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识 日 丹波元珍
卷一
九针十二原第一
马云。内有九针之名。又有十二原穴。故名篇。自篇内小针之要以下。岐伯尽解于第三篇小针解之内。
素问有针解篇。亦与此二篇小同。当合三篇而观之。其义无余蕴矣。旧本以第一篇为法天。第二篇为法地。三篇法人。四篇法时。五篇法音。六篇法律。七篇法星。八篇法风。九篇法野。乃后人袭本经七十八篇九针论之意而分注之。殊不知彼乃论针。而非论篇目也。甚为无理。简案本经多不下编字论字。乃所以为古书也。
余子万民 马云。按本纪、记帝经土设井。立步制。亩艺五谷。抚万民。则子万民。收租税信矣。
百姓 国语周语注。百姓、百官有世功者。又书尧典孔传。百姓百官。
租税 租税、田赋也。又凡赋取者曰税。史、食货志。食租衣税。
不给而属有疾病 给、相足也。属、附也。
微针 志云。按篇名九针。而帝曰微针。伯曰小针。是九针之外。又立小针也。简案、微针小针。盖谓九针中之毫针。下文曰。尖如蚊虻喙。静以取往。微以久留之是也。
营其逆顺出入之会 志云。皮肤经脉之血气。有逆顺之行。有出入之会。简案、营。运也。
易用难忘 志云。明其理则易用。持于心则难忘。
经纪 志云。经、径。纪、维也。月令郑注。经纪。
谓天文进退度数。
为之终始 志云。九针者。圣人起天地之数。始于一而终于九。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钟之数。
先立针经 张云。灵枢即名针经。义本诸此。
易陈而难入 张云。易陈者。常法易计也。难入者。精微难及也。志云。易言而难着于人也。
粗守形 上守神 马云。下工泥于形迹。徒守刺法。上工则守人之神。凡人之血气虚实。可补可泻。一以其神为主。不但用此针法而已也。
神乎 神客在门 马云。所谓神者。人之正气也。神乎哉。此正气不可不守也。邪气之所感。有时如客之往来有期。名之曰客。客在门者。邪客于各经之门户也。张云。神乎神。言正气盛衰。当辨于疑似也。
客在门。言邪之往来。当识其出入也。简案、小针解曰。神客者。正邪共会也。神者。正气也。客者。邪气也。
在门者。邪循正气之所出入也。据此。则神乎二字句。神客。谓神与客也。
刺之微 在速迟 马云。刺之微妙。在于速迟。速迟者。即用针有疾徐之意也。
粗守关 上守机 张云。粗守关。守四肢之关节也。上守机。察气至之动静也。
不离其空 马云。素问有骨空论。指各经之穴言。简案、据小针解。空下当有中字。
清静而微 张云。言察宜详慎也。
其来不可逢 其往不可追 志云。如其气方来。乃邪气正盛。邪气盛则正气大虚。不可乘其气来。即迎而补之。当避其邪气之来。其锐气已往。则邪气已衰而正气将复。不可乘其气往。追而泻之。恐伤其正气。在于方来方去之微而发其机也。离合真邪论曰。俟邪不审。大气已过。泻之则真气脱。脱则不复。邪气复至。而病益蓄。故曰。其往不可追。此之谓也。
不可挂以发 马云。知机之道者。唯此一气而已。犹不可挂一发以间之。志云。静守于来往之间而补泻之。少差毫发之间。则失矣。
工独有之 甲乙任务上。
往者为逆 来者为顺 张云。往、气之去也。故为之逆。来、气之至也。故为之顺。
正行无问 志本问作间非。
逆而夺之 恶得无虚 追而济之 恶得无实 甲乙。逆、作迎。张云。逆其气至而夺之。泻其实也。
恶得无虚。随其气去而济之。补其虚也。恶得无实。故泻必因吸内针。补必因呼内针。此即迎来随去之义。高武云。迎者逢其气之方来。如寅时气来注于肺。卯时气来注大肠。此时肺、大肠、气方盛而夺泻之也。随者随其气之方去。如卯时气去注大肠。辰时气去注于胃、肺、与大肠。此时正虚而补济之也。余仿此。
大要 简案、盖古经篇名。
徐而疾则实 疾而徐则虚 张云。徐出针而疾按之为补。故虚者可实。疾出之而徐按之为泻。故实者可虚。简案、张据素针解篇释之。与小针解之旨乖。
若有若无 马云。实者止于有气。虚者止于无气。气本无形。似在有无之间耳。
察后与先 张云。求病所急。而治分先后也。若存若亡。察气之行与不行。以为针之去留也。
若得若失 张云。欲虚而虚。欲实而实。是得法也。
粗工妄为。则失之矣。简案、小针解云。为虚与实。若得若失者。言补者 然若有得也。泻则恍然若有失也。
知张注失经旨矣。
补泻之时 针解篇曰。补泻之时者。与气开阖相合也。张云。当补当泻。用有其时。
泻曰 必持内之 放而出之 排阳得针 甲乙作迎之。迎之意。必持而内之。放而出之。排扬出针。
张云。凡用泻者。必持内之。谓因其气来。出之疾而按之徐也。故可排开阳道以泄邪气。简案、据下文补曰。
甲乙近是。
按而引针 是谓内温 简案、连下二句言补法。若病当用泻法。而反按而引针以补之。是谓内温。
引针谓退其针。温、蕴同。乃素问温血之温。谓血气蕴蓄于内。而不得散泄也。诸注并接下文补曰为释。恐误。
意若妄之 志云。之、往也。张云。妄、虚妄也。意若妄之。言意会于有无之间也。妄、甲乙作忘。
若行若按 若蚊虻止 张云。若行若按。言行其气。按其处也。若蚊虻止。言当轻巧无迹。而用得其精也。
如留如还 去如弦绝 张云。留、留针也。还、出针也。去如弦绝。轻且捷也。故无损而能补。
还、甲乙作环。
令左属右 张云。右手出针。左手随而按扪之。是令左属右也。
必无留血 急取诛之 马云。如有留血。当急取以责之。但此补法。必无留血者。张云。凡取血络者。不可使有留血。宜急取之也。志云。此补正运邪之法。故必无留血。设有留血。急取而诛之。简案、以理推之。此间恐有遗脱。
坚者为宝 甲乙宝作实。王注素针解篇。手如握虎者。欲其壮也。云壮、谓持针坚定也。针经曰。
持针之道。坚者为实。则其义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经。实字作宝。乃与今本异。
正指直刺 简案、针解篇云。义无邪下者。欲端以正也。王注正指直刺。针无左右。
神在秋毫 张云。医之神见。在悉秋毫。必精必确。
属意病者 针解篇云。神无营于众物者。静志观病患。无左右视也。王注。目绝妄视。心专一务。
则用之必中。无或误也。
审视血脉 马云。审视其血脉之虚实而刺之。则无危殆矣。
必在悬阳 及与两卫 甲乙必作心。卫作衡。注云。一作冲。张云。悬、犹言举也。阳、神气也。凡刺之时。必先举神气为主。故曰悬阳。两卫者。卫气在阳。肌表之卫也。脾气在阴。脏腑之卫也。二者皆神气所居。不可伤犯。凡用针者。首宜顾此。故曰两卫。简案、马阳为扬。志以悬阳为心。并义难通。姑仍张注。
血脉者 甲乙。血上有取字是。
在 横居 视之独澄 切之独坚 甲乙。澄、作满。志云。 、经 也。刺节真邪篇曰。六经调者。
谓之不病。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此必有横络盛大加于经。令之不通。视而泻之。此取谓解结也。故有血络横在于经 者。当视之独清。切之独确。而去之也。张云。视之独澄者。必欲索其隐。切之独坚者。欲拔其本也。
针。 、锄衔切。犁铁也。说文。锐器也。史扁鹊传。 石注。 、石针也。
针。 、音时。又音低。镝也。箭镞也。
锋针。锋、王本作蜂非。
铍针。铍、音皮。说文。大针也。
毫针长三寸六分 九针论作一寸六分是。吴氏尊经集云。毫针又名小针。取用益多。犹布帛菽粟。
为日用之所急也。马云。此言九针之体。而及其所以为用也。大义见本经九针论。第七十八篇。故此不详解之。
今亦从此。
介按、考针类有九种。分述如后。
一曰 针。即今之箭头针也。此针长一寸六分。上去末寸半。下只留一分之锋。欲浅刺不令深入也。二曰圆针。即絮针也。长一寸六分。取其筒其身而卵其锋者。身直如竹筒。末锋员如卵锐也。 三曰 针。长三寸半。取法于黍粟之锐者。圆而微尖。利于用补者也。 四曰锋针。即今日之三棱针也。长一寸六分。是上去八分。下留八分。取法于絮针刃三隅者。谓直壮而锐。可以泻热出血也。五曰铍针。长四寸。广二分半。取法于剑锋。以其能开通也。 六曰圆利针。其形微大。其末反小。其身长一寸六分。取法于 者。以毛之强者曰 。
用其细健可稍深也。七曰毫针。长二寸六分。其尖如蚊虻喙者。取其微细徐缓也。八曰长针。长七寸。取法于綦针。以能使深邪出远痹也。九曰大针。长四寸。尖形如挺。粗而且巨。其锋微圆。取法于锋针。可以泻通机关也。
如 前王莽传。师古注。毛之强曲者曰 。又后汉岑彭传。注 。长毛也。
以取暴气 甲乙云。痹气暴发者。取以圆利针。张云。暴气。痹气之暴发也。
静以取往 诸本取作徐。当改。
如挺 道藏本挺作 。简案、挺 同。杖也。
邪气在上 马云。邪气之中人也高。凡风寒暑雨之邪。
由上感之。故曰邪气在上也。 此以下。当参考小针解。
陷脉 张云。诸经孔穴。多在陷者之中。故凡欲去寒邪。须刺各经陷脉。则经气行而邪气出。乃所以取阳邪之在上者。志云。陷脉、额颅之脉。显陷于骨中。故针陷脉。则阳气之表邪去矣。简案、张注为是。
中脉 小针解云。取之阳明合也。马云。阳明合。即足三里也。
病各有所宜 甲乙宜、作舍。是。
无实无虚 甲乙作无实宝虚虚是。
五脉 张云。五脉者。五脏五输也。志云。五脏诸阴之脉也。义具小针解。
三脉 据小针解。当三阳之脉。
马云 曲王切。不足也。张云。音匡。衰残也。志云。怯也。
夺阴者死 甲乙死、作厥。简案、与小针解之义不合。
若风之吹云 志云。邪散而正气光明也。
明乎若见苍天 甲乙作昭然于天。
经脉十二 络脉十五 凡二十七气 张云。脏有五。腑有六。而复有手厥阴心主一经。是为十二经。
十二经各有络脉。如手太阴别络在列缺之类是也。此外又有任脉之络曰屏翳。督脉之络曰长强。脾之大络曰大包。共为十五络。十二十五。总二十七气。以通周身上下也。
所出为井 马云。其始所出之穴名为井穴。如水之所出。从山下之井始也。六十三难杨注云。凡脏腑皆以井为始。井者谓谷井尔。非谓掘作之井。山谷之中。泉水初出之处。名之曰井。井者主出之义也。马云。
如肺经少商之类。水从此而流。则为荥穴。
所溜为荥 史云溜。按难经当作流。马云。如肺经鱼际之类。又从此而注。则为 穴。张云。急流曰溜。小水曰荥。脉出于井而溜于荥。其气尚微也。简案、急流曰溜。未见所据。六十三难杨注云。泉水既生。留停于近荥。迂未成大流。故名之曰荥。荥、小水之状也。此溜读为留也。然六十八难明言所流为荥。今从史说。
所注为 马云。 者注此而输运之也。如肺经大渊之类。又从而经过之。则为经穴。张云。注、灌注也。 、输运也。脉注于此而输于彼。其气渐盛也。
所行为经 张云。脉气大行。经营于此。其正盛也。六十三难杨注云。经者径也。亦经营之义也。
马云。如肺经经渠之类。又从而水有所会。则为合穴。
所入为合 张云。脉气至此。渐为收藏。而入合于内也。马云。如肺经尺泽之类。六十三难杨注云。
经行既达。合会于海。故名之曰合。合者会也。
知其要者 马云。凡节之所交。计三百六十五会。实经络渗灌诸节者也。此节者乃要之所在。张云。其要则在乎五 而已。志云。血者神气也。二十七气。三百六十五会。总属血气之流行。故曰知其要者。
一言而终。简案、今从志注。
重竭 张云。脏气已绝于内。阴虚也。反实其外。误益阳也。益阳则愈损其阴。是重竭也。阴竭必死。死则静也。
取腋与膺 张云。腋与膺。皆脏脉所出。气绝于内。而复取之。则致气于外。而阴愈竭矣。
逆厥 张云。脏气已绝于外。阳虚也。反实其内。误补阴也。助阴则阳气愈竭。故致四逆而厥逆。
厥必死。死必躁也。
反取四末 张云。四末为诸阳之本。气绝于外。而取其本。则阴气至而阳愈陷矣。
害中而去则致气 张云。害中而不去。去针太迟也。不中而去。去针太早也。均足为害。此节与寒热病篇文同。但彼云不中而去。则致气者是。此云害中者误也。简案、害、当作不。张注为是。
痈疡 寒热病篇作痈疽。张云。不中而去。则病未除而气已致。故结聚而为痈疽。皆刺之害也。
十二原出于四关 张云。脏腑之气。表里相通。故五脏之表有六腑。六腑之外有十二原。十二原出于四关。四关者。即两肘两膝。乃周身骨节之大关也。故凡井、荥、 、原、经、合、穴。皆手不过肘。足不过膝。而此十二原者。故可以治五脏之疾。
