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识素问识 日 丹波元珍
序
丹溪朱氏云。素问。载道之书也。词简而义深。去古渐远。衍文错简。仍或有之。故非吾儒不能读。信哉言也。余蚤承箕裘之业。奉先考蓝溪公之庭训。而治斯经。颛主王太仆次注。 枕。十余年矣。然间有于经旨未惬当者。又有厝而不及注释者。虽经嘉 阁臣之校补。犹未能精备焉。于是采择马莳吴昆张介宾等诸家之说。更根据朱氏之言。参之于经传百氏之书。以补其遗漏。正其纰缪。至文本同异。释言训义。凡可以阐发经旨者。简端行侧。细字标识。久之至侧理殆无余地矣。迨庚戌冬。擢于侍医。公私鞅掌。呼吸不遑。遂投之橱中。不复为意。辛酉秋。以忤旨被黜。而就外班。遽为闲散。是以再取而翻之。欲有所改补。奈何年逾半百。双眸昏涩。不能作蚕头书。因窃不量荒陋。别为缮录。
厘成八卷。名曰素问识。如其疑义。则举众说。不敢决择是非。诸家注解。与王旧说。虽异其旨。亦可以备一解者。并采而载之。虽未能掸斯道之至赜。钩经文之深义。然视之明清诸注。句外添意。凿空臆测。以为得岐黄未显之微言者。
其于讲肄之际。或有资于稽考欤。呜呼。先考逝矣。而六年于今。其将质谁。 初完。不禁废卷而三叹也。
文化三年丙寅岁。秋九月十有一日。书于柳原新筑。丹波元简廉夫。
卷一
上古天真论篇第一
吴云。此篇言保合天真。则能长有天命。乃上医治未病也。志云。上古。谓所生之来。天真。天乙所生之真元也。简按易系辞。上古穴居而野处。又上古结绳而治。老子云。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庄子渔父篇。真者。
精诚之至也。荀子。真积力久。黄庭经曰。积精累气以为真。
昔在 书尧典序。昔在帝尧。聪明文思。光宅天下。孔颖达正义云。郑玄云。书以尧为始。独云昔在。使若无先之典然也。诗云。自古在昔。言在昔者。自下本上之辞。言昔在者。从上自下为称。故曰使若无先之者。据代有先之。而书无所先。故云昔也。
弱而能言 史记正义。引潘岳哀弱子篇。其子未七旬曰弱。吴云。弱。始生百日之称。未知所本。
幼而徇齐 高云。徇。循同。简按礼记曲礼。十年曰幼。通雅云。史。黄帝幼而 齐。注。 。迅也。齐。疾也。家语。作 齐。大戴礼。作慧齐。智按尔雅。宣徇。遍也。 。乃徇之讹。言圣哲遍知而神速也。考王。徇。训疾。马本作 齐。并非也。西都赋注。引孔安国尚书传注。徇。循也。
长而敦敏 郑注乐记。敦。浓也。王注训信。未见所据。
成而登天 成。王注为鼎之成。未允。马云。史记正义。以十五为成。则不宜曰登天。若训为道之成。则登天亦或有之。张云。谓治功成。登天。史记。家语。大戴礼。并作聪明。盖从昔在黄帝至此。略记帝始末。为小序。犹书序耳。此篇。全元起本。在第九卷。王移冠篇首。固宜矣。
张以登天为升遐。(礼记檀弓。告丧曰天王登遐。易明夷。初登于天。竹书纪年曰。帝王之殁曰陟。陟。升也。
谓升天也。)而黄帝登云天。出于庄子。史记封禅书。载鼎湖骑龙之事。而论衡子华子。辨其虚诞。盖其说之来远矣。故马吴诸注。皆从王说。
天师 马云。天。乃至尊无对之称。而称之为师。又曰天师。简按黄帝称天师。见庄子徐无鬼。韩诗外传。及说苑云。黄帝即位。宇内和平。思见凤凰之象。以召天老。天老。盖天师耳。
皆度百岁 马云。度。越也。简按玉篇。度。与渡通。过也。
人将失之耶 千金。作将人失之耶。
岐伯 汉司马相如传。诏岐伯使尚方。注。张揖曰。岐伯者。黄帝太医。属使主方气也。又艺文志。
大古有岐伯俞 。吴云。岐。国名。伯。爵也。简按又有雷公。而未知黄帝时有五等之爵。
对曰 甲乙序例云。诸问。黄帝及雷公。皆曰问。其对也。黄帝曰答。岐伯之徒。皆曰对。简按朱子论语注云。凡君问。皆称孔子对曰者。尊君也。
其知道者 马云。凡篇内言道者五。乃全天真之本也。
和于术数 马云。法天地之阴阳。调人事之术数。术数所该甚广。如呼吸按跷。及四气调神论。养生养长养收养藏之道。生气通天论。阴平阳秘。阴阳应象大论。十损八益。灵枢本神篇。长生久视。本篇下文饮食起居之类。简按广雅。数。术也。庄子天道。有术数存焉。释文。引李注云。数。术也。史记仓公传。问善为方数者。索隐云。数。音术数之数。抱朴子云。夫仙人以药物养身。以术数延命。王注欠详。
起居有常 家语王肃注。起居。犹动静也。
以酒为浆 吴云。古人每食。必啜汤饮。谓之水浆。以酒为浆。言其饮无节也。简按周礼。有浆人。
孟子。箪食壶浆。汉鲍宣传。浆酒藿肉。张衡思玄赋。斟白水为浆。孝子传。辇义浆以给过客。皆其证也。
以妄为常 吴云。上古之人。不妄作劳。今则以妄为常。言其不慎动也。
醉以入房 汉艺文志。房中者。情性之极。至道之际。是以圣王制外乐。以禁内情。而为之节文。
说文。房。室在旁也。
以耗散其真 新校正引甲乙。耗。作好。似是。今甲乙作耗。
不知持满 范蠡云。持满者与天。荀子宥坐篇。子路云。持满有道乎。
夫上古圣人之教下也皆谓之 潘之恒黄海云。皆谓之三字。句法甚妙。前人注多不解。愚以为谓之者。语之也。语之。云何也。即下八字是也。言圣人之教不择人。而皆语之以避虚邪贼风之有时。惟通文意者自解之。不必令俗辨。时。即八节八风之时。注解是。简按据潘氏此说。不必根据全元起太素。而改易字句。自通。
恬 虚无 老子曰。恬淡为上。庄子曰。恬 无为。淮南子曰。静漠恬澹。所以养性也。和愉虚无。
所以养德也。李善洞箫赋注。广雅曰。恬。静也。说文曰。 。安也。又曰。 。安也。盖 澹淡 通用。
美其食 新校正云。别本。美。一作甘。简按此盖本于老子。千金。亦作甘。
其民故曰朴 新校正云。曰。作日。为是。又唐人日曰二字。同一书法。详见于顾炎武金石文本记。
嗜欲 甲乙。嗜。作色。
愚智贤不肖 灵本藏篇云。无愚智贤不肖。无以相倚也。
故合于道 新校正云。全元起。作合于道数。千金同。
人年老 卫气失常篇。人年五十以上为老。曲礼。说文。并云。七十曰老。
天数然也 吴云。天畀之数。汪云。天癸之数也。
女子七岁 褚氏云。男子为阳。阳中必有阴。阴之中数八。故一八而阳精升。二八而阳精溢。女子为阴。阴中必有阳。阳之中数七。故一七而阴血升。二七而阴血溢。阳精阴血。皆饮食五谷之实秀也。
天癸 张云。天癸者。天一之气也。诸家俱即以精血为解。然详玩本篇。谓女子二七天癸至。月事以时下。男子二八天癸至。精气溢泻。是皆天癸在先。而后精血继之。分明先至后至。各有其义。焉得谓天癸即精血。精血即天癸。本末混淆。殊失之矣。夫癸者。天之水干名也。故天癸者。言天一之阴气耳。气化为水。
因名天癸。其在人身。是谓元阴。亦曰元气。人之未生。则此气蕴于父母。是为先天之元气。第气之初生。真阴甚微。及其既盛。精血乃王。故女必二七。男必二八。而后天癸至。天癸既至。在女子则月事以时下。在男子则精气溢泻。盖必阴气足。而后精血化耳。阴气阴精。譬之云雨。云者。阴精之气也。雨者。阴气之精也。
未有云雾不布。而雨雪至者。亦未有云雾不浓。而雨雪足者。然则精生于气。而天癸者。其即天一之气乎。可无疑矣。质疑录云。天癸者。天一所生之真水。在人身。是谓元阴云云。简按甲乙作天水。吴氏诸证辨疑。妇人调经论云。天癸者。天一生水也。当确张说耳。管子云。人水也。男女精气合。而水流形。家语云。男子八月而生齿。八岁而龀。二八十六岁而化。女子七月生齿。七岁而龀。二七十四而化。(又见大戴礼。)韩诗外传云。男子八岁而龆。十六而精化小通。女子七岁而龀。十四而精化小通。
(通雅云。小通。言人道也。)亦可以互证焉。又按王注。任冲流通。经血渐盈。应时而下。天真之气降。与之从事。故云天癸也。此似指为月事。马氏因讥之。然应象大论。调此二者。王注。调。谓顺天癸性。而治身之血气也。知其意亦似与张意略符焉。(马氏直为阴精。张氏已辨其误。志聪高氏并云。天癸。天一所生之癸水也。乃全本于张注。薛氏原旨云。天癸者。非精非血。乃天一之真。故男子亦称天癸。亦复同。)
太冲脉 新校正云。太素。甲乙。作伏冲。简按冲脉起于胞。上循脊里。为经络之海。伏冲之名。盖因此欤。阴阳离合论王注。太冲者。肾脉与冲脉合而盛大。故曰太冲。
月事 济人论云。灵秘曰。女子自生日起。至五千四十八日。而天癸至。由是身中血脉周流。如地之水脉浸润。乃一月一经。外应潮候。(出月令广义每月令。按五千四十八日。约十三年半。)
真牙 简按真。与 通。仪礼既夕礼。右 左 。疏云。 。谓牙两畔最长者也。释文。 。丁千反。
后魏书徐之才传。武成生 牙。之才拜贺曰。此是智牙。生智牙者。聪明长寿。
丈夫 大戴礼。丈者长也。夫者扶也。言长制万物者也。王充论衡云。人形一丈。正形也。名男子为丈夫。又云。不满丈者。失其正也。
六八阳气衰竭于上 张云。阳气。亦三阳气也。甲乙无竭字。并似是。
颁白 马云。颁。斑同。简按孟子。颁白者。赵岐注。颁。斑也。头半白斑斑者也。
形体皆极 东京赋。马足未极。薛注。极。尽也。
受五脏六腑之精 简按此正与主不明则十二官危。十一脏取决于胆。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也。文法同。
乃能泻 白虎通云。肾之为言。泻也。以窍泻也。
筋骨解堕 马云。懈惰同。简按甲乙作懈惰。礼月令。季秋之月行春令。则暖风来至。民气解惰。
不过尽八八 马云。此言年老而有子者。王注以为所生之男女。其寿止于八八七七之数者。非。韩氏医通云。男八岁至六十四。女七岁至四十九。即大衍自然之数。简按阳主进。阴主退。天道之常理。盖大衍之数。五十有五。加九之阳数。则为六十四。乃进之极也。减六之阴数。则为四十九。乃退之极也。故男女真阴。
至于此而尽矣。亦天地之常数也。
真人 说文。真。仙人变形而登天也。从匕目 八。所以乘载之。徐锴曰。真者。仙也。化也。匕者。
化也。反人为匕。从目。卤莽不能识。 。隐也。八。乘风云也。庄子云。真人。伏戏黄帝不得友。淮南子云。
真人者。性合于道。能登假于道。精神反于至真。是谓真人。
提挈天地 淮南子。提挈天地。而委万物。高诱注。一手曰提。挈。举也。
至人 庄子云。不离于真。谓之至人。又云。至人无已。神人无功。圣人无名。文子云。天地之间。
有二十五人也。上五。有神人真人道人至人圣人。次五。有德人贤人智人善人辨人云云。
淳德 张云。淳。浓也。简按思玄赋。何道真之淳纯。注。不浇曰淳。
八远之外 淮南地形训云。九州之外。乃有八 。亦方千里。八 之外。乃有八 。亦方千里。注。
。犹远也。
被服章 高云。服。衣也。章。冠也。张云。五服五章。尊德之服。皋陶谟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简按孔安国注云。五服。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之服也。尊卑彩章各异。高注。以章为章甫(殷冠)之义。误也。此三字。新校正为衍文。当然耳。
举不欲观于俗 观。古玩切。高云。其举动也。不欲观于习俗。是也。
以恬愉为务 淮南子云。恬愉无矜。注。恬愉。无所好憎也。
辨列星辰 书尧典。历象星辰。注。辰。日月所交会之地也。左传昭七年。日月之会。是谓辰。王注非是。
逆从阴阳 张云。阳主生。阴主死。阳主长。阴主消。阳主升。阴主降。故贤人逆从之。王注近迂。
将从上古 张云。将。随也。简按汉书郊祀歌。九夷宾将。
卷一
四气调神大论篇第二
高删大论二字。云。君臣问答。互相发明。则曰论。无君臣之问答。则曰篇。余皆仿此。吴云。此篇。言顺于四时之气。调摄精神。亦上医治未病也。简按司马迁云。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地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纪纲。故四时之大顺不可失。宋姜锐着养生月录一卷。采本篇首一段文。附逐月服饵药方。尊生者宜识之。
发陈 发散陈敷之义。张训陈为故。然据下蕃秀容平等。则以气象而言。王注为是。
万物以荣 尔雅。木谓之华。草谓之荣。
广步于庭 志云。广。宽也。缓也。简按仓公曰。车步广志。以适骨肉血脉。巢源。作阔步于庭。
被发 庄子云。老聃新沐。方将被发而干。史记。箕子披发阳狂。
春气之应 吴云。天道发生。人事应。故曰应。
夏为寒变 志云。木伤而不能生火。故于夏月火令之时。反变而为寒病。简按巢源。作夏变为寒。
华英 张云。言神气也。
秋为 疟 张云。心属火。王于夏。夏失所养。故伤心。心伤则暑气乘之。至秋而金气收敛。暑邪内郁。于是阴欲入而阳拒之。故为寒。火欲出而阴束之。故为热。金火相争。故寒热往来。而为 疟。简按 疟。
即疟耳。详见于疟论。
冬至重病 简按据前后文例。四字恐剩文。
容平 志云。容。盛也。万物皆盛实。而平定也。简按容。盛也。见说文。即盛受之义。非盛实之谓。王马张并为容状之容。乃与发陈蕃秀闭藏自异旨。圣济经注云。容而不迫。平而不偏。是谓容平。此说似是。五常政大论。以金平气为审平。说苑曰。秋者天之平。
与鸡俱兴 志云。鸡鸣早而出埘晏。与鸡俱兴。与春夏之早起少迟。所以养秋收之气也。
冬为飧泄 张云。肺伤则肾水失其所生。故当冬令。而为肾虚飧泄。简按飧。本作餐。又作 。说文。
餐。吞也。玉篇。飧。水和饭也。释名。飧。散也。投水于中自解散也。列子说符注。 。水浇饭也。盖水谷杂下。犹水和饭。故云飧泄也。
若伏若匪 宋本。匪。作匿。无今详以下七字注。简按匿得押韵。
春为痿厥 吴云。肾气既伤。春木为水之子。无以受气。故为痿厥。痿者。肝木主筋。筋失其养。
而手足痿弱也。厥。无阳逆冷也。
清净光明者也 净。马本张本作静。李云。当作静。简按天气清净以下。至未央绝灭。王注为言天以例人。马吴张并同。特志聪云。上节论顺四时之气。而调养其神。然四时顺序。先由天气之和。如天地不和。
则四时之气。亦不正矣。故以下复论天地之气焉。今考经文。王注虽取义深奥。却似混淆不明。当以志聪说为得焉。
云雾不精 诗疏云。有云则无露。无云乃有露。尔雅云。天气下地气不应曰 。地气发天不应曰雾。
精。晴同。史天官书。天精而景星见。注。精。即晴。汉书京房传。阴雾不精。高云。精。犹极也。未详何义。
交通不表万物命故不施 王吴志高并以表下为句。马张李则以命下为句。吴云。阴阳二气。贵乎交通。若交通之气。不能表扬于外。则万物之命。无所施受。无所施受。则名木先应而多死。张云。独阳不生。
独阴不成。若上下不交。则阴阳乖。而生道息。不能表见于万物之命。故生化不施。简按吴说似是。故。固同。
菀 张云。菀。郁同。马云。 。稿同。简按诗小弁。菀彼柳斯。释文。菀音郁。志云。菀。茂木也。 。禾秆也。误。
未央绝灭 张云。央。中半也。阴阳既失其和。则贼风豪雨。数为残害。天地四时。不保其常。是皆与道相违。故凡禀化生气数者。皆不得其半。而绝灭矣。简按诗小雅。夜未央。注。夜未半也。王训央为久。
未见所出。
身无奇病 吴云。谓无寒变 疟飧泄痿厥之类也。马云。本经。有奇病论。大奇病论。○简按自天气者清净。至生气不竭。一百二十四字。与四气调神之义不相干。且文意不顺承。疑佗篇错简也。
心气内洞 马云。内洞者。空而无气也。灵五味论。有辛走气。多食之令人洞心。正与内洞之义相似。
简按外台引删繁论。载本篇文。作内消。
肺气焦满 张云。肺热叶焦。为胀满也。简按盖谓肺胀喘满等证。王云。焦。谓上焦。误也。
独沉 甲乙。作浊沉。新校正云。太素。作沉浊。简按据上文焦满。甲乙为是。吴云。肾气独沉。令人膝 重。是也。滑云。沉痼而病也。
太阴不收少阴不藏 简按以太阳少阳例推之。此以时令而言之。乃太阴少阴。疑是互误。灵阴阳系日月云。心为阳中之太阳。肺为阳中之少阴。肝为阴中之少阳。脾为阴中之至阴。肾为阴中之太阴。春秋繁露云。
春者少阳之选也。夏者太阳之选也。秋者少阴之选也。冬者太阴之选也。
春夏养阳秋冬养阴 高云。夫四时之太少阴阳者。乃万物之根本也。所以圣人春夏养阳。使少阳之气生。太阳之气长。秋冬养阴。使太阴之气收。少阴之气藏。养阳养阴。以从其根。简按高氏此解。贯通前章。
尤为切当。王注诸家。及朱彦修说。并似失章旨焉。千金脾劳门云。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顺其根本矣。肝心为阳。脾肺肾为阴。逆其根则伐其本云云。与高意符焉。神仙传。魏武帝问养生大略。封君达对曰。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顺其根。以契造化之妙。全本此篇。
浮沉生长之门 马云。言生长则概收藏。滑云。浮沉。
犹出入也。
苛疾 礼记。疾痛苛痒。郑注。苛。疥也。管子。常之巫审于死生。能去苛病。注。烦苛之病。杨慎云。苛。小草也。(出说文)今但知为苛刻之苛。盖苛疾。烦苛之小疾。王云。苛者。重也。张云。苛。虐也。皆为苛罚苛政之苛。吴云。 同。尤非也。
愚者佩之 李冶古今 云。王注。圣人心合于道。故勤而行之。愚者性守于迷。故佩服而已。冰说非也。佩。背也。古字通用。果能佩服于道。是亦圣人之徒也。安得谓之愚哉。滑云。佩。当作悖。吴云。佩。
与悖同。古通用。简按古今 之说是。
不治已病治未病 灵逆顺篇。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七十七难。金匮要略首篇。甲乙经五脏变篇。皆可参考。
铸兵 宋本。兵。作锥。志高亦同。并误也。
卷一
生气通天论篇第三
夫自古通天者 王注六节脏象云。通天者。谓元气。即天真也。然形假地生。命惟天赋。故奉生之气。
通系于天。禀于阴阳。而为根本也。宝命全角论曰。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四气调神大论曰。阴阳四时者。万物之终始也。死生之本也。此其义也。简按此解颇明备。
生之本本于阴阳 志云。凡人有生。受气于天。故通乎天者。乃所生之本。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
故生之本本乎阴阳也。简按吴以生字接上句。未稳贴。
六合 高诱注淮南云。孟春与孟秋为合。仲春与仲秋为合。季春与季秋为合。孟夏与孟冬为合。仲夏与仲冬为合。季夏与季冬为合。故曰六合。一曰。四方上下为六合。
九州 淮南坠形训云。神农大九州。桂州迎州神州等是也。至黄帝以来。德不及远。惟于神州之内。
分为九州。王注所载九州。见书禹贡。
十二节 志云。骨节也。两手两足。各三大节。简按王注为十二经。非也。春秋繁露云。天数之微。
莫若于人。人之身有四肢。每肢有三节。三四十二。十二节相待。而形体立矣。天有四时。每一时有三月。三四十二。十二月相受。而岁数终矣。六节脏象论。无五脏十二节五字。此节之义。当考灵邪客篇。淮南天文训。
其气三 高云。凡人之生。各具五行。故其生五。五行之理。通贯三才。故其气三。简按六节脏象论云。故其生五。其气三。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此其气三。成三才。则高注难从。而王马吴并云。
天气地气运气。张则云。三阴三阳。俱未允焉。太平经云。元气有三名。太阳太阴中和。出后汉书襄楷传注。
其气三。或此之谓与。杨上善太素注云。太素分为万物。以为造化。故在天为阳。在人为和。在地为阴。(出弘决外典钞。)三十一难杨玄操注云。天有三元之气。所以生成万物。人法天地。所以亦有三元之气。以养身形。六十六难虞庶注云。在天则三元五运。相因而成。在人则三焦五脏。相因而成也。素问曰。其气三。其生五。此之谓也。
数犯此者 志云。人禀五行之气而生。犯此五行之气而死。有如水之所以载舟。而亦能覆舟。故曰此寿命之本也。
苍天之气 张云。天色深玄。故曰苍天。简按诗。彼苍者天。王为春天误。
传精神 张吴并云。传。受也。
此谓自伤气之削也 马吴诸注。伤下句。简按据王注。八字一句为是。
阳气者若天与日 马云。本篇所重。在人卫气。但人之卫气。本于天之阳气。惟人得此阳气以有生。
故曰生气通天。惟圣人全此阳气。苛疾不起。常人则反是焉。灵枢禁服篇云。审察卫气。为百病母者。信哉。
本篇凡言阳气者七。谆谆示人以当全此阳气也。
不彰 高云。若失其所。则营运者不周于通体。旋转者不循于经脉。故短折其寿。而不彰着于人世矣。
简按史记五帝本纪。帝挚立。不善崩。索隐曰。古本。作不着。音张虑反。犹不着明。
阳因而上 高云。天气清净。明德惟藏。故天之默运于上也。当以日光明。是故人身之阳气。因之而上。阳因而上。其体如天。卫外者也。其体如日。此阳气之若天与日也。
因于暑汗 王注云。此则不能静慎。伤于寒毒。至夏而变暑病也。此说非也。朱震亨详辨之。当考格致余论。
烦则喘喝静则多言 张云。暑有阴阳二证。阳证因于中热。阴证因于中寒。此节所言。言暑之阳者也。
故为汗出烦躁。为喘。为大声呼喝。若其静者。亦不免于多言。盖邪热伤阴。精神内乱。故言无伦次也。
汗出而散 张云。热病篇曰。暑当与汗。皆出勿止。此之谓也。简按张云。此言暑之阴者。非也。志云。天之阳邪。伤人阳气。两阳相搏。故体如燔炭。阳热之邪。得吾身之阴液而解。故汗出而散也。高云。若伤暑无汗。则病燥火之气。故体如燔炭。
因于湿首如裹湿热不攘 朱氏格致余论云。湿者土浊之气。首为诸阳之会。其位高而气清。其体虚。
浊气熏蒸。清道不通。沉重而不爽利。似乎有物以蒙冒之。失而不治。湿郁为热。热留不去。大筋 短者。热伤血不能养筋。故为拘挛。小筋弛长者。湿伤筋不能束骨。故为痿弱。因于湿。首如裹。各三字为句。文正而意明。高云。大筋连于骨内。 短则屈而不伸。小筋络于骨外。弛长则伸而不屈。○朱氏新定章句。因于寒。体若燔炭。汗出而散。因于暑。汗。烦则喘喝。静则多言。因于湿。(句)首如裹。(句)湿热不攘。(句)大筋 短。小筋弛长。
短为拘。弛长为痿。因于气为肿云云。简按马张志高并循原文而释。吴及九达。薛氏原旨等。从朱氏改定。
弛长 弛。宋本。作 。按弛。 同。说文。弓解也。张璐曰。先搐瓜蒂散。次与羌活胜湿汤。
因于气为肿 张云。卫气营气脏腑之气。皆气也。一有不调。皆能致病。因气为肿。气道不行也。
简按高云。气犹风也。阴阳应象云。阳之气以天地之疾风名之。故不言风而言气。因于气为肿者。风淫末疾。
四肢肿也。此注难从。震亨云。脱简。误。
四维相代 高云。四维相代者。四肢行动不能。彼此借力而相代也。简按马张并以四维为四肢。是也。王注筋骨血肉。未允。志聪汪昂并云。四时也。亦未详何据。痹论云。尻以代踵。脊以代头。四维相代。
与此同义。震亨以为衍文。误。
阳气者烦劳则张 王氏溯洄集云。夫阳气者。人身和平之气也。烦劳者。凡过于动作皆是也。张。
主也。谓亢极也。精。阴气也。辟积。犹积叠。谓怫郁也。衣褶谓之襞积者。亦取积叠之义也。积水之奔散曰溃。都。犹堤防也。 。水流而不止也。夫充于身者。一气而已。本无异类也。即其所用所病而言之。于是乎始有异名耳。故平则为正。亢则为邪。阳气则因其和以养人而名之。及其过动而张。亦即阳气亢极而成火耳。阳盛则阴衰。故精绝。水不制火。故亢火郁积之甚。又当夏月火旺之时。故使人烦热之极。若煎迫然。气逆上也。火炎气逆。故目盲耳闭。而无所用。此阳极欲绝。故其精败神去。不可复生。若堤防之崩坏。而所储之水。奔散滂流。莫能以遏之矣。夫病至于此。是坏之极矣。王氏乃因不晓都字之义。遂略去此字。
而谓之若坏。其可乎哉。又以此病。纯为房患。以胀为筋脉 胀。以 为烦闷。皆非是也。简按圣济总录。
载人参散。治煎厥气逆。头目昏愦。听不闻目不明。七气善怒。(人参。远志。赤茯苓。防风。各二两。芍药。
麦门冬。陈皮。白术。各一两。上为末。每服三钱。水一盏半。煎至八分。去滓温服。不计时候。日再服。)
辟积 辟与襞同。司马相如传。襞积褰绉。师古注。襞积。即今之裙褶。高云。重复也。汪昂云。如衣襞积。并本于王履之解。张云。病也。误。
溃溃乎若坏都 马云。都所以坊水。简按礼檀弓。 其宫而猪焉。郑玄注。猪。都也。南人谓都为猪。
郦道元水经注。水泽所聚。谓之都。亦曰潴。张高为都城之都。误。
乎 。考韵书。音聿。从子曰之曰。水流也。又奔 。疾貌。卷末释音。古没切。音骨。
烦闷不止也。此从日月之日。书洪范。 陈其五行。注。 。乱也。义盖取于此。又考韵书。 。波浪声。又涌波也。由此观之。 义不太远。然于坏都。则 字似衬。
大怒则形气绝 马云。形气经络。阻绝不通。奇病论云。胞之络脉绝。亦阻绝之义。非断绝之谓。
高本形下句。注云。形者。悻悻然见于其面也。气绝者。怒则气上不接于下也。简按高注误。
薄厥 吴云。薄。雷风相薄之薄。汪云。薄。迫也。简按圣济总录。赤茯苓汤。治薄厥暴怒。怒则伤肝。气逆胸中不和。甚则呕血鼽衄。(赤茯苓。人参。桔梗。陈皮。各一两。芍药。麦门冬。槟榔。各半两。上为末。每服三钱。水一盏。生姜五片。同煎至八分。去滓温服。
不计时候。)
其若不容 马云。胸腹 胀。真若有不能容物者矣。吴云。纵而不收。其若不能为容止矣。志云。筋伤而弛纵。则四体若不容我所用也。简按吴志似是。王意亦当如此。
汗出偏沮 马云。人当汗出之时。或左或右。一偏阻塞而无汗。则无汗之半体。他日必有偏枯之患。
吴云。沮。止也。张云。沮。伤也。坏也。志高并云。湿也。简按沮。王为沮泄之义。诸注不一。考千金作袒。
又养生门云。凡大汗勿偏脱衣。喜得偏风半身不遂。(巢源。引养生方同。)灵刺节真邪云。虚邪偏客于身半。
其入深。内居荣卫。荣卫稍衰。真气去。邪气独留。发为偏枯。乃其作袒似是。下文曰汗出见湿。曰高粱之变。
曰劳汗当风。皆有为而发疾者。其义可见也。
痤痱 说文。痤。小肿也。玉篇。疖也。韩非子。弹痤者痛。巢源云。肿一寸至二寸。疖也。痱。
玉篇。热生小疮。巢源云。人皮肤虚。为风邪所折。则起隐疹。寒多则色赤。风多则色白。甚者痒痛。搔之则成疮。又巢源。有夏月沸疮。盖痱。即沸。从 者。痤。详下文王注。
高粱 孟子。膏粱之味。赵岐注。细粱如膏者也。朱注。膏。肥肉。粱。美谷。简按山海经。都广之野。爰有膏菽膏稻膏黍膏稷。郭璞注。言味好皆滑如膏。外传曰。膏粱之子。刘会孟云。嘉谷之米。炊之皆有膏。盖赵注较优。王注与赵同。
足生大丁 足。新校正读为饶。吴为能。张为多。潘楫医灯续焰云。足生者。必生也。并为是。春秋繁露云。阴阳之动。使人足病喉痹。足字用法。正与此同。巢源云。丁疮初作时。突起如丁盖。故谓之丁疮。令人恶寒。四肢强痛。兼忉忉然牵疼。一二日疮便变焦黑色。肿大光起。
根强。全不得近。酸痛。皆其候也。
受如持虚 张云。热侵阳分。感发最易。如持空虚之器以受物。
王注。俗曰粉刺。粉刺见肘后。千金作粉滓。巢源云。嗣面者。面皮上有滓如米粉者。是也。又外台有粉 。玉篇。 。与 同。字书。 。并是查字。巢源又云。查疽。隐脉赤起。如今楂树子形。亦是风邪客于皮肤。血气之所变生也。是即外台所谓面 。其时生鼻上者。谓之酒 。与王注粉刺之 自异。
志云。面鼻赤瘰也。此亦面 。与王注异。(王注按豆。即豌豆。见唐六典注。)
柔则养筋 高云。上文大怒气绝。至血菀而伤筋。故曰。阳气者。精则养筋。所以申明上文阳气不柔。而筋无所养也。
大偻 吴云。为寒所袭。则不能柔养乎筋。而筋拘急。形容偻俯矣。此阳气被伤。不能柔筋之验。
简按脉要精微曰。膝者。筋之府。屈伸不能。行则偻附。筋将惫矣。大偻义正同。高云。背突胸窝。乃生大偻。
此乃龟背。恐非是。
马云。鼠 之属。志云。金匮所谓马刀侠瘿。简按说文。颈肿也。慧琳藏经音义。引考声云。
。久疮不瘥曰 。巢源。有九 三十六 。李 入门云。 。即漏也。经年成漏者。与痔漏之漏相同。但在颈则曰瘰漏。在痔则曰痔漏。又云。凡痈疽久则脓流出。如缸瓮之有漏。
留连肉腠 王注。久瘀内攻。结于肉理。知肉腠即肉理。金匮云。腠者。是三焦通会元真之处。为血气所注。理者。是皮肤脏腑之文理也。仪礼公食大夫礼。载体进奏。注。奏。谓皮肤之理也。又乡饮酒礼。
皆右体进腠。注。腠理也。阴阳应象大论王注。腠理。谓渗泄之门。高云。肉腠或空或突而如嵝。而难愈也。汪以四字接下句。而释之云。
寒气留连于肉腠之间。由俞穴传化。而薄于脏腑。则为恐畏惊骇。此阳气被伤。不能养神也。此说恐非是。
俞气化薄 吴云。俞。输同。有传送之义。马云。各经皆有俞穴。(此非井荥输经合之输。凡一身之穴。皆可曰俞。)邪气变化根据薄。传为善畏及惊骇之疾。畏主心肾。(阴阳应象云。喜伤心。恐胜喜。又恐伤肾。思胜恐。)骇主肝言。(金匮真言云。其病发惊骇。)简按王以俞为背俞。恐非也。
营气不从 马云。唯阳气不固。则营气者。阴气也。营气不能与卫气相顺。而卫气逆于各经分肉之间。
亦生痈肿之疾矣。吴云。不从。不顺也。肉理。腠理也。简按楼氏纲目改定。乃生大偻。营气不从。逆于肉理。
乃生痈肿。陷脉为 。留连肉腠。俞气化薄。传为善畏。楼云。营气不从。逆于肉理。乃生痈肿十二字。旧本元误在及惊骇之下。夫阳气因失卫。而寒气从之为偻。然后营气逆而为痈肿。痈肿失治。然后陷脉为 。而陷留连于肉腠焉。盖其所改定。虽不知古文果然否。其说则颇明备。故附存于此。
魄汗 吴云。魄。阴也。阴汗不止。张云。汗由阴液。故曰魄。马云。肺主藏魄。外主皮肤。故所出之汗。亦可谓之魄汗也。简按数说并误。魄白古通。礼记内则。白膜作魄膜。淮南修务训云。奉一爵酒。不知于色。挈一石之尊。则白汗交流。战国策鲍彪注。白汗。不缘暑而汗也。(楚策)阴阳别论。魄汗未藏。王注流汗未止。
形弱而气烁 马云。魄汗未尽。穴 未闭。形体弱而气消烁。乃外感风寒。致穴 已闭。当发为风疟。
疟论。言疟之为证。非独至秋有之。四时皆能成疟也。简按王注有至于秋秋阳复收之言。故论及之。
风疟 此即疟耳。必非有一种风疟者。金匮真言云。秋善病风疟。又云。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风疟。
刺疟云。风疟。发则汗出恶风。疟论云。夫 疟皆生于风。俱可证也。
故风者百病之始也 张云。凡邪伤卫气。如上文寒暑湿气风者。莫不缘风气以入。故风为百病之始。
上下不并 吴云。阳谓之上。阴谓之下。阳中有阴。阴中有阳。谓之并。言风寒为病之久。则邪气传变。阳自上而阴自下。谓之不并。是水火不相济。阴阳相离。简按王解并字为交通。与吴之意符焉。
良医 王充论衡云。医能治一病。谓之巧。能治百病。谓之良。故良医服百病之方。治百人之疾。
阳气当隔 马云。隔者。乖隔不通之谓也。简按隔。非噎隔之隔。王马并引三阳结谓之隔。恐非也。
反此三时 志云。平旦日中日西也。
形乃困薄 马云。未免困窘而衰薄矣。
起亟也 吴。改为守也。马云。营气藏五脏之精。随宗气以营运于经脉中。而外与卫气相表里。卫气有所应于外。营气即随之而起。夫是之谓起亟也。张云。亟。即气也。阴阳应象曰。精化为气。即此藏精起气之谓。亟。音气。志云。阴者主藏精。而阴中之气。亟起以外应。阳者主卫外。而为阴之固也。汪云。起者。
起而应也。外有所召。则内数起以应也。如外以顺召。则心以喜起而应之。外以逆召。则肝以怒起而应之之类也。简按数说未知孰是。汪解似易晓焉。且王意亦似当然。
并乃狂 张云。并者。阳邪入于阳分。谓重阳也。简按与王注异义同意。
阳不胜其阴 高云。阴寒盛也。阴寒盛则五脏气争。争。彼此不和也。
陈阴阳 张云。犹言铺设得所。不使偏胜也。吴云。陈。设也。简按王陈读循。未详所据。
气立如故 张云。人受天地之气以立命。故曰气立。然必阴阳调和。而后气立如故。首节所谓生之本于阴阳者。正此两节之谓。简按王云。真气独立。似明切焉。
风客淫气 王注痹论云。淫气。谓气之妄行者。简按说文。淫。浸淫随理也。徐云。随其脉理。而浸渍也。马云。风来客之。浸淫以乱营卫之气。则风薄而热起。似不妥贴。
因而饱食 张云。此下三节。皆兼上文风客淫气而言也。风气既淫于外。因而饱食。则随客阳明云云。
简按下文有三因字。故有此说。
肠 为痔 吴云。肠中 沫。壅而为痔。简按续字汇。 。肠间水。盖本于本篇而释者。窃考 本是癖。以其肠间辟积之水。故从水作 。外台癖饮。或作 饮。与庄子 之 义迥别。肠 二字。素灵中凡十见。多指赤白滞痢而言。唯本篇云。肠 为痔。盖古肠垢脓血。出从谷道之总称。王下一而字。云肠 而为痔。吴乃扩其意以释之。固是也。张云。为肠 为痔。而下痢脓血也。此似卤莽读去者。马云。其肠日常 积。
渐出肛门而为痔。此岂以 为襞之义乎。难从。
因而强力 吴张并从王注。而为强力入房。马志高则为强用其力。简按下文云。肾气乃伤。则王注似为得矣。
阳密乃固 巢源。作阴密阳固。(出十二卷冷热病候)考下文云。阳强不能密。阴气乃绝。则巢源误。志云。此总结上文之义。而归重于阳焉。
是谓圣度 高云。上文云。圣人陈阴阳。内外调和。故复言因而和之。志云。是谓圣人调养之法度。
因于露风 马云。此上文见雾露之谓。王注以露为裸体者。非。志云。露。阴邪也。风。阳邪也。
在天阴阳之邪。伤吾身之阴阳。而为寒热病矣。张云。因露于风者。寒邪外侵。阳气内拒。阴阳相薄。故生寒热。简按张注与王意稍同。
洞泄 阴阳应象。作飧泄。论疾诊尺。作后泄肠 。知洞泄即是飧泄。邪气脏腑病形云。洞者。食不化。下嗌还出。甲乙作洞泄。盖洞筒同。说文。筒。通箫也。徐云。通洞无底。汉元帝吹洞箫。注。与筒同。
水谷不化。如空洞无底。故谓之洞泄。巢源。洞泄者。痢无度也。水谷痢候。引本篇文详论之。当参考。又见小儿洞泄下利候。王氏准绳云。餐泄。水谷不化而完出。是也。史记仓公传。 风。(太平御览。作洞风。)
即此也。或饮食太过。肠胃所伤。亦致米谷不化。此俗呼水谷利也。邪气留连。盖至夏之谓。高云。邪气留连。
至夏乃为洞泄。
疟 千金。作HT 疟。(说具于疟论。)
秋伤于湿上逆而咳 张云。湿土用事于长夏之末。故秋伤于湿也。秋气通于肺。湿郁成热。则上乘肺金。故气逆而为咳嗽。简按溯洄集云。湿乃长夏之令。何于秋言。盖春夏冬。每一时各有三月。故其令亦各就其本时而行也。若长夏则寄旺于六月之一月耳。秋虽亦有三月。然长夏之湿令。每侵过于秋而行。故曰秋伤于湿。(秋令为燥。然秋之三月。前近于长夏。其不及则为湿所胜。其太过则同于火化。其平气则又不伤人。
此经所以于伤人。止言风暑湿寒。而不言燥也。或问余曰。五运六气七篇所叙。燥之为病甚多。何哉。余曰。
运气七篇。与素问诸篇。自是两书。作于二人之手。其立意各有所主。不可混言。王冰以为七篇参入素问中。
本非素问元文也。余今所推之义。乃是素问本旨。当自作一意看。)此当只以秋发病为论。湿从下受。故于肺为咳。谓之上逆。夫肺为诸气之主。今既有病。则气不外运。又湿滞经络。故四肢痿弱无力。而或厥冷也。阴阳应象大论。所谓冬生咳嗽。既言过时。则与本篇之义。颇不同矣。(简按安道此论极精。兹揭其要。当熟玩全篇。)
痿厥 张云。太阴阳明论曰。伤于湿者。下先受之。上文言因于湿者。大筋 短。小筋 长。 短为拘。弛长为痿。所以湿气在下。则为痿为厥。痿多属热。厥则因寒也。
温病 论疾诊尺。作瘅热。溯洄集云。寒者。冬之令也。冬感之偶不即发。而至春其身中之阳。虽始为寒邪所郁。不得顺其渐升之性。然亦必欲应时而出。故发为温病也。又云。春为温病者。盖因寒毒中人肌肤。
阳受所郁。至春天地之阳气外发。其人身受郁之阳。亦不能出。故病作也。(韩祗和曰。冬时感寒郁阳。至春时再有感。而后发。余谓此止可论温病之有恶寒者耳。其不恶寒者。则亦不为再感而论发也。故仲景曰。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是也。)马云。热论曰。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者。为病暑。阴阳应象大论云。冬伤于寒。春必病温。伤寒论云。冬感于寒。至春变为温病。则温之为义明矣。杨玄操释五十八难之温病。以为是疫疠之气者。非也。
肝气以津 马云。肝气津淫而木盛。张云。津。溢也。
脾气乃绝 志云。肝多津液。津溢于肝。则脾气乃绝其转输矣。简按即是本王注意。
大骨气劳 马云。即上节之所谓高骨也。玉机真藏论。亦谓之大骨。汪昂云。高骨。腰间命门穴上有骨高起。张云。劳困剧也。
喘满 汉石显传。忧满不食。注。满。懑同。王注。令人心闷。盖满读为懑也。
胃气乃浓 简按王注。脾气不濡。胃气强浓。此盖脾约证。伤寒论曰。趺阳脉浮而涩。浮则胃气强。
涩则小便数。浮涩相搏。大便则坚。其脾为约。麻子仁丸主之。是也。张云。脾气不濡。则胃气留滞。故曰乃浓。浓者。胀满之谓。已觉欠理。汪昂云。按酸咸甘辛。言其害。而不及其利也。味苦。言其利。而未及其害也。古文不拘一例。不必穿凿强解。是以胃气浓为利。甚误。
沮弛 张云。沮。坏也。志云。遏抑也。简按王训润。恐非是。
精神乃央 新校正云。央。乃殃也。马云。央者。半也。四气调神论。有未央绝灭。此言精神仅可至半也。简按二说并通。王训久。恐误。又按五味偏过生疾。其例不一。言脾气者二。言心气者亦二。肝气。
肾气。胃气。各一。而不及肺气。未详何理。抑古文误邪。
凑理 广雅。凑。聚也。汲冢周书。周于中土。以为天下之大凑。盖会聚元真之处。故谓之凑。以其在肌肉中。又从肉作腠。文心雕龙。凑理无滞。吴注举痛论云。腠。汗孔也。理。肉纹也。疟论。汗空疏腠理开。知是以腠为汗孔者误。
