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玉函经二注 周扬俊
叶序
自来学医者。多讲求伤寒。而杂病则略之。盖伤寒分经论证。蹊径了然。非若杂病之门类繁赜。博综为难也。不思仲景氏祖经方而集其大成。伤寒论中一百十三方。皆自杂病方中检入。故无不可以治杂病。其专治杂病之方。则惟金匮要略一书。神而明之。足以推阐无余。顾伤寒论。自成无己、韩和、庞安时以来。注释论辨。代不乏人。厥后吾吴周君禹载。汇为三注。学人益有所钻仰尚已。
金匮有国朝徐彬论注。虽云明显。要未若宋赵以德之明且详也。乃周禹载又为之补其未备。畅其欲言。名曰补注。合衍义而成书。为金匮玉函经二注。嘉惠后学可谓仲圣之功臣。惜其书风行未广。
原版旋毁于火。致使学人不能家置一编。良足慨矣。今春余友春泉。见余案头叶氏医案存真。及马元仪方案。怂恿付梓。因论及此。为叹息者久之。访购抄本。苦多鲁鱼之讹。复为遍求初印原本。
相与昕夕校雠。醵资重刊。公诸当世。医林不朽之业也。功岂在周氏下哉。既已药观厥成。而积思顿释。故志其简端如此。
道光十二年壬辰仲冬既望长洲叶万青。
陈序
汉、张仲景医理最精。以伤寒一门。为病中最要。既为伤寒论以明治法。复为金匮玉函经以为治杂症之矩 。岐伯、秦越人后一人而已。后之注者。以宋赵君以德衍义为最精。国朝周扬后又为之补注于本书。益加融贯仲景之书。如四子六经。而两君之注。则高密之训诂。紫阳之集义也。康熙二十六年。楚抚丁思孔。梓于楚南。迄今百四十余年。世鲜传本。吴门李君清俊。
名医也。于古人载籍。无所不窥。治症神效。即得此本。思以公诸当世。因为重付诸剞劂。余之识君也。
在嘉庆丙子。适病后左足短二寸。不能着地。君治之两月而痊。至今将二十年。步履如少壮。道光戊子。余扶病重至汉上。邀君同行。君为人施诊。应手立愈。为余制药施人。亦皆灵验。汉上人至今称之。盖君之造诣渊微。立心诚笃所致。今刊此书。犹前志也。昔余弟鸿庆。亦深于医。与君最契。重刊伤寒活人书。未竟而殂。君议为竟之。俾与此书并行于朋友之际。所云笃矣。余素不习医。近以学道。从事三尼。医世功诀。读金碧龙虎灵宝毕法诸书。稍知养生之理。因兼读素问难经伤寒论及是书以相印证。
知医家之要。尽此四书之中。君尝谓是书医可通仙。并谓余因学仙而通医理。余谓医与仙皆非余所及。其理则固能言之矣。赵君不着里籍。金匮要略又云明人。君因欲去序中宋字。余谓旧本不宜轻改。且其文笔醇浓。语多非近儒明人所及。朴学之士。潜德隐曜。不必以史乘失载为疑也。
若夫道家之书。如心印经云。上药三品。神与气精。胎息经云。若欲长生。神气相注。南华经云。
无视无听。抱神以静。神将守形。乃可以长生。黄庭经云。寸田尺宅可治生。闭子精门可长活。
皆身心性命之圭旨。苟能守而行之。风湿寒暑。皆不能侵。留形住世不难。又何杂病之足虑乎。
以质李君。知余言之不诬也。
道光癸巳八月钱塘陈文述序于吴门妙香天室
自序
尝思事不师古。其法不立。师古而不师圣人。其理不精。圣人每于礼乐教养之外。
凡可以爱护施民者。无所不至。视人疾痛。如在乃身。故仲景既着伤寒论垂万世法。而复出其心思。着金匮玉函经为杂证矩范。使天下后世有志此者。于此启悟。
以拯济斯人。固圣人无已之心。不易之学也。后之学人。若东垣之脾胃。河间之温热。丹溪之湿热。王安道之统论。易思兰之发明。薛立斋之虚弱。莫不各擅其长。要皆得力于此。今之学人。能称述诸家。而不知朔流穷源。上稽圣训。积数十年之敏悟。为百尺竿头之进步。终为浅寡而已矣。然则要略为杂病方圆之至也。为方不多。立论殊少。其间推测病由。如六淫之气。七情之感。腑脏之伤。及汤丸之补泄。气味之缓急。罔不毕备。有志之士。苟得其二三。已足名世。及观从来注释诸家。未能久读其书。岂能心知其意。又何从阐发其理。迩者程公云来、徐公忠可。各有疏注行世。已足发挥底蕴。表彰绝业。独赵以德先生衍义。理明学博。意周虑审。本轩岐诸论。相为映照。合体用应变。互为参酌。庶几大道之明也。惜乎未有梓本。读者甚少。更有遗编。注递颇缺。余购之二十余载。未得全璧。因不揣疏陋。拟为补注。又大半采嘉言之议。融会成之。而续貂之诮。知不免也。倘海内君子。有志以斯道自任者。如脉诀、药性赋、回春入门等书。决不可读。幸勉力于圣论。无自安于苟且。
康熙二十六年秋月吴门周扬俊识于星沙寓中
卷一
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
(论十三首方一首脉证二条)
问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师曰。夫治未病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四季脾旺不受邪。
即勿补之。中工不晓相传。见肝之病。不解实脾。惟治肝也。夫肝之病。补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药调之。
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脾能伤肾。肾气微弱。则水不行。水不行。则心火气盛。心火气盛。则伤肺。
肺被伤。则金气不行。金气不行。则肝气盛。肝气盛。则肝自愈。此治肝补脾之要妙也。肝虚则用此法。实则不可用之。经曰。虚虚实实。补不足。损有余。是其义也。余脏准此。
〔衍义〕经谓五脏相传者。又是脏气因邪并之。邪正相合。发动则有余。故得传于不胜也。今乃云肝虚。虚证知其传脾。然肝虚必弱。弱则必为所胜者克。奚能传于不胜也。藏气法时论曰。肝欲补。急食辛以补之。欲泻。以酸泻之。今云肝虚之病。补用酸。又奚为与内经相反也。试尝思之。
金匮首篇之所叙者。由人禀五行气味以成形。形成则声色渐着。于是四者。日行变化于身形之中。
未尝斯须离也。故列于篇首。以为治病之规范。此条特明于味者耳。夫阴阳者。在天为风、寒、湿、热、燥、火之气。在地成水、火、金、土、木之形。在人化辛、酸、咸、苦、甘之味。是故人之五脏。从五行生数。配其奇偶。互成体用。天一生水。在体为精。在气为寒。地二生火。在体为神。在气为热。精与神配。寒与热配。二者形之始着。自合一奇偶也。天三生木。在体为魂。在气为风。地四生金。
在体为魄。在气为燥。魂与魄合。风与燥配。居形生成之中。亦合奇偶。然生物者气也。成之者味也。
以奇生则成而偶。以偶生则成而奇。寒之气坚。故其味可用咸以 。热之气 。故其味可用苦以坚。
风之气散。故其味可用酸以收。燥之气收。故其味可用辛以散。土兼四时。行无定位。无专性。阴阳冲气之所生。故其味甘以缓。洪范亦曰。稼穑作甘味之成者为体。气之成者为用。有诸体而形诸用。故肝木者必收之而后可散。非收则体不立。非散则用不行。
遂致体用之偏之气。皆足以传于不胜也。偏于体不足者必补。酸以收之。偏于用不足者必补。辛以散之。故补体者必泻其用。补用者即泻其体。因知内经云辛补。为其用也。仲景云酸补。为其体也。
然仲景之言。亦出内经。内经谓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岂非酸乃肝之本味。以本味补本体。不待言而可知。故正言时论补泻其用之行变化者。亦不可以为仲景相反也。又云弱水壮火。使金气不行。
则肝气自愈者。水乃木之母。火乃木之子。此即母能令子虚。子能令母实之义。由子克退鬼贼故也。然不止一法。又有所谓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二者之法。常对待而立。为五行逆顺而设。逆行则相胜。
顺行则相生。治相胜者。则当弱水旺火。治相生者。则当益水泻火。水能生木。于木虚者。
盒饭补水。水盛则木得受其所生矣。于木实者。盒饭泻火。火退则金气来制。而木平矣。仲景谓肝虚用此。实则不用者。意则在是。观夫内经治胜复之气于既复之后。两气皆虚。必补养安全而平定之。使余之气自归。其所属。少之气自安其所居。初胜之际。其气为实。则泻其有余。由是以言。仲景此条之意。又未必不似于斯也。
夫人秉五常。因风气而生长。风气虽能生万物。亦能害万物。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若五脏元真通畅。人即安和。客气邪风。中人多死。千般 难。不越三条。一者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窍。血脉相传。壅塞不通。为皮肤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虫兽所伤。以此详之。病由都尽。若人能养慎。不令邪风干忤经络。适中经络。未流传腑脏。即医治之。四肢才觉重滞。即导引吐纳。针灸膏摩。勿令九窍闭塞。更能无犯王法。禽兽灾伤。房室勿令竭乏。服食节其冷热。苦辛酸甘。不遣形体有衰。病则无由入其腠理。腠者。是三焦通会元真之处。为血气所注。理者。是皮肤脏腑之纹理也。
〔衍义〕此条举生身之气而言。所谓五常者。五行经常之气也。上应列宿。在地成象。名曰刚柔。金、木、水、火、土也。在天无质。名曰阴阳。风寒、湿热、燥火也。人在气交中。秉地之刚柔。以成五脏百骸之形。秉天地之阴阳。以成六经之气。形气合一。神机发用。驾行谷气。出入内外。同乎天度。升降浮沉。应夫四时。主宰于身形之中者。谓之元真。其外感者。皆客气也。主客之气。各有正不正。主气正则不受邪。
不正则邪乘之。客气正则助其生长。不正则害之。主气不正者。由七情动中。服食不节。房欲过度。金刃虫兽。伤其气血。尽足以虚之。客气之不正者。由气运兴衰。八风不常。尽足以虚之。客气伤人。或谓风寒湿热燥火。但有德化。政令行于时。和则化。乖则变。变则眚。岂独风能生能害于物哉。今仲景止言风而不及五气。何也。曰阴阳在天地间。有是气。则有是理。人秉是气。即以为命。受是理。即以为性。若仁者乃风木之理。风木乃仁之气。先儒且言仁者。天地生物之心。
兼统五常之性。其风木者。亦天地生物号令之首。必兼统五常之气。五气莫不待其鼓动以行变化。故内经曰。之化之变。风之来也。大抵医之独言风。犹儒之专言仁也。内经又曰。八风发邪以为经风。触五脏。灵枢曰。虚邪不能独伤人。必因身形之虚而后客之。
又云。风寒伤人。自经络传入经脉肌肉筋骨。内经五内。仲景所谓人能慎养。不令邪中。为内外所因者。
盖取诸此以分表里者也。非后世分三因之内因也。语同而理异。三因之内因。由七情房室。虚其元真。
以致经络脏腑之气。自相克伐者也。
〔补注〕此条首言元真通畅。人即安和。末言病则无由入其腠理。盖重阳气以固其阴也。
问曰。病患有气色见于面部。愿闻其说。师曰。鼻头色青腹中痛。苦冷者死。(一云腹中冷苦痛者死)
鼻头色微黑者。有金气。色黄者。胸上有寒。色白者。亡血也。设微赤非其时者死。其目正圆者。
痉不治。又色青为痛。色黑为劳。色赤为风。色黄者便难。色鲜明者有留饮。
〔衍义〕青者。肝之色。肝苦急。急则痛。苦冷者。是厥阴挟其肾水为寒。寒极则阳亡。
阳亡则死。微黑者肾之色也。肾属水。水停则色微黑而不照。若照者是水胜火而血死。黄者脾之色。脾主土。输谷气于上焦。以化荣卫。今胸中有寒。谷气不化。郁为胃热。显出其黄色。黄为中焦蓄热。今不谓中焦热。而为胸中有寒者。乃指其致病之本而言也。白者肺之色。肺主上焦。以行荣卫。荣之色充则面华。不充则面白。知其亡血也。赤为火色。若非火令之时。加于白色之上。是火重来克金也。故死。目通于肝。眼皮属之脾。其肺金不能制木。风木得以自盛。反胜脾肺。是故风急则眼皮敛涩。
目为之正圆。甚则筋强肉重而成痉。痉由木贼土败。故亦不治。虽然。色不可一例取。则又云青为痛者。与正文义同。
黑为劳者。房劳也。入房太盛。竭精无度。情火炽而肾水乏。则又与水气之黑异矣。此属之火也。火之色虽赤。
然是火发于肾水之中。故不赤而反黑。其黑必枯燥。不似水气之黑。黑而光泽者也。赤为风者。由热生风。
子令母实故也。黄为便难者。以中焦热燥其液。肠胃不润。是以便难。然是黄色必枯而不泽。所以又谓若鲜明者为留饮。留饮以津液不行。滞其谷气。化热致黄也。虽然。同此论也。及考夫内经。其五色又有从观于面。察于目。谓面黄目青。面黄目赤。面黄目白。面黄目黑。皆不死。又谓青如翠羽。赤如鸡冠。黄如蟹腹。白如豕膏。黑如乌羽者。是生色也。青如草滋。赤如 血。黄如枳实。黑如 煤。白如枯骨。
是死色也。又有从五脏分部颜颊鼻颐者。如刺热篇谓赤色是也。由是推之。五脏善恶之色。更必有随其气。
显露其色。各于其所司目唇鼻窍之内外者。盖仲景欲明望色知病之道。故举此略耳。
师曰。病患语声寂然。喜惊呼者。骨节间病。语声喑喑然。不彻者。心膈间病。语声啾啾然。细而长者头中病。
〔衍义〕此条举听五行之病声而言。所谓寂然者。欲语而默默处也。夫阴静而阳躁。此病在厥阴。故好寂然也。厥阴在志为惊。在声为呼。在体为筋。筋束关节。所以厥阴之病善惊。在声为呼。则知其病在骨节也。喑喑然不彻者。声出不扬也。盖肺主气。膈乃肺之部。
宗气行呼吸入出升降于是焉。语声之不彻。则知其气不得升。是心膈之有病也。啾啾者。声小啾唧也。细而长者。其气起自下焦从阴则细。道远则长。盖是巨阳主气。少阴与之为表里。巨阳有邪。
则少阴上从而逆于巅。肾在声为呻。阳主躁。故呻吟之声。从阳变而为啾唧细长也。巨阳脉在头。
是头中病。亦仲景特发听声察病之一法耳。若更推而广之。则五音之宫、商、角征、羽。五声之歌、哭、笑、呻、吟之变。皆可求五脏表里虚实之病。五气之邪。尤医者之当要也。
师曰。息摇肩者。心中坚。息引胸中。上气者咳。息张口短气者。肺痿唾沫。
〔衍义〕息者。呼气出粗。类微喘而有声也。呼出心与肺。今火乘肺。故呼气奔促而为息也。摇肩者。肩随息气摇动。以火主动故也。其心之经脉掣引也。因心中有坚实之邪。不得和于经脉。故经脉抽掣摇动。息引胸中上气咳者。胸中。脉所主也。宗气之所在。火炎于肺。则肺收降之令不行。反就燥而为固涩坚劲。气道不利。所以上气出于胸中者则咳也。息张口短气。肺痿唾沫。此又火炎于肺之甚者。收降清肃之气亡。惟从火出。故张口不合也。宗气亦衰而息短矣。津液不布。从火而为沫唾矣。
此仲景因呼息以为察病之法。与后条吸对言以举端耳。然息病属于内外者。岂止此而已。动摇与息相应者。又宁独在肩而已。岂无阴虚以火动者焉。如内经谓乳子中风热。喘鸣息肩者。脉实大也。缓则生。
急则死。是又在脉别者也。
师曰。吸而微数。其病在中焦。实也。当下之即愈。虚者不治。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远。此皆难治。呼吸动摇振振者不治。
〔衍义〕谷之精气。乃分三隧。清者化荣。浊者化卫。其一为宗气。留胸中以行呼吸焉。呼吸固资于宗气。然必自阴阳合辟而为之机。于是呼出者。心肺主之。吸入者。肾肝主之。
心肺阳也。肾肝阴也。若中焦有邪实。则阻其升降。宗气因之不盛于上。吸气因之不达于下。中道即还。宗气不盛则吸微。中道即还则往来速。速则数。故吸而微数。泻中焦实。则升降行而吸即平矣。
不因中焦实。即是肾肝之阴虚。根本不固。其气轻浮上走。脱阴之阳。宗气亦衰。若此者死日有期。尚可治乎。然则上焦固是主乎呼。下焦固是主乎吸。若阴阳之配合。则又未始有相离者。故上焦亦得而候其吸焉。而心肺之道近。其真阴之虚者。则从阳火而升不入乎下。故吸促。肝肾之道远。其元阳之衰者。则因于阴邪所伏。卒难升上。故其吸远。此属真阴元阳之病。皆难以治。若夫人身之筋骨血肉脉络。皆藉阴气之所成。生气无所克。然后得以镇静而为化生之宇。今阴气惫矣。生气索矣。器宇亦空矣。惟呼吸之气往来于其中。故振振动摇不自禁也。若此者。即内经所谓出入废则神机化灭是也。故针药无及矣。
师曰。寸口脉动者。因其旺时而动。假令肝旺色青。四时各随其色。肝色青而反色白。非其时色脉皆当病。
〔衍义〕内经有谓五脏之脉。春弦夏钩。秋毛冬石。强则为太过。弱则为不足。四时皆以胃气为本。有胃气曰平。胃少曰病。无胃曰死。有胃而反见所胜之脏脉。甚者今病。微者至其所胜之时病。又谓五脏之色。在旺时见者。春苍。夏赤。长夏黄。秋白。冬黑。所主外荣之常者。白当肺当皮。赤当心当脉。黄当脾当肉。青当肝当筋。黑当肾当骨。五色微诊。可以目察。能合脉色。可以万全。其内经之言如此。斯论殆将本于是之节文也。
问曰。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过。何谓也。师曰。冬至之后。
甲子夜半少阳起。少阳之时阳始生。天得温和。以未得甲子。天因温和。此为未至而至也。以得甲子而天未温和。此谓至而不至也。以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此谓至而不去也。以得甲子而天温如盛夏五六月时。此谓至而太过也。
〔衍义〕夫斗建子月中辰。即冬至节也。节阳至。一之气即至。故律管飞灰。候于是日。今仲景乃云。冬至后甲子夜半候以至未至者。何欤。殆以天干地支所合节至之日。便名甲子。非直待其真甲子日至以候气也。不然。假如乙丑丙寅日冬至。两月后方是甲子。
其时始候之乎。考之内经。候气至不至。有谓四时者。有谓五运者。有谓六气者。发明详矣。至四时。
则曰天以六六为节。地以九九制会。六甲终岁三百六十日法也。五日为一候。三候为一气。六气为一时。四时为一岁。而各从其治主焉。求其气之至也。皆从春始。未至而至。此为太过。则薄所不胜乘所胜也。命曰气淫。至而不至。此为不及则所胜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胜薄之也。命曰气迫。然在脉应春弦夏钩秋毛冬石。太过者病在外。不及者病在内。在五运相袭,而皆治之。终期之日,阳年先天而至当岁之运,则气太过,阴年后天而至当岁之运。则气不及。与其年和。则非太过不及而平。与司天地气不和。
则胜而报复。复则郁发待时而作。作则风湿燥热火寒之气。非常而暴。在六气则曰六气之胜。清气大来。燥之胜也。风木受邪。肝病生焉。热气大来。火之胜也。燥金受邪。肺病生焉之类。在脉应则曰厥阴之至弦。少阴之至钩。少阳之至大而浮。太阴之至沉。阳明之至短而涩。太阳之至大而长。至而和则平。至而甚则病。至而反者病。至而不至者病。未至而至者病。阴阳易者危。然候六气之应。常以正月朔旦平明视之。观其位而知其所在。而其至则从运之先天后天也。由是观之。仲景言四时之定法者。若遇气运加临主位。则必将奉天政之寒温。虽与四时气有反者。难为逆时也。候同也。且经曰。
主胜逆。客胜从。又曰。必先岁气。毋伐天和。此又不在独守四时之气。而参之以运气者矣。
师曰。病患脉浮者在前。其病在表。浮者在后。其病在里。腰痛背强。不能行。必短气而极也。
〔衍义〕脉浮为虚。关前属阳。主表。关后属阴。主里。所谓表者。以足太阳言也。里者。
以足少阴言也。一腑一脏。是其表里所合。其太阳经自足从背至项腰者。肾府也。是故表病则背强不能行。里病则腰痛短气而极少。虽然。寸尺脉浮。非一经一病之可尽。今独出此病。何也。大抵用表里而言病。必举太阳肾为例。盖太阳是诸阳之属。凡受邪必自此始。肾是治内之主事。书独言此例以推之。
问曰。经云厥阳独行。何谓也。师曰。此为有阳无阴。故称厥阳。
上言阳虚。此言亡阴。
〔衍义〕厥者。犹极也。独行无阴与配也。王冰注内经一水不胜五火。谓五脏厥阳也。经又谓六阳并至。谓之至阳。又云。至阳盛。地气不足。由是观之。火即阳也。至阳。即厥阳也。独行。独并至也。皆是阴不足而阳盛之极者也。
问曰。寸脉沉大而滑。沉则为实。滑则为气。实气相搏。厥气入脏即死。入腑即愈。此为卒厥。何谓也。师曰。唇口青。身冷。为入脏。即死。如身和。汗自出。为入腑。即愈。
〔衍义〕沉、阴象也。滑、阳象也。阴主血。阳主气。邪在于血则血实。邪在于气则气实。
故血实者脉沉。气实者脉滑。邪盛者脉大。五脏治内属阴。主藏精宅神。今血气并其邪而入。堵塞于脏。身之精气不行。神机化灭。升降出入之道皆绝。荣绝则唇口青。灵枢曰。是厥阴气绝则唇青。夫六腑治外属阳。主传用水谷之气。充乎内外者也。今血气并邪入于腑。腑阳动不比脏之阴静。静者得其邪。则因而堵塞不行。动者邪虽入。终不能久闭其气道。何则。为在内之神机应乎外。主养荣卫之气。则散行于表而身和。和则腠理开。邪散而汗自出。荣卫之气行。故愈矣。
