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征续编

  《续编》序

  孔子曰: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医药之道,苟不精义,致用也难矣。其观象索本,知几通变,非天下至精,孰能与于此哉?仲景氏出,方法悉备,其书虽存,而知意味者鲜矣。于是治疾之要,唯知随证,而不知观证之有法也。其论药能方验药功,混为一,终不辨本性也。

  如斯而得入神,孰不为良医耶?村井大年,肥后人也,笃信吾先考东洞翁。治旧 ,起废疾,名声振四海。顷者集《药征》不载之药品,稽古征今,审其功能,作《药征续编》,大年之精斯道也。读此书而观其所论,则可知焉。

  宽政丙辰仲冬平安吉益猷修夫序

  卷上

  赤石脂

  主治水毒下利。故兼治便脓血。

  卷上 赤石脂

  考证

  桃花汤证曰:下利便脓血。

  赤石脂禹余粮汤证曰:下利不止。

  上二方,赤石脂各一斤。

  乌头赤石脂丸,证不具。

  上一方,赤石脂一两。

  据此三方,则赤石脂,治水毒下利不止便脓血明矣。

  卷上 赤石脂

  互考

  赤石脂配干姜,则治腹痛下利。若无腹痛,则不配干姜。

  乌头赤石脂丸,证不具。但云治心痛彻背,背痛彻心者,虽然,此方岂惟治心背彻痛乎?后世误载之《金匮要略・心痛》病篇内。故世医皆以为但治心痛之方也。 按:此方本当在六经病篇内,某证条下,而治心痛彻背,背痛彻心者矣。今详前后之条,及病证方法,盖厥阴病,蛔厥,心痛彻背,背痛彻心,下利恶寒者主之。当是同甘草粉蜜汤,大建中汤等,在乌梅丸之前后矣。《外台秘要》第七心背彻痛方内曰:仲景《伤寒论》,心痛彻背,背痛彻心,乌头赤石脂丸主之。小注云:出第十五卷中。然则是本《伤寒论・蒸阴病》篇内方,而必有前后之证存矣。何以言之?则蜀椒治蛔厥。干姜治下利腹痛,乌头、附子,并治四肢厥逆,赤石脂惟治下利。由此观之,此方岂惟治心背彻痛乎?余尝疑乌梅能治蛔,故蛔厥心痛彻背,背痛彻心,则此方不可无乌梅矣。然则乌头是乌梅之误矣乎?凡仲景之方,无乌头、附子并用者,则益知乌头是乌梅之误矣。 又按:《外台秘要》第七久心痛方内,有范汪疗久心痛方,又名乌头赤石脂丸。方内有桂心,(桂心即桂枝,唐方皆以桂枝为桂心)无附子,此为异耳。或疑附子是桂枝之误矣乎?桂枝能治上冲而厥者,乌头、附子,本同物同功,并存以俟明者试效而已。

  桃花汤方曰: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筛末,是分赤石脂一斤以为各半斤。干姜一两,粳米一升,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滓,取七合,又取半斤赤石脂末内方寸匕,温服,一日三服。后内赤石脂末方寸匕者,未知何故也,宜随仲景之法施之。《外台秘要》引崔氏方,阮氏桃花汤,分两法,则与此不同,可考。

  卷上 赤石脂

  品考

  赤石脂理腻粘苦缀唇,鲜红桃花色者为上品,近年佐渡州所产者是也。凡方有桃花名者,以

  卷上

  栝楼根

  主治渴。

  卷上 栝楼根

  考证

  柴胡桂枝干姜汤证曰:渴而不呕。

  小柴胡去半夏加栝蒌汤证曰:发渴者。

  上二方,栝蒌根各四两。

  栝蒌桂枝汤,证不具。

  栝蒌瞿麦丸证曰:其人若渴。

  上二方,栝蒌根各二两。

  栝蒌牡蛎散证曰:渴不差者。

  牡蛎泽泻散证不具。

  上二方,栝蒌根诸药等分。

  据此诸方,则栝蒌根治渴明矣。凡渴有二证。烦渴者,石膏主之,但渴者,栝蒌根主之。

  是宜分别而治之。按栝蒌根者,盖兼治口中燥渴及粘者,然是非栝蒌根一味之主治也。合用而后见其妙,要宜考之于柴胡桂枝干姜汤,栝蒌桂枝汤二方。

  卷上 栝楼根

  互考

  栝蒌桂枝汤证,不具。然太阳病,其证备云,则是全备桂枝汤证之谓也。但身体强几几然云者,岂独栝蒌根所主乎?几几然,是项背强急之状也。故桂枝加葛根汤证曰:此方盖于桂枝加葛根汤证曰:项背强,几几然,则几几然,是为葛根之证明矣,余故曰:此方盖于桂枝加葛根汤方内,加栝蒌根二两,煮法水率,亦皆根据桂枝加葛根汤法,而不根据桂枝汤法也。

  岂不其征乎?然则益知此方者,是桂枝加葛根汤证全备而渴者主之。《类聚方》不载此方,水率煮法者误也。

  牡蛎泽泻散,证不具。此方七味等分之剂,而不知何以为主药也?然今此谓大病瘥后,从腰以下有水气,则必有渴证明矣。故有栝蒌根也。

  卷上 栝楼根

  辨误

  《尔雅》曰:果 之实栝蒌。郭璞曰:今齐人呼之为天瓜。李巡曰:栝蒌子名也。据此说,则根名果 ,子名栝蒌。凡仲景之方,栝蒌桂枝汤,栝蒌瞿麦丸,柴胡去半夏加栝蒌汤,及牡蛎泽泻散,柴胡桂枝干姜汤二方内,栝蒌皆当作果 。若作栝蒌,则当须加根字。不然,与子相混,不可不改焉。又小陷胸汤,瓜蒌薤白白酒汤,瓜蒌薤白半夏汤,枳实薤白桂枝汤方内,瓜蒌实皆当作栝蒌也,实字当削之。李时珍曰:栝蒌即果 二字音转也,亦作KT,后人又转为瓜蒌,愈转愈失其真矣。时珍之说非也,栝蒌决非果 音转也,《尔雅》岂以音转注之乎?瓜蒌 KT ,后世假栝蒌之音者也。 KT 本见《灵枢经》,盖俗字,误见于经,后

  卷上 栝楼根

  品考

  栝蒌二品,其色赤,一其色黄,但其根不异,通用而可也。雷 曰:圆者为栝,长者为蒌,亦属牵强。今药肆所有者,土瓜根混卖,不可不择也。盖土瓜根,短如甘薯,味苦。天瓜长如薯蓣,最大,味甘微苦,宜以此分别也。若无此物,则天花粉可权用。其色如雪,握之又作雪声,不贴银器者佳。