气骨以精 宋本。作骨气。高云。五味和。则肾主之骨以正。肝主之筋以柔。肺主之气。心主之血以流。脾主之凑理以密。诚如是也。则有形之骨。无形之气。皆以精粹。可谓谨道如法。生气通天。而长有天命矣。
卷一
金匮真言论篇第四
马云。灵枢二十五人篇。有金柜藏之。其柜从木。义盖同也。简按汉高帝纪。如淳云。金匮。犹金HT 也。
师古曰。以金为匮。保慎之义。
天有八风 灵九宫八风篇。大弱风。谋风。刚风。折风。大刚风。凶风。婴儿风。弱风也。以上八风。萧吉五行大义。引太公兵书。与吕览及白虎通所载异。
经有五风 马云。风论有五脏风。岂八风之外。复有五风乎。八风发其邪气。入于五脏之经。而发病已。简按吴云。经。风论也。非是。
所谓得四时之胜者 吴接上句。云。此所谓得四时之胜。而变病也。简按以下三十二字。文义不顺承。恐他篇错简。此一节。又见六节脏象论王氏补文中。
俞 吴云。输同。五脏之气至此。而转输传送也。简按经文。俞输 通用。玉篇。 。五脏 也。
史记。五脏之输。注。经穴也。项氏家说云。 。象水之窦。即窬字也。见难经汇考。
病在脏 王马张并云。心脏。志云。夏时阳气发越在外。脏气内虚。故风气乘虚而内薄。
病在四肢 马云。上文言腰股。而此言四肢者。以四肢为末。如木之枝。得寒而凋。故不但腰股为病。而四肢亦受病也。高云。支。肢同。余篇仿此。
故春善病 衄 志云。以下三故字。皆顶上文东风生于春节而言。高本。衄。作HT 。注云。音忸。
今讹衄非。简按诗 风。女子善怀。笺。善。犹多也。 。作 为是。说文。鼽。病寒鼻窒也。释名。鼻塞曰鼽。鼽。久也。涕久不通。遂至窒塞也。礼月令。民多鼽嚏。吕览作鼽窒。高诱注。鼽。 鼻也。灵经脉篇。
实则鼽窒。虚则鼽衄。王氏乃为 (HT 同。鼻液也。)之义。未详所据。衄。说文。鼻出血也。篇海。HT 。
通作衄。说文无HT 字。高氏改用俗字。非。
秋善病风疟 高云。秋病肩背。俞在肩背。故秋善病风疟。风疟者。寒栗而肩背振动也。简按疟论云。
邪客于风府。循膂而下。卫气一日一夜。大会于风府。可见疟邪自肩背始也。肩背振动之解欠详。
冬善病痹厥 马云。冬气者。病在腰股。又在四肢。故痹病厥病。从之而生矣。
按跷 史记扁鹊传。 石桥引。索隐云。桥。谓按摩之法。说苑。子越扶形。子游矫摩。灵病传篇。
乔摩灸熨。盖跷。九兆切。与矫通。桥乔并同。易说卦。坎为矫 。疏。使曲者直为矫。使直者曲为 。盖跷乃按摩矫揉之谓。王注似迂。楼氏纲目云。按跷二字非衍文。其上下必有脱简。即冬不藏精者。春必温病之义也。
春不病颈项 吴本无春字。简按前文无病颈项之言。此五字恐剩文。
仲夏不病胸胁 吴本无仲字。非。
飧泄而汗出也 此六字。新校正云。疑剩文。是。○李冶古今 云。按本经生气通天论云。春伤于风。
夏乃洞泄。夏伤于暑。秋为 疟。秋伤于湿。冬为痿厥。冬伤于寒。春必病温。由是而言。春夏秋冬。无论启闭。政宜随时导引。以开通利导之。但勿发泄使至于汗出耳。窃疑本经当云冬不按跷。春必鼽衄。或病颈项。
春不按跷。仲夏必病胸胁。长夏必病洞泄寒中。夏不按跷。秋必风疟。秋不按跷。冬必痹厥。其飧泄而汗出也一句。飧字当析之为勿令二字。如此则辞旨俱畅。可为通论矣。大抵导引。四时皆可为之。惟不得劳顿至于汗出。而苟劳顿至于汗出。则非徒无益。或反以致他疾。不特于闭藏之时为不可。虽春夏发生长育之时亦不可。
王太仆不悟本经舛漏。坚主冬不按跷。谓按跷则四时俱病。
盖为纸上语所牵。而肆为臆说也。利害所系甚重。予于是乎有辨。简按李说反似肆为臆说。然其理固不可掩。
故备录此。
故藏于精者春不病温 张云。人身之精。真阴也。为元气之本。精耗则阴虚。阴虚则阳邪易犯。故善病温。此正谓冬不按跷。则精气伏藏。阳不妄升。则春无温病。又何虑乎鼽衄颈项等病。简按伤寒论。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程应旄注云。太阳初得之一日。即发热而渴。不恶寒者。因邪气早已内蓄。
其外感于太阳。特其发端耳。其内蓄之热。固非一朝一夕矣。盖自冬不藏精而伤于寒。时肾阴已亏。一交春阳发动。即病未发。而周身经络。已莫非阳盛阴虚之气所布 。所云至春发为温病者。盖自其胚胎受之也。
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风疟 吴云。冬宜闭藏。失之则如上条所论。夏宜疏泄。逆之而汗不出。则暑邪内伏。遇秋风凄切。金寒火热。相战为疟。张云。以上二节。一言冬宜闭藏。一言夏宜疏泄。冬不藏精则病温。
夏不汗泄则病疟。阴阳启闭。时气宜然。此举冬夏言。则春秋在其中矣。
此平人脉法也 吴云。脉法。犹言诊法也。马云。此皆因时为病。脉亦宜知。乃平病患之脉法也。
张云。脉法者。言经脉受邪之由然也。简按以上三说。并属曲解。新校正云。详此下义。与上文不相接。盖疑其有阙文者。良然。
平旦 四书脉云。平者。中分之意。乃天地昼夜之平分也。(平明。平晓。义同。)说文。旦。明也。
从日见一上。一。地也。简按顾炎武日知录云。平旦者。寅也。可疑。李云。平旦至日中。自卯至午也。是。
黄昏 月令广义云。日落。天地之色玄黄。而昏昏然也。又曰昏黄。简按日知录云。黄昏者。戌也。
亦可疑。李云。日中至黄昏。自午至酉也。
合夜 简按犹暮夜。言日暮而合于夜也。盖定昏之谓。(淮南子。日至虞渊。是谓黄昏。至于蒙谷。
是谓定昏。)李云。合夜至鸡鸣。自酉至子也。此乃以黄昏合夜为一。其以相去不远。均为酉刻也。马则为灵营卫生会篇所云合阴之义。然合阴即人定。(亥也)张则为子前。并不可从。
鸡鸣 张云。子前为阴中之阴。子后为阳中之阳。李云。鸡鸣至平旦。自子至卯也。简按国小绀珠日知录之类。并以丑为鸡鸣。今张李二氏。以子为鸡鸣者。因以一日分四时。而子午当二至。卯酉当二分。日出为春。日中为夏。日入为秋。夜半为冬也。虽鸡未尝以子而鸣。然理固不得不然矣。
背为阳腹为阴 张云。人身背腹阴阳。议论不一。有言前阳后阴者。如老子所谓万物负阴而抱阳。是也。有言前阴后阳者。如此节所谓背为阳腹为阴。是也。似乎相左。观邵子曰。天之阳在南。阴在北。地之阴在南。阳在北。天阳在南。故日处之。地刚在北。故山处之。所以地高西北。天高东南。然则老子所言。言天之象。故人之耳目口鼻动于前。所以应天。阳面南也。本经所言。言地之象。故人之脊骨肩背峙于后。所以应地。刚居北也。矧以形体言之。本为地象。故背为阳。腹为阴。而阳经行于背。阴经行于腹也。天地阴阳之道。
当考伏羲六十四卦方圆图。圆图象天。阳在东南。方图象地。阴在西北。其义最精。燎然可见。简按程子曰。
一身之上。百理具备。甚物是没底。背在上。故为阳。胸在下。故为阴。至如男女之生。已有此象。
膀胱三焦 王引灵枢文。与宣明五气注同。今灵枢中无所考。本藏篇云。肾合三焦膀胱。本输篇云。
三焦者。足少阳太阴之所将。太阳之别也。此与王所引义略同。(三焦详义。出五脏别论。)
冬病在阴夏病在阳 高云。冬病在阴。肾也。下文云。阴中之阴。肾也。夏病在阳。心也。下文云。
阳中之阳。心也。知冬病在阴。夏病在阳。则知阴中之阴阳中之阳矣。
春病在阴秋病在阳 高云。春病在阴。肝也。下文云。阴中之阳。肝也。秋病在阳。肺也。下文云。
阳中之阴。肺也。知春病在阴。秋病在阳。则知阴中之阳阳中之阴矣。
雌雄 张云。即牝牡之谓。吴云。五行皆有雌雄。如甲为雄。乙为雌。肝为雌。胆为雄也。志云。雌雄。脏腑也。
相输应也 吴云。转输传送。而相应也。志云。输应。交相授受也。
收受 吴云。五方之色。入通五脏。谓之收。五脏各藏其精。谓之受。张云。言同气相求。各有所归也。
东方青色入通于肝 白虎通云。肝。木之精也。东方者。阳也。万物始生。故肝象木色青而有枝叶。
开窍于目 白虎通云。肝。目之为候。何。目能出泪。而不能纳物。木亦能出枝叶。不能有所内也。
五行大义云。肝者。木脏也。木是东方显明之地。眼目亦光显照了。故通乎目。
其病发惊骇 新校正。疑为衍文。是。据下文例。当云故病在头。
其味酸 洪范。木曰曲直。曲直作酸。郑注。木实之性。正义云。木生子实。其味多酸。五果之味虽殊。其为酸一也。是木实之性然也。月令。春云其味酸。是也。
其畜鸡 五行大义云。郑玄云。鸡属木。此取其将旦而鸣近寅木。故又振羽翼。有阳性也。贾谊新书云。鸡。东方之牲也。
其谷麦 月令郑注云。麦实有孚甲。属木。
上为岁星 五行大义云。岁星。木之精。其位东方。主春。以其主岁。故名岁星。简按上。上声。
是以春气在头也 坊本。气。误作风。简按据文例。当云知病之在筋。
其音角 月令正义云。角。是扣木之声。汉律历志云。角者。触也。阳气蠢动。万物触地而生也。
其数八 月令郑注云。数者。五行佐天地生物成物之次也。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
天七地八。天九地十。而五行自水始。火次之。木次之。金次之。土为后。木生数三。成数八。但言八者。举其成数。正义云。按尚书洪范云。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故其次如是也。郑注易系辞云。
天一生水于北。地二生火于南。天三生木于东。地四生金于西。天五生土于中。(按原文此语再见。其一。此下有以益五行生之本句。)阳无耦。阴无配。未得相成。地六成水于北。与天一并。天七成火于南。与地二并。
地八成木于东。与天三并。天九成金于西。与地四并。地十成土于中。与天五并也。是郑氏之意。但言八者。
举其成数者。金木水火。以成数为功。
是以知病之在筋也 推余方之例。此八字系于错出。当在上为岁星之后。
其臭臊 马云。礼月令。其臭膻。膻。与臊同。简按月令正义云。通于鼻者谓之臭。在口者谓之味。
臭则气也。说文。臊。豕膏臭也。膻。羊气也。五行大义云。春物气与羊相类。
南方赤色入通于心 白虎通云。心。火之精。南方尊阳在上。卑阴在下。礼有尊卑。故心象火。色赤而锐也。
开窍于耳 汪昂云。耳为肾窍。然舌无窍。故心亦寄窍于耳。是以夜卧闻声。而心知也。简按此似曲说。而亦有理。
其味苦 洪范。火曰炎上。炎上作苦。月令。夏云其臭焦。其味苦。郑注。焦气之味。正义云。火性炎上。焚物则焦。焦是苦气。
其畜羊 月令。春食麦与羊。郑注。羊。火畜也。时尚寒。食之以安性也。简按王云。言其未。非。
其谷黍 志云。黍。糯小米也。性温而赤色。故为心之谷。简按五行大义云。黍。色赤性热。又云。
黍。舒散属火。
上为荧惑星 五行大义云。荧惑。火之精。其位南方。主夏。以其出入无常。故名荧惑。
是以知病之在脉也 张云。心主血脉也。
其音征 汉律历志云。征者。祉也。万物大盛蕃祉也。
中央黄色入通于脾 张云。土王四季。位居中央。脾为属土之义。其气相通。简按白虎通云。脾。土之精。故脾象土色黄也。
故病在舌本 志云。灵枢曰。脾者。主为卫。使之迎粮。视唇舌好恶。以知吉凶。是脾气之通于舌也。
高云。灵枢经脉篇云。脾是动则病舌本强。故病在舌本。简按前文例。当云病在脊。
其味甘 洪范。土爰稼穑。稼穑作甘。郑注。甘味生于百谷。正义谷。谷是土之所生。故甘为土之味也。月令云。其味甘。其臭香。是也。
其畜牛 月令中央郑注。牛。土畜也。正义云。易。坤为牛。是牛属土也。简按王注牵强。
其谷稷 张云。稷。小米也。粳者为稷。糯者为黍。为五谷之长。色黄属土。简按月令中央。食稷与牛。郑注。稷。
五谷之长。
上是镇星 五行大义云。镇星。土之精。其位中央。主四季。以其镇宿不移。故名镇星。汉天文志。
填星中央。季夏土。
其音宫 汉律历志云。宫者。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唱始施生。为四声之经。
其数五 志云。五。土之生数也。土居五位之中。故独主于生数。简按沈括笔谈云。洪范五行。数自一至五。先儒谓之。此五行生数。各益以土数。以为成数。以谓五行非土不成。故水生一而成六。火生二而成七。木生三而成八。金生四而成九。土生五而成十。(简按此皇氏之说。见月令正义。云。此非郑义。今所不取。)唯黄帝素问。土生数五。成数亦五。盖水火木金。皆待土而成。土更无所待。故止一五而已。画而为图。其理可见。为之图者。设木于东。设金于西。火居南。水居北。土居中央。四方自为生数。各并中央之土。
以为成数。土自居其位。更无所并。自然止有五数。盖土不须更待土而成也。合五行之数为五十。则大衍之数也。此亦有理。今考土举生数。而水火金木举成数者。不特本经已。礼月令亦然。沈氏何不及此。
其臭香 五行大义云。元命苞曰。香者土之乡气。香为主也。许慎云。土得其中和之气。故香。
西方白色入通于肺 白虎通云。肺。金之精。西方亦金成万物也。故象金色白。
开窍于鼻 白虎通云。鼻出入气。高而有窍。山亦有金石累积。亦有孔穴。出云布雨。以润天下。
雨则云消。鼻能出纳气也。
故病在背 吴云。上言秋气者。病在背。
其味辛 洪范。金曰从革。从革作辛。郑注。金之气。正义云。金之在火。别有腥气。非苦非酸。其味近辛。故辛为金之气味。月令。秋云其味辛。其臭腥。是也。
其畜马 周礼六牲。马其一也。穆天子传。有献食马之文。郭璞注云。可以供厨膳者。
其谷稻 志云。稻色白而秋成。故为肺之谷。(详出汤液醪醴。)
太白星 五行大义云。太白。金之精。其位西方。主立秋。金色白。故曰太白。
其音商 汉律历志云。商者。章也。物成章明也。
其臭腥 五行大义云。西方杀气腥也。许慎云。未熟之气腥也。西方金之气象此。
北方黑色入通于肾 白虎通云。肾。水之精。北方水。故肾色黑。
开窍于二阴 白虎通云。水阴。故肾双窍为之候。能泻水。亦能流濡。
故病在溪 张兆璜云。溪者。四肢之八溪也。冬气伏藏。故溪为之病。(八溪。见五脏生成篇。谓肘膝腕也。)简按上文云。冬气者。病在四肢。此说得之。
其味咸 洪范。水曰润下。润下作咸。郑注。水卤所生。正义云。水性本甘。久浸其地。变而为卤。
卤味乃咸。月令。冬云其味咸。其臭朽。是也。
其畜彘 月令冬郑注。彘。水畜也。扬雄方言云。猪。北燕朝鲜之间谓之 。关东西或谓之彘。
其谷豆 月令夏郑注。菽。实孚甲坚合。属水。
上为辰星 五行大义云。辰星。水之精。其位北方主冬。是天之执正。出入平时。故曰辰星。
其音羽 汉律历志云。羽者。宇也。物藏聚萃。宇覆之也。
其臭腐 月令。冬。其臭朽。郑注云。水之臭。正义云。水受恶秽。故有朽腐之气。五行大义云。
水受垢浊。故其臭腐朽也。
故善为脉者 吴云。脉。犹言诊也。
一逆一从 马云。反四时者为逆。顺四时者为从。志云。此总结经脉之道。生于五脏。连于六腑。
外合五方五行阴阳六气。表里循环。有顺有逆。高云。一逆一从。诊脉法也。由举而按。是为逆。从按而举。
是为从。简按数说未知孰是。高注似凿。
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 张云。气交变大论曰。得其人不教。是谓失道。传非其人。漫泄天宝。此之谓也。高云。非其人勿教。人难得也。非其真勿授。真难遇也。得人得真。自古难之。勿教勿授。自古秘之。
金匮真言。此之谓也。
卷一
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
吴云。天地之阴阳。一人身之血气。应象者。应乎天地。而配乎阴阳五行也。
阴阳者天地之道也 淮南子云。天地之袭精为阴阳。阴阳之专精为四时。四时之散精为万物。
纲纪 诗大雅。纲纪四方。传。张之为纲。理之为纪。疏。纲者网之大绳。纪者别理丝数。
变化之父母 月令正义云。先有旧形。渐渐改者。谓之变。虽有旧形。忽改者。谓之化。又天地阴阳营运则为化。春生冬落则为变。又自少而壮。自壮而老。则为变。自有而无。自无而有。为化。书泰誓曰。
天地万物父母。
神明之府也 淮南泰族训云。其生物也。莫见其所养而物长。其杀物也。莫见其所丧而物亡。此之谓神明。
治病必求于本 志云。本者。本于阴阳也。人之脏腑气血表里上下。皆本乎阴阳。而外淫之风寒暑湿。
四时五行。亦总属阴阳之二气。致于治病之气味。用针之左右。诊别色脉。引越高下。皆不出乎阴阳之理。故曰治病必求其本。简按此句。诸家并衍王义。而志聪注。最为明备。
积阳为天积阴为地 高云。阴阳者。天地之道也。故积阳为天。积阴为地。
阴静阳躁 高云。阴阳者。万物之纲纪。故阴静阳躁。静而有常则为纲。躁而散殊则为纪。
阳生阴长阳杀阴藏 高云。阴阳者。生杀之本始。故阳生而阴长。阳杀而阴藏。简按王注神农曰。与天元纪大论文同。此二句。诸家殊义。如李氏则举三说。然新校正说。最为确当。
阳化气阴成形 高云。阴阳者。变化之父母。故阳化气。阴成形。言阳化而为气。阴变而为形。李云。
阳无形。故化气。阴有质。故成形。马云。阳化万物之气。而吾人之气。由阳化之。阴成万物之形。而吾人之形。由阴成之。
寒极生热热极生寒 李云。冬寒之极。将生春夏之热。冬至以后。自复而之干也。夏热之极。将生秋冬之寒。夏至以后。自 而之坤也。马云。吾人有寒。寒极则生而为热。如今伤寒而反为热证者。此其一端也。
吾人有热。热极则生而为寒。如今内热已极。而反生寒栗者。此其一端也。
清气在下则生飧泄 马云。热气主阳。阳主上升而不凝。故清气生焉。清气生阳。宜在上。今反在下。
则生飧泄。盖有降而无升也。简按圣济总录云。内经曰。清气在下。则生飧泄。又曰。久风为飧泄。夫脾胃。
土也。其气冲和。以化为事。今清浊相干。风邪之气久而干。故冲气不能化。而食物完出。夕食谓之飧。以食之难化者。尤在于夕食。
故不化泄出也。谓之飧泄。此俗所谓水谷利也。今考说文云。飧。 也。从夕甫声。是与飧字自异。总录夕食之说。未见所出。详义已见于前。
浊气在上则主 胀 马云。浊气主阴。宜在下。今反在上。则生 胀。盖有升而无降也。张云。 胀。
胸膈满也。简按圣济总录云。内经曰。浊气在上。则生 胀。夫清阳为天。浊阴为地。二者不可相干。今浊气在上。为阴气干扰。而清阳之气。郁而不散。所以 塞而胀满常若饱也。广韵。 。昌真切。肉胀起也。
阴阳反作病之逆从也 吴云。反作。倒置也。逆从。不顺也。张云。作。为也。志云。此吾人之阴阳反作气之逆从而为病也。此论阴阳体位。各有上下。马云。按自阳化气以下。即当着人身说者。观下清气浊气之为在下在上生病。口气紧顶。则阳化气四句。不得泛说。简按千金肾脏门云。阴阳翻作。阳气内伏。阴气外升。知是反翻通。
雨出地气云出天气 高云。地气上为云。而曰云出天气。自上而下。然后自下而上也。天气下为雨。
而曰雨出地气。从下而上。然后从上而下也。阴阳上下。既神且明。简案性理大全。朱子云。雨如饭甑有盖。
其气蒸郁。而汗下淋漓。则为雨。
清阳出上窍 马云。如涕唾气液之类。
浊阴出下窍 马云。如污秽溺之类。
清阳发腠理浊阴走五脏 志云。清阳之气。通会于腠理。而阴浊之精血。走于五脏。五脏主藏精者也。
清阳实四肢浊阴归六腑 志云。四肢为诸阳之本。六腑者。传化物而不藏。此言饮食所生之清阳。充实于四肢。而混浊者归于六腑也。饮食之有形为浊。饮食之精气为清。简按以上三段。对言清阳浊阴。而其义各殊。王注不太明。
阳为气阴为味 张云。气无形而升。故为阳。味有质而降。故为阴。此以药食气味言也。
味归形形归气 张云。归。根据投也。(出诗曹风毛传。)五味生精血以成形。故味归于形。形之存亡。由气之聚散。故形归于气。志云。阴为味。阴成形。地食人以五味。以养此形。故味归形。阳化气。诸阳之气。通会于皮肤肌腠之间。以生此形。故形归气。
气归精精归化 张云。气者。真气也。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人身精血。由气而化。故气归于精。精者。坎水也。天一生水。为五行之最先。故物之初生。其形皆水。由精以化气。由气以化神。是水为万物之原。故精归于化。简按家语云。男子十六。精化小通。(通雅。小通。言人道也。)并为化生之义。
又按上文云。阳为气。阴为味。吴云。臊焦香腥腐为气。酸苦甘辛咸为味。此固然矣。故形归气。气归精。精食气。气生形。气伤精之气字。似与五味对言。而为五气之气。然至下文精化为气。气伤于味而穷矣。故姑从张氏之义。
精食气形食味 张云。食。如子食母乳之义。气归精。故精食气。味归形。故形食味。马云。所谓气归精者。以精能食万物之气也。精赖气而生。犹云食此气耳。(主物之气言。)所谓味归形者。以形能食万物之味也。形赖味而滋。犹云食此味耳。
化生精气生形 马云。所谓精归化者。以化生此精也。化为精之母。故精归于化耳。所谓形归气者。
以气生此形也。气为形之父。故形归于气耳。(指人身之气言。)简按以上四句。乃解前文四句之义。故马氏下所谓字而释之。
精化为气 张云。谓元气由精而化也。上文既云气归精。是气生精也。而此又曰。精化气。是精生气也。二者似乎相反。而不知此正精气互根之妙。以应上文天地云雨之义也。李云。气本归精。气为精母也。此云精化为气者。精亦能生气也。如不好色者。气因以旺也。
气伤于味 张云。上文曰味伤形。则未有形伤而气不伤者。如云味过于酸。肝气以津。脾气乃绝之类。
是皆味伤气也。马云。凡物之味。既能伤人之形。独不能伤人之气乎。左传。晋屠蒯曰。味以行气。
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 马云。气味太浓者。火之壮也。用壮火之品。则吾人之气。不能当之。而反衰矣。(如用乌附之类。而吾人之气。不能胜之。故发热。)气味之温者。火之少也。用少火之品。则吾人之气。渐尔生旺而益壮矣。(如用参 之类。而气血渐旺者。是也。)
壮火食气气食少火 马云。何以壮火之气衰也。正以壮火能食吾人之气。故壮火之气自衰耳。何以少火之气壮也。正以吾人之气。能食少火。故少火之气渐壮耳。
壮火散气少火生气 马云。惟壮火为能食人之气。此壮火所以能散吾人之气也。食则必散。散则必衰。故曰壮火之气衰。惟吾人之气。为能食少火之气。此少火所以能生吾人之气也。食则必生。生则必壮。故曰少火之气壮。按此节。分明论万物有阴阳气味。而吾人用之。有为泄为通。为发泄为发热。及衰壮生散之义。
王注不明。与前后阴阳气味俱无着。非本篇之大旨也。简按壮火少火。承上文发热以喻之。气薄喻少火。浓喻壮火。马注为稳贴。汪氏则訾马注云。是桂附永无用之期也。盖概论已。再按张氏辈。漫然以火为阳气。其义虽似精微。与前后文。不相承接。故不可从矣。
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 张云。此下言阴阳偏胜之为病也。阴阳不和。则有胜有亏。故皆能为病。简按马以此以下。接前文。为气味大过生病之义。志同。并不可凭。
重寒则热重热则寒 张云。此即上文寒极生热。热极生寒之义。盖阴阳之气。水极则似火。火极则似水。阳盛则隔阴。阴盛则隔阳。故有真寒假热真热假寒之辨。此而错认。则死生反掌。重。平声。
寒伤形热伤气 张云。寒为阴。形亦属阴。寒则形消。故伤形。热为阳。气亦属阳。热则气散。故伤气。
气伤痛形伤肿 吴云。气无形病故痛。血有形病故肿。
风胜则动 马云。振掉摇动之类。
寒胜则浮 吴云。寒胜则阳气不运。故坚痞腹满。而为虚浮。
湿胜则濡泻 集韵。濡。儒遇切。音孺。沾湿也。奇效良方云。泄泻。人为一证耳。岂知泄。泄漏之义。时时溏泄。或作或愈。泻者。一时水去如注泄。赤水玄珠云。粪出少。而势缓者。为泄。漏泄之谓也。粪大出。而势直下不阻者。为泻。倾泻之谓也。简明医要云。濡泻。粪或若水。考王注。即水谷利。与飧泄无别。
寒暑燥湿风 此五气配四时中央也。左传六气。阴阳风雨晦明。乃别是一家之言。内经无六气之说。
而运气家。五气之外加火。配乎三阴三阳。以为六气。夫火者五行之一。岂有其理乎。
化五气 高云。心气主喜。肝气主怒。脾气主悲。肺气主忧。肾气主恐。以生喜怒悲忧恐。
喜怒伤气寒暑伤形 张云。喜怒伤内。故伤气。寒暑伤外。故伤形。举喜怒言。则悲忧恐同矣。举寒暑言。则燥湿风同矣。简按寿夭刚柔云。风寒伤形。忧恐忿怒伤气。
暴怒伤阴暴喜伤阳 庄子在宥云。人大喜耶毗于阳。大怒耶毗于阴。阴阳并毗。四时不至。寒暑之和不成。楼英云。此上二节。经旨似有相矛盾。既曰寒暑伤形。又曰寒伤形。热伤气者。何也。盖言虽不一。而理则有归。夫喜怒之伤人。从内出。而先发于气。故曰喜怒伤气也。寒暑之伤人。从外入。而先着于形。故曰寒暑伤形也。分而言之。则怒之气从下上。而先发于阴。故曰暴怒伤阴。喜之气从上下。而先发于阳。故曰暴喜伤阳。寒则人气内藏。则寒之伤人。先着于形。故曰寒伤形。暑则人气外溢。则暑之伤人。先着于气。故曰热伤气也。
满脉去形 张云。言寒暑喜怒之气。暴逆于上。则阳独实。故满脉。阳亢则阴离。故去形。此孤阳之象也。脉经曰。诸浮脉无根者死。有表无里者死。其斯之谓。
重阴必阳重阳必阴 张云。重者。重叠之义。谓当阴时而复感寒。阳时而复感热。或以天之热气。伤人阳分。天之寒气。伤人阴分。皆谓之重。盖阴阳之道。同气相求。故阳伤于阳。阴伤于阴。然而重阳必变为阴证。重阴必变为阳证。如以热水沐浴身反凉。凉水沐浴身反热。因小可以喻大。下文八句。即其征验。此与上文重寒则热。寒极生热。义相上下。所当互求。
故曰 王子芳云。引生气通天论之文。以证明之也。
春必病温 宋本。作温病。简按论疾诊尺云。寒生热。热生寒。此阴阳之变也。故曰。冬伤于寒。
春必生瘅热云云。正与此节同义。○张云。按此四节。春夏以木火伤人。而病反寒。秋冬以寒湿伤人而反热。
是即上文重阴必阳。重阳必阴之义。
秋伤于湿 汪昂云。喻嘉言改作秋伤于燥。多事。
端络 张云。端。正也。络。联系之义。高云。端。直。络。横也。
论理人形(至)皆有表里 马云。人有形体。则论理之。(如骨度脉度等篇。)人有脏腑。则列别之。(如灵枢经水肠胃海论等篇。)人有经脉。则端络之。(如经脉等篇。)脉有六合。则通会之。(如经别等篇。)气穴所发。各有其处。且有其名。(如气穴论。)溪谷属骨。皆有所起。(如气穴气府骨空等篇。)
分部逆从。各有条理。(如皮部论等篇。)四时阴阳。尽有经纪。(如本篇下节所云。)外内之应。皆有表里。
(如血气形志。有太阴与阳明为表里之谓。)志云。分部者。皮之分部也。皮部中之浮络。分三阴三阳。有顺有逆。各有条理也。
肝生筋 五行大义云。元命苞曰。筋有枝条。象于木也。
其在天为玄 易文言。天玄而地黄。据下文例。在天以下二十三字。系于衍文。且与肝脏不相干。宜删之。
在色为苍 苍。草色也。王谓薄青色。可疑。
在声为呼 志云。在志为怒。故发声为叫呼。简案王云。亦谓之啸。盖啸。蹙口而出声也。唐孙广有啸旨之书。恐与叫呼不同。
在变动为握 张云。握。同搐搦。筋之病。志云。变动。脏气变动于经俞也。握者。拘急之象。筋之证也。
在志为怒 志云。肝者。将军之官。故其志在怒。
悲胜怒 下文属忧于肺。据文例。此悲当作忧。新校正之说未允当。
心生血 志云。血乃中焦之汁。奉心神而化赤。故血者神气也。
心主舌 五行大义云。火于五行不常见也。须之则有。
不用则隐。如舌在口内。开口即见。闭口则藏。
在体为脉 说文。脉。血理分 行体中者。从HT 从血。 。脉或从肉。 。籀文。玉篇。脉。莫革切。
血理也。一曰筋脉。脉。同上。五行大义云。脉。是血之沟渠。通流水气。
在变动为忧 张云。心藏神。神有余则笑。不足故忧。志云。心独无俞。故变动在志。心气并于肺则忧。
在窍为舌 吴云。舌惟有窍。故辨百味。简按此说奇。当从王义。
热伤气 苦伤气 二气字。根据太素作脉。义极稳。
脾生肉 五行大义云。肉是身上之土地。
在声为歌 志云。脾志思。思而得之。则发声为歌。
在变动为哕 张云。哕。于决切。呃逆也。马云。灵枢口问篇。帝有问哕问噫之异。王注以哕为噫者非。宣明五气篇志注。哕。呃逆也。哕哕。车銮声。言呃声之有伦序。故曰哕。简按说文。哕。气牾也。杨上善解为气忤。盖同义。(气忤。坊本作气折。宋本作忤。是。)
西方生燥 志云。西方主秋金之令。故其气生燥。
肺生皮毛 管子云。肺生革。
在声为哭 虞庶注难经云。肺属金。金。商也。商。伤也。主于秋。秋。愁也。故在志则悲哭。此之谓也。(秋者。愁也。出尚书大传。)
热伤皮毛寒胜热 据太素。热作燥。寒作热。热作燥。为是。
在声为呻 张云。气郁则呻吟。肾之声也。志云。呻者。伸也。肾气在下。故声欲太息。而伸出之。
寒伤血燥胜寒 据太素。血作骨。燥作湿。为是。张云。
若以五行正序。当云湿胜寒。但寒湿同类。不能相胜。故曰燥胜寒也。诸所不同如此。盖因其切要者为言也。
此说却难凭。
咸伤血 据太素。血作骨。为是。
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 志云。在天地六合。东南为左。西北为右。阴阳二气。于上下四旁。昼夜环转。
而人之阴阳。亦同天地之气。昼夜循环。故左右为阴阳之道路。
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 马云。王注释天元纪大论云。征。信也。验也。兆。先也。言水火之寒热彰信。
阴阳之先兆也。吴云。阴阳不可见。水火则其有征而兆见者也。
阴阳者万物之能始也 能始二字难解。高云。易曰。坤以简能。干知大始。(出于系辞。原文云。干知大始。坤作成物。干以易知。坤以简能。宋注。知。犹主也。文少异。)此之谓也。今姑从之。
腠理闭 高。闭。作开。简按若作开。则至下文汗不出而穷矣。
仰 马云。喘息粗气。不得其平。故身为之 仰。 。俯也。张云。喘粗不得卧。故为 仰。( 。
俯同。音仆。又音免。)
烦冤 马云。冤。音婉。张云。冤。郁而乱也。高云。屈抑也。简按楚辞。蹇蹇之烦冤。王逸注。
冤。屈也。
能冬不能夏 马云。能。音耐。礼记礼运。圣人耐以天下为一家。其耐作能盖古以能耐通用。灵阴阳二十五人篇。亦有能作耐。简按家语。食水者善游能寒。汉晁错传。能暑能寒。
身寒汗出 张云。阳衰则表不固。故汗出。脉要精微论亦曰。阳气有余。为身热无汗。阴气有余。
为多汗身寒。
身常清 集韵。清。与清同。寒也。
更胜之变 张云。更胜。迭为胜负也。即阴胜阳病。阳胜阴病之义。
病之形能也 吴云。病之见证。谓之病形。能冬能夏。谓之病能。马云。帝以法阴阳为问。而伯以阴阳偏胜为病者言之。正以见阴阳不可不法也。简按吴说误。能与态同。详见病能论。
七损八益 王注欠详。诸家亦无确说。本邦前辈所解。殆似得经旨。因备录于下。曰。天真论云。
女子五七。阳明脉衰。六七三阳脉衰于上。七七任脉衰。此女子有三损也。丈夫五八肾气衰。六八阴气衰于上。
七八肝气衰。八八肾气衰齿落。此丈夫有四损也。三四合为七损矣。女子七岁肾气盛。二七天癸至。三七肾气平均。四七筋骨坚。此女子有四益也。丈夫八岁肾气实。二八肾气盛。三八肾气平均。四八筋骨隆盛。此丈夫有四益也。四四合为八益矣。
不知用此则早衰之节也 吴云。知七损八益盛衰之期。而行持满之道。则阴寒阳热。二者可调。不知用此。则早衰之节次也。下文遂言早衰之节。简按王注。用。谓房色。义难晓。
年四十 吴云。此言早衰之节也。志云。男子以八为期。故四十而居半。简按五八肾气始衰。乃二八八八之中。故谓半也。
阴痿 吴云。痿。与萎同。草木衰而萎也。阴痿。阴事弱也。简按巢源。作阴萎。汉书胶西于王端传。阴痿。一近妇人病数月。师古注。痿。音萎。
气大衰 千金。作气力大衰。
故同出而名异耳 吴云。同得天地之气以成形。谓之同出。有长生不寿之殊。谓之名异。简按千金。
无故字。老子第一章。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智者察同愚者察异 高云。察同者。于同年未衰之日。而省察之。智者之事也。察异者。于强老各异之日。而省察之。愚者之事也。
身体轻强 王弘义云。上文曰。体重。耳目不聪明。此节曰。耳目聪明。身体强健。又见其阴阳互相资益之妙。
恬 之能 千金。能。作味。
从欲快志于虚无之守 千金。作纵欲快志得于虚无之守。张云。从欲。如孔子之从心所欲也。快志。
如庄子之乐全得志也。虚无之守。守无为之道也。
天不足西北 淮南天文训。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西。故水潦尘埃归焉。河图括地象云。西北为天门。东南为地户。注。天不足西北。
是天门。地不满东南。是地户。
天有精地有形 马云。在上为天。其气至精。在下为地。其体成形。简按春秋繁露。气之清者为精。
庄子。形本生于精。
天有八纪 高云。春夏秋冬。二分二至。八节之大纪也。
地有五里 高云。五里。东南西北中。五方之道里也。马云。里。当从理。简按里理。盖古通用。不必改。
上配天以养头 灵邪客篇。天圆地方。人头圆足方以应之。
中傍人事 志云。节五味。适五志。以养五脏之大和。
天气通于肺 张云。天气。清气也。谓呼吸之气。清气通于五脏。由喉而先入肺。太阴阳明论曰。喉主天气。
地气通于嗌 甲乙。嗌。作咽。张云。地气。浊气也。
谓饮食之气。浊气通于六腑。由嗌而先入胃。嗌。咽也。太阴阳明论曰。咽主地气。其义皆同。嗌。音益。
谷气通于脾 甲乙。千金。及五行大义。谷作 。简按王注。谷空虚。诸家亦为山谷之气。盖地气既为水谷之气。若以谷为 。则义相重。故从原文。然其说率属牵强。宜从甲乙等。而为水谷之气。 谷。古通用。汉王莽传。 风迅疾。注。即谷风也。
为水注之气 张云。言水气之注也。如目之泪。鼻之涕。口之津。二阴之尿秽。皆是也。虽耳若无水。而耳中津气。湿而成垢。是即水气所致。气至水必至。水至气必至。故言水注之气。简按外台引删蘩论。
作水注之于气。又五行大义引本经。作九窍为水。法天之纪。用地之理。则灾祸去矣。今由此则注乃法之讹。
气乃纪之误。而之上有天字。文义似顺承矣。然法天之纪。用地之理。则灾祸去矣三句。与下文故不法天之纪。
不用地之理。则灾祸至矣三句。虽语意相反。然却是重复。萧氏引他书文。极为精核。不知是古文果如此否。
张氏以倒字法释之。颇觉允当。姑从之。
暴气象雷 赵府本。熊本。气。作风。马云。一本作暴风。于雷字不通。宜从气字。张云。天有雷霆。火郁之发也。人有刚暴。怒气之逆也。故语曰。雷霆之怒。
水谷之寒热 吴云。五味贵于中和。寒则阴胜。热则阳胜。阳胜生热。阴胜生寒。皆能害乎肠胃也。
简按王说执拘。
从阴引阳从阳引阴 志云。阴阳气血。外内左右。交相贯通。故善用针者。从阴而引阳分之邪。从阳而引阴分之气。简按义见灵枢终始禁服四时气篇。及六十七难。
以右治左以左治右 张云。缪刺之法也。
以我知彼 志云。以我之神。得彼之情。
见微则过 宋本。则。作得。高云。过。失也。病始于微萌。而得其过失之所在。简按张云。则。度也。盖读为测者非。○徐云。从阴引阳二句。言在上者治下。在下者治上。以我知彼。欲体察也。以表知里。
达内外也。过与不及。总结上文。观夫阴阳左右表里之过与不及也。善用针者。不待病形已具。方知过与不及。
若微见征兆。便知其过。其明如此。用针岂有危殆哉。
善诊者 马云。诊。视验也。诊之为义。所该者广。凡望闻问切等法。皆可以言诊也。简按孔平仲杂说云。诊不止脉也。视物可以为诊。后汉王乔传。诏尚方诊视。是也。
审清浊而知部分 吴云。色清而明。病在阳分。色浊而暗。病在阴分。又面部之中有五部。以五行之色推之。
视喘息听音声 张。志。引金匮要略。详解之。当参考。
观权衡规矩而知病所主 甲乙。规上。有视字。主。作生。
按尺寸观浮沉滑涩 谓按尺肤而观滑涩。按寸口而观浮沉也。尺。非寸关尺之尺。古义为然。
以治无过 甲乙。治下。有则字。为五字一句。是也。
因其轻而扬之 徐云。因。从其所因也。因其邪气轻浮于表。而用气轻薄之剂。而发扬之。如伤寒一二日用葛根之类。是也。
因其重而减之 张云。重者实于内。故宜减之。减者。泻也。
因其衰而彰之 张云。衰者。气血虚。故宜彰之。彰者。补之益之。而使气血复彰也。
形不足者温之以气 张云。此正言彰之之法。而在于药食之气味也。以形精言。则形为阳。精为阴。
以气味言。则气为阳。味为阴。阳者。卫外而为固也。阴者。藏精而起亟也。故形不足者。阳之衰也。非气不足以达表而温之。精不足者。阴之衰也。非味不足实中而补之。简按诸注以形为阴。故于温之之义而支矣。张注详备。今从之。
其高者因而越之 马云。谓吐之使上越也。
竭之 张云。竭。祛除也。谓涤荡之疏利之。可以治其下之前后也。李云。承气抵当之类。徐云。如湿气胜而为濡泻等证。用五苓散之类。又如积痢在下。而为里急后重等证。用承气汤牵牛散之类。引而竭之也。
中满者泻之于内 吴云。中满。腹中满也。此不在高不在下。故不可越。亦不可竭。但当泻之于内。
消其坚满。是也。李云。内字与中字照应。
渍形以为汗 吴云。谓天气寒腠理密。汗不易出。则以辛散之物。煎汤渍其形体。覆而取汗也。徐云。热邪内郁。宜于汗解。因其腠理干燥。而汗不得出者。以温水微渍形体。使之腠理滋润。以接其汗之出也。
今用热汤围浴。而出汗者。是也。
其在皮者汗而发之 张云。前言有邪者。兼经络而言。言其深也。此言在皮者。言其浅也。滑云。
二汗只是一义。然渍字轻。发字重也。简按滑注。似与经旨相乖矣。