阳中之少阴 肺也 张云。心肺居于膈上。皆为阳脏。而肺则阳中之阴。故曰少阴。
太渊 马云 掌后陷中。肺脉所注。为俞土。阴经无原。俞穴代之。余仿此。
阳中之太阳 心也 张云。心为阳中之阳。故曰太阳。
大陵 张云。按大陵系手厥阴心主 穴也。邪客篇帝曰。手少阴之脉。独无俞何也。岐伯曰。少阴心脉也。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脏坚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则心伤。心伤则神去。神去则死矣。故诸邪之在于心者。皆在于心之包络。包络者。心主之脉。故此言大陵也。大陵二穴。在掌后骨下两筋间。
阴中之少阳 肝也 张云。肝、脾、肾、居于膈下。皆为阴脏。而肝则阴中之阳。故曰少阳。
太冲 马云。足大趾本节后二寸动脉应手陷中。肝脉所注。为俞土。
阴中之至阴 脾也 张云。脾属土而象地。故为阴中之至阴。
太白 马云。足大趾内侧内踝前核骨下陷中。脾脉所注。为俞土。
阴中之太阴 肾也 张云。肾在下而属水。故为阴中之太阴。
太溪 马云。足内踝后跟骨上动脉陷中。男子妇人病。有此脉则生。无则死。肾脉所注。为俞土。
膏之原 志云。中焦之气。蒸津液。化其精微。发泄于腠理。淖泽注于骨。补益脑髓。润泽皮肤。
是津液注于三百六十五节。而渗灌于皮肤肌腠者也。溢于外则皮肉膏肥。余于内则膏肓丰满。盖膏者脏腑之膏膜。肓者肠胃之募原也。简案、左传成公十年。居肓之上。膏之下。杜云。肓、膈也。心下为膏。正义曰。贾服何休诸儒等。皆以为膏。虽凝者为脂。释者为膏。其实凝者亦曰膏。内则云。小切野狼 膏。此膏为连心脂膏也。独刘炫以为膏当作膈。改易传文。以规杜之失。傅逊辨误云。考素问刺禁论云。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杨上善说云。心下膈上为肓。心为阳。父也。肺为阴。母也。曾亲谛观猪脏心膈之处。方忆膈者隔也。自膈以上。
皆心肺清洁之属。自膈以下。皆肠胃污浊之属。而心下有微脂为膏。膈上有薄膜为肓也。素问曰膈肓。则明云膈之肓也。膈之肓。非其膜而何。其痹论又云。皮肤之中。分肉之间。熏于肓膜。注云。肓膜谓五脏之间膈中膜也。则正与心下之微脂相对益明矣。二竖居膏肓之上下。则于腑脏。略无所系。为至虚之处。非经络穴道所关。以故攻之不可。达之不及。药不至焉也。春秋元命苞云。膏者神之液也。
介按、膏肓之义。惟前哲唐容川。时贤张锡纯之解释。甚为详晰。兹节录如下。
唐云。凡有膜网处。无论上中下及内外膜网。其上皆生膏油。左传所谓膏肓也。肓言其膜。属三焦之物。
膏即言其油。乃属于脾。凡化水化谷。皆是膏油发力以薰吸之。所谓脾主利水化食者如此。而其路道。则总在中焦之膜中也。此膜着背脊处上行至肝。是为肝膈。肝膈半在体上。半在膈下。膈发于肝。循肋骨而至胸前之鸠尾。下遮浊气。上护心肺。为阴阳之界限。肝气之通于膈。以入肠胃。走血室。路道皆在膈膜与中下之油网中也。张云。素问刺禁篇曰。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是肓即膈也。又灵枢九针十原论曰。膏之原出于鸠尾。夫鸠尾之内。即膈。乃三焦之上焦。为手少阳之腑。与手厥阴心包脏腑相连。互为配偶。心包者。即心肺相连之系。其体质原系脂膜。脂即膏也。传既云。居肓之上。膏之下。是其病定在胸中无疑。特是胸中之地。大气之所贮藏也。虽不禁针。然止可针三二分。不敢作透针。以泻大气。故曰攻之不可。其外又皆硬骨卫护。不能用砭。故曰达之不及。又其处为空旷之腑。上不通咽喉。下有膈膜承之。与膈下脏腑。亦不相通。故曰药不至焉。
所以不可为也。
鸠尾 马云。一名尾翳。一名 KT 。蔽骨之端。在臆前蔽骨之下五分。人无蔽骨者。从歧骨下一寸。
言其骨垂下如鸠尾。
肓之原 志云。肓者肠胃之募原也。简案、腹中论云。此风根也。其气溢于大肠。而着于肓。肓之原在脐下。刺禁论云。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杨注。心下膈上为肓。痹论云。陷于肓膜。王注。肓膜谓五脏之间。膈中之膜也。胀论云。熏于肉肓。而中气穴。杂病篇云。上冲肠胃。熏肝。散于肓。
结于脐。故取之肓原以散之。据以上经文考之。肓即膈膜也。而脏腑之间。悉有薄膜。其于躯壳中。遮隔浊气。
最有用者为膈膜。故单言肓。则指膈膜。张注痹论云。肓者。凡腔腹肉理之间。上下空隙之处。皆谓之肓。然史扁鹊传。搦荒说苑。作肓莫。即肓膜也。空隙之处。安得搦之。肓自肓。原自原。安得释肓以膜原。二张之解。俱不可从。
脖 马云。一名下气海。一名下肓。脐下一寸半宛宛中。男子生气之海。(出于甲乙)简案、玉篇脖 。脐也。犹天枢即脐。而其穴则在侠脐两膀各一寸邪。 张云。上文五脏之原各二。并膏肓之原共为十二。而脏腑表里之气皆通于此。故可以治五脏六腑之有疾者也。简案、本篇止言五脏之原。而不言六腑。
乃以鸠尾、脖 足之。马氏因引六十六难六腑之原以为悉。然而此本于经文别发一义者。乃不可以彼律此。
胀取三阳 飧泄取三阴 甲乙飧泄作滞。张云。胀、腹胀也。飧泄、完谷不化也。病胀者。当取足之三阳。即胃、胆、膀胱、三经也。飧泄者。当取足之三阴。即脾、肝、肾、三经也。简案、甲乙滞盖谓滞下。亦作HT 。(释名 。羲之帖)即痢病也。
闭 马本作HT 云HT 。读为闭。志云。HT 音卞。搏也简案、玉篇HT 。俗闭字。HT 字书无考。
夫善用针者 止未得其术也 张云。此详言疾虽久。而血气未败者。犹可以针治之。故善用针者。犹拔刺也。去刺于肤。贵轻捷也。犹雪污也。污染营卫。贵净涤也。犹解结也。结留关节。贵释散也。犹决闭也。闭塞道路。贵开通也。四者之用。各有精妙。要在轻摘其邪。而勿使略伤其正气耳。故特举此为谕。
若能效而用之。则疾虽久。未有不愈者矣。张兆璜云。污在皮毛。刺在肤肉。结在血脉。HT 在筋骨。简案、雪、洗也。庄子知北游。澡雪而精神。
如以手探汤 张云。用在轻扬。热属阳。阳主于外。故治宜如此。
如人不欲行 张云。有留恋之意也。阴寒凝滞。得气不易。故宜留针若此。
阴有阳疾者 张云。热在阴分也。
下陵三里 马云。足阳明胃经穴。即三里。系四字一名。
无殆 张云。殆、怠同。简案、老子周行而不怠。释文殆、怠也。
气下 张云。邪气退也。
疾高而内者 张云。在上也当下取之。然高而内者属脏。故当取足太阴之阴陵泉。
疾高而外 张云。属腑。故当取足少阳之阳陵泉也。
卷一
本输篇第二
马云。输、俞、 、三者古通用。输者以其脉气之转输也。俞者从省。 从肉。本篇输字。是言推本谷经之有 穴也。
十二经络之所终始 张云。谓如十二经脉之起止有序也。
络脉之所别处 志云。脏腑之血气。从大络而外注于皮肤。复从指井而内注于经脉。故曰。
必通络脉之所别处。
五输之所留 张云。如下文井、荥。 、经、合、穴、各有所留止也。
六腑之所与合 志云。谓五脏之五俞。六腑之六俞也。
四时之所出入 志云。血气随四时之气而生长收藏也。
五脏之所溜处 志云。五脏之血气。溜于皮肤经脉之外内者也。溜、张读为流。
阔数之度 志云。阔数、宽窄也。经脉宽大。孙络窄小。
浅深 志云。络浅而经深也。
高下 志云。血气之上下循行也。
其次 志云。次序也。
少商 志云。太阴主秋金之不及。故名少商。余命名之义。各有所取。甲乙云。在手大指端内侧。
去爪甲如韭叶。
为井木 张云。肺经脉气所出为井也。其气属木。此下凡五脏之井。皆属阴木。故六十四难谓之阴井木。志云。井者木上有水。乃澹渗皮肤之血。从井木而溜于脉中。注于 。行于经。动而不居。行至于肘膝。而与经脉中之血气相合者也。肺、心、肝、脾、肾、内之五脏也。胆、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内之六腑也。手足太阴、少阴、太阳、少阳。外之经气也。肺出于少商者。谓脏腑之血气。从大络而注于孙络皮肤之间。肺脏所出之血气。从少商而合于手太阴之经也。又云。十二脏腑之脉出于井者。非经脉之贯通。是以十二经脉。止论至肘膝而已。简案、志注发前哲所未发。然而人身一气脉而已。其云非经脉之贯通者。恐非也。
张云。按本篇五脏止言井木。六腑止言井金。其他皆无五行之分。考之六十四难分析阴阳十变。而五行始备矣。
下仿此。
溜于鱼际 马云。溜者流也。流于鱼际。即手之鱼肉也。甲乙云。鱼际者火也。在手大指本节后内侧散脉中。
大渊 张云。此肺经之所注为 也。属阴土。甲乙云水也。在掌后陷者中。简案、为水误。
经渠 张云。此肺经之所行为经也。属阴金。经渠当寸口陷中。动而不止。故曰不居。居、止也。
尺泽 张云。此肺经所入为合也。甲乙云。在肘中约上动脉。
中冲 甲乙云。在手中指之端。去爪甲如韭叶陷者中。张云。按此下五 。皆属手厥阴之穴。而本经直指为心 者。正以心与心胞。本同一脏。其气相通。皆心所主。故诸邪之在于心者。皆在于心之包络。
包络者。心主之脉也。邪客篇曰。手少阴之脉独无 。正此之谓。详义见前章。
劳宫 甲乙云。在掌中央动脉中。
大陵 甲乙云。在掌后两筋间陷者中。
方下 张云。谓正当两骨之下也。
间使 甲乙云。在掌后三寸两筋间陷者中。
有过 马云。有病也。有病则其脉至。无病则其脉止。
曲泽 甲乙云。在肘内廉下陷者中。屈肘得之。
大敦 甲乙云。在足大趾端。去爪甲如韭叶。及三毛中。
行间 甲乙云。在足大趾间动脉陷者中。
太冲 甲乙云。在足大趾本节后二寸。或曰一寸五分陷者中。
中封 甲乙云。在足内踝前一寸。仰足取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
使逆则宛 张云。宛、郁同。言用针治此者。逆其气则郁。和其气则通也。简案、马为宛宛中之宛。误。
曲泉 甲乙云。在膝内辅骨下大筋上小筋下陷者中。
隐白 甲乙云。在足大趾端内侧。去爪甲如韭叶。
大白 甲乙云。在足内侧核骨下陷者中。简案、经文腕骨。当作核骨。诸家不议及者误。
商丘 甲乙云。在足内踝下微前陷者中。
阴之陵泉 甲乙云。在膝下内侧辅骨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
涌泉 甲乙云。在足心陷者中。屈足卷指宛宛中。志云。地下之泉水。天一之所生也。故少阴之始出。名曰涌泉。复溜者。复溜于地中。故合穴曰阴谷。
然谷 甲乙云。在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
复留 马志作复溜。甲乙同。简案、此穴诸书不言有动脉。
至阴 甲乙云。在足小趾外侧。去爪甲如韭叶。张云。以下凡六腑之井。皆属阳金。故六十四难谓之阳井金也。
通谷 甲乙云。在足小趾外侧。本节前陷者中。
束骨 甲乙云。在足小趾外侧。本节后陷者中。
京骨 甲乙云。在足外侧大骨下。赤白肉际陷者中。按而得之。
为原 张云。本篇惟六腑有原。而五脏则无。前十二原篇所言。五脏之原。即本篇五脏之 。然则阴经之 即原也。阳经之原。自 而过。本为同气。亦当属阳木。下仿此。
昆仑 甲乙云。在足外踝后跟骨上陷中。细脉动应手。
委中 甲乙云。在 中央约文中动脉。(素问骨空论注云 谓膝解之后曲脚之中背面取之刺腰痛论注云在膝后屈处)
委而取之 简案、委、曲也。前淮南王传。 天下之正法。师古注 。古委字。曲也。邪气脏腑病形篇。委中央。
窍阴 甲乙云。在足小趾次趾之端。去爪甲如韭叶。
侠溪 甲乙云。在足小趾次趾二歧骨间。本节前陷者中。
临泣 甲乙云。在足小趾次趾本节后间陷者中。去侠溪一寸五分。
丘圩 甲乙云。在足外廉踝下如前陷者中。去临泣一寸。
阳辅 甲乙云。在足外踝上四寸。辅骨前。绝骨端。如前三分。去丘圩七寸。沈彤释骨云。侠膝之骨曰辅骨。
阳之陵泉 甲乙云。在膝下一寸 外廉陷者中。
厉兑 甲乙云。在足大趾次趾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
陷谷 甲乙云。在足大趾次趾间。本节后陷者中。去内庭二寸。
冲阳 甲乙云。在足趺上五寸骨间动脉上。去陷谷三寸。