  卷上

  蜀漆

  主治胸腹及脐下动剧者,故兼治惊狂,火逆疟疾。

  卷上 蜀漆

  考证

  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证曰:惊狂起卧不安者。

  牡蛎汤证曰:牡疟。

  上二方,蜀漆各三两。

  牡蛎泽泻散,证不具。

  蜀漆散证曰:牡疟,多寒者。

  上二方,蜀漆诸药等分。

  据此诸方,则蜀漆之为功,古来未尝谓治动矣。然疟疾,及惊狂火逆诸证,必有胸腹脐下动剧者。故见其有动者而用之,则法证无不治者。然则蜀漆者,治胸腹及脐下动剧者明矣。

  卷上 蜀漆

  互考

  牡蛎汤服法曰:吐则勿更服。今疟疾有喘鸣急迫,或自汗,或不汗,胸腹动剧者,服之,则其人必吐水数升,而无其证不愈者,若有不吐者,则其证不愈也。由此观之,蜀漆能吐水毒,动是水毒明矣。当知疟之为病,亦水毒之所为矣。虽然,此方岂惟治疟疾乎?凡病患喘鸣迫塞,或自汗,或不汗,胸腹动剧,皆此方能治之。往来寒热,发作有时,所以不豫也。

  晋唐以来,世医之见仲景之方也,皆以为惟治伤寒者。故如彼葛洪、孙思邈、王焘、许叔微之书,皆知备仲景之方于伤寒门,而未尝知治万病矣。殊不知仲景本取治万病之方,以治伤寒矣。降至赵宋之时,有《金匮要略》之书,当时如王洙,得仲景治伤寒中杂病证之方于蠹简之中,而后各分其门,以为一书。世之为医者,遂称其书谓之《金匮玉函》之方。金匮之玉函之,盖尊重之至也。自此以往,世之为医者,又见某门之方,以为某方惟治某证,于是乎如牡蛎汤蜀漆散二方,亦署诸疟疾篇内,而徒知治疟疾,未尝知治余病矣。甚之束之高阁,而谓古方不宜今病,可胜叹哉!呜呼!仲景之方法之衰也,不独王叔和为之,彼葛孙王许实为之,又医道之大罪人乎哉?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证曰:惊狂,起卧不安。 按:此证者,是外证也。

  凡仲景之为法,不独以外证治之,且并诊内外治之。故无胸腹及脐下动者,若虽有惊狂起卧不安证,亦非此方所宜也。呜呼!是吾东洞翁千古卓识,吾侪岂不奉此乎哉?蜀漆散证不具,且云牡疟,盖牡疟者,独展不热,非无热也,多寒也。夫疟之为病,先其寒而后其热,虽然,不可以寒热治疟,则岂无内候在乎?曰:必有脐下动剧矣。故仲景尝以龙骨主之,以蜀漆佐之,医者其察诸。

  牡蛎泽泻散证不具,然以仲景用牡蛎之方推之,则其证必有胸腹之动剧。苟有胸腹之动剧,则无有不加蜀漆之方。由此观之,盖此方治水肿胸腹之动剧而渴者明矣。《方极》可考。

  凡仲景之治动也,其活法有三:有胸腹之动,则以牡蛎治之;有脐下之动,则以龙骨治之;有胸腹脐下之动剧,则以蜀漆治之。此为仲景治动之三活法矣。故仲景之方,有以蜀漆配之牡蛎者,或有配之龙骨者,或有配之龙骨、牡蛎者,是又仲景用蜀漆之法也。本论不载此法者,盖属脱误。故晋唐以来,无有知蜀漆之功者,而诸病之有动者最多。则动之为病也,为诸病内候之主证,而最为难治者。虽然,二千年来,诸医之说诸家本草,何其不载龙骨、牡蛎、蜀漆之本功矣乎?或云:牡蛎之咸,消胸腹之满;或云:龙骨、牡蛎,收敛神气;或云:蜀漆辛以散之;或云:龙骨、牡蛎之涩以固之。未尝见言及治动之功者,又未尝知动之为诸病内候之主证也。吾东洞翁,生于二千年之下,始知龙骨、牡蛎、蜀漆之功,其说详于本条之下,是诚二千年来不传之说。而翁独得其旨者,不亦伟乎?韩退之尝推尊孟子,以为功不在禹之下,余以为翁之有功于我医,不在仲景之下矣。是非余之过论也。

  卷上 蜀漆

  品考

  蜀漆,乃常山苗,其功与常山同,蜀漆无华舶来之物。常山者,华物为良,和产多伪品。

  若

  卷上

  生姜

  主治呕。故兼治干呕噫哕逆。

  卷上 生姜

  考证

  小半夏汤证曰:呕吐谷不得下。

  小半夏加茯苓汤证曰:卒呕吐。又曰:先渴后呕。

  浓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证,不具。

  橘皮汤证曰:干呕哕。

  橘皮竹茹汤证曰:哕逆。

  橘皮枳实生姜汤证,不具。

  以上六方,生姜各半斤。

  生姜半夏汤证,不具。

  上一方,生姜汁一升。

  黄 桂枝五物汤证,不具。

  吴茱萸汤证曰:食谷欲呕。又曰:干呕。又曰:呕而胸满。

  上二方,生姜各六两。

  大柴胡汤证曰:呕不止。又曰:呕吐。

  生姜甘草汤证曰:咳唾涎沫不止。

  栀子生姜豉汤证曰:呕。

  旋复花代赭石汤证曰:噫气不除。

  浓朴七物汤证,不具。

  浓朴半夏汤证,不具。

  当归生姜羊肉汤证,不具。

  以上七方,生姜各五两。

  茯苓泽泻汤证曰:吐而渴。

  生姜泻心汤证曰:干噫食臭。

  茯苓饮证曰:自吐出水。

  以上三方,生姜各四两。

  桂枝汤证曰:干呕。(凡桂枝汤出入诸方皆仿之)

  真武汤证曰:呕。

  黄芩加半夏生姜汤证曰:呕。

  桂枝枳实生姜汤证曰:诸逆。

  茯苓甘草汤证,不具。

  以上五方,生姜各三两。

  干姜人参半夏丸证曰:呕吐不止。

  上一方,生姜汁糊丸。

  据此诸方,则生姜但治呕也,哕逆噫气干呕,或干噫食臭,皆呕吐轻证也。故加咳唾涎沫不止,似哕不哕,亦生姜所兼治也。岂不呕之余证乎?