其 悍者按而收之 吴云。 悍。卒暴也。按。谓按摩也。言卒然暴痛 悍之疾。则按摩而收之。
收。谓定其 悍也。简按张以按为察。李为制伏酸收。用如芍药之义。并非。
审其阴阳以别柔刚 李云。审病之阴阳。施药之柔刚。简按柔剂刚剂。见史仓公传。此说为是。
血实宜决之 张云。决。谓泄去其血。如决水之义。
气虚直HT 引之 甲乙。HT 。作掣。吴云。HT 。掣同。气虚。经气虚也。经络之气有虚。必有实处。宜掣引其实者。济其虚者。刺法有此。张云。掣。挽也。气虚者。无气之渐。无气则死矣。故当挽回其气。而引之使复也。如上气虚者。升而举之。下气虚者。纳而归之。中气虚者。温而补之。是皆掣引之义。简按张注虽明鬯。不如吴氏之于经旨而切矣。(字书。HT 。音誓。牛两角竖者名HT 。)
卷二
阴阳离合论篇第六
马云。阴阳者。阴经阳经也。其义论离合之数。故名篇。此与灵枢根结篇。相为表里。
其要一也 吴云。其要则本于一阴一阳也。张云。一。即理而已。志云。寒暑往来。阴阳出入。总归于太极一气之所生。简按吴注为得矣。
万物方生 方。今也。诗秦风。方何为期。郑笺。方今以何时为还期也。
命曰阴中之阳 吴云。言天地生物之初。阴阳之判如此。简按此节。举阴中之阴。阴中之阳者。即为次节论人身中有阴中之阴。阴中之阳之起本。
阳予之正 吴云。予。与同。简按予。王读为施。意正同。志云。予。我也。可谓强解矣。
天地四塞 张云。四塞者。阴阳痞隔。不相通也。
亦数之可数 吴云。数。上如字。下上声。张同。简按马云。俱上声。恐非是。张云。凡如上文者。
皆天地阴阳之变也。其在于人。则亦有阴中之阳。阳中之阴。上下表里。气数皆然。知其数则无不可数矣。数。推测也。
三阴三阳之离合 张云。分而言之。谓之离。阴阳各有其经也。并而言之。谓之合。表里同归一气也。
圣人南面而立 张云。云圣人者。崇人道之大宗也。南面而立者。正阴阳之向背也。简按易说卦。
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礼郊特牲。君之南乡。答阳之义也。
后曰太冲 张云。人身前后经脉。任脉。循腹里。至咽喉。上颐。循面入目。冲脉。循背里。出颃颡。
其输上在于大杼。分言之。则任行乎前。而会于阳明。冲行于后。而为十二经脉之海。(出于动输篇。海论。
痿论。又逆顺肥瘦云。冲脉者五脏六腑之海也。)故前曰广明。后曰太冲。合言之。则任冲名位虽异。而同出一原。通乎表里。此腹背阴阳之离合也。
结于命门 张云。下者为根。上者为结。志云。按灵枢根结篇曰。太阳根于至阴。结于命门。命门者。
目也。阳明结于颡大。颡大者。钳耳也。少阳结于葱笼。葱笼者。耳中也。太阴根于隐白。结于太仓。少阴根于涌泉。结于廉泉。厥阴根于大敦。结于玉英。简按此经余经。不言结。故志详注之。
名曰阴中之阳 张云。此以太阳。而合于少阴。故为阴中之阳。然离则阴阳各其经。合则表里同其气。
是为水藏。阴阳之离合也。下仿此。
中身而上名曰广明 吴云。言所谓前曰广明者。指中身而上言之。中身而下则非也。
厥阴之表名曰少阳 志云。太阳之气在上。故曰少阴之上。两阳合明。曰阳明。在二阳之间。而居中土。故曰太阴之前。厥阴处阴之极。阴极于里。则生表出之阳。故曰厥阴之表。盖以前为阳。上为阳。表为阳也。曰上曰前曰表者。言三阳之气也。
名曰阴中之少阳 张云。所谓少者。以厥阴气尽。阴尽而阳始。故曰少阳。
太阳为开阳明为阖少阳为枢 张云。此总三阳为言也。太阳为开。谓阳气发于外。为三阳之表也。阳明为阖。谓阳气在于内。为三阳之里也。少阳为枢。谓阳气在表里之间。可出可入。如枢机也。然开阖枢者。有上下中之分。
亦如上文出地未出地之义。而合乎天地之气也。志云。开阖者。如户之扉。枢者。扉之转牡也。舍枢不能开阖。
舍开阖不能转枢。是以三经者。不得相失也。
抟而勿浮 宋本。抟。作搏。简按王注。搏击于手。当从宋本。史仓公传。三阴俱搏者如法。不俱搏者。决在急期。义与此同。高云。抟。音团。聚凝一而弗浮。志云。抟者。园也。高。勿。作弗。并误。
中为阴 吴云。中。腹中也。腹中为脾。冲脉在脾之下。高云。由外阳内阴之义。而推论之。然则中为阴。中亦内也。太阴坤土在内。而居中也。简按马云。人身之中半。非也。
阴之绝阳名曰阴之绝阴 马云。乃阴经中之绝阳。绝阳者。纯阴也。名曰阴之绝阴。绝阴者。尽阴也。
简按灵系日月篇云。两阴交尽。故曰厥阴。厥。通作蹶。汉食货志。天下财产。何得不蹶。师古注。蹶。尽竭也。(史记仓公传。厥阴。作蹶阴。)又晏子春秋云。阴冰厥阳。冰浓五寸。并为王注之左证矣。徐删阴之绝阳四字。似是。○张云。本篇所言。惟足经阴阳。而不及手经者。何也。观上文云。天覆地载。万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阴处。名曰阴中之阴。则出地者。名曰阴中之阳。盖言万物之气。皆自地而升也。而人之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言足则通身上下经气皆尽。而手在其中矣。故不必言手也。然足为阴。故于三阳也。言阴中之阳。于三阴也。言阴中之阴。然则手经亦有离合。其在阳经。当为阳中之阳。其在阴经。当为阳中之阴。
可类推矣。
HT HT 熊。音中。高云。HT 。冲同。盖本于新校正别本。简按HT 。字书并引本经。不释其义。篇海云。音中。字汇补云。一本作冲冲。非。以HT 音冲也。王注为往来之义。必有所据。通雅云。忡忡。犹冲冲也。古素问作HT HT。
忡仲。忧貌。出诗召南。冲冲。行也。出广雅。义不相涉。盖根据音而漫解者。
卷二
阴阳别论篇第七
吴云。此篇言阴阳。与常论不同。自是一家议论。故曰别论。简按有五脏别论。经脉别论。吴义为长。
马云。据篇中有别于阳者。知病处也等语。则别当彼劣切。非也。
四经十二从 马云。四经者。肝心肺肾为四经。而不言脾者。寄旺于四经之中也。十二从者。手有三阴三阳。足有三阴三阳。而十二经脉之行。相顺而不悖也。吴云。十二从。十二支也。十二支不复主事。但从顺于四经。故曰十二从也。张云。从者。即手之三阴。从脏走手等义。简按四经虽无明据。当从王注。如十二从。则从王吴之义。为十二辰十二支。则至人有二字而穷矣。若根据马张之说。而为三阴三阳。则至下文云应十二脉而穷矣。宜置于阙如之例。
凡阳有五五五二十五阳 高云。凡阳有五。肝心脾肺肾。皆有和平之阳脉也。五五二十五阳者。肝脉应春。心脉应夏。脾脉应长夏。肺脉应秋。肾脉应冬。春时。而肝心脾肺肾之脉。皆有微弦之胃脉。夏时。
而肝心脾肺肾之脉。皆有微钩之胃脉。长夏。而肝心脾肺肾之脉。皆有微缓之胃脉。秋时。而肝心脾肺肾之脉。
皆有微毛之胃脉。冬时。而肝心脾肺肾之脉。皆有微石之胃脉。是五五二十五阳。
所谓阳者胃脘之阳也 志云。所谓二十五阳者。乃胃脘所生之阳气也。胃脘者。中焦之分。主化水谷之精气。以资养五脏者也。四时五脏之脉。皆得微和之胃气。故为二十五阳也。简按王注。为人迎之气。误。
别于阳者知病处也 吴云。言能别于阳和之脉。则一部不和。便知其部有病。是能知乎病处也。
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 吴云。别真脏之阴脉者。则知其死于克贼。持于相生。如肝病真阴脉见。死于庚辛。心病真阴脉见。死于壬癸。下文。肝至悬绝急。十八日死之类。皆是也。
三阳在头三阴在手 张云。三阳在头。指人迎也。三阴在手。指气口也。太阴阳明论曰。阳明者。表也。为之行气于三阳。盖三阳之气。以阳明胃气为本。而阳明动脉曰人迎。在结喉两旁一寸五分。故曰三阳在头。又曰。足太阴者。三阴也。为之行气于三阴。盖三阴之气。以太阴脾气为本。然脾脉本非气口。何云在手。
如五脏别论曰。五味入口。藏于胃。以养五脏气。而变见于气口。气口亦太阴也。故曰三阴在手。上文以真脏胃气言阴阳。此节以人迎气口言阴阳。简按此本于王注。更为详备。而汪心谷则以手足三阴三阳经解之。以毁王注。其理益晦。(汪说。出古今医统内经要旨。)滑云。三阳当作二阳。谓结喉两旁人迎脉。以候足阳明胃气。三阴谓气口。以候手太阴肺气也。胃为五脏之本。肺为百脉之宗也。此说亦有所见。故附于此。(马志高并本于汪氏。以经脉流注解之。吴则为三部九候之义。并不明晰。)
别于阳者知病忌时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 滑云。二句申前说。或直为衍文亦可。
所谓阴阳者 吴云。所谓。世所谓也。意若曰此众谋之阴阳。非吾之所谓阴阳也。简按上文既云所谓阴者真脏也。所谓阳者胃脘之阳也。而此亦云所谓阴阳者。故吴有此解。然考其语势。似不必然矣。
真脉之脏脉 滑作真脏之脉。要旨。汪氏云。真脉之脏脉者。谓真脏脉之至数。以分五脏之属也。
肝至悬绝急 滑云。愚谓悬绝。如悬丝之微而欲绝也。王注。如悬物之绝去。似指代脉言也。要旨。
汪氏云。至。脉之应也。悬绝。止绝也。急。劲也。张云。悬绝急者。全失和平。而弦搏异常也。志云。悬绝者。真脏孤悬而绝。无意气之阳和也。急者肝死脉。来急益劲。如张弓弦也。简按张志之解似是。
脾至悬绝四日死 高云。土位中央。灌溉四旁。上火下水。左木右金。土气不能四应。故四日死。简按王注不及脾独死于生数之义。故取高说而补之。马论天干之五行相克。其间多有不合。宜遵王意。
二阳之病发心脾 张云。二阳。阳明也。为胃与大肠二经。然大肠小肠。皆属于胃。故此节所言。则独重在胃耳。盖胃与心。母子也。人之情欲。本以伤心。母伤则害及其子。胃与脾。表里也。人之劳倦。本以伤脾。脏伤则病连于腑。故凡内而伤精。外而伤形。皆能病及于胃。此二阳之病。所以发于心脾也。简按王履云。肠胃有病。心脾受之。发心脾。犹言延及于心脾也。滑云。青田老人谓。心脾当作肺脾。下文风消脾病。
息贲者肺病。深为有理。今详经文。张注为是。
不得隐曲女子不月 张云。不得隐曲。阳道病也。夫胃为水谷气血之海。主化营卫而润宗筋。如厥论曰。前阴者。宗筋之所聚。太阴阳明之所合也。痿论曰。阴阳总宗筋之会。会于气冲。而阳明为之长。然则精血下行。生化之本。惟阳明为最。今化原既病。则阳道外衰。故不得隐曲。其在女子。当为不月。亦其候也。
王氏注曰。夫肠胃发病。心脾受之。心受之则血不流。脾受之则味不化。然心脾何以受肠胃之病。
未免牵强。不可不察。隐曲二字。本经见者凡五。皆指阳道为言。以类察之。可得其义。吴云。俯首谓之隐。
鞠躬谓之曲。简按吴说未见明据。今从张注。要旨云。汪氏质疑注。肢体为之劲急。而不能伸曲也。吴盖本此。
风消 诸家皆仍王注。为枯瘦之义。独汪心谷为上消渴。风消二字。他无所考。未知孰是。今两存之。
(圣济总录。载治方。出第十三卷。)
息贲 马云。贲。奔同。喘息上奔痰嗽无宁。此非肺积之息贲。乃喘息而贲。张云。胃病则肺失所养。
故气息奔急。气竭于上。由精亏于下。败及五脏。故死不治。
张云。足肚酸疼。曰 。简按列子。心 体烦。 。烦郁也。与此义殊。
索泽 楼英云。索泽。即仲景所谓皮肤甲错也。简按诸注。皆从王义。吴独作索睾。注云。睾。音高。
索。引也。睾。肾丸也。控睾二字。内经中凡四见。或云腰脊控睾。未有单言控睾。而为病名者。则吴说不为得矣。
颓疝 马云。与 同。简按 。 同。本作 。诗周南。我马虺 。尔雅。作虺颓。释名云。阴肿曰。气下 也。又曰。疝言诜也。诜诜然引小腹急痛也。乃经脉篇 疝。脉解篇疝。五色篇 阴。并同。一切经音义云。丸颓。又作HT 。阴病也。原病式云。 疝。小腹控卵。肿急绞痛也。朱震亨云。 疝。其形阴囊肿缒。如升如斗。不痒不痛。是也。吴云。颓。顽也。颓疝。肾丸大而不疼。顽然不害者也。颓。坠也。今训顽。
未见所据。
心掣 吴云。心引而动也。张云。心动不宁。若有所引。名曰心掣。志云。心虚而掣痛。简按圣济总录云。心火胥应而不宁。其动若掣者。乃其证也。冯兆张锦囊秘录云。古无怔忡之名。名曰心掣者。是也。下文曰。其传为膈。志说似是。
隔 张云。以木乘土。脾胃受伤。乃为隔证。如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脾脉微急为膈中。风论曰。胃风之状。食饮不下。鬲塞不通。上膈篇曰。食饮入而还出者。皆隔之谓。简按王注欠详。
惊骇 张云。肝胃二经。皆生惊骇。如金匮真言论曰。东方通于肝。其病发惊骇。经脉篇曰。足阳明病。闻木声则惕然而惊。
背痛 马云。二经之脉。胃自头以行于足。肝自足走腹。皆无与于背者。而此曰背痛。意者阴病必行于阳也。张云。背痛者。手足阳明之筋。皆夹脊也。汪昂云。按四经皆与背无涉。而云背痛。未详。
噫 马云。气转也。又饱出息也。脉解篇所谓。上走心为噫者。阴盛而上走于阳明。阳明络属心。故上走心为噫也。口问篇。寒气客于胃。厥逆从下上散。复出于胃。故曰噫。观此则胃心之病。宜发为噫。张云。
噫。嗳气也。(详见宣明五气篇。)
欠 马云。气相引也。经脉篇。胃脉为病。有数欠。宣明五气。九针论。皆曰肾为欠。今曰善欠者。
胃之病也。张云。欠。呵欠也。简按说文。欠。张口气悟也。象气从儿。上出之形。
风厥 张云。风厥之义不一。如本篇者。言二阳一阴发病。名曰风厥。言胃与肝也。其在评热病论者。
言太阳少阴病也。在五变篇者。曰。人之善病风厥漉汗者。肉不坚腠理疏也。简按又见史仓公传。
心满 简按满。懑同。
善气 志云。善气者。太息也。心系急则气道约。故太息以伸出之。简按礼记。勿气。郑注。谓不鼻息也。乃志聪之义为得矣。马吴张高并不注。
三阳三阴发病 志云。太阳太阴之为病也。太阳为诸阳主气而主筋。阳气虚则为偏枯。阳虚而不能养筋。则为痿。脾属四肢。故不举也。
痿易 张云。痿弱不支。左右相掉易也。马云。左右变易为痿也。简按俱非也。易。是狂易之易。不如平常也。王注是。
鼓一阳曰钩 志云。钩。当作弦。此论四经之脉。以应四时也。鼓。动也。一阳之气初升。故其脉如弦之端直。以应春生之气也。高同。
鼓阳胜急曰弦 志云。弦。当作钩。阳气正盛。故其脉来盛去悠。如钩之急。以应夏热之气也。高同。
鼓阳至而绝曰石 志云。至者为阳。阳气伏藏。故脉虽鼓至而断绝。以应冬藏之气也。滑云。当作鼓。
阴至而绝。此四者。盖亦真脏脉也。简按鼓阳。作鼓阴。近是。然以四者为真脏脉。恐非。
阴阳相过曰溜 志云。溜。滑也。阴阳相遇。其脉则滑。长夏之时。阳气微下。阴气微上。阴阳相遇。
故脉滑也。此言人有四经。以应四时之气也。张云。阴阳相过。谓流通平顺也。脉名曰溜。其气来柔缓而和。
应脾脉也。简按志以溜为滑。本于吴注。马云。溜。作流。灵本输篇。溜于鱼际。其义主流。盖溜流古通。不必改字。滑云。如水之溜而不收。即下文关格之类。非。又按鼓一阳以下二十九字。与上下文。不相顺接。是它篇错简在此尔。
起则熏肺使人喘鸣 张云。此兼表里。以言阴阳之害也。
表里不和。则或为脏病。阴争于内也。或为经病。阳扰于外也。魄汗未藏者。表不固也。四逆而起者。阳内竭也。其至正不胜邪。则上熏及肺。今人气喘声鸣。此以营卫下竭。孤阳上浮。其不能免矣。
阴之所生和本曰和 吴本。上和字下句。注意与王同。张云。阴者。五脏之真阴也。阴之所以生者。
以脏气和。脏气之和。以阴阳之和也。不和则为争为扰。为刚为淖。而病由兴矣。志云。阴之所生之阳脉。与所本之阴脉。相和而始。名曰和。高云。独阳不生。独阴不长。阴之所生。和本曰和。言阴之所以能生万物者。
以阴和而复。本于阳和也。简按此二句。旨义尤幽深。不能辄领会。故举数说尔。
淖则刚柔不和 吴云。此言偏阴之害。淖。谓阴气太过。而潦淖也。张云。淖。谓寒湿妄行。阴气胜也。简按行针篇。血气淖泽滑利。春秋繁露。夫物愈淖。而愈易变动摇荡也。淮南原道训。甚淖而 。注。 。
亦淖也。 粥多沉者。曰 。淖。广韵。奴教切。说文。泥也。一切经音义引字林。濡甚曰淖。吴张为阴气有余之义。为是。志高并云。淖。和也。误。本经释音。淖。音淘。水朝宗于海。此以淖为HT 。HT 即俗作潮。亦误。
不过四日而死 简按马张根据新校正之说。死。作已。是。志高仍原文云。以阳脏相生而传。故不过四日之偶数而死。以阴脏相克而传。故不过三日之奇数而死也。以三四奇偶之数。固然死者。犹云生阳。其义不通。
辟阴 简按王注辟并。乃辟读为僻。僻。偏也。而上辟水升之解未允。张云。辟。放辟也。土本制水。
而水反侮脾。水无所畏。是谓辟阴。此说似是。马云。乘所不胜。阴以侮阴。谓之辟阴。吴云。辟。邪辟也。
肾为水。脾为土。土胜水为正。今肾水反侮于脾。不得其正。故曰辟阴。此解亦未允。
结阳者肿四肢 马云。结者。气血不疏畅也。吴云。阳。手足六阳也。其脉行于四肢之表。若有结邪。
则四肢脉气壅滞。故肿。圣济总录云。夫热胜则肿。而四肢为诸阳之本。阳结于外。不得行于阴。则邪热菀于四肢。故其证为肿。况邪在六腑。则阳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以其气留。故为肿也。(犀角汤。犀角。
玄参。连翘。柴胡。升麻。木通。沉香。射干。甘草。芒硝。麦门冬。上水煎。)
结阴者便血一升 马云。营气属阴。营气化血。以奉生身。惟阴经既结。则血必瘀蓄。而初结则一升。
再结则二升。三结则三升。结以渐而加。则血以渐而多矣。圣济总录云。夫邪在五脏。则阴脉不和。阴脉不和。
则血留之。结阴之病。以阴气内结。不得外行。血无所禀。渗入肠间。故便血也。(地榆汤。地榆。甘草。缩砂仁。水煎。)
阴阳结斜 马云。斜。邪同。灵动输篇。有少阴之大络。循阴股内廉。邪入 中。则古盖斜邪通用。
志云。结斜者。偏结于阴阳之间也。简按志注非。吴张高并同马义。
石水 马云。阴气多而阳气少。即阴盛阳虚也。则阳不能入之阴。而内之所聚者。为石水。灵邪气脏腑病形篇云。肾脉微大为石水。起脐以下。至小腹 然。上至胃脘。死不治。张云。石水。沉坚在下。简按金匮要略云。石水。其脉自沉。外证腹满不喘。尤怡注。石水。水之聚而不行也。因阴之盛。而结于少腹。故沉而不喘。张氏医通云。越脾加术汤发之。
消 马云。按此篇止谓消。至脉要精微论。有瘅成为消中。奇病论。有转为消渴。灵邪气脏腑病形篇。本经通评虚实论。皆曰消瘅。气厥论。有肺消膈消。种种不同。其间各有所指。
隔 马云。俗亦谓之干隔。简按上文王注。隔塞不便。而此亦云。隔塞而不便泻。则似云便闭之证。
志高作膈。
水 马云。平人气象论。颈脉动喘疾咳。曰水。目裹微肿。如卧蚕起之状。曰水。又曰。足胫肿曰水。
灵水胀篇。水始起也。目裹微肿。如新卧起之状。又宣明五气论。灵九针论。皆曰。下焦溢为水。此皆本篇所谓水也。
喉痹 张云。痹者。闭也。简按春秋繁露云。阴阳之动。使人足病喉痹。痹者。闭也。本出于中藏经。
阴搏阳别 吴云。此以下论脉也。简按王注以阴阳为尺寸。诸家皆从之。而高特云。言阴气过盛。搏击于内。不与阳和。似乎别出。此不以脉候而解者。盖以经文无脉字也。脉分尺寸。 乎难经。而灵素所无。
故以阴阳为尺寸者。其无稽尤甚。然征之于后世。有与王注符者。儒门事亲。载胡王之妻。病脐下积块。呕食面黄。肌瘦而不月。或谓之干血气。治之无效。戴人见之曰。孕也。其人不信。再三求治于戴人。与之平药。
以应其意。终不肯下毒药。后月到果胎也。人问何以别之。戴人曰。尺脉洪大也。素问阴阳别论。所谓阴搏阳别之脉。试之于今。往往有验。王义虽与经旨相左。实不可废焉。(李云。言阴脉搏动。与阳脉迥别也。阴阳二字。所包者广。以左右言。则左为阳。右为阴。以部位言。则寸为阳。尺为阴。以九候言。则浮为阳。沉为阴。旧说。以尺脉洪实为阴。与寸阳脉迥别。似矣。然则手少阴脉动甚。亦在寸也。何取于阳别之旨乎。故必会通诸种阴阳。而后可决也。○三因方云。搏者。近也。阴脉逼近于下。阳脉别出于上。阴中见阳。乃知阳施阴化。法当有子也。简按妇人良方。亦与此说同。似未妥。)
肠辟 简按王为开肠洞泄之义。拘矣。马吴诸家。并从新校正作 。吴云。阴阳。指尺寸而言。虚。
谓脉来浮而无根也。肠 。后泄血沫也。是。
阳加于阴谓之汗 张云。阳。言脉体。阴。言脉位。汗液属阴。而阳加于阴。阴气泄矣。故阴脉多阳者多汗。
阳虚阴搏 诸本。作阴虚阳搏。是。当改。
夕时死 吴云。水火俱搏。谓之阴阳争。夕时。不阴不阳。邪争之会也。故死。
平旦死 宋本。马本。无平旦二字。赵府本。熊本。吴张本。并有之。张云。平旦者。木火王极。而邪更甚。故死。
三日死 张云。三阳。手太阳小肠。足太阳膀胱也。水一火二。故死在三日。其死之速者。以既搏旦鼓。阳邪之盛极也。
三阴三阳俱搏 吴云。三阴。脾及肺也。三阳。小肠及膀胱也。四经皆无阳和之气。故脉来俱见急搏。
心腹满发尽 吴云。心病于上。脾病于中。小肠膀胱病于下。故今心腹皆满尽极也。发尽胀满之极也。
简按志作心满腹发尽。非。
隐曲不利 简按高释上文云。不得为房帏之隐曲也。而至此章则云。小肠之火气。发泄已尽。不得有所隐曲也。隐。幽隐。曲。曲匿。与上文不得隐曲不同也。未知何义。如王注。亦于上文。则以隐蔽委曲释之。于此章则云。便泻也。如张注则云。阴道不利也。盖推张之意。凡下焦运化之用。总谓之隐曲。然则二便通利。亦在其中欤。王注风论。与前节同。
五日死 吴云。五为土数。万物所归。今四经俱病。三焦俱伤。故不能逃乎五日也。
其病温 高云。以阳明之阳。而见温热之病。阳亢津竭。故死不治。病温二字。熊本。吴本。作气滥。吴云。口气臭败。则清阳已绝。简按字书。滥。溢也。故以气滥为口臭。甚奇。
不过十日死 马云。十日者。地四生金。天五生土。止九日。而十则九日之余也。
卷二
灵兰秘典论第八
吴云。灵台兰室。黄帝藏书之所。秘典。秘藏典籍也。
十二脏 张云。脏。藏也。六脏六腑。总为十二。分言之。则阳为腑。阴为脏。合言之。则皆可称脏。
犹言库藏之藏。所以藏物者。如宣明五气篇曰。心藏神。肺藏魄之类。是也。简按下编有十一脏之称。周礼有九脏。庄子有六脏。可见其无定名焉。
相使贵贱 张云。相使者。辅相臣使之谓。贵贱者。君臣上下之分。吴云。清者为贵。浊者为贱。
遂言 简按王注六节藏象云。遂。尽也。遂言二字。见家语。
心者君主之官也 简按灵邪客篇云。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精神之所舍。荀子解蔽篇云。心者。
形之君也。神明之主也。出令而无所受令。淮南子云。夫心者。五脏之主也。所以制使四肢。流行血气。五行大义。引本经。作主守之官。云。心为主守之官。神明出者。火者。南方阳。光晖。人君之象。神为身之君。
如君南向以治。易以离为火。居太阳之位。人君之象。人之运动。情性之作。莫不由心。故为主守之官。神明所出也。说文。官。吏事君也。玉篇。官。宦也。
肺者相傅之官 五行大义云。肺为相傅之官。治节出者。金能裁断。相傅之任。明于治道。上下顺教。皆有礼节。肺于五脏。亦治节所出。
治节 马云。凡为治之节度。从是而出焉。张云。节。制也。灵五癃津液别云。五脏六腑。心为之主。
肺为之相。
肝者将军之官 五癃津液别篇云。肝为之将。师傅篇云。肝者主为将。吴云。肝气急而志怒。故为将军之官。简按奇病论云。肝者。中之将也。取决于胆。肝胆为表里。故肝出谋发虑。而胆为之断决也。日知录云。春秋传昭公二十八年。岂将军食之而有不足。正义曰。此以魏子将中军。故谓之将军。及六国以来。遂以将军为官名。盖其元起于此。(管子立政篇。将军大夫。以朝官吏。)
膻中者臣使之官 张云。按十二经表里。有心包络。而无膻中。心包之位。正居膈上。为心之护卫。
胀论曰。膻中者。心主之宫城也。李云。贴近君主。故称臣使。脏腑之官。莫非王臣。此独泛言臣。又言使者。
使令之臣。如内侍也。滑云。膻。徒旱切。上声浊字。说文云。肉膻也。音同袒褐之袒。云膻中者。岂以袒裼之袒。而取义耶。简按滑注属曲解。韩诗外传。舜甑盆无膻。注。膻。即今甑篦。所以盛饭。使水火之气上蒸。
而后饭可熟。谓之膻。犹人身之膻中也。义太明切。李高及汪昂但云。膻中。即心包络。非。盖二者虽在上焦。
膻中则无形之宗气。心包络则包心之血络。岂可概而为一乎。薛雪云。膻中。亦名上气海。为宗气所积之处。
心包络。包为膜。心君之宫室。络为膜外之巷术。心君之城府也。一为密勿之地。一是畿甸之间。臣使之义着焉。膻中者。宫室外之城府也。此说近是。
喜乐出焉 吴云。膻中气化。则阳气舒。而令人喜乐。气不化。则阳气不舒。而令人悲愁。是为喜乐之所从出也。李云。喜笑属火。此云喜乐出焉。其配心君之府。较若列眉矣。
脾胃者仓廪之官 五行大义。无胃字。荀子富国篇杨 注。谷藏曰仓。米藏曰廪。遗篇刺法论云。脾为谏议之官。知周出焉。(三因方。作公正出焉。)脾为谏议大夫。出于千金方。及胡悟五脏图说。
大肠者传道之官 本输篇。及五行大义引河图。大肠。为传道之腑。韩诗外传。大肠者。转输之腑也。
三十五难。大肠。传泻行道之腑也。马云。道。导同。
小肠者受盛之官 本输篇。三十五难。韩诗外传。及五行大义引河图并云。小肠者受盛之腑也。
化物出焉 张云。小肠居胃之下。受盛胃中水谷。而厘清浊。水液由此而渗于前。糟粕由此而归于后。
脾气化而上升。小肠化而下降。故曰化物出焉。高云。受胃之浊。水谷未分。犹之受盛之官。腐化食物。先化后变。故化物由之出焉。
肾者作强之官伎巧出焉 高云。肾藏精。男女构精。鼓气鼓力。故肾者犹之作强之官。造化生人。伎巧由之出焉。吴云。伎。音技。作强。作用强力也。伎。多能也。巧。精巧也。简按高注仍王义。似是。李云。
肾处北方而主骨。宜为作强之官。水能化生万物。故曰伎巧出焉。五行大义云。肾为作强之官。伎巧出者。水性是智。智必多能。故有伎巧。巧则自强不息也。古今 云。技虽不至于道。亦游于艺者之所贵。巧虽未至于神。亦妙万物而为言。不作强则何以得之。故知作强者。乃精力之谓。以上三说。略与王旨差。姑存之俟考。
三焦决渎之官 吴云。决。开也。渎。水道也。上焦不治。水滥高原。中焦不治。水停中脘。下焦不治。水蓄膀胀。故三焦气治。则为开决沟渎之官。水道无泛溢停蓄之患矣。简按本输篇。三焦者。中渎之腑也。水道出焉。五行大义云。三焦处五脏之中。通上下行气。故为中渎腑也。又引河图云。三焦孤立。为内渎之腑。说文。渎。沟也。今据仓廪传道受盛等之例而考之。决。疑是中。或云。
央误。荀子。入其央渎。注。中渎也。如今人家出水沟也。
膀胱者州都之官 张云。膀胱位居最下。三焦水液所归。是同都会之地。故曰州都之官。简按本输篇。
二十五难。及五行大义引河图云。膀胱为津液之腑。韩诗外传。膀胱。凑液之腑也。周礼地官。五党为州。郑注。州。二千五百家。人四县为都。
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矣 张云。膀胱有下口。而无上口。津液之入者为水。水之化者由气。有化而入。而后有出。是谓气化则能出矣。营卫生会篇曰。水谷俱下而成。下焦济泌别汁。循下焦而渗入膀胱。正此谓也。然气化之原。居丹田之间。是名下气海。天一元气。化生于此。元气足则运化有常。水道自利。所以气为水母。知气化能出之旨。则治水之道。思过半矣。萧京轩岐救正论云。夫三焦既主相火。水道之出。无非禀气以为决也。不曰能出而曰出焉。盖气本自化。不待化于气而始能出也。今津液主水。膀胱司水。水不自化。
而化于气。此阴以阳为用。未免少费工夫。故不曰出焉。而曰则能出矣。语意之次。又包许多妙用。
十二官 赵献可医贯云。玩内经注文。即以心为主。愚谓人身别有一主。非心也。谓之君主之官。
当与十二官平等。不得独尊心之官为主。若以心之官为主。则下文主不明则十二官危。当云十一官矣。盖此一主者。气血之根。生死之关。十二经之纲维也。吕东庄评云。十二官各有所司。而惟心最贵。心得其职。则十二官皆得其宜。犹孟子谓耳目之官不思。
而蔽于物。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盖心与百体。分言之则各有所官。统言之则心为百体之主。即此义也。故曰君主之官。曰主明。文义自见。若谓别有一主。则心已不可称君主。岂主复有主乎。又谓下文当云十一官。
不当云十二官。此拘牵句字。而不求其义也。即以经文例之。六节脏象论云。凡十一脏。取决于胆。五脏六腑。
胆已在内。则宜云十脏。而云十一脏。又将别有一胆耶。灵枢邪客篇曰。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精神之所舍。
如赵氏言。亦止应云四脏六腑之大主矣。又岂心非其心耶。赵氏欲主张命门为一身之要。未尝无说。而必穿凿经文附会之。却不可为训。凡论学论医。皆不可如此。
其宗大危 高云。宗祧且危。简按说文。宗。尊祖庙也。白虎通云。宗者。何谓也。宗者尊也。为先祖主。宗。人之所尊也。
至道在微 高云。承上文大危之意而言。至道在微。上文大危。乃人心惟危之义。此至道在微。乃道心惟微之义。道惟微也。故变化无穷。既微且变。则人孰知其原。
窘乎哉消者瞿瞿 吴云。窘。穷也。乎哉。叹辞。张云。瞿瞿。不审貌。谓十二官相失。则精神日消。
瞿瞿然莫审其故。诚哉窘矣。马云。瞿。音履。礼檀弓。瞿瞿如有求而弗得。注云。眼目速瞻之貌。彼不知此养生之法者。有消而无长。瞿瞿然惊顾。拟而议之。窘迫哉。此消者瞿瞿也。简按诗东方未明篇。狂夫瞿瞿。
传。无守之貌。礼玉藻。视容瞿瞿。注。惊遽不审貌。张注本之。张马注义并通。吴志高俱仍王注。以消为消息之义。岂有此理耶。且王以瞿瞿训勤勤。未见所出。太素作濯濯。广雅。濯濯。肥也。一曰。娱游也。
闵闵之当 马云。闵闵者。说文以为病与伤通也。唯不知其要。则闵闵然独当其病。孰知何法为善耶。张云。闵闵。忧恤也。谓能忧人之忧。而恤人之危者。又孰足以当其明哲之良哉。盖甚言知道之少也。简按马引说文有讹。闵。愍通。故张以忧恤释之。二说并不妥。王为深远之义。必有所本。
毫厘 孙子算经。蚕吐丝为忽。十忽为一丝。十丝为一毫。十毫为一厘。
其形乃制 马云。唯心为君主之官。有以制此形耳。张云。积而不已。而形制益多也。高云。道之形体乃制。制。正也。
精光之道大圣之业 志云。精。纯粹也。光。光明也。高云。心主神明。犹之精光之道也。主明下安。
犹之大圣之业也。
斋戒 简按王引韩说。见易上系辞。圣人以此斋戒。注。周礼膳夫。王日一举。斋日三举。论语。斋必变食。而不饮酒。不茹荤。出庄子。
灵兰之室 马云。灵枢刺节真邪篇。外揣篇。皆藏此室。文王有灵台。语有芝兰之室。俱异常之谓。
志云。心之宫也。简按志注非是。
传保 高云。以传后世。而保守弗失焉。
卷二
六节脏象论篇第九
马云。篇内。首问六六之节。后又问脏象何如。故名篇。高。论上。加大字。云。大论二字。旧本。误传四气调神下。今各改正。简按此篇论运气。与天元纪大论等义同。故高云尔。不可从也。篇内。自岐伯对曰昭乎以下。至孰多可得闻乎。七百一十八字。新校正云。全元起注本。及太素并无。疑王氏之所补也。今考篇中。多论运气。他篇所无。且取通天论。自古通天者云云。其气三三十一字。与三部九候论。三而成天云云四十五字。凑合为说。其意竟不可晓。又且立端于始云云十二字。全袭左传文公元年语。
明是非旧经之文。故今除之。不及释义。运气别是一家。无益于医术。前贤诸论。详载于汇考。及解精微论后。
六六之节 张云。天有上下四方。是为六合。地有正隅中外。是为九宫。此乾坤合一之大数也。凡寰中物理。莫不由之。故节以六六而成岁。人因九九以制会。简按诸家俱仍王注。独张注如此。若果如其言。
则当云六之节九制会。而不可云六六九九。王义为得矣。
人以九九制会 吴云。黄钟之数。起于 黍。以九重之。而制律制度。制量制衡。会。会通也。古者天子巡狩。会诸侯。必同其律。同其度。同其量。同其衡。谓之会通。此人之所制也。志云。盖人有九窍九藏。地有九州九野。以合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故先言人以九九制会。而后言地以九九制会也。简按王注及吴志解未允。会。盖周礼天官少宰要会之会。郑注。月计曰计。岁计曰会。家语执辔篇。天一地二人三。三三如九。九九八十一。盖九九八十一。数之极。故曰人以九九制会。
三百六十五节 邪客篇云。岁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节。吕览云。三百六十六日。人亦有四肢五脏九窍三百六十六节。子华子云。一人之身为骨。凡三百有六十。精液之所朝夕也。
大神灵问 吴云。神灵。指天地阴阳而言。志注同。简按王注似允当。
嗜欲不同 吴云。五脏各有嗜欲声色臭味。各有所通。而入五脏也。诸注并同。今从之。
天食人以五气 吴云。五气非徒臊焦香腥腐而已。此乃地气。非天气也。盖谓风气入肝。暑气入心。湿气入脾。燥气入肺。寒气入肾。当其不亢不害。则能养人。人在气交之中。以鼻受之。而养五脏。是天食人以五气也。简按吴注似是而却非。下文云。五气入鼻。藏于心肺。
若如吴说。则当云藏于五脏。张仍王注。固有以也。(蠡海集云。人之水沟穴。在鼻下口上。一名人中。盖居人身天地之中也。天气通于鼻。地气通于口。天食人以五气。鼻受之。地食人以五味。口受之。穴居其中。故名之曰人中。)
五色修明 王注修洁分明。盖以为修饰之修也。灵小针解。五色循明。古书修循多通用。
以养五气 张云。胃藏五味。以养五脏之气。
神之变也 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并太素。作神之处。为是。灵本神篇云。生之来谓之精。两精相搏谓之神。五行大义云。心藏神者。神以神明照了为义。言心能明了万事。神是身之君。象火。淮南子云。神者。心之宝也。
其华在面 张云。心主血脉。血足则面容光彩。脉络满盈。故曰其华在面。
阳中之太阳 九针十二原篇云。阳中之太阳。心也。阴阳系日月篇云。心为阳中之太阳。
魄之处也 灵本神篇云。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
阳中之太阴 十二原篇云。阳中之少阴。肺也。新校正为是。
精之处也 本神篇云。生之来谓之精。
阴中之少阴 十二原篇云。阴中之太阴。肾也。系日月篇云。肾为阴中之太阴。新校正为是。简按张注引刺禁论。规新校正之说。为强解焉。
魂之居也 本神篇云。随神往来者。谓之魂。简按左传昭七年。子产曰。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杜注。魄。形也。阳。神气也。孔颖达正义云。人禀五常以生。感阴阳以灵。
有身体之质。名之曰形。有嘘吸之动。谓之为气。形气合而为用。知力以此而强。故得成为人也。其初人之生也。始变化为形。形之灵者。名之曰魄也。既生魄矣。魄内自有阳气。气之神者。名之曰魂也。魂魄。神灵之名。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也。附形之灵者。谓初生之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啼呼为声。此则魄之灵也。附气之神者。谓精神性识。渐有所知。此则附气之神也。孝经说曰。魄。白也。魂。芸也。白。明白也。
芸。芸动也。形有体质。取明白为名。气唯嘘吸。取芸动为义。盖精亦神也。爽亦明也。精是神之未着。爽是明之未昭。关尹子云。魂藏肝。魄藏肺。(五行大义。引老子经亦同。)韩诗外传云。精藏肾。神藏心。魂藏肝。魄藏肺。志藏脾。说文。魂。阳气也。魄。阴神也。俱与本经之义相发焉。
以生血气 简按上文云。心其充在血脉。又云。肺者。气之本。而又于肝云。以生血气。最可疑。宜根据上文例。删此四字。从太素。而补入其色与味。
三焦膀胱 简按五脏别论云。夫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气之所生也。本脏篇云。肾合三焦膀胱。又云。密理浓皮者。三焦膀胱浓。粗理薄皮者。三焦膀胱薄。经文并言三焦膀胱如此。又五行大义。论肾命门云。犹如三焦膀胱俱是水腑。不妨两号。今以大义之言。参诸经文。三焦膀胱。乃是一腑。灵兰秘典云。
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盖以通行水道之用。谓之三焦。其实专指下焦而言。以收藏津液之体。谓之膀胱。此云名曰器。则正有名有状之三焦。与灵枢如沤如渎如雾之三焦。(此乃与三十一难所论同。)手少阳三焦经脉所行之三焦。各各不同。凡经论中有三三焦。详见于张氏质疑录。当参考。(王三阳亦有三焦论。其旨略与张意同。出于伤寒纲目。)
营之居也 张云。营者。水谷之精气也。水谷贮于六腑。故为营之所居。简按灵营气篇云。营气之道。
内谷为宝。谷入于胃。气传之肺。流溢于中。布散于外。精专者行于经隧。常营无已。痹论云。营气者。水谷之精气也。营卫生会篇云。营气出于中焦。皆其义也。
入出者也 李云。胃受五谷。名之曰入。脾与大小肠三焦膀胱。皆主出也。
四白 简按李杲云。四白。当作四红。非。
四盛以上为格阳 灵终始禁服并云。人迎四盛。且大且数。名曰溢阳。溢阳为外格。(王引正理论。
与伤寒论平脉法之文同。)
四盛以上为关阴 终始禁服并云。脉口四盛。且大且数。名曰溢阴。溢阴为内关。
四倍以上为关格 终始禁服并云。人迎与太阴脉口俱盛。四倍以上。命曰关格。关格者。与之短期。