此仲景举阴阳脏腑之大端如此。至若厥病多由。难以概论。内经曰。血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暴死者。其上非膻中三焦之府者乎。而乃以气反则愈。不反则死。又如邪客五络。状若尸厥者。以通脉络为治。非头面诸脉证为难概论也。
问曰。脉脱入脏即死。入腑即愈。何谓也。师曰。非为一病。百病皆然。譬如浸淫疮。从口起流向四肢者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病在外者可治。入里者即死。
〔衍义〕脱者去也。经派乃脏腑之隧道。为邪气所逼。故绝气脱去其脉而入于内。
五脏阴也。六腑阳也。阴主死而阳主生。所以入脏即死。入腑即愈而可治。非惟脏腑之阴阳然也。凡内外阴阳之邪毒出入表里者。皆然也。
问曰。阳病十八。何谓也。师曰。头痛项腰脊臂脚掣痛。阴病十八。何谓也。师曰。咳上气喘哕咽肠鸣胀满心痛拘急。五脏病各有十八。合为九十病。人又有六微。微有十八病。合为一百八病。五劳七伤六极。妇人三十六病。不在其中。清邪居上。浊邪居下。大邪中表。小邪中里。 之邪。从口入者。宿食也。五邪中人。各有法度。风中于前。寒中于暮。湿伤于下。雾伤于上。风令脉浮。寒令脉紧。雾伤皮腠。湿流关节。食伤脾胃。极寒伤经。极热伤络。
〔补注〕此总内经所着之病。而为之分阴阳。悉表里。合上下内外以立言。庶几经络明。腑脏着。所因显。不致散而难稽也。如三阳在外。病头痛等六证。则各有所行之经。各显本经之证。三而六之。非十八乎。而三阴之在里者亦然。五脏各有十八。合计为九十病。其为病则于灵枢论心脉为螈 。班班可考矣。若六腑则何如。腑居内而实合于经者也。故言腑者取诸合。如胃合三里。大肠合巨虚上廉。小肠合巨虚下廉。三焦合委阳。膀胱合委中央。胆合阳陵泉。故邪之在腑者合外于经。其受患为浅。而欲散不难。不若五脏之深且甚焉。故曰微也。其为病。
内经有分属。仲景括为一百八病。盖因腑之六以为数也。凡此共二百三十四病。统内外而言之也。乃专为内因者。如所谓五劳。即视久伤血等云云也。夫行立坐卧。俱不可强。乃至久者。必迫于所不得已也。
其为伤孰甚焉。然后知人之有体。固有以用之也。不用则体为不运。然使过于用。则体亦太劳而失所养矣。
若七伤。则太饱伤脾等云云也。夫五脏各有所司。苟无以节之。或贪于可欲之事。或任其性气之偏。皆足害其和。而况形为外之气侵。志为内之情动乎。至极者。又各极其偏之谓也。气血也。肌肉也。筋骨也。精神也。相均始为无弊。设有过则必有不及者矣。妇人三十六病。瘕居十二谓月不应期。而所下之物不一色也。夫妇人为阴。其痛属腰半以下居多者。以冲督任三脉之病。有九痛也。七害五伤三因。各详于经。共为三十六病焉。然则人之病也。邪有以中之也。明乎所中之邪。则此邪非彼邪。从可识矣。人之一身。上下表里尽之矣。而所谓清浊大小邪者。一为雾露。一为地浊。本天者亲上。本地者亲下。百病之长。伤人之阳。肃杀之气。伤人之阴者是也。从口入者为内伤。亦足使人发热腹痛。喘呕胀满。不去其陈而致新。不足以为功。然邪之本于外中者。因乎六气。乃仲景以为五邪。
如风寒湿雾热。而遗燥之一气。岂非以风寒与火。皆足以成燥。则燥本非一致。
而其情已兼三气之内欤。夫风之伤人。三时俱有。若寒必于冬。故云暮。其脉证详于伤寒论中矣。而仲景复详于此者。以其统论病之阴阳。不可不言天地之阴阳。
分论人之五脏。不可不言所淫之五邪。盖五气之胜在天地。五行之不足在人也。故曰邪之所凑。其气必虚也。
问曰。病有急当救里救表者。何谓也。师曰。病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体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体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也。
〔补注〕先表后里者。不易之法也。乃有救里先于表者。岂无谓乎。答曰。攻表者。正以里为急也。邪在表。苟不根据法治之。将延迟时日。势必内入而大患。医乃不明此理。下之或早或重。遂使下利清谷。至于不止。则里已急矣。表证虽在。法当救里。里和而表未解。仍当救表。此亦一定之法也。然仲景何以不言所以救之之法耶。而四逆以佐正。桂枝以退邪。已详于太阳篇中矣。
大病痼疾。加以卒病。当先治其卒病。后乃治其痼疾也。
〔补注〕痼疾。谓病已沉痼。非旦夕可取效者。卒病。谓卒然而来。新感而可取效于旦夕者。乘其所入未深。急去其邪。不使稽留而为患也。且痼疾之人。正气素虚。
邪尤易传。设多瞻顾。致令两邪相合。为患不浅。故仲景立言于此。使后之学人。知所先后也。
问曰。五脏病各有得者愈。五脏病各有所恶。各随其所不喜者为病。病者素不应食。而反暴思之。必发热也。(娄全善作暴食之)
〔补注〕五脏配五味。理之正也。言理之自然。而见其性焉。即以见其情焉。何也。如仲景言脏之各得者。得其性之近也。内经则言欲。非以其情乎。仲景言所恶。亦以其性也。而复云不喜。亦即内经之所云苦。非以其情乎。然则五脏既各有性。
则惟遂其性而情始洽焉。斯病者愈矣。使拂其性而所恶乘之。则情抑而为病。
固其常也。虽然。肝欲酸。喜其收也。又云肝欲辛。又喜其散。五脏皆然。岂其欲本有相反者耶。殊不知木曰曲直。曲直作酸。酸以固其体也。木喜条达。实近于散辛以益其用也。天下无体不立。无用不生。体用得而自和矣。论如肝恶风。木性不喜动也。而木又自足生风。风性急。木失其养。足以生之。故又云肝苦急也。苦急而肝病矣。经谓急食甘以缓之。则病可愈。假使忽思食苦。是反得子助。而气为有余。则发热可必。他脏如之。故五味得其平。则足以相养。而无偏胜之患。四时合于正。则各以相生。而无不足之虞。此在人之善调之也。
夫诸病在脏。欲攻之。当随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与猪苓汤。余皆仿此。
〔衍义〕此概言诸病在脏之属里者。治法有下之、泄之、夺之、消之、温之、寒之、和以平之。各量轻重。从宜施治。务去其邪。以要其正。故引渴病以比类之。而是证之用猪苓汤。
见卷十三消渴证中。
卷二
痉湿病脉证第二
(论一首脉证十二条方十一首)
太阳病。发热无汗。反恶寒者。名曰刚痉。
〔补注〕此论痉病也。非伤寒也。非寒而何得以太阳目之。以其头痛腰脊痛。与太阳伤营不异。故以太阳定之。然既曰太阳。又何以名痉。其角弓反张。正内经之所谓痉也。痉亦为寒因。故寒郁而热。气闭皮毛。汗无由出。全是伤营本证。所异者。止是不恶热而反恶寒尔。其所以反恶寒者。何也。因其人先伤于湿。后复感寒。两阴相合则寒。虽发热。终为湿气挟持。经络筋节之间。闭而不宣。一身之阳。
郁抑而不外越。故身即热。而情则恶寒也。又湿在筋节。则寒为所持。遂流连而不得去。正气阻滞。邪气独留。又安望其屈伸如故。转运无碍乎。角弓反张。有由来也。名曰刚者。寒气坚劲。性使然也。后诸名家。惟王海藏得之。以扩仲景之意。
谓三阳太阴皆病痉。项背反张属太阳。若低头视小。手足牵引。肘膝相构。阳明痉也。若一目或左右斜视。并一手一足搐搦者。少阳痉也。若发热腹痛脉沉细者。太阴也。此论固善矣。惜其不及少阴厥阴。以全三阴之痉。岂二脏之经。不为内外之强,有类于太阴者乎。且灵枢曰足少阴之筋。循脊内。挟脊上至项。与足太阳筋合。其病在此。为主痫螈及痉。在外阳病者。不能俯。在内阴病者。
不能仰。此非少阴之病痉者乎。况厥阴肝脏主筋。又岂有风寒过甚。犹不自伤其筋。以致其筋 短者耶。是可触而悟矣。
太阳病。发热汗出而不恶寒。名曰柔痉。
〔衍义〕是症亦出伤寒论中。注谓太阳病。发热汗出为表虚。则当恶寒。其不恶寒者。为阳明病。今发热汗出而不恶寒者。非阳明症。则是太阳中风。重感于湿。为柔痉也。表虚感湿。故曰柔痉。即上条所引内经为表里兼湿内攻。大筋 短。小筋弛长之痉也。所谓柔痉者。非不强也。但刚痉强而有力。柔痉强而无力为异尔。
太阳病。发热脉沉而细者。名曰痉。为难治。
〔衍义〕此条尝出伤寒论痉病篇。彼不言难治。于是成无己止注其重感于湿。意殆以沉而细。系寒湿之本脉。故不言其难治。设不因寒湿之邪。而沉细见于太阳发热之表病。则是阳病见阴脉。诚为难矣。若朱奉议以痉病脉尽沉迟弦细者非也。如脉经云。脉沉细。名曰阳中之阴。少气。阴气不通为痉。病发热者。殆与此无少异尔。
〔补注〕太阳、阳经也。发热、阳证也。何以知为痉。以有或刚或柔之证见也。脉沉与细阴脉也。沉为少阴本脉。而复不能鼓之使显。乃有如丝者来去其间。则是无阳中又属阴虚矣。何也。惟无阳令沉。无阴因细也。阳症阴脉。岂易治乎。嘉言为难治。初非不治。比类而观。则仲景少阴例中。原有麻黄附子细辛汤之法。余以为不可也。盖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以脉沉是本。而发热为标。是少阴兼太阳之表。犹易为力也。若夫太阳显少阴之脉。有不难为功者乎。况较少阴更多一细乎。虽然。后条太阳病。脉亦沉细。何以不云难治。以有湿也。湿不但细宜。即沉并宜矣。然则又何以知其病之非湿乎。湿必流于关节。今关节无疼痛。故知之太阳病。发汗太多。因致痉。
〔衍义〕成无己注伤寒论。谓发汗太多则亡阳。阳气者。精则养神。柔则养筋。阳微不能养。则筋脉紧急而成痉。虽然。发汗之阳。阳亡寒起。致紧急而为痉。固也。然发汗复为痉者。难以紧急概言。发汗必用辛热之剂。汗虽出。热不为汗解。反得辛热之剂以助之。热愈甚而拘挛其筋脉亦有之。又如伤寒论中有云。伤寒头痛。翕翕发热。形象中风。常微汗出。自呕者。不可发汗。发汗则成痉。身强难以屈伸。注云。伤寒当无汗恶寒。今头痛发热。微汗自呕。则伤寒之邪传而为热。欲行于里。若发汗则虚其表。热归经络。热甚风生。故身强直为痉。
夫风病。下之则痉。复发汗。必拘急。
〔补注〕筋者肝之合。脉者心之合。风内应于肝。外应于筋。热内应于心。外应于脉。
是故风病而成热者。其邪气即以应筋脉。若更下之。则虚其阴。复汗之。则虚其阳。阴虚则荣血微。筋无养而成痉。阳虚则卫气衰。脉无养而拘急。
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汗出则痉。
〔衍义〕此条亦见伤寒注。谓表虚聚热则生疮。疮家身疼如伤寒。不可发汗。发汗则表愈虚。热愈甚。虚热生风。故变痉也。虽然疮已。以其热从腠理开。汗出而散之可也。
病者身热足寒。颈项强急。恶寒。时头热面赤。目赤。独头动摇。卒口噤。背反张者。痉病也。若发其汗者。寒湿相搏。其表益虚。即恶寒甚。发其汗已。其脉如蛇。(一云其脉沧沧)
〔衍义〕伤寒注曰太阳中风。重感寒湿。乃变为痉也。身热足寒者。寒湿伤下。时头热面赤目赤。风伤于上也。头摇者。风主动也。独头摇者。头为诸阳之会。风伤阳也。若纯伤风者。则一身尽动摇。手足搐搦。此皆内挟寒湿。故头摇也。口噤者。寒主急也。卒口噤者。不常噤也。有时而缓。若风寒相搏。则口噤而不时开。此皆加之风湿。故卒口噤也。风寒客于足太阳。故筋脉拘急。头项强背反张也。此症出伤寒论中。其衍文者。无发其汗以后二十五字。
愚按金匮有此。则所重者。正在此二十五字矣。岂可无以注之乎。故谓痉病之发其汗者。误也。误则阳气徒虚。而邪不复出。且反以动其湿而湿不去。两相搏聚。蒂固根深。遂使卫气更虚。较之未汗前之恶寒。为尤甚矣。试言其脉。则因误汗。逼令真阳脱入湿中。所以形容其如蛇也。言脱出之阳。本疾急亲上。轻矫若龙。为湿气所纽。则迟滞如蛇之象。尽力奔迸。究竟不能奋飞矣。此脉之至变。义之至精者也。
暴腹胀大者。为欲解。脉如故。反伏弦者痉。
〔衍义〕肝在五行为木。在六气为风。所胜之者燥金。不胜之者为湿土。若金旺则木受制而郁矣。木郁必发。发则从火。过其所不胜之中土。故脾土得木火而腹为暴胀大。如内经所谓厥阴在泉者腹胀。与诸腹胀大皆属于热者同类也。是故以腹之暴胀。因知木之郁于脾者也。已出之脾而木气行矣。火与俱而燥金之气退矣。金退木行。故曰欲解。解则其脉行。应脉大。今不浮大而如故。反伏弦者。则是风犹郁在肝而自病。其所合之筋脉已成痉矣。此条暴胀之先。不见叙症。遽曰欲解。必有所解之病在也。
夫痉脉。按之紧如弦。直上下行。(一作筑筑而弦)
〔衍义〕痉病由风寒互为之。重感于邪。寒脉则紧。风脉则弦。是本脉也。脉经谓直上下行者。督脉也。见之则大人癫。小儿痫。二者尽为背反张。由督脉与太阳合。
行于脊里相引而急。故显出督脉之象也。今痉强无异于癫痫之背反张者。是亦相干于督脉。而见其上下行之象矣。
痉病有灸疮。难治。
〔衍义〕痉病有风热。燥急其筋骨。不当复灸以火。且助火深入。风热得之。愈固而不散。所以难治。
脉经云。痉家其脉伏坚。直上下。
〔衍义〕内经谓脉沉而坚。病在中。今所伏非沉者欤。坚非如肾之弹石者欤。此两条出脉不出症。殆为前条明其表。此见其病在内外。如内经之柔痉骨强之类也。
太阳病。其症备。身体强KT KT (音如)然。脉反沉迟。此为痉。栝蒌桂枝汤主之。
栝蒌桂枝汤方栝蒌根(二两) 桂枝(三两) 芍药(三两) 甘草(三两) 生姜(三两) 大枣(十三枚)
上六味。以水九升。煮取三升。分温三服。取微汗。汗不出。食顷。啜热粥发之。
〔衍义〕谓太阳病。其症备。是何症之备也。大抵太阳经脉。自足上行。循背至头项。
此是其所过之部。而为之状者。皆是其症也。考之伤寒论。有谓太阳病。项背强KTKT 然。反汗出恶风者。桂枝加葛根汤主之。亦是其一也。正与此同。而少异者。
彼以汗出恶风。其脉必浮。此言脉沉迟。必汗不出。不出则亦不恶风。故不加葛根而加栝蒌根。俱是益津和血养筋之剂。彼之KT KT 然。项背强。虽未至于痉。然经脉已拘急。不利于运动。故用葛根之甘行阳。从表分卫中以生津液。和其经脉。沉迟。汗必不出。不出则亦不恶风。则是病在表之荣血分。荣血阴也。其体沉。
其行迟。所以脉应其象。外息于寸口。内不养于筋经。故痉强之病作焉。所以栝蒌根味苦入阴。用以生荣血。益阴分津液。养其筋经者为君。桂枝之辛以散。芍药之酸以收。一阴一阳。在里在表者为臣。甘草、姜、枣合辛甘之味。行脾之津液。
而和荣卫者为使。立方之旨。其在斯欤。
太阳病。无汗而小便反少。气上冲胸。口噤不能语。欲作刚痉。葛根汤主之。
葛根汤方葛根(四两) 麻黄(三两去节) 桂(二两去皮) 芍药(二两)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 大枣(十二枚)
上七味。 咀。以水一斗。先煮麻黄、葛根减二升。去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汤法将息及禁忌。
〔衍义〕按伤寒论中有太阳病。项背强KT KT 。无汗恶风。葛根汤主之。注曰。轻可去实。以中寒表实。故加麻黄葛根以祛风。桂枝汤以和表也。今以小便反少。气上冲胸。口噤不能语。欲作刚痉者。亦用之何也。盖太阳欲入传阳明。然阳明不受邪。故气逆上冲胸。而阳明筋脉内结胃口。外行胸中。过人迎。环唇口。以其经多气多血。胸中肺部也。上焦主分布津液。行水道今太阳与阳明热并胸中。故水道不行则小便少。津液不布则无汗。人迎在结喉两旁。近会厌发声机关之处。
由阳明所过筋脉。遇所并之热。遂挛急牵引。以口噤不能语。欲作刚痉。胸中近表。论其在上。则属太阳。论其居前。则属阳明。宜乎是方治其两经之病也。何以言之。盖葛根本阳明经药。能生津出汗。行小便。解肌。易老云。太阳初病。未入阳明。不可便服葛根。是引贼破家也。又云。用此以断太阳之路。即是开发阳明经气。以却太阳传入之邪也。故仲景治太阳、阳明合病。桂枝汤加麻黄、葛根也|痉为病。(一本痉字上有刚字)胸满口噤。卧不着席。脚挛急。必 齿。可与大承气汤。
大承气汤方大黄(四两酒洗) 浓朴(半斤炙去皮) 枳实(五枚炙) 芒硝(三合)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内大黄。煮取二升。去滓。内芒硝。更上火。微一二沸。分温再服。得下。止服。
〔衍义〕此传阳明风热之深者也。无己谓伤寒症。以阳明入腑。腹满者下之。而胸满者未深入。犹带表邪。所郁阳气不宣故尔。非汗即吐。然而未论及此痉病之胸满也。胸满岂可一概而言带表乎。有表则属表。有里则属里。若此背不着席。
齿与项肩强口噤之属表者不同。由热入甚深之所致。故此言胸满。亦热之极也。况风热燥烁津液。阴血消亡。至于下焦属阴之筋脉皆挛急矣。然其热入深者。非苦寒咸下之。不足以除其热。救其阴。夫伤寒病螈 者。以热生风而搐。
尚为难治。况此甚于搐者。非下之不能疗也。然亦有不治者。若灵枢热而痉者死。腰折螈 齿 也。
太阳病。关节疼痛而烦。脉沉而细者。(一作缓)此名湿痹。(玉函云中湿)湿痹之候。小便不利。
大便反快。但当利其小便。
〔衍义〕此症出伤寒论注云。雾伤皮腠。湿流关节。疼痛而烦者。湿气内流也。湿同水也。脉沉而细者。水性趋下也。痹痛也。因其关节烦疼而名曰湿痹。非香港脚之痹也。内经曰。湿胜则濡泄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者。湿气内郁胜也。但当利其小便。以宣泄腹中湿气。故云治湿不利小便。非其治也。虽然。大抵此为小便通阳气。行水道。今为湿气内胜。阳气被郁。故小便不利。利之则阳气行。虽在关节之湿。亦得宣泄矣。设小便利已。而关节之痹不去。必又自表治之。
湿家之为病。一身尽疼。(一云疼烦)发热。身色如熏黄也。
〔衍义〕此症见伤寒注曰。色黄如橘子色者。阳明瘀热也。此身色似熏黄。即非阳明瘀热者。栀子柏皮主之。为表里有热。则身不疼痛。此一身尽痛。非伤寒客热也。知湿邪在经而使之。脾恶湿。湿伤。则脾病而色见。是以身发黄者。为色黄如烟熏。非正黄色也。
湿家。其人但头汗出。背强。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则哕。或胸满。小便不利。(一云利)
舌上如苔者。以丹田有热。胸中有寒。渴欲得饮而不能饮。则口燥烦也。
〔衍义〕按伤寒论成无己注曰。湿家有风湿。有寒湿。此寒湿相搏者也。湿胜则多汗。伤寒则无汗。寒湿相搏。虽有汗而不能周身。故但头汗出也。背、阳也。腹、阴也。
太阳之脉。挟脊抵腰。太阳客寒湿。表气不利而背强也。里有邪者。外不恶寒。表有邪者。则恶寒。欲得被覆向火者。寒湿在表而恶寒也。若下之早。则伤动胃气。
损其津液。故致哕而胸满小便不利。下后里虚。上焦阳气因虚而陷于下焦。为丹田有热。表中寒乘。而入于胸中。胸中有寒。故使舌上生白苔滑。藏燥则欲饮水。以胸中客寒湿故不能饮。而但口燥烦也。
湿家下之。额上汗出。微喘。小便利(一云不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衍义〕伤寒论注曰。本是后条湿家身烦疼。可与麻黄加术四两发其汗。妄下之。
因致此逆。盖逆则真阳自上越。阴自下脱。其额上汗出微喘者。阳之越。小便利与下利不止者。阴之脱也。阴阳离决。必死之兆也。自此而推之。下之虽额上汗出微喘。若大小便不利者。是阴气不退。而阳之根犹在也。下之虽大小便利。若额上无汗出与喘。是阳气不越。而阴之根犹在也。则非离决。可以随其虚而救之。
风湿相搏。一身尽疼痛。法当汗出而解。值天阴雨不止。医云。此可发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盖发其汗。汗大出者。但风气去。湿气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风湿者。发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风湿俱去也。