  卷上 生姜

  互考

  凡仲景之方,二百十余方。而其内用生姜之方,六十有余首。并用大枣之方,四十有七首。又其内生姜五两,对大枣十二枚之方二首(十二枚乃四两之例,若去核则为三两)对十枚之方一首(十枚乃三两八铢之例),对十五枚之方一首(十五枚乃五两之例)。生姜六两,对大枣十二枚之方一首。生姜四两,对大枣十二枚之方一首。生姜一两,对大枣十枚之方一首。

  生姜半斤,对大枣三十枚之方一首(三十枚者十两之例)。如此数方,无不专取生姜、大枣之功者。又桂枝汤,去加之方,二十有六首,及越婢汤之方三首,葛根汤之方二首,小柴胡汤之方五首,文蛤汤,防己黄 汤,以上十三方,凡三十有九首。皆以生姜三两,对大枣十二枚,虽他品加减之。亦至生姜、大枣,无有变之者何也?其证不变故乎?又别有妙用乎?由此观之,姜与枣者,虽为日用饵食之物,亦仲景方内二味必相对者多,则盖似有调和之意。

  故后世谬仿之,方后必有谓姜、枣水煎者。虽似取仲景之法,亦未知其本功之所在也。殊不知生姜、大枣之于其证也,每方必有其所治之毒矣。宜以桂枝汤小柴胡汤,二方之证征之。

  若以日用饵食之物推之,则如粳米、赤小豆、大小麦、香豉、酒酢、饴蜜、白 酒、薤葱之类,其谓之何矣? 以为如此诸品,亦或有所建单用之功者,或有所助诸药之毒者。余故曰:不可以日用饵食之物推之,然夫如姜与枣,亦别有大勇力者矣,宜以考证中诸方察之。夫孔子每食不撤姜,曾晰常嗜羊枣,亦不可以药中姜、枣见之。今以此为治病之材,则又有大攻毒之功。凡药材以饵食见之,则至桂枝究矣。古者姜、桂、枣、栗,以为燕食庶羞之品,故内则曰:枣、栗、姜、桂。吕览有言,和之美者,阳朴之姜,招摇之桂。是乃古人所常食之物也,又何毒之有?虽然,良医橐而药之,则虽谷肉果菜,亦皆为治病良材,而无有所不驱除其病毒者。东洞翁有言曰:药之为毒,毒即能,能即毒,知言哉?夫生姜之治呕也。犹桂枝之治上冲,大枣之治拘挛矣。当此时,岂以日用饵食之物论之乎?是以至大枣、生姜相对之方,则又有所合治之功也。如其量法多少,则其功用,亦有所不同者也。《集验方》(《外台秘要》所引)疗肺痿,有生姜五两、甘草二两、大枣十二枚之方。《古今录验》(同上)疗上气,有甘草三两、桂枝四两,生姜一斤之方。由是观之,桂枝与姜、枣,岂以日用饵食之物论之乎?况又于其单用独立之方乎?医者其详诸。

  浓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证不具,但云:发汗后腹胀满者主之。胀满是浓朴之所主也,今其生姜为半斤,半夏为半升,岂无呕吐兼发之证矣乎?《方极》、《类聚方》可并考。桂枝枳实生姜汤证曰:心中痞,诸逆,心悬痛。东洞翁曰:痞下疑脱满字。今因此说,则心中痞满者,是枳实之所主。而诸逆者,盖上逆吐逆呕逆之谓也。上逆者,桂枝之所治也。吐逆呕逆者,生姜之所治也。

  橘皮枳实生姜汤证,不具。 按:此方盖橘皮之证多,故为一斤。枳实之证少,故为三两。今加生姜半斤者,岂无有呕证多矣乎哉?故此方呕证不具者,盖属阙文。宜以诸汤加生姜半斤之方推知之。

  黄 桂枝五物汤证,不具。此方本于桂枝加黄 汤方内加黄 一两,足前成三两,生姜三两,足前成六两,而去甘草二两,但煮法水率不同耳。故东洞翁曰:桂枝加黄 汤证,而呕不急迫者主之,是所以生姜之为六两也。

  浓朴七物汤证,不具。此方虽生姜、大枣相对,亦生姜多于大枣,则岂得无呕证不具乎?故东洞翁曰:此方于浓朴三物汤桂枝去芍药汤二方内,更加生姜二两,足前成五两,盖二方证而呕者主之。

  半夏浓朴汤证曰:妇人咽中如有炙脔。岂因有此一证,而得用此方乎?今根据《千金方》,则作治胸满心下坚(按《千金方》及冀硬字皆作坚,此坚字亦硬字也)。咽中帖帖,如有炙肉脔,吐之不出,咽之不下,是吐之不出,咽之不下,似有呕逆之状。故有生姜五两,半夏一升,此方岂惟妇人之治耶?虽男子亦有此证,则宜施之。

  当归生姜羊肉汤证,不具。此方未试之,故今略之。

  茯苓甘草汤证,不具。 按:此方之证,以有茯苓、生姜各三两观之,则有悸无呕者,盖属脱误也。故东洞翁曰:当有冲逆而呕证。余曰:心下悸上冲而呕者,此方主之,屡试屡验。

  生姜半夏汤证曰:病患胸中似喘不喘,似呕不呕,似哕不哕,彻心中愦愦然无奈。 按:是疑非此方全证,何则?生姜、半夏之为功,本惟治呕吐。然今于此方,何其谓似呕不呕乎?若其然,则似无生姜、半夏之所治之证矣。由是观之,似呕不呕四字,盖属衍文,而有呕吐之证不具可知矣。虽然,似喘不喘,似哕不哕者,似有呕吐兼发之证。故今煮半夏半升,以内生姜汁一升者,是欲大取生姜之功也。余故曰:半夏能治呕吐兼发者,生姜能治但呕者,又能治呕多吐少者,故方内有生姜、半夏并用者,则必谓呕吐,或谓卒呕吐,或谓呕吐不止。若有生姜而无半夏,则谓但呕或谓干呕,或谓干呕哕,或谓哕逆,或谓食谷欲呕,或谓呕而胸满,或谓诸逆,是可以征焉?然则此方治呕吐兼发者明矣。故法曰:呕止停后服。岂其谓似呕不呕,而后谓呕止停后服可乎?茯苓泽泻汤方生姜四两,但云胃反,吐而渴欲饮水者。今有吐而无呕者,盖属脱误。因屡试此方,若施无呕者,则未尝见奏其效者,若施之吐后,但呕而渴者,则其效之速也,如桴鼓相应然。由此观之,此方能治病患胃反,呕而渴欲饮水者。夫胃反者,吐食也。然则此胃反吐之吐字,盖呕字之误可知矣。不然,属重复,若作呕字,则其义始稳当,其证亦可谓具而已。按呕吐者,是水毒之上逆者也。桂枝能下其上逆,生姜能止其呕,泽泻、术、茯苓能泻之小便,甘草能缓其呕之急迫者,益知此方之下脱呕证明矣。《类聚方》可并考。