张云。俱盛四倍以上。谓盛于平常之脉四倍也。物不可以过盛。盛极则败。凡脉盛而至于关格者。以阴阳离绝。
不能相营。故致羸败。(此本吴注。诸家作赢。为盈义。)极。尽也。精气。天禀也。言不能尽其天年。而夭折也。脉度篇曰。邪在腑则阳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气留之。则阳气盛矣。阳气大盛。则阴不利。阴脉不利。则血留之。血留之。则阴气盛矣。阴气大盛。则阳气不能荣也。故曰关。阳气大盛。则阴气弗能荣也。
故曰格。阴阳俱盛。不得相荣。故曰关格。关格者。不得尽期而死也。世人病此不少。历代医师。相传谬甚。
夫所谓关格者。阴阳痞绝。不相营运。乖羸离败之候也。故人迎独盛者。病在三阳之腑也。寸口独盛者。病在三阴之脏也。或见于人迎。或见于气口。皆孤阳之逆候。实真阴之败竭也。无阴则无根。而孤阳浮露于外耳。凡犯此者。必死无疑。是皆酒色伤精所致。又以人迎在头。系阳明表脉。故人迎倍大者。曰格阳。寸口在手。系太阴里脉。故寸口倍大者。
曰关阴。阴阳互极。抗拒不通。故名关格。不可易也。若在尺为关。在寸为格。(难经。平脉法。及李杲朱震亨。并从前诸注。皆如此。)关则不得小便。格则吐逆。(丹溪纂要。竟立关格门。为病名。)特言膈食与癃闭耳。非此之谓也。简按盖关格。言表里阴阳痞绝之候。张氏仍马注。发其余义。尤为明确。然脉要精微论曰。
阴阳不相应。病名曰关格。史记。仓公曰。切其脉。肝气浊而静。此内关之病也。则谓之关格为脉体。而非病名。可耶。(张氏医通。立关格门。辨马张二家之误尤详。当参考。)
不能极于天地之精气 滑云。过乎中也。盖极者。中也。不及则不得为中。太过亦不得为中。简按此说太异。
卷二
五脏生成篇第十
心之合脉也 张云。心主血。血行脉中。故合于脉。吴云。心主血而藏神。脉则血体而神用。故心合脉。
其主肾也 吴云。其以之为主。而畏者肾也。志云。心主火。而受制于肾水。是肾乃心脏生化之主。
故其主肾也。
凝泣 熊音。上兼陵反。结也。下音涩。不滑也。马云。泣。涩同。吴同。杨慎外集云。素问。脉泣则血虚。又云。寒气入经而稽迟。泣而不行。又云。多食咸。则脉凝泣而变色。泣音义与涩同。按说文。 。
(音丽)水不利也。 与。泪同。泣。亦水不利也泣。与涩同。亦可互证。
胝KT 而唇揭 吴云。肉粗疏胝KT 。而唇掀揭也。张云。胝。皮浓也。手足骈胝之谓。通雅云。
胝。皮肉生茧不仁也。
KT。脯也。简按巢源。有四肢发胝候。广韵。胼胝。皮上坚也。KT 。集韵。仄遇切。皱也。盖胝KT 者。
敛缩之义。肉在皮里。肉之敛缩。不可得而见。唇为肉之外候。以其掀揭。而知肉之敛缩。故言肉胝KT 而唇揭。若为胼胝之类。则不通。
此五味之所合也五脏之气 简按当从太素。也字移气下。
故色见 吴。故。改败。非。
草兹 志云。兹。蓐席也。草兹者。死草之色。青而带白也。简按尔雅释器。蓐谓之兹。郭注。公羊传曰。属负兹。兹者。蓐席也。史记仓公传。望之杀然黄。察之如死青之兹。俱可以确志聪之解耳。马王诸家。
以滋释之果然。则岂枯泽之色乎。并不可从。
黄如枳实 张云。黄黑不泽也。
黑如炱 千金翼。炱下有煤字。五行大义。作水苔。非。
赤如 血 说文。 。凝血也。
蟹腹 蟹黄。见本草。(李时珍云。腹中之黄。应月盈亏。)
如以缟裹朱 脉经。缟。作绵。禹贡。厥篚玄纤缟。孔传。玄。黑缯。缟。白缯。纤。细也。小尔雅。缯之精者。曰缟。通雅。缟。子虚赋注。缟。鲜支。今所谓素 。以石辗缯。色光泽也。诗豳风。我朱孔阳。为公子裳。毛传。朱。深 也。孔氏疏。士冠礼裳注云。凡染绛。一入谓之 。再入谓之 。三入谓之 。
朱则四入矣。朱色深于 。故云朱深 也。志云。荣色隐见于皮肤之间。有若缟裹者也。
裹红 说文。红。帛赤白色。释名。红。绛也。白色之似绛者。
裹绀 说文。绀。帛深青扬赤色。释名。绀。含也。青而含赤色也。简按王注薄青。不知何据。马注本于说文。
栝楼实 马云。楼。蒌同。
裹紫 说文。紫。帛青赤色。论语皇疏。北方间色。
诸脉者皆属于目 大惑论云。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口问篇云。目者。宗脉之所聚也。
此四肢八溪之朝夕也 张云。四肢者。两手两足也。八溪者。手有肘与腋。足有 与 也。此四肢之关节。故称为溪。朝夕者。言人之诸脉髓筋血气。无不由此出入。而朝夕营运不离也。邪客篇曰。人有八虚。
皆机关之室。真气之所过。血络之所游。即此之谓。一曰。朝夕。即潮汐之义。言人身血气往来。如海潮之消长。早曰潮。晚曰汐者。亦通。吴云。朝夕。会也。古者君臣朝会谓之朝。夕会谓之夕。谓脉髓筋血气五者。
与四肢八溪。相为朝夕。而会见也。简按张前说似允当。盖溪者。筋骨罅隙之谓。王充论衡云。投一寸之针。
布一丸之艾。于血脉之溪。笃病有瘳。
肝受血而能视 李氏脾胃论。肝。作目。
指受血而能摄 说文。摄。引持也。庄子 箧云。必摄缄HT 。固扃 。摄字之义与此同。张云。
按血气者。人之神也。而此数节。皆但言血。而不言气。何也。盖气属阳而无形。血属阴而有形。而人之形体。
以阴而成。如九针篇曰。人之所以生成者。血脉也。营卫生会篇曰。血者。神气也。平人绝谷篇曰。血脉和则精神乃居。故皆言血者。谓神根据形生。用自体出也。
为痹 王注 字。释音。音顽。广韵。痹也。字汇。手足麻痹也。简按痹病所指极广。故加 字。
明其麻痹之痹。(后世顽麻顽痹之顽。本是 字。盖根据音同。而称之者。)志云。金匮要略曰。血痹病从何得之。师曰。汗出。卧不时动摇。加被微风遂得之。汗出者。言卫气之虚于外也。卧则卫归于阴。出则血行于外。
加被风吹。则血凝于皮肤。而为痹矣。要略云。血痹。外证身体不仁。如风痹状。志以痹为血痹。王则为 痹。义互相发焉。
不得反其空 马云。空。与孔同。不得反其空穴。志云。空。骨空也。骨空者。节之交三百六十五穴会。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血行于皮肤。不得反循于穴会。故为痹厥也。吴张仍王注。简按志注似与下文相顺承。
大谷十二分 张云。大谷者。言关节之最大者也。在手者肩肘腕。在足者踝膝腕。四肢各有三节。是为十二分。分。处也。按此即上文八溪之义。夫既曰溪。何又曰谷。如气穴论曰。肉之大会为谷。小会为溪。
肉分之间。溪谷之会。以行荣卫。以会大气。是溪谷虽以小大言。而为气血之会则一。故可以互言也。上文单言之。故止云八溪。此节与下文小溪三百五十四名。相对为言。故云大谷也。诸注(王马吴同。)以大谷十二分。为十二经脉之部分者。皆非。志云。分者。肉分而有纹理也。
小溪三百五十四名 张云。小溪者。言通身骨节之交也。小针解曰。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者。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简按子华子云。一身之为骨。凡三百六十五节。即此义也。志云。名。穴名也。盖肉分之间。
而有交会。交会之处。而有穴名也。马吴张俱根据王注。四改三。志高仍旧文。非是。
少十二俞 吴云。俞。十二经之俞也。十二俞。不在三百五十三名之内。故言少十二俞。张云。谓十二脏之俞。如肺俞心俞之类。是也。此除十二俞。皆通于脏气者。不在小溪之列。马同。高云。十二俞。即大谷十二分。是也。简按新校正云。别本。及全元起本。太素。俞。作关。知高注尤是。
卫气之所留止 张云。凡此溪谷之会。本皆卫气留止之所。若其为病。则亦邪气所客之处也。简按诸家仍王义。张注似允。
缘而去之 张云。治以针石。必缘其所在。取而去之。缘。因也。简按诸家仍王义。张注似允。
先建其母 吴云。建。立也。母。应时胃气也。如春脉微弦。夏脉微钩。长夏脉微软。秋脉微毛。冬脉微石。谓之中和。而有胃气。土为万物之母。故谓之母也。若弦甚。则知其病始于肝。钩甚。则知其病始于心。软甚。则知其病始于脾。毛甚。则知其病始于肺。石甚。则知其病始于肾。故曰。欲知其始。先建其母。
马云。母者。五脏相乘之母也。张云。母。病之因也。不知其母。则标本弗辨。故当先建其母。如下文某脏某经之谓。高云。母。病本也。简按吴主王义。似是。
五脉 经脉别论云。五脉气少。胃气不平。三阴也。征四失论云。诊不中五脉。
巅疾 脉要精微论云。厥成为巅疾。
过在 马云。过者。病也。凡内经以人之有病。如人之有过误。故称之曰过。脉要精微论云。故乃可诊有过之脉。此非过与不及之过。亦非经过之过。乃指病而言也。吴云。过。责其过也。言有上件病证。责其过在少阴巨阳。志云。实者邪实。虚者正虚。是以头痛巅疾。乃邪气实于上。而使正气虚于下也。盖邪之中人。
始于皮毛气分。留而不去。则转入于经。是以过在巨阳少阴之经。而甚则入肾。盖经络受邪。则内干脏腑矣。
简按下文云。病在膈中。过在手巨阳少阴。则知吴义长矣。
徇蒙招尤 吴。徇。作 。云。 。音眩。目动也。目半合谓之蒙。全合谓之冥。尤。 同。招尤。
摇动不定也。张云。徇。亦作巡。行视貌。蒙。茫昧也。招。掉摇也。尤。
甚也。目无光则 昧不明。头眩动。则招尤不定。滑云。徇蒙招尤。当作 招摇。 蒙。谓目瞬动而蒙昧。
下文目冥。是也。招摇。谓头振掉而不定也。(要旨同)简按本事方。招尤。作招摇。沈承之云。尤。与摇同。
徇蒙者。如以物蒙其首。招摇不定。皆晕之状也。志高并云。徇。 同。 眩。古字通。见扬雄剧秦美新文。
盖徇。 同。眩也。尤。摇同。不必改字也。(张氏医通云。徇蒙招尤。目瞑耳聋。肝虚风动也。六君子。加钩藤。羌。防。芎。归。甘菊。)
目冥 高云。冥。瞑同。
支鬲 胁 吴云。支。支离而痛也。张云。支。隔塞也。志云。支。支络。鬲。内膈也。简按支。
技同。王注六元正纪支痛云。支。拄妨也。诸注并非。广雅。 。胁也。
咳嗽上气 吴云。声出于肺。谓之咳。咳而连声。谓之嗽。上气。浮肿也。张云。上气。喘急也。
简按周礼天官疾医职。嗽上气。郑注。上气。逆喘也。吴以上气为浮肿。误。咳嗽详义。见于咳论。
脉之小大滑涩浮沉 简按邪气脏腑病形云。调其脉之缓急小大滑涩。四难云。浮沉长短滑涩。俱举脉之大纲而言之耳。
五脏相音 张云。相。形相也。音。五音也。相音。如阴阳二十五人篇。所谓木形之人。比于上角之类。又如肝音角。心音征。脾音宫。肺音商。肾音羽。若以胜负相参。臧否自见。五而五之。二十五变。凡耳聪心敏者。皆可意会而识也。简按王不释相字。得张注而义明。志云。五脏之相。合于五音。发而为声。此亦主王注也。马云。人有相与音。虽见于外。而五脏主其中。吴云。相音。五音相为循环也。俱义未允。
赤脉之至也 吴。赤下句。马云。赤白青黄黑之下。俱当读。诊人之色已赤矣。及其脉之至也。涌盛如喘之状。张云。此下即所以合脉色也。
心痹 简按郑玄易通卦验注云。痹者。气不达为病。王注盖本于此。
喘而浮 脉经。浮下有大字。注云。喘。疑作濡。
惊有积气 吴云。上虚。肺自虚也。下实。心在肺下而为邪。谓之实也。盖肺金不足。则心火乘其虚。
而克贼之。惊。心实而惊。肺受火邪。失其治节。故有积气在胸中。简按诸注以惊为上虚。吴独以为实。恐非。
甲乙。作为积气在胸中。盖积气在胸中。心神不安。故惊。似义易通。
喘而虚 马云。其脉喘。当为虚。吴云。有积气在胸中。令人喘而虚也。志云。膻中之正气反虚。故为虚喘也。简按王注以喘为病。吴志从之。为是矣。
寒热 张云。金火相争。金胜则寒。火胜则热也。吴同。志云。脏真高于肺。主行荣卫阴阳。阴阳虚乘。则为往来之寒热也。
使内 高云。得之醉而使邪气之内入也。简按此解不通。
长而左右弹 甲乙。而下有弦字。脉经。弹下有诊曰二字。张云。言两手俱长。而弦强也。弹。搏击之义。
厥疝 高云。腹中。脾部也。有厥气。乃土受木克。土气厥逆。而不达也。土受木克。故不名曰脾痹。
名曰厥疝。疝。肝病也。简按脾痹。见四时刺逆从论。
女子同法 高云。女子无疝。肝木乘脾之法则同也。志云。男女气血相同。受病亦属同法。故于中央土脏。而曰女子同法者。欲类推于四脏也。简按志注凿矣。
得之疾使四肢汗出当风 吴云。脾主四肢。胃主四末。
疾使四肢。则劳而汗易出。风乘土虚。客于其部。故见上件诸证。高云。得之疾。犹言得之外疾。简按高注牵强。
上坚而大 张云。上。言尺之上。即尺外以候肾也。志云。上坚者。坚大在上。而不沉也。汪昂云。
上字未解。简按诸注未允。汪以为未详。实然。
五色之奇脉 简按据甲乙。衍之奇脉三字。
面青目青 目青。诸本作目赤。当改。
卷二
五脏别论篇第十一
马云。别。如字。此乃五脏之别是一论。故名篇。吴同。
方士 文选七发。方术之士。李善注。孔安国论语注云。方。道也。
女子胞 张云。子宫。是也。简按汉外戚传。善臧我儿胞。师古注。谓胎之衣也。此即胞衣。又仓公传。风瘅客脬。正义。脬。亦作胞。此即膀胱。而其为子宫之义者。史传无所考。然胞衣每儿化成。膀胱不限女子。明是子宫矣。质疑录云。阴阳别论云。女子胞。气厥论云。胞移热于膀胱。五味篇云。冲脉任脉。皆起于胞中。凡此胞字。皆音包。以子宫为言也。灵枢云。膀胱之胞薄以懦。音抛。以溲脬为言也。
奇恒之腑 高云。奇。异也。恒。常也。言异于常腑也。
其气象天 张云。转输运动。象天之气。高云。传导水谷。变化而出。犹之天气之所生也。从上而下。故其气象天。从上而下。故泻不藏。
魄门 魄。粕通。庄子天道篇。古人之糟魄已夫。音义。司马云。烂食曰魄。一云。糟烂为魄。本又作粕。盖肛门传送糟粕。故名魄门。王注恐凿矣。
气口 张云。气口之义。其名有三。手太阴肺经脉也。
肺主诸气。气之盛衰见于此。故曰气口。肺朝百脉。脉之大会聚于此。故曰脉口。脉出太渊。其长一寸九分。
故曰寸口。是名虽三。而实则一耳。简按仓公传。太阴之口。亦谓寸口。
为五脏主 经脉篇曰。经脉者。常不可见也。其虚实也。以气口知之。经脉别论曰。权衡以平。气口成寸。以决死生之分。难经。一难曰。十二经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五脏六腑死生吉凶之法。何谓也。然。
寸口者。脉之大会。五脏六腑之所终始。故法取于寸口也。
六腑之大源也 灵五味篇云。胃者。五脏六腑之海也。玉版论云。胃者。水谷气之海也。甲乙林亿等注云。称六腑。虽少错于理。相发为佳。
气口亦太阴也 马云。五味入口藏于胃。而得脾以为之运化。致五脏之气。无不藉之资养。则是脾者足太阴也。肺者手太阴也。其气本相为流通。而气口亦手太阴耳。张云。气口属肺。手太阴也。布行胃气。则在于脾。足太阴也。经脉别论曰。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然则胃气必归于脾。
脾气必归于肺。而后行于脏腑营卫。所以气口虽为手太阴。而实即足太阴之所归。故曰气口亦太阴也。简按马张所解。其理虽详备。而考之经文。似不太明。李中梓诊家正眼。删亦字。
出于胃变见于气口 吴云。五脏六腑之气味。皆出于胃。熏蒸于肺。肺得诸脏腑之气。转输于经。故变见于寸口。高云。五脏六腑之气味。始则五味入口藏于胃。继则脾气转输气味。皆出于胃。循经脉而变见于气口。简按出字。全本作入。而王注亦云。谷入于胃。然据吴高注意。不必改入字。其义自明。
五气入鼻藏于心肺 张云。上文言五味入口藏于胃者。味为阴也。此言五气入鼻藏于心肺者。气为阳也。鼻为肺之窍。故心肺有病。而鼻为之不利。观此两节。曰味曰气。皆出于胃。而达于肺。既达于肺。亦必变见于气口。故气口独为五脏主。简按吴云。风暑湿燥寒。天之五气也。误。
察其下适其脉 吴云。下。谓二便也。张云。适。测也。简按当从太素。补上字候字。下文其病下。补能字。
拘于鬼神者 史记。扁鹊云。信巫不信医。六不治也。
卷二
异法方宜论篇第十二
吴云。异法者。治病不同其法。方宜者。五方各有所宜。
砭石 南史王僧孺传。全元起欲注素问。访王僧孺以砭石。答曰。古人以石为针。必不用铁。说文有此砭字。许慎云。以石刺病也。东山经云。高氏之山多针石。郭璞云。可以为砥针。治痈肿。春秋。美 不如恶石。服子慎注。石。砭石也。季世无复佳石。故以铁代之耳。简按山海经。高氏之山。其上多玉。其下多箴石。吴任臣广注。程良孺曰。或云。金刚钻即其物也。
陵居 马云。倚高陵以为居。而耐受乎风。志云。高平曰陆。大陆曰阜。大阜曰陵。(出尔雅释地。)
根据山陵而居。故多风。简按当从志注。
褐荐 吴云。荐。草HT 也。简按诗豳风。无衣无褐。何以卒岁。注。褐。毛布也。古今 云。荐。席也。草亦得以言荐。庄子齐物论。麋鹿食荐。荐。即草也。王注细草。盖本庄子。
华食 简按王注。酥酪骨肉之类。骨。当作膏。(张志并作膏。)
毒药 张云。毒药者。总括药饵而言。凡能除病者。皆可称为毒药。汪机云。药。谓草木虫鱼禽兽之类。以能攻病。皆谓之毒。简按说文。毒。浓也。害人之草。往往而生。药。治病草。从 乐声。而周礼天官。医师。聚毒药以共医事。郑注。毒。药之辛苦者。药之物恒多毒。贾疏。药之辛苦者。细辛苦参。虽辛苦而无毒。但有毒者多辛苦。药中有毒者。巴豆野狼牙之类。是也。药中有无毒者。人参芎 之类。是也。直言聚毒药者。以毒为主也。以上皆与王注同。吴志高为有毒之药。误矣。
考本草。药物产于川蜀者极多。此从西方之一证。
其地高陵居 张云。地高陵居。西北之势也。
其民乐野处而乳食 张云。野处乳食。北人之性。胡地至今犹然。高云。居。常居也。处。暂处也。
其民乐野处有时。不欲居高也。旷野多兽。故乐野处而乳食。
脏寒主满病 张云。地气寒。乳性亦寒。故令人脏寒。脏寒多滞。故生胀满等病。简按脏寒不必生满病。甲乙无满字。为是。
灸炳 简按诸本。炳。作 。当改。熊音。如劣反。烧也。张云。如瑞切。玉篇。 。而悦切。烧也。与 同。
水土弱 冢语云。坚土之人刚。弱土之人柔。
食 张云。 。腐也。物之腐者。如鼓 曲酱之属。是也。
致理 熊音。致。音治。密也。
九针 高云。灵枢九针论。黄帝欲以微针通其经脉。微针。小针也。岐伯论小针。而及于九针。故曰。
九针者亦从南方来。简按九针十二原。帝问无用砭石。欲以微针通其经脉。而岐伯答以始于一终于九。则微针即是九针。对砭石而言。非九针之外有微针。志云。微针者。其锋微细。浅刺之针也。恐非是。
痿厥寒热 高云。不劳则四肢不强。故其病多痿厥。食杂则阴阳乖错。故其病多寒热。
导引按跷 张云。跷。即阳跷阴跷之义。盖谓推拿溪谷跷穴。以除疾病也。熊音。跷。音乔。简按张注牵强不可从。(详义见金匮真言论。)庄子陆氏释文。李云。导气令和。引体令柔。
从中央出也 高云。四方会聚。故曰来。中央四布。故曰出。
卷二
移精变气论篇第十三
吴云。移易精神。变化脏气。如悲胜怒。恐胜喜。怒胜思。喜胜悲。思胜恐。导引营卫。皆其事也。高云。导引之谓移。振作之谓变。简按当从王注。
祝由 熊音。祝。去声。音咒。马云。郑澹泉吾学编。述我朝制云。太医院使。掌医疗之法。院判为之贰。凡医术十三科。曰大方脉。曰小方脉。曰妇人。曰疮疾。曰针灸。曰眼。曰口齿。曰接骨。曰伤寒。
曰咽喉。曰金镞。曰按摩。曰祝由。按摩。以消息导引之法。除人八疾。祝由。以祝禁 除邪鬼之为厉者。二科今无传。愚今考巢氏病源。各病皆有按摩之法。三国志。孙策时于吉言知祝由法。今民间亦有之。张云。祝。
咒同。由。病所从生也。故曰祝由。志云。对神之辞曰祝。由。从也。言通祝于神明。病从而可愈已。简按王注。祝说病由。盖亦取义于祝说于神明也。书无逸疏。以言告神谓之祝。请神加殃谓之诅。或作咒。灵贼风篇云。先巫者。因知百病之胜。先知其病之所从生者。可祝而已也。说苑云。上古之为医者。曰苗父。苗父之为医也。以菅为席。以刍为狗。北面而祝。发十言耳。请扶而来。舆而来者。皆平复如故。隋唐有咒禁博士。咒禁师。(详见六典。)千金翼。载禁咒诸法。圣济总录云。符禁。乃祝由之法。
然上古治病。祝由而已。以其病微浅。故其法甚略。后世病者滋蔓。而所感既深。符印祝诅。兼取并用。禳却厌胜。而不可以已。要之精神之至。与天地流通。惟能以我齐明。妙于移变。是乃去邪辅正之道也。据以上数说。其为祝诅病由之义可知也。而元陈栎着素问祝由辨云。书泰誓篇曰。祝降时丧。孔氏注。祝。断也。今以祝训断。谓但断绝其受病之由。正与上文移精变气相照应。转移自己之精神。变改其所感受阴阳风雨晦明之六气。而断绝其受病之由。则其病自已。如病由于寒。则断其寒而暖之。病由于热。则断其热而凉之。祝断其由。
如所谓拔其本塞其源。意义岂不显然明白乎。祷祈祝诅。自是素问之大禁。如曰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至德。
亦是无知者之所为。岂医家事耶。此说似有理而却非。实儒者之见耳。(陈辨。见新安文献志三十五卷。)
内无眷慕之累 高云。眷慕。眷恋思慕也。
外无伸官之形 吴云。伸官。求进于官也。张云。伸。屈伸之情。官。利名之累。高云。引伸五官。
以为恭敬也。简按吴注近是。
今之世不然 宋本。今上有当字。志本高本同。
决嫌疑 曲礼云。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
僦贷季 王六节藏象注。引八素经序云。天师对黄帝曰。我于僦贷季理色脉。已三世矣。罗泌路史云。
神农立方书。乃命僦贷季理色脉。对察和剂。以利天下。
色以应日脉以应月 张云。色分五行。而明晦是其变。日有十干。而阴晴是其变。故色以应日。脉有十二经。而虚实是其变。月有十二建。而盈缩是其变。故脉以应月。
常求其要则其要也 张云。常求色脉之要。则明如日月。而得其变化之要矣。高云。色主气。为阳。
故色以应日。脉主血。为阴。故脉以应月。以阴阳之常。求其色脉之要。则得其大要也。
草苏草 之枝本末为助 马云。苏者。叶也。 者。根也。枝者。茎也。 为本。枝叶为末。即后世之煎剂也。张同。志云。苏。茎也。 。根也。草苏之枝。茎之旁枝也。草 之枝。根之旁根也。盖以苏 为本。而旁枝为末也。简按方言。苏。草芥也。江淮南楚之间曰苏。自关而西。或曰草。或曰芥。陆氏释文云。
苏。草也。考声云。 。草茎也。方言。东齐谓根曰 。说文。草根也。通雅云。紫者曰紫苏。荏曰白苏。水苏曰鸡苏。荆曰假苏。积雪草曰海苏。石香薷曰石苏。苏亦辛草之总名。今详经文。马注似允当。而王注苏字下句。释苏为煎。未见所据。
不知日月 张云。王注即以日月为解。然本篇所言者。原在色脉。故不知色脉。则心无参伍之妙。诊无表里之明。色脉不合者。孰当舍证以从脉。缓急相碍者。孰当先此而后彼。理趣不明。其妄孰甚。此色脉之参合不可少。故云日月也。
不审逆从 张云。有气色之逆从。(见玉版要论。)有四时脉急之逆从。(出平人气象论。玉机真脏论。)有脉证之逆从。(同上。)
凶凶 张云。好自用而孟浪也。简按左传僖二十八年。曹人凶惧。杜云。凶凶。恐惧声。汉书翟方进传。群下凶凶。
用之不惑 张云。察病之要道。在深明色脉之精微。而不至惑乱。简按极脉惑则得国。并押韵。
逆从到行 马云。到。当作倒。张云。到。倒同。
去故就新乃得真人 吴云。去故。去其故日之邪。就新。
养其新生之气。即移精变气之事也。如此。是得上古真人之道。张云。此戒人以进德修业。无蹈暮世之辙。而因循自弃也。去故者。去其旧习之陋。就新者。进其日新之功。新而又新。则圣贤可以学至。而得真人之道矣。
简按张注与王意略同。似稳帖。新人亦押韵。
者因得之 张云。一者。本也。因者。所因也。得其所因。又何所而不得哉。志聪云。因其情意。而得之也。简按下文云。数问其情。以从其意。王注似有所据。
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高云。一似闭户塞牖。其心专系之病者。数问其病情。以从其志意。情意之中。
神所居也。有病而得神则生。失神则死。故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审察其神。则得其因。得其因则得其要矣。
马云。天年篇云。失神者死。得神者生。师传篇云。帝曰。守一勿失。岐伯曰。生神之理。与此义同。简按昌亡押韵。灵终始篇。敬之者昌。慢之者亡。吕览古乐篇。贤者以昌。不肖者亡。
卷二
汤液醪醴论篇第十四
五谷 简按五谷其说不一。金匮真言论。麦。黍。稷。稻。豆。脏气法时论。粳米小豆。麦。大豆。
黄黍。九针论。无小豆。有麻。周礼。五谷养其病。郑注。麻。黍。稷。麦。豆。月令。春食麦。夏食菽。中央食稷。秋食麻。冬食黍。如医经。当以金匮真言论所载为正。
汤液及醪醴 熊音。醪醴。上音劳。下音礼。酒味浓曰醪。味薄曰醴。张云。汤液醪醴。皆酒之属。
韵义云。醅酒浊酒曰醪。诗诂云。酒之甘浊而不 者。曰醴。然则汤液者。其即清酒之类欤。简按扁鹊传。上古之时。医有俞跗。(应邵注。黄帝时医也。)治病不以汤液醴洒。(按洒。酾通。说文。酾下酒也。一曰。醇也。)
盖洒与醴无太异。汤液醪醴。连称者如此。则张以为清酒之类。似不诬焉。何剡云。汤液。谓煎煮汤药。然下衣冠文物言当今之世。必齐毒药。则汤液非煎煮汤药可知也。而汉书艺文志。汤液经法十六卷。未知所谓汤液何物。
至皇甫谧甲乙序则云。伊芳尹以元圣之才。撰用神农本草。以为汤液。此乃为煎煮汤药之义也。后世汤药之说本于此。醪。说文。汁滓酒也。广韵。浊酒。醴。说文。酒一宿熟也。玉篇。甜酒也。前汉楚元王传。元王每置酒。常为穆生设醴。颜注。醴。甘酒也。少鞠多米。一宿而熟。
稻米 杨泉物理论。稻者。溉种之总称。颜师古刊谬正俗云。稻是有芒之谷。故于后通呼粳 。总谓之稻。孔子曰。食夫稻。周官有稻人之职。汉置稻米使者。此并非指属稻 之一色。简按说文。及本草。专指糯以为稻。得师古之说始明。志云。帝以五谷为问。是五谷皆可为汤液醪醴。以养五脏。而伯答以中央之稻米稻薪。盖谓中谷之液。可以灌养四脏故也。考金匮真言论。以稻为秋谷。则此说不知何据。
炊以稻薪 以。宋本作之。马张本同。
高下之宜 此下。宋本及诸本。有故能至完。伐取得时八字。此本系脱落。当补。简按诗豳风。十月获稻。吕览孟冬纪。命大酋。秫稻必齐。曲 必时。湛 必洁。水泉必香。陶气必良。火齐必得。王注。稻以冬采。盖本于此。
石针艾 熊音。 。上衫反。小针也。马云。 。沮衔反。灵九针论。第一曰 针。张云。 。
锐也。简按扁鹊传。 石桥引。注。仕咸反。谓石针也。此连言针艾。当从史注。
针石道也 吴云。言用针石者。乃治病之道。道。犹法也。若精神不加进。志意不舒展。则徒法不能以自行。故病不可得而愈也。简按志聪以精神不进之精神。为工之精神。以今精神坏去之精神。为病者之精神。高则为工之与病者之精神。并不可从。盖此段当从全元起本改数字。义尤明备。
极微极精 吴云。言微渺易治之时。张云。极微者。言轻浅未深。极精者。言专一未乱。斯病也。治之极易。高云。微。犹轻也。精。犹细也。
守其数 吴云。数。度也。简按吕览高注。数。术也。
兄弟远近 吴云。远近。犹言亲疏也。高云。或疏而远。或相亲而近。其音声可以日闻于耳。五色可以日见于目。而病至不愈者。亦何其闲暇之甚。而不早为之计。以至病成而逆乎。
五脏阳以竭 马云。以。已同。吴张。以。作已。
津液充郭 张云。郭。形体胸腹也。胀论云。夫胸腹。脏腑之郭也。吴云。郭。当作 。高云。郭。
廓同。空廓也。简按上膈篇云。积聚守于下管。卫气不营。则肠胃充郭。由此则高注为是。
其魂独居 张云。魄也。阴之属。形虽充。而气则去。故其魄独居也。简按王注未允。
四极急 吴云。四肢肿急。简按王注脉数。恐非。
形施于外 简按玉篇。施。张也。王注施张本于此。新校正非。
平治于权衡 张云。平治之法。当如权衡者。欲得其平也。且水胀一证。其本在肾。其标在肺。如五脏阳已竭。魄独居者。其主在肺。肺主气。气须何法以化之。津液充郭。孤精于内。其主在肾。肾主水。水须何法以平之。然肺金生于脾。肾水制于土。故治肿胀者。必求脾肺肾三脏。随盛衰而治得其平。是为权衡之道也。高云。权。秤锤也。衡。平也。腐秽充塞。五脏不和。故当平治于权衡。如秤物而得其平也。简按张高虽与王义异。亦当存一说。
去宛陈 马云。宛。积也。陈 。陈草也。吴云。积者谓之菀。久者谓之陈。腐者谓之 也。张云。
。斩草也。吴云。其水气之陈积。欲如斩草。而渐除之也。简按音释。 。音锉。斩也。熊音。 。粗卧反。
斩草也。说文。 。斩刍也。当从张义。王注原本。盖作茎字。故引全本校之。
温衣 滑云。当作温之。微动四肢。令阳气渐次宣行。乃所以温之也。或云。作温表。谓微动四肢。
令阳气渐次宣行。而温于表也。张云。温衣。欲助其肌表之阳。而阴凝易散也。简按张注是。
鬼门 张云。汗空也。肺主皮毛。其藏魄。阴之属也。故曰鬼门。简按通天论。气门乃闭。王注。
气门。谓玄门。盖气鬼古通。
净腑 张云。膀胱也。上无入孔。而下有出窍。滓秽所不能入。故曰净腑。○张氏医通云。开鬼门之剂。麻黄羌活防风柴胡葱白。及柳枝煎洗。洁净腑之剂。泽泻木通通草防己葶苈茯苓猪苓秋石代盐。去菀陈之剂。商陆大戟甘遂芫花牵牛。宣布五阳之剂。附子肉桂干姜吴茱萸。
精以时服 张云。服。行也。志云。精以时复矣。
巨气乃平 马云。巨气大气也。即正气也。志云。巨气者。太阳之气也。简按当从马注。
卷二
玉版论要篇第十五
吴云。古之帝王。闻一善道。着之方策。以纪其事。谓之玉版。简按贾谊新书云。书之玉版。藏之金柜。
置之宗庙。以为后世戒。汉司马迁传。金柜玉版。图籍散乱。如淳注。玉版。刻玉版。书为文本也。
揆度奇恒 马云。病能论云。揆度者。切度之也。奇恒者。言奇病也。所谓奇者。使奇病不得以四时死也。恒者。得以四时死也。所谓揆者。方切求之也。言切求其脉理也。度者。得其病处。以四时度之也。
道在于一 马云。一者何也。以人之有神也。吴张同。
神转不回 马云。回者。却行而不能前也。玉机真脏论云。帝曰。吾得脉之大要。天下至数。五色脉变。揆度奇恒。道在于一。神转不迥。迥则不转。乃失其机。至数之要。迫近以微。着之玉版。藏之脏腑。每旦读之。名曰玉机。此篇用回字。彼从 。义当参考。张云。回。逆而邪也。简按回 同字。
至数之要迫近以微 高云。至数之要。迫近而在于色脉。以微而在于神机。色脉神机。可以着之玉版。
容色 吴云。容。面容也。简按全本作客色。近是。
在其要 高云。在。察也。所谓色变者。面容之色。见于上下左右。当各察其浅深顺逆之要。简按在。
察也。见尔雅释诂。
汤液主治十日已 高云。汤液者。五谷之汤液。十日已者。十干之天气周。而病可已。即移精变气论。
所谓汤液十日以去八风五痹之病者。是也。
必齐主治二十一日已 高云。齐。合也。即汤液醪醴论。所谓必齐毒药攻其中者。是也。二十日。则十干再周。二十一日。再周环复。其病可已。马云。齐。后世作剂。
醪酒主治百日已 马云。醪酒者。入药于酒中。如腹中论有鸡矢醴之谓。高云。醪酒。乃熟谷之液。
其性 悍滑疾。营运荣卫。通调经脉。故百日病已。百日则十干十周。气机大复也。
百日尽已 吴云。言至于百日之期。则命尽而死。张云。百日尽则时更气易。至数尽而已。上节言病已。此言命已也。不可混看。高云。尽已。气血皆终也。简按王林二家注并误。
上为逆下为从 马云。色见于上。病势方炎。故为逆。色见于下。病势已衰。故为从。灵五色篇云。
其色上行者。病益甚。其色下行。如云彻散者。病方已。
女子右为逆左为从 志云。按方盛衰论云。阳从左。阴从右。盖男子之血气从左旋。女子之血气从右转。是以男子之色见于右。而从左散者。顺也。女子之色见于左。而从右散者。顺也。
阴阳反他 张云。作。旧作他。误也。今改之。反作。如四气调神论。所谓反顺为逆也。
在权衡相夺 张云。谓度其轻重。而夺之使平。犹权衡也。高云。夺其逆于右者从左。逆于左者从右。如汤液主治。必齐主治。醪酒主治。皆权衡相夺之义。简按马为察脉之浮沉之义。非。
奇恒事也揆度事也 张云。阴阳反作者。即奇恒事也。权衡相夺者。即揆度事也。
搏脉痹 寒热之交 张云。搏脉。为邪盛正衰。阴阳乖乱之脉。故为痹。为 。为或寒或热之交也。
简按王以寒热之交。为搏脉痹 之病由。然与下文之例不合。当从张注。
脉孤为消气 张云。脉孤者。孤阴孤阳也。孤阳者。洪大之极。阴气必消。孤阴者。微弱之甚。阳气必消。故脉孤为消气也。高云。脉者气血之先。脉孤则阳气内损。故为消气。孤。谓弦钩毛石少胃气也。
虚泄为夺血 张云。脉虚兼泄者。必亡其阴。故虚泄为夺血也。高云。虚泄。谓脉气内虚不鼓动也。
简按吴本。泄。
作涩。非。
孤为逆虚为从 高云。脉孤而无胃气而真元内脱。故为逆。虚泄而少血液。则血可渐生。故为从。
行奇恒之法 高云。人有奇恒之病。而揆度其脉。是行奇恒之法也。
八风四时之胜 吴云。八风。八方之风。四时。春夏秋冬也。胜。各以所王之时而胜也。终而复始。
主气不变也。言天之常候如此。高云。八方之风主四时。各有所胜。如东风主春木而胜土。南风主夏火而胜金。
西风主秋金而胜木。北风主冬水而胜火。四隅中土而胜八风。四时之胜。各主其时。循环无端。故终而复始。
逆行一过不复可数 吴云。过。差也。张云。设或气令失常。逆行一过。是为回则不转。而至数繁乱。无复可以数计矣。过。失也。喻言人之色脉。一有失调。则奇恒反作。变态百出。亦不可以常数计也。此则天人至数之论。要在逆从之间。察其神而毕矣。
卷二
诊要经终论篇第十六
天气始方 吴云。方。谓气方升也。岁方首也。人事方兴也。高云。方。犹位也。正月二月。天气从阴而阳。故天气始位。简按广雅。方。大也。正也。王注盖本此。
天气正方 吴云。正方者。以时正暄也。生物正升也。岁事正兴也。高云。天气由东而南。始正其位。
水伏 宋本作冰复。诸本同。吴云。冰复者。冰而复冰。凝寒之极也。志云。冰复者。一阳也。高云。
复。犹伏也。水冰气伏。故冰复。简按王注伏藏于水。明是古本作水伏。
地气合 吴云。合。闭而密也。志云。地出之阳。复归于地。而与阴合也。
散俞 马云。各经分散之穴也。四时刺逆从论云。春气在经脉。此散俞者。即经俞也。以义推之。春之经脉。当在肝胆经也。肝之经穴。在中封穴。胆之经穴。在阳辅穴。张云。即诸经之散穴也。简按马注恐拘。
高云。络脉之散俞。盖与王意同。
分理 马云。纹理也。亦肝胆经之分理也。吴云。谓黑白分肉之理。高云。分肉之腠理也。
甚者传气间者环也 吴云。病甚者。久留其针。待其传气日一周天而止。少瘥而间者。暂留其针。伺其经气环一周身而止。张云。传。布散也。环。周也。病甚者。针宜久留。故必待其传气。病稍间者。
但候其气行一周于身。约二刻许。可止针也。简按王马以传气。为传其所胜之义。高以间为虚实相间之谓。并误。
络俞 张云。谓诸经浮络之穴。以夏气在孙络也。
尽气闭环 吴云。扪闭其穴。伺其经气循环。一周于身。约二刻许。张云。闭环。谓去针闭穴。须气行一周之顷也。高云。夏气开张。故浅刺络俞。若尽传其气。反闭其环转之机。而痛病必下入矣。简按高注非是。
痛病必下 吴云。盖夏气在头。刺之而下移也。
循理 吴云。循理。以指循其肌肉之分理也。高云。循皮肤之纹而刺之。简按王注为是。
刺俞窍于分理 于。马本作于。注云。于字。当与字。张云。孔穴之深者曰窍。冬气在骨髓中。故当深取俞窍于分理间也。志云。分理者。分肉之腠理。乃溪谷之会。溪谷属骨。而外连于皮肤。是以春刺分理者。外连皮肤之腠理也。冬刺俞窍于分理者。近筋骨之腠理也。简按不必于作与。
散下 吴云。以指按之。散其表气。而后下针。张云。或左右上下。散布其针。而稍宜缓也。简按张仍王注。是。
法其所在 马云。正以法其人气之所在。以为刺耳。
入淫骨髓 高云。春刺夏分。心气妄伤。心合脉。故脉乱。脉乱则气无所附。故气微。脉乱气微。邪反内入。故入淫骨髓。志云。少阳主骨。厥阴不从。标本从少阳中见之化。故入淫骨髓也。○简按以下四时刺逆之变。犹是月令春行夏政等之灾异。不过示禁戒于人耳。
不嗜食又且少气 高云。夫脉乱必令人不嗜食。盖食气入胃。浊气归心。淫精于脉也。不但气微。又且少气。
筋挛逆气环为咳嗽 高云。春刺秋分。肺气妄伤。筋挛。肝病也。筋挛逆气。肝病而逆于肺也。张云。
逆气者。肝气上逆也。环。周也。秋应肺。故气周及肺。为咳嗽也。
时惊又且哭 张云。肝主惊。故时惊。肺主悲忧。故又且哭。
邪气着脏 张云。冬应肾。肾伤则邪气内侵而着脏。故令人胀。马云。着。着同。高云。着。旧本讹着。今改。简按着。着俗字。
又且欲言语 志云。肝主语。故欲言语也。简按宣明五气篇曰。五气所病。肝为语。
解堕 马云。解。懈同。堕。惰同。
心中欲无言 吴云。肺主声。刺秋分而伤肺。故欲无言。
惕惕如人将捕之 吴云。恐也。恐为肾志。肺金受伤。肾失其母。虚而自恐也。
少气时欲怒 张云。夏伤其肾。则精虚不能化气。故令人少气。水亏则木失所养。而肝气强急。故欲怒也。志云。阳气外张。故令人少气善怒也。
惕然欲有所为起而忘之 张云。伤肝气也。心失其母。则神有不足。故令人惕然。且善忘也。志云。
秋主下降。刺春分。是反导其血气上行。故令人惕然。且善忘也。
洒洒时寒 志云。冬主闭藏。而反伤之。则血气内散。故令人寒栗也。简按志注本于四时刺逆从论。为是。
眠而有见 马云。而。当作如。张云。肝藏魂。肝气受伤。则神魂散乱。故令人欲卧不能眠。或眠而有见。谓怪异等物也。简按而如古通。如诗小雅垂带而厉。笺云。而。如也。春秋。星陨如雨。是也。不必改字。