〔衍义〕按伤寒论注是条。曰。值天阴雨不止。明其湿胜也。内经曰。阳受风寒。阴受湿气。又云。伤于风者。上先受之。伤于湿者。下先受之。风湿相搏。则风在外而湿在内。汗大出者。其气暴。暴则外邪出而里邪不能出。故风去而湿在。汗微微而出者。其气缓。缓则内外之邪皆出。故风湿俱去也。
湿家病。身疼。发热。面黄而喘。头痛。鼻塞而烦。其脉大。自能饮食。腹中和无病。病在头中寒湿。故鼻塞。内药鼻中则愈。(脉经云病患喘而无湿家病以下至而喘十三字)
〔衍义〕按伤寒论是条。注曰。病有浅深。症有内外。此则湿气浅者也。何以言之。湿家不云关节烦疼。而云身上疼痛。是湿气不流关节。而外客肌表也。不云发热身似熏黄。复云发热面黄而喘。是湿不干于脾。而薄于上焦也。阴受湿气。则湿邪为深。今头痛鼻塞而烦。是湿邪客于阳而不客于阴也。湿家之脉沉细。为湿内流。今脉大者。是湿不内流而在表也。又以自能饮食。胸腹别无满痞。为腹中和无病。知其湿气微。但内药鼻中。以宣通头中寒湿。是注其理明且尽矣。若夫脉经之无身上疼痛十三字。岂无其说乎。头痛鼻塞。其痛在头。身上疼痛发热。
其病在经脉。内药鼻中者。为去头中寒湿。故减十三字尔。然则三阳经皆上于头。太阳与阳明。俱到鼻 。今头上寒湿。而鼻为之塞也。则二经脉皆不通。郁而发热。身无疼痛。内药鼻中。头上之湿散。则二阳之经脉行。而病可尽愈矣。
湿家身烦疼。可与麻黄加术汤发其汗。慎不可以火攻之。
麻黄加术汤方麻黄(二两去节) 桂枝(二两去皮) 甘草(一两炙) 杏仁(七十个去皮尖) 白术(四两)
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覆取微似汗。
〔衍义〕此为气湿之邪。盖邪者湿与寒合。故令人身疼。大法。表实成热。则可发汗。
无热是阳气尚微。汗之恐虚其表。今是症虽不云发热。而烦已生。烦由热也。所以服药不敢大发其汗。且湿亦非暴汗可散。故用麻黄汤治寒。加术去湿。使其微汗尔。然湿邪在表者。惟可汗之。不可火攻。火攻则增其热。必有发痉之变。所以戒人慎之。
病者一身尽疼。发热。日晡所剧者。名风湿。此病伤于汗出当风。或久伤取冷水所致也。可与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
麻黄杏仁薏苡甘草汤方麻黄(去节半两汤泡) 甘草(一两炙) 薏苡仁(半两) 杏仁(十个去皮尖炒)
上锉麻豆大。每服四钱。水一盏半。煮八分。去滓。温服。有微汗避风。
〔衍义〕按伤寒论注曰。身尽疼痛。湿也。发热日晡所剧者。风也。若汗出当风而得之者。则先客热而后感风。若久伤取冷得之者。则先伤风而后中湿。注文若是。
其谓日晡所剧为风者。则义未了。予按内经太阴阳明论曰。太阴阳明为表里。
脾胃脉也。外合肌肉。故阳受风气。阴受湿气。所以风湿客之。则一身肌内尽痛。
夫阳气者。一日而主外。平旦阳气生。属少阳。日中阳气隆。属太阳。日西气门内闭。属阳明。是故阳明之气。主乎申酉。所以日晡所剧也。方用麻黄治寒湿取汗为主。杏仁利气。薏苡仁除风热湿痹为臣。甘草和脾胃解肌肉为使。
风湿。脉浮身重。汗出恶风者。防己黄 汤主之。
防己黄 汤方防己(一两) 甘草(半两炒) 白术(七钱五分) 黄 (一两一分去芦)
上锉麻豆大。每抄五钱匕。生姜四片。大枣一枚。水盏半。煎八分。去滓。温服。良久再服。喘者加麻黄半两。胃中不和者。加芍药三分。气上冲者。加桂枝三分。下有陈寒者。加细辛三分。服后当如虫行皮中。从腰下如冰。后坐被上。
又以一被绕腰下。温令微汗瘥。
〔衍义〕此症风湿。皆从表受之。其病在外。故脉浮汗出。凡身重有肌肉痿而重者。
有骨痿而重者。此之身重。乃风湿在表。故不作疼。虚其卫气而湿着为身重。由是以黄 实卫。甘草佐之。防己去湿。白术佐之。然则风湿二邪。独无散风之药何耶。盖汗多知其风已不留。以表虚而风出入乎其间。因之恶风尔。惟实其卫。
正气壮则风自退。此不治而治者也。若其有喘者。湿中兼寒也。则加麻黄以散之。若风内应肝木。伤其胃中不和者。则加芍药以泻之。芍药味酸。能自土中泻木。若气上冲者。则加桂枝以散其逆。若下有陈寒者。谓下焦肝肾之分。则加细辛以温之。细辛散里之表药也。服后云云者。方中令作一段。然考之当在下有陈寒加细辛之后。连为一段。何则细辛佐防己去寒湿。黄 实表。表尚全实。则湿不退。所以皮中如虫行。表实未全。则阳气未周。于是从腰以下。其陈寒者犹得如冰。必以被令温。助接其阳。使之微汗。
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身体疼烦。不能自转侧。不呕不渴。脉浮虚而涩者。桂枝附子汤主之。若大便坚。小便自利者。去桂加白术汤主之。
桂枝附子汤方桂枝(四两去皮) 生姜(三两切) 附子(三枚炮去皮破八片)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二枚擘)
上五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渣分温三服。
白术附子汤方白术(二两) 附子(一枚半炮去皮) 甘草(一两炙) 生姜(一两半切) 大枣(六枚)
上五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三服。一服觉身痹。半日许再服。三服都尽。其人如 状。勿怪。即是术附并走皮中。逐水气未得除故尔。
〔衍义〕按是症亦出伤寒论。其注曰。伤寒与中风。至八九日。邪气多在里。必不苦疼痛。今日数多。复身体疼烦不能自转侧者。风湿相搏也。烦者风也。身疼不能自转侧者湿也。脉浮虚为风。涩为寒湿也。不渴不呕。里无邪也。风湿俱在经也。
与桂枝附子汤。以桂枝散表之风。附子逐经中之湿。小便利。大便坚。为津液之不足。桂枝发汗。走津液。故去之而加白术。虽然。自病而察药。自药而察病。因知身之不能自转侧者。非惟湿邪所致也。亦为阳气不充。筋脉无养。故动之不能也。欲去阳气不充之湿者。必以辛热气味之药。则可补其阳而逐其湿。与治伤寒同法。是症之用附子者殆此欤。于是虽大便坚而不为微结者亦用之。如后条身疼不能屈伸。用附子甘草汤治者。亦此意。不然身疼脉浮。为病在经。又不言其有汗。必取汗而解。乃云其服药如 者。得非阳虚不胜夫邪药之相逐而然欤。
〔补注〕伤寒至八九日。亦云久矣。既不传经。复不入腑者。因风湿持之也。所显外症烦疼者。风也。不能转侧者。湿也。不呕不渴者。无里症也。其脉浮虚而涩。正与相应。然后知风湿之邪在肌肉。而不在筋节。故以桂枝表之。不发热为阳气素虚。故以附子逐湿。两相绾合。自不能留矣。然在经曰。伤于湿者。必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今其人与此相反者。知膀胱之气化无伤。而胃腑之津液已耗也。又安取于桂枝之散布乎。加白术者。所以安胃也。然白术性燥。仲景何以复燥其结耶。殊不知内已结者。邪入必易。况外无热症。必湿多风少可知矣。设湿气内入。
将有初硬后溏之虑。故用术草以和中气。仍姜附以驱外邪。略转易间。便是因人而施之大道也。然则人病何常。精神不等。仲景又何能逐一以相告耶。
风湿相搏。骨节疼烦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汤主之。
甘草附子汤方甘草(二两炙) 附子(二枚炮去皮) 白术(二两) 桂枝(四两去皮)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则解。食。汗出复烦者。服五合。恐一升多者。服六七合为妙。
〔衍义〕此亦出伤寒论。其注曰。风则伤卫。湿流关节。风湿相搏。而邪乱经。故骨节疼烦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也。风胜则卫气不固。汗出短气。恶风不欲去衣为在表。湿胜则水气不行。小便不利。或身微肿。为湿外薄也。此汤散湿温经固卫。观夫此方与前意同。但此不用姜枣。为汗出更不发之。白术以去湿取汗。益短气也。
〔补注〕此条方是风行于皮毛关节之间。湿流于腠理筋骨之际。阻遏正气。不令宣通。遂致痛不可近。不得屈伸。此其征也。汗出短气。恶风不欲去衣。邪风袭入而中卫之正气俱虚也。小便不利。身微肿者。中外为湿所持。而膀胱之化不行也。安得不以甘术和中。桂附去邪耶。然此症较前条更重。且里已受伤。曷为反减去附子耶。前条风湿尚在外。在外者利其速去。此条风湿半入里。入里者妙在缓攻。仲景正恐附子多则性猛且急。骨节之窍未必骤开。风湿之邪岂能托出。徒使汗大出而邪不尽尔。君甘草者。欲其缓也。和中之力短。恋药之用长也。
此仲景所以前条用附子三枚者。分三服。此条只二枚者。初服五合。恐一升为多。宜服六七合。全是不欲尽剂之意。学人于仲景书有未解。即于本文中求之。自得矣。
太阳中 。发热恶寒。身重而疼痛。其脉弦细芤迟。小便已。洒洒然毛耸。手足逆冷。
小有劳。身即热。口开前板齿燥。若发其汗。则恶寒甚。加温针。则发热甚。数下之。则淋甚。
〔衍义〕按是症亦出伤寒论。其注曰。病有在表。有在里。有表里俱病者。发热恶寒身重疼痛者。表中 也。脉弦细芤迟者。中暑脉虚也。小便已。洒洒毛耸。手足逆冷者。太阳经气不足也。小有劳。身即热者。谓劳其阳气而 即发也。口开前板齿燥者。里有湿也。口开为喘喝也。以喘喝不止。故前板齿干燥。若发汗以去表邪。则外虚阳气。故恶寒甚。若以温针助阳。则火热内攻。故发热甚。若下之以除里热。则内虚而膀胱燥。故淋甚。注虽已解过治之失。于当救之道则未明。予尝思之。此症属阴阳俱虚。脉弦细者。阳虚也。芤迟者。阴虚也。所以温针复损其阴汗之复伤其阳。此症惟宜甘药补正。以解其热尔。即灵枢所谓阴阳俱不足。补阳则阴竭。补阴则阳脱。可将以甘药。不可饮以刚剂。
太阳中热者。 是也。汗出恶寒。身热而渴。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白虎加人参汤方知母(六两) 石膏(一斤碎) 甘草(一两) 粳米(六合) 人参(三两)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汤成。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衍义〕此症亦出伤寒论。其注云。汗出恶寒身热而不渴者。中风也。汗出恶寒而渴者。中 也。然而未有明其至理者。盖此但言中风初得表症。与自汗出身热恶寒相似。独以渴不渴为辨尔。吁岂谓中风终无渴者耶。若伤寒中风。则皆有背微寒。与时时恶风而渴者矣。亦以白虎人参汤治之乎。夫此症汗出恶寒。身热而渴。岂不与彼证所同者哉。盖此证为令火之气酷其金。肺主气者也。肺伤则卫气虚。然太阳膀胱。属水主表。肺金之子也。母虚而子亦不足。卫虚表不足。
由是汗出身热恶寒。内经曰。心移热于肺。传为膈消。膈消则渴也。皆相火伤脉之所致。此可知其要在救肺也。石膏虽能除三焦火热。然仲景名白虎者。为石膏功独多于清肺。退肺中之火。是用为君。知母亦就肺中泻心火。滋水之源。人参生津。益所伤之气而为臣。粳米、甘草补土。以资金为佐也。
太阳中 。身热疼重。而脉微弱。此以夏月伤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一物瓜蒂汤主之。
一物瓜蒂汤方瓜蒂(二十个)
上锉。以水一升。煮取五合。去滓。顿服。
〔衍义〕此证尝见伤寒注云。脉虚身热。得之伤暑。身热脉微弱者。 也。身体疼痛者。
水也。夏得暑热。以水灌洗而得之。一物瓜蒂散服之。尝观仲景 病。惟出三证。岂偶然哉。举其端。将为后世准绳。一者明其表里俱虚。一者言其 中表之热。而此言外邪郁令火而成中 也。若是邪郁令火。比类而推其因。殆有不可胜言者焉。如取风凉者。感雾湿者。食生冷者。素有积热者。阴血素虚不胜夫热者。宿邪感动者。处阴地者。凡是之因。皆足以郁其令火。为中 之病。或轻或重。
或表或里。或虚或实。随证发现若论其治邪退热。较量权衡。又可一言尽哉。诸集类方论。徒多其证。聚其方。未有明言其脉证属于何因。害于何经用何药为君以治之。苟不潜心于仲景书者。吾未信其泛然从方论者。果切于病情乎。瓜蒂本草谓其主胸腹邪气。皆吐下之。此以夏伤冷水。水行皮中。而皮中者。岂非属表。何乃用是药去胸中之水乎。盖内经有形寒饮冷则伤肺。况皮乃肺之所合。内外相应。且瓜蒂又治四肢浮肿下水。而冷水之在皮中者。不惟灌洗得散。
而饮冷停水者。亦得散于皮中。故两者皆得而用之。嘉言合论治 。用白虎加人参汤瓜蒂汤二方。
〔补注〕金匮治 病。只出二方。一者白虎加人参汤。专治其热。以夏月之热淫。必僭而犯上。伤其肺金。耗其津液。用之以救肺金。存津液也。孙思邈之生脉散。李东垣之清暑益气汤。亦既祖之矣。一者瓜蒂散。专治其湿。以夏月之湿淫。上甚为热。亦先伤其肺金。故外渍之水。得以聚于皮间。皮者。肺之合也。用以搐其胸中之水。或吐或泻而出。则肺气得以不壅。而皮间之水。得以下趋也。何后人但宗仲景五苓散为例。如河间之通苓散。子和之桂苓甘露汤。非不得导湿消暑之意。求其引伸瓜蒂汤之制。以治上焦湿热而清肺金。则绝无一方矣。抑知无形之热。伤其肺金。则用白虎加人参汤救之。有形之湿。伤其肺金。则用瓜蒂汤救之。各有所主也。
卷三
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证治第三
(论一首证三条方十二首)
论曰。百合病者。百脉一宗。悉致其病也。意欲食。复不能食。常默默然。欲卧不能卧。
欲行不能行。饮食或有美时。或有不用。闻食臭时。如寒无寒。如热无热。口苦。小便赤。诸药不能治。得药则剧吐利。如有神灵者。身形如和。其脉微数。每溺时头痛者。
六十日乃愈。若溺时头不痛。淅然者。四十日愈。若溺快然。但头眩者。二十日愈。其证或未病而预见。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微见者。各随证治之。
百合病。发汗后者。百合知母汤主之。
百合知母汤方百合(七枚擘) 知母(三钱切)
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别以泉水二升煎知母。取一升。去滓。后合和煎。取一升五合。分温再服。
百合病下之后者。滑石代赭汤主之。
滑石代赭汤方百合(七枚擘) 滑石(三两碎绵裹) 代赭石(如弹丸大一枚碎绵裹)
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别以泉水二升。煎滑石、代赭取一升。去滓。后合和。重煎。取一升五合。分温服。
百合病吐之后者。百合鸡子汤主之。
百合鸡子汤方百合(七枚擘) 鸡子黄(一枚)
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内鸡子黄搅匀。煎五分。温服。
百合病。不经吐下发汗。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黄汤主之。
百合地黄汤方百合(七枚擘) 生地黄(一升)
上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内地黄汁。煎取一升五合。分温再服。中病。勿更服。大便常如漆。
百合病。一月不解。变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
百合洗方上以百合一升。以水一斗。渍之一宿。以洗身。洗已。食煮饼。勿以盐豉也。
百合病。渴不瘥者。栝蒌牡蛎散主之。
栝蒌牡蛎散方栝蒌根 牡蛎(熬等分)
上为细末。饮服方寸匕。日三服。
百合病。变发热者(一作发寒热)百合滑石散主之。
百合滑石散方百合(一两炙) 滑石(三两)
上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三服。当微利者。止服。热则除。
〔衍义〕所谓百脉一宗。悉致其病者。然则经脉十二。络脉十五。此云百脉。果何脉欤。盖脉者血之府。即是血行于脉。灌溉表里。联系俞会。遍布形体。言其百者。举夫数之众多也。犹言百骸尔。且又脉之循行。与天地合度。应水漏百刻。是故脉之流行者。各有定位。因之而为百脉亦宜矣。又何其一宗而悉致病耶。盖尽归于手心主也。手心主者。主血主脉。而心又为火之主。心君也。君不用事而手心主代之。由是手心主得专行一身阴血之生化。因号之为母气。百脉皆宗之。若火淫则热。热蓄不散则积。积则毒生而伤其血。热毒之血流于脉。本因母气之淫邪。是故百脉一宗。悉致其病也。考之内经。有解 证。与此百合证无少异。解既属之热中无血。百合岂非亦是热中无血者乎。请试逐病论之。血属阴。阴者肾水之所主。内经曰。肾虚则饥不欲食。故欲食复不能食也。阴虚者恶烦。所以常默默也。卫气者。夜行阴则寐。今卫气因阴虚不得降。故欲卧而不得卧也。
足得血则能步。血既病。于是欲行不能行也。饮食者。由血气运化而后安。脾属血而喜香。血时和则食美。时不和则闻食臭也。气阳而血阴。若气盛则热。气衰则寒。今病在血。不干于气。所以虽如寒而无寒。虽如热而无热也。血气和合则流通。不和则塞。塞则热。上热为口苦。下热为便赤也。药虽治病。然必藉胃气以行之。若毒血在脾胃经络。而闭塞之。药虽入。亦莫行也。胃弱不安于药者。得药则反剧吐利。有如鬼神之为祟也。病不在皮肉筋骨。则身如和。惟热在于血而血虚。故脉微数也。脉之微数。阴之虚也。阴虚则肾虚。肾与膀胱为表里。肾虚则膀胱不得引精于肾而亦虚。膀胱之使下入会阴。上至巅。为诸阳主气。今溺而膀胱之脉。为气下泄。轻则不能举之于上而上虚。上虚则淅然。头眩重虚。气逆上于巅。而为头痛。以此之轻重。则可知愈日之远近也。夫病有定所。则可言定期。今以百脉之痛。流转无定处。故其证之发现。亦无定期。或未病而见。或数日一月而见。用是以察其病之表里浅深。出见形状。如下文之阴阳见者。随证而救之。故以所列方观之。日华子谓百合安心定胆。益志五脏。为能补阴也。治产后血眩晕。为能去血中热也。除痞满。利大小便。为能导涤血之瘀塞也。而是证用之为主。盖可见瘀积者矣。若汗之而失者。是涸其上焦津液。而上焦阳也。阳宜体轻之药。故用知母佐以救之。知母泻火。生津液。润心肺。若下之而失者。则损其阴。瘀血下积。而下焦阴也。阴宜镇重之剂。故用滑石、代赭佐以救之。滑石开结利窍。代赭除脉中风痹瘀血。若吐而失者。则损上中二焦之血。用鸡子黄补血。佐以救之。若不经吐下发汗。未有所治之失。病形得如初者。但佐之生地黄汁。补血凉血。凉则热毒消。补则新血生。蕴积者行。而自大便出。如黑漆矣。其一月不解。百脉壅塞。津液不化而成渴者。故用百合洗。则一身之脉。皆得通畅而津液行。其渴自止。勿食盐豉。以味咸而凝血。且走之也。若渴不瘥。是中无津液。则以栝蒌牡蛎主之。若变发热者。乃因脉塞郁而成热。以硝石通利。佐之滑石性凉。又可治热血之积塞者。自微利而出。故热除矣。夫百合病。自见金匮要略。后诸方书。皆不收。独朱奉议收之。谓伤寒变成斯疾。此乃病由之一端尔。窃尝思之。是病多从心主。或因情欲不遂。或因离绝菀结。或忧惶煎迫。致二火郁之所成。百脉既病。故百体皆不安。所以见不一之病状。自今观之。诸方书不收百合病。乃有劳瘵之名。殆将以百合病与劳瘵同形状。或瘀血积于脉亦同。因而不收。但并其方而弃之。深为可惜。于脉病救之二法遂不明于世矣。
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见阳攻阴。复发其汗。此为逆。见阴攻阳。乃复下之。此亦为逆。
〔衍义〕伤寒治法。有谓阳盛阴虚。汗之则死。下之则愈。阴盛阳虚。汗之则愈。下之则死。今百合病。所云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与伤寒之语意。大同而小异。何则。在彼直言其盛。所以行汗下之法。此但言其见以救之。
则是无汗下之宜施。何以知其然。所叙百合病。皆持两端。欲卧不卧。欲食不食。