  生姜泻心汤方,有半夏半升、生姜四两,而无呕吐证者何?曰:干噫食臭,是乃呕之轻证也。曰:然今有半夏、生姜,而无呕吐兼发证者何?然此方于半夏泻心汤方内减干姜二两,加生姜四两,岂无呕吐兼发证乎?夫半夏泻心汤之为方,治呕而肠鸣、心下痞硬者,既于本方谓呕而肠鸣,故今于此方而不重举呕证者,欲使人思得之也。仲景之方,多此类也,然则此方略呕证,而脱吐证者欤。

  茯苓饮证曰:自吐出水。方曰:生姜四两。然则此方,岂但吐出宿水乎?必有呕证明矣。

  卷上 生姜

  辨误

  凡生姜之功,详于诸家本草。虽然,其说非疾医之义。盖服饵家腐谈而误世者,不为不少矣。曰:姜久服通神明。曰:姜要热,则去皮。要冷,则留皮。曰:姜制半夏、浓朴之毒。

  曰:生姜屑、生干姜,生姜,分别用之。曰:姜能 御百邪。以上诸说,非疾医之义,奚俟余之言哉。呜呼!如食之通神明之说,则出于伪书《本草经》。朱子尝取此说以注论语。余虽未知其是否,何其说之迂也?陈藏器去皮留皮之言,彼岂知生姜之功,在一根之中矣乎?又至加彼生姜制半夏、浓朴之毒之说,一何盲昧之至于此乎?若夫生姜制半夏之毒,则仲景何用生姜半夏汤、小半夏汤乎?若夫生姜制浓朴之毒,则仲景何用浓朴生姜半夏人参甘草汤、浓朴半夏汤乎?苟如李杲之言,半夏、浓朴,实为钝物,又与不用同焉。夫仲景之用生姜与半夏、浓朴也,则取其毒之用耳,又何制之为?况生姜能姜御百邪之言,则时珍误裁断王安石姜能 我者也。于毒邪臭腥寒热,皆足以御之之说,而惟云 御百邪,于义不通。安石之说,犹且牵强,而况于时珍之言乎?是大惑后人,不可从焉。孙思邈曰:姜为呕家圣药。陶弘景尝谓不撤姜食,不多食,言可常食,但不可多尔,有病者是所宜矣。二子之言为得焉。

  卷上 生姜

  品考

  生姜宿根,谓之老姜者,为良。霜后采之,水洗尘土,不必去皮,惟锉用。本邦医家用生姜也,徒托之病家妇女之手,而未尝问其生新否。乃云生姜一斤水煎。若根据医人之言,则生姜者,是徒加之具耳,岂为治病之材乎哉?医者其宜择生新者,取其效已。

  卷下

  桃仁

  主治瘀血,少腹满痛,故兼治肠痈,及妇人经水不利。

  卷下 桃仁

  考证

  桃仁承气汤证曰:少腹急结。

  大黄牡丹皮汤证曰:少腹肿痞。

  苇茎汤证不具。

  上三方,桃仁各五十枚。

  下瘀血汤证曰:产妇腹痛。又曰:经水不利。

  上一方,桃仁三十枚。

  大 虫丸证曰:腹满。

  上一方,桃仁一升。

  抵当丸证曰:少腹满。

  上一方,桃仁二十五枚。

  抵当汤证曰:少腹当硬满。又曰:妇人经水不利。

  上一方,桃仁二十枚。

  桂枝茯苓丸证,不具。

  上一方,桃仁诸药等分。

  据此诸方,则桃仁主治瘀血急结,少腹满痛明矣。凡毒结于少腹,则小便不利,或如淋。

  其如此者,后必有脓自下。或泻血者,或妇人经水不利者,是又脐下久瘀血之所致也。

  卷下 桃仁

  互考

  桃仁承气汤证曰:热结膀胱,其人如狂,其虽血自下,下者愈。此似无医治所预也,岂非自愈之证乎?虽然,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者,虽其血自下,亦有少腹急结证也。若或有前证,而血不自下,少腹急结者。亦宜与此方攻之。犹产后血不自下,瘀热上冲,少腹急结者。

  夫急结者,必满痛,是桃仁五十枚所主也。故云:服汤已,其血必自下,大便微利则愈,然则桃仁治少腹急结满痛明矣。后世医者,未见其血自下,而但见少腹急结,以为热结膀胱,岂不想像之治乎?余故曰:热结膀胱四字,后人妄添可知焉。下者愈,《脉经》作下之则愈为是。

  大黄牡丹皮汤,后世以为治肠痈之方,虽然,此方岂唯治肠痈矣乎?凡治诸疡脓未成者。

  苟脓已成者,非此方之所治也。至少腹肿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调、其脉迟紧者,则此方之所治也。如彼时时发热自汗出、复恶寒证,此为肠痈表证也,是非此方之所治也。若有少腹肿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调、其脉迟紧证,则不问其肠痈也否,又不问其瘀血也否,宜与此方。何以不问其肠痈也否,又不问其瘀血也否,而与此方乎?曰:观少腹肿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调证,而后宜与此方,况于其脉迟紧者乎?故方证相对,则血必自下。若其脉洪数,则脓已成,非此方之所宜也。是所谓观其脉证也。虽然,不随其脉迟紧,而今随其少腹肿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调证,是所谓随证治之也。然则少腹肿痞者,是桃仁所主明矣。

