞。

  而不言其治法。

  肠中有虫瘕。及蛟 。皆不可取以小针。心肠痛。 作痛。肿聚往来上下行。痛有休止。腹热喜渴。涎出者。是蛟 也。以手聚按而坚持之。无令得移。以大针刺之。久持之。虫不动乃出针也。

  腹 痛。形中上者。( 音烹中平声)

  此言虫瘕蛟 。而亦能为心痛也。虫瘕者。 瘕而成形也。蛟 者。蛔虫也。蛟 生于肠胃之中。蛟 而为心痛者。六腑之气。亦上通于心也。虫瘕积于肠胃之外。虫瘕而为心痛者。心主神明正大。端居于上。即宫城郛郭之间。亦不容其邪也。皆不取以小针者。谓不涉于经络皮肤也。

  者。懊 不安也。肿聚者。虫聚而壅于胸腹之间。上行则痛。归下则安。故痛有休止也。虫瘕蛟 。

  皆感湿热以生聚。故腹热。虫欲饮。故喜渴。虫动则廉泉开。故涎下也。见此诸证。是蛟 也。以手聚按而坚持之。无令得移。以大针刺之。久持之。虫不动则虫已毙。而乃出针也。若腹 满而心中懊 作痛者。乃瘕聚之形类。从中而上者也。沈亮宸曰。此与上节之击堕。下节之干耵聍。

  皆不涉于经气者也。

  耳聋无闻。取耳中。耳鸣。取耳前动脉。耳痛不可刺者。耳中有脓。若有干耵聍。耳无闻也。耳聋取手小指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先取手。后取足。耳鸣取手中指爪甲上。左取右。右取左。先取手。后取足。

  此言经气之厥逆。从经而气。从足而手。自下而上也。故逆在上之经络。而为耳聋耳鸣者。即从耳间之络脉以取之。若气之上逆而为耳聋耳鸣者。当取手足之指井。先取手而后取足。盖六气止合六经。其逆盛而躁者在手。故阴阳二气。厥逆而为耳聋耳鸣者。从足而手。手而头也。若有脓而痛者。有干耵聍。而耳聋无闻者。此又与经气无涉。故不可刺耳间之络脉。及手足之指井也。按小指次指者。乃手少阳之关冲。手中指者。乃手厥阴之中冲。后取足者。乃足厥阴之大敦。手足三阴之脉。皆不上循于头。亦非左络右而右络左。此因气之上逆。而为耳聋耳鸣也。盖耳者肾之窍。厥阴主春。少阳乃初生之气。皆生于肾脏之水中。所生气之厥逆。则母脏之外窍不通。是以取手足之指井。乃经气之所出也。夫首论厥头痛者。因气厥而及于经。次论厥心痛者。因脏厥以及于脉。乃脏腑经气之相通也。此复论厥在经络者。即取之络。厥在气分者。即取手足之指井以疏其气。此经气离合之道也。阴阳出入。寒暑往来。皆从地而出。自足而上。是以先取阳而后取阴。气自下而上也。

  先取手而后取足。气从足而手也。沈亮宸曰。此论人经气上下。脏腑阴阳。各有分别。

  足髀不可举。侧而取之。在枢合中。以圆利针。大针不可刺。病注下血。取曲泉。

  此承上文而言经气之厥逆于下者。即从下而取之也。夫阴阳之气。虽从下而生。然上下升降。环转无端。故有从下而逆于上者。有从上而逆于下者。皆随其所逆而取之也。足髀不可举者。少阳之气厥于下也。侧而取之者。侧卧而取之也。合枢中。乃髀枢中之环跳穴。必深取而后得之。以圆利针。而大针不可刺者。此逆在气而不在经。故当浅刺于肤腠之间以疏气。不必深取之经穴也。病注下血者。此厥在气而入于经也。

  厥阴肝经主血。此厥阴之气厥于经。故当取本经之曲泉以止血。夫气为阳。血为阴。上为阳。下为阴。故气从下而上逆于经络者。则为气闭之耳聋耳鸣。气从上而下逆于经络者。则为病注下血。

  风痹淫泺。病不可已者。足如履冰。时如入汤中。股胫淫泺。烦心头痛。时呕时闷。眩已汗出。

  久则目眩。悲以喜恐。短气不乐。不出三年死也。

  此论厥气之分乘于上下也。风痹淫泺。乃痹逆之风邪。淫泺于上下。盖风之善行而数变也。夫阴阳之道。分则为三阴三阳。应于经脉。则又有手足之分。合而论之。总归于阴阳二气。水火者。

  阴阳之征兆也。心肾者。水火之形脏也。风邪淫泺于上下。故病不可已。盖寒之则伤心主之火。热之则伤肾脏之阴。病不可治。故不可已也。淫泺于下。故足如履冰。感寒水之气也。时或淫泺于上。

  则如入汤中。感火热之气也。股胫淫泺。淫及于下之足胫。烦心头痛。淫及于上之头首也。时呕时闷。有时而逆于中也。诸脉皆会于目。眩者。淫于经脉之血分也。毛腠疏则汗出。汗出者。淫于毛腠之气分也。水之精为志。火之精为神。志与心精。共凑于目。故久则目眩也。喜为心志。恐为肾志。心悲名曰志悲。悲以喜恐者。心肾之神志伤而悲泣也。肾为生气之原。短气者。伤其肾气也。

  不乐者。伤其心气也。夫日以应火。月以应水。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岁三百六十五日有奇。日月一周天而复大会。不出三年死者。不过尽水火阴阳之数周而终也。此篇论厥逆为病。有经气五脏阴阳邪正之分。

  卷三

  病本第二十五

  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后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寒者治其本。

  先热而后生病者治其本。

  此承前数章之义。分别标本外内先后之治法焉。先逆先寒先热者。先病天之六气也。先病者。

  先病患之经气也。先病而后逆者。人之形体先病。而后致气之厥逆。故当先治其本病。先逆而后病者。先感天之六气。病吾身之阴阳。以致气逆而为病者。故当先治其天之本气。先寒而后生病者。

  先感天之寒邪。而致生六经之病。故当先治其本寒。先病而后生寒者。吾身中先有其病。而后生寒者。当先治其本病。先热而后生病者。先感天之热邪。而致生形身之病。故当先治其天之本热。天之六气。风寒热湿燥火也。人之六气六经。三阴三阳也。人之阴阳。与天之六气相合。故有病本而及标者。有病标而及本者。此节以先病为本。后病为标。莫云从曰。先病后逆。先逆后病。总论天之六气。与吾身之阴阳。先寒而后生病。先病而后生寒。先热而后生病。先病而后生热。分论天有此寒热。而吾身中亦有此寒热也。

  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调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后中满者治其标。先病而后泄者治其本。先中满而后烦心者治其本。

  泄者。脾胃之病也。脾属四肢而主肌肉。此病者。因脾病于内。而生四肢形体之病。故当先治其本病。必且调其脾胃。而后治其他病焉。中满者。腹中胀满。脾胃之所生也。先病而后中满者。因病而致中满也。

  则当先治中满之标病。而后治其本病。先病而后泄者。因病而致飧泄也。当先治其本病。而泄自止矣。脾所生病者。上走心为噫。先中满而后烦心者。脾病上逆于心也。故当治其本病。夫人之脏腑形骸经脉血气。皆本于脾胃之所生。上节论天之客气。与人之阴阳。外内交感而为病。此论人之本气为病。又当以脾胃为根本也。

  有客气。有同气。大小便不利治其标。大小便利治其本。

  此承上文而言。所谓先病先逆。先寒先热。先泄中满之为病。有客气而有同气者也。客气者。天之六气也。同气者。吾身中亦有此六气。与天气之相同也。有客气之为病者。有本气之为病者。皆伤人之正气。伤则气不化。而二便不利矣。故大小便不利者治其标。大小便利者治其本。莫云从曰。客气之病。从外而内。本气之病。从内而外。大小便不利者。病气皆入于内。故当治其标而从下解。大小便利者。病气皆在于外。故当治其外之本病。

  病发而有余。本而标之。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病发而不足。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