如寒无寒。如热无热。为其脉行表里之病。但当救之。非如伤寒阳气之变。见于内外。必行汗下者也。设用伤寒法。见病在表辄汗。入里辄下。虽表里不逆。然亦伤之。是以前条用方救之是也。其后所结汗下之逆者。为反表里汗下之逆者也。
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安。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
不欲饮食。恶闻食臭。其面目。乍黑乍赤乍白。蚀于上部则声喝。(一作嗄)甘草泻心汤主之。
甘草泻心汤方甘草(四两) 黄芩 人参 干姜(各三两)
黄连(一两) 大枣(十二枚) 半夏(半升)
上七味。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
〔衍义〕狐惑病。谓虫蚀上下也。世谓风中有虫。凡虫自风生固矣。然风阳也。独阳不生。必有所凭而后化。盖因湿热久停。蒸腐气血而成瘀浊。于是风化所腐为虫矣。设风不由湿热。而从寒凉者。肃杀之气。纵然腐物。虫亦不化也。由是知此病也。虫生于湿热败气瘀血之中。其来渐矣。遇极乃发。非若伤寒一日而暴病者也。病发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欠安者。皆五脏久受湿热。伤其阴精。卫不内入。神不内宁故也。更不欲食。恶闻食臭者。仓廪之府伤也。其面乍赤乍黑乍白者。由五脏不足。更为衰旺。迭见其色也。其虫者。从湿热之极。所发之处而蚀之。蚀上部者。内损心肺。外伤咽喉。肺者气之主。咽喉声音之户。由是其声嗄矣。
故用甘草泻心汤主之。治其湿热。分利其阴阳。而黄连非惟治心脾热也。而亦治虫。后世方论谓是证。或初得。状似伤寒。或因伤寒所变也。然皆虫证也。又谓伤寒病。腹内热。饮食少。肠胃空虚。而虫不安。故随所食上下部。而病名孤惑也。
以此二或字观之。则非独伤寒变是证。凡热病皆得生虫也。
蚀于下部则咽干苦参汤洗之。
〔衍义〕虫蚀下部则咽干者。下部肾之所在。任脉附焉。肾、水也。湿热甚于下。则虫蚀于上。而肾水受伤。经脉乏水以资之。挟湿热逆而燥其咽嗌。故用苦参汤洗。
苦参能除热毒。疗下部 。因以洗之。虽然。此治之外者尔。若究其源。病则自内而外出。岂独治其标而已哉。试用上部服泻心汤者观之。则下部亦必有可服之药。自下部用洗法者观之。则上部咽喉。亦必有可治之理。此仲景特互发之尔。不然。何后世方论有服下部药者。与内食五脏者乎。
蚀于肛者。雄黄散熏之。
雄黄一味为末。筒瓦二枚合之。烧向肛熏之。
脉经云。病患或从呼吸。上蚀其咽。或从下焦。蚀其肛阴。蚀上为惑。蚀下为狐。狐惑病者。猪苓散主之。
〔衍义〕蚀于肛。湿热在下。二阴虽皆主于肾。然肝脉循于肛。肛又为大肠之门户。
大肠、金也。湿热伤之。则木来侮。是以虫蚀于此焉。雄黄本主 疮杀虫。又有治风之义。故用熏之。注引脉经猪苓散主之者。亦分别湿热尔。
病者脉数。无热微烦。默默但欲卧。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鸠眼。七八日目四(一本此有黄字)黑。若能食者。脓已成也。赤小豆当归散主之。
赤小豆当归散方赤小豆(三升浸令芽出曝干) 当归(十两)
上二味。杵为散。浆水服方寸匕。日三服。
〔衍义〕凡脉数则发热而烦。此热在血。不在荣卫。故不发热。但微烦尔。汗出者。以血病不与卫和。血病则恶烦。故欲默。卫不和则阳陷。故欲卧。腠理因开而津液泄也。三四日目赤如鸠眼者。热血循脉炎上。注见于目也。七八日四 黑者。其血凝蓄。则色变成黑也。若能食脓已成者。湿热之邪散漫。则毒血流。伤其中和之气不清。故不能食。若能食。可知其毒血已结成脓。胃气无扰。故能食也。用赤豆、当归治者。其赤小豆能消热毒。散恶血。除烦排脓。补血脉。用之为君。当归补血生新去陈为佐。浆水味酸。解热疗烦。入血为辅使也。
阳毒之为病。面赤斑斑如锦纹。咽喉痛。吐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主之。
阴毒之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去雄黄、蜀椒主之。
升麻鳖甲汤方升麻(二两) 当归(一两) 蜀椒(炒去汗一两) 甘草(二两) 鳖甲(手指大一片炙)
雄黄(半两研)
上六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顿服之。老小再服取汗。肘后千金方。阳毒用升麻汤无鳖甲。有桂。阴毒用甘草汤。无雄黄。
〔衍义〕按古方书谓阳毒者。阳气独盛。阴气暴衰。内外皆阳。故成阳毒。谓阴毒者。
阴气独盛。阳气暴衰。内外皆阴。故成阴毒。二者或伤寒初得。便为是证。或服药后变而成之。阳毒尽治以寒凉。阴毒尽治以温热。药剂如冰炭之异。何乃仲景用一方治之乎。虽曰阴毒。去雄黄、蜀椒。则是反去其温热者矣。且注曰肘后千金方。阳毒用升麻汤。无鳖甲。有桂。阴毒用甘草汤。无雄黄。岂非皆是热毒之伤于阴阳二经络耶。在阳经络。则面赤斑斑如锦纹。吐脓血。在阴经络。则面青身如被杖。此皆阴阳水火动静之本象如此。岂是寒热之邪乎。尝以升麻、鳖甲之药考之。本草谓升麻能解时气毒厉。诸毒攻咽喉痛。与热毒成脓。开壅闭。疗发斑。当归能破恶血。养新血。补五脏肌肤。甘草和中。利血脉。缓急止痛。调药奏功。
鳖甲去恶血。雄黄破骨节积聚。避鬼邪恶气。骨蒸热极。蜀椒通血脉。调关节。逐肌骨皮肤死肌。去留结破血。治天行时气。诸药所能者如此。即此观之。仲景于阴阳二毒之证。总用一方。盖可见矣。病形虽由阴阳发证。论邪则一属热毒与血病也。所以不分表里。俱以升麻解热毒为君。当归和血为臣。余者佐之而已。
但雄黄、蜀椒。理阳气药也。故病在阴者去之。如肘后千金。阳毒去鳖甲有桂枝者。鳖、水族。乃阴中之阳。不如桂枝能调阳络之血。阴毒不去蜀椒者。蜀椒亦阴中之阳。非若雄黄阳中之阳。故留之以治阴也。方旨如此而已。所谓五日可治。
七日不可治者。五日乃土之生数。热未极也。尚可以治。七日为火之成数。热之极。阴阳消灭。不可治矣。其邪比之伤寒。加之以毒。故伤寒至七日犹得再经。而此至七日。不惟灭其阴。且火极亦自灭矣。
卷四
疟病脉证并治第四
(证二条方六首)
师曰。疟脉自弦。弦数者多热。弦迟者多寒。弦小紧者下之瘥。弦迟者可温之。弦紧者可发汗针灸也。浮大者可吐之。弦数者风发也。以饮食消息止之。
〔衍义〕今观此篇。虽未尽内经诸篇论疟之详。然亦取其一二立方以明其治。此条叙脉。固亦未尽疟脉之变。然举其自弦。则自之一字。已该其脉之要。何则。弦者。少阳甲木之象也。疟邪客于荣气之间。与卫气合而病作。寒热者。正隶少阳半表半里之分。所以少阳为疟之舍。故弦乃疟疾之本脉也。于是少阳引邪退而就阴。阴则寒。寒则迟。进而就阳。阳则热。热则数。寒用温而热用凉可知矣。此明表里进退。乘其虚实而调之者也。复言小紧与弦紧汗下之者。此又明表里之有实邪而攻之者也。浮大者。以明病不在表里而在上者也。非若内经之谓疟脉大虚者。斯因其浮而用吐也。弦数风发者。非前多热之所云。乃更论其热之变。而木从火则风生。风得火则旺。旺则克土。火发木淫。必先实脾。实脾莫如资以饮食消息寒凉之味以止之。此乃明其病在中者也。仲景凡一言一字皆立准绳。学人详之。
嘉言云。即梨汁蔗浆。生津止渴之属。
病疟以月一日发。当以十五日愈设不瘥。当月尽解。如其不瘥当云何。师曰。此结为瘕。名曰疟母。急治之。宜鳖甲煎丸。
鳖甲煎丸方鳖甲(十一分炙) 乌扇(三分烧) 黄芩(三分) 柴胡(六分) 鼠妇(三分熬)
干姜(三分) 大黄(三分) 芍药(五分) 桂枝(三分) 葶苈(一分熬) 石韦(三分去毛) 浓朴(三分)
牡丹皮(五分) 瞿麦(二分) 紫葳(三分) 半夏(一分)
人参(一分) 虫(五分熬) 阿胶(三分炙) 蜂窠(四分炙)
赤硝(十二分) 蜣 (六分熬) 桃仁(二分)
上二十三味为末。取 灶下灰一斗。清酒一斛五斗。浸灰。候酒尽一半。着鳖甲于中。煮令泛烂如胶漆。绞取汁。内诸药。煎为丸。如梧子大。空心服七丸。日三服。
千金方用鳖甲十二片。又有海藻三分。大戟一分。 虫五分。无鼠妇、赤硝二味。以鳖甲煎和诸药为丸。
〔衍义〕内经云。天度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气数者。所以纪化生之用也。五日为一候。三候为一气。然人之三阴三阳。上奉之而为之应焉。是疟有发于月一日者。至十五日则一气终。人气亦更。故疟气随变而散。设有未愈。则至月尽又历第二气。终其天之月。以应人之血。月再生魄。血亦更新。邪当从其更新而解矣。
若又不愈。则是荣气内着。不得流行与日月度数相应。而肝藏血。血并其邪归之于肝。是以疟母多结左胁下。由是用柴胡行气。鳖甲破血为君。余二十一味。
佐之行血、补血、散结、导滞而已。虽然。天人气候之相应者。大法如是。然人之禀质有强弱。邪中有重轻。质弱邪重。虽不内结疟母。亦至连月者有之。质强邪轻。
不待一候即瘥者。亦有之。然仲景此论。补内经未言耳。(二钱五分为一分)
师曰。阴气孤绝。阳气独发。则热而少气烦冤。手足热而欲呕。名曰瘅疟。若但热不寒者。邪气内藏于心。外舍分肉之间。令人消烁肌肉。
〔衍义〕内经云。但热而不寒者。阴气先绝。阳气独发。则热而少气烦冤。手足热而欲呕。名曰瘅疟。又云。肺素有热。气盛于身。因又用力。风寒舍于分肉之间而发。
发则阳气盛。盛而不衰。其气不及于阴。故但热而不寒。气内藏于心。而外舍于分肉之间。令人消烁肌肉。故命曰瘅疟。此二者。一为先伤于风。一为肺素有热。
所感之邪虽不一。然病是阳盛。又内经之阳盛逢风。两阳相得而阴气虚少。少水不能制盛火。而阳独治。此热如火。当烁肉也。由是观之。疟之寒热更作。因阴阳之气。互为争并。若阴衰少。则离绝真阳。先自退处。不与之并。而阳亦不并于阴。故阳独发。但热而已。此总论二者之瘅疟。其少气烦冤。肺主气。肺受火抑故也。手足热者。阳主四肢。阳盛则四肢热也。欲呕者。火邪上冲。胃气逆也。内藏于心者。心乃五脏阳火之主。故阳盛则直隶而藏之。外舍分肉之间也。消烁肌肉者。消万物者莫甚于火。火甚则肌肉烁矣。然此条固无治法。自后条除温疟者观之。亦可治此瘅疟也。何则。白虎汤。退热药也。分肉四肢。肉属脾胃。非切于其所舍者乎。又泻肺火。非救其少气烦冤者乎。设其别有兼证。岂不可推加桂之例以加别药乎。仲景于此。虽不言方治。盖可知矣。凡立一法。则足以比类用之。虽然。自其阴气孤绝一语观之。又足有可论者。夫阴阳之在身者。血与气也。水与火也。内属乎心与肾也。而寒本于阴。热本于阳以寒治热。固可退阳而回阴也。然治病有轻重。岂一法而尽哉。小热之气。凉以取之。大热之气。泻之于内。或反佐以取之。取之不衰。求其属以衰之。谓壮水之主。以消阳光也。
温疟者。其脉如平。身无寒。但热。骨节疼痛。时呕。白虎加桂枝汤主之。
白虎加桂枝汤方知母(六两) 甘草(二两炙) 石膏(半斤) 粳米(二合) 桂枝(去皮三两)
上锉末。每五钱。水一盏半。煎至八分。去滓。温服汗出愈。
〔衍义〕内经名温疟。亦有二。一者谓先伤风。后伤寒。风、阳也。故先热后寒。一者为冬感风寒。藏于骨髓之中。至春夏邪与汗出。故病藏于肾。先从内出之外。寒则气复反入。是亦先热后寒。二者之温疟。则皆有阴阳往来寒热之证。而此之无寒但热。亦谓之温疟。似与内经不侔。然绎其义。一皆以邪疟为重而名之。夫阴不与阳争。故无寒。骨节皆痹。不与阳通。则疼痛。火气上逆则时呕。用白虎治其阳盛也。加桂疗骨节痹痛。通血脉。散疟邪。和阴阳以取汗也。
疟多寒者。名曰牡疟。蜀漆散主之。
蜀漆散方蜀漆(洗去腥) 云母(烧二日夜) 龙骨(等分)
上三味。杵为散。未发前以浆水服半钱匕。温疟加蜀漆半分。临发时服一钱匕。(一方云母作云实)
〔衍义〕心者牡脏也。邪在心而成疟。故曰牡疟。何以言之。心肺居上。阳也。而心乃阳中之阳。今邪气结伏心下。则心虚。内经曰。心虚者热收于内。则阳气不行于外。故外寒。积聚津液以成痰。是以牡疟反多寒也。用蜀漆和浆水以吐所结痰邪。龙骨以疗气伏心下者。云母安脏补虚。以除内收之热。若夫温疟亦用是。少加蜀漆治者。亦为邪气结伏在心下。致伤气而不入于阴。反独盛在外。以成热而不寒。故亦以此去其所结也。
牡蛎汤治牡疟方牡蛎(四两熬) 麻黄(去节四两) 甘草(二两) 蜀漆(三两)
上四味。以水八升。先煮蜀漆、麻黄。去上沫。得六升。内诸药。煮取二升。温服一升。若吐则勿更服。
〔衍义〕此与前牡疟名同。故治亦同。略以有初感寒邪为异。牡蛎者。能软坚消结。
除滞血。今更佐之蜀漆。以理心下所结之邪。而甘草佐麻黄。非独散寒。且可发越阳气而通于外。阳通结去。其病即瘥。
柴胡去半夏加栝蒌汤 治疟病发渴者。亦治劳疟。
柴胡(八两) 人参 黄芩 甘草(各三两) 栝蒌根(四两) 生姜(二两) 大枣(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嘉言云。渴虽阳明津竭。而所以致阳明津竭者。全是少阳之邪。故即小柴胡去半夏加栝蒌也。
〔衍义〕内经谓渴者刺足少阳。此证胃土被木火之伤。则津液涸而燥渴。故用柴胡、黄芩治木火。人参、甘草补胃。栝蒌生津益燥。姜枣发越荣卫。若劳疟由木火盛。荣卫衰。津液竭者。亦治以此。
柴胡桂姜汤 治疟寒多。微有热。或但寒不热。服一剂如神。
柴胡(半斤) 桂枝(三两去皮) 干姜(二两) 栝蒌根(四两)
黄芩(三两) 牡蛎(二两熬) 甘草(二两炙)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微烦。复服。汗出便愈。
〔衍义〕是疟也。以寒多言之。若与牡疟相类。以药论之。则非也。牡疟邪客心下。此风寒湿痹于肌表。肌表行阳以温分肉。痹则阳气不得通于外。遂郁伏于荣血之间。半表半里之分也。阳化气热。血滞成瘀。着于其处。遇卫气行阳二十五度及之则病作。其邪之入荣者。既无外出之势。而荣之素痹者。亦不出而与阳争。
故少热或无热也。是用柴胡为君。发其郁伏之阳。佐以桂枝、干姜。散其肌表之痹。栝蒌根、牡蛎为臣。除留热。消瘀血。佐以黄芩助柴胡。治半表里。甘草以和诸药。调阴阳也。得汗则痹邪散。血热行而病瘥耳。
卷四
疟疾总论
(扬俊)谓人之疟证。由外邪之入。每伏于半表半里。入而与阴争则寒。出而与阳争则热。故寒热往来主少阳。谓兼他经证则有之。谓全不涉少阳。则无是理也。
仲景曰。脉自弦。正以或数或迟。或小紧。或浮大。皆未可定。要必兼弦。弦为少阳脉也。夫邪犯少阳。与卫气并居。卫实昼行于阳。夜行于阴。故邪得阳而外出。得阴而内搏。内外相搏。是以日作。若气之舍深。内搏于阴。阳气独发。阴气内着。阴与阳争不得出。是以间日而作也。然则偏阴多寒。偏阳多热。其纯热无寒而为瘅为温。纯寒无热而为牡。莫不自少阳而造其极偏。补偏救弊。必从少阳之界。
使邪去而阴阳适归于和而后愈也。盖补救之道。非药不可。乃仲景复云。弦数者风发。以饮食消息之。抑又何耶。数为热。热极则风生。势必肝木侮土而传以不胜。遂坐耗胃家之津。阳愈偏而不复。是未可徒求之药也。须以饮食消息而止其热。即梨汁、蔗浆。生津止渴之属。正内经谓风淫于内。治以甘寒之旨耳。不然。其热之移于胃者。必上熏心肺。少气烦冤而心肺病。手心热。欲呕。而胃亦自病。人岂能堪之耶。故知消息以止入胃之邪。真圣法也。然仲景之法。亦不越内经。经谓疟脉缓大虚。便宜用药。又谓虚者不宜用针。以甘药调之。即此意也。夫温疟其脉平。无寒但热。骨节疼烦。时呕。白虎加桂枝。如内经言温疟有二。俱先热后寒。非但热不寒。有似瘅疟而实不同也。瘅疟两阳合邪。上熏心肺。肺主气者。少气烦冤。则心主脉者。阳盛脉促。津亏脉代。从可推矣。温疟脉如平人。则邪未合而津未伤。其所以但热而不寒者。以其人素有瘅气。荣卫不调。故疟之发于阳。不入于阴。即入而阴不受。所以骨节烦疼。时呕。邪气捍格之状。有如此者。
惟用桂枝加于白虎中。既有以去阳邪。复有以通荣卫。斯阴阳和。血脉通。得汗而愈矣。然桂枝阳药也。何以用于只热不寒之证。不知用白虎以大清气分之热。即少加桂枝以通荣卫。未为不可也。至若内经所称先热后寒之温疟。一者先伤于风。后伤于寒。发时先阳后阴。故先热后寒也。其一为冬感风寒。深藏骨髓。内舍于肾至春夏时令。大热而始发。邪从肾出之于外。俟热势少衰。复返于肾。而阴精与之相持。乃始为寒。设不知壮水之主。以急救其阴。十数发而阴尽矣。若多寒者曰牡疟。非纯寒无热也。多寒者。如十分之中七八分也。夫邪伏于心下。适在膻中心包之位。心为阳。阳邪从之。则心经虚。曰心虚者。热收于内。既收其邪。不易外出。此寒多之一因也。邪入心包。君主之官震恐。周身津液悉力内助。遂使所受之邪。为外围而不得出。又多寒之一因也。心为牡脏。故以名疟。
治用蜀漆散。和浆水吐其心下结伏之邪。则内陷之邪与之俱出。一举而荡逐无余矣。夫蜀漆常山苗也。常山善吐。何故不即用之。而必取意于其苗者何居。
苗性轻扬。入重阳之界。引拔其邪。合之龙骨镇心宁神。蠲除伏气。云母安脏补虚。媚兹君主。仲景炼石补天之功也。乃温疟亦用此方。更加蜀漆。以取快吐者。
正以一吐则结伏之邪尽开。而周身之瘅者通。荣卫并可借以无忤。是又以吐法为和法者也。岂牡与温证有相反。而必以方为异处耶。即如仲景治疟病发渴。谓亦治劳疟。乃出柴胡去半夏加栝蒌方。明系小柴胡汤。渴者加栝蒌根。去半夏。为一定之法。盖以弦为少阳之脉。寒热不外半表半里。故渴虽阳明津竭。
而所以致阳明津竭者。全是少阳之邪。且内经刺法篇云。渴者。取之少阳。非以其木火之势劫夺胃津而然耶。夫疟邪进退于少阳。亦即以此方进退以施其巧。诚如赵先生所注药性。故曰亦可以治劳疟也。假如寒多微有热者。又或但寒少顷而不热者。又主柴胡桂姜汤。且云服之如神。观其证或有似于牡疟。而微甚则大不同。故仲景不立论。且云如神。知其邪之轻且浅矣。诚以卫即表也。
荣即里也。胸中之阳散行于分肉之间。今因邪气痹之。则外卫之阳反郁伏于内守之阴。而血之痹者。愈结而不散。遇卫气之行阳而病发。则其邪之入荣。既无外出之势。而荣之素痹者。亦不出而与阳争。所以多寒少热。或但寒无热。有如此也。小柴胡汤本随邪之进退以为进退者。加桂枝、干姜。则进而从阳。痹着之邪。可以开已。况加牡蛎以攻其坚。以破其结。阴阳不可豁然而汗解乎。故曰服一剂如神也。然则加芩连之寒。以退而从阴。不又可于兹悟耶。余本仲景之义。并集嘉言之议。合而为论。以为善治疟者一助云尔。
卷五
中风历节病脉证治第五
(论一首脉证三条方十二首)
夫风之为病。当半身不遂。或但臂不遂者。此为痹。脉微而数。中风使然。
〔衍义〕此证半身不遂者。偏风所中也。但臂不遂者。风邪上受也。风之所客。凝涩荣卫。经脉不行。分肉筋骨俱不利。故曰此为痹。卫者。水谷之悍气。阳也。温分肉。
肥腠理。循行脉外。佐其动也。滑利充溢。荣者。水谷之精气。阴也。循脉中。应刻而动。沉动翕徐。今因风着为痹。荣遂改微。卫遂变量。故脉微数也。此即内经风论谓风各入其门户所中者之一证耳。其余散于各篇。不言风而病偏枯者。则不可胜数。或得之汗出偏沮。或得之阳盛阴不足。或胃脉内外大小不一。或心脉小坚急。或肾水虚者。灵枢亦叙于热病篇中。皆能致偏枯喑痱之病。观夫经旨不言其邪。惟从阴阳脏气有余不足之故。岂无深旨。是六淫七情饮食起居房劳。凡能伤其阴阳脏气之虚。致荣卫经脉痹而不能周流于身者。皆其邪也。不可一言而尽指之故耳。刘河间因不以此证列于风类。而乃入火类。曰中风瘫痪者。非谓肝木之风实甚。亦非外中于风。良由将息失宜。而心火暴甚。肾水虚衰。不能制之。而热气拂郁。心神昏冒。筋骨不用。卒倒无知也。或即不死。发过而偏枯者。由经络左右双行而热。郁结气血。不能宣通。若一例得通则否者。痹而瘫痪也。此论发前人所未发。观是书者。尤宜兼通焉。
寸口脉浮而紧。紧则为寒。浮则为虚。寒虚相搏。邪在皮肤。浮者血虚。络脉空虚。贼邪不泻。或左或右。邪气反缓。正气即急。正气引邪。 僻不遂。邪在于络。肌肤不仁。
邪在于经。即重不胜。邪入于腑。即不识人。邪入于脏。舌即难言。口吐涎沫。