皆属于胃 张云。三里下三寸为上廉。上廉下三寸为下廉。大肠属上廉。小肠属下廉。盖胃为六腑之长。而大肠小肠。皆与胃连。居胃之下。气本一贯。故皆属于胃。而其下 。亦合于足阳明经也。张开之曰。大肠、小肠、受盛胃腑水谷之余。济泌别汁。而生津液。故皆属于胃。是以大肠受胃腑之经气。而属于巨虚上廉。小肠属巨虚下廉。
上合手少阳 张云。按诸经皆不言上合。而此下三经独言之者。盖以三焦并中下而言。小肠大肠俱在下。而经则属手。故皆言上合某经。简按、三焦亦专指下焦。详见下文注。
关冲 甲乙云。在手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
中渚 甲乙云。在手小指次指本节后陷者中。
三焦下 (止)是太阳络也 张云。足大趾当作足小趾。盖小趾乃足太阳脉气所行。而三焦下俞。则并足太阳经出小趾之前。上行足少阳经之后。上出 中外廉委阳穴。是足太阳之络也。按邪气脏腑病形篇曰。三焦病者。候在足太阳之外大络。大络在太阳少阳之间。则此为小趾无疑。
简案、此本马注。然考甲乙云。委阳三焦下辅俞也。在足太阳之前。少阳之后。出于 中外廉两筋间承扶下六寸。此足太阳之别络也。据邪气脏腑病形篇及甲乙。足大趾之前。当作足太阳之前。张注未为得矣。
手少阳经也 张云。以上三焦之 。皆手少阳经也。
足少阳太阴之所将 简案、一本作阳。注亦见道藏本。据上文阴作阳为是。马氏仍此。而张云阳阴二字互谬也。当作少阴太阳。盖三焦属肾与膀胱也。将、领也。改少阳为少阴。亦未为得矣。宣明五气篇。
王注引本经云。足三焦者。太阳之别也。
上踝五寸 马云。其上外踝计五寸。名光明穴。又足少阳胆经之络穴别行者。三焦与之别入贯 肠。
肠 马云。即足腹也。简案、刺腰痛论王注。 踵鱼腹之外。云 情势如卧鱼之腹。系 以肠。
亦因此耶。
少泽 甲乙云。在手小指之端。去爪甲一分陷者中。
前谷 甲乙云。在手小指外侧。本节前陷者中。
后溪 甲乙云。在手小指外侧。本节后陷者中。
腕骨 甲乙云。在手外侧腕前。起骨下陷者中。
阳谷 甲乙云。在手外侧腕中。兑骨下陷者中。
伸臂 甲乙云。屈肘得之。
商阳 甲乙云。在手大指次指内侧。去爪甲如韭叶。
二间 甲乙云。在手大指次指本节前内侧陷者中。
三间 甲乙云。在手大指次指本节后内侧陷者中。
合谷 甲乙云。在手大指次指间。
阳溪 甲乙云。在腕中上侧。两旁间陷者中。
曲池 甲乙云。在肘外辅骨肘骨之中。沈彤释骨云。肘大骨之两起者。曰肘外辅骨。
三十六 也 马云。 。从肉者穴之总名。非井、俞、荥、经、合、之俞。张云。五脏各有井、荥、、经、合、五穴。共计二十五 。六腑复多一原穴。故共计三十六 也。简案、马俞 之别不必矣。
上合于手者也 张云。凡五脏六腑之经。脏皆属阴。腑皆属阳。虽六腑皆属三阳。然各有手足之分。
故足有太阳膀胱经。则手有太阳小肠经。足有阳明胃经。则手有阳明大肠经。足有少阳胆经。则手有少阳三焦经。此所谓上合于手者也。不惟六腑。六脏亦然。如足有太阴脾经。则手有太阴肺经。足有少阴肾经。则手有少阴心经。足有厥阴肝经。则手有厥阴心经。此脏腑阴阳手足皆相半也。然其所以分手足者。以经行有上下。
故手经之 在手。足经之 在足也。
缺盆之中 任脉也 名曰天突 马云。此举诸经之穴。有列其行次而言之。有指其穴所而言者。皆亦人以觅穴之法也。腹部中行。系任脉经。然在缺盆之中间。是为任脉。其穴曰天突。在颈前结喉下四寸宛宛中。乃腹中央第一行次之脉也。(缺盆系足阳明胃经穴在肩下横骨陷中去中行二寸故在脉当为缺盆之中间)
一次 马云。次字下。据下文当有一脉字。犹言脉之一行也。下仿此。张云。一次者。次于中脉一行。足阳明也。简案、今从张注。
人迎 马云。夹结喉两旁一寸半。张云。颈中第二行脉也。
扶突 张云。二次于足阳明之外者。手阳明也。穴名扶突。在颈。当曲颊下一寸。人迎后一寸五分。
即第三行脉也。
天窗 张云。在颈大筋前。曲颊下。扶突后。即第四行脉也。
天容 马云。按天容系手太阳经。非足少阳经。疑是天冲穴。张云。四次于手太阳之后者。足少阳也。上出天窗之外。而颈中无穴。是第五行脉也。此云天容者。系手太阳经穴。疑误。简案、天冲虽为足少阳经穴。然在耳上如前三分。无属颈部之理。马注不可据。
天牖 张云。在颈大筋外。天容后。天柱前。完骨后。发际上。是第六行脉也。
天柱 张云。在挟项后大筋外廉。发际陷中。是第七行脉也。
风府 张云。在项后入发际一寸。自前中行任脉至此。是为第八行。而颈脉止于此也。
腋内动脉(止)名曰天池 张云。此言腋下二经之脉也。手太阴之穴名天府。手厥阴之脉名天池。
二穴俱在腋下三寸。然天府则在臂 内廉。天池则在肋间乳后一寸也。
刺上关者(止)伸不能屈 马云。此言取穴之法也。上关。即客主人穴。系足少阳胆经。 、大张口貌。欠、撮口出气也。刺上关者。必开口有空。故张口乃得之。所以 而不能欠也。(在耳起骨上廉)下关、系足阳明胃经穴。刺下关者。必合口乃得之。故能欠而不能 也。(在客主人下耳前动脉下廉开口则闭闭口有穴)犊鼻、系足阳明胃经穴。(膝膑下 骨上侠解大筋陷中形如牛鼻故名)刺犊鼻者必屈足以取之。故屈而不能伸也。两关者。内关、系手厥阴心包络经。(手掌腕后二寸两筋间与外关相抵)外关、系手少阴三焦经。
(手背腕后二寸两筋间阳池上二寸)刺两关者。必伸手以取之。故伸而不能屈也。
挟喉之动脉也 张云。此下乃重言上文六阳经脉。以明其详也。挟喉动脉。即足阳明人迎也。
其 在膺中 马云。胸之两旁。谓之膺也。张云。自挟喉而下行于胸膺。凡气户库房之类。皆阳明之。故曰其 在膺中。
不至曲颊一寸 张云。此复言扶突穴。在足阳明动脉之外。当曲颊下一寸也。
当曲颊 张云。此复言天窗穴也。
耳下曲颊之后 马云。足少阳经名天冲者为五行。然穴在耳下曲颊之后。正耳后发际二寸。耳上如前三寸也。张云。仍如上文言手太阳之天容也。此非足少阳之穴。而本篇重言在此。意者古以此穴属足少阳经也。简案、甲乙天冲在耳上如前三分。铜人云。天冲在耳后入发际二寸。知是马注不可据。
上加完骨之上 马云。手少阳经名天牖者为六行。然穴在耳后。上加完骨之上。正以完骨在上。而天牖在下。则完骨加其上也。简案、甲乙云。天牖在颈筋间。缺盆上。天容后。天柱前。完骨后发际上。今考文理。其穴在完骨下者。不宜言加完骨之上。马注未清晰。
挟项大筋之中 张云。此复言天柱穴。挟后项大筋中发际。简案、马以下文阴字接际字下为句。注云。挟项后大筋之中。发际之阴也。不可从。(志本根据马为句)
阴尺动脉 张云。言阴气之所在也。小针解曰。夺阴者死。言取尺之五里。其义即此。(案小针解张注尺之五里尺泽后之五里也)马云。尺泽之上三寸。有动脉。即肘上三寸向里大脉之中央。名五里穴。属手阳明大肠经。志云。按皮肤之气血。从手足之指井。溜注于脉中。而合于肘膝间。故曰尺动脉。右五里五之禁也。简案、逆夺之凡五至井荣俞经合。五 之血气尽。故言五 之禁也。详见素气穴论。本经玉版论。
传道之腑 马云。道、导同。凡小肠已化之物。从此传导而下也。志云。此节止论五脏所合之六腑者。本篇论十二经脉之所出。从井而入于合。盖自外而内也。
中精之腑 甲乙作清净之腑。马云。他腑之所受者。皆至浊之物。而唯胆则受五脏之精汁也。
少阳属肾 甲乙作少阴。马云。少阳三焦也。三焦之正脉至项散胸中。而肾脉亦上连于肺。三焦之下 。属于膀胱。而膀胱为肾之合。故三焦亦属乎肾也。
故将两脏 张云。三焦为中渎之腑。膀胱为津液之腑。肾以水脏而领水腑。理之当然。故肾得兼将两脏。将、领也。两脏腑亦可以言脏也。本脏篇曰。肾合三焦膀胱。其义即此。
中渎之腑 张云。谓如川如渎。源流皆出其中也。即水谷之入于口。出于便。自上而下。必历三焦。故曰中渎之腑。水道出焉。膀胱受三焦之水。而当其疏泄之道。气本相根据。体同一类。故三焦下 出于少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下焦也。
孤之腑也 简案。肺合大肠。心合小肠。肝合胆。脾合胃。肾合膀胱。而三焦唯属膀胱。无所配合。故谓孤之腑也。萧吉五行大义云。三焦处五脏之中。通上下行气。故为中渎腑也。又引河图云。三焦孤立。
为内渎之腑。并与本节之旨符矣。而此所言三焦。专指下焦。张氏质疑录。论之详也。(素问识灵兰秘典六节藏象论注举数证当参考)
春取络脉 张云。十二经之大络。如手太阴列缺之类是也。
诸荥 张云。十二经之用穴。如手太阴鱼际之类是也。
分肉之间 水热穴论曰。春者木始治。肝气始生。肝气急。其风疾。经脉常深。其气少。不能深入。
故取络脉分肉之间。简案、四时之刺。诸篇所说有异同。甲乙类例通会。殆为明备。当参考。
诸 孙络 张云。诸 者十二经之 穴。如手太阴经太渊之类是也。络之小者为孙络。皆应夏气。
夏以老阳之令。阳盛于外。故宜浅刺于诸 。孙络、及肌肉、皮肤之上也。
诸合 张云。十二经之合穴。如手太阴尺泽之类是也。诸合应秋。故宜取之秋。以少阴之令。将降未降。气亦在中。故余如春法。谓亦宜中取于大经分肉之间。而可浅可深也。
诸井 张云。十二经之井穴。如手太阴少商之类是也。
诸 井云。即前太渊三间之类。张云。脏腑之 。如肺 、心 、之类是也。非上文五 之谓。
诸井诸脏。皆主冬气。冬以老阴之令。阳气伏藏。故宜取井 。欲其深而久留之也。简案、二说各异。未知孰是。
气之所处 张云。处、上声。谓气之所居也。
转筋者(止)快也 张云。转筋者必拘挛。立而取之。故筋可舒也。痿厥者必体废。张其四肢而取之。故血气可令立快也。志云。张者、仰卧而张大其四肢。
卷一
小针解第三
马云。九针十二原中。有小针之要。而此篇正以解其首篇。故名之曰小针解。素问又有针解篇。与此小同。
神客 张云。神、正也。客、邪也。邪正相干。故曰共会。
在门 张云。出入所由。故谓之门。
先知何经之病 张云。若不能先知。是为未睹其疾。又曰。恶知其原。
速迟 马本志。本作数迟。非。
守四肢 张云。手之两肘。足之两膝。谓之四关。
守气 张云。往来逆顺。至与不至。皆气之机也。
针以得气 张云。以、已同。
气易失地 张云。毫厘之差。即失其气之机也。
气不下也 张云。补泻不得其法。虽竭尽血气。而病气不应也。
小者逆也 张云。气去故脉虚而小。
平者顺也 张云。气来故脉平而和。
气口虚而当补之也 张云。此与针解篇。皆释九针十二原之义。但此以气口言虚实。彼以针下气至言虚实。义虽若异。然互有发明。皆当察也。
徐而疾则(止)徐出也 张云。此二句释义。其用似反。当针解篇者为得。针解篇曰。徐而疾则实者。徐出针而疾按之。疾而徐则虚者。疾出针而徐按之。
以下 张云。言已退也。
然 史云。 音必。满貌。张云。音弼。诗曰。威仪 。
然 史云。吁往切。狂貌。志云。 、惚也。简案、 、恍同。恍惚、又作 惚。不分明也。志为是。(字典 然失意貌)
邪气之中人也高 张云。伤于风者。上先受之。故凡八风寒邪之中人。其气必高而在上。
浊气在中(止)在中也 张云。水谷入胃。其清者化气。上归于肺。是为精气。若寒温失宜。
饮食过度。不能运化。
则必留滞肠胃之间而为病。此浊气在中也。简案、溜、张读为留非也。所溜为荥。难经作流。知溜、流古通。
针陷脉 则邪气出者取之上 张云。诸经孔穴。多在陷者之中。如刺禁论所谓刺缺盆中内陷之类是也。
故凡欲去寒邪。须刺各经陷脉。则经气行而邪气出。乃所以取阳邪之在上者。简案、志注十二原篇云。陷脉额颅之脉。显陷于骨中。故针陷脉。则阳之表邪去矣。据此则取之上之上字。与下文阳明合对。殆为稳贴。但以颅额之脉为陷脉者。未见所本。俟考。
针中脉 则邪气出 张本。邪、作浊。据十二原。作浊为是。
阳明合也 张云。足三里也。刺之可以清肠胃。故能取浊气之在中者。
夺阴者死(止)五往者也 张云。夺脏气也。尺之五里。尺泽后之五里也。手阳明经穴。禁刺者也。
正言也 张云。即如上文取三阳之谓。
尺寸小、大、缓、急、滑、涩 简案、邪气脏腑病形篇云。调其脉之缓、急、小、大、滑、涩。而病变定矣。又论疾诊尺篇云。审其尺之缓、急、小、大、滑、涩。肉之坚、脆。而病形定矣。此云小、大、缓、急、滑、涩、者。乃兼寸口之脉。与尺之皮肤而言也。
在于终始 张云。终始本经篇名。
持心也 张云。释前文观其形。听其动静。知其邪正者。皆主持于心也。