  谨详察间甚。以意调之。间者并行。甚为独行。先大小便不利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也。(间去声)

  此论阴阳六气之标本也。六微旨论曰。少阳之上。火气治之。阳明之上。燥气治之。太阳之上。

  寒气治之。厥阴之上。风气治之。少阴之上。热气治之。太阴之上。湿气治之。所谓本也。本之下。

  气之标也。盖以风寒暑湿燥火六气为本。以三阴三阳六气为标。有余者。邪气之有余。不足者。正气之不足。故病发而有余。本而标之。先治其风寒暑湿之本气。而后调其三阴三阳之标。谓当先散其邪。而后调其正气。如病发而不足。标而本之。当先调其阴阳。而后治其本气。此标本邪正虚实之治要也。再当谨察其间甚。以意调之。间者。

  邪正虚实之相间。故当并行其治。盖以散邪之中。兼补其正。补正之内。兼散其邪。甚者。谓邪气独盛。或正气独虚。又当独行其治。如邪气甚者。独泻其邪。正虚甚者。独补其正。此补泻间甚之要法也。如先大小便不利而后生他病者。当治其二便之本病。又无论其邪正之间甚矣。按、此篇列于厥证之间。无问答之辞。乃承上启下。以申明厥逆之义。盖人秉天地阴阳五运六气而成此形。此身中亦有五运六气。应天道环转之不息。若感天之客气。则为客邪所逆而成病矣。若喜怒暴发。志意不调。饮食失节。居处失宜。则此身中之气运厥逆而为病矣。故病客气者。自外而内。病同气者。

  自内而外。有标本外内之出入。有邪正虚实之后先。故曰标本之道。要而博。小而大。可一言而知百病之害。言标与本。易而勿损。察本与标。气令可调。明知胜复。为万民式。天之道毕矣。

  卷三

  杂病第二十六

  厥挟脊而痛至顶。头沉沉然。目KT KT 然。腰脊强。取足太阳 中血络。(KT 音荒)

  此论客气厥逆于经而为杂病也。足太阳之脉起于目内 。上额交巅。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

  挟脊抵腰中。太阳之气。主于肤表。客气始伤太阳。则经气厥逆。而为头目项脊之病。故当取足太阳中血络。以泻其邪。沉、重也。莫云从曰。虚邪之中人也。必先始于皮毛。太阳之气主表。故首论其太阳。

  厥胸满面肿。唇漯漯然。暴言难。甚则不能言。取足阳明。

  足阳明之脉。起于鼻交 中。挟口环唇。循喉咙。入缺盆下膈。本经曰。中于面。则下阳明。

  盖中于面之皮肤。则面肿。下于阳明之经。则为胸满唇漯诸证。喉咙者。气之所以上下也。阳明之脉循喉咙。逆则气机不利。故暴言难。甚则不能言也。当取足阳明之经以泻其邪。

  厥气走喉而不能言。手足清。大便不利。取足少阴。

  此邪病足少阴之气而为厥逆也。足少阴肾脉。循喉咙。挟舌本。厥气上逆于喉。故不能言。肾为生气之原。气逆。故手足清。肾开窍于二阴。故大便不利。当取足少阴以通其逆气。

  厥而腹向向然。多寒气。腹中谷HT HT 。便溲难。取足太阴。(HT 音谷)

  此客气薄于太阴。致太阴之气厥而为此诸证也。腹乃脾土之郭。气厥于内。故腹向向然。太阴湿土主气。为阴中之至阴。故寒气多。而HT HT 然如水湿之声也。地气不升。则天气不降。故溲便难。

  取足太阴以散其厥逆。嗌干。口中热如胶。取足少阴。

  夫所谓厥者。有病在下而气厥于下者。有病在下而厥气上逆者。如上节之厥气。走喉而不能言。

  乃少阴之气。上逆于喉也。此邪病少阴之气。而气厥于下也。盖心肾水火之气。上下时交。少阴之气。厥逆于下而不上交于心。则火热盛而嗌干。口中热如胶矣。取足少阴以散逆气。而通水阴之上济。

  膝中痛。取犊鼻以圆利针。发而间之。针大如 。刺膝无疑。

  按、以上五节。乃邪客阴阳之气而为气厥。即有见经证者。乃邪在气而迫及于经也。此以下。复论邪入于经。而经脉之厥逆。故曰针大如 。刺膝无疑。九针论曰。六者律也。律者。调阴阳四时而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针。必令尖如 。且圆且锐。中身微大。

  以取暴气。此邪客于足阳明之经而为膝中痛者。当以如 之针。而刺膝痛之无疑也。意言邪在气而致气厥者。当取之气穴。邪客于经络而为经痛者。当取之经穴无疑也。 音厘。牛尾也。张开之曰。暴痹者。不从气而转入。乃直中于脉而为脉痹也。犊鼻乃足阳明胃经穴。不因于气。故曰取犊鼻而不曰阳明。以下取手足之三阳者。经气之合病也。

  喉痹不能言。取足阳明。能言取手阳明。

  喉痹者。邪闭于喉而肿痛也。足阳明之脉。循喉咙。挟于结喉之旁。故邪闭则不能言矣。当取之足阳明。手阳明之脉。在喉旁之次。故能言者取手阳明。

  疟不渴。间日而作。取足阳明。渴而日作。取手阳明。

  疟气随经络。沉以内薄。间日而作者。其气舍深。内薄于阴而不得出。足阳明之脉。属胃络脾。

  应地气之在下。其道远。故间日而作。地为阴。故不渴。手阳明之脉。属大肠。络肺。应天气之在上。其道近。故日作。天为阳。故渴也。沈亮宸曰。按、素问疟论云。其间日者。邪气与卫气客于六腑。而有时相失。不能相得。故休数日乃作。夫手阳明者。肺之腑。手太阳者。心之腑。手少阳者。

  心主包络之腑。此三腑者。主气主火而应于上。故渴而日作。足阳明者。脾之腑。足太阳者。肾之腑。足少阳者。肝之腑。此三腑者。主血主水而在下。故不渴而间日作。独取手足阳明者。身半以上。手阳明皆主之。身半以下。足阳明皆主之。

  齿痛不恶清饮。取足阳明。恶清饮。取手阳明。

  手足阳明之脉。遍络于上下之齿。足阳明主悍热之气。故不恶寒饮。手阳明主清秋之气。故恶寒饮。莫云从曰。齿痛。病在手足阳明之脉。恶清饮不恶清饮。手足阳明之气也。此因脉以论气。

  因气以取脉。脉气离合之论。盖可忽乎哉。

  聋而不痛者。取足少阳。聋而痛者。取手阳明。(阳明当作少阳)

  手足少阳之脉。皆络于耳之前后。入耳中。手少阳秉三焦之相火。故聋而痛。莫云从曰。与上节之意相同。衄而不止。 血流。取足太阳。 血。取手太阳。不已。刺宛骨下。不已。刺 中出血。( 音胚宛腕同)

  鼻中出血曰衄。血至败恶凝聚。其色赤黑者曰 。阳络伤则衄血。手足太阳之脉。交络于鼻上。

  足太阳主水。故 血流。手太阳主火。故 血而不流。此邪薄于皮毛之气分。而迫于络脉也。故取手足太阳以行气。不已。刺手之经脉于腕骨下。不已。刺足之经脉于 中。莫云从曰。取气先足而手。

  取经脉先手而足。经气上下环转之不息。

  腰痛。痛上寒。取足太阳阳明。痛上热。取足厥阴。不可以俯仰。取足少阳。

  足太阳阳明少阳厥阴之脉。皆循腰脊而上行。太阳阳明。主寒水清金之气。故痛上寒者。取足太阳阳明。厥阴风木主气。秉中见少阳之火化。故痛上热者。取足厥阴。不可以俯仰者。少阳之枢折也。故取之少阳。沈亮宸曰。腰脊者。身之大关节也。厥阴主春。少阳主夏。阳明主秋。太阳主冬。寒暑往来之气厥逆。