环死 吴云。心为天君。不可伤损。刺者误中其心。则经气环身一周。而人死矣。凡人一日一夜。营卫之气。五十度周于身。以百刻计之。约二刻。而经气循环一周也。简按诸注以环为环周一日之义。然据上文间者环也。则吴义似长矣。○张云。按刺禁论所言。五脏死期。尤为详悉。但与本节。稍有不同。此节止言四脏。
独不及肝。必脱简耳。
中鬲者皆为伤中 张云。鬲膜。前齐鸠尾。后齐十一椎。心肺居于鬲上。肝肾居于膈下。脾居在下。
近于鬲间。鬲者。所以鬲清浊分上下。而限五脏也。五脏之气。分主四季。若伤其鬲。则脏气阴阳相乱。是为伤中。故不出一年死。
知逆从也 张云。知而避之者为从。不知者为逆。是谓反也。
布 马云。 。当作HT 。布巾也。张吴本作HT 。高作缴。志云。 。定也。以布定着于胸腹。
滑云。HT 。如缠缴也。简按字书。HT 。又作缴。音皎。玉篇。胫行HT 也。集韵。胫布也。本草有缴脚布。
李时珍云。即裹脚布。古名行HT 。乃滑注似是。字书无 字。志聪根据王注形定之解。牵强。
熊音。 。胡计反。 。子用反。马云。反折。谓手足身体反张。而或急为 。或缓为 。高云。手足抽掣也。简按 又作螈。玉机真藏论曰。筋脉相引而急。病名曰螈。王注。筋脉受热。而自跳掣。故名曰螈。熊音。尺世反。 同。说文。螈。小儿 病也。
又HT 。引纵曰HT 。别作 。汉艺文志。有金创螈 方。王符潜夫论。掣纵。皆与此同义。明理论云。 者。筋脉急也。 者。筋脉缓也。急者则引而缩。缓者则纵而伸。或缩或伸。动而不止者。名曰 。俗谓之搐者。
是也。此说得之。
其色白 吴本。白。作黑。志云。色白者。亡血也。津液外脱。则血内亡矣。张云。灵终始篇曰。
其色白绝皮。乃绝汗。
目HT 绝系 马云。目HT 者。犹俗云眼圈也。其所谓系者。即大惑篇之所谓系也。吴。HT 。作环。注云。目环。转旁视也。高作寰。注云。谓目之寰字。与眼系相绝。不相维系也。简按HT 。音释。音琼。
说文作HT 。目惊视也。(韵会。葵营切。音琼。)张志并根据王注。为是。
先青白 高云。刺禁论云。刺中胆者。一日半死。色先青白者。日半之前。先见木受金刑之色。乃死矣。
口目动作 张云。牵引歪斜也。志高同。简按王注。目 。(字典晶荧貌。韩愈东方半明诗。太白 。)而鼓颔也。未详何义。
善惊 阳明脉解篇云。阳明之病。闻木音则惕然惊。
不仁 吴云。不知疼痛。若不仁爱其身者。高云。不仁者。身冷肤硬。马云。不知痛痒也。简按王注痹论云。不仁者皮顽不知有无也。程氏遗书云。医家以不认痛痒。谓之不仁。人以不知觉。不认义理。为不仁。
譬最近。马注本于程子。
上下不通 吴云。肾开窍于二阴。故令闭。既胀且闭。
则上不得食。下不得便。上下不通。心肾隔绝而终矣。高云。手经足经。不相贯通。则上下不通。简按当从吴义。
腹胀闭 张云。足太阴脉。入腹属脾。故为腹胀闭。手太阴脉。上膈属肺。而主呼吸。故为不得息。
胀闭则升降难。不得息则气道滞。故为噫为呕。呕则气逆于上。故为面赤。不逆则痞塞于中。故为上下不通。
不逆则上下不通 张云。不逆则痞塞于中。故为上下不通。脾气败则无以制水。故黑色见于面。
中热 据王注。谓胸热也。
此十二经之所败也 张云。手足六经。各分表里。是十二经也。灵终始篇文与此同。
卷二
脉要精微论篇第十七
平旦 张云。平旦者。阴阳之交也。阳主昼。阴主夜。阳主表。阴主里。凡人身营卫之气。一昼一夜。五十周于身。昼则行于阳分。夜则行于阴分。迨至平旦。复皆会于寸口。营卫生会篇曰。平旦阴尽。而阳受气矣。日中而阳陇。日西而阳衰。日入阳尽。而阴受气矣。故诊法当于平旦初寤之时。
阴气未动阳气未散 滑云。愚谓平旦未劳于事。是以阴气未扰动。阳气未耗散。
有过之脉 马云。盖人之有病。如事之有过误。故曰有过之脉。全经仿此。张云。有过。言脉不得中。而有过失也。
切脉动静 张云。切者。以指按索之谓。切脉之动静。诊阴阳也。简按望闻问三者。临病患乃可知焉。唯脉非切近其体肤。不能诊之。故谓之切脉。王以切近解之。为是。杨玄操难经注。切。按也。
精明 马云。王注为足太阳经睛明穴。由下文所以视万物别黑白等语观之。则主目言为正。盖精明主神气言。舍目亦无以见之。况末云则精衰矣。岂精衰之精。尚可以穴言乎。孟子曰。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
胸中正则眸子 焉者。是也。吴云。目中眸子。精神也。
参伍 张云。以三相较。谓之参。以伍相类。谓之伍。盖彼此反观。异同互证。而必欲搜其隐微之谓。
易曰。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即此谓也。(出上系辞。)滑云。以色脉脏腑形气。参合比伍也。简按荀子曰。窥敌制胜。欲伍以参。又曰。参伍明谨施赏刑。杨 注云。参伍。犹错杂也。
血之府也 李云。营行脉中。故为血府。然行是血者。实气为之司也。逆顺篇云。脉之盛衰者。所以候血气之虚实。则知此举一血。而气在其中。即下文气治气病。义益见矣。
上盛则气高下盛则气胀 吴云。脉之升者为上。上盛则病气高。高。粗也。脉之降者为下。下盛则病气胀。张云。上盛者。邪壅于上也。气高者。喘满之谓。下盛者。邪滞于下。故腹为胀满。简按诸家以上下。
为寸尺之义。而内经有寸口之称。无分三部而为寸关尺之说。乃以难经以降之见读斯经。并不可从。此言上下者。指上部下部之诸脉。详见三部九候论。气高。全本作气鬲。史记仓公传。气鬲病。使人烦懑。食不下。时沤沫。
代则气衰 马云。脉来中止。不能自还者。为代。代则正气已衰。故不能自还也。犹人负重。以至中途。而力乏不前。欲求代于人者耳。张云。脉多更改不常者曰代。气虚无主也。简按马注仍王义。而申明伤寒论脉经之旨者。史仓公云。不平而代。又云。代者。时参击。乍躁乍大也。张守节正义云。动不定曰代。此可确张说也。代脉有三义。见张氏脉神草。
涩则心痛 马云。脉来如刀刮竹。(出虞庶)而往来甚难者曰涩。涩则心血不足。而有时作痛也。张云。涩为血少气滞。故为心痛。
浑浑革至如涌泉 张云。革至。如皮革之坚硬也。志云。革至者。扃易于平常也。高云。革至如涌泉。应指杂还之意。汪机云。愚谓此则溢脉类也。与仲景弦大虚芤之革不同。简按文选七发注。浑浑。波相随貌。革。集韵。音殛。急也。礼檀弓。夫子之病革矣。甲乙。脉经。乍绰绰。(诗传。宽也。)义相乖。
绵绵 张云。绵绵如写漆。(出辨脉篇)及如弓弦之断绝者。皆真气已竭。故死。高云。软散无伦之意。诗大雅疏。微细之辞。
精明五色 吴云。精明见于目。五色显于面。皆为气之光华。
白裹朱 宋本脉经。白。作帛。沉本脉经作绵。马云。白。当作帛。诸本作白。非。张云。白裹朱。
隐然红润而不露也。
赭 张云。代赭也。色赤而紫。说文。赭。赤土也。
苍璧 白虎通。璧者。外圆象天。内方象地。尔雅。肉倍好谓之璧。
地苍 脉经。作炭。张云。地之苍黑。枯暗如尘。
其寿不久也 吴云。精微象见。言真元精微之气。化作色相。毕见于外。更无藏蓄。是真气脱也。
故寿不久。○高本。夫精明者所以视万物云云二十九字。移其去如弦死下。非。
伤恐者 吴云。伤。悲伤。恐。惧也。伤为肺志。恐为肾志。盖肺气不利则悲。湿土刑肾则恐也。张云。伤恐者。肾受伤也。志云。恐为肾志。如肾气不藏。而反胜于中。则伤动其肾志矣。简按推下文例。者字。当在言下。
终日乃复言 志云。气不接续也。伤寒论曰。实则谵语。虚则郑声。郑声者。重语也。
门户不要 张云。要。约束也。幽门(胃下口)阑门(大肠小肠之会)魄门。皆仓廪之门户。门户不能固则肠胃不能藏。所以泄利不禁。脾脏之失守也。
五脏者身之强也 吴本作五腑。注云。下文所言五腑者。乃人身恃之以强健。简按吴注似是。高接前段。为五脏者中之守也之结语。恐非。
头者精明之府 张云。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升于头。以成七窍之用。故头为精明之府。高云。人身精气。上会于头。神明上出于目。故头者。精明之府。
头倾视深 吴云。视深。视下也。又目陷也。张云。头倾者。低垂不能举也。视深者。目陷无光也。
背者胸中之府 马云。胸在前。背在后。而背悬五脏。实为胸中之府。张云。背乃脏俞所系。故为胸中之府。
肩随 楼氏纲目。作肩垂。
肾将惫矣 熊音。惫。蒲拜反。病也。吴云。惫。与败同。坏也。
偻附 吴云。偻。曲其身也。附。不能自步。附物而行也。简按马。附读为俯。为是。左传昭七年。正考父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杜注。俯共于伛。伛共于偻。又HT 同。说文。HT 。 病也。广雅。HT 。短也。
岐伯曰反四时者云云 张云。此言四时阴阳脉之相反者。亦为关格也。禁服篇曰。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命曰平人。以人迎为阳脉。而主春夏。寸口为阴脉。而主秋冬也。若其反者。春夏气口当不足。而反有余。秋冬人迎当不足。而反有余。此邪气之有余。有余者。反为精也。春夏人迎当有余。而反不足。秋冬寸口当有余。而反不足。此血气之不足。不足者。日为消也。如春夏人迎应太过。而寸口之应不足者。反有余。而为精。秋冬寸口应太过。而人迎之应不足者。反有余。而为精。是不足者为精也。春夏寸口应不足。而人迎应有余者。反不足。而为消。秋冬人迎应不足。而寸口应有余者。反不足。而为消。是有余者为消也。应不足而有余者。邪之日盛。应有余而不足者。正必日消。若此者。是为阴阳相反。气不相营。皆名关格。简按此一顷三十九字。与前后文。不相顺承。疑是它篇错简。且精消二字。其义不大明。姑从张注。
脉其四时动 甲乙。无其字。
请言其与天运转大也 高云。人之阴阳升降。如天运之环转广大。故曰请言其与天运转大也。
彼秋之忿为冬之怒 成无己注伤寒例云。秋忿为冬怒。从肃而至杀也。马云。按彼春之暖四句。又见至真要大论。张仲景伤寒论引之。
脉与之上下 马云。上下者。浮沉也。
以春应中规 高云。所以与之上下者。春时天气始生。脉应软弱浮滑。则圆转而中规之度矣。马云。
规者。所以为圆之器也。春脉软弱轻虚而滑。如规之象。圆活而动。
夏应中矩 马云。矩者。所以为方之器也。夏脉洪大滑数。如矩之象。方正而盛。
秋应中衡 张云。衡。平也。秤。横也。秋气万物俱成平于地面。故应中衡。而人脉应之。所以浮毛而见于外也。
冬应中权 张云。权。秤锤也。冬气闭藏。故应中权。而人脉应之。所以沉石而伏于内也。凡兹规矩权衡者。皆发明阴阳升降之理。以合乎四时脉气之变象也。简按淮南时则训云。制度阴阳。大制有六度。天为绳。地为准。春为规。夏为衡。秋为矩。冬为权。虽与此章有不同者。而以规矩权衡配四时。当时已有其说。
不唯医经也。
知脉所分 张云。期而相失者。谓春规夏矩秋衡冬权。不合于度也。知脉所分者。谓五脏之脉。各有所属也。分之有期者。谓衰王各有其时也。知此者。则知死生之时矣。
故知死时 时。别本作期。
始之有经 吴云。始之有经常之道。简按始之以下三十三字。甲乙无之。又是知阴盛则梦以下七十八字亦同。新校正有误置之说。今删此一百字。则文意贯通。似甲乙为正。论梦一节。见灵淫邪发梦篇。及列子穆王篇。
与天地如一 易曰。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
上盛 简按王注。上。上声。诸家读如字。
下盛 简按王注。下。去声。诸家读如字。
梦予 熊音。予。上声。与同。
虚静为保 简按甲乙。作宝。盖保。葆。宝。古通用。史记留侯世家。见谷城山下黄石。取而葆之。
注。史记珍宝字皆作葆。征四失论。从容之葆。
泛泛乎 吴云。泛泛然充满于指。简按说文。泛。浮也。通作 。
蛰虫 熊音。蛰。直力反。虫藏也。
知外者终而始之 马云。能观其色而验之。有终始生克之异。(此仍王意)吴云。切脉之道。有终有始。始则浮取之。终则沉取之。浮以候外。沉以候内。终而始之。谓既取其沉。
复察于浮。浮沉相较。高注同。张云。内。言脏气。脏象有位。故可按而纪之。外。言经气。经脉有序。故可终而始之。简按灵终始篇。终始者。经脉为纪。张义似允。
故曰 熊本。吴本。无此二字。
此六者 马云。春夏秋冬内外六者。张同。高云。内外按纪终始。
持脉之大法 法下。甲乙有也字。
当消环自已 马云。若软而散。则刚脉渐柔。当完一周之时。而病自已矣。吴。消下句。志高同。志云。灵枢云。心脉微小为消瘅。盖心液不足。则火郁而为消渴之病。心藏神。得神机环转。而病自已也。按甲乙。环。作渴。(脉经同)高同。张云。软散者。心气将和也。消。尽也。环。周也。谓期尽一周。而病自已矣。愚按搏击之脉。皆肝邪盛也。肝本属水。而何五脏皆畏之。盖五脏皆以胃气为本。脉无胃气则死。凡木强者土必衰。脉搏者胃多败。故坚搏为诸脏所忌。兹心脉搏坚而长者。以心脏之胃气不足。而邪有余也。搏之微。
则邪亦微。搏之甚。则几于真脏矣。故当以搏之微甚。而察病之浅深。后四脏者仿此。汪昂云。志聪注。消。
谓消渴。非。徐氏要旨云。搏坚皆为大过。软而散。皆为不及。五脏各因大过不及而病也。
当病灌汗 灌。脉经作漏。吴云。汗多如灌水也。张云。肺虚不敛。汗出如水。
至令不复散发也 张云。汗多亡阳。故不可更为发散也。脉经。发下无也字。注云。六字疑衍。
色不青 滑云。当作其色青。简按此说非是。当从王注。
色泽 张云。肝木不足。脾湿胜之。湿在肌肤。故颜色光泽。志云。金匮要略云。夫病水人。面目鲜泽。盖水溢于皮肤。故其色润泽也。
溢饮 金匮要略云。饮水流行。归于四肢。当汗出而不汗出。身体疼重。谓之溢饮。
易入肌皮肠胃之外 滑云。易。当作溢。简按以理推之。宜云肌皮之中。肠胃之外。而肌皮即是肠胃之外。故云尔。脉经亦易作溢。
折髀 吴云。折伤其髀。筋损血伤。故见肝木之脉。诸注仍王义。
食痹 痹下。脉经。有髀痛二字。吴云。谓食积痹痛也。简按至真要大论王注云。食痹。谓食已心下痛。阴阴然不可名也。不可忍也。吐出乃止。此为胃气逆。而不下流也。又张云食痹者。食入不化。入则闷痛呕汁。必吐出乃止。李氏医宗必读有治法。
其软散 脉经。软下。有而字。
色不泽者 志云。五脏元真之气。脾所主也。湿热太过。则色黄脉盛。而少气矣。其不及。当病足胫肿。脾气虚。故足肿也。若水状而非水病。故其色不泽。
其色黄而赤 张云。邪脉干肾。肾必衰。其色黄赤。为火土有余。而肾不足。
折腰 吴云。伤折其腰。损其肉与脉。肉病故黄。脉病故赤也。简按刺腰痛论云。解脉。令人腰痛。
如引带。如折腰状。以此观之。吴说似是。但以黄赤。分肉与脉。恐非。
心疝 圣济总录云。夫脏病必传于腑。今心不受邪。病传于腑。故小肠受之。为疝而痛。少腹当有形也。世之医者。以疝为寒湿之疾。不知心气之厥。亦能为疝。心疝者。当兼心气以治之。方具于九十四卷。
大奇论云。心脉搏滑急。为心疝。四时刺逆从论云。滑则病心风疝。邪气脏腑病形篇云。
心疝。引脐小腹鸣。
心为牡脏 灵顺气一日分为四时篇。亦有此文。张云。牡。阳也。心属火。而居于膈上。故曰牡脏。
简按吴本。牡。作牝。注云。牝。阴也。大误。灵枢。肺为牝脏。
寒热 简按寒热。盖虚劳寒热之谓。即后世所称风劳。下文云。沉细数散者。寒热也。次篇云。寸口沉而喘。曰寒热。及灵论疾诊尺篇。寒热病篇。风论等。所论皆然。又喻昌医门法律。以以下五条。为胃风变证。各处一方。误甚。
瘅成为消中 马云。瘅者。热也。吴云。瘅。热邪也。积热之久。善食而饥。名曰消中。简按王注奇病论云。瘅。谓热也。此章冠湿字。非是。汉书严助传。南方暑湿。近夏瘅热。(师古注。瘅。黄病也。误。)
王充论衡云。人形长七尺。形中有五常。有瘅热之病。深自克责。犹不能愈。又云。天地之有湛也。何以知不如人之有水病也。其有旱也。何以知不如有瘅疾也。左传。荀偃瘅疽。(哀三年)史记。风瘅。肺消瘅。及本经消瘅。瘅疟之类。皆单为热之义。熊音。瘅。多满反。俗作疸。病黄也。尤误。
厥成为巅疾 吴云。巅。癫同。古通用。气逆上而不已。则上实而下虚。故令忽然癫仆。今世所谓五痫也。张云。或为疼痛。或为眩仆。而成顶巅之疾也。一曰。气逆则神乱。而病癫狂者。亦通。简按杨玄操注难经云。癫。颠也。发即僵仆倒地。故有癫蹶之言。楼氏纲目云。以其病在头巅。故曰癫疾。是知癫痫之癫。
厥成癫疾。眩冒癫疾之巅。一疾也。王太仆误分癫为二疾。独孙真人始能一之。楼以癫巅为一疾。固是。以巅为头巅之义。不可从。五脏生成篇。头痛巅疾。下虚上实。奇病论云。人生而有病巅疾者。方盛衰论。气上不下。头痛巅疾。并是癫疾。当从吴注。
久风为飧泄 志云。风乃木邪。久则内干脾土。而成飧泄矣。故曰。春伤于风。邪气留连。乃为洞泄。
筋变骨痛 变。诸本作挛。当改。张云。此言诸病痈肿。而有兼筋挛骨痛者也。诸家以痈肿筋挛骨痛。释为三证。殊失经意。观下文曰。此寒气之肿。则其所问在肿。义可知矣。
寒气之肿八风之变也 张云。惟风寒之变在经。所以兼筋骨之痛。今有大项风蛤蟆瘟之属。或为头项咽喉之痈。或为肌肉之肿。正此类也。高云。此寒气之肿。言痈肿之生于寒也。八风之变。言筋挛骨痛之生于风也。以明病之所生。即病之所变也。
以其胜治之愈也 志云。以五行气味之胜治之而愈也。如寒淫于内。治以甘热。如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辛胜酸之类。
征其脉 吴云。征。验也。
其色苍赤 张云。苍者。肝肾之色。青而黑也。赤者。心火之色。心主血也。脉见弦沉。而色苍赤者。筋骨血脉俱病。故必当为毁伤也。简按苍。说文。草色也。青而黑。未知何据。
湿若中水也 张云。凡毁伤筋骨者。无论不见血已见血。其血必凝。其经必滞。气血凝滞。形必肿满。或如湿气在经。而同于中水之状也。高云。毁伤筋骨。应不见血。若已见血。则心气并伤。如汗出身湿。
若中于水。水从汗孔。而伤其心气也。吴本。肝与肾以下二十五字。移于肾脉搏坚而长云云。至令不复也下。
注云。肝与肾脉并至。谓搏坚而长。又沉石也。其色当苍黑。今见色苍赤。则非肝肾病。当病毁伤不见血。盖筋伤则色苍。脉伤则色赤。若已见血。则其搏坚而长。
或为湿饮。其脉沉下。或为水也。简按此一节。与上下文。不相顺承。疑有脱误。
图 图 尺内两旁则季胁也 简按王注。尺内。谓尺泽之内也。此即诊尺肤之部位。平人气象论云。尺涩脉滑。
尺寒脉细。王注亦云。谓尺肤也。邪气脏腑病形篇云。善调尺者。不待于寸。又云。夫色脉与尺之相应。如桴鼓影响之相应也。论疾诊尺篇云。尺肤泽。又云。尺肉弱。十三难云。
脉数尺之皮肤亦数。脉急尺之皮肤亦急。史记仓公传亦云。切其脉。循其尺。仲景云。按寸不及尺。皆其义也。
而其所以谓之尺者。说文。尺。十寸也。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十寸为尺。尺所以指。尺。规矩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识也。周制。寸尺咫寻常仞诸度量。皆以人之体为法。徐锴曰。家语曰。布指知尺。舒肱知寻。
(大戴礼云。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肱知寻。)明是尺即谓臂内一尺之部分。而决非寸关尺之尺也。寸口分寸关尺三部。 于难经。马张诸家。以寸关尺之尺释之。与经旨差矣。今据王义考经文。图左方。
以候腹中 张志高并以中字属下句。为中附上。是也。
左外以候肝内以候膈 何梦瑶医碥云。按心肺肝肾。脏也。反候于外。胸中膈膜。包裹此脏者也。反候于内。恐传写之误。当以胃外脾内例之。易其位为是。简按此说有理。然旧经文果如此否。亦难必矣。
前以候前后以候后 简按前者。臂内阴经之分也。后者。臂外阳经之分也。论疾诊尺篇云。肘前独热者。膺前热。肘后独热者。肩背热。即其义也。王以左为前。以右为后。诸家并从其说。非也。
上附上右外以候胃 宋本。胃。作肺。诸本同。当改。
膝胫足中事也 甲乙。无足字。
粗大者 简按此下。以脉象而候阴阳邪正之盛虚。与尺肤之义自别。
来疾去徐 滑氏诊家枢要云。来者。自骨肉之分。而出于皮肤之际。气之升也。去者。自皮肤之际。
而还于骨肉之分。气之降也。简按吴张仍滑氏。
上实下虚 吴云。脉自尺部。上于寸口。为上。自寸口下于尺部。为下。简按寸尺亦难经以后之见。
不可从。
厥巅疾 马云。其病当为厥疾。及巅疾焉。吴云。为厥逆癫仆之疾。高云。气惟上逆。上而不下。故为巅疾。犹言厥成为巅疾也。
为恶风也故中恶风者 吴云。阴实阳虚。不任风寒。故令恶也。张云。恶。上去声。下入声。志云。
风为阳邪。伤人阳气。在于皮肤之间。风之恶厉者。从阳而直入于里阴。是以去疾下实。阳虚阴盛。为恶风也。
高云。恶风。疠风也。简按二恶字入声。志注是。
少阴厥也 张云。沉细者。肾之脉体也。兼数则热。阴中有火也。故为少阴之阳厥。
寒热也 高云。热有阴阳。申明有脉沉细。而数散者。非粗大有余之阳热。为阴盛阳虚之寒热也。简按此亦虚劳寒热也。高注为是。而又有阴虚火动。其脉沉细数散者。必不可执一矣。
诸浮不躁者 张云。脉浮为阳。而躁则阳中之阳。故但浮不躁者。皆属阳脉。未免为热。若浮而兼躁。
乃为阳极。故当在手。在手者。阳中之阳。谓手三阳经也。此与终始篇。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阳。一盛而躁。
病在手少阳。义同。
诸细而沉者 张云。沉细为阴。而静则阴中之阴。故脉但沉细者。病在阴分。当为骨痛。若沉细而静。乃为阴极。故当在足。在足者。阴中之阴。谓足三阴经也。
数动一代 吴云。数。阳脉也。阴固于外。阳战于内。则脉厥厥动摇。名曰动。脉五来一止。七来一止。不复增减。名曰代。是为阳结。故病为滑泄下利。又为便脓血也。汪昂。数。读为去声。注云。马注。
数字。读作入声。数为热。故便血。非。志云。阳热在经。故脉数动。热伤血分。故便脓血。经血下泄。故一代也。
诸过者 吴云。过。脉失其常也。
阴阳有余 马云。若滑涩兼见。而阴阳俱有余。则阳有余为无汗。阴有余为身冷。宜二证皆见也。
简按滑涩相反。岂有二脉俱见之理乎。
推而外之内而不外 张云。此下言察病之法。当推求于脉。以决其疑似也。凡病若在表。而欲求之于外矣。然脉则沉迟不浮。是在内而非外。故知其心腹之有积也。推。音吹。诸释作推展之推者。非。简按吴马诸家。仍王注。以推为推展之义。汪机遂以推为诊脉之一法。(见于脉诀刊误。附录。)并不可从。
推而内之外而不内 张云。凡病若在里。而欲推求于内矣。然脉则浮数不沉。是在外而非内。故知其身之有热也。
推而上之上而不下 张云。凡推求于上部。然脉止见于上。而下部则弱。此以有升无降。上实下虚。
故腰足为之清冷也。
推而下之下而不上 张云。凡推求于下部。然脉止见于下。而上部则亏。此以有降无升。清阳不能上达。故为头项痛也。按此二节。甲乙经。以上而不下。作下而不上。下而不上。作上而不下。似与上文相类而顺。但既曰下而不上。则气脉在下。何以腰足反清。且本经前二节反言之。后二节顺言之也。一反一顺。两得其义。仍当以本经为正。简按以上四节。张注明备。今从之。志云。推。详也。推详其脉气之偏于外内上下也。
是亦本于张义耳。
按之至骨脉气少者 高云。若按之至骨。不应于指。脉气少者。此阴盛阳虚。生阳之气。不能上行。
当腰脊痛。而身有痹病也。承上文上下外内之病。而言诊脉亦有外内上下之法也。以上答帝知病乍在内乍在外之问者。如此。
卷二
平人气象论篇第十八
吴云。平人。气血平调之人。气。脉气。象。脉形也。
平人 调经论云。阴阳匀平。以充其形。九候若一。命曰平人。终始篇云。形肉血气。必相称也。
是谓平人。
一吸脉亦再动 高本删亦字。医统同。简按灵动输篇。一呼脉再动。一吸脉亦再动。甲乙引。作一呼脉亦再动。一吸脉亦再动。
闰以大息 张云。常人之脉。一呼两至。一吸亦两至。呼吸定息。谓一息既尽。而换息未起之际也。
脉又一至。故曰五动。闰。余也。犹闰月之谓。言平人常息之外。间有一息甚长者。是为闰以太息。而又不止五至也。简按张注详备。与难经符。但难经以一呼再动。一吸再动。呼吸之间又一动。为定息五动。张则以一息四动。两息之间又一动。为五动。此为少异焉。李云。一息四至。呼吸定息脉五动者。当其闰以大息之时也。
马及志高并同。此说不可从。果如其言。则宜云闰以大息。呼吸脉五动。噫。何倒置经文。而释之也。
常以不病 甲乙。病下。有之人二字。
以调之为法 甲乙。无为法二字。
曰少气 马云。难经以为离经脉。由正气衰少。故脉如是也。吴云。是为虚寒。
三动而躁 马云。难经亦以为离经脉。是六至而躁。躁者。动之甚也。王注以躁为烦躁。灵枢终始禁服等篇。有一倍而躁。二倍而躁等语。则躁本言脉。不言病也。张云。躁者。急疾之谓。
尺热曰病温 张云。言尺中近臂之处有热者。必其通身皆热也。脉数躁而身有热。故知为病温。高云。
脉躁疾而尺肤热。则曰病温。简按王注。以尺为寸关尺之尺。马亦从之。非。
脉滑曰病风 张云。数滑而尺不热者。阳邪盛也。故当病风。然风之伤人。其变不一。不独在于肌表。
故尺不热者。脉法曰。滑。不涩也。往来流利。为血实气壅。简按寿夭刚柔篇云。病在阳者。命曰风。病在阴者。命曰痹。此章与痹对言。亦谓偏风之属。
脉四动以上曰死 张云。一呼四动。则一息八至矣。况以上乎。难经谓之夺精。四至曰脱精。五至曰死。六至曰命尽。是皆一呼四至以上也。故死。
乍疏乍数 高云。一呼脉四动以上。则大过之极。脉绝不至则不及之极。乍疏乍数。则错乱之极。
故皆曰死。
人无胃气曰逆 张云。如玉机真脏论曰。脉弱以滑。是有胃气。终始篇曰。邪气来也。紧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是皆胃气之谓。大都脉代时宜。无太过无不及。自有一种雍容和缓之状者。便是胃气之脉。
胃而有毛 脉经。作有胃而毛。下并同。张云。是为贼邪。以胃气尚存。故至秋而后病。后皆仿此。
脏真散于肝 吴云。肝气喜散。春时肝木用事。故五脏天真之气。皆散于肝。
但代无胃曰死 张云。长夏属土。虽主建未之六月。然实兼辰戌丑未四季之月为言也。代。更代也。
脾主四季。脉当随时而更。然必欲皆兼和软。方得脾脉之平。若四季相代。而但弦但钩。但毛但石。是但代无胃。见真脏也。故曰死。简按吴马并仍王注。以代为止。恐与经旨左矣。
软弱有石曰冬病 张云。石为冬脉。属水。长夏阳气正盛。而见沉石之脉。以火土气衰。而水反乘也。
故至冬而病。简按推前文例。石当是弦。冬病当是春病。
弱甚曰今病 马云。弱。当作石。张同。云。长夏石甚者。火土大衰。故不必至冬。今即病矣。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弱。作石。简按今甲乙。弱。作软。脉经。作石。推前文例。弱当是弦。志高从王义。
脏真濡于脾 吴云。濡。泽也。脾气喜濡泽。长夏之时。脾土用事。故五脏真气。皆濡泽于脾。
毛而有弦曰春病 吴本。毛。作胃。张云。弦为春脉。属木。秋时得之。以金气衰。而木反乘也。故至春木王时而病。简按推前文例。当是胃而有钩。曰夏病。
弦甚曰今病 张云。秋脉弦甚。是金气大衰。而木寡于畏。故不必至夏。今即病矣。简按推前文例。
当是钩甚。
以行营卫 甲乙。以。作肺。
石而有钩曰夏病 张云。钩为夏脉。属火。冬时得之。以水气衰。而火反侮也。故至夏火王时而病。
汪昂云。钩。当作软弱。简按推上文例。当是胃而有弱。曰长夏病。
钩甚曰今病 张云。冬脉钩甚。是水气大衰。而火寡于畏。故不必至夏。今即病矣。简按推上文例。
当是弱甚曰今病。而软弱有石曰冬病以下。与春夏其例不同。盖错综其意。欲人彼此互推。知其由也。必不文字讹误焉。
其动应衣脉宗气也 甲乙。衣。作手。脉下。有之字。沈氏经络全书曰。虚里。乳根穴分也。俗谓之气眼。顾英白曰。乳根二穴。左右皆有动气。经何独言左乳下。盖举其动之甚者耳。非左动而右不动也。其动应手。脉宗气也。素问本无二义。马玄台因坊刻之误。而谓应衣者。言病患肌肉瘦弱。其脉动甚而应衣也。亦通。始读素问。则心窃疑之。至读甲乙经。而疑遂释然。简按五味篇曰。大气积于胸中。命曰气海。邪客篇曰。宗气积于胸中。皆此义也。通雅云。宗尊一字。孝经。宗祀。注。尊祀。王云。
宗。尊也。此乃古训。应衣。当从甲乙。而作应手。若应衣则与下文何别。张云。前言应衣者。言其微动似乎应衣。可验虚里之胃气。此言应衣者。言其大动。真有若与衣俱振者。此臆度之见。不考甲乙之失耳。
盛喘数绝 张云。若虚里动甚而如喘。或数急而兼断绝者。由中气不守而然。故曰病在中。简按马吴志。以喘为病证。非。
结而横有积矣 张云。胃气之出。必由左乳之下。若有停阻。则结横为积。故凡患 者。多在左肋之下。因胃气积滞而然。如五十六难。曰肝之积名曰肥气。在左胁下者。盖以左右上下。分发五行而言耳。而此实胃气所主也。吴云。脉来迟。时一止。曰结。横。横格于指下也。言虚里之脉结而横。是胃中有积。简按横。盖谓其动横及于右边。张注以结横不为脉象。恐非。
绝不至曰死 志云。胃腑之生气绝于内也。
宗气泄也 吴云。宗气宜藏不宜泄。乳下虚里之脉。其动应衣。是宗气失藏。而外泄也。马云。乳下之动应衣者。予曾见其人病终不治。张云。虚里跳动。最为虚损病本。故凡患阴虚劳怯。则心下多有跳动。
及为惊悸慌张者。是即此证。人止知其心跳。而不知为虚里之动也。但动之微者。病尚微。动之甚者。病则甚。
亦可因此以察病之轻重。凡患此者。当以纯甘壮水之剂。填补真阴。夫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是由胃气。而上为宗气也。气为水母。
气聚则水生。是由肺气而下生肾水也。今胃气传之肺。而肾虚不能纳。故宗气泄于上。则肾水竭于下。肾愈虚。
则气愈无所归。气不归则阴愈虚矣。气水同类。当求相济。故凡欲纳气归原者。惟有补阴以配阳一法。简按许氏本事方云。王思和曰。今心怯非心松也。胃之大络。名曰虚里。络胸膈及两乳间。虚而有痰则动。此张注所未论及。故表而出之。
中手促上击者 马云。寸口之脉。中医人之指。而促上来击者。是肩背在上。故其脉促上也。名曰肩背痛。简按据马注。促上。谓促于鱼上而搏击。吴以为结促之促。志以为浮而搏击。并乖经旨。
寒热及疝瘕少腹痛 马云。下文脉急者。曰疝瘕少腹痛。据理此处及疝瘕少腹痛六字为衍。简按当从新校正。
沉而横曰胁下有积 甲乙。横下。有坚字。无有积二字。张云。横。急数也。志云。横。横逆。言脉之形象。非谓病也。简按横。谓寸口脉位。横斜于筋骨间。张志恐非。
沉而喘 甲乙。沉。作浮。
脉滑浮而疾者 甲乙。作脉浮滑实大。
脉急者 吴云。急。弦急也。是为厥阴病脉。张云。弦急者。阴邪盛。故为疝瘕少腹痛。
疝瘕 甲乙。作疝 。
曰病无他 张云。虽曰有病。无他虞也。高云。无他变也。
不间脏 张云。五十三难曰。七传者死。间脏者生。七传者。传其所胜也。间脏者。传其所生也。
皆此之谓。考之吕氏注。曰。间脏者。间其所胜之脏。而相传也。心胜肺。脾间之。脾胜肾。肺间之。肺胜肝。
肾间之。肾胜心。肝间之。肝胜脾。心间之。此谓传其所生也。今不间脏。而传其所克。故曰死。间。去声。
臂多青脉 张云。血脱则气去。气去则寒凝。凝泣则青黑。故臂见青色。言臂则他可知矣。即诊尺之义。志云。诊。视也。论诊尺必先视臂之脉色。
解 释音。 。音亦。熊同。高云。解。懈同。 。音亦。余篇解 同。犹懈怠。志云。懈惰也。
杭世骏道古堂集云。解 二字。不见他书。解。即懈。 。音亦。倦而支节不能振耸。惫而精气不能检摄。筋不束骨。脉不从理。解解 。不可指名。非百病中有此一症也。内经言此者凡五。平人气象论云。尺脉缓涩。
谓之解 。王氏注。伫不可名。伫。困弱也。(按宋书明恭王皇后传。后在家。为伫弱妇人。)玉机真脏论云。
冬脉太过。则令人解 。此从脉起见也。刺疟论云。足少阳之疟。令人身体解 。寒不甚。热不甚。恶见人。
见人心惕惕然。热多汗出甚。此从疟起见也。刺要论云。刺骨无伤髓。髓伤则销铄 酸。体解 然不去矣。四时刺逆从论云。夏刺经脉。血气乃竭。令人解 。此从刺而究其极也。要皆从四末以起见。如经所言堕怠。小变其辞。而意较微眇尔。宋景濂送葛医师序。不得其解。篁南江氏。辑名医类案。引叶氏录验方。以为俗名发痧之证。别列一门。武断极矣。余尝见有此病。发必神思躁扰。少腹痛。灵素未尝言及。与解 之义。毫不干涉。殆大缪矣。简按王注据刺疟论解之。然此少阳疟之状。而非解 之义。马吴张并仍王注。皆不可从。但志高及杭氏之说为稳贴。解 字。亦见论疾诊尺篇。云。尺肉弱者。解 也。盖解 。即懈惰懈倦之谓。四时刺逆从论解 。诊要经终论作解惰。刺疟论解 。巢源作解倦。此可以证也。 。即亦字从人者。与易通。王注气厥论云。食亦者。谓食入移易而过。不生肌肤。亦。易也。甲乙引气厥论。
作食 。骨空论。易髓无孔。王注云。易。亦也。此可以证 亦同。而与易通也。而易。谓变易其平常。神农本草蜣螂条。狂易。(证类。音羊。误。汉书外戚传云。素有狂易病。师古注。狂易者。狂而变易常性也。)
阴阳别论。偏枯痿易。王注。易。谓变易常用。而痿弱无力也。大奇论。跛易偏枯。王注。血气变易。为偏枯也。知是解易即解惰。变易平常之义矣。滑云。一说作解极。谓懈倦之极也。未知何据。虞氏正传云。解者。
肌肉解散。 者。筋不束。俗呼为砂病。内经名解 。实非真砂病也。此说亦太误。
安卧脉盛曰脱血 马云。安卧者。不能起也。脉盛者。火愈炽也。火热则血妄行。故谓之脱血。高云。安卧。犹嗜卧。
尺涩脉滑谓之多汗 吴云。尺部肌肤涩。是皮毛失其津液也。脉来滑。阴火盛也。阳盛阴虚。故为多汗。阴阳别论曰。阳加于阴。谓之汗。简按王以脉为尺脉。张同。并误。
脉尺粗 熊本。无脉字。吴同。当删。
谓之热中 简按王注。谓下焦中也。非。马云。热气在腹。谓之热中也。
目裹微肿 宋本。裹。作里。吴同。志高作内。并非。
胃疸 简按疸。瘅同。即前篇所谓消中。后世所称中消渴也。马云。谷疸。志云。黄胆。并非。
面肿曰风 马云。水证有兼风者。其面发肿。盖面为诸阳之会。风属阳。上先受之。故感于风者。
面必先肿。不可误以为止于水也。评热论。水热穴论。论疾诊尺篇。皆名曰风水。王注以为胃风者非。及考风论。胃风之状。并无面肿之说。简按金匮要略云。面目肿大有热。名曰风水。又云。腰以上肿。当发汗。
足胫肿曰水 吴云。脾胃主湿。肾与膀胱主水。其脉皆行于足胫。故足胫肿者为水。简按金匮要略云。
腰以下肿。当利小便。
妇人手少阴脉动甚者妊子也 赵府本。妊。作任。熊吴张并同。张云。心脉动甚者。血王而然。王启玄云云。盖指心经之脉。即神门穴也。其说甚善。任。妊同。孕也。简按论疾诊尺亦曰。女子手少阴脉动甚者妊子。知是全本作足少阴者。未为得。王以动为厥厥动摇之动脉。马以妊子为男子。皆误。
未有脏形 马云。未有正脏之脉相形。而他脏之脉反见。春夏脉宜浮大。今反沉细而瘦。秋冬脉宜沉细。今反浮大而肥。此即所谓逆四时也。玉机真脏论云。未有脏形于春夏。而脉沉涩。秋冬脉浮大。名曰逆四时。与此义同。志云。未有春弦夏钩秋毛冬石之脏形。简按吴张为真脏之脉形。非。
命曰反四时也 吴删四时二字。马云。是皆难治之证。犹脉之反四时也。王注为衍文。殊不知古人以彼形此。则未必非取譬之意。(王注。当是新校正。)简按马注似傅会。
肝不弦肾不石也 张云。人生所赖者水谷。故胃气以水谷为本。而五脏又以胃气为本。若脉无胃气。
而真脏之脉独见者死。即前篇所谓但弦无胃。但石无胃之类。是也。然但弦但石。虽为真脏。若肝无气则不弦。
肾无气则不石。亦由五脏不得胃气而然。与真脏无胃者等耳。志云。弦钩毛石。胃气所生之真象也。真象见者。
谓胃气已绝。故死。然五脏之真象。乃胃腑精气之所生。精气绝。则肝不弦。肾不石。而又带钩弹石之死脉见矣。高云。至春而肝不微弦。至冬而肾不微石也。简按高仍王义。近是。谢缙翁及袁表校本脉经。作肝但弦。
心但钩。脾但弱。肺但毛。肾但石也。未知据何本。
太阳脉至 张云。此言人之脉气。必随天地阴阳之化。而为之卷舒也。太阳之气。王于谷雨后六十日。是时阳气太盛。故其脉洪大而长也。马云。按王注扁鹊脉法。亦后世假托之言耳。(王注。当是新校正。)
简按新校正扁鹊脉法。出于脉经。吕广说。出于七难注。太阳脉云云八字。吴本移于阳明后。仿于七难之例也。
少阳脉至 张云。少阳之气。王于冬至后六十日。是时阳气尚微。阴气未退。故长数为阳。疏短为阴。而进退未定也。
阳明脉至 张云。阳明之气。王于雨水后六十日。是时阳气未盛。阴气尚存。故脉虽浮大。而仍兼短也。此论但言三阳。而不及三阴。诸家疑为古文脱简者。是也。及阅七难所载。则阴阳俱全。三阳与此皆同。
至。谓太阴之至。紧大而长。少阴之至。紧细而微。厥阴之至。沉短而敦。此三阴三阳之辨。乃气令必然之理。
盖阴阳有更变。脉必随于时也。
琅 张云。符瑞图曰。玉而有光者。说文曰。琅 似珠。简按禹贡。厥贡惟球琳琅 。孔传。琅。石而似珠。尔雅释地。西北之美者。有昆仑虚之 琳琅 焉。郭注。琅 。状如珠也。山海经曰。昆仑山。
有琅 。附。李时珍云。在山为琅 。在水为珊瑚。