内绝 张云。脉口浮虚。按之则无。是谓内绝。不至脏气之虚也。
无气以动故静 张云。外者阳之分。阴气既虚。复留针于外以致阳气。则阴愈虚而气竭于内。无气以动。故其死也静。
外绝 张云。脉口沉微。轻取则无。是谓外绝。不至阳之虚也。
阴气有余故躁 张云。阳气既虚。复留针四末以致阴气。则阳气愈竭。必病逆厥而死。阳并于阴。
则阴气有余。故其死也躁。
五色循明 马云。六节藏象论。岐伯曰。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声能彰。则循明当作修明。张云。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故能使五色循明。盖色明于外者。由气盛于内。
故其声音亦必彰大。与平生异矣。简案、仍张注循明。不必改字。志云。声与平生异者。散败之声也。恐误。
卷一
邪气脏腑病形篇第四
马云。篇内首三节。论邪气入于脏腑。第四节论病形。故名篇。
邪气之中人高也 志云。邪气者。风雨寒暑。天之邪也。故中人也高。湿乃水土之气。故中于身半以下。此天地之邪。中于人身。而有上下之分。
溜于腑 甲乙溜作留。马云溜当作流。下文溜于经亦同。
异名同类 张云。经脉相贯合一。本同类也。然上下左右部位。各有所属。则阴阳之名异矣。
诸阳之会(止)则下少阳 张云。此言邪之中于阳经也。手足六阳。俱会于头面。故为诸阳之会。凡足之三阳从头走足故。中于面。则自胸、腹、下行于阳明经也。中于项。则自脊、背、下行于太阳经也。中于颊。则自胁、肋、下行于少阳经也。脉遍周身者。惟足六经耳。故但言足也。
若饮食 甲乙作热饮食足。
其中于膺、背、两胁 亦中其经 史云。一作其中于肩、背两胁。亦下其经。张云。膺在前。阳明经也。背在后。太阳经也。两胁在侧。少阳经也。中此三阳经。与上同。
其阴 张云。臂 内廉曰阴。手足三阴之所行也。
淖泽 史云。淖、泽也。泽液非。张云。柔润也。
不能客 史云。客一本作容。简案、甲乙作容。俱通。
邪之中人脏奈何 甲乙作邪之中脏者奈何。
愁忧恐惧(止)而上行 张云。此下言邪之中于五脏也。然必其内有所伤。而后外邪得以入之。
心藏神。忧愁恐惧则神怯。故伤心也。肺合皮毛。其脏畏寒。形寒饮冷。故伤肺也。若内有所伤。而外复有感。
则中外皆伤。故气逆而上行。在表则为寒热疼痛。在里则为喘咳呕哕等病。汪云。形寒伤外。饮寒伤内。素问咳论云。其寒饮食入胃则肺寒。肺寒则外内合邪。与此文义正同。今人惟知形寒为外伤寒。而不知饮冷为内伤寒。讹为阴证非也。凡饮冷者。虽无房事。而亦每患伤寒也。若房事饮冷而患伤寒。亦有在三阳经者。当从阳症论治。不得便指为阴症也。世医不明。妄以热剂投之。杀人多矣。特揭出以告人。气逆上行。故有发热头痛诸证。简案、气逆。甲乙作气迎。非。
伤肝 张云。肝藏血。其志为怒。其经行胁下也。
有所击仆(止)则伤肾 百病始生篇。黄帝曰。其生于阴者奈何。岐伯曰。忧思伤心。重寒伤肺。忿怒伤肝。醉以入房。汗出当风伤脾。用力过度。若入房汗出浴则伤肾。张云。脾主肌肉。饮食击仆者。
伤其肌肉。醉后入房。汗出当风者。因于酒食。故所伤皆在脾。肾主精与骨。用力举重则伤骨。入房过度则伤精。汗出浴水。则水邪犯其本脏。故所伤在肾。简案、击仆与下文所谓异。
得往 张云。往、进也。
卒寒 张云。卒、猝同。
空窍 张云。空、孔同。
精阳气上走于目 张云。精阳气者。阳气之精华也。故曰。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
其别气 张云。别气者。旁行之气也。气自两侧上行于耳。气达则窍聪。所以能听。
其宗气 张云。宗气。大气也。宗气积于胸中。上通于鼻而行呼吸。所以能臭。
为臭 简案、臭、 同。许救切。说文以鼻就臭也。亦作嗅 。
其浊气 张云。浊气、谷气也。谷入于胃。气达于唇舌。所以知味。
皆上熏于面 张云。凡诸气之津液。皆上熏于面。如脉度篇曰。五脏常内阅于上七窍也。故肺气通于鼻。心气通于舌。肝气通于目。脾气通于口。肾气通于耳。此五脏之气。皆上通于七窍。不独诸阳经络。乃得上头也。
天气甚寒 简案、诸本及甲乙作大热甚寒。但张本与此同。上文曰天寒。而不曰天热。则作天气甚寒为是。四十七难云。人面独能耐寒者何也。然人头者。诸阳之会也。诸阴脉皆至颈、胸中、而还。独诸阳脉皆上至头耳。故令面耐寒也。张揭数证驳难经。今不繁引。
虚邪之中身也 八正神明论云。虚邪者。八正之虚邪气也。正邪者。身形若用力汗出。腠理开。逢虚风。其中人也微。故莫知其情。莫见其形。又管能篇文。与本篇略同。
命曰明(止)命曰工 张云。六十一难曰。望而知之谓之神。闻而知之谓之圣。问而知之谓之工。
切脉而知之谓之巧。盖本诸此。
与尺之相应也 甲乙作与尺之皮肤相应也。据下文皮肤二字正系缺文。甲乙为是。
桴鼓 简案、桴、 同。音浮。击鼓槌也。汉李寻传。犹 鼓之相应是也。
本末根叶之出候也 志云。夫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乃五脏五行之神气而见于色也。脉者荣血之所循行也。尺者谓脉外之气血。循手阳明之络。而变见于尺肤。脉内之血气。从手太阴之经。而变见于尺寸。
此皆胃腑五脏所生之气血。本末根叶之出候也。
形肉 志云。谓尺肤也。知色脉与尺之三者。则神且明矣。
见其色(止)则已矣 张云。不得其脉。言不得其合色之正脉也。相胜之脉。如青色得毛脉。以金克木之类是也。相生之脉。如青色得石脉。以水生木之类是也。
调其脉之缓、急、小、大、滑、涩 张云。缓、急、以至数言。小、大、滑、涩、以形体言。滑、不涩也。往来流利。如盘走珠。涩、不滑也。虚细而迟。往来觉难。如雨沾沙。如刀刮竹。六者相为对待。调此六者。则病变可以定矣。调、察也。
贲而起 甲乙作大字。更有脉沉者。尺之皮肤亦沉一句。据上文举六者则为剩文。张云。贲、忿奔二音。大也。沸起也。论疾诊尺篇曰。审其尺之缓、急、小、大、滑、涩。肉之坚、脆。而病形定矣。义与此同。简案、十三难云。脉数、尺之皮肤亦数。脉急、尺之皮肤亦急。脉缓、尺之皮肤亦缓。脉涩、尺之皮肤亦涩。脉滑、尺之皮肤亦滑。
亦此义也。
故善调尺者(止)十全六 张云。此正本末根叶之义也以尺寸言则尺为根本寸为枝叶。以脉色言。
则脉为根本。色为枝叶。故善调尺者。不待于寸。善调脉者。不待于色也。然必能参合三者而兼行之。更为本末皆得。而万无一失。简案、十三难云。经言知一为下工。知二为中工。知三为上工。上工者十全九。中工者十全八。下工者十全六。周礼天官医师职云。岁终稽其医事。则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
心脉急 楼氏纲目云。谓色赤脉钩而急也。张云。急者弦之类。
张云。急主风寒。心主血脉。故心脉急甚。则为 。筋脉引急曰 。弛长曰 。 、炽寄系三音。 音纵。
缓甚为狂笑 张云。心气热则脉纵缓。故神散而为狂笑。心在声为笑也。
微缓为伏梁(止)唾血 志云。伏梁乃心下有余之积。故微主邪薄于心下也。心主血。热则上溢而时唾血也。简案、经筋篇云。手少阴之筋病。内急成伏梁。唾血脓者。死不治。
大甚为喉 甲乙作喉 。 、脉经作喉介。马云。心火充溢。喉中 然有声。简案、 字书无义。下文云。喉中 然唾出。素咳论云。喉中 如梗状。介、芥古通。乃芥 之芥。喉间有物。有防碍之谓。 唯是介字从口者。必非有声之义。
心痹 见五脏生成篇及痹论。
善泪出 张云。以手少阴之脉。挟咽喉。连目系也。
小甚为善哕 张云。阳张虚而胃土寒。故善哕。
微小为消瘅 马云。血液枯燥。病为消瘅。志云。消瘅者。三消之证。简案、张为肌肤消瘦之义。非。
心疝 见脉要精微论。四时刺逆从篇大奇论。
喑 张云。心脉涩甚。则血气滞于上。声由阳发。滞则为喑。
血溢 张云。涩当伤血也。简案。吐衄血之属。
维厥 史云。经络有阳维、阴维。故有维厥。马同。张云。四维厥逆也。以四肢为诸阳之本。而血衰气滞也。
耳鸣颠疾 志云。南方赤色。入通于心。开窍于耳。心气虚。故耳鸣颠疾。简案、甲乙颠作癫。
颠、癫、 、三字并通。
肺脉急甚 楼氏云。谓色白脉毛而急也。
癫疾 张云。风邪胜也。木反乘金。故生癫疾。
微急(止)息肉不通 马云。皆肺气不足。风邪有余所致也。
多汗 张云。皮毛不固。故表虚而多汗。志云。缓则热甚。故多汗。
痿 志云。肺热叶焦。则为痿也。鼠 。寒热病也。其本在脏。其末在脉。肺主百脉。是以微缓之有热。微涩之有寒。皆为鼠 。在颈腋之间。简案、脉经无 字。
偏风 志云。本经曰。偏枯身偏不用。病在分腠之间。盖病在皮肤。则为寒热。病在血脉。为寒热鼠 。在分腠。则为偏风。肺主周身之气而朝百脉也。腠理开。故头以下汗出不可止。头以下者。颈、项、胸、背之间。脉之外部也。
简案、脉经注云。一作漏风。据汗出不可止。作漏风近是。
胫肿 张云。心火烁肺。真阴必涸。故为胫肿。
肺痹 见痹论及五脏生成篇。喻氏法律云。肺痹心膈窒塞。上气不下。盖肺为相传之官。治节行焉。管领周身之气。无微不入。是肺痹即为气痹明矣。
起恶日光 张云。以气分火盛而阴精衰也。志云。日光太阳之火。阴血少故恶日光。金畏火也。
脉经作起腰内三字。
为泄 论疾诊尺篇云。尺肤寒。其脉小者泄少气。张云。阳气虚而腑不固。病当为泄。志云。肺与大肠为表里也。
消瘅 张云。金衰则水弱。故为消瘅。志云。肺主津。水之生原也。
息贲 张云。气血皆实热。故为息贲上气。息贲、喘急也。贲、音奔。
上下出血 张云。上言口鼻。下言二阴也。
涩甚(止)善酸矣 张云。涩脉因于伤血。肺在上焦。故涩甚当为呕血。若其微涩。气当有滞。
故为鼠 。在颈腋间。气滞则阳病。血伤则阴虚。故下不胜其上。而足膝当酸软也。酸、音酸。
肝脉急甚 楼氏云。谓色青脉弦而急也。
恶言 甲乙注。一作妄言。志云。肝主语。在志为怒。张云。言多嗔恶也。
肥气 张云。以木邪伤土。故为肥气在胁下。胁下者肝之经也。五十六难杨注云。肥气者肥盛也。
言肥气聚于左胁之下如覆杯。突出如肉。肥盛之状也。小儿多有此病。
善呕 志云。食气入胃。散精于肝。缓主多热。热则肝气逆。故善呕。简案、马张以缓为脾脉。恐误。
水瘕痹也 甲腋无也字。是。志云。水瘕痹者。亦食饮之所积也。简案、盖水癖癖饮之类。痹、闭也。
大甚为内痈(止)为消瘅 志云。本经曰。喜怒不测。饮食不节。阴气不足。阳气有余。荣气不行。
乃发为痈。大主肝气盛。盛则郁怒而不得疏达。故为内痈。呕、衄、肝气逆于上也。阴缩、肝气逆于下也。肝脉抵少腹。上注肺。咳引小腹者。经气逆于上下也。小者血气皆少。少则木火盛。故多饮及为消瘅也。简案、肝痹见痹论及五脏生成篇。
疝 张云。热壅于经。故为 疝。
遗溺 张云。以肝火在下。而疏泄不禁也。
溢饮 志云。饮留于四肢。则经脉阻滞。故脉涩。脉经作淡饮。
挛筋痹 甲乙作 挛筋。张云。皆血不足以养筋也。
脾脉急甚为 张云。木乘土也。脾主肢体。而风气客之。故为 。
膈中 马云。木邪侮土。其在上为膈中。食饮入而还出。脾气不上通也。本经上膈篇云。气为上膈。
食饮入而复出。
后沃沫 志云。不能游溢津液。上归于肺。四布于皮毛。故涎沫之从口出也。简案、马云。在下为去后沃沫。脾气不下疏也。误。
缓甚(止)若无病 张云。脾脉宜缓。而缓甚则热。脾主肌肉四肢。故脾热则为肉痿。及为厥逆。
若微缓而为风痿。四肢不用者。以土弱则生风也。痿弱在经。而脏无恙。故心慧然若无病。
击仆 张云。脾主中气。脾脉大甚为阳极。阳极则阴脱。故如击而仆地。楼氏云。凡病偏枯。必先仆倒。故内经连名称为击仆偏枯也。
疝气 张云。以湿热在经。而前阴为太阴阳明之所合也。简案、他四脏举积名。而此独云疝气可疑。脉经作痞气。是。五十六难云。脾之积名曰痞气。在胃脘。覆大如盘。久不愈。令人四肢不收。发黄胆。
饮食不为肌肤。杨注。痞、否也。言否结成积也。
腹里大脓血 张云。腹里大者。以脓血在肠胃之外。亦脾气壅滞所致。简案、脉经无腹字。里、作裹。素腹中论云。伏梁裹大脓血。居肠胃之外。此则痞气而裹大脓血。在肠胃之外也。
寒热 张云。中焦之阳气不足也。志云。血气虚也。
消瘅 志云。脾虚而不能为胃行其津液。故为消瘅。