  则为腰脊之病。故独取此四经焉。

  中热而喘。取足少阴 中血络。

  足少阴之脉上行者。贯膈注胸中。入肺络心。下行者。循阴股内廉。斜入 中。中热而喘者。

  厥逆于下而不得上交于心。故取足厥阴 中血络。莫云从曰。嗌干口中热如胶。乃水火之气。上下不济。故曰取足少阴。中热而喘。乃上下之经脉不交。故取 中血络。

  喜怒而不欲食。言益小。取足太阴。怒而多言。刺足少阳。

  此下论阴阳喜怒。饮食居处。而成内因厥逆之杂病也。暴喜伤心。暴怒伤肝。食气入胃。散精于心肝。食饮不节。肝心气逆。故不欲食也。五者音也。音主长夏。肝心气逆。则中气不舒。故言益小也。当取足太阴以疏脾气。则食气得以转输。而音声益彰矣。肝主语而在志为怒。怒而多言。厥阴之逆气太甚。故当取中见之少阳。以疏厥阴之气。

  颔痛。刺手阳明。与 之盛脉出血。( 叶坎)

  此言手足阳明之经气厥逆。皆能为颔痛也。手阳明之脉。从缺盆上颈贯颊。足阳明之气。上走空窍。循眼系出 。下客主人。循牙车。合阳明。并下人迎。颔在腮之下。人迎之上。此病阳明之气。下合阳明之经而为颔痛。故不曰取足阳明。而曰 之盛脉。盖气逆于 而致脉盛也。莫云从曰。

  足阳明之脉。起于鼻交 中。入齿中。

  挟口环唇。交承浆。循颊车。上耳前。从大迎下人迎。阳明之气。上冲于头。走空窍。循眼系。入络脑。出 下客主人。循牙车而下。始与阳明之脉相合。而并下人迎。

  项痛。不可俯仰。刺足太阳。不可以顾。刺手太阳也。

  手足太阳之脉。皆循项而上。故皆能为项痛。足太阳之脉。挟脊抵腰中。故不可俯仰者。取足太阳。手太阳之脉绕肩胛。故不可以顾者。取手太阳也。

  小腹满大。上走胃至心。淅淅身时寒热。小便不利。取足厥阴。腹满。大便不利。腹大。亦上走胸嗌。喘息喝喝然。取足少阴。腹满食不化。腹向向然。不能大便。取足太阴。

  此三阴之经气厥逆于下。而皆能为腹满也。口问篇曰。夫百病之始生也。皆生于风雨寒暑。阴阳喜怒。饮食居处。大惊卒恐。则血气分离。阴阳破散。经络厥绝。脉道不通。阴阳相逆。血气不次。乃失其常。如惊怒则伤足厥阴肝。卒恐则伤足少阴肾。饮食不节。则伤足太阴脾。脏气伤则经络厥绝。脉道不通。而皆为胀满也。足厥阴肝脉。抵小腹。挟胃上贯膈。厥阴之经脉厥逆。故小腹满大。厥气上逆。则走胃至心。厥阴者。阴极而一阳初生。故身淅淅然。时有寒热之变。肝主疏泄。

  小便不利者。厥阴之气逆也。肾者。胃之关也。而开窍于二阴。腹胀满而大便不利者。肾气逆而关门不利也。足少阴之脉。上贯肝膈。入肺中。循喉咙。气逆则及于经。故亦上走胸嗌。而喘息喝喝然。此少阴之气逆也。足太阴主输运水谷。脾气厥逆。故腹满而食饮不化。足太阴是动。则病腹胀。

  善噫。得后气则快然如衰。腹向向然。不能大便者。气逆于中也。故当取足三阴之经。以通厥逆之气。

  心痛引腰脊。欲呕。取足少阴。

  腰脊。肾之外府也。肾与胃戊癸合化。心痛引腰脊而欲呕者。肾气上逆而为心痛也。当取之足少阴。

  心痛。腹胀。啬啬然。大便不利。取足太阴。

  啬啬。畏寒貌。太阴为阴中之至阴。阴寒。故腹胀而啬啬然。大便不利者。土气不化也。此足太阴之气厥而为心痛。故当取本经以疏逆气。

  心痛引背。不得息。刺足少阴。不已。取手少阳。

  肾脉从肾贯膈。入肺中。出络心。心痛引背不得息。少阴之经脉。厥逆于上而为心痛也。故当刺足少阴。不已者。肾脏之气逆也。少阳属肾。三焦之气。发原于肾脏。上布于胸中。故当取手少阳。以泻肾气之逆。莫云从曰。刺少阴之脉曰刺。取少阳之气曰取。

  心痛。引小腹满。上下无定处。便溲难。刺足厥阴。

  足厥阴肝脉抵小腹。别贯膈。上注肺。心痛引小腹满者。厥阴之经络上逆也。上下无定处。溲便难者。厥阴之气逆也。此经气并逆。当刺足厥阴之经。经脉通。则气亦疏利矣。

  心痛。但短气不足以息。刺手太阴。

  肺主气而司呼吸。心系上连于肺。心痛但短气不足以息者。但逆在肺而为心痛也。当刺手太阴以通肺气之逆。沈亮宸曰。足太阴少阴厥阴而为心痛者。脏气上逆而为痛也。肺乃心之盖。故但短气不足以息。此病在本脏而应于心也。四脏皆然。故无真心痛之死证。

  心痛当九节次之。按已刺。按之立已。不已。上下求之。得之立已。

  此总结五种心痛。因脏气之上乘而为痛也。次者。俞穴之旁也。九节次之者。肝俞次旁之魂门也。

  肝藏之魂。心藏之神。相随而往来出入。故取之魂门以通心气。按已而刺。出针而复按之。导引气之疏通。故心痛立已。九节之上。乃膈俞旁之膈关。下乃胆俞次之阳纲。心气从内膈而通于外。故不已。当求之上。以通心神。求之下。以舒魂气。得之者。得其气也。金匮玉函曰。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前章之厥心痛。乃五脏之血脉相乘。故有真心痛之死证。此因气而痛。故按摩导引。

  可立已也。前章刺血脉。曰昆仑然谷。鱼际太渊。此取脏气。曰太阴厥阴。少阴少阳。沈亮宸曰。

  七节之旁。中有小心。如逆伤心气者环死。故取之魂门以通心气。不得已而求之膈关也。余伯荣曰。前章之厥心痛。论经脉相乘。而有兼乎气者。此厥气为痛。而有及于经者。

  痛。刺足阳明曲周动脉。见血立已。不已。按人迎于经立已。( 叶坎)

  。面也。 痛者。邪伤阳明之气也。阳明之脉。曲折于口鼻颐颊之间。故取阳明曲周动脉。

  见血立已。此气分之邪。随血而解。如不已。按人迎于头立已。前三句论经气之相通。所谓中于面则下阳明是也。后二句。论阳明之气。上冲于头而走空窍。出 。循牙车而下合于阳明之经。并下人迎。言如不从曲折之络脉而解。导之入于人迎而下行。其痛可立已也。盖阳明居中土。为万物之所归。邪入于经。则从肠胃而出矣。余伯荣曰。如寒伤太阳。剧者必衄。衄乃解。此皆气分之邪。

  可随血而愈。莫云从曰。按人迎于经。乃启下文之意。言阳明之气。上行于头。从牙车而下合于人迎。循膺胸而下出于腹气之街者也。

  气逆上。刺膺中陷者。与下胸动脉。

  气逆上者。气逆于上而不下行也。膺胸间乃足阳明经脉之所循。刺之使在上之逆气。而下通于经也。此言阳明之气。从人迎而下循于膺。从膺以下胸。从胸而下脐也。

  腹痛。刺脐左右动脉。已刺。按之立已。不已。刺气街。已刺。按之立已。

  此承上文而言阳明之气。循经而下行也。足阳明之脉。从膺胸而下挟脐。入气街中。腹痛者。

  阳明之经厥也。故当刺脐左右之动脉。不已。刺气街。按之立已。夫腹气有街。与冲脉于脐左右之动脉间。刺气街而按之者。使经脉之逆气。从气街而出于肤表也。此论阳明之气。上冲于头而走空窍。出 。循牙车而下合阳明之经。并下人迎。循膺胸而下出于脐之气街。是阳明之气。出入于经脉之外内。环转无端。少有留滞。则为痛为逆矣。沈亮宸曰。阳明之气。从外迎而直下于足跗。