  苇茎汤证,不具。但谓咳有微热、烦满、胸中甲错,是为肺痈,是外证也。以此四证,名肺痈者,非疾医之义,今不取焉。虽然,因胸中甲错证,则知瘀血内结矣。因咳有微热烦满证,则知瘀血欲成脓矣,不可不以此方吐之。况又云再服当吐如脓,则知胸中瘀血,遂化成脓矣。是所以有咳,有微热,烦满证也。夫苇茎、蓬术、苡仁、桃仁、瓜瓣,皆有化血成脓之功也。今虽曰当吐如脓,亦吐者皆脓也,瘀血所化也。由此观之,则桃仁虽曰治少腹瘀血,亦变用则有治胸腹瘀血结痛之功,是所以方有桃仁五十枚也。下瘀血汤方,治脐下毒痛,及妇人经水不利毒痛者。故后人此为腹中有干血着脐下,夫不问干血也否,苟有脐下毒痛证,则宜与此方。虽然,服之新血下如豚肝,或经水利者,腹中脐下所着干血,共下明矣,唯新字可疑。由此观之,则下瘀血汤之名,盖后人所命焉。余以为此方,本是丸方,疑古有小虫丸之名。方铭不传,故后人名曰下瘀血之汤,但以蜜和为丸,以酒煎之,似非汤法,下条有大 虫丸,可并考。又按法曰:产妇腹痛,法当以枳实芍药散,假令不愈者,此为腹中有干血着脐下。夫腹痛烦满不得卧,岂唯产后有之乎?产后最多此证也,治以枳实芍药散者,是法也。以法治之而不愈者,诊之腹中有毒,而痛着于脐下,此为腹中有干血着脐下矣。故今转其方,用下瘀血汤下之。曰:未见其血自下,而用此方者,何也?曰:今用芍药治腹痛,用枳实治烦满不得卧,而不愈者,盖产时已见瘀血续自下。今瘀血不续自下,是必干血着脐下,使瘀血不自下。是以腹痛烦满,不得卧也,不可不以此方下之。故服汤后,新血又下如豚肝,谓之方证相对也。若不见血自下,而但用此方,治脐下毒痛者,不想像臆度之治而何也?若有瘀血,则当有脐下甲错及结痛证。以此二法,候内有瘀血,故今用桃仁三十枚。此为治瘀血毒痛,所以用 虫破之,用大黄下之也。《类聚方》产后二字,加曲截者,盖此方不但治妇人产后腹痛矣。虽男子亦有瘀血自下,脐下毒痛证,则宜服此方。服汤已,瘀血又自下者愈。《方极》但云脐下毒痛,是不问瘀血也否,与此方之谓也。由是观之,谓之干血着脐下,亦属想象臆度,不可从焉。大 虫丸证者,后世所谓劳瘵也。故《金匮要略》有五劳、七伤、虚极、及缓中补虚之说,岂仲景之言哉?是盖后人妄添,或注文误入,不俟余辨。但至羸瘦腹满、不能饮食、内有干血肌肤甲错,两目黯黑证,则此方所宜也。 按:此方盖古来相传之方,而仲景取以治伤寒瘥后有此证者,此人本有久瘀血,今患伤寒,故瘥后又见此证,故用四虫,及桃仁、干漆、地黄、大黄以破血行瘀。况有桃仁一升乎?夫干血者,久瘀血也。苟有久瘀血,则必有肌肤甲错、腹满证也,可以见矣。

  桂枝茯苓丸证,不悉具。虽然,此方本五味等分,则一药各治一证,故宜以一药之功,而分治一证矣。按此方,盖治瘀血上冲、腹中毒痛、心下悸、及妇人胎动血自下、或经水有变者。故法曰:漏下不止、胎动在脐上者,是也。由此观之,则桃仁非主少腹有毒,瘀血自下与不下乎?余故曰:桃仁之功,大抵与牡丹皮相似矣!盖以治腹中及脐下毒痛故也。《金匮要略》此方之条,古今诸家注解,不得其义。余尝作此解,今不赘于此。

  东洞翁尝立诊察瘀血三法,其说尽矣。仲景又别有诊察瘀血外证之法,曰其身甲错、曰胸中甲错(胸中盖心胸上也)、曰肌肤甲错。此三法,宜以甲错而诊察瘀血也。二方皆有桃仁,故

  卷下 桃仁

  辨误

  李杲云:桃仁治热入血室。杲之言过矣!夫仲景治热入血室证,无有用桃仁之方。本论太阳下编,治热入血室者,有二法:一刺期门,一用小柴胡汤。一不载其方矣。未尝见用桃仁者,治血岂惟用桃仁乎。

  卷下 桃仁

  品考

  桃仁,唯一品。无萃渡者,奸商或杂梅仁,不可不择,我们去皮不去尖。

  卷下

  巴豆

  主治心腹胸膈之毒。故兼治心腹猝痛、胀满吐脓。

  卷下 巴豆

  考证

  桔梗白散证曰:咳而胸满、及吐脓。

  备急丸证曰:心腹胀满、猝痛。

  九痛丸证曰:心痛、及腹胀痛。

  以上三方,巴豆各一两。

  走马汤证曰:心痛腹胀。

  上一方,巴豆二枚。

  据此诸方,则巴豆或一两,或二枚,然本与诸药等分。但白散之方,巴豆一两,以配桔梗、贝母各三两。《金匮要略》九痛丸方,附子本作三两,余皆等分。《千金方》但作一两。

  盖作一两,则附子亦与诸药等分今从此。凡仲景之用巴豆也,虽备于急卒之病,皆是驱逐膈间之毒物,荡涤肠胃之闭塞,故诸方皆为等分。夫巴豆同桔梗用,则使毒成脓;同贝母用,则能去咽喉之毒;同杏仁用,则能驱心胸之毒;同大黄、干姜用,则能吐下心腹结毒急痛;同附子、吴茱萸用,则能治心中寒冷毒痛。仲景之方用巴豆者,唯此四方,大抵足尽巴豆之功效矣。

  卷下 巴豆

  互考

  走马汤、备急圆、九痛丸三方,皆不载诸本论,而载诸《金匮要略》,盖脱误矣!走马汤证曰:中恶。又曰:通治飞尸鬼击病。《千金方》走马汤证曰:治肺脏飞尸鬼注,因名曰飞尸走马汤。九痛丸证曰:兼治卒中恶。备急圆证曰:若中恶客忤,停尸卒死者。按上三方证,曰飞尸、曰鬼注、曰鬼击、曰中恶、曰客忤、曰停尸,皆是晋唐医人之所附会,而决非仲景之意,又非疾医家之言。古者巫医并称,故后世遂以巫者之言,混于医事,实晋唐医人之所为也。故彼所前言诸证,似证非证,孰恶孰鬼,将何以分别之乎?不可从焉!假令巫有前数事,亦于医事何与之有,故随其证而后治之,则何必论是恶是鬼乎哉?若夫天地之间,有恶者,有鬼者,有尸者,有注者,有停者,有忤者,亦人无一毒畜积于身躯间者,则是恶是鬼,亦岂有注之击之中之忤之者矣乎?此人尝有一毒,畜积于身躯间者,故是恶是鬼,亦能注之击之中之忤之也。医者宜治其一毒而已,晋唐医人之说,不可从矣!况于宋明之医说乎?