〔衍义〕内经有谓十二经络脉者。皮之部也。百病之生。必先于皮毛。邪中之。腠理开。开则邪入。客于经络。留而不去。传入于经。留而不去。传入于腑。禀于肠胃。仲景今言是病。即此之谓也。络脉。盖经脉行气。皆在皮部。络脉浮近于皮肤。故善恶之色见于外。经脉伏行于隧道。故善恶之脉。朝于寸口而后见。络脉不自动。
随经脉而动。此由络脉之血空虚。所以脉见得也。寒邪之气紧束。故浮紧之脉。
并见于寸口。络脉从经脉。左右双行。当邪入之时不治。至于其邪随络脉流行。
邪所在之侧。则血虚。虚则经气缓。邪所不在之侧。则血和。和则经气行如度而急。缓急牵引。故口缓 僻不遂。邪在于络。其卫气循于皮肤之中。分肉之间者。
与之相遇。则不荣于肌肤。故肌肤不仁。邪在于经。则荣气之行涩。内不养于骨。
则骨重。外不滋于肉。则身重而不胜。仲景所谓入腑入脏者。腑六脏五。果何属也。意即内经之所谓禀于胃者也。夫胃者土也。水谷之海。十二经皆受气于胃。
胃者六腑之总司。多气多血者也。心者神明之宅。五脏之主。由是诸腑经络受邪。变气则归于胃。胃得之则热甚。津液壅溢为痰涎。闭塞隧道。荣卫不行。胃之支。别脉上络于心者。并塞其神气出入之窍。故不识人也。诸脏受邪。极而变者。
亦必归于心。于是心得邪。则神散而枢机息。舌者心之窍。机息则舌纵。廉泉开。
舌纵。则难以言。廉泉开。则口流涎。此是俗所宗之说也。
侯氏黑散 治大风。四肢烦重。心中恶寒不足者。(外台治风癫)
菊花(四十分) 白术(十分) 细辛(三分) 茯苓(三分)
牡蛎(三分) 桔梗(八分) 防风(十分) 人参(三分)
矾石(三分) 黄芩(五分) 当归(三分) 干姜(三分) 芎 (三分) 桂枝(三分)
上十四味。杵为散。酒服方寸匕。日一服。初服二十日。温酒调服。禁一切鱼肉大蒜。常宜冷食。六十日止。即药积在腹中不下也。热食即下矣。冷食能助药力。
〔衍义〕心主血。阳脏也。荣卫不布。内无所养。则心中恶寒。不足生焉。是以菊花为君。治风兼治湿。治风以防风佐。治湿以白术佐。桔梗亦能治风痹。通膈气。舟楫诸药。细辛、桂枝助防风。矾石茯苓助白术。黄芩、干姜、牡蛎。开利内外寒热痹气。
参、归更与干姜、牡蛎。治心中恶寒不足者。初治欲开其痹着。则用温酒以行药势。禁诸热物。宜冷食者。为矾石能固涩诸药。助其久效。而矾石性得冷即止。得热即下故也。
寸口脉迟而缓。迟则为寒。缓则为虚。荣缓则为亡血。卫缓则为中风。邪气中经。则身痒而瘾疹。心气不足。邪气入中。则胸满而短气。
〔衍义〕天道干健而坤静顺。人道亦应之。气健而血顺也。血气和平。然后脉不缓不急。不迟不数。日行百刻。以周于身而朝寸口。是以候寸口以求其虚实。迟则知阳气之不能健运。缓则知荣气之应刻不逮。荣气不逮则亡血。卫气不运。因而中风。经虚邪入。荣卫不布于皮肤。血凝津滞。发为身痒瘾疹。然疹有赤白。不独属风也。原属津凝血滞。治与湿同。且荣卫不健。与邪混郁于胸中。则害其宗气之布息。故胸满而短气也。
风引汤 除热瘫痫。
大黄 干姜 龙骨(各四两) 桂枝(三两) 甘草 牡蛎(各二两)
寒水石 滑石 赤石脂 白石脂 紫石英 石膏(各六两)
上十二味。杵粗筛。以韦囊盛之。取三指。提井花水三升。煮三沸。温服一升。
治大人风引。少小惊痫螈 。日发数十次难疗等证。热邪以除。巢氏云。香港脚宜风引。
〔衍义〕风者外司厥阴。内属肝木。上隶手经。下隶足经。中见少阳相火。所以风自内发者。由火热而生也。风生必害中土。土主四肢。土病则四末不用。聚液成痰。
瘫痪者。以风邪挟痰于四肢故也。痫者。以风热急其筋脉。内应于心主故也。由是二者。尽可用此汤治之。首用大黄之寒走而不止者泻之。俾火退风息。凝痰扫去矣。复用干姜之热止而不走者。何哉。前哲有云。大黄之推陈致新。如将军之戡定祸乱。然使将无监军。兵无向导。能独成其功乎。夫一阴一阳之为道。故寒与热相济。行与止相须。然后寒者不惨。热者不酷。行者不疾。止者不停。所以大黄逐热行滞。以通荣卫而利关节。则必以干姜安之。桂枝导之。佐大黄之达四肢脏腑而不肆其峻快。不然。将从诸药石而下走矣。桂枝又散风木。干姜又能治血。祛风湿痹。去风毒痹。二者因得以相制为使。犹虑干姜之热中。更以石膏、滑石制之。禀清肃之金性。以制木救土。泻阳明肺热。解肌肉风痹也。阴水不足。火因妄动而生风。满招损。自役其心。精神不守。非镇重之剂。则不能安其神。
益其水。故以寒水石补阴水。紫石英、白石脂、赤石脂、牡蛎、龙骨敛精神。定魂魄。固根本也。
防己地黄汤 治病如狂状。妄行。独语不休。无寒热。其脉浮。
防己(一分) 桂枝(三分) 防风(三分) 甘草(一分)
上四味。以酒一杯。渍之一宿。绞取汁。生地黄二斤。 咀蒸之。如斗米饭久。以铜器盛其汁。更绞地黄汁。和分再服。
〔衍义〕狂走谵语有热。脉长者则阳明。若此无寒热。其脉浮者。非其证也。然脉浮者。血虚从邪。并于阳而然也。内经曰。邪入于阳则狂。此狂者。谓五脏阴血虚乏。
魂魄不清。昏动而然也。桂枝、防风、防己、甘草。酒浸其汁。用是轻清。归之于阳。以散其邪。用生地黄之凉血补阴。熟蒸以归五脏。益精养神也。盖药生则散表。熟则补衰。此煎煮法也。又降阴法也。阴之不降者。须少升以提其阳。然后降之。方可下。不然则气之相并。不得分解矣。
头风摩散方大附子(一枚炮) 盐(等分)
上二味。为散沐了。以方寸匕摩上。令药力行。
〔衍义〕头者诸阳之所会。太阳为之长。若风寒湿客之。诸阳不得流通。与邪壅塞于巅而作痛。故用附子性之走者。于疾处散其邪。以盐味之润下。从太阳膀胱水性者佐之。用以引诸药下降。则壅通而病愈矣。
寸口脉沉而弱。沉即主骨。弱即主筋。沉即为肾。弱即为肝。汗出入水中。如水伤心。
历节黄汗出。故曰历节。
〔衍义〕肾主水。骨与之合。水性下。故脉沉者。病在骨也。肝藏血。筋与之合。血性濡。
血虚则脉弱。故脉弱者病在筋也。心主汗。汗出入水。其汗为水所主。心气不得越。因而伤之。水汗相搏。聚以成湿。湿成则内应于脾。脾、土也。土克肾水。是以湿伤其骨。关节者。骨之所凑。筋之所束。故湿独善流关节。以克其所胜。侮其不胜。
然水汗所郁之湿。久变为热。湿热相蒸。湿属土。土色黄。是以历节发出黄汗也。
趺阳脉浮而滑。滑则谷气实。浮则汗自出。
〔衍义〕趺阳胃脉属土。土湿所化也。脉经谓浮滑为有宿食。此虽非宿食之谷。然滑乃阳盛也。内经曰。食入于胃。长气于阳。是乃饮食肥美所长之阳。成其湿热之气。宜乎亦得称以谷也。脉浮汗自出者。内经曰。汗者谷之精气。今谷之盛阳。
出之于表。浮为卫虚。不能固腠理。因自汗出也。
少阴脉浮而弱。弱则血不足。浮则为风。风血相搏。即疼痛如掣。盛人脉涩小。短气。
自汗出。历节疼。不可屈伸。此皆饮酒汗出当风所致。
〔衍义〕少阴脉者。太冲肾脉也。肾脉本沉。因饮食当风使之浮。浮则肾伤。肾属阴。
主血。伤必不足而脉弱也。肥人本多气多血。其脉充盛。今反涩。由其血不足也。
小者气衰也。由饮酒所致。盖因酒湿热有毒。饮之过则伤卫伤荣。迫津为汗。汗出当风。乘虚入客。与卫相干。则短气自汗出。入伤筋骨。则历节疼痛。不可屈伸。
诸肢节疼痛。身体 羸。脚肿如脱。头眩短气。温温欲吐。桂枝芍药知母汤主之。
桂枝芍药知母汤方桂枝(四两) 芍药(三两) 甘草(二两) 麻黄(二两)
生姜(五两) 白术(五两) 知母(四两) 防风(四两) 附子(二两炮)
上九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温服七合。日三服。
〔衍义〕此风寒湿痹其荣卫。三焦之病。头眩短气。上焦痹也。诸肢节疼痛。身体羸。筋骨痹。韵书以 为火。以羸为筋结也。然湿多则肿。寒多则痛。风多则动。故用桂枝治风。麻黄治寒。白术治湿。防风佐桂。附子佐麻黄、白术。其芍药、生姜、甘草。亦和发其荣卫。如桂枝汤例也。知母治脚肿。引诸药祛邪益气力。附子行药势为开痹大剂。然分两多而水少。恐分其服而非一剂也。三因方云。每服四钱。
味酸则伤筋。筋伤则缓。名曰泄。咸则伤骨。骨伤则痿。名曰枯。枯泄相搏。名曰断泄。荣气不通。卫不独行。荣卫俱微。三焦无所御。四属断绝。身体羸瘦。独足肿大。黄汗出。胫冷。假令发热。便为历节也。
〔衍义〕内经云。味过于酸。肝气以津。味过于咸。大骨气劳。短肌以津。盖谓津液不仁而内溢。短肌。谓走血而肌缩。大骨气劳。谓咸入骨走血。髓无养也。由是知此之谓泄。即溢也。津液不溢。蓄而成湿。筋得湿。则弛长而缓。故名为泄。髓无血也。
咸多伤骨。因致痿而为枯。血走。绝而不流。谓之断。湿胜谓之泄。血不流则荣不通。
荣与卫相将。荣不通。则卫不独行也。三焦形体。皆藉血以养。血亡则三焦无所根据。四属者。皮肉脂髓也。无血以滋。则身体羸瘦。独有所蓄之湿。下流伤肾。肾主下焦。故脚肿大。湿胜则多汗。脾色黄。湿本于脾。故黄汗出。肾虚而阳不下降。
则胫冷。假令阴虚湿郁变热。则湿不泄而流于筋骨关节也。夫仲景诚善于立言者矣。即历节一证。各分其因。以水。以酒。以天气。此又以饮食之味。然独出治天气一方。人或怪其不具。噫。方可具哉。病有不常。体有强弱。时有寒暑。已出之方。犹自为准绳而已。又焉可执而不变也。若能求经气。辨邪正。明药性。亦何患其有证而无方欤。
病历节不可屈伸。疼痛。乌头汤主之。
乌头汤方 治香港脚疼痛不可屈伸。
麻黄 芍药 黄 (各三两) 甘草(炙)
川乌(五枚 咀以蜜二升煎取一升即出乌头)
上五味 咀。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蜜煎中更煎之。服七合。不知。尽服之。
〔衍义〕此汤概治历节不可屈伸疼痛。于方下又复言治香港脚疼痛。必仲景书历节条下有方。而无药石。见香港脚中方名同而有药。集书者遂两出之。且二病皆因风寒伤于筋。麻黄开玄府。通腠理。散寒邪。解气痹。芍药以理血痹。甘草通经脉而和药。黄 益卫气。气壮则邪退。乌头善走。入肝筋逐风寒。蜜煎以缓其性。
使之留连筋骨。以利其屈伸。且蜜之润。又可益血养筋。并制乌头燥热之毒也。
矾石汤 治香港脚冲心。
矾石(二两)
上一味。以浆水一斗五升。煎三五沸。浸脚良。
〔衍义〕脚心病者。古人谓感水湿之邪。即内经痿痹厥逆证也。东垣有饮乳酪之说。予思足六经起于足五趾间。若天之六淫。饮食寒热劳逸之气。凡留滞于下者。皆足以致其肿痹不仁。屈伸不利。气逆上冲也。岂独水湿之邪。白矾味酸涩性燥。可去湿消肿。收敛逆气。然香港脚冲心。水克火也。岂细故哉。
附方古今录验续命汤 治中风痱。身体不能自收。口不能言。冒昧不知痛处。或拘急不得转侧。
麻黄 桂枝 当归 人参 石膏 干姜 甘草(各三两) 芎 (一两五钱) 杏仁(四十枚)
上九味。以水一斗。煮取四升。温服一升。当小汗。薄覆脊。凭几坐。汗出则愈。不汗更服。勿当风。并治咳逆上气。不得卧。面目浮肿。
〔衍义〕痱病者。荣卫气血不养于内外。故身体不用。机关不利。精神不治。然是证。
有虚有实。虚者。自饮食房劳七情得之。内经谓内夺而厥。则为喑痱是也。实者。
是风寒暑湿感之。虚以实治。则气血愈散。此方乃治实邪也。故麻黄为君。佐干姜开寒痹。石膏解风痹。当归和血。人参益气。芎 行血散风也。其并治咳逆上气面浮者。亦为风寒所致也。
千金三黄汤 治中风手足拘急。百节疼痛。烦热。心乱恶寒。经日不欲饮食。
麻黄(五分) 独活(四分) 细辛(二分) 黄 (二分) 黄芩(三分)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分温三服。一服小汗。二服大汗。心热加大黄二分。腹满加枳实一枚。气逆加人参三分。悸加牡蛎三分。渴加栝蒌根三分。先有寒。加附子一枚。
近效方术附汤 治风虚头重眩。苦极不知食味。暖肌补中益精气。
白术(二两) 附子(一枚半炮去皮) 甘草(一两炙)
上三味锉。每五钱匕姜五片。枣一枚。水盏半。煎七分。去滓温服。
崔氏八味丸 治香港脚上入少腹不仁。
干地黄(八两) 山茱萸 薯蓣(各四两) 泽泻 茯苓 牡丹皮(各三两) 肉桂 附子(炮各一两)
上八味末之。炼蜜和丸梧子大。酒下十五丸。日再服。
千金方越婢加术汤 治肉极。热则身体津脱。腠理开。汗大泄。属风气。下焦脚弱。
麻黄(六两) 石膏(半斤) 生姜(二两) 甘草(二两) 白术(四两) 大枣(十五枚)
上六味。以水六升。先煮麻黄去上沫。内诸药。煮服三升。分温三服。恶风。加附子一枚炮。
卷六
血痹虚劳病脉证治第六
(论一首脉证九条方九首)
问曰。血痹病。从何得之。师曰。夫尊荣人。骨弱肌肤盛。重困疲劳。汗出。卧不时动摇。
加被微风。遂得之。但以脉自微涩。在寸口关上小紧。宜针引阳气。今脉和。紧去则愈。
〔补注〕阳所以统夫阴者也。统阴则血必随气行矣。乃经言血痹。而不言气。何哉。
不知血之痹。由于气之伤也。经曰。入于脉则血凝而不流。夫所以不流者。气为邪阻也。然邪之足以伤者。必因于作劳。则卫气不能固外。而后邪得以入之。故仲景发其不流之故。以明得病之由。言天下惟尊荣人。为形乐志苦。形乐。故肌肤盛。志苦。故骨弱。骨弱则不耐劳。肌盛则气不固。稍有劳困。汗易出也。夫汗者。
血之液也。卫不固。斯汗出。汗出斯阳气虚。虽微风且得以袭之。则血为之痹。故一见脉微。则知其阳之不足。一见脉涩。则知其阴之多阻。此血痹之本脉也。而其邪入之处。则自形其小紧。小为正气拘抑之象。紧为寒邪入中之征。然仲景明言微风。何以反得寒脉耶。盖邪随血脉上下。阻滞汁沫。未有不痛者。故痛为脉紧也。针以泄之。引阳外出。则邪去而正自伸也。否则终于痹也。然则固外之阳。所重惜也。富贵者能知阳气素不自强。则不敢作劳。即不获已而劳。或亦有以知节而不至于汗出。汗出矣。不致卧后动摇。又何致虚风痹血耶。仲景言虚劳。乃以血痹发其先。良有以也。
血痹阴阳俱微。寸口关上微。尺中小紧。外证身体不仁。如风痹状。黄 桂枝五物汤主之。
黄 桂枝五物汤方黄 (三两) 桂枝(三两去皮) 芍药(三两) 生姜(三两) 大枣(十二枚)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
〔补注〕此条是由上条既痹之后。未能针引以愈。遂令寸口微者。今则阴阳俱微。
且寸关俱微矣。且尺中小紧矣。夫小紧既见于尺。则邪之入也。愈深。而愈不得出何也。正虚之处。便是容邪之处也。脉经内外谓之阴阳。上下亦谓之阴阳。今尺既小紧。则微属内外也明矣。若言证以不仁概之。盖身为我身。则体为我体。
而或为疼痛。或为麻木。每与我相阻。其为不仁甚矣。故以风痹象之。非真风痹也。经曰。风寒湿三者合而成痹。然何以单言风痹也。邪有兼中。人之受者必有所偏。如多于风者。则其痛流行不常。淫于四末。盖血以养筋。血不通行。则筋节为之阻塞。且血藏于肝。肝为肾子。肾既受邪。则血无不壅滞。于是以黄 固卫。
芍药养荣。桂枝调和荣卫。托实表里。驱邪外出。佐以生姜宣胃。大枣益脾。岂非至当不易者乎。
夫男子平人。脉大为劳。极虚亦为劳。
〔补注〕虚劳为不足之病。则必为不足之脉也。经云。烦劳则张。精绝。正以劳则阳气外张。举之有余也。然其余也。既非内蕴之充。又岂外邪之助。以是大为劳也。
至问脉之重虚。对以上虚尺虚。言上下皆虚也。又云。脉虚者。不象阴也。不似手太阴之充盛也。故极虚者亦云劳。然则大者固为劳力饥饱。而极虚者则不免于房劳矣。
男子面色薄者。主渴及亡血。卒喘悸脉浮者。里虚也。
〔补注〕此仲景出望之法以教人也。经曰。心者生之本。神之变。其华在面。而其充在血脉。故手少阴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然使忧愁思虑。则足以伤之。夫神伤则体弱。体弱则所生者不足。自未能荣于色矣。盖心所以生血。而色者。神之旗也。阴血既少。则津液自枯。故主渴也。渴必引水以自救。而渴不复为水止。则饮多而停于心下。阻其呼吸之隧而为喘。失其君火之司而为悸。所不免也。若此者脉必浮。岂非所生之血。不足鼓其脉于外乎。心所以合脉者也。于是知其心气之虚于里焉也。
男子脉虚沉弦。无寒热。短气里急。小便不利。面色白。时目瞑。兼衄。少腹满。此为劳使之然。
〔补注〕人之身以阳气为主。惟作劳则动伤元气。故于此先言脉。并言证。以见男子之阳虚也。夫虚者。劳之本脉也。举按不实之中。而复见少厥二阴之象。则其为内伤阳气何如。而阳虚者必恶寒。内伤者多发热。故脉经云。假令寸口脉微。
名曰阳不足。阴气上入阳中。则洒淅恶寒也。假令尺脉弱。名曰阴不足。阳气下陷入阴中。则发热也。今三部同等。已非上入下陷之候。则其无寒热可知。然膻中者。气之海也。谷之精气。浊者化卫。而一为宗气。行胸中以司呼吸。于是呼出者心肺主之。吸入者肾肝主之。心肺阳也。肾肝阴也。夫以举按豁然之脉。而只见其有阴无阳。是中之宗气不能为之资。斯呼者无以壮其出。而吸者不能深其入。遂令升降无力。而短气不足以息也。中州之气既虚。使水谷未能消腐。而清气不能上升。则肾阳未旺。肝气下乘。故频圊而里急。膀胱为州都之官。气不化而水道不出。至如经谓十二经脉。三百六十五络。皆上于面。然肺为气之总司。若气虚则肺亦虚。故面虽诸阳之会。而色独如金也。且阴气盛则目瞑。今阳衰。有不为之目瞑者乎。兼衄者。阳络伤则血外溢而为衄也。少腹满者。因小便不利也。此为劳伤元气。所以至此。然则仲景即不言治法。自当调以甘药。培中土以益元阳。不待言矣若舍黄 建中。又何以为法耶。
劳之为病。其脉浮大。手足烦。春夏剧。秋冬瘥。阴寒精自出。酸削不能行。
〔补注〕夫脉之大有二。一曰大为实。一曰大则为芤。芤则为虚。今属之于劳。则所伤在元气。而无血以和之也。然伤者在气而何损于血也。经曰。阳生则阴长。故无阳则阴无以生。无阴则阳无以化。举按之间。但觉其大。而非有力于去来也。
然何以他脉不兼见。夫惟不兼见。故盛于外者。非由于素养之得宜。只因营卫之气。满于中焦。致火不生土而太阴病。故手足烦者。脾属四肢也。经曰。烦劳则张。精绝。辟积于夏。使人煎厥。故逢收藏之时而稍瘥。不似春夏之散见也。经曰。
强力举重则伤肾。又曰。肾者精之处也。其充在骨。夫既真阳不能守。而阴精有不外遗者乎。酸削不能行。亦所必至也。
夫失精家。少腹弦急。阴头寒。目眩。发落。脉极虚芤迟。为清谷。亡血失精。脉得诸芤动微紧。男子失精。女子梦交。桂枝龙骨牡蛎汤主之。
桂枝龙骨牡蛎汤方桂枝(一两) 芍药(一两)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一两)
大枣(十二枚) 龙骨(三两) 牡蛎(三两)
上七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分温三服。
〔补注〕经曰。肾主水。受五脏六腑之精而藏之。又曰。厥气接于阴器。则梦接内。盖阴器。宗筋之所系也。而脾胃肝胆之筋亦皆聚焉。故厥阴主筋。则诸筋统于肝也。肾为阴。主藏精。肝为阳。主疏泄。故肾之阴虚。则精不藏。肝之阳强。则气不固。
若遇阴邪客之。与所强之阳相感。则或梦或不梦。而精脱矣。是肾虚则无有不虚者也。膀胱与肾为表里。故少腹弦急为阴结。而气不化者可知。水不生木。则血不养筋。致宗筋惫而阴头寒。以致虚风生则目眩。血不会则发脱。种种虚状。
悉本诸此。而其脉则为虚为芤为迟。可想而知也。夫阳虚则水谷不化。阴虚则亡血失精。故芤为阴虚。复阴阳相搏而为动。微则阳微。又微紧相搏而为邪。皆脉经所云至虚者也。然则男子失精。女子梦交。何能已哉。此病之原。皆起于肾之不固。遂令三焦皆底于极虚矣。斯于法必以固精为主治也。于是以桂枝和荣卫。芍药收阴。生姜散寒。甘草、胶、枣益脾补气。更用龙骨以涩其阳。牡蛎以涩其阴。庶肾肝既固。荣卫调和。而诸证自愈尔。
男子脉浮弱而涩。为无子。精气清冷。(此条一本在夫失精家之前)
〔补注〕浮、为阳脉也。举之有。按之无也。乃于举之时未见其力。则浮兼弱矣。浮弱。
阳气之虚也。若涩。阴脉也。为阴血不足。脉经曰。荣为根。卫为叶。荣卫俱微。则枝叶枯槁。是生气微矣。又何能必其有子乎。正以精气之清冷也。其在诗曰。洌彼下泉。浸彼苞稂。谓伤其生也。
男子平人。脉虚弱细微者。善盗汗也。
〔补注〕虚弱细微。绝不见阳。阳虚甚矣。经云。阴气有余。身寒多汗。然所谓有余者。