  通贯于十二经脉。故上之人迎。与下之冲阳。其动也若一。气街者。气之径路也。盖络绝不通。然后从别径而出。非竟出于气街也。故先刺挟脐左右之动脉。不已。而后取之气街。

  痿厥。为四末束 。乃疾解之。日二。不仁者。十日而知。无休。病已止。( 音闷)

  此复论阳明之气。不能分布于四末。而为痿厥也。痿者。手足委弃而不为我所用。厥者。手足清冷也。夫阳明为阖。气不通则阖折。阖折则气无所止息而痿疾起矣。阳受气于四末。阳明之气不行。故手足逆冷也。阳明居中土。为水谷之海。海之所以行云气者。天下也。是以上文论阳明之气。不能升降于上下。此论不得分布于四方。朱永年曰。 、闷也。为四末束 者。束缚其手足。使满闷而疾解之。导其气之通达也。夫按之束之。皆导引之法。犹尺蠖之欲伸而先屈也。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昼以前为阳。昼以后为阴。日二者。使上下阴阳之气。表章而交通也。不仁者。荣血不行也。十日者。

  阴数之周也。

  岁。以草刺鼻嚏。嚏而已。无息而疾迎引之。立已。大惊之亦可已。(岁作哕嚏音啻)

  哕、呃逆也。言其发声。如车銮之声而有输序。故名曰哕。此阳明所受之谷气。欲从肺而转达于肤表。肺气逆还于胃。气并相逆。复出于胃。故为哕。故以草刺鼻取嚏以通肺气。肺气疏通。则谷气得以转输而呃逆止矣。无息。鼻息不通也。疾迎引之。连取其嚏也。夫谷入于胃。散精于心肝。

  大惊则肝心之气分散。胃之逆气。亦可从之而外达也。按、胃络上通于心。肝脏之脉挟胃。此言阳明之气。从肺气而出于气分。亦可从肝心而出于血分也。此章论杂病之因。有因于气者。有厥在经脉者。有经气之并逆者。首论太阳而末结阳明。盖太阳为诸阳主气。阳明乃血气之生原。故行于上下四旁。气分血分。夫人之百病。不越外内二因。外内之病。皆能令血气厥逆。是以凡病多本于郁逆。

  学人以数篇厥逆之因证。细心参求。为治之要。思过半矣。张介宾曰。岁、当作哕。

  卷三

  周痹第二十七

  黄帝问于岐伯曰。周痹之在身也。上下移徙随脉。其上下左右相应。间不容空。愿问此痛在血脉之中耶。将在分肉之间乎。何以致是。其痛之移也。间不及下针。其 痛之时。不及定治。而痛已止矣。何道使然。愿闻其故。岐伯答曰。此众痹也。非周痹也。

  此篇论经脉与络脉之缪处也。经脉者。脏腑之十二经脉。循行于上下者也。络脉者。脏腑之十二大络。阴走阳而阳走阴。左之右而右之左者也。痹者。风寒湿邪。杂合于皮肤分肉之间。邪在于皮肤。而流溢于大络者为众痹。在于分肉而厥逆于经脉者为周痹。帝以上下左右血脉分肉概而问之。

  然虽总属于阴阳血气。而有皮肤肌肉之浅深。经脉络脉之缪处。故伯有周痹众痹之分焉。 痛。动而痛也。不及定治者。邪客于左则右病。右盛则左病。左右移易。故不及下针也。按、玉版篇曰。人之所受气者。谷也。谷之所注者。胃也。胃者。水谷血气之海也。海之所以行云气者。天下也。胃之所出血气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此言胃腑所出之血气。从大络而布于皮肤。犹海之行云气于天下。故邪客于皮肤。流溢于大络者。名曰众痹。谓邪在天下之广众也。

  黄帝曰。愿闻众痹。岐伯对曰。此各在其处。更发更止。更居更起。以右应左。以左应右。非能周也。更发更休也。黄帝曰善。刺之奈何。岐伯对曰。刺此者。痛虽已止。必刺其处。勿令复起。

  各在其处者。邪隘于大络。与经脉缪处也。更发更止。更居更起者。左痛未已。而右脉先病也。

  以右应左。以左应右者。左盛则右病。右盛则左病也。更发更休。故非能周也。病在左而右痛。病在右而左痛。故刺其痛处。而病虽已止。然必刺其所病之处。而勿令复起也。

  帝曰善。愿闻周痹何如。岐伯曰。周痹者。在于血脉之中。随脉以上。随脉以下。不能左右。各当其所。黄帝曰。刺之奈何。岐伯对曰。痛从上下者。先刺其下以过之。后刺其上以脱之。痛从下上者。先刺其上以过之。后刺其下以脱之。

  手足三阴三阳之脉。从下而上。从上而下。交相往还。故周痹在于血脉之中。随脉气上下。而不能左之右而右之左也。各当其所者。与络脉各居其所也。过者。使邪气过在分肉皮肤以外出。脱者。使病本之更脱于脉中也。沈亮宸曰。经脉之上下。络脉之左右。应司天在泉。左右间气。盖脏腑之经脉络脉。总合于天之六气也。后刺以脱之。与必刺其处同义。

  黄帝曰善。此痛安生。何因而有名。岐伯对曰。风寒湿气。客于外分肉之间。迫切而为沫。沫得寒则聚。聚则排分肉而分裂也。分裂则痛。痛则神归之。神归之则热。热则痛解。痛解则厥。厥则他痹发。发则如是。

  此言周痹之因。乃邪客于分肉之间。而厥逆于脉也。分肉。肌肉之腠理。沫者。风湿相搏。迫切而为涎沫也。沫得寒则聚。聚则排分肉而分裂其腠理。故痛。痛则心专在痛处。而神亦归之。神归之则热。热则痛解。解则厥逆于脉中。厥于脉中。则彼之周痹发。发则如是之随脉上下也。此内不在脏。而外未发于皮。独居分肉之间。真气不能周。故命曰周痹。

  帝曰善。余已得其意矣。(此句宜衍当以下文接上节)此内不在脏。而外未发于皮。独居分肉之间。

  真气不能周。故命曰周痹。故刺痹者。必先切循其下之六经。视其虚实。及大络之血。结而不通。及虚而脉陷空者而调之。熨而通之。其 坚。转引而行之。( 音掣)

  夫邪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则腠理开。开则抵深而入于分肉。留而不去。入舍于络脉。留而不去。入舍于经脉。内连五脏。此邪在于分肉。而厥逆于脉中。故内不在脏。而外未出于皮。独居分肉之间。真气不能周。故命曰周痹。真气者。五脏元真之气。三焦通会于肌腠之间。

  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邪沫凝聚于腠理。则真气不能充身。故曰周。谓因痹而不周也。

  下之六经。谓脏腑十二经脉。本于足而合于六气也。夫邪在于分肉。则分肉实而经脉虚。厥逆于脉中。

  则经脉实而分肉虚。故当视其虚实而取之。此刺周痹之法也。大络之血。结而不通。邪在于大络也。

  及虚而脉陷空者。络气虚而陷于内也。熨而通之。启其陷下之气通于外也。 坚者。络结而掣 坚实。

  故当转引而行之。此调治众痹之法也。张开之曰。邪在分肉。内则入于脉中。外则出于皮肤。故曰外未发于皮。谓经脉分肉之邪。当仍从皮毛而出。

  黄帝曰善。余已得其意矣。亦得其事也。九者经巽之理。十二经脉阴阳之病也。

  事者。谓揆度奇恒之事。盖邪在于皮肤。留而不去。不得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恒之病。

  故帝曰余已得其意矣。谓得其邪在分肉经脉之意矣。亦得其事也。言亦得知其邪在大络之事也。九针者。

  乃经常巽顺之理。所以明十二经脉阴阳之病也。沈氏曰。观帝所言。谓九针之论。乃经巽之理。所以明人之阴阳血气。终始出入。应天地之大道。学人当于针中求理。勿以至理反因针而昧之。圣人立言之意。其庶几乎。