微曲 汪机云。偃曲。乃略近低陷之意。数至之中。而有一至似低陷。不应指也。张云。喘喘连属。
急促相仍也。其中微曲。即钩多胃少之义。吴云。不能如循琅 之滑利矣。
前曲后居 吴本。居。作倨。张云。前曲者。谓轻取则坚强而不柔。后居者。谓重取则牢实而不动。
如持革带之钩。
而全失充和之气。是但钩无胃也。故曰心死。简按丁德用注十五难云。后居。倨而不动。劲有故曰死也。王注居为不动。盖读为倨。故吴直改之。倨。踞同。汉书。高祖箕踞。张耳传。作箕倨。踞。蹲也。故为不动之义。
厌厌聂聂 吴云。翩翻之状。浮薄而流利也。马云。恬静之意。
如落榆荚 十五难。落。作循。荚。作叶。甲乙同。马云。轻虚以浮之意。张云。轻浮和缓貌。即微毛之义也。李时珍云。榆有数十种。荚榆。其木甚高硕。未生叶时。枝条间先生榆荚。形状似钱而小。色白成串。俗呼榆钱。后方生叶。
不上不下如循鸡羽 吴云。不上下。则非厌厌聂聂翩翻流利之形矣。如循鸡羽。涩而难也。高云。如循鸡羽。极轻极虚。不若榆荚之落也。马云。鸡羽两旁虽虚。而中央颇有坚意。所以谓之病也。简按玉机真脏论。秋病脉曰。其气来毛。而中央坚两旁虚。此谓太过。王注盖本于此。而马衍其义。
如风吹毛 简按毛。草也。左传隐三年。涧溪沼 之毛。丁德用十五难注云。风吹毛者。飘腾不定。
无归之象。
招招 马云。招。迢同。迢迢然。长竿末梢。最为软弱。揭之则似弦而甚和。所以谓之平也。张云。
揭。高举也。高揭长竿。梢必柔软。即和缓弦长之义。招招。犹迢迢。吴意同。志云。以手相呼曰招。招招。
乍伏之象。高云。柔和而起伏也。简按集韵。迢迢。高貌。义难叶。志注本于诗邶风招招舟子之疏。尤得其解。
急益劲 甲乙。脉经。急下。有而字。
和柔相离如鸡践地 张云。和柔。雍容不迫也。相离。
匀净分明也。如鸡践地。从容轻缓也。此即充和之气。亦微软弱之义。是为脾之平脉。
实而盈数如鸡举足 张云。实而盈数。强急不和也。如鸡举足。轻疾不缓也。前篇言弱多胃少。此言实而盈数。皆失中和之气。故曰脾病。汪机云。鸡践地。形容其轻而缓也。如鸡举足。言如鸡走之举足。形容脉来实而数也。践地与举足不同。践地。是鸡不惊而徐行也。举足。是被惊时疾行也。况实数与轻缓相反。彼此对看。尤见明白。难经以此为心病。志云。鸡足有四爪。践地极和缓。形容脾土之灌溉四脏。鸡举足。拳而收敛。不能灌溉于四脏也。简按汪志并凿。
如鸟之喙 宋本。鸟。作乌。甲乙同。张云。喙。音诲。嘴也。
如鸟之距 张云。距。权与切。鸡足钩距也。
如屋之漏如水之流 脉经。流。作陷。张云。如屋之漏。点滴无伦也。如水之流。去而不反也。是皆脾气绝。而怪脉见。
如钩 张云。冬脉沉石。故按之而坚。若过于石。则沉伏不振矣。故必喘喘累累。如心之钩。阴中藏阳。而得微石之义。莫善昌云。琅 。石之美者。钩。乃心之脉也。心脉如循琅 。肾脉如钩者。心肾水火之气。互相交济者也。
如引葛 马云。葛根相附。而引之不接。按之大坚。则石而不和。所以谓之病也。张云。坚搏牵连也。高云。如引葛藤之上延。散而且蔓。不若钩之有本矣。
如夺索 吴云。两人争夺其索。引长而坚劲也。志云。如引葛。而更坚劲矣。
辟辟如弹石 高云。辟辟。来去不伦也。如弹石。圆硬不软也。此但石无胃。故曰肾死。张云。难经十五难所载。
平病死脉。视之本经。异同颠倒。意者其必有误。或别有所谓耶。且难经之义。原出本论。学人当以本经为主。
○高本。上文肝见庚辛死云云三十二字。移于如弹石曰肾死之后。似文脉顺承。
卷三
玉机真脏论篇第十九
马云。第六节。有曰名曰玉机。内又论真脏脉。故名篇。
春肝如弦 肝。诸本作脉。当改。下同。
善忘 志云。经曰。气并于上。乱而喜忘。高云。肝脉太过。则令人善忘。伤寒论云。本有久瘀血。
故令喜忘。简按马吴张仍王注。作善怒。是。
巅疾 甲乙。作癫疾。(详义。见于脉要精微。)
其气来不盛去反盛 张云。言来则不足。去则有余。即消多长少之意。故扁鹊于春肝夏心秋肺冬肾。皆以实强为太过。病在外。虚微为不及。病在内。辞虽异。而意则同也。简按新校正引难经文。谓与素问不同。故张有此说。
肤痛为浸淫 甲乙。肤。作骨。非。吴云。浸淫。热不得去。浸渍而淫。邪热渐深之名。今之蒸热不已。是也。简按宋玉风赋。夫风生于地。起于青 之末。浸淫溪谷。汉书五王传师古注。浸淫。犹渐染也。
当从王义。志云。浸淫。肤受之疮。火热盛也。此据金匮浸淫疮为解。亦非。
气泄 张云。心气不足而烦。心虚阳侵肺而咳唾。下为不固而气泄。高云。气泄。后气下泄也。
中央坚两旁虚 吴云。中央坚。浮而中坚也。张同。简按何氏医碥云。虚。犹散也。惟两旁散。而中央不散。与上所谓去散者异矣。
愠愠然 脉经。作温温。熊音。愠愠。音 。含怒意。
马云。不舒畅也。简按盖此方书所谓背膊倦闷之谓。吴张并云。悲郁貌。非。
下闻病音 张云。谓喘息则喉下有声也。志云。虚气下逆。则闻呻吟之病音。吴。下。改及字。简按下字不稳。姑从张义。
沉以抟故曰营 抟。当作搏。诸本作搏。注同。吴云。营。营垒之营。兵之守者也。冬至闭藏。脉来沉石。如营兵之守也。马张并同。简按王注如营动。未详。高本。搏。作抟。云。抟。聚也。误。
其去如数 吴云。其实未数也。盖往来急疾。类于数耳。张云。动止疾促。营之不及也。盖数本属热。
而此真阴亏损之脉。亦必紧数。然愈虚则愈数。原非阳强实热之数。故云如数。则辨析之意深矣。
心悬如病饥 张云。真阴虚。则心肾不交。故令人心悬而怯。如病饥也。
释音。音蒸。熊本作眇。音亡沼反。一目小也。误。马。吴。音缈。张。音秒。甲乙注。音停。
通雅云。今唐韵。韵会。字汇。日月灯。皆遗 字。当音渺。
小便变 甲乙变下。有黄赤二字。张云。变者。谓或黄或赤。或为遗淋。或为癃闭之类。由肾水不足而然。
逆从之变异也 马云。循四时之序。谓之曰从。其有过与不及。而为诸病者。谓之曰逆。吴云。脉逆其顺。则变异为病。高同。
如鸟之喙 新校正云。喙。别本作啄。简按难经。脾者。中州也。其平和不可得见。衰乃见耳。来如雀之啄。如水之下漏。是脾之衰见也。据平人气象论。锐坚如鸟之喙。作喙为是。
重强 马云。重。平声。脾不和平。固为强矣。而九窍不通。则病邪方盛。名曰重强。此皆脾之恶可见也。吴云。其不及则无冲和土气。五脏气争。而令九窍不通。名曰重强。言邪胜也。张云。重强。不柔和貌。
沉重拘强也。高云。是脾病。而上下四旁皆病。故名曰重强。强。不和也。简按诸说不知孰是。
瞿然 礼檀弓。曾子闻之瞿然。郑注云。惊变也。高云。惊顾貌。
再拜而稽首 吴本。删而字。
玉机 吴云。以玉为机。象天仪者也。其机斡旋不息。今曰神转不回。则亦玉机之斡旋耳。是故名之。
张云。玉机。以璇玑玉衡。可窥天道。而此篇神理。可窥人道。故以并言。而实则珍重之辞也。
舍于其所生 张云。舍。留止也。
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 张云。病不早治。必至相传。远则三月六月。近则三日六日。五脏传遍。
若三月而传遍。一气一脏也。六月而传遍。一月一脏也。三日者。昼夜各一脏也。六日者。一日一脏也。脏惟五。而传遍以六者。假令病始于肺。一也。肺传肝。二也。肝传脾。三也。脾传肾。四也。肾传心。五也。心复传肺。六也。是谓六传。
是顺传所胜之次 简按据新校正。此七字。王注错出。宜删去。马吴诸家。以为原文。非。
风者百病之长也 风论。骨空论。灵五色篇。通天篇。亦有此语。
出食 志云。食气入胃。散精于肝。肝气逆。故食反出也。高同。
发瘅 马云。发而为瘅。瘅者。热也。吴云。瘅。热中之名。所谓瘅成为消中。是也。腹中热烦心。而出黄。亦详瘅之为证耳。志云。瘅。火瘅也。风淫湿土而成热。
故湿热而发瘅也。简按志聪盖以瘅为丹。广韵。火瘅。小儿病也。危氏得效方。以瘅为丹毒。知是起于宋元。
则不可从。
出黄 张云。肌体出黄。志云。火热下淫则溺黄。简按下文有出白之语。志注似是。
冤热 马云。烦冤作热。高云。冤热。热极无伸也。简按高以冤为冤屈之义。非。
出白 吴云。白。淫浊也。简按痿论云。入房太甚。宗筋弛纵。发为筋痿。及为白淫。此即出白也。
盅 吴云。虫蚀阴血之名。虫蚀阴血。令人多惑。而志不定。名曰蛊惑。故女惑男。亦谓之蛊。言其害深入于阴也。此名曰蛊。其亦病邪深入。令人丧志之称乎。简按左传昭元年。医和曰。疾不可为也。是谓近女室。疾如蛊。非鬼非食。惑以丧志。又曰。女阳物而晦时。淫则生内热惑蛊之疾。赵孟曰。何谓蛊。对曰。
蛊。淫溺惑乱之所生也。于文皿虫为蛊。谷之飞亦为蛊。在周易。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皆同物也。
螈 熊音。尺世反。 同。(详义。见诊要经终篇。)马云。音异。后世作 。吴云。心主血脉。心病则血燥。血燥则筋脉相引而急。手足拘挛。病名曰螈。张同。简按马以 为后世字。非。
满十日法当死 吴云。天干一周。五脏生意皆息。故死。
法当三岁死 滑云。三岁。当作三日。夫以肺病而来。各传所胜。至肾传心。法当十日死。及肾传之心。心复传肺。正所谓一脏不复受再伤者也。又可延之三岁乎。吴本。岁。作哕。注云。当五岁气衰之时。三哕则死。昂云。此亦言其大较耳。吴注。改三岁作三哕。欠理。
怒则肝气乘矣 志云。肝。当作肺。
悲则肺气乘矣 志云。肺。当作肝。悲。当作思。简按悲。不必改。
及其传化 赵府本。熊本。及。作反。吴同。
大骨枯 大肉陷下 张云。大骨大肉。皆以通身而言。如肩脊腰膝。皆大骨也。尺肤臀肉。皆大肉也。肩垂项倾。腰重膝败者。大藏之枯 也。尺肤既削。臀肉必枯。大肉之陷下也。马云。大骨者。即生气通天论所谓高骨也。愚尝见一人有肾衰之疾。果于腰骨。高起寸余。此大骨枯 故也。简按张注是。
期六月死 张云。三阴亏损。死期不出六月。六月者。一岁阴阳之更变也。若其真脏已见。则不在六月之例。可因克贼之日。而定其期矣。简按大骨枯 云云。凡五项。王注配于五脏释之。诸家则漫然为五脏败注。今细玩之。不若王义为得矣。
内痛引肩项 吴云。心脏又坏矣。张云。病及心经。较前已甚。
破 释音。 。音郡。集韵。渠陨切。音窘。马云。 者。肉之分理也。吴云。 。肘膝髀厌高起之处。病患为阴火所灼。昼夜不安其身。转侧多则 肉磨裂。简按灵寿夭刚柔篇云。肉 坚而有分者肉坚。
王注似是。史崧音释。腹中 脂(原出玉篇)高云。肌腠曰。肉脂膏曰 。
真脏见十月之内死 滑云。真脏见。恐当作未见。若见则十月之内。当作十日之内。马吴诸家并云。
月。当作日。
肩髓内消 志云。肩髓者。大椎之骨髓。上会于脑。是以项骨倾者。死不治也。
真脏来见 诸家从新校正。来。作未。
急虚身中卒至 吴云。急虚。暴绝也。中。邪气深入之名。卒至。卒然而至。不得预知之也。高云。
急虚。正气一时暴虚也。身中。外邪陡中于身也。卒至。客邪卒至于脏也。
五脏绝闭 吴云。绝。气绝也。闭。九窍塞也。
毛折 吴云。率以毛折死者。皮毛得卫气而充。毛折则卫气败绝。是为阴阳衰极。故死。志云。夫脉气流经。经气归于肺。肺朝百脉。输精于皮毛。毛脉合精。而后行气于脏腑。是脏腑之气欲绝。而毛必折也。
责责然 高云。不流通也。
如循薏苡子 张云。短实坚强。而非微钩之本体。本草。图经云。薏苡。实青白色。形如珠子而稍长。故人呼为薏苡珠子。小儿多以线穿如贯珠为戏。陶氏云。交趾者最大。彼土呼为 珠。
辟辟然 高云。硬而呆实。无胃气也。简案辟辟如弹石。又见平人气象论。
色泽以浮 张云。泽。润也。浮。明也。颜色明润者。病必易已也。
明告之 张云。明告病家。欲其预知吉凶。庶无后怨。
悬绝沉涩 高云。悬绝无根。或沉涩不起者。是无胃气。
病在中脉实坚病在外脉不实坚 张云。与上文平人气象论者。似乎相反。但上文云。病在中脉虚。
言内积之实者。脉不宜虚也。此云病在中脉实坚。言内伤之虚者。脉不宜实坚也。前云病在外脉涩坚。言外邪之盛者。不宜涩坚。以涩坚为沉阴也。此言病在外。脉不实坚。言外邪方炽者。不宜无力。以不实坚为无阳也。
四者之分。总皆正不胜邪之脉。故曰难治。词若相反。理则实然。新校正以谓经误。特未达其妙耳。简按马吴诸家。亦从原文。为与平人气象论别一义。然考经文。不若新校正以为误之妥贴矣。
五实死 薛云。五实五虚具者皆死。然气虚至尽。尽而死者。理当然也。若五实者。何以亦死。盖邪之所凑。其气必虚。不脱不死。仍归于气尽耳。然虚实俱有真假。所当辨耳。
闷瞀 释音。瞀。音茂。吴。音务。张云。昏闷也。一曰。目不明。高云。闷。郁也。瞀。目不明也。
简按灵经脉篇。交两手理瞀。铜人注。引太素注云。瞀。低目也。玉篇。目不明貌。楚辞九章。中闷瞀之 。
王逸注。烦乱也。考数义。张为昏闷。似是。
卷三
三部九候论篇第二十
吴据全元起。改为决死生论。
众多博大 志云。离合真邪论曰。余闻九针九篇。夫子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篇。余尽通其意矣。
此盖言先立针经八十一篇。论九针之道。然众多博大。不可胜数。故愿闻要道。○吴以黄帝问曰余闻九针于夫子以下九十九字。为冗文。
属子孙 马云。属。嘱同。张云。属。付也。
着之骨髓 马云。着。着同。张云。着。纪也。
歃血 马云。歃。孟子云。束牲载书。而不歃血。简按左传正义云。凡盟礼。杀牲歃血。告誓神明。
若有背违。欲令神加殃咎。使如此牲也。礼曲礼疏。割牲左耳。盛以珠盘。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为盟书。
书成乃歃血读书。熊音。歃。音霎。
更立 宋本。立。作互。马志并同。
九野 吴云。九州之分野。张云。即洛书九宫。禹贡九州之义。简按淮南原道训。上通九天。下贯九野。高诱注云。九天。八方中央也。九野亦如之。又天文训。天有九野。九千九百九十九隅。去地五亿万里。
注云。九野。九天之野也。王注据尔雅。未允。
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 吴本。作有上部有中部有下部。
指而导之乃以为真 张云。必受师之指授。庶得其真也。高云。必以指循切。而按导之。乃为部候之真。简按张注似是。真。当质。王注。有礼曰疑事无质质成也之文。明是字之误。吴本。直改作质。盖据王注。
两额之动脉 张云。额旁动脉。当颔厌之分。足少阳脉气所行也。简按马以为瞳子 听会等处。非。
两颊之动脉 张云。即地仓大迎之分。足阳明脉气所行也。
耳前之动脉 张云。即和 之分。手少阳脉气所行也。
形藏四 志云。胃与大肠小肠膀胱。藏有形之物也。高同。简按形藏四。诸家并仍王义。然头角耳目口齿。理不宜谓之藏。考周礼天官疾医职云。参之以九藏之动。郑注。正藏五。又有胃膀胱大肠小肠。志注有所据。今从之。
去其血脉 马云。去其脉中之结血。吴云。谓去其瘀血之在脉者。盖瘀血壅塞脉道。必先去之。而后能调其气之虚实也。
如参舂 高云。此上彼下。彼上此下。不相合也。
目内陷者死 张云。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目内陷者。阳精脱矣。故必死。吴移下文足太阳气绝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十六字。次于目内陷者死之下。
独热者病独寒者病 简按诸家不注。盖热乃滑之谓。寒乃紧之谓。志云。寒热者。三部皮肤之寒热也。
恐非是。
独陷下者病 志云。沉陷而不起也。独大独疾独热者。大过也。独小独迟独陷下者。不及也。
以左手足上上 甲乙。手下。有于左二字。无一上字。吴改作以左手于病者足上上去踝。
庶右手足 甲乙。庶。作以。无足字。并与新校正所引异。吴改作以右手取病者足。诸家皆仍原文释之。志云。此候生阳之气。以知病之死生也。张云。手足之络。皆可取而验之。手踝之上。手太阴肺络也。足踝之上。足太阴脾络也。肺藏气。而主治节。脾属土。而主灌溉。故可取之以察吉凶。简按诸家随文诠释。虽其义略通。然不若文本甲乙为正。而注意以吴为允。
其应 马云。凡曰应者。应医工之指下也。
蠕蠕然 熊音。蠕。而 切。虫行貌。张云。谓其软滑而匀和也。
浑浑然 马云。当作混混。不清也。简按混。浑。古通用。淆杂也。老子。浑兮其如浊。不必改字。
是以脱肉 甲乙。无是以二字。似是。
身不去者 简按马注刺要论体解 然不去矣云。不能行动而去也。张云。不能动摇来去也。乃并仍王注。志云。邪留于身。而不去者死也。非。
其脉代而钩 高云。代者。乍疏之象也。代而钩者。乍数之象也。承上文乍疏乍数而言。若其脉代而钩者。乃经络内外不通。故病在络脉。不死也。
一候后则病 志云。一候不应。是天地人之气失其一矣。故主病。高云。脉有浮中沉三候。一候后者。
浮以候之。脉不应指。不应则病矣。简按以三部为浮中沉。 于难经。便取而释之。非。
先知经脉 吴云。经常不病之脉。
以平旦死 吴云。平旦之际。昏明始判之时。阴阳交会之期也。故寒热交作之病。以斯时死。
以日夕死 张云。日夕者。一日之秋也。风木同气。遇金而死。高云。病风者。秋金肃杀之气。病于肺也。日夕。乃申酉之时。肺金主气。肺脏病。故以日夕死。
七诊虽见 简按七诊。诸家仍王义。为前文独小独大等之义。无复异论。而志云。七诊。谓沉细悬绝盛躁喘数寒热热中病风病水。土绝于四季也。乃至下文风起之病。似七诊之病。而穷矣。熊宗立脉决云。七诊者。诊宜平旦。一也。阴气未动。二也。阳气未散。三也。饮食未进。四也。经脉未盛。五也。络脉调匀。
六也。气血未乱。七也。张则谓。此七者。焉得皆谓之诊。总之一平旦诊法耳。后世遂尔谬传。竟致失其本原矣。
似七诊之病而非也 张云。风者。阳病也。故偶感于风。则阳分之脉。或大或疾。经月者。常期也。
故适值去血。则阴分之脉。或小或迟。或为陷下。此皆似七诊之脉。而实非也。皆不可以言死。然则非外感及经月之病。而得七诊之脉者。非吉兆也。
脉候亦败者死矣 张云。此承上文。而言风气经月之病。本非七诊之类。若其果系脉息证候之败者。
又非不死之比。简按王以脉候为脉应。张则为脉息证候。王注似是。
以上下逆从循之 张云。上下逆从。各因其次。以治之也。简按循。盖因循病之所在而治之义。与上文切循其脉之循自异。
孙络病者治其孙络血 灵脉度篇云。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盛而血者。疾诛之。
简按新校正。引甲乙。络病者治其络血。无二孙字。今甲乙无血字。
在奇邪 马云。其有奇邪者。不正之邪。适然所中者。吴云。奇邪。奇经之邪。张云。奇邪者。不入于经。而病于络也。邪客大络。则左注右。右注左。其气无常处。故常缪刺之。简按马。在。读为有。
留瘦不移 吴。改瘦作 。注云。 。论语人焉 哉之 。匿也。言病邪留匿而不移。简按通评虚实论。瘦留着。滑。改瘦作 。吴亦从之。并似不稳。
节而刺之 张云。凡病邪久留不移者。必于四肢八溪之间。有所结聚。故当于节之会处。索而刺之。
志高同。简按当从王注。
见通之 新校正。引甲乙。是。
瞳子高者 张云。瞳子高者。目上视也。戴眼者。上视之甚。而定直不动也。马云。此章(二十五字)为第八节之脱简。吴直移之于前文足太阳气绝者云云之后。
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针 马云。王注以为错简者。是也。愚疑是第七节中手徐徐然下之脱简。简按此一句。吴以为血实于上之治法。志高并以为刺手太阳。而补足太阳之治。俱不可从。
卷三
经脉别论篇第二十一
马云。别。彼劣切。内言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之脉。各有分别。故名篇。吴云。言经脉别有所论出于常谭之外也。简按马注五脏别论云。别。如字。此乃五脏之别是一论。此解为是。而于阴阳别论。却读为彼劣切。乃与此篇并误。
脉亦为之变乎 张云。脉。以经脉血气。统言之也。志云。脉乃血气之府。气逆则喘。血液为汗。故帝问脉。而伯答其喘汗焉。
夜行则喘出于肾 吴云。此下四条言喘。后五条言汗。气血之分也。肾受气于亥子。故夜行则劳骨损阴。喘出于肾。
淫气病肺 张云。淫气者。阴伤则阳胜。气逆为患也。肺肾为母子之脏。而少阴之脉。上入肺中。
故喘出于肾。则病苦于肺。
有所堕恐喘出于肝 简按恐。为肾志。王谓生于肝。未知何据。诸家亦欠详。
度水跌仆 马云。度。渡同。跌。音迭。仆。音付。
摇体劳苦汗出于脾 吴云。摇体劳苦。用力勤作也。脾主四肢。故汗出于脾。高云。伤脾主之肌肉。
故汗出于脾。不言肺者。以汗皆出于肺主之皮肤也。
浊气归心 张云。浊。言食气之浓者也。如阴阳清浊篇曰。受谷者浊。受气者清。是也。心主血脉。
故食气归心。则精气浸淫于脉也。
行气于府 吴。府上。增玄字。注云。毛属肺气。脉属心血。毛脉合其精。则行气于玄府。是为卫气。
玄府。腠理也。志云。血独盛。则淡渗皮肤生毫毛。夫皮肤主气。经脉主血。毛脉合精者。血气相合也。六腑为阳。故先受气。高云。皮毛百脉。合肺输之精。而行气于六腑也。简按马张仍王注。以腑为膻中。其义虽详备。以膻中为腑。经无明文。况下文云。留于四脏。志高之义似是。故姑从之。吴添玄字。玄府。腠理也。大误。玄府。汗空也。与腠理自异。
府精神明留于四脏 高云。六腑之精。合心藏之神明。留于肺肝脾肾四脏也。马云。始行于手太阴肺经。通于心肝脾肾之四脏。而四脏之精。皆其所留是气也。李云。留。当作流。吴云。四脏。形之四脏。一头角。二耳目。
三口齿。四胸中也。简按吴注误。
归于权衡 吴云。言其平等。而无低昂也。高云。权衡秤物。而得其平也。言脉之浮沉出入。阴阳和平。
气口成寸 汪昂云。此脉之所由来也。气口亦名寸口。百脉之大要会也。马注。与鱼际相去一寸。故名成寸。张注。分尺为寸。按脉前为寸。后为尺。中为关。此云成寸。盖兼关尺而言之也。医者由此察脉知病。
以决人之死生也。李云。脏腑既平。必朝宗于气口。成一寸之脉。以决死生也。
饮入于胃 马云。按饮入于胃以下。乃言饮而不言食。李东垣脾胃论。朱丹溪纂要书。不考上文为食。
乃改为饮食入胃。则于下输膀胱。水精四布之义。大背矣。殊不知上文之食。含蓄饮义。而下文之饮。必难以兼食也。何诸医书皆宗李朱。而不考经旨矣。
游溢 吴云。游。流行也。溢。涌溢也。张云。游。浮游也。
水精四布五经并行 张云。水因气生。气为水母。凡肺气所及。则水精布焉。然水名虽一。而清浊有分。清者为精。精如雨露。浊者为水。水如江河。故精归五脏。水归膀胱。而五经并行矣。五经。五脏之经络也。
阴阳揆度 马云。五脏并行乎。水精真有合于四时五脏。及古经阴阳揆度等篇之常义也。志云。揆度。度数也。总结上文。而言经脉之道。合于四时五行之次序。阴阳出入之度数。以为经脉之经常。
太阳脏独至 高云。三阳主六腑。腑能藏物。亦谓之脏。张云。此言脏气不和。而有一脏太过者。
气必独至。诸证不同。针治亦异也。吴云。独见太阳脉象。下文象三阳而浮。是。
下输 马吴张并云。膀胱经之输穴束骨。肾经之输穴太溪。高云。太阳之脉。起于足小指之至阴。故当取之下输。俞。输穴也。
重并也 志云。两阳合于前。故曰阳明。阳明之独至。是太少重并于阳明。阳盛故阴虚矣。
当泻阳补阴取之下输 马吴张并云。阳明之输陷谷。太阴之输太白。高云。阳明之脉。起于足大指次指之厉兑。故当取之下输。
前卒大取之下输 马吴张并云。卒。猝同。下输。谓临泣也。高云。少阳起于足小指次指之窍阴。
故亦当取之下输。
一阳之过也 马云。过者。病也。张云。此释独至之义。为一脏之太过。举少阳而言。则太阳阳明之独至者。其为三阳二阳之太过可知也。一阳。少阳也。
五脉气少 征四失论云。诊不中五脉。吴云。五脏皆受气于脾而后治。若胃气不调于脾。则诸脉皆失其母。无以受气。故气少也。
宜治其下输 马吴张并云。补足阳明之陷谷。泻足太阴之太白。
一阳独啸少阳厥也 马张据新校正。一阳作二阴。少阳作少阴。张云。独啸。独炽之谓。盖啸为阳气所发。阳出阴中。相火上炎。则为少阴热厥。而阳并于上。故心肝脾肺四脉。为之争张。而其气则归于肾。
故曰独啸。志云。夫气激于喉中而浊。谓之言。气激于舌端而清。为之啸。盖气郁而欲伸出之。简按啸。说文。
吹声也。诗笺。蹙口而出声。唐孙广啸旨云。气激于舌而清。谓之啸。王云。耳中鸣如啸声。马吴根据之。于义不允。当从张注。
宜治其经络 马张并云。太阳经穴昆仑。络穴飞扬。少阴经穴复溜。络穴大钟。
厥阴之治也 张云。治。主也。
真虚 心 张云。肝邪独至。真气必虚。木火相干。故心为 痛。高云。真虚。犹言真假。 。忧也。
言厥阴治之真假。当忧心以审之。即太阴之用心省真也。简按 。与 (阴阳别论)之 同义。高注迂僻不可从。
调食和药治在下输 张云。调和药食。欲其得宜。用针治之。乃在下输厥阴之输。名曰大冲。愚按此篇何以知其皆言足经。盖以下输二字。为可知也。亦如热论篇。伤寒言足不言手之义。又如诸经皆言补泻。而惟少阳一阴不言者。以少阳承三阳而言。一阴承三阴而言。因前贯后。义实相同。虚补实泻。皆可理会也。至若一阴调食和药一句。盖亦总结上文而言。不独一经为然。古经多略。当会其意。
象三阳而浮也 张云。太阳之象三阳者。阳行于表。阳之极也。故脉浮于外。志云。象者。像也。
三阳。阳盛之气也。言太阳脏脉。象阳盛之气而浮也。
一阳脏者滑而不实也 马云。少阳为阳之里阴之表。所谓半表半里者。是也。其脏为阳之初生。故脉体滑而不实。象一阳之为初阳也。
象大浮也 马云。阳明虽为太阳之里。而实为少阳之表。比之滑而不实者。则大而浮矣。仿佛乎太阳之浮也。
言伏鼓也 马云。太阴则入于阴分。脉虽始伏。而实鼓击于手。未全沉也。
肾沉不浮也 马云。二阴虽相搏而至。然肾脉沉而不浮也。由是观之。则厥阴为沉之甚。又非二阴比矣。张云。详此明言二阴之脉象。而前无二阴之至。前有一阴之至。而此无一阴之脉。信为古经之脱简。而上文一阳少阳之误。即此节也。○吴云。此篇。自太阳脏独至以下。
言经脉证象。自是一家。故云别论。
卷三
脏气法时论篇第二十二
法四时五行而治 志云。法于四时五行。而为救治之法。高云延医之。
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 白虎通云。五行。言行者。欲言天行气之义也。汉艺文志云。五行者。五常之形气也。释名云。五行者。五气也。于其方各施行也。尚书正义云。五行。即五材也。言五者。各有材干也。
谓之行者。若在天则五气流行。在地则世所行用也。
卒闻之 马云。卒。尽也。素问灵枢。言愿卒闻之者甚多。其义仿此。
肝苦急 吴云。肝为将军之官。志怒而急。急则自伤而苦之矣。宜食甘以缓之。则急者可平也。马云。
凡饮食药物皆然。
心苦缓 吴云。心以长养为令。志喜而缓。缓则心气散逸。自伤其神矣。急宜食酸以收之。
脾苦湿 吴云。脾以制水为事。喜燥恶湿。湿胜则伤脾土。宜食苦以燥之。
肺苦气上逆 吴云。肺为清虚之脏。行降下之令。若气上逆。则肺苦之。急宜食苦。以泄肺气。
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 张云。肾为水脏。藏精者也。阴病者苦燥。故宜食辛以润之。盖辛从金化。
水之母也。其能开腠理。致津液者。以辛能通气也。水中有真气。惟辛能达之。气至水亦至。故可以润肾之燥。志云。以上论五脏所主之时日。及五苦五味。以下论五脏之病。有间甚之时日。及五欲五补五泻。简按王好古汤液本草。有五脏苦欲补泻药味之例。李中梓医宗必读。有苦欲补泻论。当稽考。
开腠理致津液通气也 滑云。此一句九字。疑元是注文。
持于冬 汪机云。愚谓执持坚定也。犹言无加无减。而平定也。
下晡 玉篇。晡。申时也。简按史记天官书。旦至食。食至日 。日 至 。 至下 。下 至日入。
知是下晡。在晡时之后。日入之前。吴以为申酉。是也。
急食辛以散之 吴云。肝木喜条达。而恶抑郁。散之则条达。故食辛以散之。
用辛补之酸泻之 吴云。顺其性为补。反其性为泻。肝木喜辛散。而恶酸收。故辛为补。而酸为泻也。
简按辛。金味也。金克木。乃辛在肝为泻。而云用辛补之何。盖此节。专就五脏之本性而言补泻。不拘五行相克之常理也。下文心之咸亦同。
心欲软 吴云。心为火脏。心病则刚燥矣。宜食咸以软之。盖咸从水化。故能济其刚燥使软也。
用咸补之甘泻之 吴云。心火喜软而恶缓。故咸为补。甘为泻也。马云。此乃因其性而治之耳。
温食饱食 吴。温。作湿。注云。湿食。水果之类。高同。云。湿食。水湿之食也。张云。温。言非热。防滞也。简按二说未详孰是。
日 书无逸疏。昃。亦名 。言日蹉跌而下。谓未时也。熊音。 。音迭。日昃也。简按吴云。
日。戌也。张云。日 曰 。
并误。盖 乃昃之讹。
下晡静 简按据前后文例。当是云日中静。王注一本或云之说。却似有理。然经文其例不一。往往有如此者。姑仍旧注。
夜半静 简按据前后文例。当是云日 静。
肺欲收 张云。肺应秋气。主收敛。故宜食酸以收之。
HT 张云。 。音翠。HT 。音哀。 HT 。烧爆之物也。韵会。 。烧也。荀子解蔽注。 。
灼也。广韵。热甚也。
肾欲坚 张云。肾主闭藏。气贵周密。故肾欲坚。宜食苦以坚之也。高云。肾病则水 。故肾欲坚。
苦为火味。故能坚也。
至于所生而持 于。甲乙作其。非。
熊音。 。乎光反。目不明也。
胁支满 周语注。支。拄也。吴云。支满者。两胁支离而满也。志云。支满者。少阴之支络。满痛于胁下也。并误。
胁下痛 甲乙。作两 痛。
肩甲 马云。甲。胛同。
舌下血者 张云。心主舌。故取舌下血。以泻其实。简按甲乙。无舌下二字。近是。
其变病 吴云。如笑不休之类。张云。谓病属少阴。而证有异于前说者。简按王为呕变。未允。
中 马云。手少阴之 。阴 穴也。(本于王注)张云。 。隙同。高云。其变病者。言始病心包之经脉。今变病太阳之孙络。当刺 中。而取其血者。 中。足太阳之委中。乃 中央之合穴也。简按据刺腰痛论。 中。即委中。刺疟论。太阳疟。刺 中。甲乙。作 中。王引黄帝中诰图经云。委中主之。古法以委中为 中也。似高注不可废。
肌肉痿 马吴据新校正。肌。作饥。是。
善 甲乙。作善 。张云。 。手足掉掣也。简按玉机真脏论云。筋脉相引而急。病名曰螈。螈。
同。甲乙添 字。似非是。
少阴血者 张云。少阴肾脉也。脾主湿。肾主水。水能助湿伤脾。故当取少阴之血。以泄其寒实。如厥病篇。治脾心痛者。亦取肾经之然谷太溪。义犹此也。简按马吴并从王注。觉允当。
尻阴股膝髀 足皆痛 马本。阴股二字句。而注文则尻阴股各一字句。未知孰是。吴云。肺为清虚之脏。主呼出而升阳。肺病则清阳陷于下部。不能自升。邪气实而为痛耳。简按马张仍王义。今从之。
不能报息 张云。报。复也。不能报息。谓呼吸气短。难于接续也。
足太阳之外厥阴内血者 甲乙。内下。有少阴二字。张云。外。言前也。内。言后也。简按甲乙。
增少阴二字。义尤明白。
寝汗 张云。此肾经之实邪也。肾主五液。在心为汗。而肾邪侮之。心气内微。故为寝汗。如脉要精微论。曰阴气有余。为多汗身寒。即此之谓。志云。太阳之气司表。而下出于膀胱。经气逆则表气虚。故寝汗出而恶风。
憎风 说文。憎。恶也。王云。憎。谓深恶之。可疑。
粳米 灵五味篇。作 米饭。 。粳同。
葵 农书云。葵。阳草也。为百菜之主。备四时之馔。
小豆 五味篇。作麻。
藿 说文。藿。 之少也。仪礼公食大夫礼注。藿。豆叶也。
黄黍 张云。即糯小米。北方谓之黄米。简按本草。有丹黍无黄黍。齐民要术。引郭义恭广志云。
有湿屯黄黍盖。此谓黍中之黄者。金匮真言论。以黍为心之谷者。乃丹黍耳。农政全书云。古所谓黍。今亦称黍。或称黄米。即与张所指同。
毒药攻邪 郑玄注周礼云。毒药。药之辛苦者。药之物恒多毒。书曰。药不瞑眩。厥疾不瘳。贾公彦云。药之无毒亦聚之。但药物多毒。故曰毒药。王应电云。毒药。得天地之偏气。寒热之性过甚者也。人身有不和之气。须以偏胜之物攻之。乃得其平。
五菜为充 吴云。充实于脏腑也。
或急 简按二字。王不释其义。诸家亦然。考前文无物性急者。疑是衍文。高特注云。或急者。肝苦急也。兼言或急。则心或苦缓。脾或苦湿。肾或苦燥。肺或苦气上逆。皆在其中。此说傅会不可从。
卷三
宣明五气篇第二十三
吴云。宣。发也。五气。木火土金水也。言五气有入。有病。有并。有恶。有液。有禁。有发。有乱。
有邪。有藏。有主。有伤。有应。是篇皆发明之。
是谓五入 马云。此与灵枢九针论同。但彼多淡入胃一句。简按周礼疾医职云。凡和。春多酸。夏多苦。秋多辛。冬多咸。调以滑甘。与此同义。
心为噫 马云。口问篇云。噫出于胃。三部九候论与此篇。皆曰。心为噫。考脉解篇。所谓上走心为噫者。阴盛而上走于阳明。阳明络属心。故曰上走心为噫也。经典之旨。
岂非二而一者耶。张云。噫。嗳气也。遍考本经。绝无嗳气一证。而惟言噫者。盖即是也。简按说文。饱食息也。礼内则。不敢哕噫。是也。(噫。乌界切。音隘。若于希切。音衣。则为痛叹声。与此异义。)嗳。字汇。
于盖切。音嗳。嗳气也。盖嗳。即噫俗字。高云。噫。微嗳也。非。
肝为语 志云。肝气欲达则为语。诊要经终篇曰。春刺冬分。邪气着脏。病不愈。又且欲言语。此言春令之肝气不舒故也。高云。病气在肝则为语。语。多言也。简按标曰五气所病。则王马吴张之解并误。下文吞同。
脾为吞 志云。脾主为胃行其津液。脾气病而不能灌溉于四脏。则津液反溢于脾窍之口。故为吞咽之证。简按据志注吞。即吞酸酢吞之谓。(平脉法云。噫而吞酸。食卒不下。又云。上焦不归者。噫而酢吞。)
龚廷贤云。吞酸。与吐酸不同。吞酸。水刺心也。吐酸者。吐出酸水也。是。高云。吞。舌本不和也。未知何据。
肾为欠为嚏 志云。灵枢曰。阳者主上。阴者主下。阳引而上。阴引而下。阴阳相引。故数欠。当泻足少阴。补足太阳。(口问篇)盖少阴之气在下。病则反逆于上。而欲引于下。欲引于下则欠。反逆于上则嚏。盖肾络上通于肺也。简按九针论。无为嚏二字。此疑衍文。
为哕为恐 简按为恐。诸注未晰。九针论。无此二字。疑是衍文。
下焦溢为水 高云。下焦病不能决渎。则 溢而为水。简按灵兰秘典论云。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此以下焦与胃大肠小肠膀胱胆并称。则下焦。即灵兰秘典论之三焦。(详义。见六节脏象论。)而为六腑之一。彼此互考。乃知六腑之三焦。专指下焦而言也。
膀胱不利为癃 马云。灵兰秘典论云。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矣。今曰不利则为癃。癃者。水道不通之病也。张云。本输篇曰。三焦者。太阳之别也。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下焦。实则闭癃。虚则遗溺。盖三焦为中渎之腑。水道之所由出。故三焦亦属膀胱也。简按三因方云。淋。古谓之癃。名称不同也。癃者。罢也。淋者。滴也。今名虽俗。于义为得。简按淋为小便病。始见六元正纪大论。癃。乃溺闭之通称。马注为得。
胆为怒 张云。怒为肝志。而胆亦然者。肝胆相为表里。其气皆刚。而肝取决于胆也。高云。胆病郁而不舒。则为怒。
是谓五病 志云。谓病五脏五行之气。而六腑亦配合于五行。简按九针论云。五脏气。心主噫。肺主咳。肝主语。脾主吞。肾主欠。六腑气。胆为怒。胃为气逆哕。大肠小肠为泄。膀胱不约为遗溺。下焦溢为水。
兹举六腑之病。而言五精者。盖以大肠小肠俱为泄欤。
五精所并 吴云。五精。五脏之精气也。并合而入之也。五脏精气。各藏其脏则不病。若合而并于一脏。则邪气实之。各显其志。张云。并。聚也。高云。脏虚而精气并之也。精者阴精。气者阳气。简按精气。
乃水谷之精气。不必分阴阳矣。
并于肝则忧 马云。阴阳应象大论曰怒。而兹曰忧者。以肺气得以乘之也。高云。肝主怒。今曰忧者。
上文胆为怒。故此肝为忧。怒为有余。忧为不足也。楼云。忧。当作怒。简按九针论。亦作忧。
并于脾则畏 马云。阴阳应象大论曰思。而兹曰畏者。盖思过则反畏也。高云。思虑者。脾之精。
今曰畏者。虑之至也。楼云。畏。当作思。简按九针论亦作畏。甲乙作饥。
(与王注一经同。)
五脏化液 高云。化液者。水谷入口。津液各走其道。五脏受水谷之精。淖注于外窍。而化为五液也。
心为汗 吴云。心主血。汗者血之余。故汗为心液。简按营卫生会篇云。夺血者无汗。夺汗者无血。
三因方。谓伤寒衄者。为红汗。其意同焉。
肺为涕 简按诸字书。以涕为目泣。而医家特为鼻液。考说文。 。又作HT 。鼻液也。盖HT 涕通用。
玉篇。HT 。他计切。鼻HT 。礼内则。不敢唾涕。释文云。本又作 。
脾为涎 吴张并云。涎出于口。脾之窍也。简按证治准绳损伤门云。两脸涎囊。知是涎出于口也。
肾为唾 吴云。唾出于廉泉二窍。二窍挟舌本。少阴肾脉。循喉咙。挟舌本。故唾为肾液。高云。灵枢根结篇云。少阴根于泉。结涌于廉泉。舌下窍也。是肾为水脏。从下而上。液虽有五。肾实主之。是以五液皆咸。咸。水味也。
血病无多食咸 张云。血得咸则凝结不流也。五味论曰。血与咸相得则凝。