  卷下 巴豆

  辨误

  桔梗白散法曰:强人饮服半钱匕,羸者减之。又曰:若下多不止,饮冷水一杯,则定。

  走马汤法曰:老少量之。九痛丸法曰:强人初服三丸,日三服,弱者二丸。但备急圆,最备其急卒之病,而其服法,无量老少强弱者何也?曰:此方者,最备其急卒之病,则服法不必量老少强弱也。夫病苟至急卒,则岂遑于量老少强弱乎?宜随其毒浅深轻重治之耳。如彼走马汤白散证,却急于备急圆证矣!然今云量其老少强弱者,恐非仲景之意也。盖仲景之治病也,惟随其证而治之。故其证重,则方亦多服之。其证轻,则方亦少服之。故虽强人,其证轻,则方亦随少服之。虽羸者,而其证重,则方亦随多服之,是仲景随证治之之法也。何必羸者弱者减之,强人壮人多服之乎?所谓量老少强弱者,是唯为粗工垂其戒者欤。医之守之,慎之至也。至彼饮冷水止,其下多者,最是后人之恐巴豆者之言,其妄添亦可知己。凡恐药者,不知恐病者也。不知恐病者,则病不可得而治焉。是医者之所常病也。今也不然,有医而恐药者,是不知治病之方法,与察病之规则者也,无如之何而已。夫病患之恐医也,恐其医之药也,是医施已恐之之药也。是无他,夫医不知其察病之规则,与治病之方法,而欲施已恐之药也。可胜叹哉!呜呼!医犹且恐之,病患岂不恐之乎?此天下古今之通病,而所以恐巴豆及诸药者,为之故也。夫苟有其证,而服其药,又何恐之有?苟无其证,而施其药,则百药皆可恐焉,又何独巴豆之恐乎?

  卷下 巴豆

  品考

  巴豆带壳者良,是唯一品,无有伪品。宋王硕曰:巴豆不压油而用之,巴豆之功,多在于油也。王硕者,能知巴豆之功者也。

  卷下

  蜜

  主治结毒急痛,兼助诸药之毒。

  卷下 蜜

  考证

  大乌头煎证曰:寒疝绕脐痛。

  乌头汤证曰:历节不可屈伸疼痛。又曰:香港脚疼痛,不可屈伸。又曰:寒疝、腹中绞痛。

  乌头桂枝汤证曰:寒疝腹中痛。

  以上三方,蜜各二升。

  大陷胸丸证曰:结胸、项亦强。

  上一方,白蜜二合。

  大半夏汤证曰:呕吐、心上痞硬。

  上一方,白蜜一升。

  甘草粉蜜汤证曰:心痛。

  上一方,蜜四两。

  下瘀血汤证曰:产妇腹痛。

  上一方,蜜和为丸,酒煎,又与诸药等分之例。

  甘遂半夏汤,证不具。

  上一方,蜜半升。

  据此诸方,则蜜能治诸结毒急迫疼痛明矣!最能治腹中痛者,故同乌头用,则治寒疝腹痛;同甘草用,则治心痛急迫;同大黄用,则治胸腹结痛;同甘遂用,则治水毒结痛;同半夏用,则治心胸硬满。由此观之,则蜜能治其急痛,而又能助诸药之毒也。故理中丸、八味丸、栝蒌瞿麦丸、半夏麻黄丸、赤丸、桂枝茯苓丸、麻子仁丸、矾石丸、皂荚丸、当归贝母苦参丸、乌头赤石脂丸,上十一方,皆蜜和为丸,是弗助诸药之毒耶。故如乌头、附子、巴豆、半夏、皂荚、大黄,皆以蜜和丸。则倍其功一层矣!是其征也。若或以糊为丸,则必减其功之半,常试有验,无不然者。余故曰:蜜能助诸药之毒矣!或云:炼过则缓诸病之急,不炼则助诸药之毒,岂其然乎哉?

  卷下 蜜

  互考

  大乌头煎、乌头汤、乌头桂枝汤条,有寒疝及香港脚之名,是盖晋唐以后之人之所加焉。

  疑非仲景之旧矣!宜随其证而施此方耳。

  大陷胸丸证,似不具。然今按其方,此方之于治也。毒结于心胸之间,项亦强痛,如柔痉状者主之。本论但云:项亦强,强字之下,疑脱痛字。故大陷胸汤证曰:从心下至少腹,硬满而痛不可近者主之。又曰:心下满而硬痛者主之。汤法已然。丸方亦岂无强痛之证乎?然则此方,亦当从心下至少腹硬满而痛,项背亦强痛者主之。比诸汤方其证但缓也耳。况有大黄有葶苈有甘遂有杏仁、芒硝,岂无项背心胸至少腹不强痛乎?是蜜之所以补其结毒疼痛也。

  大半夏汤证曰:治呕、心下痞硬者。虽无急痛结痛之证,然其人呕,而心下痞硬,则岂无心胸不痛之证乎?故和蜜一升于一斗二升之水而煮之,但取蜜与药汁二升半,则是欲多得蜜之力也明矣。然则不可谓无所急痛矣。

  甘草粉蜜汤证曰:毒药不止。《千金翼方》毒药作药毒为是,此方本主缓结毒急痛。故兼治一切药毒不止烦闷者。后世见之,以为蜜能解百药毒。蜜若解百药毒,则仲景之方,何其用蜜之多乎?夫蜜之于诸药也,能助其毒;又于其病毒也,能缓其急,犹粳米与小麦乎?甘草及粉,亦其功大抵相似,故如此方则为缓其急用之。凡蜜之为物,同诸药用之,则能助其毒。

  今同甘草及粉用之,则又能缓其急痛也。烦闷,岂非药毒之急乎?又所以兼治蛔虫心痛也。

  又按:所谓药毒者非攻病毒,毒药之药毒,而必是害人毒药之药毒矣,故曰药毒不止烦闷者。所谓烦闷者,非攻病毒毒药之烦闷,而害人药毒之烦闷也。苟止攻病毒毒药之烦闷者,非疾医之义矣。烦闷,是毒药之瞑眩也。岂其止之可乎?余故曰:此药毒者,非攻病毒毒药之药毒矣。由此观之,则蜜之功可以知矣(害人毒药者盖非医人误治之毒药)。甘遂半夏汤证曰:病者脉伏,其人欲自利,利反快。虽利,心下续坚满。按此证,非此方正证,此方盖芍药甘草汤证,而心下硬满呕者主之。夫芍药甘草汤之为方,非治疼痛拘挛急迫者乎?然则此方,亦岂得无治心下硬满疼痛急迫证矣乎?是所以合其蜜半升也。坚满之坚,当作硬。