  卷四

  口问第二十八

  黄帝间居。辟左右而问于岐伯曰。余已闻九针之经。论阴阳逆顺。六经已毕。愿得口问。岐伯避席再拜曰。善乎哉问也。此先师之所口传也。黄帝曰。愿闻口传。岐伯答曰。夫百病之始生也。皆生于风雨寒暑。阴阳喜怒。饮食居处。大惊卒恐。则血气分离。阴阳破散。经络厥绝。脉道不通。阴阳相逆。卫气稽留。经脉虚空。血气不次。乃失其常。论不在经者。请道其方。

  九针之经。谓上古之针经。帝欲于经传之外。而有口传心受者。阴阳六经之外。有别走其道者。

  外因内因之外。有奇邪之为病者。故设此问。辟左右者。此上帝之所贵。非其人勿传也。伯言百病之生。不出外内二因。外因者。因于风雨寒暑。内因者。因于喜怒惊恐。饮食居处。皆伤营卫血气。阴阳经脉。若不在经者。请言其所在之病。

  黄帝曰。人之欠者。何气使然。岐伯答曰。卫气昼日行于阳。夜半则行于阴。阴者主夜。夜者卧。

  阳者主上。阴者主下。故阴气积于下。阳气未尽。阳引而上。阴引而下。阴阳相引。故数欠。阳气尽。阴气盛。则目瞑。阴气尽而阳气盛则寤矣。泻足少阴。补足太阳。(数叶朔欠江左谓之呵欠)

  此论阴阳之气。上下出入。阳者天气也。主外主上。阴者地气也。主内主下。然又有升降出入之机。而人亦应之。人之卫气。日行于阳。夜行于阴。行于阴则阳气在内。阴气在外。阳气在下。阴气在上。夜半一阳初升。至天明卫行于阳而寤。然在下之阳气。未尽行于上。阳欲引而上。阴欲引而下。阴阳相引。故数欠。此阴阳之上下也。日暮在外之阳气将尽。而阴气渐盛。则目瞑而卧。平旦在外之阴气将尽。而阳气渐盛则寤矣。此阴阳之外内也。当补足太阳以助阳引而上。泻足少阴以引阴气而下。少阴太阳。标本相合。为阴阳之主宰。

  黄帝曰。人之哕者。何气使然。岐伯曰。谷入于胃。胃气上注于肺。今有故寒气与新谷气。俱还入于胃。新故相乱。真邪相攻。气并相逆。复出于胃。故为哕。补手太阴。泻足少阴。

  此言人之所受谷气。由胃气之布散于天下者也。胃为水谷之海。肺属天而外主皮毛。谷入于胃。

  乃传之肺。肺朝百脉。输精于皮毛。毛脉合精。行气于腑。五脏六腑。皆以受气。是入胃之水谷。

  藉肺气转输于皮毛。行于脏腑。如肺有故寒气。而不能输布。寒气与新谷气。俱还入于胃。新故相乱。真邪相攻。气并相逆于胃。而胃腑不受。复出于胃。故呃逆也。夫肾者。至阴也。至阴者。盛水也。肺者。太阴也。少阴者。冬脉也。故其本在肾。其末在肺。皆积水也。是在下之寒水。上通于天者也。故当补手太阴。以助天之阳气。泻足少阴以下肺之寒邪。肺之寒者。乃肾水之寒气也。此篇论人身之应天地阴阳。奇邪之走空窍。非外因之形寒。亦非饮冷之寒气也。

  姚士因曰。按金匮玉函云。哕逆者。橘皮竹茹汤主之。盖橘之色黄臭香。味甘而辛。乃中土之品也。辛兼走肺。皮性走皮。是助胃气走肺而外出于皮毛者也。竹性寒而凌冬不凋。得冬令寒水之气。

  用茹者。助水气之营运于肤表。不凝聚于肺中。配人参甘草生姜大枣。以助中土之气。先圣立方之法。咸从经义得之。学人引而伸之。天下之能事毕矣。

  黄帝曰。人之唏者。何气使然。岐伯曰。此阴气盛而阳气虚。阴气疾而阳气徐。阴气盛而阳气绝。故为唏。补足太阳。泻足少阴。

  此论阴阳之不相和也。太阳少阴。乃水火阴阳之本。雌雄相合。标本互交。若阴气盛而阳气虚。

  则阴气疾而阳气徐矣。阴气疾而阳气徐。则阴气不能相将。而阴与阳绝矣。故当补足太阳之阳。泻足少阴之阴。以和其阴阳焉。唏者。欷 悲咽也。盖阳气盛则多喜笑。阴气盛则多悲哀。

  黄帝曰。人之振寒者。何气使然。岐伯曰。寒气客于皮肤。阴气盛。阳气虚。故为振寒寒栗。

  补诸阳。

  此言阳气之在外也。诸阳之气。主于肌表。故寒气客于皮肤。藉阳气以化热。若阴气盛而阳气虚。则为振寒战栗。当补诸阳。诸阳者。三阳也。吴懋先曰。寒气即太阳寒水之气。故当补诸阳。

  黄帝曰。人之噫者。何气使然。岐伯曰。寒气客于胃。厥逆从下上散。复出于胃。故为噫。补足太阴阳明。一曰补眉本也。

  此言土位中央。而气出于上下也。寒气客于胃。厥逆之气。上走心为噫。得后气则快然如衰。

  是厥气出于胃。

  从脾气而上下散。故当补足太阴阳明。以助其分散焉。眉本乃足太阳之经。寒气客于胃者。乃太阳寒水之气也。一曰补太阳之阳气于上。而客中之寒气可散矣。姚士因曰。肾为水脏。太阳之上。寒气主之。哕者。寒气在于肺。噫者。寒气在胃中。一泻少阴之寒。一补太阳之阳。补泻虽别。其义则同。

  黄帝曰。人之嚏者。何气使然。岐伯曰。阳气和利。满于心。出于鼻。故为嚏。补足太阳荣眉本。一曰眉上也。

  此言太阳之气。与心气之相和也。太阳之上。寒水主之。少阴之上。君火主之。阴阳互交。标本相合。故心为阳中之太阳。太阳与心气之相合也。是以阳气和利。则上满于心。出于鼻而为嚏。

  鼻乃肺之窍。肺乃心之盖也。太阳之气。生于膀胱。膀胱乃津液之府。阳气和利。上满于心。则阳气盛矣。故当取足太阳之荣于眉本。使津液上资。则阴阳相平矣。夫太阳之气。主于肤表。一曰补眉上以取太阳之气。使气行于外。则不满于心矣。

  黄帝曰。人之 者。何气使然。岐伯曰。胃不实。则诸脉虚。诸脉虚。则筋脉懈惰。筋脉懈惰。

  则行阴用力。气不能复。故为 。因其所在。补行肉间。( 音朵)

  此言筋脉皆本于胃腑之所生者。 者垂首斜倾。懈惰之态。筋脉皆本于水谷之所资养。故胃不实则诸脉虚。诸脉虚则筋脉懈惰。盖经脉者。所以濡筋骨而利关节者也。夫阳明主润宗筋。阳明虚则宗节纵。是以筋脉懈惰。则阳明之气。行于宗筋。而用力于阴器矣。行阴用力。则阳明之气。不能复养于筋脉。故为 。因其所在行阴。故补分肉间。以取阳明之气外出。

  黄帝曰。人之哀而泣涕出者。何气使然。岐伯曰。心者。五脏六腑之主也。目者。宗脉之所聚也。

  上液之道也。口鼻者。气之门户也。故悲哀愁忧则心动。心动则五脏六腑皆摇。摇则宗脉感。宗脉感则液道开。液道开故泣涕出焉。液者。所以灌精濡空窍者也。故上液之道开则泣。泣不止则液竭。液竭则精不灌。