骨病无多食苦 志云。肾主骨。炎上作苦。苦走骨者。火气下交于肾也。骨病而多食之。则火气反胜矣。此与并于心则喜。并于肾则恐之义相同。盖心肾水火之气。时相既济。故所走互更。其余三脏。是本脏之味。而走本脏所主之筋肉也。简按灵五味论曰。酸走筋。多食之令人癃。咸走血。多食之令人渴。辛走气。多食之令人洞心。苦走骨。多食之令人变呕。甘走肉。多食之令人 心。正与此节同义。九针论曰。苦走血。病在血无食苦。咸走骨。病在骨无食咸。此以本脏之味而言之。
是谓五禁 九针论。作五裁。五行大义。引黄帝养生经。作五贼。
阴病发于骨 张云。骨属肾。肾者。阴中之阴也。吴马并同。
阳病发于血 张云。血属心。心者。阳中之阳也。
阴病发于肉 张云。肉属脾。脾者。阴中之至阴也。
邪入于阳则狂 马云。生气通天论曰。阴不胜其阳。则脉流薄疾。并乃狂。
邪入于阴则痹 吴云。邪。阴邪也。痹。痹论所谓五脏痹也。阴邪入于阴。是重阴也。则为五脏痹也。
马云。成 痹也。张云。寿夭刚柔篇曰。病在阴。命曰痹。九针论曰。邪入于阴。则为血痹。
搏阳则为巅疾 张云。搏。击也。巅。癫也。邪搏于阳。则阳气受伤。故为癫疾。上文言邪入于阳则狂者。邪助其阳。阳之实也。此言搏阳则为巅疾者。邪伐其阳。阳之虚也。故有为狂为癫之异也。九针论曰。
邪入于阳。转则为癫疾。言转入阴分。故为癫也。简按搏。薄同。迫也。马吴注。以巅疾为巅顶之疾。并非。
徐氏经络全书云。搏。当作传。不可从。(下文搏阴同)癫狂判然两疾。而后世混称难辨。因举数说而昭之。
五十九难云。狂癫之病。何以别之。然狂疾之始发。少卧而不饥。自高贤也。自辨知也。自倨贵也。妄笑好歌乐。妄行不休。是也。癫疾始发。意不乐。僵仆直视。是也。杨玄操云。狂病之候。不爱眠卧。不肯饮食。自言贤智。歌乐行走。此是阳气盛之所成。故经言重阳者狂。今世以此为癫病。谬矣。癫。颠也。发即僵仆倒地。
故有癫蹶之言。阴气大盛。故不得行立而倒也。今世以为痫病者。误矣。陈氏雪潭居医约云。狂。谓妄言妄走也。癫。谓僵仆不省也。各自一症。然经有狂癫疾者。(按厥论。阳明之厥。则癫疾欲走呼。此癫似言狂。)有言狂互引癫者。又言癫疾为狂者。(按见阴阳类论)此则又皆狂癫兼病。今病有狂言狂走。顷时前后僵仆之类。有僵仆后妄见鬼神。半日方已之类。是以狂癫兼病者也。欲独闭户牖而处。阴不胜其阳。则脉流薄疾并。此乃独狂症也。陈此说。证之经文。验之病者。颇为明晰。
搏阴则为喑 张云。邪搏于阴。则阴气受伤。故声为喑哑。阴者。五脏之阴也。盖心主舌。而手少阴心脉。上走喉咙。系舌本。手太阴肺脉。循喉咙。足太阴脾脉。上行结于咽。连舌本。散舌下。足厥阴肝脉。
循喉咙之后。上入颃颡。而筋脉络于舌本。足少阴肾脉。循喉咙。系舌本。故皆主病喑也。九针论曰。邪入于阴。转则为喑。言转入阳分则气病。故为喑也。楼氏纲目云。喑者。邪入阴部也。经云。邪搏阴则为喑。又云。
邪入于阴。搏则为喑。然有二症。一曰舌喑。乃中风舌不转运之类。是也。一曰喉喑。乃劳嗽失音之类。是也。
盖舌喑。但舌本不能转运言语。而喉咽音声。则如故也。喉喑。但喉中声嘶。而舌本则能转运言语也。唐慧琳藏经音义云。喑者。寂然而无声。哑者。有声而无说。舌不转也。简按吴云。喑。哑也。张云。为喑哑。知是楼氏所谓舌喑。琳音所谓哑也。
阳入之阴则静 简按孙奕示儿编云。之字训变。左传。遇观之否。言观变为否也。盖阳病在外则躁。
若入而变阴则静。下文出之阳意同。王训之为往。似未妥。
是谓五乱 志云。谓邪气乱于五脏之阴阳。简按曰狂。曰痹。曰癫。曰喑。曰静。曰怒。皆乱气所致。
宜曰六乱。然此篇专主五脏而立言。故曰五乱。
皆同命死不治 吴本无命字。马云。是谓五邪。皆同名曰死不治耳。高本同。下句注云。是谓五邪。皆同言五脏受邪。同于木受金刑之义。命死不治。志本亦同。注云。命者。谓计其余命生死之期。期以月节克之。不即死。简按从马注为是。
肾藏志 九针论。志。作精。难经同。
久视伤血 简按五脏生成篇云。诸脉者。皆属于目。久视伤血者。伤血脉也。
久卧伤气 张云。久卧则阳气不伸。故伤气。
久坐伤肉 张云。久坐则血脉滞于四体。故伤肉。
久立伤骨 志云。久立则伤腰肾膝胫。故伤骨。
久行伤筋 志云。行走罢极则伤筋。
五劳所伤 志云。劳。谓太过也。上古之民。形劳而不倦。简按劳。说文。剧也。从力荧省。荧。火烧。 。用力者劳。鲁刀切。尔雅释诂。劳。勤也。
卷三
血气形志篇第二十四
此天之常数 马云。灵枢五音五味篇。谓少阴常多血少气。厥阴常多气少血。九针篇。谓太阴常多血少气。与此不同。须知灵枢多误。当以此节为正。观末节出血气之多少。正与此节照应。岂得为讹。吴云。诸经之血气多少。乃天之常数然也。简按气血多少。徐氏要旨。以运气释之。志高亦有解。率似傅会。此宜存而不论焉。
伺之所欲 马云。肝欲散。心欲软之类。吴云。如风寒暑湿燥火。病患有恶之者。有欲之黄。伺察其所欲。则知其病在何经矣。简按诸注与马同。当以马为胜。
欲知背俞 张云。此亦取五脏之俞。而量之有法也。背俞。即五脏之俞。以其在足太阳经。而出于背。
故总称为背俞。其度量之法。先以草横量两乳之间。中半折折之。又另以一草比前草。而去其半。取齐中折之数。乃竖立长草。横置短草于下。两头相拄。象△三隅。乃举此草。以量其背。令一隅居上。齐脊中之大椎。其在下两隅。
当三椎之间。即肺俞穴也。
大椎 甲乙云。在第一椎陷者中。外台云。大椎。平肩斜齐高硕者。是也。仍不得侵项分取之。则非也。上接项骨。下肩齐。在椎骨节上。是。余穴尽在节下。
复下一度心之俞也 张云。复下一度。谓以上隅。齐三椎肺俞之中央。其下两隅。即五椎之间。心之俞也。
复下一度左角肝之俞也 张云。复下一度。皆如前法。递相降也。简按马云。第五椎间。宜为膈俞穴。
今云然者误。此说却非。
是谓五脏之俞 吴云。此取五脏俞法。与甲乙经不合。盖古人别为一家者也。张云。此法。与灵枢背篇。及甲乙经。铜人等书。皆不相合。其中未必无误。或古时亦有此别一家法也。仍当以背 篇。及甲乙等书者为是。
病生于咽嗌 张云。形苦志苦。必多忧思。忧则伤肺。思则伤脾。脾肺气伤。则虚而不行。气必滞矣。
脾肺之脉。上循咽嗌。故病生于咽嗌。如人之悲忧过度。则喉咙哽咽。食饮难进。思虑过度。则上焦痞隔。咽中核塞。即其征也。简按高云。咽纳水谷。嗌司呼吸。是误矣。咽嗌俱纳水谷。太阴阳明论云。喉主天气。嗌主地气。可以证也。咽嗌。今本甲乙。作咽喝。注云。一作困竭。据形苦志苦。作困竭者极是。
百药 马云。此与灵枢九针论同。但彼曰甘药者是。而此曰百药者误。高云。灵枢终始篇云。阴阳俱不足。补阳则阴竭。泻阴则阳脱。如此者。可将以甘药。不可饮以至剂。即此义也。简按邪气脏腑病形篇云。阴阳形气俱不足。勿取以针。而调以甘药也。益知上文咽嗌。为困竭之误。
形数惊恐 马云。世有形体劳苦。数受惊恐。则志亦不乐。其经络不通。而不仁之病生。高云。惊恐。
因惊致恐。志之苦也。经络不通。劳其经络。形之苦也。形数惊恐。经络不通。即上文形苦志苦也。简按形字可疑。王吴张志并不注及。据马高注。形下添一苦字。义略通。
经络不通 九针论。作筋脉不通。
不仁 马云。谓 重而不知寒热痛痒也。张云。顽痹软弱也。简按不仁。即神农本经死肌。后世所谓木是。 乃顽痹。后世所谓麻是。二证不同。然麻者必木。木者多麻。故王注以下。并以 痹释之。(当与诊要经终篇参看。)
醪药 甲乙。药。作醴。
卷三
宝命全角论第二十五
马云。篇内首节。有尽欲全角。故名。曰宝命者。以次节有悬命。盖非宝惜天命。其形难以全耳。
四时之法成 吴云。是以四时之法成也。高云。人之所以成。同于四时之法成。简按高注误。
夫盐之味咸者 马云。按王注以盐味津泄者。为喻阴囊湿。弦绝者。为喻肺伤。木敷者。为指肺病。
皆自人身言之。非也。此三者。犹诗经之所谓兴也。上三句。兴下一句也。唯杨上善之注。独合经义。余深取之。简按吴以盐味津泄。为比肾气施泄。而遗精寝汗咳血之疾纷然。弦绝者为肺病。木敷者为肝胀。张则以盐味津泄。为喻肾气有损。二阴不守。弦绝者。与吴同。木敷者。为肝肺之损。且云。敷。内溃也。
发。飘堕也。木敷于外者。凋残之兆也。皆不如杨义之为优矣。志高根据杨注。而意少异。滑云。此段有缺误。
木敷者其叶发。太素。作木陈者其叶落。争黑。当作争异。坏府。谓三者之病。犹云崩坏之处也。详此文义。
若曰夫弦绝者。其音嘶败。木陈者。其叶落。盐之味咸者。其气令器津液泄。病深者其声哕。绝皮伤肉。血气争异。人有此三者。是谓坏府。毒药无治。短针无取。盖以弦绝况声哕。木落况绝伤。津泄况血气争异也。庶通。钱潢伤寒溯源集云。盖此篇。帝欲尽愈天下最深之病。而伯对以病之深而将败者。岂能悉愈。若留淫日深。
着于骨髓者。如盐之味咸。其气味深入浸润。虽以瓷器之坚。亦能渗透。而津泄其卤液。以譬邪气之浸淫于筋骨脏腑之中。而难于洗拔。且肾为润下咸水之脏。若下泄不固。则肾之元阳精气败绝矣。又如丝弦之将绝。则其音破碎而嘶败。以譬脉之弦绝急者。为肝气将绝。岂若木之敷荣者。能生发其枝叶乎。所以病之深而难治者。
胃气败而脾绝。声必哕逆也。谓之坏府者。人身之躯壳。所以藏五脏六腑。如藏器之府。灵枢胀论曰。脏腑之在胸胁腹里也。若匮匣之藏禁器也。若人而有此三脏之败。是谓坏府。虽毒药无能治。短针不能取。若徒用之。
适足以绝皮伤肉。而无益也。何也。病情至此。气乖血死。血气争黑。而不可治也。此篇经义。自唐王太仆以来。俱未之能解。岂可引之以作证邪。素问虽上古典坟。义深难解。其旨岂终晦乎。二氏所注。未知于经旨何如。附以存一说。
嘶 熊。音西。马叫声。张云。破声曰嘶。简按前王莽传。大声而嘶。师古注。嘶。声破也。熊音误耳。王注嘶。嗄。玉篇。嗄。声破。当从王张。
是谓坏府 张云。府。犹宫府也。人之伤残日久。则形体损败如此。故谓之坏府。简按王引抱朴子。今本无所考。徐坚初学记。引抱朴子云。文挚愆筋以疗危困。仲景穿胸以纳赤饼。此但医家犹能若是。
余念其痛心为之乱惑反甚 志。心下并句。高同。
不可更代 马云。病离人身。如更代而去也。吴云。更代。更易时月也。志同。张云。针药罔效。适甚其病。欲施治无法可更。故百姓闻之。必反谓残贼而害之也。
十二节 马云。人有十二经脉之节。吴云。天有六阴六阳。人亦有六阴六阳以应之。张同。志云。邪客篇曰。岁有十二月。人有十二节。生气通天论曰。其气九州九窍。五脏十二节。皆通乎天气。十二节者。手足之十二大节也。盖天有阴阳寒暑以成岁。人有十二节。以合手足之三阴三阳。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也。高云。人身手足十二骨节之气。开阖营运。一如天昼开夜阖之阴阳也。
经天地阴阳之化 马云。经理其天地阴阳之化。吴同。当从王。
五胜 汉津历志。孟康注五胜云。五行相胜。
达虚实之数 吴云。数。微甚之差也。
吟至微 马云。 吟。至微至细。何其幽也。露齿出气之谓 。熊音。 。丘加反。张口也。吴云。
虽吟之声。至微之疾。犹秋毫之在于目。察之无难也。高云。 吟之下。得其至微。秋毫纤悉。毕在于目。
简按通雅云。吟即噤。闭口也。古吟 噤通用。吕览重言篇。君 而不 。高诱注。 开 闭。史淮阴侯传。
虽有舜禹之智。吟而不言。注。吟。巨荫反。音噤。马注非是。
日有长短 诸本。作短长。简按此节押韵。当改。
虚实 吟 志云。以 吟之至微。而知其虚实也。简按盖虽万物并至。不可胜量。然要之不过虚实开闭之理。故问其方。
土得木而达 简按达。王训通。然与代灭缺绝。义相乖。诸家不解。可疑。
黔首共余食 吴云。黔首。黑发之民。余食。犹言备食。张云。黔首。黎民也。共。皆也。余食。犹食之弃余。皆不相顾也。志云。共。供同。悬布天下者。先立针经以示人。而百姓止可力田以供租税。有余粟以供养。其于治针之道。莫之知也。杨慎丹铅总录云。李斯刻石颂秦曰。黔首康定。太史公因此语。遂于秦纪。
谓秦更民曰黔首。朱子注孟子亦曰。周言黎民。犹秦言黔首。盖因太史公之语也。然祭统内经。实先秦出。黔首之称。恐不自秦始也。(按祭统。当作祭义。)
知毒药为真 张云。治病之道。针药各有所宜。若真知非药不可。而妄用针者。必反害之。如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诸小者。阴阳形气俱不足。勿取以针。而调以甘药也。根结篇曰。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气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志云。毒药所以攻邪者也。如知之不真。用之不当。则反伤其正气矣。
末世之刺也 志高。刺。作制。注云。制。制针之小大也。非是。
道无鬼神 吴云。言其道足以补化工。无复鬼神之能事矣。张云。得心应手。取效若神。所谓神者。神在吾道。无谓鬼神。既无鬼神。则其来其往。独惟我耳。简按庄子云。独往独来。谓之独有。盖独有刺之真者也。
无以形先 汪机云。不可徒观其外形。而遗其内气之相得否。吴云。众脉不见。无真脏死脉也。众凶弗闻。无五脏绝败也。外证内脉相得。非徒以察形而已。故曰无以形先。
可玩往来 志云。九针篇曰。其来不可逢。其往不可追。知机之道者。不挂以发。不知机道。叩之不发。知其往来。要与之期。
五虚勿近 五虚五实。见玉机真脏论。勿。志高并作弗。高云。虚则不可针。故曰弗近。实则宜针。
故曰弗远。
至其当发间不容 张云。发。出针也。 。瞬同。言针发有期。或迟或速。在气机之顷。不可以瞬息误也。简按说文。 。开阖目数摇也。徐铉曰。今俗别作瞬。非是。舒问切。史扁鹊传。目眩然而不 。集韵。韵会。并音舜。释音。 。音寅。可疑。甲乙作 。(说文。大目也。)太素作 。(说文。目动也。)
并难通。
针耀而匀 高云。匀。圆活也。手动若务者。以手按穴。似专一而不移。针耀而匀者。行针之时。复光耀而圆活也。
视义 吴云。视针之义。简按离合真邪云。用针无义。反为气贼。
观适之变 吴云。适。针气所至也。变。形气改易也。
见其乌乌见其稷稷 张云。此形容用针之象。有如此者。乌乌。言气至如乌之集也。稷稷。言气盛如稷之繁也。从见其飞。言气之或往或来。如鸟之飞也。然此皆无中之有。莫测其孰为之主。故曰不知其谁。
伏如横弩起如发机 张云。血气未应针。则伏如横弩。欲其强锐也。血气既应针。则退如发机。欲其迅速也。刘熙释名云。弩。怒也。其柄曰臂。似人臂也。钩弦者曰牙。似齿牙也。牙外曰郭。为牙之规廓也。
下曰悬刀。其形然也。合名之曰机。言机之巧也。亦言如门户之枢机。开阖有节也。古史考云。黄帝作弩。简按杜思敬拔萃方。引经文作 弩。孙子兵势篇。势如 驽。说文。 。弩满也。知是横 通用。
吴云。横。不正也。误。
远近若一 马云。气来或远或近。正与病之浅深而合一。吴云。穴在四肢者为远。穴在腹背者为近。
取气一也。
卷三
八正神明论篇第二十六
马云。内有八正虚邪之当避。针法神明之当知。此篇大义。出自灵枢官能篇。吴云。神明。谓日之寒温。
月之虚盈。时之浮沉。皆神明所宰。用针当审趋避也。高云。合人形于天地四时。阴阳虚实。以为用针之法。
神乎神。独悟独明。故曰八正神明也。
用针之服 简按诗大雅。昭哉嗣服。毛传云。服。事也。王注本此。官能篇云。用针之服。必有法则。上视天光。下司八正。以避虚邪。而观百姓。审于虚实。无犯其邪。
八正之气 马云。八正者。八节之正气也。四立二分二至曰八正。史记律书云。律历。天所以通五行八正之气。注。八正。谓八节之气。以应八方之风。
卫气沉 吴及九达。并此下。补凝则难泻。沉则难行八字。
血气始精 张云。精。正也。流利也。月属阴。水之精也。故潮汐之消长应月。人之形体属阴。血脉属水。故其虚实浮沉。亦应于月。志云。精。纯至也。灵岁露篇云。月满则海水西盛。人血既积。肌肉充。
皮肤致。毛发坚。腠理 。烟垢着。月郭空。则海水东盛。人气血虚。其卫气去。形独居。肌肉减。皮肤纵。
腠理开。毛发残。 理薄。烟垢落。
移光定位 吴云。日移其光。气易其舍。宜因时定位。张云。日月之光移。则岁时之位定。高云。
移光。去阴晦而光明也。定位。日月中天。而位定也。
故日月生而泻 张云。日。当作曰。吴。志高。并作曰。
简按移精变气王注。引此文。作故曰。知是作日者。传抄之讹。
星辰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 吴云。星。谓二十八宿。辰。躔度之次也。制。裁也。所以裁度日月之行。次于某宿某度也。志云。岐伯曰。岁有十二月。日有十二辰。子午为经。卯酉为纬。周天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房昴为纬。虚张为经。是故房至毕为阳。昴至心为阴。(出卫气行篇)盖日月经天。有南陆北陆之行。有朔望虚盈之度。故星辰者。所以纪日月之行。而人之营卫。亦有阴阳虚实之应也。
八风之虚邪 马云。九宫八风篇云。八风从其虚之邪来。乃病患。三虚相搏。则为暴病。两实一虚。
则为淋露寒热。(三虚谓乘年之衰。逢月之空。失时之和。因为贼风所伤。见岁露篇。)
春秋冬夏之气所在 吴云。所在。如正月二月。人气在肝。三月四月。人气在脾。五月六月。人气在头。七月八月。人气在肺。九月十月。人气在心。十一月十二月。人气在肾。经中言气之所在。不能尽同。此其一也。张取王吴两说。
而避之勿犯也 吴删而字也字。马云。当避之而勿犯。
故曰天忌不可不知也 熊本。忌下句。盖根据王注。诸本无句。
先知针经 马云。针经者。灵枢也。第一篇九针十二原中。有先立针经一语。后世皇甫士安。易灵枢以针经之名。此以下历解针经之辞也。简按以下历解官能篇第三节之语。凡九释。颇似韩非解老篇。盖古注释之文如此。
观其冥冥 官能篇。作窈冥。
简按说文。作仿佛。曰。仿。相似也。佛。见不审也。
虚逢风 吴。九达。并改逢其风。简按正邪。王以为不从虚之乡来。吴因谓八风正气之邪。若逢虚气。则与虚邪无别。故改虚作其。今考经文。正邪。即虚邪之微者。
志引刺节真邪论正气释之。恐非是。(刺节真邪云。正气者。正风也。从一方来。非实风。又非虚风也。)
萌牙 官能篇。作萌芽。马吴并同。张云。救其萌牙。治之早也。
泻必用方 官能篇云。泻必用员。切而转之。其气乃行云云。与此相反。马云。其辞虽不同。大义则两相通。
补必用员 马本。员。作圆。注云。圆者。正以物之圆者。可行可移。张云。员。员活也。行者。行其气。移者。导其滞。凡正气不足。则营卫不行。血气留滞。故必用员。以行之补之。简按官能篇云。补必用方。外引其皮。令当其门。左引其枢。右推其肤。微旋而徐推之。必端以正。此篇方字在语中。非下针方正之义。乃与圆字用法异。
排针 吴云。排。谓经气既至。则内其针。如排拥而入也。张云。排。除去也。志云。排。推也。候其吸。而推运其针。高云。排。转也。
若风吹云 灵九针十二原云。刺之道。气至而有效。若风吹云。明乎若见苍天。
九针之论不必存也 马云。九针之论。涉于形迹。特鱼兔之筌蹄也。乌足存哉。
卷三
离合真邪论篇第二十七
马云。内言经脉合于宿度经水。及末有真气邪气等义。故名篇。吴云。外邪入于正气。名曰合。刺之泻去其邪。名曰离。高同。
经水 简按王解经字。恐非。盖经。是经纬之经。王注泾水。灵经水篇。甲乙。并作清水。新校正引甲乙。亦作泾水者。何。
陇起 马吴张并云。陇。隆同。简按陇。垄同。刘向传。丘陇。项羽纪。陇亩。俱可证。通雅云。
内经言。夜半阴陇。而日中阳陇。而脉应之。犹言拥起为陇。而过此渐平迤也。
经之动脉 志云。虚风。虚乡之邪风也。经之动脉。谓经血之动于脉也。言虚风之邪。因而入客于经。亦如经水之得风。其至于所在之处。亦波涌而陇起。循循。次序貌。言邪在于经。虽有时陇起。而次序循行。无有常处。
其行于脉中循循然 甲乙。无其行二字。高云。其不因于邪。则血气之行于脉中循循然。简按此虚邪入而客者。高为不因于邪。恐非。循循。吴从王所引一本作 。马云。似有次序之意。不必 。(音椿。
考字书。义难叶。)论语。循循然善诱人。何注。次序貌。
时大时小 张云。邪气随脉。必至寸口。有邪则陇起而大。无邪则平和而小。随其所在。而为形见。
故行无常处。
在阴与阳不可为度 马云。或在阳经。或在阴经。吴改与作在。志云。止可分其在阴与阳。而不可为度数。
从而察之 从。甲乙作循。
转针 张云。搓转其针。如搓线之状。慢慢转之。勿令太紧。泻左则左转。泻右则右转。故曰捻针。
为故 吴云。故。常法也。高云。欲以得气。为复其故。今从吴义。
大气皆出 高云。大气。针下所聚之气也。简按王注。大邪之气。注下文则云。大经之气。何其言之不一。当从高注。
扪而循之 通雅云。扪摸一字。古无摸字。即扪也。
切而散之 马云。谓以指切扪其穴。使气之布散也。
推而按之 张云。再以指揉按其肌肤。欲针道之流利也。高云。分擘其穴。不使倾移。
弹而怒之 马云。以指屡屡弹之。使病者觉有怒意。使之脉气填满也。张云。以指弹其穴。欲其意有所注。则气必随之。故脉络 满如怒起也。简按七十八难。怒。作努。怒努通用。庄子逍遥游。怒而飞。外物篇。草木怒生。后汉第五伦传。鲜车怒马。皆努同。
抓而下之 马云。谓以左手之爪甲。 其正穴。而右手方下针也。七十八难。抓。作爪。张云。抓。
爪同。简按后后赵壹传。针石运乎手爪。太子贤注云。古者以砭石为针。凡针之法。右手象天。左手法地。弹而怒之。搔而下之。此运手爪也。盖取此篇。但抓作搔。高云。抓。犹引也。未知何据。
通而取之 甲乙。取。作散。吴云。通达其处。然后取定其穴。张云。下针之后。必候气以取其疾。
外引其门 简按王引调经论文。乃灵官能篇文。
其气以至 甲乙。以。作已。马云。以。已同。
令神气存 甲乙。神。作真。
其寒温未相得 马云。舍于经脉之中。寒则血凝泣。与血之温。尚未相得。暑则气淖泽。与血之寒。
尚未相得。张云。邪气寒正气温。故不相得。高云。未为寒病。未为温病。其寒温未相得。时如涌波之初起也。
志云。寒温欲相得者。真邪未合也。故邪气波陇而起。来去于经脉之中。而无有常处。徐永时云。真邪已合。
如真气虚寒。则化而为寒。真气盛热。则化而为热。邪随正气所化。故曰寒温未相得。
逢其冲 志云。逢。迎也。冲者。邪盛而隆起之时也。高云。邪气冲突。宜避其锐。逢。甲乙。作迎。
邪气复至 复。甲乙。作益。
其来不可逢 吴云。其邪之来不可逢。其虚而取之。盖恐更伤其经气也。正此云无逢其冲之谓。张云。真气不实。迎而泻之。邪气虽去。真气必太虚矣。故曰。其来不可逢也。按小针解曰。其来不可逢者。气盛不可补也。彼言补。此言泻。文若相反。各有深义。当两察之。
大气已过 吴云。大气。人气也。人气应乎水刻。异在灵枢。志云。大气。风邪之气也。高云。针下所聚之大气已过。而复泻之。则真气外脱。简按上文云。大气皆出。又云。大气留止。高注为是。
其往不可追 张云。小针解曰。其往不可追者。气虚不可泻也。
不可挂以发 小针解云。不可挂以发者。言气有易失也。吴云。此上必有阙文。此两释其义耳。取邪之时。不可毫发间差。张云。欲泻其邪。在气至之顷。不可挂以发者。言丝毫之不可失也。志云。挂。 同。
发针 吴云。施针也。
若先若后 吴云。若先之则邪未至。后之则虚其真。
病不可下 张云。下者。降服之谓。高云。下。犹退也。
如扣椎 吴云。椎。木瘤也。张云。椎。木椎也。顽钝难入。如扣椎之难也。简按木瘤。未有所考。
溶溶 释音。溶。音容。张云。流动貌。简按说文。水盛也。
逆而刺之温血也 吴云。温血。毒血也。张云。凡取络者。必取其血。刺出温血。邪必随之而去矣。
故病可立已。温血。热血也。简按王注。刺之下句。恐非也。志云。若逆而刺之。是谓内温。血不得散。气不得出。(三句。出十二原篇。)高云。温。通调也。略同王义。不可从。
中腑 吴云。中腑。胃也。土主中宫。故曰中腑。调之中腑者。言三部九候。皆以冲和胃气调息之。
张云。中腑。脏气也。凡三部九候脉证。皆以脏气为主。气顺则吉。气逆则凶。故调之中腑。志高仍吴注。
大过且至 吴云。大邪为过也。高云。大过。死期也。今从吴。
大经 举痛论云。血泣不得注大经。
内着 马云。着。着同。
不能久长 张云。杀人冥冥之中。莫此为甚。欲遗阴德于子孙者。当以此为切戒。高云。不能使人久长于人世也。
因不知 因。甲乙。作固。
因加相胜 志云。不知六气之加临。五运之相胜。高同。简按盖谓不知五胜之理反补之。此则加相胜者。乃释邪攻正也。与运气之义迥别。
卷三
通评虚实论篇第二十八
马云。评。论也。内论病有虚实之义。故名篇。吴云。通。普也。高云。犹言统论虚实也。
邪气盛则实精气守则虚 张云。邪气有微甚。故邪盛则实。正气有强弱。故精夺则虚。夺。失也。二句为病治之大纲。其辞似显。其义甚微。最当详辨。(此以下。论说精确。医家所宜识。以文繁今省之。)李云。盛则实者。邪气方张。名为实证。夺则虚者。亡精失血。用力劳神。名为内夺。汗之下之。吐之清之。名为外夺。气怯神疲。名为虚证。简按邪气之客于人身。其始必乘精气之虚而入。已入而精气旺。与邪气俱盛则为实。如伤寒胃家实证。是也。若夫及邪入而客。精气不能与之相抗。为邪气所夺则为虚。如伤寒直中证。是也。马云。邪气盛者。外感也。正气虚者。内伤也。此说不可从。
气逆者足寒也 张云。气逆不行。则无以及于四肢。阳虚于下。故足寒也。
余脏皆如此 马云。此肺虚。而非相克之时则生。如春秋冬。是也。如遇相克之时则死。如夏时之火。
是也。余脏虚者。其生死亦如此而已。夫帝问虚实。而伯先以虚为对。未及于实也。张云。一曰。肺王于秋。
当秋而气虚。金衰甚也。故死。于义亦通。
寸脉急而尺缓 简按王云。脉急。谓脉口也。而不解尺缓之义。诸家俱为尺中之脉。非也。论疾诊尺篇云。审尺之缓急小大滑涩。邪气脏腑病形篇云。脉缓者。尺之皮肤亦缓。尺缓。即尺肤缓纵之谓。此节以脉口诊经。以尺肤诊络。盖经为阴为里。乃脉道也。故以脉口诊之。络为阳为浮而浅。故以尺肤诊之。义为明晰。
马以经与寸为阳。以络与尺为阴。此本于后世寸阳尺阴之说者。与经旨相畔。张则云。本节之义。重在经络。
不在尺寸。俱不知尺是尺肤之谓也。下文脉口寒而尺寒。尺热满。脉口寒涩。义并同。吴。尺缓。改作尺脉紧。尤误。
故曰 吴删二字。简按以下止可以长久也三十一字。疑是错简。若移于下文滑则生涩则死也之下。则文理顺接焉。
脉口热而尺寒也 志云。寒热者。尺寸之肤寒热。而应于经络也。络脉外连皮肤。为阳主外。经脉内连脏腑。为阴主内。经云。荣出中焦。卫出下焦。卫气先行皮肤。先充络脉。络脉先盛。卫气已平。营气内满。
而经脉大盛。经脉之虚实也。以气口知之。故以尺肤候络。而以寸候经。高云。经气有余。则脉口肤热。络气不足。而尺肤寒也。以寸肤候经。以尺肤候络。简按脉口热。根据下文寒涩而推之。谓脉滑也。志高以尺为尺肤。极是。然以脉口为寸肤者。
经文中无明证。
秋冬为逆 张云。阳虚者。畏阴胜之时。马云。秋冬属阴。合络与尺。简按马注误。
尺热满 志本。热。作脉。误。
春夏死秋冬生也 张云。阴虚者。畏阳胜之时。按王氏曰。春夏阳气高。故脉口热尺中寒为顺。秋冬阳气下。故尺中热脉口寒为顺。此说若为近理。而观内经论脉诸篇。则但言阴阳浮沉随气候。初未闻有以尺寸盛衰分四时也。学人于此不辨。恐反资多歧之惑。马云。春夏应经与寸。简按马注亦误。
灸阴刺阳刺阴灸阳 张云。此正以络主阳。经主阴。灸所以补。刺所以泻也。简按王注阴阳经络。互误。吴马遂为灸泻刺补之解。太误。志高皆仍张义。今从之。高云。此以灸刺。通于上文。则上文治主病者。
亦当通于此矣。
脉气上虚尺虚 简按当从新校正。下文历举脉虚气虚尺虚之状。明是脱误。张志高仍旧文释之。义却晦矣。
言无常 张云。脉要精微论曰。言而微。终日乃复言者。此夺气也。志云。宗气虚。而语言无接续也。
简按志本于杨上善。
尺虚 简按谓尺肤脆弱。论疾诊尺篇云。尺肉弱者。解 安卧。乃与步行 然同义。诸家以尺为寸关尺之尺。误。
然 张云。 。音匡。 然。怯弱也。说文。 。怯也。
不象阴也 吴云。脉者。血之府。脉虚者。亡血可知。故云不象阴也。张云。脉虚者。阴亏之象。高云。若脉虚者。
浮泛于上。有阳无阴。不能效于阴也。
寒气暴上 张云。此指伤寒之属也。
实而逆则死 张云。邪盛者脉当实。实而兼滑。得阳脉也。故生。若见阴脉为逆。故死。按玉机真脏论云。脉弱以滑。是有胃气。命曰易治。脉逆四时。为不可治。
春秋则生冬夏则死 张云。脉之实满。邪有余也。手足寒者。阴逆在下。头热者。阳邪在上。阴阳乖离。故为上实下虚之病。春秋为阴阳和平之候。得其和气。故可以生。冬夏乃阴阳偏胜之时。阳剧于夏。阴剧于冬。故死。
浮而涩 吴云。涩为无血。浮而身热。为邪盛。为孤阳。此不必问其四时而皆死也。马云。此前后无问答之语。疑为错简欤。简按据新校正注。其为错简无疑焉。
其形尽满 志云。形。谓皮肤肌腠。盖经脉之内。有有形之血。是以无形之气乘之。肌腠之间。主无形之气。是以有形之水乘之。而为肿胀也。高云。形。身也。满。犹实也。简按王吴以形为头角耳目口齿胸中之形藏。非也。
不应也 简按尺肤涩。与脉急大坚。不相应也。邪气脏腑病形篇云。色脉与尺之相应也。如桴鼓影响之相应也。
从者手足温也 张云。四肢为诸阳之本。故阳邪盛者。手足当温为顺。若手足寒冷。则以邪盛于外。
气虚于内。正不胜邪。所以为逆。
乳子而病热 吴云。乳下婴儿也。张云。此统言小儿之内外证也。病热脉悬小者。阳证阴脉。本为大禁。
寒则死 简按论疾诊尺篇云。婴儿病。头毛皆逆上者必死。大便赤飧泄。脉小手足寒者。难已。温易已。
乳子中风 张云。此言小儿之外感也。风热中于阳分。为喘鸣肩息者。脉当实大。但大而缓。则胃气存。邪渐退。
故生。实而急。则真脏见。病曰进。故死。志云。肩息者。呼吸摇肩也。风热之邪。始伤皮毛。喘鸣肩息。是风热盛。而内干肺气宗气。故脉实大也。简按此后世所谓马脾风之属。卫生宝鉴云。风热喘促。闷乱不安。俗谓之马脾风。)
肠 便血 吴云。肠 。滞下也。利而不利之谓。便血。赤利也。马云。肠 者。大小肠有所辟积。
而生诸证。故肠 为总名。有等。俗名肠风下血。有粪前来者。为近血。粪后来者。为远血。今兹肠 便血。
凡下血皆是。志云。肠 者。邪僻积于肠间。而为便利也。经言阳络伤则血外溢。血外溢则衄血。阴络伤则血内溢。血内溢则便血。肠胃之络伤。则血溢于肠外。肠外有寒汁沫。与血相搏。则合并凝聚。而积成矣。是以肠便血者。阴络之血溢也。肠 下白沫者。肠外之寒汁沫也。肠 下脓血者。汁沫与血相搏。并合而下者也。
夫便血。阴泄于内也。发热。阳脱于外也。本经曰。阴阳虚肠 死。此阴阳血气之相离也。张云。肠 一证。即今之所谓痢疾也。自仲景而后。又谓之滞下。(按滞下之称。范汪诸方己载之。见于外台秘要。仲景书无考。张言恐杜撰。)
身热则死寒则生 简按病源候论血痢门。举此二句。知巢氏以肠 便血。为血痢也。
脉沉则生脉浮则死 高云。泄 下白沫。寒汁下泄。脉沉则血气内守。故生。脉浮则血气外驰。故死。简按病源候论云。痢色白。食不消。谓之寒中也。诊其脉。沉则生。浮则死。知巢氏以下白沫。为寒痢也。
肠 下脓血 吴云。赤白并下也。马云。邪气脏腑病形篇。谓之瘕泄。难经谓之大瘕泄。后世曰痢。
脉悬绝则死滑大则生 高云。其脉悬绝则内脱。生阳不升。故死。脉滑大则阴阳和合。血气充盛。故生。简按病源候论脓血痢门。引此二句。知巢氏以下脓血。为脓血痢也。
身不热脉不悬绝 高云。上文言身热则死。又言脉悬绝则死。帝承上文之意。而言身不热。脉不悬绝。何如。
悬涩 高云。悬绝之渐也。简按病源候论。以身不热以下二十四字。载水谷痢门。
脉搏大滑 吴云。搏。过于有力也。此为肝实。大为气有余。滑为血有余。故久自已。简按吴注似是。
而至下文实则死穷矣。
虚则可治实则死 汪云。愚按上文云。脉搏大滑。久自已。夫搏大滑。似属实也。下文云。虚则可治。
实则死。上下文义。似相反戾。意恐搏大滑中。兼有虚豁状耶。徐云。虚则可治。实则死。与搏而滑大相反。
搏而滑。非实也。正滑泛而跃也。故自已。马云。搏大。滑中带虚。可治。若带实则邪气有余。乃死候也。简按上文云坚急。乃实之谓。
消瘅 张云。消瘅者。三消之总称。谓内热消中。而肌肤消瘦也。吴云。消瘅。消中而热。善饮善食。
简按脉要精微论云。瘅成为消中。五变篇云。热则消肌肤。故为消瘅。皆可以证。
脉实大病久可治 滑云。经言实大病久可治。注意谓久病血气衰。脉不当实。以为不可治。又巢氏曰。
脉数大者生。细小浮者死。又云。沉小者生。实牢大者死。前后所论。甚相矛盾。可见脉难尽凭。必须参之以症。方可以决其死生也。徐云。脉当微弱者生。兹为实大者可治。似相反也。愚谓当时传刻者之误耳。吴云。
脉实大。则真气未漓。虽久可治。脉悬小坚。则胃气已绝。病久则死。志云。消瘅。五脏之精液虚于内也。癫。
乃阴实于外。故虚则可治。瘅乃精虚于内。故实者可治。简按徐本于王义。吴志虽似允当。竟不如徐之诊病有所征也。
帝曰春亟治经络 志高并云。帝曰。当作岐伯曰。简按上文帝曰形度以下十六字。王既谓错简也。志高则以春亟以下。为上文答语。故改岐伯曰。不可从。亟。王训急。音棘。诸家并同。此恐非是。盖孟子亟问亟馈鼎肉之亟。音 。频数也。马云。春时治病。治其各经之络穴。
经 马云。夏则治其各经之 穴。
六腑 志云。治六腑者。取之于合也。胃合于三里。大肠合入于巨虚上廉。小肠合入于巨虚下廉。三焦合入于委阳。膀胱合入于委中央。胆合入于阳陵泉。盖五脏内合于六腑。六腑外合于原俞。秋气降收。渐入于内。故宜取其合。以治六腑也。
少针石也 张云。冬寒阳气闭塞。脉不易行。故当用药。而少施针石。此用针之大法也。
不得顷时回 吴云。不得顷时迟回。简按回。读犹徘徊低徊之回。(俳回。谓踟 不进也。低徊。
纡衍貌。史记孔子赞。低徊留之不能去。)迟缓之义。吴注为得。甲乙。无时字。
三 马。 。音贿。张云。刺瘢曰 。三 。三刺也。志云。 者。皮肤肿起之象。针眼微肿如小疮。故曰 也。简按说文。 。 也。志说未见所据。
缨脉 马云。人迎水突气舍等穴。张同。吴云。不言其经者。约而言之。不必拘其经也。
掖痈 甲乙。掖。作腋。马云。掖。腋同。简按痈疽篇。发于腋下。赤坚者。名曰米疽。刘涓子鬼遗方云。内疚疽。发两腋下及臂。并两手掌中。后世外科书。谓之腋发。
足少阳五 马云。渊液穴也。张云。渊腋。辄筋也。吴云。足少阳胆经。行于两胁。故掖肿刺之。
手心主三 马云。天地穴也。
大骨之会 简按马仍王注。志云。谓臂骨交会之处。尺泽间也。当从王注。
暴痈筋软 简按志云。暴痈者。言毒瓦斯更深。为毒凶暴。误也。今从王注。软。说文。衣戚也。广雅。
缩也。熊音。如衮反。缩也。王注软急。即缩急也。甲乙作濡。马云。软同。同吴。云筋柔软也。并误。
胞气不足 吴云。阴汗不尽者。是阴胞之气不足。太阳失卫。故汗不止也。简按胞。脬同。所谓阴胞。
盖指膀胱。高为血海。非也。
治在经输 张云。如手太阴肺经。太渊为输之类也。简按马以列缺为肺经之输。误也。甲乙。经上。
有其字。
腹暴满 高云。腹中卒暴而满。太阴脾土病也。按之不下。既满且硬。不应指而下也。
太阳经络者 宋本。作手太阳。简按王注。太阳。谓(原本作为。今改。)
手太阳也 知手字是后人所添。志高从宋本。误。王引中诰图经。文与甲乙全同。
胃之募也 六十七难云。五脏募皆在阴。滑寿注。在腹为阴。则谓之募。在背为阳。则谓之俞。募。
犹募结之募。言经气之聚于此也。简按吴吕广撰募 经。见甲乙注。李时珍八脉考释音。募。音暮。与膜同。
(详义见疟论募原注。)此四字。甲乙无。盖是衍文。
少阴俞 马云。肾俞穴。此本属足太阳膀胱经。然曰少阴者。以肾为足少阴也。张云。少阴俞。即肾俞也。肾为胃关。故亦当取之。系足太阳经穴。去脊两旁各一寸五分。共为三寸。
圆利针 高云。九针十二原论曰。针大如 。且圆且锐。
中身微大。以取暴气。盖肾俞两旁。不可深刺。故用 针。泄肾脏之水气。以治腹满。
霍乱 志。霍。作藿。未知何据。吴云。手挥霍。而目 乱。名曰霍乱。简按此属臆解。病源候论云。
霍乱者。由人温凉不调。阴阳清浊二气。有相干乱之时。其乱在于肠胃之间者。因遇饮食而变。发则心腹绞痛。
其有先心痛者先吐。先腹痛者则先痢。心腹并痛者。则吐痢俱发。霍乱。言其病。挥霍之间。便致撩乱也。文选文赋。纷纭挥霍。李善注。挥霍。疾貌。
刺俞旁五 吴云。谓背俞两旁。去脊中行。三寸之穴。各五 。简按王诸家。并为少阴俞旁志室。(十四椎两旁。相去脊中各三寸。)此承上文少阴俞而言。然考之甲乙气乱于肠胃发霍乱吐下编。首节载霍乱刺俞旁五云云。不知士晏以俞为何俞。可疑。
足阳明及上旁三 简按足阳明。王为胃俞。(在十三椎下。两旁各一寸半。)张仍此。马则为胃仓。
(即胃俞旁一寸五分。)上旁三。王为肾俞之上。故云胃俞穴。马张为胃仓之上。故云胃舍穴。(十一椎下。
两旁相去各三寸。)吴及志高。不指言穴名。未详孰是。
痫惊 志云。痫 筋挛。或外感六气。或内伤七情。或饮食生痰。或大惊卒恐。病涉五脏。故当取五脉。简按此小儿病也。太素作惊痫。甲乙亦作惊痫。载小儿杂病中。王符潜夫论云。哺乳太多。则必掣纵而生痫病。巢源云。痫者。小儿病也。十岁以上为癫。十岁以下为痫。徐嗣伯云。大人曰癫。小儿曰痫。又巢源千金小儿门。有三种痢。曰惊痫。食痫。风痫。可以证焉。张曰。痫。音闲。癫病也。高云。痫。癫痫也。惊。
震惊也。并误。不知痫是后世所谓惊风。圣惠方论辨之详矣。
脉五 吴云。下文其五也。各家并同。王为阳陵泉。非也。
针手太阴 甲乙。作手足太阴。马张并云。刺经渠穴。吴志高不指为某穴。下三经同。简按不指为某穴者。似是。