  卷下 蜜

  辨误

  《本草》曰:蜜和百药。李时珍曰:调和百药,而与甘草同功。此二说,俱以味之甘,故云有调和之功。盖甘草者,诸方多用之,蜜则不然。由是观之,蜜调和百药之说,最可笑矣。

  虽然,若谓之治结毒疼痛急迫,则谓之与甘草同功亦可也。然则蜜有能缓病之急之功也,大抵与甘草相似矣。彼不知之而谓之调和者,所谓隔靴搔痒之类乎哉?或曰:大乌头煎、乌头汤、乌头桂枝汤,功何在于蜜乎?蜜有调和乌头之意。余曰:此不知治疗之法者言也。尝造此三方,去蜜用之,未尝见奏其功。如法者,况有服之如醉状者乎?故此三方,蜜之立功最居多矣。

  蜜煎导之方。李时珍曰:张仲景治阳明结燥,大便不通,诚千古神方也。本论云:阳明病,自汗出,若发汗小便自利者,此为津液内竭也。虽硬,不可攻之。当须自欲大便,宜蜜煎导而通之。 按:此为以下七字,盖王叔和所搀入也。本论多有此句法,岂仲景之意乎?夫津液内竭与不竭,非治之所急也,宜随其证治之。故此证本有不可施大黄、芒硝者矣!今作此方以解大便初头硬者,则当须大便易而燥结之屎与蜜煎导俱烊解必下,岂谓之润燥可乎?宜谓之解燥结之屎矣!此非蜜之缓病之急之一切乎?时珍不知,而谓之润脏腑,通三焦、调脾胃者,最非也。凡仲景之为方,随证治之,则无一不神方者。岂唯此方特千古神方乎哉?又按此章,当作小便自利者,大便必硬,不可攻之。于是文本稳,法证备,始得其义。

  卷下 蜜

  品考

  蜜者,本邦关东北国不产,但南海镇西诸州多产之。我们不择崖石土木诸蜜,皆生用之,不用炼法,唯宜漉过。王充曰:蜜为蜂液,食多则令人毒,不可不知,炼过则无毒矣。是王之说,为饵食言之。若为药材,则平人食之有毒,毒乃蜜之能也。炼过无毒,则同于不用。

  无毒,岂得治病毒乎?

  卷下

  虫

  主治干血。故兼治少腹满痛,及妇人经水不利。

  卷下 虫

  考证

  下瘀血汤证曰:产妇腹痛。又曰:经水不利。

  上一方, 虫二十枚。

  土瓜根散证曰:带下、经水不利、少腹满痛、经一月再见者。又曰:阴 肿。

  上一方, 虫三两。

  大 虫丸证曰:羸瘦、腹满不能饮食、内有干血、肌肤甲错、两目黯黑。

  上一方, 虫一升。

  据此三方,则 虫能下干血,利经水明矣。脐下若有干血必痛,故兼治少腹满痛也。夫经水不利或一月再见者,亦以脐下有干血也。干血者,久瘀血也。是少腹结毒也,可按候之。

  此

  卷下 虫

  互考

  下瘀血汤证曰:产妇腹痛。土瓜根散证曰:带下、经水不利、少腹满痛。又曰:经一月再见者,上二方。皆以 虫为主药,似为妇人血毒设之。虽然,或云治 、或云内有干血、肌肤甲错,何必妇人血毒之治乎?由此观之,则 虫及此三方,不啻治妇人血毒矣。虽男子亦可用之,但脐下有血毒者,妇人最多。故仲景尝立此方法,以治妇人之病,是其遗法耳。

  凡一身之内,有血毒所着者,必见肌肤甲错证。若着脐下,则有两目黯黑,羸瘦,腹满,不能饮食证,后世不知此证,名曰五劳。为尔申约,其审听之。

  曰七伤、曰虚劳、曰劳瘵,皆属空谈理义,我们所不取也。是以如下瘀血汤,亦治男子少腹满痛,小便不利,及淋沥或血自下者,此人当必有肌肤甲错等证。又按此方服法曰:顿服之。新血下如豚肝,然亦谓腹中有干血着脐下,则似言相矛盾。此方本为干血而设之。今服此方而其血下,谓之新血可乎?凡用 虫三方,皆为治干血之方。盖干血,乃久瘀血也。

  若治新血不下证,则别有桃仁承气汤、大黄牡丹皮汤、大黄甘遂汤。若治畜血,则有抵当汤及丸。故治干血,则有此方,及土瓜根散、大 虫丸。是皆以 虫为主药,此为 虫能破久瘀血之用也。由此观之,则新血下如豚肝者,是盖畜结之血,新下如豚肝色之谓乎?土瓜根散证曰:经水不利、少腹痛、经一月再见者。下瘀血汤证曰:干血着脐下,经水不利者。然则经水不利者,是干血所为明矣。又曰:主阴 肿、按丈夫阴器连少腹,急痛谓之也。此证亦瘀血所为也。此虽其证不具,然据少腹急痛证,则自有此方证具矣。