癃 张云。脾脉滑甚。太阴实热也。太阴合宗筋。故为 癃疝。
蝎 张云。其微滑湿热在脾。湿热薰蒸。故生诸虫。及为腹热。简案、 、 、蛔、并音回。
说文。 、腹中长虫。尔雅注。蝎、木中蠹虫。刘勰新论云。身之有欲。如树之有蝎。
涩甚(止)下脓血 张云。脾脉涩甚而为肠 。微涩而为内 。及多下脓血者。以涩为气滞血伤。
而足太阴之别入络肠胃也。肠 、内 。远近之分耳。一曰下肿病。盖即疝漏之属。简案、脉经肠 作肠颓。
内作内溃。(甲乙同颓作 注云 一作溃)盖二证各别。肠 四种 病之一。见千金方内 则。马亦以溃字释之。然不详其为何证。张云。疝漏之属。姑仍之。
肾脉急甚 楼氏云。谓色黑脉石而急也。
骨癫疾 见癫狂篇。甲乙作骨痿癫疾。
沉厥 马云。盖风邪入肾则为厥。而肾气不足。则当沉滞而无知也。
奔豚 志云。虚气反逆。故为奔豚。阴寒在下。故足不收。肾开窍于二阴。气虚不化。故不得前后也。张云。按五十六难曰。肾之积名曰奔豚。发于少腹。上至心下。若豚状。或上或下无时。其义本此。简案、骨空论云。督脉生病。从少腹上冲心而痛。不得前后。为冲疝。又史仓公传云。涌疝、令人不得前后溲。
盖皆奔豚也。
折脊 志云。督脉属肾。贯脊。缓则督脉懈弛。故脊折也。简案、楼氏纲目脊痛门。引本经文。
知是脊痛之谓。犹折髀折腰之折。
洞 甲乙作洞泄。脉经作洞下。简案、根结篇。仓廪无所输膈洞。此谓洞泄与膈证也。张则见下嗌还出之文。以为上出之义。则似为膈证不可从。盖洞即史所谓 风。仓公云。 风者。饮嗌下仓而辄出不留。
又云。 风之状。饮食下嗌辄后之。又云。即数十出。还出即后之之谓。其为洞泄、洞下、明矣。
阴痿 马云。火盛水衰。当为阴痿也。
石水(止)不治 张云。若其微大。肾阴亦虚。阴虚则不化。不化则气停水积而为石水。若至胃脘。
则水邪盛极。反乘土藏。泛滥无制。故死不治。石水义见素阴阳别论大奇论。 、音垂。重坠也。腕、当作脘。
诸本并讹。
洞泄 消瘅。马云。肾气甚衰。无以主下焦。而为洞泄。亦水不配火。当为消瘅之证也。
癃 骨痿。 志云。肾有热。则为小便闭癃。为睾丸肿 。骨痿。坐不能起。热伤肾气也。
目无所见 志云。热伤骨精也。甲乙见下有见黑丸三字。脉经视见黑花四字。
大痈 志云。血气皆始于肾。涩则血气阻滞。故为大痈。
不月沉痔 志云。气血不行。故为女子不月。为沉痔。简案、沉痔盖谓痔之沉滞不已者。
诸急 张云。急者弦紧之谓。仲景曰。脉浮而紧者。名曰弦也。紧则为寒。成无己曰。紧则阴气胜。故凡紧急之脉多风寒。而气化从乎肝也。简案、气化从乎肝。不可信据。下仿此。
缓者 张云。缓者纵缓之状。非后世迟缓之谓。仲景曰。缓则阳气长。又曰。缓者胃气有余。故凡纵缓之脉多中热。而气化从乎脾胃也。
大者 张云。大为阳有余。阳盛则阴衰。故多气少血。仲景曰。若脉浮大者。气实血虚也。故脉之大者多浮阳。而气化从乎心也。
小者 张云。近于微细。在阳为阳虚。在阴为阴弱。脉体属阴。而气化从乎肾也。
滑者 张云。滑脉为阳。气血实也。故为阳气盛而微有热。仲景曰。滑者胃气实。玉机真藏论曰。
脉弱以滑。是有胃气。故滑脉从乎胃也。
涩者 张云。涩为气滞。为血少。气血俱虚。则阳气不足。故微有寒也。仲景曰。涩者荣气不足。
亦血少之谓。而此曰多血。似乎有误。观下文刺涩者。无令其血出少可知矣。涩脉近毛。故气化从乎肺也。
刺涩者(止)以和其脉 张云。脉涩者。气涩俱少。难于得气。故宜必中其脉。而察其逆顺。久留疾按。而无出其血。较之诸刺。更宜详慎者。以脉涩本虚。而恐伤其真气耳。循、音巡。摩按也。 、委、伟二音。刺瘢也。
调以甘药也 张云。愚按此节。阴阳形气俱不足者。调以甘药。甘之一字。圣人用意深矣。盖药食之入。必先脾胃。而后五脏得禀其气。胃气强则五脏俱盛。胃气弱则五脏俱衰。胃属土而喜甘。伟中气不足者。非甘温不可。土强则金王。金王则水充。此所以土为万物之母。而阴阳俱虚者。必调以甘药也。
入安连过 张云。五脏六腑。皆有五 。五 之所入为合。即各经之合穴也。然手之三阳。复有连属上下气脉相通者。亦谓之合。故此以入安连过为问。甲乙作入安从道。
属于腑者也 张云。此下言六阳之经。内属于腑。因以明手之三阳。下合在足也。
荥输(止)治内腑 张云。荥 气轻浮浅。故可治外经之病。合则气脉深入。故可治内腑之病。
巨虚上廉 马云。此本足阳明胃经之穴。其实为大肠之合。前本输篇有云。复下三里三寸为巨虚上廉。复下上廉三寸为巨虚下廉。大肠属上廉。小肠属下廉。张云。大肠手阳明也。本经之合。在曲池也。其下则合于足阳明之巨虚上廉也。
巨虚下廉 张云。小肠手太阳也。本经之合在小海。其下 则合于足阳明之巨虚下廉。
委阳 张云。三焦手少阳也。本经之合在天井。其下 则合于足太阳之委阳穴。按、大肠、小肠、三焦、皆手三阳之经。然大小肠为下焦之腑。连属于胃。其经虽在上。而气脉不离于下。故合于足阳明之巨虚上下廉。三焦为孤独之腑。其于三部九候。无所不统。故经之在上者属手。 之在下者居足。所以十二经中。惟此手之三阳乃有下 。
故本输篇曰。大肠小肠皆属于胃。三焦下 。在于足小趾之前少阳之后。出于 中外廉。名曰委阳。即此谓也。
屈伸而索之 马云。屈其体以觅承扶之阴纹。伸其体以度委阳之分寸。(委阳在趺下一寸六分承扶在尻臀下陷纹中)
正竖膝予之齐 张云。谓正身蹲坐。使两膝齐也。
委阳之阳 马云。古人谓外为表。又名之曰阳。张云。当作委中之阳。盖委中之外廉。即阳陵泉之穴也。
揄申而从之 马云。必揄扬以申其手足善取之耳。张云。揄、引也。申、明也。取外经者在荥输。
然亦必引正详明。方可从而治也。揄音余。简案、揄、引也。见说文。张注骨空论。折使揄臂亦同。今从之。
志云。揄、音于。引也。抒也。伸舒其四体。使经脉之流通也。
鱼络血 张云。手阳明之脉。行于手鱼之表。简案、血络论云。血脉者盛。坚横以赤。上下无常处。小者如针。大者如箸。则而泻之万全也。
竖陷者 甲乙作坚若陷者是。志。竖作坚。张云。两跗之上。脉即冲阳也。竖者坚而实。陷者弱而虚。皆足阳明胃脉之病。
切痛而鸣濯濯 马云。切痛者痛之紧也。濯濯者肠中有水。而往来气冲。则有声也。
冬日重感 张本日作曰。注云当作月。
支两胁 支、甲乙作 。
控睾而痛时窘之后 马云。睾音皋。阴丸。小肠近小肠之内。后附腰脊。下连睾丸。故小腹痛。
腰脊控引睾丸而痛。痛时窘甚。而欲往去后也。张云。不得大小便。而时窘之后。盖即疝之属也。
当耳前(止)此其候也 张云。皆手太阳之经。故其病如此。
腹气满 甲乙腹下有张字。
亦见于脉 马云。脉必下陷。当取此穴以刺之。志云。其脉亦见于皮部。当取之委阳。
小便偏肿 诸本作小腹是。但张与此同。
肩上热 甲乙肩作眉。注云一作肩。
皆热若脉陷 甲乙无若脉陷三字。简案、此系剩文。当删。
善太息 志云。胆气不升。故太息以伸出之。
口苦呕宿汁 简案、即呕胆。见奇病论。
心下澹澹。恐人将捕之 甲乙恐上有善字。恐下有如字。千金恐下有如字。张云。澹澹、失意貌。简案、澹、 同。 、集韵动也。经脉篇。心主之脉。是动则心中 大动。又至真要大论。太阳司天。
寒淫所胜。则心澹澹大动。并是跳动貌。张注非。
然数唾 、千金作介介。唾上甲乙有咳字。简案、马张并云。 然有声也。非。义见上文喉 注。
在足少阳之本末 甲乙在上有候字。张云。在腑为本。在经为末也。志云。足少阳经脉之本在下。其末在颈嗌之间。
陷下者灸之 经脉篇云。陷下则灸之。张云。陷下者为不足。故宜灸。
其寒热者 志云。少阳之枢证也。当以经取之。少阳之经气。外内出入者也。
必中气穴 志云。气穴者。腑气所注之经穴。故中气穴。则针游于巷。即气穴论之所谓游针之居。
肉节 张云。肉有节界。其谓肉节。
针染(一作游)于巷 马云。气脉相通。即素问气穴论游针之居也。(如名气冲穴为气街而卫气篇有胸气腹头气胫气皆有街则巷即街之义)张云。染、着也。巷、道也。中其气穴。则针着脉道而经络通。
简案、染作游为是。
反还内着 马云。与真气相搏而乱。邪反内着。
卷一
根结篇第五
马云。内有阴阳诸经。根于某穴。结于某穴。故名篇。
岐伯曰 甲乙作黄帝曰。
阴道偶 阳道奇 张云。奇者数之单。如一三五七九是也。偶者数之拆。如二四六八十是也。
发于春夏 马云。凡病发于春夏者。则阴气少而阳气多。是谓阴阳不调也。志云。发者谓人之阴阳开阖。简案、今从马义。
故茎叶枯槁 湿雨下归 简案、此二句盖谓上茎叶枯槁。则湿雨归其下根而养之。乃秋冬之时候也。
然与上文之例不同。或恐是衍文。
阴阳相移 甲乙移作离。
奇邪离经 马云。奇邪、不正之邪也。感此入彼谓之离经。张云。奇邪、弗常之邪也。离经、流传无定也。志云。奇邪离经者。邪不入于经。流于大络而生奇病。言邪之变易。不可胜数也。
折关败枢 马云。素问离合真邪论曰。太阳为开。阳明为阖。少阳为枢。太阴为开。厥阴为阖。少阴为枢。正与下文相同。今曰关者。是有关乃所以开阖也。
开阖而走 阴阳大失 马云。关折枢败。门阖误走其气。阴阳大失。气难复取。张云。败折其关枢。
走失其阴阳。简案、据张注八字为一句。今仍马注。
九针之玄。要在终始 甲乙作九针之要。在于终始。马云。九针玄妙之法。其要在终始篇中。张云。
终始本末也。即下文根结开阖之义。又本经有终始篇。所载者皆针道。故不知终始。针道咸绝。
命门者目也 张云。足太阳下者根于至阴穴。上者结于睛明穴。故曰命门者目也。王氏曰。命门者藏精。光照之所。则两目也。志云。命门者太阳为水火生命之原。目窍乃经气所出之门也。(王氏说见阴阳离合论注)
颡大者钳耳也 马云。谓头维穴也。张云。足阳明下者根于厉兑。上者结于承泣。今曰颡大者。意谓项颡之上大迎穴也。大迎在颊下两耳之旁。故曰钳耳。志云。颡大者颃颡也。在上 之中。两耳之间。故曰钳耳。简案、楼氏云。颡大谓额角入发际。头维二穴也。以其钳束于耳上。故名钳耳也。知马根据楼说。今从之。
甲乙作结于颃颡。颃颡者钳大。钳大者耳也。义未详。
窗笼者耳中也 马云。谓听宫穴也。按手太阳小肠经。有天窗穴。一名窗笼。(出甲乙)去颈大筋前曲颊下扶突后。动脉应手陷中。观下文肾经结于任脉经之廉泉。肝经结任脉经之玉英。则本经有结之他经者。
疑天窗为足少阳经之所结欤。张云。乃手太阳听宫穴也。为手足少阳手太阳之会。故足少阳结于此。志云。窗笼者耳中也。如窗之通气于上也。简案、窗笼者耳也。亦出卫气篇。
太阳为开(止)为枢 张云。所谓开、阖、枢者。不过欲明内外而分其辨治之法也。志云。开阖如户扉。枢犹转牡。
舍枢则不能开阖。舍开阖则无从运枢。此三阳之气。互相出入于经脉皮肤形身脏腑之外内者也。(开阖枢义具阴阳离合论)
渎而暴病起矣 甲乙渎作溃缓。张云。太阳为阳中之表。故气在肌肉。为肉节渎也。表主在外。
邪易入之。故多新暴病也。简案、渎、 也。 、扰也。
渎者皮肉宛 而弱也 甲乙作溃缓者。皮肉缓 而弱也。张云。即消瘦干枯之谓。简案、淮南子天文训高注。 、肉不满也。
痿疾 张云。阳明主润宗筋。束骨而利机关。故为痿疾。
骨徭 马云。正以其节缓而不能收。即骨之摇动故也。素问气交变大论。有筋骨徭复。王注亦以为筋骨摇动。简案、至真要大论。又有筋骨徭并。文亦同义。
当穷其本 甲乙穷作窍。张云。窍此三阳所在之本。或开或阖或枢以治之也。
太仓 马云。即中脘。系任脉经。甲乙云。中脘一名太仓。胃募也。志云。太仓者舌本也。脾为仓廪之官。其脉连舌本。散舌下。使之迎根。故结于舌本。名曰太仓。简案、以太仓为舌本无所考。
廉泉 简案、诸家为任脉经穴非也。气腑论。足少阴舌下各一。王注舌本左右二穴也。刺疟论。
舌下两脉者。廉泉也。并谓肾经穴。
玉英 马云。即玉堂穴。系任脉经。甲乙云。玉堂一名玉英。张兆璜云。谓唇内之龈交英HT 也。
谓齿白如玉HT 也。简案、以玉英为龈交。亦未见所据。
络于膻中 志云。肝脉贯膈也。简案、厥阴特多此一句。
膈洞 马云。开折则脾不运化。仓廪无所转输。其病为膈证。为洞泄。张云。膈、隔塞也。洞、如邪气脏腑病形篇曰。洞者食不化。下嗌还出也。志云。膈者上不开而不受纳。洞者下关折而飧泄也。
气绝面喜悲 甲乙绝作弛。马云。肝气绝而喜悲。简案、绝、谓阻绝也。
脉有所结而不通 马云。肾脉有所结。而下焦不通。