刺经太阳 马吴张。经下绝句。吴云。凡言其经。而不及其穴者。本经皆可取。不必拘其穴也。马云。
刺手太阳小肠经穴。各五 。当是其经穴阳谷也。高据王注。直改经作足。简按吴近是。然太阳不言手足。当从王义。马以经为经穴之经。故云阳谷。
刺手少阴经络旁者 甲乙。作手足少阴。吴云。着某经旁者。非经非穴。取其孙络也。马云。刺手少阴心经络穴通里。然谓之络旁。则是手太阳小肠经支正穴也。张云。手少阴之经穴灵台也。在络穴通里之旁。
故曰络旁。
上踝五寸 马云。即足少阴肾经筑宾穴也。简按张志高并仍王注。此泻木实也。如刺肾经则乖理。
仆击 张云。暴仆如击也。楼氏纲目云。其卒然仆倒。经称为击仆。世又称为卒中风。是也。简按九宫八风篇云。其有三虚。而偏中于邪风。则为击仆偏枯矣。楼说为长。吴云。暴仆。为物所伤也。志云。癫痫之外实也。俱属臆解。
气满发逆 吴云。气满。气急而粗也。发逆。发为上逆也。志云。浊气之在中也。
隔塞闭绝 赵府本。塞。作则。熊张同。误也。风论云。食饮不下。鬲塞不通。本神篇云。愁忧者。
气闭塞而不行。吴云。若隔而闭绝上下。水谷不得通利。则暴忧之所为也。
暴厥 吴云。暴气上逆也。
聋偏塞闭不通 吴。偏下绝句。注云。偏。偏枯也。简按当从王注。
内气暴薄也 吴云。薄。雷风相薄之薄。击荡之称也。
不从内外中风之病 滑云。膏粱之疾。暴忧之病。内气暴薄。此三者。不从内。外中风之病。谓非外伤也。以非外伤。故为病。留瘦住着。不若风家之善行数多也。吴同。张云。有病不从内。而外中风寒。藏蓄不去。则伏而为热。故致燔烁消瘦。此以表邪留薄。而着于肌肉筋骨之间也。简按张从王注。为胜。下文云。
跛寒风湿之病也。即外中风之属。而留着者。则滑注不可从。
瘦留着 滑云。瘦。当作 。如人焉 哉之 。 。匿也。 匿住着。不之去也。吴仍此。简按改瘦作。似僻。
跛 马云。 。音只。跖同。孟子。鸡鸣而起章盗跖从庶。陈仲子廉士章从石。义同也。楚人谓跳曰。跛。音波。易曰。跛能履。又音避。国语云。丘无跛。吴云。足前点步。谓之 。一足偏引。谓之跛。
张云。足不可行。谓之 。志云。 。足也。跛。行不正。而偏费也。高云。 。践履也。跛。不正也。简按跖通。说文。跖。足下也。又作 。 跛。乃汉书 之义。(贾谊传。病非徒 也。又苦 。注。 。
脚掌也。 。戾也。)故王注云。足跛而不可履也。志仍此。方氏通雅。以 为螈 。太疏。
耳鸣 吴云。阳明胃脉。上耳前循发际。至颞 。故头痛耳鸣。为肠胃之所生。张同。简按口问篇云。
胃中空。宗脉虚。而下溜。脉有所竭。故耳鸣。决气篇云。液脱者耳数鸣。据此数义。王注为得矣。
卷三
太阴阳明论篇第二十九
更逆更从 张云。病者为逆。不病者为从。简按当从杨义。
阳道实阴道虚 张云。阳刚阴柔也。又外邪多有余。故阳道实。内伤多不足。故阴道虚。一曰。阴道实则阳道虚矣。所谓更虚更实者。亦通。志云。阳刚阴柔。故阳道常实。阴道常虚。系辞曰。阴阳之义配日月。白虎通曰。日之为言。实也。常满有节。月之为言。阙也。有满有阙也。所以有阙。何。归功于日也。简按吴此下。补阴道实阳道虚一句。张引一曰。盖指吴注。然考上文云。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
主内。则阳刚阴柔之解。于文意较顺。
阳受之则入六腑 徐云。此言贼风虚邪。阳受之入六腑。饮食起居。阴受之入五脏。与阴阳应象论。
天之邪气。害人五脏。水谷寒热。害人六腑。两说相反。其理安在。此谓虚邪外伤有余。饮食内伤不足。二者之伤。互有所受。不可执一而言伤也。
不时卧 张云。不能以时卧也。
故喉主天气 志云。此节用八故字。为阴阳异位故也。
上行极而下 志云。此言邪随气转也。人之阴阳出入。随时升降。是以阳病在上者。久而随气下行。
阴病在下者。久而随气上逆。
上先受之 简按百病始生篇云。清湿袭虚。则病起于下。风雨袭虚。则病起于上。辨脉篇云。清邪中于上焦。浊邪中于下焦。正其义也。张云。上非无湿。下非无风。但受有先后耳。曰先受之。则后者可知矣。
不得至经 马云。胃气不能自至于四肢之各经。必因于脾气之所运。简按至经。从太素作径至。为胜。
长四脏 马云。长。掌同。主也。
着胃 高云。着。昭着也。胃土水谷之精。昭着于外。简按马云。着。着同。此从王注也。高属强解。
上下至头足 张云。脾为脏腑之本。故上至头。下至足。无所不及。又岂独主一时而已哉。
足太阴者三阴也 高云。厥阴为一阴。少阴为二阴。太阴为三阴。故足太阴者。三阴也。
为之行气于三阴 吴云。为之。为胃也。三阴。太少厥也。脾为胃行气于三阴。运阳明之气。入于诸阴也。
为之行气于三阳 吴云。为之。为脾也。行气于三阳。运太阴之气。入于诸阳也。
阴道不利 吴云。血道不滑利也。高云。即脉道不利也。简按上文云。脉道不利。高注为长。
卷三
阳明脉解篇第三十
吴云。解。释也。释阳明脉为病之义。
主肉 甲乙作肌肉。简按新校正云。脉。作肌。误。
惋 甲乙。作闷。释音。惋。乌贯切。简按集韵。惋。愠。宛。 同。音郁。心所郁积也。即与王注符。若乌贯切。则为骇恨惊叹之义。志云。惊恐貌。高云。惊顾也。并乖经旨。
阳盛 甲乙。作邪盛。
骂詈 韵会。正斥曰骂。旁及曰詈。一切经音义云。詈。亦骂也。今解。恶言及之曰骂。诽谤咒诅曰詈。
不欲食不欲食故妄走 吴本。十字改为歌二字。简按问语乃然。当从吴。
卷四
热论篇第三十一
马云。首言热病者皆伤寒之类。故即以热论名篇。
今夫热病 甲乙。外台。无今字。
伤寒之类也 张云。伤寒者。中阴寒杀厉之气也。寒盛于冬。中而即病者。是为伤寒。其不即病者。至春则名为温病。至夏则名为暑病。然有四时不正之气。随感随发者。亦曰伤寒。寒邪束于肌表。则玄府闭。阳气不散越。乃郁而为热。故凡系外感发热者。皆伤寒之类。马云。水热穴论。帝问。人伤于寒。而传为热。何也。岐伯曰。夫寒盛则生热也。又此处王注。以伤寒论中。至夏变为热病之热病强解。甚非。盖未有伤于寒而不成热者也。非但至夏之热病为然也。简按王引伤寒例文。暑病。作热病。五十八难云。伤寒有几。其脉有变否。然。伤寒有五。有中风。有伤寒。有湿温。有热病。有温病。其所苦各不同。知是中风伤寒湿温热病温病。古总称之伤寒。则王注不可废。
巨阳者诸阳之属也其脉连于风府故为诸阳主气也 巨。甲乙作太。下同。张云。太阳为六经之长。统摄阳分。故诸阳皆其所属。太阳经脉。覆于巅背之表。故主诸阳之气分。志云。属。会也。谓太阳为诸阳之会。
滑本。此二十字。移于伤寒一日巨阳受之之下。徐本同。文义顺承。为胜。(资生经。风府下。引此节云。然则风府者。固伤寒所自起也。北人皆以毛裹之。南人怯弱者。亦以帛护其项。俗谓三角。是也。凡怯弱者。须护项后可也。)
伤寒一日巨阳受之 张云。按人身经络。三阳为表。三阴为里。三阳之序。则太阳为三阳。阳中之阳也。阳明为二阳。居太阳之次。少阳为一阳。居阳明之次。此三阳为表也。三阴之序。则太阴为三阴。居少阳之次。少阴为二阴。居太阴之次。厥阴为一阴。居少阴之次。是三阴为里也。其次序之数。则自内而外。故各有一二三之先后者如此。又如邪之中人。必自外而内。如皮部论等篇曰。邪客于皮。则腠理开。开则邪入客于络脉。络脉满则注于经脉。经脉满则入舍于腑脏。此所以邪必先于皮毛。经必始于太阳。而后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如下文之谓也。简按吴。此下。补以其脉经头项循腰脊九字。不可从。
头项痛腰脊强 张云。凡病伤寒者。多从太阳始。太阳之经云云。(与王注同)故其为病如此。仲景曰。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新校正云。甲乙。太素。作头项与腰皆强。简按今甲乙。作腰背强。
身热 张云。伤寒多发热。而独此云身热者。盖阳明主肌肉。身热尤甚也。邪热在胃则烦。故不得卧。仲景曰。阳明之为病。胃家实也。
不得卧 调经论云。阳明者。胃脉也。其气下行。阳明逆不得从其道。故不得卧也。
少阳主胆 新校正。引全元起。太素。甲乙。并作主骨。简按病源。亦作主骨。只外台作胆。外台引本篇文云。出第九卷中。考新校正。此篇。全本在第五卷。盖王氏改骨作胆。而宋人根据以改外台也。且灵经脉篇云。胆主骨。如阳明。不云主胃。而云主肉。则理宜于少阳亦云主骨。盖太阳主皮肤。阳明主肉。少阳主骨。从外而内。殆是半表半里之部分。故改胆作骨。于义为长。张云。邪在少阳者。三阳已尽。将入太阴。故为半表半里之经。其经脉。出耳前后。下循胸胁。故为胁痛耳聋等证。仲景曰。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之病。口苦咽干目眩也。又曰。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盖邪在阴则寒。邪在阳则热。邪在表。则无呕满等证。邪在里。则胸满干呕不能食。故成无己曰。少阳之邪。在半表半里之间。
未入于脏者 简按据新校正。全本。太素。脏。作腑。甲乙。伤寒例。亦作腑。只外台作脏。恐是亦宋人所校改也。考下文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此言邪在三阳之表者。可发汗。在三阴之脏者。可下之。若推仲景之例。则当作腑。然本经治法表里只有汗下二法。故王改腑作脏。义甚明显。
而东垣李氏云。藏。非谓五脏之脏。乃是藏物之藏。(出此事难知)三阳王氏演而作热论脏字说。(出伤寒纲目)并属强解。志云。藏者。里也。阴也。言三阳之经络。皆受三阳邪热之病。然在形身之外。而未入于里阴。
可发汗而解也。此解为胜。
四日太阴受之 张云。邪在三阳。失于汗解。则入三阴。自太阴始也。仲景曰。伤寒。脉浮而缓。
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也。简按本经所论三阴病者。
即仲景所谓阳明胃家实证。故下文云。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仲景所论三阴病者。乃阴寒之证。此本经所未言及。张引彼注此。殆不免乖谬。下少阴厥阴亦同。
络于肺 甲乙。病源。外台。无于字。
六日厥阴受之 简按方氏伤寒条辨云。一日二日三四五六日。犹言第一第二第三四五六之次第也。
大要譬如计程。如此立个前程的期式约模耳。非计日以限病之谓。张云。愚按伤寒传变。止言足经。不言手经。其义本出此篇。如上文六节是也。奈何草窗刘氏不明其理。遂谬创伤寒传足不传手之说。盖伤寒者。表邪也。欲求外证。但当察于周身。而周身上下脉络。惟足六经。则尽之矣。手经无能遍也。且手经所至。足经无不至者。故但言足经。则其左右前后。阴阳诸证。无不可按而得。而手经亦在其中。不必言矣。此本经所以止言足者。为周身之表证也。
烦满而囊缩 简按满。懑同。说文。懑。烦也。盖烦懑。乃烦闷也。(详见生气通天论喘满注。)缪氏伤寒撮要云。妇人亦有囊缩可辨。但其乳头缩者。即是也。李氏入门云。在女子。则阴户急痛引小腹。吴。
囊缩下。补三阴经络者。皆受病已入于腑。可下而已十六字。此推三阳之例。则经文似脱此等十余字。然以三阴称腑。尤为无谓。若改作脏字。仅通。
五脏不通则死矣 高云。则。犹即也。结上文三阴受病。非必四日太阴。五日少阴。六日厥阴。故内之三阴。外之三阳。内之五脏。外之六腑。一日皆受其病。致荣卫不行。五脏不通。即死矣。较之两感于寒。
不免于死者。更甚也。
渴止不满 甲乙。伤寒例。并无不满二字。简按上文。不言腹满。此必衍文。
而嚏 口问篇云。阳气和则嚏。
大气皆去病日已矣 调经论云。泻实者。开其门而出。大气乃屈。五色篇云。大气入脏腑者。不病而卒死。简按俱谓大邪之气。高云。其不两感于寒。属经脉之热病。皆以七日环复。病衰而愈。由此观之。则上文所云。一日受二日受者。乃循次言之。非一定不移之期日也。会悟圣经。当勿以辞害志。
通其脏脉 张云。谓当随经分治也。志云。谓手足三阴三阳之经脉。高云。脏脉。如上文太阴脾脏之脉。少阴肾脏之脉。厥阴肝脏之脉也。
可泄而已 张云。凡传经之邪。未满三日者。其邪在表。故可以汗。已满三日者。其邪传里。故可以下。吴。此下补若其寒邪。传不以次。与夫专经不传。表里变易。则随证脉处治。吐下汗和。蚤暮异法。三十二字。云。欲人通变云尔。简按王引伤寒论。义颇明显。若欲人通变。则有仲景伤寒论在焉。岂三十二字所包括乎。不啻添足。殆亦 妄。薛氏原旨云。按伤寒一证。传变无穷。此不过言传经之常。而未及于变。自仲景而后诸大家。俱有名言可法。学人所当尽读而精思之。然义多出于仲景。于仲景书。又当闭户深求者也。
遗 志云。伤寒论曰。大病瘥后劳复者。枳实栀子汤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黄如博棋子五六枚。盖因伤寒热甚之时而强食其食。故有宿食之所遗也。简按遗。是礼乐记。遗音遗味之遗。郑玄注。遗。犹余也。
盖与此同义。童氏活人指掌辨疑云。遗字注解多不同。活人书注。谓便不禁也。或云。遗。亡也。其人必利不禁也。此皆非是。余谓遗者。如以物遗人之遗。即司马公所谓积德以遗后人之遗。是也。言当少愈之时。邪气未尽去。胃气未尽复。肉食者。其后复病。多食者。其后遗病。将痊而不得痊矣。
强食之 甲乙。无之字。仲景云。病患脉已解。而日暮微烦者。以病新瘥。人强与谷。脾胃气尚弱。
不能消谷。故令微烦。损谷则愈。又曰。吐利发汗。脉平小烦者。以新瘥不胜谷气故也。
调其逆从 志云。脉浮者。以汗解之。脉沉者。以下解之。此之谓调其逆从也。高云。视其经脉之虚实。调其阴阳之逆从。
食肉则复 马云。肉本性热而难化。所以热病复生。志云。肉。谓豕肉。豕乃水畜。其性寒冷。是以多食则遗。简按当从马注。
谵言 甲乙。外台。作谵语。简按谵。又作 。并之廉切。音詹。考之字书。义少异。集韵。谵。多言也。 。疾而寐语也。然医书则互用。刘奎说疫为二义。甚误。
不知人六日死 外台。作不知人则六日而死。滑云。六日。当作三日。下文可见。徐同。简按下文云。
如是之后。三日乃死。则作六日者。非字之误。谓至三日。则少阳与厥阴俱病云云。三阴三阳俱受病。水浆不入。昏不知人。如是者三日。凡于六日之际当死也。
三日乃死 吴云。故不知人三日。六字为句。张云。如是之后。三日乃死。谓两感传遍之后。复三日而死也。盖即六日之义。高云。乃死。非即死矣。简按朱氏活人书云。两感。仲景无治法。但云两感病俱作。
治有先后。伤寒下之后。复下利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宜四逆汤。复身体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
宜桂枝汤。盖本经三阴证。并是仲景所谓胃家实。不宜以彼而例此。当考伤寒论。
病温 生气通天论曰。冬伤于寒。春必病温。金匮真言论曰。夫精者。身之本也。故冬藏于精者。春不病温。仲景云。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详见金匮真言论。)
病暑 滑云。此病暑。与病 不同。病暑。即热病也。宜发汗。病 则不宜汗矣。张云。寒邪中人。
而成温病暑病者。其在时则以夏至前后言。在病则以热之微甚言。故凡温病暑病。皆伤寒也。简按温病暑病。
皆是热病。以时异其名耳。考灵论疾诊尺篇云。冬伤于寒。春生瘅热。张云。即温热之病。其义可概见也。为热之微甚者。恐非。
与汗 简按与。予也。玉函经总例云。仲景曰。不须汗而强与汗之者。夺其津液。又须汗而不与汗之者。使诸毛孔闭塞。
卷四
刺热篇第三十二
张云。按前篇悉言伤寒。此篇名刺热者。盖即所以治伤寒也。但前篇分伤寒之六经。此篇详伤寒之五脏。
正彼此相为发明耳。
小便先黄 志云。先者。谓先有此内因之热。而先见此证也。肝主疏泄。故小便赤黄。倪朱龙曰。
先者。谓先有此内热之证。未与外热交争也。简按据下文四脏之例。先字当在小便上。评热病论云。小便黄者。
小腹中有热也。
腹痛多卧 吴云。肝脉抵小腹。故腹痛。肝主筋。筋痿故多卧。高云。腹。小腹也。木气不达。故多卧。
不得安卧 高云。卧则血归于肝。肝病而血不归也。
大汗 吴云。汗则阴阳和而愈矣。志云。正胜邪而外出也。
气逆 吴云。逆。为邪胜脏。志云。热淫而反内逆也。阴在内。阳在外。热争者。阴阳交争于外内之间。阴出于外者生。阴阳并逆于内者死。故曰重逆。
员员 甲乙。作贡贡。马云。靡定也。张同。吴云。小痛貌。志云。周转也。通雅云。头痛员员。
正谓作晕。故今人言头悬。简按考文义。志注近是。
冲头也 甲乙。头下。有痛字。
善呕 吴云。心火炎上。故善呕。
颜青 吴云。脾病而肝乘之。故见青色。简按灵五色篇曰。庭者。颜也。王注下文云。颜。额也。
方言云。东齐谓之颡。汝颖淮泗之间。谓之颜。
腰痛 张云。腰者。肾之府。热争于脾。则土邪乘肾。必注于腰。故为腰痛。
淅然 甲乙。作凄凄然。熊音。淅。音昔。寒惊貌。高云。淅然。如水洒身之意。简按淅。广韵。淅米也。洒水之义。正取于此。
身热 志云。外感曰发热。从内而外。曰身热。简按此说无明证。
走胸膺背 简按王注腹中论云。膺。胸旁也。颈。项前也。胸。膺间也。张亦云。膺。胸之两旁高处也。而说文云。膺。胸也。考史赵世家云。大膺大胸。修下而冯。知是胸膺有别。说文疏矣。
出血如大豆立已 高。移此七字于下文肾热病云云刺足少阴太阳之下。而云。此七字。旧本在刺手太阴阳明下。今改正于此。注云。承上文诸刺而言。若出针之时。出血如大豆。则邪热去。而经脉和。其病当立已。简按余脏热病。不言出血。独于肺热病而言之。实为可疑。高说近是。
苦渴 吴云。肾者水脏。当火炎水干之时。故口渴而数饮。
项痛而强 寒且 高云。邪正相持而热争。争于上。则项痛而强。争于下。则 寒者 。足下热。
不欲言 吴云。肾主吸。入肾病则吸微。故令不欲言也。志云。不欲言者。肾为生气之原也。高云。
热争于中。则不欲言。
澹澹然 简按说文。澹。水摇也。王注不定。义同。马云。无意味。张云。精神短少。非是。甲乙。
无此三字。
诸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出也 甲乙。汗上。有当字。出。作甚。高云。此衍文也。下文云。诸当汗者。
至其所胜日。汗大出也。误重于此。简按今从高说。而存下文。
颜先赤 高云。心火居上。故心热病者。颜先赤。五色篇云。庭者。颜也。庭。犹额也。
三周 张云。反。谓泻虚补实也。病而反治。其病必甚。其愈反迟。三周者。谓三遇所胜之日而后已。高云。三周。三日也。简按考王注。凡六刻。盖二刻一周。故为六刻。此甚速。当从张注。
以饮之寒水 甲乙。以。作先。
刺足阳明而汗出止 吴云。不言孔穴。而混言其经者。取穴不泥于一。但在其经。酌之可也。汗出止者。经气和也。张云。按寒热病篇曰。足阳明可汗出。当是内庭陷谷二穴。
身重骨痛耳聋好瞑 张云。肾主骨。在窍为耳。热邪居之。故为身重骨痛耳聋。热伤真阴。则志气昏倦。故好瞑。仲景曰。少阴之为病。但欲寐也。(新校正。引灵枢经。见热病篇。)
眩冒 吴云。目前黑谓之眩。目如蒙谓之冒。少阴肾主骨。骨之精为瞳子。少阴热。故令眩冒。简按海论云。髓海不足。眩冒目无所见。王注玉机真脏论云。眩。谓目眩视如转也。冒。谓冒闷也。○志云。按以上三节。用十六先字。盖言有先于内者有先于外者。皆当先治之。
胸胁满 缪刺论云。邪客于足少阴之络。胸胁支满。
刺足少阴少阳 高云。眩冒而热。乃少阴肾精不升。热病之起于少阴也。胸胁满。乃少阳经脉不和。
热病之起于少阳也。少阴为阴枢。少阳为阳枢。枢转有乖而病热。故并刺之。
太阳之脉色荣颧骨热病也 张。脉下句。注云。此下言两感之脉色死期也。荣。发见也。太阳之脉。
起于目内 。太阳之筋。下结于 。故太阳热病者。赤色当荣于颧骨。吴云。荣。华采之称。赤色是也。简按热病篇云。汗不出。大颧发赤。哕者。死。杨氏骨热病连读。恐非。当从王义。
荣未交 吴。荣。作营。注云。营。阴血也。以其营守于中。如军之中营也。张云。与上节之荣不同。
盖指营卫为言。谓邪犹在卫。未交于营。其气不深。故曰。今且得汗。简按荣。即上文荣颧骨之荣。交。甲乙作夭。下文同。今从之。
与厥阴脉争见 吴云。伤寒例云。尺寸俱微缓者。厥阴受病也。争见者。谓表见阳热之色。里见厥阴之脉。法曰。阳病见阴脉者死。故死期不过三日。张云。六经热病之序。其始太阳。其终厥阴。今终始争见。
则六经两感俱传遍。故当三日而死。证之下文。义尤明显。简按弦。少阳之脉。王为厥阴之脉。可疑。
其热病 此三字。甲乙。作热气二字。
少阳之脉色也 简按马据新校正。为衍文。今从之。
与少阴脉争见 甲乙。作手少阴。简按热病无言手经者。是误。
死期不过三日 甲乙。作其死不过三日。简按新校正。为王氏所足成。非也。○张云。如上文言太阳厥阴争见者。太阳为传表之始。厥阴为传里之终。自始而终也。此以少阳少阴争见者。少阳为传表之终。少阴为传里之始。自终而始也。言始言终。则六经无不遍矣。故不必言阳明太阴之争见也。简按此说恐是傅会。阳明太阴之争见。无不必言之理。必为阙文。
热病气穴 志云。此言刺未病者。当取之气穴也。气穴者。泻五脏气分之热。高云。热病气穴。犹言热病刺法。马云。三椎下间名身柱。四椎下间无穴。五椎下间名神道。六椎下间名灵台。七椎下间名至阳。张云。三椎下者。魄户也。四椎下旁。膏肓也。五椎下旁。神堂也。六椎下旁。 也。七椎下旁。膈关也。简按张添一旁字。不可从。气穴。即孔穴。义具于气穴论。
膈中热 甲乙。作胃中热。志云。胸中膈上。乃心肺之宫城。主胸中热者。泻肺热也。膈中热者。
泻心热也。不曰心肺。而曰胸中膈中者。意言热在气分。而不干于脏真也。
荣在 也 吴云。脊凡二十一椎。此独刺上之七椎。而不及其下者。盖以上之七惟。阳分也。故主热病。下之七椎。阴分也。所以主荣血。刺之则虚其阴。故曰荣在 也。有不可伤之意。张云。盖既取阳邪于上。仍当补阴于下。故曰。荣在 也。高云。荣为阴。主下。若荣血之热病。其穴在脊骨尽处。故曰荣在 也。
简按此一句难通。诸注并不允。
项上三椎陷者中也 张云。此取脊椎之大法也。项上三椎者。乃项骨三节。非脊椎也。三椎之下陷者中。方是第一节。穴名大椎。吴云。此风府穴也。言有取项上三椎者。则陷中为是。高云。申明三椎也。从项上数之。而为三椎也。下间者。椎下椎上陷者中也。盖大椎。乃脊骨之第一椎。从项上数之。则大椎为三椎。
如是推之。诸椎皆得矣。志云。此言五脏之热。入于经荣者。当取之骨穴也。脊骨之尽处曰 。谓如取荣穴当在。而至项上之三椎陷者中而取之。简按此二句。义未太明。张高据王注而释。今姑从之。甲乙。陷上有骨字。背 篇云。背中大 。在杼骨之端。千金云。大椎。第一椎上陷中。外台同。云。杼骨之端。云第一椎。
皆非项骨之谓。
牙车 刘熙释名云。辅车。或曰牙车。或曰颊车。或曰 车。凡系于车。皆取在下载上物也。
卷四
评热病论篇第三十三
马云。首二节。论热病。故名篇。后二节。则论劳风肾风也。
阴阳交 滑云。交。谓交错也。张云。以阳邪交入阴分。则阴气不守。故曰阴阳交。汪昂云。按五营运大论云。尺寸反者死。阴阳交者死。盖言脉也。简按仓公传云。热病阴阳交者死。即是。
无俾也 汪机云。愚谓谷气化为精。今不能食。则精无所俾益。高云。俾。补益也。简按俾。尔雅释诂云。使也。说文云。益也。王本于尔雅。汪高原于说文。并通。
病而留者 简按新校正。引甲乙。作而热留者。今从之。
脉尚躁盛 马云。按灵枢热病篇云。热病已得汗出。而脉尚躁喘。且复热。勿刺肤。喘甚者死。
又曰。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盛。此阴脉之极也。死。
三死 马云。汗后辄复热。不能食者。一死。汗后脉尚躁盛者。二死。汗后反狂言失志者。三死。
简按王以不胜其病为二死。考上文。此乃谓汗出而脉尚躁盛之证。故今从马义。志云。病而留者。一死也。胃气绝者。一死也。肾气绝者。一死也。胃气绝。肾气绝。上文所不言。此注非也。
风厥 张云。按风厥之义不一。如本篇者。言太阳少阴病也。其在阴阳别论者。云。二阳一阴发病。
名曰风厥。言胃与肝也。在五变篇者。曰。人之善病风厥漉汗者。肉不坚。腠理疏也。高云。承上文汗出复热之死证。复举汗出烦满之病以问之。风为阳邪。性主开发。凡汗出而身发热者。风也。汗乃阴液。外出于阳。
今汗出而心烦胸满不解者。乃阴竭阳虚。不相交济。是为厥也。此因风致汗。因汗致厥。病名曰风厥。简按仓公传云。风蹶胸满。过入其阳。阳气尽而阴气入。阴气入张。则寒气上。而热气下。故胸满汗出。与此少异。
巨阳主气 志云。巨阳。太阳也。太阳之气主表。风为阳邪。伤人阳气。两阳相搏。则为病热。少阴与太阳。相为表里。阳热在上。则阴气从之。从之则为厥逆矣。
服汤 张云。即脉度篇所谓虚者饮药以补之之意。简按药汤。古单谓之汤。华佗传。为汤下之。果下男形。是也。志云。以助水津之汗。似为白汤之谓。误也。
劳风 张云。因劳伤风也。王氏曰。劳。谓肾劳也。此固一说。第劳之为病。所涉者多。恐不止于肾经耳。马云。细玩此节之辞。似为医经中之劳证。简按此一时劳而受风之证。未见劳证咳出青黄涕而愈者。
则马注难凭。(巢源风热候云。肤腠虚。则风热之气。先伤皮毛。乃入肺也。其状。使人恶风寒战。目欲脱。
涕唾出。候之三日内。及五日内。不精明者。是也。七八日微有青黄脓涕。如弹丸大。从口鼻内出。为善也。
若不出则伤肺。变咳嗽唾脓血也。即本节劳风也。本节劳风。张氏医通详论之。文繁不录。当参看。出咳嗽门。)
叶文龄医学统旨云。劳风。即 之属。强上者。似角弓反张也。冥视者。目开不见物也。凡 病皆同不识人。
或反视斜视也。治法当与 同。又王好古医垒元戎。以此证为肺痿。并误也。方具于圣济总录十三卷。
法在肺下 吴云。其受邪由于肺下。盖四椎五椎六椎之间也。张同。
强上冥视 简按脉解篇云。所谓强上引背者。阳气大上而争。故强上也。王注。强上。谓头项禁强也。乃与此注同。马志从此。吴张根据杨义。恐非也。今千金。作弦上而目眩。盖冥视。即目眩之谓。
唾出如涕 吴云。肺中津液。为风热蒸灼稠粘。故唾出若鼻中之涕。肺主皮毛。肺既受伤。则脏真之气。不足以充皮毛。故恶风而振寒也。张氏医通云。唾出若涕者。痰饮上溢之征也。简按古无痰字。此云唾出如涕。谓吐粘痰也。
以救俯仰 吴云。肺下有风热。 胀。俯与仰皆不利。故必救其俯仰。
巨阳引精者 吴云。巨阳与少阴肾为表里。肾者精之府。精。阴体也。不能自行。必巨阳之气引之。
乃能施泄。故曰。巨阳引精。是为少壮人也。水足以济火。故三日可愈。中年者。精虽未竭。比之少壮则弱矣。
故五日可愈。老年之人。天癸竭矣。故云不精。不精者。真阴衰败。不足以济火。故治之七日始愈。张云。风邪之病肺者。必由足太阳膀胱经风门肺俞等穴。内入于脏。太阳者。水之府。三阳之表也。故当引精上行。则风从咳散。若巨阳气盛。引精速者。应在三日。中年精衰者。应在五日。衰年不精者。应在七日。张氏医通。
引下句云。治此证者。当急使巨阳之上引。恐非。
咳出青黄涕 千金。涕上。有浓字。张云。当咳出青黄痰涕而愈。如下文者。即引精之谓。张璐云。
大如弹丸者。乃久已支塞肺窍之结痰。见邪蓄之盛也。
若鼻中出 千金。出下。有为善二字。王注蓄门。即喉屋上通鼻之窍门也。出灵营气篇。新校正失考。
不出则伤肺 张云。咳涕不出。即今人所谓干咳嗽也。甚至金水枯竭。虚劳之候。故死。
肾风 奇病论云。帝曰。有病 然如有水状。切其脉大紧。身无痛者。形不瘦。不能食。食少。名为何病。岐伯曰。病生在肾。名为肾风。简按当与奇病论及风论参考。
面 然 甲乙。然下。有肿字。吴云。 。肿也。张云。 。浮肿也。 然。失色貌。志高并云。
肿貌。简按山海经。竹山有草焉。其名曰黄 。浴之已疥。又可以已 。
郭璞注云。 。肿也。可以证吴张之言矣。马及志则云。 者。足面也。盖以其与趺通也。而水热穴论云。上下溢于皮肤。故为 肿。则岂足趺之义乎。高则云。皮里内外曰 。此因误读水热穴论。行于皮肤。传为 肿之文。俱不可从。王注奇病论则云。 然。谓面目浮起。而色杂也。与此注少异。又注风论面 然浮肿。乃与本篇同。广韵。 。莫江切。病困。并与此不相涉。因疑 即庞。庞。又作 。奇病论 然。马本作庞。而考说文。 。石大貌。一曰。浓也。玉篇。大也。知是 然即 然。为肿大貌。其从 者。乃HT HT 之类。
张注非也。
壅害于言 吴云。面 然壅者。肾风并于上。而令壅塞也。故害于言。张云。壅。重浊不清也。
病风则肾脉不利。故壅害于言语。简按王吴以壅字接上句。张则属下句。志高并仍此。今从张义。
可刺不 马云。不。否同。
时热从胸背上至头汗出手热口干苦渴 马本。汗出。手热。各二字句。口干苦渴。四字句。张本。
汗出手热。口干苦渴。各四字句。高同。志。汗出以下。各二字一句。吴本与原本同。简按张本似是。苦渴。
盖谓口苦而渴。下文云。口苦舌干。
不能正偃 吴云。偃。仰卧也。
风水 张云。肾主水。风在肾经。即名风水。志云。病名风水者。因风而动其水也。高云。此肾风之病。肾受风邪。风行水涣。故病名曰风水。马云。风水之证。又见水热穴论。奇病论。论疾诊尺篇。简按本篇所谓风水者。乃因肾风误刺。而变之称。犹伤寒论。温病发汗身灼热者。名风温。与水热穴论等所论稍异。
(水热穴论云。肾汗出。逢于风。传为 肿。本之肾。名曰风水。
金匮要略云。风水。其脉自浮。外证骨节疼疼。恶风。又云。寸口脉沉滑者。中有水气。面目肿大有热。名曰风水。)
论在刺法中 张云。水热穴论也。志高同。
邪之所凑 说文。凑。水上人所会也。玉篇。竞进也。
上迫肺也 病能篇云。人之不得偃卧者。何也。岐伯曰。肺者。脏之盖也。肺气盛则脉大。脉大则不得偃卧也。
卧则惊 志云。胃络上通于心。阳气入阴。阴阳相薄。故惊恐也。高云。水气凌心也。
病本于胃 张云。脾胃属土。所以制水。土弱则寒水反侮之。故腹中鸣。而食不下也。
身重难以行 张云。胃主肌肉。其脉行于足。水气居于肉中。故身重不能行。
胞脉闭也 张云。胞。即子宫。马云。愚观月事不来。似为妇人而论。然男子之肾风。诸证俱同。惟此一证。则有异耳。
卷四
逆调论篇第三十四
高云。调。调和也。逆调。逆其寒热水火荣卫之气。不调和也。寒热逆调。则为烦为痹。水火逆调。则为肉烁。为挛节。荣卫逆调。则为肉苛。脏气逆调。则为息喘也。
痹气 圣济总录云。夫阳虚生外寒。阴盛生内寒。人身阴阳偏胜。则自生寒热。不必外伤于邪气也。
痹气内寒者。以气痹而血不能运。阳虚而阴自胜也。故血凝泣而脉不通。其证。身寒如从水中出也。方出于二十卷中。吴云。痹气者。气不流畅。而痹着也。
如炙如火 吴云。如炙。自苦其热。如薰炙也。如火。人探其热。如探火也。简按当从太素之文。下文同。
两阳相得 马云。四肢属阳。风亦属阳。一逢风寒。两阳相得。张同。志云。四肢者。阳明之所主也。
两阳。阳明也。两阳合明。故曰阳明。相得者。自相得而为热也。简按马注为是。
不能生长 简按谷梁传云。独阴不生。独阳不长。正此之义也。
内烁 熊音。烁。书药反。
以水为事 志云。肾气胜者。肾水之气胜也。以水为事者。膀胱之水胜也。谓其人水寒之气偏胜。简按马张仍王注。为纵欲之义。考文义恐不然。
肾脂枯不长 高云。是人有寒者。平素肾气胜。肾气胜。则以水为事。故太阳阳气衰。太阳阳气衰。
则为孤阴。孤阴不长。故肾脂枯不长。
一水不能胜两火 高云。七字在下。误重于此。衍文也。简按此前注所未发。今从此。
肾孤脏也 高云。寒甚至骨。宜冻栗矣。所以不能冻栗者。肾水生肝木。肝为阴中之阳。故肝一阳也。
少阴合心火。心为阳中之阳。故心二阳也。肾为阴中之阴。故肾孤脏也。一阳二阳。火也。孤脏。水也。今一水不能胜二火。故虽寒甚至骨。而不能冻栗也。寒在于骨。病名曰骨痹。骨痹者。骨节拘挛。是人当挛节也。此言水火逆调。而独阳不生。则为肉烁。孤阴不长。则为挛节也。简按诸家不知前文一水不能胜两火七字衍文。
以阳盛阴虚为解。故文理乖违。不能贯通。得高注而义始显。
苛 吴云。苛。胡歌切。麻木不仁也。张云。顽木沉重之谓。简按王注 重。考。 顽。同音。广韵。
。 痹。五还切。知是王氏以苛为顽麻之义。说文。苛。小草也。盖麻痹者。病在皮上。尤细琐者。故取义于苛细。曲礼。疾痛苛痒。可以见耳。志云。苛。虐也。谓近衣絮。而苛虐如故也。不可从。
营气虚卫气实也 马云。营气者。阴气也。运于内。为阳之守。故其气虚。卫气者。阳气也。运于外。
为阴之使。故其气实。太阴阳明论曰。阳道实。阴道虚。此即本节之义。张云。卫气实者。言肌肉本无恙也。简按下文云。营气虚则不仁。卫气虚则不用。营卫俱虚。则不仁且不用。则此七字不相冒。恐是衍文。前注似牵强。
不仁且不用 张云。不仁。不知痛痒寒热也。不用。不能举动也。简按肉苛与不仁自有分。以肉苛而顽麻。故不知痛痒而不仁。吴云。不仁。麻木顽痹也。误。马云。不仁者果核中有仁。惟肉无所知。则若有不能如仁有生意矣。凿亦甚。
肉如故也 甲乙。作肉如苛也。马云。其肉未必有减于昔也。张云。肌肉如故。言肌肉本无恙也。
高云。肉苛如故也。简按答语无苛字。当从甲乙之文。
曰死 吴云。志不足以帅形气。人虽犹存。夭其生理矣。死其一肢一肉。是为死之徒也。张云。人之身体在外。五志在内。虽肌肉如故。而神气失守。则外虽有形。而中已无主。若彼此不相有也。故当死。简按吴以死为死肌之死。张注似允当。
不得卧不得行 滑云。多一不字。
下经 简按史记。仓公受脉书上下经于阳庆。盖此书也。
不安 张云。反复不宁之谓。今人有过于饱食。或病胀满者。卧必不安。此皆胃气不和之故。按上文所问。不得卧而息无音者。义亦同。此故不复答。
息有音也 张云。病不在胃。亦不在脏。故起居如故。气逆于肺之络脉者。病浅而微。故但为息有音耳。上文所问。有卧行而喘者。义亦类此。故不复答。
主卧与喘也 张云。水病者。其本在肾。其末在肺。故为不得卧。卧则喘者。标本俱病也。上文所问。
有不得卧。不能行。而喘者。义类此节。故不复答。本篇所论。喘息不得卧者。有肺胃肾三脏之异。在肺络者。
起居如故。而息有音也。病之微者也。在胃者。不得卧。而息有音也。甚于肺者也。在肾者。不得卧。卧则喘也。又其甚者。夫息有音者。即喘之渐。喘出于肾。则病在根本矣。故愈深者。必愈甚。凡虚劳之喘。义亦犹此。有不可不察也。简按首帝所问者六。而岐伯所答者三。王氏以为古之脱简。张则以为义自含蓄。本无阙文。
而吴则补凡三条。八十四字。志云。后人有言简脱者。有增补其文者。圣人立言。浑然 括。或言在意中。或意在言表。奈何后学不细心体认。而妄增臆论耶。可谓知言矣。
卷四
疟论篇第三十五
马云。疟。凌虐之义。故名篇。当与灵枢岁露篇七十九参看。简按刘熙释名云。疟。酷虐也。凡疾或寒或热耳。而此疾先寒后热。两疾似酷虐也。
夫 疟 甲乙。千金。无 字。马云。 。音皆。后世从 。误也。 疟者。疟之总称也。王注以为老疟。不必然。 疟皆生于风。则皆之一字。凡寒疟温疟瘅疟。不分每日间日三日。皆可称为 疟也。简按广雅云。 。 疟也。说文云。 。二日一发疟也。盖疟多二日一发者。因为之总称耳。王以为老疟者。其说盖出于张文仲。(外台。獭肝等八味方。传尸病。亦名疟。遁注。骨蒸。伏连。 。 。是。)而其原因误读五十六难云。咳逆 疟。连岁不已尔。吴云。 。
亦疟也。夜病者谓之 。昼病者谓之疟。方言书。夜市谓之 市。本乎此也。(方言书。未知何等书。阅青箱杂记。豫章漫录。五杂俎等。云。蜀有 市。而间日一集。如 疟之一发。则其俗又以冷热发歇。为市喻也。夜市之说。无所考。)张云。 。皆也。疟。残虐之谓。疟证虽多。皆谓之虐。故曰 疟。李云。凡秋疟皆名 。
即其皆生于风。皆字。知诸疟之通称也。(医宗必读。不载秋疟之说。则云。凡疟皆名 。昔人之解非。)志与吴同。而解生气通天论则云。阴疟也。高云。 。阴疟也。疟。阳疟也。以上数说。俱无稽之言。不可从。
孔颖达左传正义云。 是小疟。 是大疟。亦非本经之义。
畜作 赵府本。畜。作蓄。岁露篇。作 。马云。盖 。即积之义。故其旁皆从禾。不发之谓畜。发时之谓作。
伸欠 张云。伸者。伸其四体。邪动于经也。欠。呵欠也。阴阳争引而然。简按曲礼。侍坐于君子。
君子欠伸。撰杖履。视日蚤莫。郑注。以君子有倦意也。前翼奉传。体病则欠伸动于貌。马云。伸。当作呻。
呻为肾之声。误也。此论疟之形状。专指寒疟。
寒栗鼓颔 汪云。愚谓此节。论疟之形状。张云。鼓者。振悚之谓。
愿闻其道 马云。道。犹路也。据下文有其道远。则此道当以路训之。
阴阳相移也 汪云。此节。论疟之所以发寒热也。又为一章之大旨。下发明此节也。
阳并于阴则阴实而阳虚 高云。相移者。相并之义。如阳气相移。而并于阴。则阴实而阳虚。须知阴气相移。而并于阳。则阳实而阴虚。不言者省文也。
腰背头项痛 滑云。此下。当有少阳虚一节。卢氏 疟论疏云。不列少阳形证者。以太阳为开。阳明为阖。少阳为枢。而开之能开。阖之能阖。枢转之也。
骨寒而痛 张云。阴胜则阳气不行。血脉凝滞。故骨寒而痛。终始篇曰。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