  精不灌则目无所见矣。故命曰夺精。补天柱经挟颈。

  此言五脏之液。内濡百脉。膀胱之津外濡空窍。夫水谷入胃。津液各走其道。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五脏主藏水谷之津者也。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

  复还入胃中。以资脏腑。是脏腑膀胱之津。交相资益者也。是故泣不止则液竭。液竭则精不灌。盖液者。又所以灌精濡空窍者也。宗脉者。上液之道也。液道开而泣不止。则液竭。而濡空窍之精。

  不能灌于目。而目不明矣。故命曰夺精。谓夺其外濡空窍之精也。当补膀胱经之天柱于挟颈间。以资津液上灌。盖液随气行者也。夫口鼻耳目。皆为空窍。故曰口鼻者。气之门户也。谓津液随气而上濡空窍。故精不灌则目不明。

  黄帝曰。人之太息者。何气使然。岐伯曰。忧思则心系急。心系急则气道约。约则不利。故太息以伸出之。补手少阴心主。足少阳留之也。

  此言上焦之宗气。与下焦之生气相通。而行呼吸者也。夫宗气积于胸中。出于喉咙。以贯心脉而行呼吸。忧思则心系急。心系急则气道敛约。约则不利。故太息以伸出之。当补手少阴心主。足少阳留之。留之者。候气之至也。盖肾为生气之原。少阳属肾。乃肾中所生之初阳。上通于心主包络。

  故补手少阴心主。以通上焦之气。补足少阳留之。以候下焦之生气以上交。王芳侯曰。本经凡曰手少阴心主。乃包络之经。以相而代行君令者也。凡曰足少阳。乃兼手少阳而言。盖六腑皆出于足之三阳。上合于手者也。

  黄帝曰。人之涎下者。何气使然。岐伯曰。饮食者。皆入于胃。胃中有热则虫动。虫动则胃缓。

  胃缓则廉泉开。故涎下。补足少阴。

  此言足少阴之气。上与阳明相合。而主化水谷者也。虫者。阴类也。阴类动。则肾气不交于阳明。而胃气缓矣。气不上交。则水邪反从任脉而上出于廉泉。故涎下。当补足少阴以助下焦之生气上升。而水邪自下矣。

  姚士因曰。少阴阳明。戊癸相合。而后能化水谷之精微。故曰饮食者。皆入于胃。谓不合则胃缓。缓则不能化饮食矣。不合则热。热则虫动矣。上节论少阴之气。上与宗气相合以行呼吸。此论与阳明相合。以化饮食之精微。下节论与宗脉相合。而通会于百脉。盖营卫血气。本于后天水谷之所资生。然必藉下焦先天之气以合化。

  黄帝曰。人之耳中鸣者。何气使然。岐伯曰。耳中宗脉之所聚也。故胃中空则宗脉虚。虚则下溜。

  脉有所竭者。故耳鸣。补客主人。手大指爪甲上与肉交者也。

  此言经脉之血气。资生于胃。而资始于肾也。夫肺朝百脉。宗脉者。百脉一宗。肺所主也。耳者。

  宗脉之所聚也。百脉之血气。水谷之所生也。故胃中空则宗脉虚。虚则脉气下溜矣。脉中之血气有所竭。故耳鸣也。当补客主人与手太阴之少商。客主人乃足少阳之脉。补之以引下溜之脉气上行。

  王芳侯曰。客主人者。谓经脉为客。脉中之主人在肾。下溜者。下陷于肾中也。故取在上之脉以引启之。

  黄帝曰。人之自啮舌者。何气使然。(缺岐伯曰)此厥逆走上。脉气辈至也。少阴气至则啮舌。

  少阳气至则啮颊。阳明气至则啮唇矣。视主病者则补之。(啮音业)

  此总结脉气生于中焦后天之水谷。本于下焦先天之阴阳。中下之气。相合而行者也。齿者。肾气之所生也。少阴之脉挟舌本。少阳之脉循于颊。阳明之脉。挟口环唇下。如肾脏之生气。厥逆走上。

  与中焦所生之脉气。相辈而至。则舌在齿之内。而反向外矣。唇在齿之外。而反向内矣。颊在齿之旁。而反向中矣。此处假啮舌啮唇。以明阳明所生之血脉。本于先天之生气。相合而偕行者也。

  凡此十二邪者。皆奇邪之走空窍者也。故邪之所在。皆为不足。故上气不足。脑为之不满。耳为之苦鸣。头为之苦倾。目为之眩。中气不足。溲便为之变。肠为之苦鸣。下气不足。则乃为痿厥心。补足外踝下留之。

  此总结十二邪者。皆缘膀胱所藏之津液。不能灌精濡空窍故也。所谓奇邪者。外不因于风雨寒暑。内不因于阴阳喜怒。饮食居处。皆缘津液不足。而空窍虚无。故邪之所在。皆为之不足。盖因正气不足。而生奇邪之证也。故上气不足者。脑为之不满。耳为之苦鸣。头为之苦倾。目为之眩。

  中气不足者。溲便为之变。肠为之苦鸣。下气不足者。则为痿厥心 。盖不足于下。则为痿厥。不得上交于心。则心 矣。补足外踝下留之。乃取太阳之昆仑穴。候太阳之气至也。盖太阳者。三阳也。三阳者。天之业。膀胱之津水。随气营运。以濡空窍。故取之昆仑。昆仑乃津水之发原。上通于天者也。

  黄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肾主为欠。取足少阴。肺主为哕。取手太阴足少阴。唏者阴与阳绝。故补足太阳。泻足少阴。振寒者补诸阳。噫者补足太阴阳明。嚏者补足太阳眉本。 因其所在。补分肉间。泣出补天柱经挟颈。挟颈者。头中分也。太息补手少阴心主。足少阳留之。涎下补足少阴。耳鸣补客主人。

  手大指爪甲上与肉交者。自啮舌视主病者则补之。

  上节总论膀胱之津液。不能灌濡空窍。以致上中下气。皆为之不足。此复分论十二邪者。各有补泻阴阳之法。盖膀胱者。津液之府。受脏腑之津而藏之。复还入胃中以资益脏腑。互相交通者也。

  故各因其邪之所在而补泻之。

  目眩头倾。补足外踝下留之。痿厥心 。刺足大趾间上二寸留之。一曰足外踝下留之。

  足大趾间上二寸。乃足太阴之太白。脾脏之上俞也。此篇论太阳之津水。随气而营运于肤表。

  复从中土而上交于心。应司天在泉之气。营运于地之外。复贯通于地中。是以上气不足。补足太阳之昆仑。下气不足。不得从中而上通于心者。刺足太阴之俞以通土气。然本于足太阳之津气贯通。

  故一曰足外踝下留之。乃取太阳之津气也。姚士因曰。欠者。足太阳少阴之气。相引而上下也。

  哕者。少阴寒水之气。客于肺也。唏者。太阳与少阴之气不和也。振寒者。寒水之气客于皮肤。而太阳之阳气虚于表也。噫者。太阳寒水之气客于胃也。嚏者。太阳之阳气满于心也。 者。筋脉之气。行阴用力。前阴者。足少阴太阳之会也。哀泣者。太阳之津液竭也。太息者。下焦之生气不交于上也。涎下者。膀胱之水邪上溢也。耳鸣者。宗脉之气。溜陷于下焦也。自啮者。下焦之气。厥逆走上也。此皆足太阳与少阴之津气为病。太阳之气。生于膀胱。少阳之气。发于肾脏。肾与膀胱。雌雄相合。皆为水脏而为生气之原。膀胱之津水。随太阳之气。营运于肤表。以濡空窍。应六气之旋转。肾脏之精气。贯通于五脏。应五运之神机。此皆不在六经阴阳逆顺之论。故帝辟左右而问曰。愿闻口传。王芳侯曰。此篇论先后天之阴阳为病。

  卷四

  师传第二十九

  黄帝曰。余闻先师有所心藏。弗着于方。余愿闻而藏之。则而行之。上以治民。下以治身。使百姓无病。上下和亲。德泽下流。子孙无忧。传于后世。无有终时。可得闻乎。岐伯曰。远乎哉问也。夫治民与自治。治彼与治此。治大与治小。治国与治家。未有逆而能治之也。夫惟顺而已矣。顺者。非独阴阳脉论气之逆顺也。百姓民众。皆欲顺其志也。黄帝曰。顺之奈何。岐伯曰。入国问俗。入家问讳。