取之不足 甲乙无不足二字。张云。脉有结者。皆不足之所致。简案、不足二字衍。甲乙为是。
足太阳(止)飞扬也 张云。此下言手足三阳之盛络。凡治病者所当取也。足太阳之至阴井也。京骨、原也。昆仑、经也。天柱、在头。飞扬、在足。皆本经之当取者。后效此。
天容 甲乙注云疑误。马云。当作天冲。张同。(天容手太阳经穴)
下陵 马云。当作解溪经也。张同。
小海 简案、他经举原穴。此独举合穴者何。
一日一夜(止)曰狂生 张云。营运也。人之经脉。营运于身者。一日一夜。凡五十周。以营五脏之精气。如五十营篇者即此之义。其数则周身上下左右前后。凡二十八脉。共长十六丈二尺。人之宗气。积于胸中。主呼吸而行经隧。一呼气行三寸。一吸气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以一息六寸推之。则一昼一夜。
凡一万三千五百息。通计五十周于身。则脉行八百一十丈。其有大过不及。而不应此数者。名曰狂生。狂犹妄也。言虽生未可必也。简案、马云。狂生犹云侥幸而生也非。
不一代者 十一难代作止。脉轻作投。并文略不同。张云。代、更代之义。谓于平脉之中。而忽见软弱。或乍数乍疏。或断而复起。盖其脏有所损。则气有所亏。故变易若此。均名为代。若五十动而不一代者。
五脏受气皆足。乃为和平之脉。简案、脉要精微论云。代则气衰。张守节史记正义云。候脉动不定曰代。即此义也。杨玄操云。代者还尺中。停久方来。名曰代也。此本于伤寒论。不可从。
予之短期 张云。予、与同。短期死期也。李中梓云。短、近也。死期近矣。
终始 马云。其要法在本经终始篇中。其义甚详。
乍数乍疏 张云。此其时相变代。乃与常代者不同。盖以脏气衰败。无所主持。而失常如此。故三部九候等论。皆云乍疏乍数者死。简案、张圈外注甚详。不复繁引。
逆顺五体 马云。五体者即阴阳二十五人篇。有五形之人也。张云。骨、节、皮、肉、血、气、经、脉。禀有不齐。刺治亦异。所以有逆顺之变。
悍 史上、比昭切。下、候岸切。勇健貌。张云。 音飘。急也。
膏粱菽藿 张云。膏、脂肥也。粱、粟类。谷之良者也。菽、豆也。藿、豆叶也。贵者之用膏粱。
贱者之用菽藿。食味有浓薄。禀质所以不同也。
微以徐之 简案、据上文疾迟留疾推之。似徐是疾之误。此岂徐出而不留之谓欤。
形气不足(止)急泻之 张云。貌虽不足。而神气病气皆有余。此外似虚而内则实。邪气胜也。
当急泻之。东垣李氏云。气谓口鼻中气息也。形谓皮肉筋骨血脉也。(出辨惑论)简案、张带说神气。却觉不允。
形气有余(止)急补之 张云。形虽壮伟。而病气神气则不足。此外似实而内则虚。正气衰也。当急补之。志云。形气谓皮肉筋骨之形气。病气者阴阳血气之为病也。此虽分别形气病气。然重在病气之有余不足。
阴阳气俱不足 张云。阳主外。阴主内。若形气病气俱不足。此表里阴阳俱虚也。
满而补之 甲乙。满、作实。
充郭 素汤液醪醴论。津液充郭。王注云。郭、皮也。
内 甲乙。 、作胀。
HT 辟 甲乙。HT 、作慑。马云。僻积之意。张云。HT 、畏怯也。HT 、邪僻不正也。简案、素调经论。虚者聂辟气不足。王注。聂、谓聂皱。辟、谓辟叠也。玉篇。HT 、尺涉切。与慑通。根据王注聂皱与辟貂通。
类篇。 、谓衣襞积。马意盖亦同。
薄着 张云。瘦而涩也。
夭 张云。夭、短折也。 、焦同。( 义见前)
乃光 甲乙。光、作充。
乱脉 甲乙。脉、作经。
五脏变化之病 甲乙作五脏之变化。无之病二字。
五脉 张云。五脏之脉应也。
皮之柔粗 甲乙皮下有肤字。
卷一
寿夭刚柔篇第六
少师 甲乙作岐伯。
阴中有阴 阳中有阳 甲乙作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据下文甲乙非是。张云。刚、柔、强、弱、短、长。无非阴阳之化。然曰阴曰阳。人皆知之。至若阴中复有阴。阳中复有阳。则人所不知也。故当详审阴阳。则刺得其方矣。
得病所始 张云。谓知其或始于阴。或始于阳。故刺之有理也。
谨度病端 张云。谓察其风因木化。热因火化。湿因土化。燥因金化。寒因水化。故与时相应也。
故曰病在阴之阴者(止)刺络脉 张云。阴之阴者。阴病在阴分也。当刺其荥输。以诸经荥输气微亦阴之类。如手太阴经鱼际为荥。太渊为输者是也。阳之阳者。阳病在阳分也。当刺其合穴。盖所入为合。
犹在阳分。刺此以防深入。如手阳明经曲池之类是也。阳之阴者。阳病在阴也。当刺阴之经穴。盖所行为经。
其气正盛。即阴中之阳。如手太阴经渠之类是也。阴之阳者。阴病在阳也。当刺诸络脉。盖络脉浮浅。皆在阳分。如手阳明经偏历之类是也。简案、络脉甲乙作阳之络。义尤明矣。马以阴阳为五脏六腑皮肤筋骨之义。觉不允当。
故曰病在阳者(止)命曰风痹 马云。病在阳经者其名曰风。(义见素问风论)病在阴经者其名曰痹。(义见素问痹论)阴阳两经俱受其病。其名曰风痹。东垣李氏云。病在阳者命曰风。此病在阳。因十二经各受风邪。以高言之气分也。故身半以上。风之中也。病在阴者命曰痹。身半以下。湿之中也。楼氏曰。
阴阳俱病。言阴阳气血俱病也。简案、二氏所取义各异。然以上文阴阳推之。马注为得。张意亦同。(张氏医通云行痹者走注无定风之用也经云病在阳者命曰风在阴者命曰痹阴阳俱病命曰风痹越脾加术附汤)
病有形(止)阴之类也 张云。有形而不痛者病浅在外也。无形而痛者病深在内也。志云。有形者皮肉筋骨之有形。无形者五脏六腑之气也。病有形而不痛者。病在外之阳也。病无形而痛者。气伤痛也。
其阳完而阴伤之也 马云。阳经不伤。而阴经受伤耳。
急治其阴 无攻其阳 甲乙作急治其阳。无攻其阴。
其阴完而阳伤之也 甲乙注云。九墟。完、作缓。马云。阴经不伤。而阳经受伤耳。
急治其阳 无攻其阴 甲乙作急治其阴。无攻其阳。
阴阳俱动(止)其形不久 张云。阴阳俱动。表里皆病也。乍有形。乍无形。往来不常也。加以烦心。阴病甚于阳也。大凡治病必求于本。若求其在表面里亦病。求其在里而表亦病。此以阴阳并伤。故曰不表不里。治之为难。形将不久矣。
形气病之先后 张云。形见于外。气运于中。病伤形气。则或先或后。必各有所应。
风寒伤形(止)相应也 张云。风寒外袭。故伤于形。情欲内劳。故伤于气。内伤则病在脏腑。外伤则应于皮毛。若风伤筋脉。则居于外内之间。故应于筋脉。此形气表里之有辨也。
病九日者(止)衰之 马云。衰、去声。人之感病不同。日数各有多少远近。以此大略。病三日而刺一次者之法。等而杀之。
久痹(止)出其血 马云。惟久痹而其身不能往来者。则见其血络尽出其血。不必拘于三日一刺之法也。简案、不去身。谓留着而不退去也。马及张并为行去之去。恐非。
形先病(止)倍其日 马云。风寒伤形。形先病而未入脏者。其病尚在于表。犹甚浅也。刺之日数。一半而已。如病九日而刺二次。病一月而刺五次之谓也。忧、恐、喜、怒、伤气。气伤脏而外形又应者。
其病表里皆然。殊为深也。刺之日数。必加倍之。如病九日而刺三次。病一月而刺十次之谓也。
此月内难易之应也 月字甲乙道藏吴本并作外。是。
张云。病有浅深。故治有难易耳。
相任则寿 张云。相任者。相当也。
相果则寿不相果则夭 二果字甲乙作裹。是。简案、马云。相果者如果木之果。皮肉相称。即所谓坚果也。志云。果、成也。并不可从。蒋示吉望色启微云。果、裹也。皮所以裹肉。皮浓肉坚。则相果。若皮浓肉脆。皮薄肉坚。则不相果也。
血气经络(止)则夭 张云。血气经络者。内之根本也。形体者。外之枝叶也。根本胜者寿。枝叶胜者夭也。
形充而(止)则危矣 张云。形充而皮肤和缓者。气脉从容故当寿。形充而皮肤紧急者。气脉促迫故当夭。形充脉大者。表里如一。故曰顺。形充脉弱者。外实内虚。故曰危。
颧不起者 马云。颧为诸骨之宗。颧大则一身之骨皆大。而胜其形体之充大。张同。志云。颧乃肾之外候。故颧不起者骨小。骨小则夭。此先天之气薄也。简案、颧者骨之标于面。尤易见者。可以此相周身之骨也。
大肉 坚而有分者 张云。大肉臀肉也。 者筋肉结聚之处。坚而浓者是也。有分者。肉中分理明显也。此言形体虽充。又必以肉之坚脆分寿夭。其必验于大肉者。以大肉为诸肉之宗也。故凡形充而臀削者。
必非福寿之兆。简案、史音 。渠永切。腹中 脂。马仍此。非也。(玉篇 渠陨切腹中 脂)玉机真藏论。
说肉破 。王注。 、谓肘膝后肉如块者。
墙基卑高不及其地 马云。面部四旁为墙。其基甚卑。不及明堂阙庭等地之高。张云。墙基者面部四旁骨骼也。地者面部之肉也。墙基不及其地者。骨衰肉胜也。志云。墙基者面部之四方也。地、地阁也。
墙基卑高不及地者。四方之平陷也。蒋氏望色启微云。耳边为墙基。耳前肉为地。言耳卑小。高不及其肉也。简案、诸说未知孰是。天年篇曰。基墙高以方。五阅五使篇曰。墙下无基垂角去外。如是者虽平常。殆乃蒋说似是。
有因加疾者 马云。盖不慎守。而或为外感内伤也。
平人(止)危矣 张云。人之生死由乎气。气胜则神全。故平人以气胜形者寿。设外貌虽充而中气不足者。必非寿器。若病而至于形肉脱。虽其气尚胜形。亦所必死。盖气为阳。形为阴。阴以配阳。形以寓气。阴脱则阳无所附。形脱则气难独留。故不免于死。或形肉未脱。而元气衰竭者。形虽胜气。不过阴多于阳。病必危矣。
刺有三变 马云。法有不同。谓之变也。
刺营者出血 马云。正以血者营气之所化。营卫生会篇云。营气化血以奉生身。素问调经论云。取血于营。
刺卫者出气 马云。正以卫气属阳。痹论云。卫气循于皮肤之中。分肉之间。熏于肓膜。散于胸次。
调经论云。取气于卫。
寒热少气血上下行 张云。营主血。阴气也。病在阴分。则阳胜之。故为寒热往来。阴病则阴虚。
阴虚则无气。故为少气。邪在血。故为上下妄行。所以刺营者。当刺其血分。
气痛(止)客于肠胃之中 张云。卫属阳。为水谷之悍气。病在阳分。故为气痛。气无定形。故时来时去。怫、郁怒也。忾、大息也。贲响、腹鸣如奔也。皆气分之病。风寒外袭。而客于肠胃之间。以六腑属表。而阳气归之。故病亦生于卫气。简案、怫、史云郁也。忾、广雅满也。怫忾盖郁懑之义。马云。怒意也。
张则以郁怒大息释之。并非。千金方痈疽门云。身中忽有痛处。如遭打扑之伏。名曰气痛。痛不可忍。
游走不住。服五香连翘汤。盖与此证自异。
内热 张云。谓温其经也。张氏医通云。内、纳同。谓温其经。使热气内入。血脉流通也。
刺布衣(止)熨之 马云。布衣气血涩浊。刺其寒痹之后。当以火 之。大人气血清滑。刺其寒痹之后。当以药熨之。张云。以火 之。即近世所用雷火针。及芥、蒜、蒸、灸、之类。 、音翠。灼也。
干姜一斤桂心一斤 甲乙。斤、作升。无心字。玉函经方药炮制云。桂削去皮。用里黑润有味者为佳。丹溪心法云。桂心者皮之肉浓。去其粗浓而无味者。止留近其木一层、而味辛甘者。故名之曰心。美之之辞也。
咀 马云。以口 药如豆粒也。后世虽以刀代。而犹有 咀之称者。本此。
渍酒中 马云。渍、浸也。
马矢 中 张云。燃干马屎而煨之也。此西北方所常用者。前苏武传。置 火。注。聚火无焱也。
盖封涂勿使泄 甲乙。盖、作善。使下有气字。张云。涂、盐泥封固也。
马云。周日也。
复布为复巾 张云。重布为巾。如今之夹袋。所以盛贮绵絮药滓也。滓、 也。
生桑灰炙巾 张云。炙巾以生桑炭者。桑能利关节。除风寒湿痹诸痛也。
以巾试身 甲乙作炙巾以拭身。王子接古方选注云。药熨大人之寒痹。大人者富贵之人也。寒痹者时痛而皮肤不仁也。其血、脉、筋、骨、虽痹。而禀气清灵。但以药熨导引。即可蠲痹。非若刺布衣而必以火之也。椒、酒、姜、桂、专通营气以散血分之寒。清酒置马矢。 中马矢。西北方常用之。取其微火。非有他义也。 、尽日也。复巾、夹袋也。熨至于汗。庶营气得通。熨凡三十遍者。欲其寒邪去尽。以巾拭身亦必三十遍者。恐汗液之气留也。
起步内中 张云。刺后起步于密室内中。欲其血气行而慎避风寒也。凡此者皆所谓内热之法。
卷一
官针篇第七
官针最妙 马云。官者任也。官针者。任九针之所宜也。张云。官、法也。公也。制有法而公于人。
故曰官针。
病弗能移 张云。用不得法。则不能去病。
皮肤为痈 张云。内伤良肉。则血流于内而溃于外。故皮肤为痈。
支为大脓 甲乙。支、作反。马云。支、当作皮。或作反。张云。病气不泻而伤其支络。故为大脓。