非诚余也。即阳之不足言之也。故肺主气。又合皮毛。司腠理。惟阳气衰。则卫不固而自汗出。邪在于内。则元府不闭。而汗从腑脏出。邪在于外。则腠理不致。而汗从经络出。脏腑之阴捍格。卫气浮散于外。无所根据从。则汗出卫虚。水谷气散脱者汗自出。此皆不因动作而自出之汗也。至盗汗则阳衰因卫虚。而所虚之卫行于阴。当目瞑之时。无气以庇之。故腠开而汗。若一觉则行阳之气。复散于表而汗止矣。故曰盗汗也。夫至盗汗。而其虚可胜道哉。
人年五六十。其病脉大者。痹挟背行。苦肠鸣。马刀侠瘿者。皆为劳得之。
〔补注〕人生五十始衰。六十天癸竭。则已精少肾衰矣。使复有动作。遂令阳虚而邪得以客之。痹太阳经道。盖太阳行于背者也。经谓阳气者。精以养神。柔以养筋。开阖不得。寒气从之。乃生大偻。故病痹挟背行也。又云。中气不足。肠为之苦鸣。至陷脉为 。留连肉腠。为马刀侠瘿。瘿者。即瘰 也。以其形长如蛤。为马刀。
或在耳前后。连及颐颔头下。或下连缺盆。以及胸胁。皆谓之马刀。此手足少阳经主之也。总以动作忿怒。忧忿气郁过甚。而为风邪内腠。故其脉则大而举按不实。其因则劳而元气不足。仲景言之。恐后人复疑为有余而误攻其邪耳。
脉沉小迟。名脱气。其人疾行则喘喝。手足逆寒。腹满。甚则溏泄。食不消化也。
〔补注〕人之所以运动无苦。四体温和。食入自化者。皆吾身之真阳为之也。故阳固则流行于脉中者。各安其部。而无阳衰阴见之象。今沉。少阴脉也。以其所处之位至下也。若寸关皆见。则各腑脏之阳何在乎。况其兼者。曰小曰迟。脉经云。
小者气血俱少。又云迟为荣中寒。彼此俱阴。绝不见阳。则其气已大泄矣。故名脱也。夫尺虚之人。行走 然。象其步履之不正也。而况于气脱者乎。故行稍疾上喘喝。虽曰呼出心肺。吸入肾肝。自非宗气行其呼吸。则升降出入。且无以安于自然矣。况勉强以动其气乎。是故人之阳。盛于中焦者也。脾之阳不固。则四肢上逆而冷矣。且脾之阳。又原于下焦者也。肾之真阳大虚。则不足以消腐水谷。为腹满。为溏泄。正未有已也。
脉弦而大。弦则为减。大则为芤。减则为寒。芤则为虚。寒虚相搏。此名为革。妇人则半产漏下。男子则亡血失精。
〔补注〕伤寒论中有此条。方中行先生注。寒言阳气减损而不足。芤言阴血衰竭而空虚。革言革易常度也。妇人阴血充足而能化。则得坤顺之常。半产漏下。则不足以言坤之资生矣。男子阳精充盛而能化。则得干健之常。亡血失精。则不足以言干之资始矣。故天地之大德曰生。男不足以言资始。女不足以言资生。
则人道大坏。故曰革也。一说革读亟。变而促迫也。亦通。
愚按、礼曰。夫子之病革矣。不可以变。即音亟也。
虚劳里急。悸衄。腹中痛。梦失精。四肢 疼。手足烦热。咽干口燥。小建中汤主之。
小建中汤方芍药(六两) 桂枝(三两去皮) 甘草(三两炙) 生姜(三两)
大枣(十二枚) 胶饴(一升)
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内胶饴。更上微火消解。温服一升。日三服。呕家不可用建中汤。以甜故也。
〔补注〕经云。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为重虚。盖气不足者。如中气不健。频欲更衣。心下悸。或阳明内热而血外溢。或腹中痛。或梦接内而遗。种种悉气之不足为之也。形不足者。即如四肢不但不强健而 疼。
甚至手足烦热。津液少而干燥。种种皆形之不足为之也。经谓不可刺。以重虚者。宜补之以甘药。此其意惟仲景遵之。培中央以灌输腑脏百脉。主以小建中。正稼穑作甘之意也。
然观此证。则肾虚为多。水亏当壮水之主。以镇阳光。火衰则益火之源。以消阴翳。独仲景不屑于此。而惟以树立中气为第一义者何居。圣人曰。精、谷气也。可见肾为藏精之处。伎巧出焉。苟非有五谷之养。五味之调。则亦从何而生。然经又曰。精不足者。补之以味。假使胃不能纳。脾不能运。又如之何。故圣人以建中主治。使中州之土。已坏复起。将饮食入胃者。游溢精气。上输于脾。
脾气散精。上归于肺。如经所云者。则五脏百脉自裕矣。岂但已病乎哉。
虚劳里急诸不足。黄 建中汤主之。
黄 建中汤方黄 (三两) 桂枝(三两) 芍药(六两) 甘草(三两)
生姜(三两) 胶饴(一升) 大枣(十一枚)
上七味。用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补注〕不足之证不一。未有不因于气虚者。夫阳生阴长。气苟不充。则日就于损矣。故曰卫气者。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司开阖者也。开阖损其常度。则里急见焉。于是为证之不足者。且不可以概述矣。主以黄 建中。正于补益中土者。兼足以托实肌表矣。
虚劳腰痛。少腹拘急。小便不利者。八味肾气丸主之。
八味肾气丸方干地黄(八两) 薯蓣(四两) 山茱萸(四两) 泽泻(三两)
茯苓(三两) 丹皮(三两) 桂枝(一两) 附子(一两炮)
上八味。为末。炼蜜和丸。梧子大。火酒下十五丸。加至二十五丸。日再服。
〔补注〕腰者肾之府。腰痛为肾气之虚寒可知矣。惟虚寒。故少腹拘急。而膀胱之气亦不化也。苟非益火以助真阳。以消阴翳。恐无以生土。而水得泛溢。不至上凌君火不止矣。主以八味。固补益先天之至要者也。
虚劳诸不足。风气百疾。薯蓣丸主之。
薯蓣丸方(二钱五分为一分)
薯蓣(二十分) 当归 桂枝 干地黄 曲 豆黄卷(各十分) 甘草(二十八分)
芎 麦门冬 芍药 白术 杏仁(各六分) 人参(十分) 柴胡 桔梗 茯苓(各五分)
阿胶(七分) 干姜(三分) 白蔹(二分) 防风(六分) 大枣(百枚为膏)
二十一味末之。炼蜜和丸。如弹子大。空腹酒服一丸。一百丸为剂。
〔补注〕虚劳不足之证。最易生风。倘不为调摄。必致火气日见不足。则所以善行数变者。不益流连而不息耶。故于手足太阴少阴上下分补。不仍以中土为主。
务令三焦并益。荣卫和谐。而诸风自息矣。如桂枝、柴胡、防风。借以固表升阳。为力颇多。非谓以此驱风。转燥津液也。
虚劳。虚烦不得眠。酸枣仁汤主之。
酸枣仁汤方酸枣仁(二升) 甘草(一两) 知母(二两) 茯苓(二两) 芎 (二两)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酸枣仁得六升。内诸药。煮取三升。分温三服。
〔补注〕按嘉言论此方云。素问谓阳气者。烦劳则张。精绝。辟积于夏。使人煎厥。可见虚劳虚烦。为心肾不交之病。肾水不上交于心火。心火无制。故烦而不得眠。
不独夏月为然矣。方用枣仁为君。而兼知母之滋肾为佐。茯苓、甘草调和其间。
芎入血分而解心火之燥烦也。
五劳虚极羸瘦。腹满不能饮食。食伤、忧伤、饮伤、房室伤、饥伤、劳伤、经络荣卫气伤。
内有干血。肌肤甲错。两目黯黑。缓中补虚。大黄 虫丸主之。
大黄 虫丸方大黄(十分蒸) 黄芩(二两) 甘草(三两) 桃仁(一升)
杏仁(一升) 芍药(四两) 干地黄(十两) 干漆(一两)
虻虫(一升) 水蛭(百枚) 蛴螬(一升) 虫(一升)
上十二味。蜜丸。小豆大。酒饮服五丸。日三服。
〔补注〕嘉言云。七伤。金匮明谓食伤、忧伤、饮伤、房室伤、饥伤、劳伤、经络营卫气伤、及房劳伤。但居其一。后人不知何见。谓七者阴寒、阴痿、里急、精速、精少、阴下湿、精滑、小便苦数。临事不举。似乎专主肾伤为言。岂有五劳分主五脏。而七伤独主一脏之理。虽人身恣逞伤肾者恒多。要不可为一定之名也。故虚劳证。凡本之内伤者。有此七者之分。而虚劳发热。未有不由瘀血者。若无内伤。则营卫运行。不失其次。瘀从何起。是必饮食起居。过时失节。营卫凝泣。先成内伤。然后随其气所阻塞之处。血为瘀积。积之久。牢不可拔。新生之血。不得周灌。与日俱积。
其人尚有生理乎。仲景施活人手眼。以润剂润其血之干。以蠕动啖血之物。行死血。名之曰缓中补血。岂非以行血去瘀。为安中补虚上着乎。然此特世称干血劳之良法也。血结在内。手足脉相失者宜之。兼入琼玉膏润补之药同用尤妙。试为细参其证。肌肤甲错。面目黯黑。及羸瘦不能饮食。全是营血瘀积胃中。
而发见于肌肤面目。所以五脏失中土之灌溉而虚极也。此与五脏之本病不同。故可用其方而导其胃中之血。以内谷而通流营卫耳。许州陈大夫传仲景百劳丸方云。治一切劳瘵积滞。不经药坏证者。宜服。大夫其长于谋国者欤。方用当归、乳香、没药各一钱。虻虫十四个。人参二钱。水蛭十四个。桃仁十四个。浸去皮尖为细末。炼蜜丸如桐子大。都作一服可百丸。五更用百劳水下。取恶物为度。服白粥十日。百劳水即甘澜水。以杓扬百遍者也。
卷七
肺痿肺痈咳嗽上气病脉证治第七
(论三首脉证四条方十五首)
〔补注〕嘉言云。金匮于肺痿、肺痈二证。则彻土绸缪。治之于早。然先从脉辨其数虚数实。欲从口辨其吐沫干燥。然更出一捷要之法。谓咳嗽之初。即见上气喘急者。乃外受风寒所致。其脉必浮。宜从越婢加半夏之法。及小青龙加石膏之法。亟为表散。不尔即是肺痈、肺痿之始基。故以咳嗽上气病证。同叙于肺痈、肺痿之下。而另立痰饮咳嗽本门。原有深意。见咳而至于上气。即是肺中壅塞。逼迫难安。尚何等待。不急散邪下气以清其肺乎。然亦分表里虚实为治。不当误施。转增其困矣。
再论肺痈、肺痿之病。皆燥病也。肺禀清肃之令。乃金寒水冷之脏。火热熏灼。久久失其清肃而变为燥。肺中生痈。其津液全裹其痈。不溢于口。故口中辟辟然干燥。肺热成痿。则津液之上供者。悉从燥热化为涎沫浊唾。证多不渴。较胃中津液尽伤。母病累子之痿。又大不同。只是津液之上输者。变为唾沫。肺不沾其惠泽尔。若夫痿病。津液不能灭火。反从火化。累年积岁。肺叶之间。酿成一大火聚。以清凉投之。捍格不入矣。然虽捍格。固无害也。设以燥热投之。以火济火。其人有不坐毙者乎。半夏燥药也。投入肺中。转增其患。自不待言。但清凉既不能入。惟燥与燥相得。乃能入之。故用半夏之燥。入清凉生津药中。则不但不燥。转足开燥。其浊沫随逆气下趋。久久津液之上输者。不结为涎沫。而肺得沾其渍润。痿斯起矣。人但知半夏能燥津液。孰知善用之。即能驱所燥之津液乎。此精蕴也。
总按肺为娇脏。肺气素为形寒饮冷而受伤。久久出汗过多而不瘥。气馁不振。
即为肺痿。其风伤皮毛。无伤血脉。风热相搏。气血稽留。遂为肺痈、肺痿多涎沫。
乃至便下浊沫。肺痈脓血。乃至便下脓积。凡胃强能食而下传者。皆不死也。夫血热则肉败。营卫不行。必将为脓。是以金匮以通行营卫为第一义。欲治其子。
先健其母。胃中津液。尤贵足以上供而无绝乏。后世诸方。错出不一。不明大意。
今阅金匮十五方。固已用之不尽矣。
问曰。热在上焦者。因咳为肺痿。肺痿之病。从何得之。师曰。或从汗出。或从呕吐。或从消渴。小便利数。或从便难。又被快药下利。重亡津液。故得之。曰寸口脉数。其人咳。口中反有浊唾涎沫者何。师曰。为肺痿之病。若口中辟辟燥。咳即胸中隐隐痛。
脉反滑数。此为肺痈。咳唾脓血。脉数虚者为肺痿。数实者为肺痈。
〔补注〕按嘉言云。人身之气。禀命于肺。肺气清肃。则周身之气。莫不服从而顺行。
肺气壅浊。则周身之气。易致横逆而犯上。故肺痈者。肺气壅而不通也。肺痿者。
肺气痿而不振也。才见久咳。先须防此两证。肺痈由五脏蕴崇之火。与胃中停蓄之热。上乘乎肺。肺受火热熏灼。血为之凝。痰为之裹。遂成小痈。所结之形渐长。则肺日胀而胁骨日昂。乃至咳声频并。痰浊如胶。发热畏寒。日晡尤甚。面红鼻燥。胸生甲错。始先即能辨其脉证。属表属里。极力开提攻下。无不愈者。迨至血化为脓。肺叶朽坏。倾囊吐出。始识其证。十死不救。嗟无及矣。间有痈小气壮。
胃强善食。其脓不从口出。或顺趋肛门。或旁穿胁肋。仍可得生。然不过十中二三耳。仲景治法最精。用力开提于未成脓之先。今人施于既成脓之后。其有济乎。肺痿者。其积渐已非一日。其寒热不止一端。总由胃中津液不输于肺。失其所养。转枯转燥。然后成之。盖肺金之生水。精华四布者。全藉胃。土津液之富。上供罔缺。但胃中津液暗伤之窦最多。粗工不知爱护。或腠理素疏。无故而大发其汗。或中气素馁。频吐以倾倒其囊。或痹或消中。饮水而渴不解。泉竭自中。或肠枯便秘。强利以求其快。漏卮难继。只此上供之津液。坐耗歧途。于是肺火日炽。肺热日深。肺中小管日窒。咳声以渐不扬。胸中脂膜日干。咳痰艰于上出。行动数武。气即喘鸣。冲击连声。痰始一应。金匮治法。贵得其精意。大要缓而图之。
生胃津。润肺燥。下逆气。开积痰。止浊唾。补真气。以通肺之小管。散火热。以复肺之清肃。如半身痿废。及手足痿软。治之得法。亦能复起。而肺近在胸中。呼吸所关。可不置力乎。肺痈属在有形之血。血结宜骤攻。肺痿属在无形之气。气伤宜徐理。故痈为实。误以肺痿治之。是为实实。痿为虚。误以肺痈治之。是为虚虚。此辨证用药之大略也。然两手寸口之脉。原为手太阴肺脉。此云寸口脉数。云滑数。云数实数虚。皆指左右三部统言。非如气口独主右关之上也。其人咳。口中反有浊唾涎沫。顷之遍地者为肺痿。言咳而口中不干燥也。若咳而口中辟辟燥。则是肺已结痈。火热之毒。出现于口。咳声上下。触动其痈。胸中即隐隐而痛。
其脉必见滑数有力。正邪气方盛之征也。数虚数实之脉。以之分别肺痿肺痈。
是则肺痿当补。肺痈当泻明矣。
问曰。病咳逆。脉之何以知此为肺痈。当有脓血。吐之则死。其脉何类。师曰。寸口脉微而数。微则为风。数则为热。微则汗出。数则恶寒。风中于卫。呼气不入。热过于荣。
吸而不出。风伤皮毛。热伤血脉。风舍于肺。其人则咳。口干喘满。咽燥不渴。多唾浊沫。时时振寒。热之所过。血为之凝滞。蓄结痈脓。吐如米粥。始萌可救。脓成则死。
〔补注〕按嘉言云。肺痈之脉。既云滑数。此复云微数者。非脉之有不同也。滑数者。
已成之脉。微数者。初起之因也。初起左右三部脉微。知其卫中于风而自汗。左右三部脉数。
知为荣吸其热而畏寒。然风初入卫。尚随呼气而出。不能深入。所伤者不过在于皮毛。皮毛者肺之合也。风由所合以渐舍于肺俞。而咳唾振寒。
兹时从外入者。从外出之易易者。若夫热过于荣。即随吸气所入。不出而伤其血脉矣。卫中之风。得荣中之热。留恋固结于肺叶之间。乃致血为凝滞。以渐结为痈脓。是则有形之败浊。必从泻法而下驱之。使其邪毒随驱下移。入胃入腹入肠。再一驱。即尽去不留矣。安在始萌不救。听其脓成而腐败耶。
上气。面浮肿。肩息。其脉浮大不治。又加利尤甚。
〔补注〕肺为气之总司。主呼吸者也。今云上气至于面浮肿。至为肩息。是其肺气壅逆。而肩为动摇矣。何也。肺之所畏者。火也。设中焦邪实。阻其升降。而炎上之性。有加无已。则所呼之气。邪有以助之。而所吸之气不复下达。遂使出入息肩矣。加以脉浮大。火势方张。本体既衰。而邪削更甚。又何法可令其内还而下趋乎。故不治也。然犹有可图者。庶几中土尚培。生气未绝耳。若加利为尤甚也。
上气喘而燥者。属肺胀。欲作风水发汗则愈。
〔补注〕同一上气也。此则作喘而不息肩者。正以皮毛乃肺之合。为邪所蔽。遂令肺气不得外达。故寒伤营者。亦作喘也。彼燥阴也。上气何以复燥。肺气既塞。遂令下流不化。水既不化。又令木气不疏。此皆以母病而兼及于子也。一发其汗。
则塞者得以外通矣。逆者得以下达矣。故曰愈也。
肺痿。吐涎沫而不咳者。其人不渴。必遗尿。小便数。所以然者。以上虚不能制下故也。此为肺中冷。必眩。多涎唾。甘草干姜汤以温之。若服汤已。渴者。属消渴。
甘草干姜汤方甘草(四两炙) 干姜(二两炮)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再服。
〔补注〕嘉言云肺热。则膀胱之气化亦热。小便必赤涩而不能多。若肺痿之候。但吐涎沫而不咳。复不渴。反遗尿而小便数者。何其与本病相反也。必其人上虚不能制下。以故小便无所收摄尔。此为肺中冷。阴气上巅。侮其阳气。故必眩。阴寒之气。凝滞津液。故多涎唾。若始先不渴。服温药即转渴者。明是消渴饮一溲二之证。更当消息之矣。
愚按:肺寒。上虚也。便数。下虚也。圣人只温其中。岂非以补其母。则子自安。总司之地温。而膀胱亦温。下泉无洌彼之患矣。
咳而上气。喉中水鸡声。射干麻黄汤主之。
射干麻黄汤方射干(三两) 麻黄(四两) 生姜(四两) 细辛(三两)
紫菀(三两) 款冬花(三两) 五味子(半升) 大枣(七枚) 半夏(半升洗)
上九味。以水一斗二升。先煮麻黄二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分温三服。
〔补注〕嘉言云。上气声如水鸡。明系痰阻其气尔。阻之务在去之。而仲景不专于去痰者。以肺受风寒。主气之司。已为邪困而不能自持。莫若主于发表。而佐以润燥下气开痰四法。聚于一方内。以分解其邪。不使之合。此因证定药之大法也。
咳逆上气。时时唾浊。但坐不得眠。皂荚丸主之。
皂荚丸方皂荚(八两刮去皮用酥炙)
上一味末之。蜜丸如梧子大。以枣膏和汤服三丸。日三夜一服。
〔补注〕经谓上气者。阴气在下。阳气在上。诸阳气浮。无所根据从也。今咳逆上气。是浊气上干。清虚之位。反为浊阴所据。故虽时时唾。而浊不为唾减也。皂荚性能驱浊。其刺又能攻坚。且得直达患处。用意神巧。诚不可思议者。嘉言云。大热之毒。聚结于肺。表之温之。曾不少应。坚而不可攻者。用此丸豆大三粒。朝三服。暮一服。吞适病所。如棘针遍刺。四面还攻。如是多日。庶几无坚不入。聿成荡涤之功。不可以药之微贱而少之也。胸中手不可入。即谓为代针丸可矣。
咳而脉浮者。浓朴麻黄汤主之。
浓朴麻黄汤方浓朴(五两) 麻黄(四两) 石膏(如鸡子大) 杏仁(半升)
半夏(半升) 干姜(二两) 细辛(二两) 小麦(一升) 五味子(半升)
上九味。以水一斗二升。先煮小麦熟。去滓。内诸药。煮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补注〕嘉言云。若但咳而脉浮。则外邪居多。全以散邪为主。用法即于小青龙汤中去桂枝、芍药、甘草、加浓朴、石膏、小麦。仍从肺病起见。所以桂枝之热。芍药之收。甘草之缓。概示不用。而加浓朴以下其气。石膏以清热。小麦引入胃中。助其升发之气。一举而表解脉和。于以置力于本病。然后破竹之势可成尔。一经裁酌。直使小青龙载肺病腾空而去。神哉。
咳而脉沉者。泽漆汤主之。
泽漆汤方半夏(半升) 紫参(五两一作紫菀) 泽漆(三升以东流水五斗煮取一斗五升) 生姜(五两)
白前(五两) 甘草(三两) 黄芩(三两) 人参(三两) 桂枝(三两)
上九味。 咀。内泽漆汁中。煮取五升。温服五合。至夜尽。
〔补注〕浮为在表。沉为在里。表里二字。与伤寒之表里大殊。表者邪在卫。即肺之表也。里者邪在荣。即肺之里也。热过于荣。吸而不出。其血必结。血结则痰气必为外裹。故用泽漆之破血为君。加入开痰下气。清热和荣诸药。俾坚垒一空。元气不损。制方之妙若此。
火逆上气。咽喉不利。止逆下气者。麦门冬汤主之。
麦门冬汤方麦冬(七升) 半夏(一升) 人参(二两) 甘草(二两) 粳米(三合) 大枣(十二枚)
上六味。以水一斗八升。煮取六升。温服一升。日三。夜一服。
〔补注〕嘉言云。胃中津液枯燥。虚火上炎之证。治本之良法也。夫用降火之药而火反升。用寒凉之药而热转炽者。徒知与火热相争。未思及必不可得之数。不惟无益。而反害之。凡肺病有胃气则生。无胃气即死。胃气者。肺之母气也。本草有知母之名者。谓肺藉其清凉。知清凉为肺之母也。有贝母之名者。谓肺藉其豁痰。实豁痰为肺之母也。然屡施于火逆上气。咽喉不利之证而屡不应。名不称矣。孰知仲景有此妙法。于麦冬、人参、甘草、粳米大补中气。大生津液队中。增入半夏之辛温一味。其利咽下气。非半夏之功。实善用半夏之功。擅古今未有之奇矣。
肺痈喘不得卧。葶苈大枣泻肺汤主之。
葶苈大枣泻肺汤方葶苈(熬令色黄捣丸如弹子大) 大枣(十二枚)
上先以水三升煮枣。取二升。去枣。内葶苈。煮取一升。顿服。
〔补注〕此治肺痈吃紧之方也。肺中生痈。不泻何待。恐日久痈脓已成。泻之无益。
日久肺气已索。泻之转伤。惟血结而脓未成。当急以泻肺之法夺之。况喘不得卧。不云甚乎。
咳而胸满振寒。脉数。咽干不渴。时浊唾腥臭。久久吐脓如米粥者。为肺痈。桔梗汤主之。
桔梗汤方桔梗(一两) 甘草(一两)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分温再服。
又方(此方系宋人所增并录之以备用)
桔梗 贝母 当归 栝蒌仁 枳壳 薏苡仁 桑白皮 百合(各一钱五分)
五味子 葶苈 地骨皮 甘草节 知母 防己 黄 杏仁(各五分用清水煎服)