  大 虫丸证曰:羸瘦、腹满不能饮食、内有干血、肌肤甲错、两目黯黑。此证者,乃后世所谓劳瘵、五劳七伤是也。皆是世医常谈,其说属臆度也。但羸瘦腹满、至两目黯黑、其证不可废也。其证不可废,则此方亦不可废也。是必仲景遗方,而有所可征者。至五劳虚极,及七伤,及缓中补虚数证,则后人妄添,不俟余言矣。李时珍本草, 虫附方有之。大黄虫丸,治产妇腹痛,有干血者,用 虫二十枚,去足,桃仁二十枚,大黄二两,为末,炼蜜杵和,分为四丸,每以一丸,酒一升,煮取二合,温服,当下血也。张仲景方云云:按是下瘀血汤之方,而非大黄 虫丸之方也。时珍何以称此方,而谓大黄 虫丸乎?其文亦大同小异。盖时珍所见《金匮要略》有别所传之本乎?又本草传写之谬误乎?若夫本草之谬,则大黄虫丸下,必脱《金匮要略》五劳以下法语,而本草治产妇腹痛条上,脱下瘀血汤四字矣乎?《大观本草》所引苏颂《图经》蛴螬条曰:张仲景治杂病方,大 虫丸中,用蛴螬,以其主胁下坚满也。由此观之,则十二味方者,名大 虫丸,而大字之下无黄字,此非大黄虫丸也。又 虫条曰:张仲景治杂病方,主久瘕积结。有大黄虫 丸,乃今下瘀血汤也。然则本是二方,而《金匮要略》十二味方者,盖古名大 虫丸,犹大柴胡汤、大承气汤、大青龙汤、大半夏汤、大建中汤、大陷胸汤之大也,当须别有小 虫丸之方矣。疑今下瘀血汤,盖名大黄 虫丸,故以大黄 虫为主药也。且今名下瘀血汤者,疑非方之名,而当须以下此瘀血之汤主之之意矣乎?后之录方者,误脱大黄 虫丸五字,而称之曰下瘀血汤乎?又后之揖《金匮要略》者,遂谓之下瘀血汤,而名此方者矣,犹抵当、乌头桂枝汤、救逆汤、新加汤类乎?况此方是丸方,犹抵当丸,以水煮之。然则此方,亦不可名汤也。由此观之,下瘀血汤,宜称大黄 虫丸,而十二味大黄 虫丸,宜称大 虫丸矣。东洞翁尝谓大黄 虫丸(乃十二味之方),说非疾医之言。 谨按:翁盖指五劳虚极,及七伤缓中补虚之语乎!夫羸瘦腹满、不能饮食、内有干血、肌肤甲错、两目黯黑数语,可谓此方之证具矣!若按其腹状,而内外诸证,诊察相应,则此方当须奏其功耳。明者其谓之何矣?鳖甲煎丸方,《千金方》,《外台秘要》皆作大鳖甲煎丸。苏颂《图经》,作大鳖甲丸。张仲景方云云:方内有 虫,然非仲景之意。疑仲景之时,别有鳖甲煎者,后世失其方。盖苏颂所见别方矣。东洞翁曰:此方唐朝以降之方,而非古方,故不取焉。 谨按:《千金方》《外台秘要》已载之,取决非唐朝以降之方矣,恐翁未深考之。唯 虫之功,于此方无所征矣,故不赘于此。

  卷下 虫

  品考

  虫,状似鼠妇。而大者寸余,形扁如鳖,有甲似鳞,横纹八道,露目六足,皆伏于甲下,少有臭气,似蜚蠊,本邦未产,此物但华舶来一品,余尝多畜,而使用之,屡得其效。

  卷下

  虻虫

  主治瘀血,少腹硬满。兼治发狂、瘀热、喜忘、及妇人经水不利。

  卷下 虻虫

  考证

  抵当汤证曰:少腹硬满。又曰:有久瘀血。又曰:有瘀血。

  上虻虫三十枚。

  抵当丸证曰:少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者。

  上虻虫二十枚。

  据此二方,则虻虫治瘀血明矣。是与水蛭,互相为其用,故二品等分。唯汤方用三十枚,丸方用念枚。夫汤之证,急也。丸之证,缓也。故分两,亦有多少也耳。

  卷下 虻虫

  互考

  《淮南子》曰:虻破积血。刘完素曰:虻食血而治血,因其性而为用也。按用虻虫之方曰:破积血、曰下血、曰畜血、曰有久瘀血、曰有瘀血、曰妇人经水不利下曰为有血曰当下血、曰瘀热在里、曰如狂、曰喜忘,是皆为血证谛也。然不谓一身瘀血也。但少腹有瘀血者,此物能下之。故少腹硬满,或曰少腹满,不问有瘀血否是所以为其证也。

  卷下 虻虫

  品考

  虻虫,夏月多飞食人及牛马之血。小者如蜜蜂,大者如小蜩,形似蝇,大目露出,腹凹偏,微黄绿色,或云水蛭所化,间见之山中原野群集。然则大者山蛭所化,而小者水蛭所化矣,俱用之。段成式曰:南方溪涧多水蛆,长寸余,色黑,夏末变为虻。 按:水蛆,盖水蛭之误,蛆蛭字相似。

  卷下

  阿胶

  主治诸血证。故兼治心烦、不得眠者。

  卷下 阿胶

  考证

  芎 当归胶艾汤证曰:妊娠下血。

  白头翁加甘草阿胶汤证,不具。

  大黄甘遂汤证曰:水与血俱结在血室。

  上三方,阿胶各二两。

  黄连阿胶汤证曰:心中烦、不得卧。

  黄土汤证曰:下血、吐血、衄血。

  上二方,阿胶各三两。

  猪苓汤证曰:心烦、不得眠。

  上一方,阿胶一两。

  据此诸方,则阿胶主治诸血证,心烦不得眠者明矣。然心烦有数证,不得眠亦有数证。

  若无血证,则属他证也。故法无血证者,皆为脱误矣。

  卷下 阿胶

  互考

  芎 当归胶艾汤证曰:妇人有漏下者(上一证),有半产后,因续下血都不绝者(上一证),有妊娠下血者(上一证),假令妊娠,腹中痛为胞阻(上一证)。按此条,古来未得其解。余尝如此段落,分裁为四章,其义始明,其证亦可得治之。解曰:妇人有漏下、腹中痛、心烦、不得眠者,此方主之。上第一章:妇人有半产后、下瘀血、都不绝、腹中痛、心烦、或不得眠者,此方主之。上第二章:妇人有妊娠下血、腹中痛、心烦不得眠、或顿仆失跌、或胎动不安者,此方主之。上第三章:妇人有妊娠、腹中痛、漏胞、经水时时来、心烦、不得眠、或因房室所劳伤胎者,此方主之。上第四章:以上诸证,皆女人妊娠、或半产、或产后下血、而心烦腹痛者,此方所宜治也。诸证当须有不得眠之候,然无血证,则非此方所宜也。

  白头翁加甘草阿胶汤证,不具,但云产后下利。此方岂惟产后下利治之乎?凡本方证而下血、心烦、急迫不得眠者,此方主之。由此观之,岂惟妇人乎?虽男子亦有热利下重、大便血、心烦、急迫不得眠者,则宜用此方。夫下重者,下利重多也?非后世所谓痢病。肛门下坠、利急后重之谓也。盖利急后重者,下利急迫重多也。古者便为之后,故后重者,下重也。下重者,下利重多也。是此方所治也。

  黄连阿胶汤证曰:心中烦、不得卧,盖此方治下利腹痛、大便血、心中烦悸、不得眠者。

  夫黄芩之于下利,黄连之于心中烦悸,芍药之于腹中痛,主以治之。惟阿胶之于心烦、不得眠、亦不见血,则无所奏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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