凡病有浮沉。刺分浅深。过之则内伤。不及则外壅。邪反从之。后生大病。简案、支字今从甲乙作反。
大者泻 小者不移 张云。当小而大则泻伤正气。当大而小则病不能移。皆失针之宜也。
病在皮肤(止)勿取 张云。病在皮肤无常处者。火之游行也。用 针者主泻阳气也。肤白则无火可知。故不宜刺。
取之 针于井荥分输 张云。此针宜于用补。分输。言各经也。
病在中者 张云。中、言其远也。九针论。八曰长针。主取深邪远痹者也。
痹气暴发 九针论云。调阴阳四时。而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针必令尖如 。且圆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知痹气暴发。即所谓暴痹也。
大针 九针十二原云。尖如挺。其锋微圆。以泻机关之水也。九针论云。主取大气不出关节者。
固居 马本。居、作痹。注云。前云病在经络痼痹者。取以锋针。当同之也。但彼止取经取络。
而此则泻其井荥与俞。及照五脏以取四时耳。简案、居作痹。未见所据。
日应九变 日、诸本作以。是。当删改。
诸经荥输脏 张云。诸经荥输。凡井荥经合之类皆 也。脏 背间之脏腑 也。本经。输、 、俞、三字皆通用。
远道刺 甲乙无远字。简案。道、导同。
腑 张云。谓足太阳膀胱经。足阳明胃经。足少阳胆经。十二经中。惟此三经最远。可以因下取上。故曰远道刺。
大经 志云。五脏六腑之大络也。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结不通。则流溢于大经之分。而生奇病。故刺大经之结络以通之。
小络之血脉 张云。调经论曰。病在血。调之络。经脉篇曰。诸刺络脉者。必刺其结。上甚血者。
虽无结急。取之以泻其邪。而出其血。留之发为痹也。
分刺 志云。分肉之间。溪谷之会。亦有三百六十五穴。会邪在肌肉者取之。
大泻刺 甲乙注。一作大刺。
毛刺 志云。邪闭于皮毛之间。浮浅取之。所谓刺毫毛无伤皮。刺皮无伤肉也。
刺浮痹皮肤也 甲乙痹下有于字。
巨刺 马云。素问缪刺论。以刺经穴为巨刺。刺络穴为缪刺。皆左取右。右取左。
刺 马云。调经论曰。病在骨。 刺药熨。张云。即后世火针之属。取寒痹者用之。以上谓之九变。
十二节 志云。节、制也。言针有十二节制。以应十二经也。
偶刺 马云。前后各用一针。有阴阳配合之义。故曰偶刺。张云。偶、两也。前后各一。故曰偶刺也。
以手直心(止)傍针之也 张曰。直、当也。以手直心若背。谓前心后心。当其痛所。各用一针治之。然须斜针以刺其傍。恐中心则死也。马云。傍、当作旁。古盖通用。
报刺 张云。重刺也。简案、犹报灸之报。
无常处也 甲乙无也字。
无拔针 甲乙无无字。
恢刺 史云。恢、苦回切。大也。一本作怪。道藏本。怪作悭。恐误。恢、大也。出说文。张云。
恢恢廓也。志云。恢、大之也。前后恢荡其筋之急。
恢刺直 诸本直作者。当改。
旁之举之前后 楼氏云。谓直刺入 。转针头从旁挑举其筋也。张云。不刺筋而刺其旁。必数举其针。或前或后。以恢其气。则筋痹可舒也。
齐刺 张云。齐者。三针齐用也。故又曰三刺。甲乙作参刺。
以治寒气小深者 甲乙寒下有热字。
扬刺 张云。扬、散也。中外共五针。而用在浮泛。故能祛散博大之寒气。志云。从中而发扬于四旁也。
治寒气之博大者 甲乙寒下有热字。无气字。
直针刺 张云。直入无避也。引起其皮而刺之。则所用不深。
输刺 张云。输、委输也。言能输泻其邪。非上荥文输之谓。直入直出。用其锐也。稀发针。留之久也。久而且深。故可以去盛热之气。志云。直入直出。如转输也。
短刺 张云。短者。入之渐也。故稍摇针而深致骨。所以摩骨痹。摩、迫切也。志云。短刺者。
用短针深入而至骨。
浮刺 马云。似前扬刺。但彼有正纳旁纳。而此则止有旁入之针耳。张云。浮、轻浮也。旁入其针而浮举之。故可治肌肤之寒。此与上文毛刺义大同。
阴刺 马云。以其刺阴经也。张云。刺阴寒也。志云。刺少阴之寒厥也。
率刺之 张云。率、统也。
中寒厥 足踝后少阴也 甲乙厥足作者取。似是。马云。中、去声。简案、上文言十二刺应十二经。然特举足踝后少阴。不及他经。其义今无可考。
旁针刺 甲乙无针字。张云。一正一旁也。正者刺其经。旁者刺其络。故可以刺久居之留痹。
赞刺 张云。赞、助也。数发针而浅之。以后助前。故可使之出血而治痈肿。志云。助痈肿之外散也。
致其空脉气也 甲乙作致其脉空也。张云。盖恐太过。反伤正气。故但久留而引致之。使其空中之脉气上行也。张兆璜云。致五脏之神机。非营卫血气。故曰空脉气。
脉浅者勿刺 甲乙脉下有气字。张云。脉浅者。最易泄气。
谷气出 马云。终始篇曰。凡刺之属。三刺至谷气。
故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三刺则谷气至。正与此节同。张云。谷气即正气。亦曰神气。出、至也。终始篇曰。所谓谷气至者。已补而实。已泻而虚。故以知谷气至也。志云。谷气者。通会于肌腠之元真。脾胃之所主也。故曰谷气。
阴邪出 张云。绝皮及肌。邪气稍深。故曰阴邪。
未入分肉间也 甲乙无也字。间下有后刺深之一句。马云。肌肉分肉之辨。肌肉在皮内肉上。而分肉则近于骨者也。分肉有二。各部在外之肉曰分肉。其在内近骨之肉与骨根分。亦曰分肉。张云。大肉深处。
各有分理。是谓分肉间也。
逐邪气而来血气 甲乙作逐阳邪之气。无而来血气四字。
致阴气之邪(止)此之谓也 甲乙作致阴邪之气。张云。凡刺之浅深。其法有三。先刺绝皮。取卫中之阳邪也。再刺稍深。取营中之阴邪也。三刺最深。及于分肉之间。则谷气始下。下、言见也。按、终始篇之义。与此互有发明。
年之所加(止)不可以为工也 张云。年之所加。如天元纪、至真要等论是也。气之盛衰。如八正神明论、阴阳系日月等篇是也。知天地之气候。则人有五虚五实。皆可因而知矣。此数句。又见六节藏象论。简案、此五句。疑后人所缺。
半刺 张云。此即前章毛刺之义。浅入而疾发。故可取皮分以应肺。
豹文刺 张云。豹文者。言其多也。主取血脉。所以应心。
关刺 张云。关、关节也。左右四肢也。尽筋、即关节之处也。慎无出血。血以养筋也。肝主筋。刺筋所以应肝。
或曰渊刺一曰岂刺 甲乙此二句在四曰合谷刺下。
合谷刺 张云。言三四攒合。如鸡足也。邪在肉间。其气广大。非合刺不可。脾主肌肉。故取肌痹者。
所以应脾。简案、张戴人治郾城梁贾麻痹。针用鸡足法。向上卧针。三进三引。复向下卧针送入。见儒门事亲。
输刺 张云。义见前章。肾主骨。刺深至骨。所以应肾。
卷二
本神篇第八
马云。此篇推本五脏之神。故名篇。简案、篇首有凡刺之法。必先本于神语。故命篇。
乱 史音 、音闷。简案、懑闷并通。道藏本及马、张、志作恍。误。
天之罪与人之过乎 志与下句。简案、根据志意。与、平声。
天之在我者(止)生者也 张云。人禀天地之气以生。天地者。阴阳之道也。自太极而生两仪。
则清阳为天。浊阴为地。自两仪而生万物。则干知大始。坤作成物。故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宝命全角论曰。
人生于地。悬命于天。然则阳先阴后。阳施阴受。肇生之德本乎天。成形之气本乎地。故天之在我者德也。地之在我者气也。德流气薄而生者。言理赋形全。而生成之道斯备矣。
故生之来谓之精 张云。所谓精者。天之一。地之六也。天以一生水。地以六成之。而为五行之最先。故万物初生。其来皆水。如果核未实。犹水也。胎卵未成。犹水也。即凡人之有生。以及昆虫草木。
无不皆然。易曰。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此之谓也。志云。决气篇曰。常先身生是谓精。盖未成形。而先受天一之精。故所生之来谓之精。简案、此以下止于谓之智。见子华子。
两精相搏谓之神 张云。两精者。阴阳之精也。搏、交结也。易曰。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周子曰。二五之精。妙合而凝。是皆两精相搏之谓。
凡万物生成之道。莫不阴阳交而后神明见。故人之生也。必合阴阳之气。构父母之精。两精相搏。形神乃成。
所谓天地合气。命之曰人也。又决气篇曰。两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志云。平人绝谷篇曰。
神者水谷之精气也。盖本于先天所生之精。后天水谷之精。而生此神。故曰。两精相搏谓之神。真邪章曰。真者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简案、两精之解。张义似长矣。马云。相搏之搏音博。礼儒行、鸷虫攫搏不程勇者。亦读为博。此恐非也。博、子华子作薄。乃易所谓雷风相薄之薄。二字古通用。见通雅。
随神往来者谓之魂 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 张云。精对神而言。则神为阳而精为阴。魄对魂而言。则魂为阳而魄为阴。故魂则随神而往来。魄则并精而出入。愚按、精、神、魂、魄。虽有阴阳之别。而阴阳之中。复有阴阳之别焉。如神之与魂皆阳也。何谓魂随神而往来。盖神之为德。如光明爽朗。聪慧灵通之类皆是也。魂之为言。如梦寐恍惚。变幻游行之境皆是也。神藏于心。故心静则神清。魂随于神。故神昏则魂荡。
此则神魂之义。可想象而悟矣。精之与魄。皆阴也。何谓魄并精而出入。盖精之为物。重浊有质。形体因之而成也。魄之为用。能动能作。痛痒由之而觉也。精生于气。故气聚则精盈。魄并于精。故形强则魄壮。此则精魄之状。亦可默会而知也。然则神为阳中之阳。而魂则阳中之阴也。精为阴中之阴。而魄则阴中之阳者乎。虽然。此特其阴阳之别耳。至若魂魄真境。犹有显然可鞫者。则在梦寐之际。如梦有作为而身不应者。乃魂魄之动静。动在魂而静在魄也。梦能变化而寤不能者。乃阴阳之离合。离从虚而合从实也。
此虽皆魂魄之证。而实即死生之几。苟能致心如太虚。而必清必静。则梦觉死生之关。知必有洞达者矣。诸家得理之论。再附于下。以详其义。唐孔氏曰。人之生也。始变化为形。形之灵曰魄。魄内自有阳气。气之神曰魂。魂魄神灵之名。初生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此魄之灵也。及其精神性识。渐有知觉。此则气之神也。
乐祁曰。心之精爽。是谓魂魄。魄属形体。魂属精神。精又是魄。魄是精之神。神又是魂。魂是气之神。邵子曰。气形盛则魂魄盛。气形衰则魂魄亦从而衰。魂随气而变。魄随形而化。故形存则魄存。形化则魄散。朱子曰。魂神而魄灵。魂阳而魄阴。魂动而魄静。生则魂载于魄。而魄检其魂。死则魂游散而归于天。魄沦坠而归于地。运用动作底是魂。不运用动作底是魄。魄盛则耳目聪明。能记忆。老人目昏耳聩。记事不得者。魄衰也。
又曰。人生则魂魄相交。死则各相离去。月之黑晕是魄。其光是魂。魂是魄之光焰。魄是魂之根柢。火是魂镜。
其魄灯有光焰。物来便烧。镜虽照见。却在里面。火日外景。金水内景。火日是魂。金水是魄。阴主藏受。故魄能记忆在内。阳主运用。故魂能发用出来。二物本不相离。精聚则魄聚。气聚则魂聚。是为人物之体。至于精竭魄降。则气散魂游而无知矣。
所以任物者谓之心 马云。其所谓心意、志思、智虑。举不外于一心焉耳。故凡所以任物者谓之心。素问灵兰秘典论曰。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则万物之机。孰非吾心之所任者乎。简案、白虎通云。心之为言任也。任于思也。
心有所忆谓之意 张云。忆、思忆也。谓一念之生。心有所响而未定者曰意。李云。心已起而未有定属者意也。简案、礼大学疏。总包万虑谓之心。为情所意念谓之意。又礼运注。意、心所无虑也。
意之所存谓之志 甲乙意下之字作有。张云。意之所存。谓意已决。而卓有所立者曰志。李云。
意已决而确然不变者志也。
因志而存变谓之思 张云。因志而存变。谓意志虽定。而复有反复计度者曰思。