〔补注〕肺痈由热结而成。其浊唾腥臭。因热瘀而致。故咳而胸满。是肺不利也。振寒。阴郁于里也。咽干不渴。阻滞津液也。彼邪热搏聚。固结难散之势。用桔梗开之以散其毒。甘草解之以消其毒。庶几可图。无使滋蔓。即至久久吐脓之时。亦仍可用此汤者。一以桔梗可开之使下行。亦可托之俾吐出。一以甘草可以长血肉。更可以益金母也。
咳而上气。此为肺胀。其人喘。目如脱状。脉浮大者。越婢加半夏汤主之。
越婢加半夏汤方麻黄(六两) 石膏(半斤) 生姜(三两) 大枣(十五枚) 甘草(二两) 半夏(半升)
上六味。以水六升。先煮麻黄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分温三服。
〔补注〕咳而上气。则其气之有冲而不下可知矣。其咳之相连而不已可知矣。此皆属肺之胀使之也。邪入于肺则气壅。肺壅则欲不喘不可得。惟喘极故目如脱。所以状胀与喘之至也。脉浮邪也。兼大则邪实。而所以遗害于肺。正未有已。
故必以辛热发之。亦兼以甘寒佐之。使久合之邪。涣然冰释。岂不快乎。然久蓄之饮。何由得泄。故特加半夏于越婢汤中。一定之法也。
肺胀。咳而上气。烦躁而喘。脉浮者。心下有水。小青龙加石膏汤主之。
小青龙汤加石膏汤方麻黄(三两) 细辛(三两) 芍药(三两) 干姜(三两)
甘草(三两) 桂枝(三两) 五味子(半升) 半夏(半升) 石膏(二两)
上九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强人服一升。羸者减之。日三服。小儿服四合。
〔补注〕此条证与上条无异。所异者加躁。脉但浮尔。然前条躁者欲作风水。此条躁者心下有水。可见躁为阴躁。而水为阴之至也。君主之地。水气上凌。岂细故耶。故前方于麻黄以杏仁易石膏。加姜、枣。发散之力微且缓。此于麻桂药中加石膏。其力转猛。然监以芍药、五味、干姜。其势下趋水道。不至过汗也。然后知小青龙亦能翻江倒海。引水潜藏。不若大青龙之腾云致雨也。夫越婢汤有石膏、半夏。小青龙方有半夏。无石膏。观二方所加之意。全重此二物协力建功。石膏清热。藉辛温亦能豁痰。半夏豁痰。藉辛凉亦能清热。不然石膏可无虑。半夏不在所禁乎。仲景加减一味。已见因心化裁矣。
肺痈胸满胀。一身面目浮肿。鼻塞清涕出。不闻香臭。酸辛。咳逆上气。喘鸣迫塞。葶苈大枣泻肺汤主之。
〔补注〕经云。是动则病肺胀满。膨膨然而喘咳。胃气不升。大肠之气亦不降。则鼻塞不闻香臭。遂使周身肿浮。有种种之证也。然此表证尚多。岂可专泻。不知肺痈始因邪由外入。及其成痈。则证复自内显出。故论其常。当升散开提者。且未可下夺。论其亟当下夺者。倘牵制于外。反昧脓成则死之大戒。安得不审所轻重哉。
卷八
奔豚气病脉证治第八
(论二首方三首)
师曰。病有奔豚。有吐脓。有惊怖。有火邪。此四部病。皆从惊发得之。
〔补注〕此仲景言奔豚之始本于惊。故并及他病之亦因于惊者。夫奔豚。水兽也。
奔豚证。肾病也。经曰。东方肝木病。发惊骇。夫肝为火之母。故肝病。则不足以生君火。而所胜者侮之也。肝为水之子。故肝病。则必至于扰肾水。而所生者顾之也。厥阴脏为藏血之地。惊则气凝。气凝则血滞。故厥阴篇有呕家痈脓。脓尽自愈也。阳明土本畏木者也。木得邪助。下克斯土。故传而为惊怖。所以经谓见肝之病。当先实脾也。至肝病已不得水之滋养。必热甚生风。故火炽而未得熄焉。
要之皆因于惊。而随人之所虚以致病焉耳。
师曰。奔豚病从少腹起。上冲咽喉。发作欲死。复还止。皆从惊恐得之。
〔补注〕夫惊者。实有可畏触于我也。因其可畏而惴惴焉恐。惕惕焉惧。则曰恐。故惊则伤心。恐则伤肾。肾为作强之官。受伤则邪气斯盛。心为神明之出。受伤则正气以衰。水本克火者也。于是肾邪欲上凌心。斯从少腹而上冲咽喉也。何也夫少阴脉循喉咙。因其所系之经。而上冲殊便。纵使土可制水。乃由惊病肝。则木气足以胜土。且因惊病心。则火气又不足以生土。然则水气之止。亦其势衰而复还耳。岂诚阳明太阴足以堤防之耶。
奔豚。气上冲胸。腹痛。往来寒热。奔豚汤主之。
奔豚汤方甘草 芎 当归(各二两) 半夏(四两) 黄芩(二两) 生葛(五两) 芍药(二两) 生姜(四两) 甘李根白皮(一升)
上九味。以水二斗。煮取五升。温服一升。日三。夜一服。
〔补注〕气上冲胸。较冲咽喉稍缓。然腹痛。明系木来乘土。若往来寒热。少阳本病。
以厥阴与少阳相表里也。故以作甘者益土为制水。半夏、生姜消散积滞。以辛温去寒。以苦寒解热。当归益营。芍药止痛。凡发于惊者。皆以本汤主治。即以病名汤。
发汗后。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少腹上至心。灸其核上各一壮。与桂枝加桂汤主之。
桂枝加桂汤方桂枝(五两去皮) 芍药(三两) 生姜(三两)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二枚)
上五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
〔补注〕奔豚。北方肾邪也。烧针令汗。纵不合法。与少阴何与而作奔豚。盖太阳相与表里也。针处被寒。核起而赤。吾知前此之邪未散。而后此之邪复入矣。惟桂能伐肾邪。所以用桂加入桂枝汤中。一以外解风邪。一以内泄阴气也。各灸核上者。因寒而肿。惟灸消之也。
发汗后。脐下悸者。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主之。
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方茯苓(半斤)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五枚) 桂枝(四两)
上四味。以甘澜水一斗。先煮茯苓减二升。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补注〕汗本心之液。发汗而脐下痛悸者。心气虚而肾气动也。肾邪欲上凌心。故脐下先悸。取用茯苓直趋肾界以泄其水气。故真武汤以此为君。尚能摄外散之水。坐收北方。况于少阴藏中欲作未作者耶。
甘澜水法。取水二斗。置大盆内。以杓扬之。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颗相逐。取用之。
卷九
胸痹心痛短气病脉证治第九
(论一首脉证六条方九首)
师曰。夫脉当取太过不及。阳微阴弦。即胸痹而痛。所以然者。责其极虚也。今阳虚知在上焦。所以胸痹心痛者。以其阴弦故也。
〔补注〕痹者痞 而不通也。经云。通则不痛。故惟痛为痹。而所以为痹者。邪入之。
其所以为邪入者。正先虚也。故曰。脉取太过不及。不及为阳微。太过即阴弦。阳虚故邪痹于胸。阴盛故心痛。仲景已自申说甚明。乃知此证。总因阳虚。故阴得以乘之。设或不弦。则阳虽虚而阴不上干可知也。然胸痹有微甚之不同。则为治因亦异。微者但通上焦不足之阳。甚者且驱其下焦厥逆之阴。通阳者。以薤白、白酒、半夏、桂枝、人参、杏仁之属。不但苦寒不入。即清凉尽屏。盖以阳通阳。阴分之药不得预也。甚者用附子、乌头、蜀椒大辛热。以驱下焦之阴。惟阴退而阳可以渐复耳。可不留意乎。
平人无寒热。短气不足以息者。实也。
〔补注〕阳不足。则阴上入而为寒。阴不足。则阳下陷而为热。阴阳未尝偏胜。故无寒热如平人。然短气不足以息者。是邪痹于中。而滞其升降之气。不可信其中虚而辄补之。以蹈实实之戒也。
胸痹之病。喘息咳唾。胸背痛。短气。寸口脉沉而迟。关上小紧数。栝蒌薤白白酒汤主之。
栝蒌薤白白酒汤方栝蒌实(一枚捣) 薤白(半升) 白酒(七升)
上三味。同煮取二升。分温再服。
〔补注〕寒浊之邪。滞于上焦。则阻其上下往来之气。塞其前后阴阳之位。遂令为喘息。为咳唾。为痛。为短气也。阴寒凝泣。阳气不复自舒。故沉迟见于寸口。理自然也。乃小紧数复显于关上者何耶。邪之所聚。自见小紧。而阴寒所积。正足以遏抑阳气。故反形数。然阳遏则从而通之。栝蒌实最足开结豁痰。得薤白、白酒佐之。既辛散而复下达。则所痹之阳自通矣。
胸痹不得卧。心痛彻背者。栝蒌薤白半夏汤主之。
栝蒌薤白半夏汤方栝蒌实(一枚捣) 薤白(三两) 半夏(半升) 白酒(一斗)
上四味。同煮。取四升。温服一升。日一服。
〔补注〕胸痹痹在气。气在上焦。故即不言脉。而与上条无异。即证亦不甚相异也。
所异者。止不得卧耳。经云。昼行于阳则寤。夜行于阴则寐。然则不得卧。以气之行于阳而不行于阴故也。经以小半夏汤覆杯即卧。非半夏为得寐药也。特以草生于夏。夏半为一阴初生。由阳入阴。使气归于肝。而血亦入焉。故于本汤增此一味。而能事毕矣。可不谓神乎。
胸痹。心中痞气。气结在胸。胸满。胁下逆抢心。枳实薤白桂枝汤主之。人参汤亦主之。
枳实薤白桂枝汤方枳实(四枚) 浓朴(四两) 薤白(半升) 桂枝(一两) 栝蒌(一枚捣)
上五味。以水五升。先煮枳实、浓朴。取二升。去滓。内诸药。煮数沸。分温三服。
人参汤方人参 白术 甘草 干姜(各三两)
上四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补注〕同一病也。一用通痞去满之药。一用辛散补中之味。全不相谋。谓治一证。
岂仲景自为矛盾耶。不知证有久暂。病有虚实也。假如气果有滞。上焦痞满。下气亦上逆。不得不于通痹药中加降气消满。调和荣卫之药也。若夫病久而中气大虚。宗气不利。时时满。或从胁下抢心。不用甘温。必不足以益中州之气。不用辛散。且不足以破凝滞之阴。气足而清者自升。浊者自降。将结去而抢消矣。又何痹之有焉。
胸痹。胸中气塞短气。茯苓杏仁甘草汤主之。橘枳姜汤亦主之。
茯苓杏仁甘草汤方茯苓(三两) 杏仁(五十粒) 甘草(一两)
上三味。以水一斗。煮取五升。温服一升。日三服。不瘥再服。
橘枳姜汤方橘皮(一斤) 枳实(三两) 生姜(半斤)
上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分温再服。
〔补注〕胸痹既有虚实。又有轻重。故痹之重者。必彻背彻心者也。轻者不然。然而何以亦言痹。以其气塞而不舒。短而弗畅也。然一属手太阴肺。肺有饮。则气每壅而不利。故以茯苓逐水。杏仁散结。用之当矣。又何取于甘草。盖以短气则中土不足也。土为金之母也。一属足阳明胃。胃中实。故君橘皮以理气。枳实以消满。且使积滞去而机窍通。更加生姜之辛。无处不宣。靡有遏抑。庶邪去而正自快。此同一实证中。而又有脏腑之别也。
胸痹缓急者。薏苡附子散主之。
薏苡仁(十五两) 大附子(十枚炮)
上二味。杵为散。服方寸匕。日三服。
〔补注〕胸痹缓急者。痹之急证也。寒饮上聚心膈。使阳气不达。危急为何如乎。故取薏苡逐水为君。附子之辛热为佐。驱除寒结。席卷而下。又乌能不胜任而愉快耶。
心中痞。诸逆心悬痛。桂枝生姜枳实汤主之。
桂枝生姜枳实汤方桂枝(三两) 生姜(三两) 枳实(五枚)
上三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分温三服。
〔补注〕枳实、生姜。原以治气塞。况于痞乎。故较前条稍减轻分两。使痞者下其气以开之。悬痛属饮者。得生姜以散之。既足建功矣。乃去橘皮而用桂枝者。以所逆非一。或肾气上冲。正未可知。桂伐肾邪。正其能事。不但调和荣卫。为去痞臣也。
心痛彻背。背痛彻心。乌头赤石脂丸主之。
乌头赤石脂丸方乌头(一分炮) 赤石脂(一两) 蜀椒(一两) 附子(半两炮) 干姜(一两)
上五味末之。蜜丸如梧子大。先食服一丸。日三服。不知。稍加服。
〔补注〕心痛彻背。背痛彻心。乃阴寒之气厥逆而上干者。横格于胸背经脉之间。
牵连痛楚。乱其气血。紊其疆界。此而用气分诸药。则转益其痛。势必危殆。仲景用蜀椒乌头。一派辛辣。以温散其阴邪。然恐胸背既乱之气难安。而即于温药队中。取用干姜之泥。赤石脂之涩。以填塞厥气所横冲之新队。俾胸之气自行于胸。背之气自行于背。各不相犯。其患乃除。此炼石补天之精义也。今人知有温气、补气、行气、散气诸法矣。亦知有堵塞邪气攻冲之窦。令胸背阴阳二气并行不悖者哉。
九痛丸 治九种心痛。(非仲景方)
附子(二两炮) 生野狼牙(一两炙香) 巴豆(一两去皮心熬研如脂)
人参 干姜 吴茱萸(各一两)
上六味末之。炼蜜丸如梧子大。酒下。强人初服三丸。日三服。弱者二丸。
〔补注〕丸以九名。能治九种心痛。吾不知其治何者为九也。且兼治卒中恶腹胀痛。口不能言。又治连年积冷。流注心胸痛。并冷冲上气。落马堕车血疾等。皆主之。由此言之。则知热以去冷。辛以开郁。降以治逆。香以散结。甘以补正。毒以攻毒。萃群力于一方。合诸毒而罔顾。用力少而成功多者。正以君主之地。无使窃发。故无礼于侧。鹰 逐之。况于胞络受害。不啻震惊辇毂者乎。此宁速无宁缓者也。然则火痛亦可治欤。曰可。何也。此从治之法也。观落马堕车以及血疾。则皆因伤而滞。或素有瘀。所痛即不关于心者。无不可治也明矣。
卷十
腹满寒疝宿食病脉证治第十
(论一首脉证十六条方十二首)
趺阳脉微弦。法当腹满。不满者。必便难。两 疼痛。此虚寒从下上也。当以温药服之。
〔补注〕嘉言云。趺阳脾胃之脉。而见微弦。为厥阴肝木所侵。侮其阴气横聚于腹。
法当胀满有加。设其不满。阴邪必转攻而上。决无轻散之理。盖阴邪既聚。不温必不散。阴邪不散。其阴窍必不通。故知其便必难。势必逆攻两 而致疼痛。较腹满更进一步也。虚寒之气从下而上。由腹而 。才见一斑。亟以温药服之。俾阴气仍从阴窍走散。而不至上攻则善矣。
〔衍义〕仲景所谓此虚寒自下上也。当以温药服之。包举阴病证治。了无剩义。盖寒从下上。正地气加天之始。用温则上者下。聚者散。直捷通快。一言而终。故卒病论虽亡。其可意会者。未尝不宛在也。
愚按:趺阳为足阳明胃。在跗上五寸间。夫府阳也。土本大。今微弦。阴脉也。脉微者本虚。必有乘之者矣。故兼木脉。克贼随之。中州之气衰。安能清升而浊降乎。
腹满必至。理自然也。设不满。则真阳既不足以生土。是命门大虚。而膀胱之气亦不化。何者。胃固司肾之开阖者也。便既难。则两 不但拘急而疼痛矣。总之。
肾气一衰。不传于胃。必传膀胱。故曰虚寒自下上也。然则舍温法何以为治乎。
吾知腹满者必附子理中。便难者八味丸。甚者四逆汤。仲景即不出汤。而意已跃然言外。
病者腹满。按之不痛为虚。痛者为实。可下之。舌黄未下者。下之黄自去。
〔补注〕夫腹满。亦有属实。实则非虚寒也明矣。岂概以温药治之乎。故有试之之法。痛与不痛。虚实较然矣。盖胃实必热。热蒸必舌黄。黄、土色也。下其实热。黄不自已乎。有此一辩。并虚者愈审已。
病者萎黄。躁而不渴。胸中寒实。而利不止者死。
〔补注〕嘉言云。萎黄乃中州土败之象。躁而不渴。乃阴盛阳微之象。胸中寒实。乃坚冰凝冱之象。加以下利不止。此时即极力温之。无能济矣。盖坚在胸而瘕在腹。坚处拒药不纳。势必转趋其瘕。而奔迫无度。徒促其脏气之绝耳。孰谓虚寒下利。可不乘其胸中阳气未漓。阴寒未实。早为温之也乎。
〔衍义〕此论寒证亦有实者。实者何。邪实也。盖惟正虚而邪实也。虚属真阳虚。本肾。实属胃家实。因寒。夫惟无火。不能消腐。故多滞多泄也。言其形则萎黄。证则躁而不渴。何也。躁为阴躁。不渴则正阴凝之象也。嗟乎。阳不生则寒不去。寒不去则利又何能止耶。
腹满时减复如故。此为寒。当与温药。
〔补注〕曰时减。非竟不满也。若不满。则病已愈矣。不复如故矣。今则不然。时或稍可。乃复如故。则非实满可知也。实则未有或减者也。故断断为寒。寒无不温。虚无不补。此正法也。
寸口脉弦者。即胁下拘急而痛。其人啬啬恶寒也。
〔补注〕前既言寒疝矣。此则言其脉与证也。夫弦。阴脉也。上见寸口。已非若发荣滋长之木。合旺于春者比矣。故拘急而痛。应在胁下。胁下者。肝之幕也。为寒所持。冷冽之气。自不舒容。寒常在。则恶亦不已也。试观其人。知内气之馁矣。
夫中寒家喜欠。其人清涕出。发热。色和者善嚏。
〔补注〕恶寒数欠。卫气虚也。卫既不固。则寒易乘而中气自馁。故喜欠。然则肺主皮毛。外受邪而肺气有不伤者乎。清涕之出。势所必至也。若夫阳气稍复。则寒邪自衰。而阴凝之色亦自此而消解。邪之出亦从肺开。故经曰已而嚏。
中寒。其人下利。以里虚也。欲嚏不能。此人肚中寒。
〔补注〕寒之所中。不外阴阳两经。然寒即中阴。亦曰经耳。何以即利。以阴经循乎里也。然寒又何以即中阴经。以阳气大衰。邪即中里。故云里虚也。里虚下利。阳气不能上升。故欲嚏而未能。乃知阴寒内凝。阳气未复。不若前条之所伤者。在皮毛间也。
夫瘦人绕脐痛。必有风冷。谷气不行。而反下之。其气必冲。不冲者。心下则痞也。
〔补注〕脐位乎阴。绕之而痛。必有所 而不通者。况瘦人则荣气素薄者乎。或风或冷。其有袭之者矣。风冷既入。则必阳不盛。阳既不盛。孰为消腐水谷。治之者必以辛温之味。鼓散其邪。庶几可已。乃反以寒药下之。则其邪必不服。犹之太阳反下。其气上冲也。经谓气上冲胸。邪在大肠。若不上冲。则其邪尚在于胃。经又谓客气上逆而心下痞也。
病腹满。发热十日。脉浮而数。饮食如故。浓朴七物汤主之。
浓朴七物汤方浓朴(半斤) 甘草(三两) 大黄(三两) 枳实(五枚)
桂枝(二两) 生姜(五两) 大枣(十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四升。温服八合。日三服。呕者。加半夏五合。下利去大黄。寒多者。加生姜至半斤。
〔补注〕此有里复有表之证也。腹满而能饮食。亦热邪杀谷之义。发热脉浮数。此表邪正炽之时。故以小承气治其里。桂枝去芍药以解其表。内外两解。涣然冰释。即大柴胡汤之意也。以表见太阳。故用桂枝耳。
腹中寒气。雷鸣切痛。胸胁逆满呕吐。附子梗米汤主之。
附子粳米汤方附子(一枚炮) 粳米(半升) 半夏(半升) 甘草(一两) 大枣(十枚)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米熟汤成。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补注〕嘉言云。腹中阴寒。奔迫上攻胸胁。以及于胃而增呕逆。顷之胃气空虚。邪无所隔。彻入阳位则殆矣。是其除患之机。所重全在胃气。乘其邪初犯胃。尚自能食。而用附子粳米之法。温饱其胃。胃气温饱。则土浓而邪难上越。胸胁逆满之浊阴。得温无敢留恋。必还从下窍而出。旷然无余。此持危扶颠之手眼也。
愚按:人之生。阳气为之耳。阳气生于下焦。盛于中而会于上。岂得复有寒乘之。
于是阴阳通。清浊分。而上下因以位。由是清气上升。遂不致于下陷。浊气下降。
亦不至于上僭也。若使腹中有寒。则入者已不化。承者已不生。又何能生克不瘥。腑脏相安乎。于是为雷鸣。为切痛。为胸胁间逆满势必至于呕吐不已者。无他。地气之寒为之也。试观气寒者。于天时则为严寒。于王事则为兵刑。去生不几远乎。故圣人以附子回阳汤。阳回而寒气去矣。以半夏散满。满散而呕吐止矣。
若论养胃。何如粳米。安脾何如甘味。此言痛之因于寒。寒则未有不本于虚者也。
痛而闭者。浓朴三物汤主之。
浓朴三物汤方浓朴(八两) 大黄(四两) 枳实(五枚)
上三味。以水一斗二升。先煮二味。取五升。内大黄。煮取三升。温服一升。以利为度。
〔补注〕此又言痛之实证也。闭者气已滞也。塞也。经曰。通因塞用。此之谓也。于是以小承气通之。乃易其名为三物汤者。盖小承君大黄以一倍。三物汤君浓朴以一倍者。知承气之行。行在中下也。三物之行。因其闭在中上也。绎此可启悟于无穷矣。
按之心下满痛者。此为实也。当下之。宜大柴胡汤。
大柴胡汤方柴胡(半斤) 半夏(半斤洗) 黄芩 芍药(各三两)
生姜(五两) 枳实(四枚炙) 大枣(十二枚) 大黄(二两)
上八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
〔补注〕心下者。胸也。满且痛。不属有形乎。故曰实。实则当去。然何取于大柴胡汤。
柴胡。表药也。非有外邪。无取两解。乃必出于此者。正以实则必满。按则必痛。以至内发热。津液耗而元气下陷。势所必至也。故仲景以柴胡升清阳为主治。而散满者。去热者。收阴者。下结者。各有分治。且兼姜枣以益脾液。取意岂浅鲜哉。