  上堂问礼。临病患问所便。

  吴懋先曰。师传者。先知觉后知。先觉觉后觉。即夫子所谓明德新民之意。上以治国。下以治民。

  治大治小治国治家。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顺、和也。气之逆顺者。阴阳寒暑之往来也。入国问俗。入家问讳。上堂问礼。临病患问所便。即治国齐家治民之要。志者。心之所之也。骄恣纵欲。

  恶死乐生。意之所发也。所谓欲治其身者。必先正心诚意。此上医医国之道也。

  黄帝曰。便病患奈何。岐伯曰。夫中热消瘅则便寒。寒中之属则便热。胃中热则消谷。令人悬心善饥。脐以上皮热。肠中热则出黄如糜。脐以下皮寒。胃中寒则腹胀。肠中寒则肠鸣飧泄。胃中寒。

  肠中热。则胀而且泄。胃中热。肠中寒。则疾饥。小腹痛胀。

  吴懋先曰。便者。所以更人之逆也。热者更之寒。寒者更之热也。热中寒中者。寒热之气。皆由中而发。内而外也。脐以上皮热者。肠中热。脐以下皮寒者。胃中寒。寒热外内之相应也。

  黄帝曰。胃欲寒饮。肠欲热饮。两者相逆。便之奈何。且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骄恣纵欲轻人。而无能禁之。禁之则逆其志。顺之则加其病。便之奈何。治之何先。岐伯曰。人之情。莫不恶死而乐生。告之以其败。语之以其善。导之以其所便。开之以其所苦。虽有无道之人。恶有不听者乎。

  吴懋先曰。寒热者。阴阳之气也。言上医者。具阿衡之材。能调燮其阴阳。尤能格君心之非也。

  黄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春夏先治其标。后治其本。秋冬先治其本。后治其标。

  姚士因曰。本标者。内为本而外为标也。春夏之气。发越于外。故当先治其标。后治其本。秋冬之气。收藏于内。故当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知本末之先后。气可令调。为万民式。天之道毕矣。

  黄帝曰。便其相逆者奈何。岐伯曰。便此者。饮食衣服。亦欲适寒温。寒无 怆。暑无出汗。饮食者。热无灼灼。寒无沧沧。寒温中适。故气将持。乃不致邪僻也。(适叶的)

  姚士因曰。此言饮食衣服。乃日用平常之事。所当适其和平。则阴阳之气。可以持平。不致邪僻之所生也。便其相逆者。谓胃欲寒饮。肠欲热饮。两者相逆。便之奈何。夫胃中热。肠中寒。则胃欲寒饮。肠欲热饮矣。如胃中寒。肠中热。则胃欲热饮。肠欲寒饮矣。此寒热之在内也。故饮食者。

  热无灼灼。寒无沧沧。则在内之寒热可调矣。四时之气。寒暑之在外也。时值凉寒。无使其 怆。时值暑热。无使其汗出。则在外之阴阳可调矣。吴氏曰。通篇大义。在调和外内之阴阳。非阴阳脉论。乃论气之逆顺也。故曰寒温中适。故气将持。乃不致邪僻也。谓天有寒暑。人有阴阳。我之阴阳既和。可以御天之寒暑。

  黄帝曰。本脏以身形支节 肉候五脏六腑之小大焉。今夫王公大人。临朝即位之君而问焉。谁可扪循之而后答乎。岐伯曰。身形支节者。脏腑之盖也。非面部之阅也。黄帝曰。五脏之气。阅于面者。余已知之矣。以支节知而阅之奈何。岐伯曰。五脏六腑者。肺为之盖。巨肩陷咽。候见其外。

  黄帝曰善。岐伯曰。五脏六腑。心为之主。缺盆为之道。 骨有余。以候 。黄帝曰善。岐伯曰。

  肝者主为将。使之候外。欲知坚固。视目小大。黄帝曰善。岐伯曰。脾者主为卫使之迎粮。视唇舌好恶以知吉凶。黄帝曰善。岐伯曰。肾者主为外。使之远听。视耳好恶。以知其性。

  黄帝曰善。愿闻六腑之候。岐伯曰。六腑者。胃为之海。广骸大颈张胸。五谷乃容。鼻隧以长。

  以候大肠。唇浓人中长。以候小肠。目下果大。其胆乃横。鼻孔在外。膀胱漏泄。鼻柱中央起。三焦乃约。此所以候六腑者也。上下三等。脏安且良矣。( 音括 音歇 音干)

  此言望而知之者。斯可谓国士也。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在天主气。

  在地成形。此天之生命。所以立形定气。而视寿夭者。必明乎此。是以五脏之气见于色。脏腑之体应乎形。既能阅于面而知五脏之气。又当阅其形以知脏腑之形。知气知形。斯可谓望知之神。

  。胸骨也。肝乃将军之官。故主为将。脾乃转运之官。故主为卫。肾开窍于耳。故主为外。言其听之远也。坚固者。五脏之有坚脆也。吉凶者。脏安则吉。

  脏病则凶也。性者。五脏有端正偏倾之性也。鼻乃肺之窍。大肠者。肺之腑。故鼻以候大肠。口乃脾之窍。小肠受盛脾胃之浊。而上属于胃。故唇与人中。以候小肠。目乃肝之窍。故目下以候胆。膀胱者。津液之府。气化则出。鼻孔在外。谓鼻孔之气出在外。则膀胱漏泄。盖上窍通而下窍泄也。

  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气约则止。不约则遗。鼻柱中央起者。谓鼻之吸气。从中央而起。

  则三焦乃约。盖上气吸入则下约。上气呼出则下通。上下开阖之相应也。此言脏腑之形。外内相应者。

  亦由气之所感也。上下三等。谓天地人三部之相等也。

  卷四

  决气第三十

  黄帝曰。余闻人有精气津液血脉。余意以为一气耳。今乃辩为六名。余不知其所以然。

  此篇论精气津液血脉。生于后天而本于先天也。本于先天。总属一气。成于后天。辩为六名。

  故帝意以为一而伯分为六焉。 、分也。 而和。故篇名决气。谓气之分判为六。而和合为一也。

  岐伯曰。两神相抟。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何谓气。岐伯曰。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何谓津。岐伯曰。腠理发泄。汗出溱溱。是谓津。何谓液。岐伯曰。谷入气满。淖泽注于骨。骨属屈伸。泄泽。补益脑髓。皮肤润泽。是谓液。何谓血。岐伯曰。

  中焦受气取汁。变化而赤是谓血。何谓脉。岐伯曰。壅遏营气。令无所避。是谓脉。

  吴氏曰。所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抟谓之神。又曰。神者。水谷之精气也。两神者。一本于天一之精。一生于水谷之精。两神相抟。合而成此形也。所生之来谓之精。故常先身生。谓未成形而先生此精也。上焦之气。宣发五谷之精微。充肤热肉。润泽皮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腠理者。肌肉之纹理。本经曰。

  水谷入于口。其味有五。各注其海。津液各走道。故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为其津。其流而不行者为液。是以发泄于腠理。汗出溱溱。是谓津。谷入气满。淖泽注于骨。使骨属屈伸。泄泽。从髓空而补益脑髓。皮肤润泽。是谓液。中焦受水谷之精气。济泌别汁。奉心神变化而赤。是谓血。壅、培助也。遏、遮蔽也。避、违避也。言经脉壅蔽营气。行于脉中。昼夜环转。无所违逆。是谓脉。

  黄帝曰。六气者。有余不足。气之多少。脑髓之虚实。血脉之清浊。何以知之。岐伯曰。精脱者耳聋。气脱者目不明。津脱者。腠理开。汗大泄。液脱者。骨属屈伸不利。色夭。脑髓消。胫 耳数鸣。血脱者。色白夭然不泽。其脉空虚。此其候也。