腹满不减。减不足言。当须下之。宜大承气汤。
大承气汤方大黄(四两酒洗) 浓朴(半斤去皮炙) 枳实(五枚炙) 芒硝(三合)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内大黄。煮取二升。去滓。内芒硝。更上火。微煮一二沸。分温再服。得下余勿服。
〔补注〕大承气。大下药也。在伤寒入腑。每每慎戒。何宿食而遽可用乎。观上腹满不减。减不足言二句。吾知必用下。如大柴胡等而不为稍减。须大下之。不可观望以坐耗胃家津液耳。
心胸中大寒。痛呕。不能饮食。腹中寒。上冲皮起。出见有头足。上下痛不可触近。大建中汤主之。
大建中汤方蜀椒(二合) 干姜(四两) 人参(二两)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内胶饴一升。微火煎取一升半。分温再服。如一炊顷。可饮粥二升。后更服。当一日食糜。温服之。
〔补注〕上中二焦所以受寒邪者。皆由于中气素虚也。虚则阳气不布。而所积者为寒饮。所冲者为寒气。所湿者有影无形。为寒痛。故取辛热之品以散其邪。甘温之味以培其土。则中州已圮而复立矣。故名曰大建中。
胁下偏痛。发热。其脉紧弦。此寒也。以温药下之。宜大黄附子汤。
大黄附子汤方大黄(三两) 附子(三枚炮) 细辛(二两)
上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分温三服。若强人煮取二升半。分温三服。服后如人行四五里进一服。
〔补注〕此寒邪之在中下二焦也。胁下属厥阴之部分。于此偏痛。必有所积。积而至于发热。其为实可知也。乃视其脉不滑数而紧弦。洵为阴脉。果是阴邪结于阴位矣。且紧属痛。固因寒而痛。弦为实。亦因寒而实。故非下则实不去。非温则寒不开。然肝肾同一治也。厥阴之实。系少阴之寒而实。苟不大用附子之热。可独用大黄之寒乎。入细辛者。通少阴之经气也。以寒实于内而逼阳于外也。或里有寒。表有热。俱未可定也。仲景于附子泻心汤中。既用三黄。复用附子。以畏寒汗出。阳气之虚在于外也。此大黄附子汤。阴气之结深于内也。然则痞证用三黄。固正治之法。偏痛用大黄。岂非从治之法乎。合观之。知有至理存焉矣。
寒气厥逆。赤丸主之。
赤丸方乌头(二两炮) 茯苓(四两) 细辛(一两千金作人参) 半夏(四两洗)
上四味末之。内真朱砂为色。炼蜜为丸。如麻子大。先食饮酒下三丸。日再。夜一服。不知。稍增。以知为度。
〔补注〕寒气厥逆。下传于上。明系君火既衰。而肾家之真阳亦不足。故上逆者。兼有水泛以凌君火之意。为害不浅。况阴霾僭乘。浊流为患。于是以大热大猛之力。始有补天浴日之量。兼用摄水气。通阳气。散阴气。而不敢后也。然犹恐寒逆特甚。复以朱砂之赤色者。可以镇君火。性重者。可以坠浊阴。名曰赤丸。殆畏水寒之侮火也。
腹痛。脉弦而紧。弦则卫气不行。即恶热。紧则不欲食。邪正相搏。即为寒疝。寒疝绕脐痛。若发则自汗出。手足厥冷。其脉沉紧者。大乌头煎主之。
大乌头煎方乌头(大者五枚熬去皮不 咀)
上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蜜二升。煎令水气尽。取二升。强人服七合。弱人服五合。不瘥。明日更服。不可一日再服。
〔补注〕寒入既深。则阳气 而为痛。阴气内凝。无冲和之度。使卫外者不固而不耐寒。中脏者既虚而不欲食。于是邪正两不服。搏结于脐之偏旁而为疝也。所积既久。有所触动。即复发作。然必自汗者何也。伤寒中卫。则不能有汗。谓邪自外入。蔽其气也。若寒之在腹者。则自不令阳固乎外矣。又必手足厥冷者何也。
寒邪中阴。则必至于厥逆。谓阴气内深。遏其阳也。况痛并绕脐。则脾属四肢。而真阳大衰矣。非用大热大力。何以建驱除之功。于是思天下之热且雄猛者。莫过乌头。更非多用不可也。佐以蜜者。热则必燥。益之以润也。
寒疝。腹中痛。及胁痛里急者。当归生姜羊肉汤主之。
当归生姜羊肉汤方当归(三两) 生姜(五两) 羊肉(一斤)
上三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温服七合。日三服。若寒多者。加生姜成一斤。痛多而呕者。加橘皮二两。白术一两。加生姜者。亦加水五升。煮取三升二合服之。
〔补注〕疝主寒气入里。腹与胁。不言定左右也。故但言冲脉者为非。何者。冲为肝之幕。但言冲。岂疝必偏于左而不属于右耶。故不分指之。即是统言之。乃以当归走血。生姜散邪。羊肉补中。有发屡试屡验。亦已神矣。
寒疝腹中痛。逆冷。手足不仁。若身疼痛。灸刺诸药不能治。抵当乌头桂枝汤主之。
抵当乌头桂枝汤方用乌头一味。以蜜二斤。煎减半。去滓。以桂枝汤五合解之。得一升后。初服二合。
不知。即服三合。又不知。复加至五合。其知者如醉状。得吐者为中病。
〔补注〕寒气非乌头不治。此则全以蜜熬。熬成即膏矣。乃复以桂枝汤解之者。正以桂枝主手足也。况味甘正以扶脾。蜜与桂合。又得建中之意欤。以逆冷不仁身痛。及诸治不效者。似皆中州之惫为之也。
其脉数而紧。乃弦。状如弓弦。按之不移。脉数弦者。当下其寒。脉紧大而迟者。必心下坚。脉大而紧者。阳中有阴也。可下之。
〔补注〕夫曰疝气。则寒者特气凝而不化。非诚有积滞于其间也。虽然气既凝。则血必滞。热则流通。寒必结聚。理之常也。假如因寒而有聚者。于法不得不去。又于何知之。故圣人反复以言脉也。脉者血气之会也。有虚有实。殆必见焉。故数紧乃弦状。至按而不移。其为寒也。不得谓之虚矣。夫数者阳也。弦者阴也。紧且迟阴也。大则阳也。大既阳也。紧又阴也。疝为阴脉合矣。而又兼见阳。是必有滞。
故曰可下。然所下者何。曰下其寒。曰阳中有阴。已出手眼矣。其即以温药下之之义乎。
问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别之。师曰。寸口脉浮而大。按之反涩。尺中亦微而涩。故知有宿食。大承气汤主之。
〔补注〕寸口。即气口也。宿食停滞。关与寸浮大有力。是不待言。若按之反涩。知中有所伤。阻抑中气。不得宣越。遂令尺中亦微涩。所滞之物。原已深重。设不大下。
所伤不亦多乎。然余观伤寒下例。用大承气。非试不敢漫投。甚以不可轻攻为戒。何至宿食更无顾忌耶。盖既无外感。则不致有结胸痞痛之变证可知也。且有恶食不大便。或实满之里证可知也。又何惮而不为此。
脉数而滑者实也。此有宿食。下之愈。宜大承气汤。
〔补注〕数为在腑。食积于胃而为热。故显数。遂使各部显有余之象。乃兼滑。苟不急下。其为热耗津液何限乎。
下利。不欲食者。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补注〕不欲食。言伤食恶食也。脾土受伤不能健运。岂能去故而新是谋乎。盖言受病未几。而利数旁流。虽下利而积聚未消也。苟久利之后。中州败坏。致不能食者。即欲温补。尚恐难救。岂可反用承气。读者当于下利不欲食句着眼。始知下利为宿食。不欲食亦止因宿食也。
宿食在上脘。当吐之。宜瓜蒂散。
瓜蒂散方瓜蒂(一分熬黄) 赤小豆(一分煮)
上二味。各别捣筛为散已。合治之。取一钱匕。以香豉一合。用熟汤七合。煮作稀糜。去滓。取汁和温服。顿服之。不吐者。少少加。得快吐乃止。诸亡血虚家。不可与之。
〔补注〕食既云宿。决非上脘。既非上脘。何以用吐。今言上脘。又言宿食。则必有痰载物。不使得下。则为喘为满。不能具见。故一吐而痰与食俱出矣。
脉紧如转索无常者。有宿食也。
〔补注〕紧至于转索无常。此胃气垂绝之象。亦已危矣。又或停滞冷物。遂令胃气不复发越耳。
脉紧头痛。风寒。腹中有宿食不化也。
〔补注〕伤食者不头痛。今头痛。故知或风或寒。乃浮紧又寒脉也。若但紧不浮。则知腹有所滞。虽兼外邪。因不见浮。治之者须知内伤外感。用药自有分寸。而不急于下也明矣。
卷十一
五脏风寒积聚病脉证治第十一
(论二首脉证十七条方三首)
肺中风者。口燥而喘。身运而重。冒而肿胀。
〔衍义〕肺者。手太阴燥金。与足太阴同为湿化。内主音声。外合皮毛。属上焦阴部。
行营卫。在五行生克。畏火克木。今为风中之。夫风者。内应肝木之气。得火反侮所不胜之金。然木之子。火也。火必随木而至。风能胜湿。热能燥液。故为口燥。风火皆阳。二者合。则摇动不宁。动于肺。则燥其所液之湿。鼓其音声。有出难入。而作喘鸣。动于荣卫。鼓其脉络肌肉。则身运作肿胀。虽然。此特风中于肺。失其运用之一证耳。若内经所论肺风者。多汗、恶寒、色白、时咳、昼瘥、暮剧。是又叙其邪在肺作病状如是。各立一义以为例耳。然后人自此而推。皆可得之。其在脏在舍在经络。凡所见之病。不患其不备也。余脏皆然。
肺中寒。吐浊涕。
〔衍义〕肺者。阴也。居阳部。故曰阴中之阳。谓之娇脏。恶热复恶寒。过热则伤所禀之阴。过寒则伤所部之阳。为相传之官。布气化液。行诸内外。阳伤则气耗。阴伤则液衰。今寒中之。则气液蓄于胸。而成浊饮。唾出于口。蓄于经脉。乃成浊涕。流出于鼻。以鼻是肺脏呼吸之门也。
肺死脏。浮之虚。按之弱如葱叶。下无根者死。
〔衍义〕肺金主秋。当下四十五日后。阴气微上。阳气微下之时。内经论其平脉曰。
气来轻虚以浮。来急去散。又曰。微毛而有胃气。又曰。厌厌聂聂。如落榆叶状。其阴阳微上下之象如此。又曰。死脉则为真肺脉至。大而虚。如毛羽中人肤。又曰。
来如物之浮。如风吹毛。又曰。但毛无胃。则是阳气不下。阴气不上。盛阳当变阴而不变。既不收敛。又不和缓。惟浮。欲死可知已。因火克金而阴亡。内经谓其不过三日死。正与此同。盖阴者阳之根。浮者有之。沉者亦有之。根壮而后枝叶茂。
叙平脉惟贵轻虚以浮。非全无沉者。但浮沉皆止三菽之重耳。不欲其如石之沉也。今浮之虚。按之又弱如葱叶。于三菽其有几哉。越人曰。肝与肺有生熟浮沉之异。生浮则熟沉。生沉则熟浮。盖阳极生阴。阴极生阳。更始体用之气在二脏。故二脏之形亦如之。缘肺居阳部。故体轻浮。主气以象阳。阳极变阴。故用收敛以象阴。肝居阴部。故体重沉。藏血以象阴。阴极变阳。故用升发以象阳。浮沉正此耳。五脏阴阳。各具一体用。不可不察。
肝中风者。头目 。两胁痛。行常伛。令人嗜甘。
〔衍义〕五气在天为风。在地为木。在脏为肝。与筋合。肝之筋与经脉。皆出足大趾之端。过股内。上循两胁。出胸中。至于巅。今中于风则动摇。上者为头目 。风甚则亢。亢则害。承乃制。兼金之体。于是血液皆衰。经络尽从收敛而急束。故两胁痛。不能俯仰。伛而行。经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故令嗜甘也。若内经肝风之状。多汗恶风。善悲。色苍。嗌干。善怒。时憎女子。此又并其脏之体用而言也。
肝中寒者。两臂不举。舌本燥。喜太息。胸中痛。不得转侧。食则吐而汗出也。(千金云时盗汗出咳食已吐其汁)
〔衍义〕肝者。阴之阳。其气温和。启陈舒荣而魂居之。并神出入。所畏者金也。金性凉。其气收敛肃杀。故克之。令更中寒。金乃水之母。母必从子而至。以害其木。凝泣气血。生化失职。不荣于上之筋脉。则两臂不举矣。
肝死脏。浮之弱。按之如索不来。或曲如蛇行者死。
〔补注〕曷言死脏。已无生气也。肝属木应濡。是弱犹为本脉。然但浮之弱。既非长竿末梢之循矣。及按之曰如索。则弦紧俱见。曰不来。则脉有来去。乃阴阳往复之理。今但去。是直上下而无胃气也。否则真气将散。出入勉强。有委而不前。屈且难伸之状。故曲如蛇行也。呜呼。木之生也。有鼓动条达。发荣柔婉之妙。其死也。非强直而不复。即矫曲而不遂。木曰曲直。所以始之终之也。
肝着。其人当蹈其胸上。先未苦时。但欲饮热。旋复花汤主之。
旋复花汤方旋复花(三两) 葱(十四茎) 新绛(少许)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顿服。
〔补注〕肝主疏泄。言其用也。倘郁抑不舒。势必下乘中土。土必弱而时满。气必结而不开。故喜人之按之揉之也。肝气之弱。言着之心胸之间也。先欲饮热者。木汲在水。喜其生已。热则能行。乐其散结。以此消息。病情斯得矣。故以旋复为君。
主结气胁下满。消胸上痰。而以葱通阳气也。使徒治肝气而不及血。似与所着不宣。故取有色无质者。能入藏血之地而不着耳。
心中风者。翕翕发热。不能起。心中饥。食即呕吐。
〔补注〕心为君主。胞络卫焉。邪岂得以干之乎。然则心中风者。殆胞络受邪也。风为阳邪。善行数变。而所伤在君火之地。两热相合。势必外蒸。伤寒言翕翕为温热而不至于大热也。夫君火之官受困。则四肢自不能起。而蕴热于内。悬悬如饥状。乃痰饮蓄聚上脘。初非胃虚也。食又何能下乎。是不至呕吐不止也。
心中寒者。其人苦病心。如啖蒜状。剧者心痛彻背。背痛彻心。譬如蛊注。其脉浮者。自吐乃愈。
〔补注〕心主散。寒入而火郁矣。郁则气既不舒。而津液聚为浊饮。故其苦病如啖蒜者。正形容心中懊 不得舒坦。若为辛浊所伤也。至甚者。正以阴凝之邪。袭于阳部。阻其升降。前后不通。亦犹胸痹之痛。彻背彻心。比如虫之蛊注。其状更有甚于啖蒜者矣。其脉浮者。邪在上也。因高越之。使所结之饮上涌。则所受之邪亦外出矣。盖吐中自有发散之义也。
心伤者。其人劳倦。即头面赤而下重。心中痛而自烦。发热。当脐跳。其脉弦。此为心脏伤所致也。
〔衍义〕内经曰。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主明则下安。否则十二官危矣。形乃大伤。主不明则十二官危。况所安之宅乎。仲景谓心伤者。心之神因七情所伤也。
盖神乃气之主帅。气乃神之从卒。懵乱则神迁。迁则脏真之气应之而乱。久则衰。衰则心伤矣。心既伤而复加之劳役。脏之真阴不能持守其火。而火乱动。动则上炎。其头目即发赤。脏真从火炎。不从下行。而阴独在下。故重。心虚则肾水乘之。内作。心痛而烦。外作。经络之阴不得入与脏通。故发热。心脉络于小肠。火气不行。伏鼓而动作。故当脐跳。仲景以弦脉为阴为虚。今见于心之阴脏。皆因心伤。所以得是脉也。
心死脏。浮之实如丸豆。按之益躁疾者死。
〔衍义〕内经心脉如钩。但钩无胃曰死。心脉来前曲后居。如操带钩。又云。脉至坚而搏。如循薏苡子。累累然乃死。心死脉不可一气言。心脏气来。象虽不一。阴阳之道。未之或异。何也。心脉主夏。阳气盛极于阴始生之时。极而不能生阴者死。
阴极而反胜其阳者死。以阴静。往来候之而已。来者候其阳。去者候其阴。来盛而去衰如钩。终乏雍容和缓气象。其能久而不死乎。和平之钩者。则前曲后居之反也。所以如操带钩。无胃气故也。阴阳生化。从守其脏。若薏苡子短数而动。
又能无死乎。动如麻豆。殆与薏苡子象同。盖躁疾者。气脱亡阴也。故主死。
邪哭。使魂魄不安者。血气少也。血气少者属于心。心气虚者。其人则畏合目欲眠。
梦远行而精神离散。魂魄妄行。阴气衰者为癫。阳气衰者为狂。
〔衍义〕神之所任物而不乱者。由气血维持而养之以静也。若气血衰少。则神失所养而不宁。并神出入者谓之魂。守神之舍者谓之魄。神不宁则悲。悲则魂魄不安矣。心与目内外相关。目开则神存于中而应事。目合则神散于外而妄行。
故畏合目。经云。阳盛则梦飞。阴盛则梦坠。今以虚不以盛。故梦远而不飞坠耳。
所言癫狂。非阴阳上下相并之病。乃独持心脏。分气血。阴阳相倾也。盖阴在内。
为阳之守。阳在外。为阴之卫。若阴气衰。阳气并于内。神亦入于阴。故癫。癫病者。
神与声皆闭藏而不发。若阳气衰。阴气并于外。神亦出于阳。故狂。狂病者。神与声皆散乱而妄动也。
脾中风者。翕翕发热。形如醉人。腹中烦重。皮目 而短气。
〔衍义〕风阳邪也。内应肝。在心脏者。尚有翕翕发热。况属脾土。是贼邪乎。故外掣其皮。目 。内乱其意。如醉人。而腹中烦也。脾受贼邪。气力散解。故重而短气。
且内经脾风者。身体怠惰。四肢不欲动。当不止腹中烦重而已。
脾死脏。浮之大坚。按之如覆杯。洁洁状如摇者死。
〔衍义〕内经死脾脉至。脉来坚锐。如雀之啄。如鸟之距。状其独阴独阳而不柔和也。如屋之漏状。其动止之不常也。如水之流。状其去之无节也。如弱而乍数乍疏。状其进退无度也。今浮之大坚。非类鸟啄乎。按之如覆杯。非类鸟距乎。洁洁如摇者。非类屋漏与乍数乍疏乎。
趺阳脉浮而涩。浮则胃气强。涩则小便数。浮涩相搏。大便则坚。其脾为约。麻子仁丸主之。
麻子仁丸方麻仁(二升) 芍药(半斤) 枳实(半斤) 大黄(一斤)
浓朴(一尺) 杏仁(一升去皮尖)
上末之。炼蜜丸。如梧子大。饮服十丸。日三。以知为度。
〔补注〕趺阳脉。土也。浮为阳。涩为阴。故浮之见阳。沉之见阴也。夫阳有余。则胃气强。阴不足。则太阴不固。故小便数。然则脾正为胃行津液者也。脏涩而不能约束水津。则留于胃者甚少。而胃自失所润。然则胃之不润。脾为之也。故曰为约于是以大黄、枳实去实。先以麻仁润燥。芍药养阴。且用浓朴佐杏仁以利肺气。兼补益阴气之用。斯得之矣。
肾着之病。其人身体重。腰中冷。如坐水中。形如水状。反不渴。小便自利。饮食如故。
病属下焦。身劳汗出。衣里冷湿。久久得之。腰以下冷痛。腹重如带五千钱。甘姜苓术汤主之。
甘姜苓术汤方白术(二两) 甘草(二两) 干姜(四两) 茯苓(四两)
上四味。以水五升。煮三升。去滓。分温三服。腰即温。
〔补注〕肾为水脏。而真阳伏焉。肾着之病。肾气本衰。故水火俱虚。而后湿气得以着之。何也。水与水为类。故易召也。其人身重。湿也。腰如坐冷水。有水状。湿气胜也。不渴者。阳明未尝热也。小便利。膀胱未尝病也。饮食如故。中焦亦不病也。故曰病在下焦。而又申明所致病之由。言身劳则阳气张而汗出。湿入则阴气久而不散。以致冷痛腹重有如彼也。然论病固下焦症也。而立方皆中焦药。岂无故哉。人之阳气。原于下而盛于中。今因中州无恙之时。再一浓培脾土。使土旺可以制湿。阳壮足以发越。故取干姜之辛热。茯苓之淡渗。加于补中味内。三服可令腰温。全不及下焦药者。恐补肾则反助水益火。无由去湿也。仲景明言下焦。药反出中焦者。不令人想见微旨耶。
肾死脏。浮之坚按之乱如转丸。益下入尺中者死。
〔衍义〕内经死肾脉来。发如夺索。辟辟如弹石。又谓搏而绝。如指弹石。辟辟然。是皆无胃气而天真之阳已亡。惟真脏之残阴。随呼吸而动。单见本脏之象耳。浮以候外。外阳也。坚者。犹弹石夺索。乃真阴出于阳也。按以候里。里、阴也。动则为阳。乱动如转丸。乃真阳将脱。动无伦序。不能去来。惟系息于其中。若益入尺。是阴阳离决。死兆彰彰矣。
问曰。三焦竭者。上焦竭。善噫。何也。师曰。上焦受中焦气未和。不能消谷。故能噫耳。
下焦竭。即遗溺失便。其气不和。不能自禁制。不须治。久则愈。
〔衍义〕竭者涸也。上焦属心肺。一阴一阳之部。肺主气。心主血。以行荣卫。为气为血。有一衰弱。则荣卫不能相持而行。上焦之化政竭矣。虽中焦受谷气。亦不消散。而聚于胸中。必待噫而出之。下焦属肝肾。亦是一阴一阳之部。肾主闭藏。肝主疏泄。其气不和。则荣不能内守。卫亦不能外固。下焦如渎。气化之政竭矣。故小便不禁而遗溺也。久而荣卫和。则自愈。尝考伤寒论脉法中云。寸口脉微而涩。微者卫气不行。涩者荣气不逮。荣卫不能相将。三焦无所仰。不归其部。上焦不归者。噫而吞酸。中焦不归者。不能消谷引食。下焦不归者。则遗溺。正此之谓。
出于上焦。而中焦亦噫也。内经以督脉所生病为遗溺。灵枢以肝所生病为遗溺。则遗溺亦不惟此已。
师曰。热在上焦者。因咳为肺痿。热在中焦者。则为坚。热在下焦者。则尿血。亦令淋闭不通。大肠有寒者。多 溏。有热者。便肠垢。小肠有寒者。其人下重便血。有热者必痔。
〔衍义〕热在上焦为肺痿。义同肺痿条。然中焦为坚满。亦与脾约同义。热在下焦尿血及淋闭者。三焦下输。入络膀胱。即与内经胞移热于膀胱为癃溺意同。盖膀胱为州都之官。气化而溺出焉。热在血。则血渗入膀胱。尿而出之。热在气。气郁成燥。水液因凝。故小便赤而淋闭不通。虽淋闭属气郁。亦有属血者。气病溺色白。血病溺色赤。为热在下焦。下焦固不独膀胱。若肾若肝若小肠。皆居下焦。
各能积热。如胞之移热膀胱者。入则必自其窍出之。亦有不因下焦而溺血者。
如内经悲哀太过。阳气内动。发则心下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