  营者。精气也。血者。神气也。精血津液。皆本于气之生化。故谓之六气。清浊者。营卫之气也。

  肾主藏精。开窍于耳。故精脱者耳聋。目之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故气脱者目不明。津发于腠理。

  故津脱者腠理开。汗大泄。液淖泽于骨。补益脑髓。故液脱者。骨属屈伸不利。不能润泽皮肤。故毛色夭焦也。肾主骨。而骨髓上通于脑。故脑髓消而胫 耳鸣。心主血。心之合脉也。其营色也。

  是以血脱者。色白夭然不泽。其脉空虚。此其候也。

  黄帝曰。六气者。贵贱何如。岐伯曰。六气者。各有部主也。其贵贱善恶。可为常主。然五谷与胃。为大海也。

  夫子曰。卑高以陈。贵贱位矣。谓居上者为尊贵。居下者为卑贱。言此六气。主于心肾。而生于胃海也。各有部主者。谓精之藏于肾。血之主于心。气之主于皮肤。津之发于腠理。液之淖于骨。资于脑。脉之循于脏腑形身。各有所主之部。然以心肾为常主。五谷与胃为大海。津液血气。乃胃海之所生也。夫心为君主之官而居上。水性润下而居下。火之精为血。水之精为精。水性柔善。火性猛恶。其贵贱善恶。

  可为六气之常主也。盖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谓六气辩为六名。然总归阴阳之一气。

  卷四

  肠胃第三十一

  黄帝问于伯高曰。余愿闻六腑传谷者。肠胃之小大长短。受谷之多少奈何。伯高曰。请尽言之。

  谷所从出入浅深远近长短之度。唇至齿长九分。口广二寸半。齿以后至会厌。深三寸半。大容五合。

  舌重十两。长七寸。广二寸半。咽门重十两。广二寸半。至胃长一尺六寸。胃纡曲屈伸之。长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径五寸。大容三斗五升。小肠后附脊左。环回周叠。积其注于回肠者。外附于脐上。回运环十六曲。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少半。长三丈三尺。回肠当脐左环回周叶。积而下回运环反十六曲。大四寸。径一寸寸之少半。长二丈一尺。广肠传脊。以受回肠。左环叶脊上下辟大八寸。

  径二寸寸之大半。长二尺八寸。肠胃所入至所出。长六丈四寸四分。回曲环反三十二曲也。

  此言有生之后。总藉水谷之所生养。故专论其肠胃。胃主受纳水谷。肠主传导变化。其精液血气。由此而生焉。越人曰。唇为飞门。齿为户门。会厌为吸门。胃为贲门。太仓下口为幽门。大小肠会为阑门。下极为魄门。盖唇齿乃始受水谷之门。故先论唇齿之广长。舌者。主为卫使之迎粮。舌和而后能知五味。会厌者。

  喉之上套。所以分别咽喉。咽乃胃之门。主受纳水谷。喉乃肺之窍。以司呼吸者也。

  卷四

  平人绝谷第三十二

  黄帝曰。愿闻人之不食七日而死何也。伯高曰。臣请言其故。胃大一尺五寸。径五寸。长二尺六寸。横屈受水谷三斗五升。其中之谷。常留二斗。水一斗五升而满。上焦泄气。出其精微。 悍滑疾。下焦下溉诸肠。小肠大二寸半。径八分分之少半。长三丈二尺。受谷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回肠大四寸。径一寸寸之少半。长二丈一尺。受谷一斗。水七升半。广肠大八寸。径二寸寸之大半。长二尺八寸。受谷九升三合。八分合之一。肠胃之长。凡五丈八尺四寸。受水谷九斗二升一合合之大半。此肠胃所受水谷之数也。平人则不然。胃满则肠虚。肠满则胃虚。更虚更满。故气得上下。五脏安定。血脉和。则精神乃居。故神者。水谷之精气也。故肠胃之中。常留谷二斗。水一斗五升。故平人日再后。后二升半。一日中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留水谷尽矣。故平人不食饮七日而死者。水谷精气津液皆尽故也。

  此论人之脏腑形骸。精神气血。皆藉水谷之所资生。水谷绝。则形与气俱绝矣。六节藏象论曰。

  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味有所藏。以养五气。气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故神者。水谷之精气也。平人不然者。谓平常无病之人。胃满则肠虚。肠满则胃虚。日夜消化。只留三斗五升。无有如此之留积也。是以不饮食七日。则所留之水谷尽矣。水谷尽。则精气津液皆尽矣。王芳侯曰。病患不饮食七日不死者。水谷留积故也。盖留积则为病矣。

  卷四

  海论第三十三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刺法于夫子。夫子之所言。不离于营卫血气。夫十二经脉者。内属于腑脏。外络于支节。夫子乃合之于四海乎。岐伯答曰。人亦有四海。十二经水。经水者。皆注于海。

  海有东西南北。命曰四海。黄帝曰。以人应之奈何。岐伯曰。人有髓海。有血海。有气海。有水谷之海。凡此四者。以应四海也。黄帝曰。远乎哉。夫子之合人天地四海也。愿闻应之奈何。岐伯答曰。必先明知阴阳表里。荣输所在。四海定矣。黄帝曰。定之奈何。岐伯曰。胃者水谷之海。其输上在气冲。下至三里。冲脉者。为十二经之海。其输上在于大杼。下出于巨虚之上下廉。膻中者。

  为气之海。其输上在柱骨之上下。前在于人迎。脑为髓之海。其输上在于其盖。下在风府。(膻叶袒)

  夫天主生物。地主成物。是以人之形身。应地之四海。十二经水。然水天之气。上下相通。是以头气有街。胸气有街。腹气有街。胫气有街。经气上下之出入也。故合人于天地四海。必先明知阴阳表里。荣输之所在。四海定矣。胃者水谷之海。其输上在气冲。气在腹者。止之背俞。下至足之三里。是水谷之海。上通于天气。而下通于经水也。冲脉者。为十二经之海。其输上在于太阳之大杼。下至巨虚之上下廉。而出于胫气之街。是冲脉之外通于天气。而内通于经水也。膻中者。为气之海。在膺胸之内。宗气之所聚也。宗气流于海。其下者注于气街。其上者走于息道。故气在胸者。止之膺与背俞。故其输上在背之天柱。前在膺胸之人迎。是气海之上通于天。而下通于经水也。脑为髓之海。气在头者。止之于脑。故其输上在于其盖。下在督脉之风府。是髓海之上通于天。而下通于经水也。是十二经脉。应地之十二经水。经水者。皆注于海。海有东西南北。而海之云气。上通于天。是以人之所以合天地四海也。

  黄帝曰。凡此四海者。何利何害。何生何败。岐伯曰。得顺者生。得逆者败。知调者利。不知调者害。

  姚氏曰。人合天地四海。升降出入。营运无息。故得顺而和者。则生利无穷。逆而不调。则败害至矣。

  黄帝曰。四海之逆顺奈何。岐伯曰。气海有余者。气满胸中。 息面赤。气海不足。则气少。

  不足以言。

  吴氏曰。天地阴阳之道。更相和平者也。故有余不足。皆为之逆。膻中者。宗气之所居。上出于喉以司呼吸。故气海有余者。气满胸中。气息 乱。气上逆故面赤也。气海不足。则气少。气少故不足于言。血海有余。则常想其身大。怫然不知其所病。血海不足。亦常想其身小。狭然不知其所病。

  吴氏曰。冲脉起于胞中。上循背里。为经脉之海。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至胸中而散于皮肤之间。是冲脉之血。充实于周身。故有余则觉其身大。不足则觉其身小。怫然狭然。不知其为何病也。王芳侯曰血以应水。故有余常想其大。不足则觉其为小矣。

  水谷之海。有余则腹满。水谷之海不足。则饥不受谷食。

  姚氏曰。胃气有余。故腹胀满。胃气不足。故饥而不受谷食。

  髓海有余。则轻劲多力。自过其度。髓海不足。则脑转耳鸣。胫 眩冒。目无所见。懈怠安卧。

  姚氏曰。精液补益脑髓。而下流阴股。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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