因思而远慕谓之虑 张云。深志远慕。必生忧疑。故曰虑。简案、子华子。远慕作有所顾。荀子礼论。礼之中焉能思索。谓之能虑。说文。虑、谋思也。大学朱注。处事精详也。
因虑而处物谓之智 张云。疑虑既生。而处得其善者曰智。按此数者。各有所主之脏。今皆生之于心。此正诸脏为之相使。而心则为之主宰耳。简案、子华子处物。作有所决择。
长生久视 老子五十九章云。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
怵惕 史云。悚惧也。张云。怵、恐也。惕、惊也。简案、书。 命。怵惕惟厉。孔注。言常悚惧惟危。
流淫而不止 甲乙止、作正。张云。流淫谓流泄淫溢。如下文所云恐惧而不解则伤精。精时自下者是也。
竭绝而失生 张云。悲则气消。悲哀太甚则胞络绝。故至失生。竭者绝之渐。绝则尽绝无余矣。
神惮散而不藏 张云。喜发于心。乐散在外。暴喜伤阳。故神气惮散而不藏。惮、惊惕也。简案、诗。云汉。我心惮暑。笺。惮、犹畏也。国语周语。惮其牺也。注。惮、惧也。文选西京赋。惊 。惮蛟蛇。薛综注。惊、惮、谓皆使骇怖也。
迷惑而不治 张云。怒则气逆。甚者心乱。故至昏迷皇惑而不治。不治、乱也。
荡惮而不收 甲乙注云。不、收、太素作失守。张云。恐惧则神志惊散。故荡惮而不收。上文言喜乐者。神惮散而不藏。与此稍同。但彼云不藏者。神不能持而流荡也。此云不收者。神为恐惧而散失也。所当详辨。
心怵惕(止)死于冬 张云。此下言情志所伤之病。而死各有时也。心藏神。神伤则心怯。故恐惧自失。 者筋肉结聚之处。心虚则脾弱。故破 脱肉。毛悴者。皮毛憔悴也。下文准此。色夭者心之色。赤欲如白裹朱。不欲如赭也。火衰畏水。故死于冬。
脾愁忧(止)死于春 张云。忧本肺之志。而亦伤脾者。母子气通也。忧则脾气不舒。不舒则不能营运。故 闷而乱。四肢皆禀气于胃。而不得至经。必因于脾。乃得禀也。故脾伤则四肢不举。脾色之夭者。
黄欲如罗裹雄黄。不欲如黄土也。土衰畏木。故死于春。
肝悲哀(止)死于秋 甲乙作狂妄。其精不守。令人阴缩而筋挛。张云。肝藏魂。悲哀过甚则伤魂。魂伤则为狂为妄而不精明。精明失则邪妄不正。其人当阴缩筋挛。两胁骨不举者。皆肝经之败也。肝色之夭者。青欲如苍壁之泽。不欲如蓝也。木衰畏金。故死于秋。李云。悲哀亦肺之志。而伤肝者。金伐木也。
肺喜乐(止)死于夏 甲乙作意不存其人。简案、其人接下句似是。张云。喜本心之志。而亦伤肺者。暴喜伤阳。火邪乘金也。肺藏魄。魄伤则神乱而为狂。意不存人者。旁若无人也。五脏之伤。无不毛悴。
而此独云皮革焦者。以皮毛为肺之合。而更甚于他也。肺色之夭者。白欲如鹅羽。不欲如盐也。金衰畏火。故死于夏。
肾盛怒(止)死于季夏 张云。怒本肝之志。而亦伤肾者。肝肾为子母。其气相通也。肾藏志。志伤则意失。而善忘其前言也。腰脊不可俯仰屈伸者。腰为肾之府也。肾色之夭者。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地苍也。水衰畏土。故死于季夏。
恐惧而不解(止)精时自下 张云。此亦言心肾之受伤也。盖盛怒虽云伤肾。而恐惧则肾脏之本。
志恐则气下而陷。故能伤精。肾主骨。故精伤则骨 。痿者阳之痿。厥者阳之衰。命门不守。则精时自下。是虽肾脏受伤之为病。然邪气脏腑病形篇曰。愁忧恐惧则伤心。上文曰。神伤则恐惧。流淫而不止。义与此通。
李云。此亦肾伤也。特伤于本脏之志。为异于前耳。闭藏失职。则不因交感。精自下。志云。上节论伤肾脏之志。此论伤肾脏之精。盖魂、魄、智、意、本于心肾精神之所生。故首言怵惕思虑者则伤神。末言恐惧而不解则伤精。神生于精。而精归于神也。
是故五脏(止)不可以治之也 张云。此承篇首之问而言。凡用针者。必当察病者之形态。以酌其可刺不可刺也。设或五脏精神已损。必不可妄用针矣。故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诸小者。阴阳形气俱不足。勿取以针。而调以甘药也。根结篇曰。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阳气俱不足也。不可刺之。
肝藏血 张云。宣明五气篇曰。肝藏魂。五脏生成篇曰。人卧则血归于肝。调经论曰。肝藏血。血有余则怒。不足则恐。
脾藏营(止)经溲不利 张云。营出中焦。受气取汁。变化而赤。是为血。故曰。脾藏营。营舍意。
即脾藏意也。脾虚则四肢不用。五脏不安。以脾主四肢。而脾为五脏之原也。太阴脉入腹络胃。故脾实则腹胀。
经溲不利。调经论曰。形有余则腹胀。经溲不利。经、当作泾。简案、甲乙。经、作泾。厥论亦作泾。
心藏脉 张云。宣明五气篇曰。心主脉。调经论曰。心藏神。神有余则笑不休。神不足则悲。
肺藏气(止)胸盈仰息 张云。喘喝者。气促声粗也。胸盈。胀满也。仰息。仰面而喘也。宣明五气篇曰。肺藏魄。调经论曰。气有余则喘咳上气。不足则息利少气。甲乙。盈、作凭。注云。九墟作盈。
肾藏精(止)实则胀 张云。九针论曰。肾藏精志也。调经论曰。肾藏志。志有余则腹胀、飧泄。
不足则厥。
五脏不安(止)调之也 张云。前章言情志损伤、此分五脏虚实。故凡五脏有不安者。必审其病形虚实。情志所属。乃可随其脏以调之。此总结前章而言其治方也。
卷二
终始篇第九
马云。终始本古经篇名。而伯乃述之。故前根结篇有云。九针之玄。要在终始。此又曰。毕于终始。故知其为古经篇名也。按首无起句。当同前篇。俱为岐伯言也。
毕于终始 张云。终始本篇名。详载阴阳针刺之道。今散类各章。志云。终始者始于五脏。次于经脉。
终于六气。盖五脏内生六络。六经外合六气。盖五脏又本于六气之所生。故曰人生于地。悬命于天。简案、终始。其义未详。姑仍马张。
阳受气于四末(止)可令和 马云。阳在外。受气于四肢。阴在内。受气于五脏。故因其气之来而迎之者。泻之法也。因其气之往而随之者。补之法也。知迎随为补泻。则阴阳诸经之气可和调矣。
和气之方 论语。雍也。集解引孔注云。方、道也。
无道行私 张云。不明至道。而强不知以为知。即无道行私也。伐人长命。殃必及之。天道不爽。当知所畏。
谨奉天道(止)经脉为纪 张云。天道阴阳。有十二辰次为之纪。人身血气。有十二经脉为之纪。
循环无端。终而复始。故曰终始。
持其脉口人迎 张云。脉口在手。太阴脉也。可候五脏之阴。人迎在颈。阳明脉也。可候六腑之阳。人之血气经脉。所以应天地阴阳之盛衰者。毕露于此。故曰天道毕矣。
应四时也 张云。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简案出禁服篇)应四时也。上谓人迎。下谓脉口。相应往来。即如下编所谓俱往俱来。若引绳大小齐等也。简案、马以上为寸口。以下为尺。恐非。
不结动也 张云。结涩则不足。动疾则有余。皆非平脉也。
本末之寒温之相守司也 甲乙作本末相遇。寒温相守司。似是。禁服篇曰。察其本末之寒温。以验其脏腑之病。张云。脏气为本。肌体为末。表里寒温司守。不致相失。故必外之形肉。内之血气。皆相称者。
谓之平人。志。本末之寒温之两之字下句。注云。本末者。有本标之出入。寒温者。应寒暑之往来。各相守司也。简案、志注。义未明晰。
少气者(止)不称尺寸 张云。少气者。元气虚也。兼阴阳而言。故上之人迎。下之脉口。必皆衰少无力。而两手之尺寸。亦不相称也。简案、尺寸。诸家为寸关尺之尺寸。然内经无此义。今言不称尺寸者。
其脉短少。不称常时之尺寸。
可将以甘药 不可饮以至剂 张云。但可将以甘药。甘药之谓。最有深意。盖欲补虚羸。非甘纯不可也。至剂。刚毒之剂也。正气衰者不可攻。故不宜用也。志云。甘药者调胃之药。谓三阴三阳之气。本于中焦胃腑所生。宣补其生气之原。道之流行。故不可饮以至剂。谓甘味太过。反留中也。简案、以至剂为至甘之剂。殆乖经旨。
弗灸 张云。以火能伤阴也。志云。谓阴阳之气不足于外。非经脉之陷下也。
人迎一盛(止)病在手阳明 张云。人迎。足阳明脉也。一盛二盛。谓大于气口一倍二倍也。阳明主表。而行气于三阳。故人迎一盛。病在足经之少阳。若大一倍而加以躁动。则为阳中之阳。而上在手经之少阳矣。凡二盛三盛。病皆在足。而躁则皆在手也。下仿此。简案、禁服篇曰。人迎大一倍于寸口。病在足少阳。以下文例同。故张以一盛为一倍也。马志以人迎气口。为左右寸口而释之。此王叔和以降之说。非古之义。
不可从。
人迎四盛(止)为外格 张云。人迎盛至四倍。且大且数者。乃六阳偏盛之极。盈溢于腑。格拒六阴。是为外格。按、下文曰。溢阴为内关。内关不通。死不治。则此外格者。亦死无疑。简案、禁服篇云。
溢阳为外格。死不治。志云。阳可盛而阴不可盛也。故溢阳不曰死。盖不考耳。
脉口一盛(止)在手太阴 张云。脉口。手太阴脉也。太阴主里。而行气于三阴。故脉口一盛。
病在足经之厥阴。若加以躁。则为阴中之阳。而上在手厥阴心主矣。凡二盛三盛皆在足。而躁则皆在手也。志本厥阴之下。更多厥阴二字。误。
脉口四盛(止)死不治 张云。脉口四盛。且大且数者。乃六阴偏盛。盈溢于脏。表里隔绝。是为内关。主死不治。
命曰关格 张云。人迎主阳。脉口主阴。若俱盛至四倍以上。则各盛其盛。阴阳不交。故曰关格。
可与言死期也。马云。后世医籍。皆以饮食不下为关格。视此节大义。可深惭云。(关格义详于素问识六节藏象论当互阅)
人迎一盛泻足少阳(止)上气和乃止 张云。人迎主腑。故其一盛。病在胆经。肝胆相为表里。阳实而阴虚。故当泻足少阳之腑。补足厥阴之脏也。泻者二。补者一。泻倍于补也。疏取之者。欲其从容。
不宜急也。上气。言气之至也。气至而和。谷气至矣。故可止针。下仿此。马云。必切其脉而验其病之退否。
疏而取穴于胆肝二经之上。盖彼此之穴相间之谓疏也。候至气和乃止针。由此推之。则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阳。
当泻手少阳三焦经。而补手厥阴心包络经矣。志云。疏、当作躁。谓一盛而躁。二盛而躁。当取手之阴阳也。
简案、据马志。上气之上。接上句。且志改疏作躁。并不允。
太阳主胃 甲乙。阳、作阴。马云。太阳作阳明。张云。太言太阴。阳言阳明。脾与胃为表里。
故曰太阳主胃。简案、甲乙为是。此盖该上文足阳明日二取之而言。张云。上文人迎之治。治三阳也。皆日二泻一补。气口之治。治三阴也。皆日二补一泻。盖以三阳主表。病在表者。宜泻倍于补也。三阴在里。病在里者。宜补倍于泻也。皆以脏气为重。惟恐其或伤耳。又如厥阴少阳。肝胆木脏也。东方多实。故可日二取之。
太阴阳明。脾与胃也。脾胃大富于谷气。故可日二取之。惟少阴太阳。则二日一取之。盖肾与膀胱。为天一之脏。真阴之原。故宜保重如此。圣人之顾根本。岂惟针刺为然哉。
三倍以上(止)为他病矣 甲乙。三、作四。张云。俱盛三倍以上。即四盛也。阴阳俱溢。即溢阴溢阳也。不开。即外关内格也。如此者。血气闭塞无所行。五盛真阴伤于内。刺之已不可。灸之则愈亡其阴。而变生他病。必至不能治也。志云。若不以针开之。则血脉闭塞。气无所行。流溢于中。
则内伤五脏矣。夫盛则泻之。虚则补之。陷下则灸之。此阴阳之气。偏盛不和。非陷下也。故灸之则生他病矣。
凡刺之道(止)血气不行 志云。谓阴阳之气偏盛。刺之和调则止矣。然又当补阴泻阳。补阴者。
补五脏之衰阴。泻阳者。导六气之外出。六节脏象论曰。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声能彰。顺气篇曰。五者音也。音主长夏。是补其藏阴。则心、肺、脾、藏之气和。而音声益彰矣。肝开窍于目。肾开窍于耳。肝肾之气盛。则耳目聪明矣。甲乙。音气、作音声。
适虽言故 马云。苟坚如其初。则适才虽言病去复旧。其病未去也。张云。脉坚如旧者。虽欲文饰其故。而病实未除也。简案、据下文言。快而推之。故乃病去而复其故之谓。马注为是。
夫如其故 甲乙。夫、作大。是。
痛虽不随针 甲乙。痛、作病。下同。针下有减字。下文同。马云。虽不随针而即去。然亦必以渐而衰矣。
十二经脉之所生病 马云。欲通十二经脉之所生病。及虚实补泻。必明于本经经脉第十篇而后可。
可得传于终始矣 张云。终始、本篇名。即本末之谓。
故阴阳不相移(止)取之其经 张云。移、移易也。倾、相伤也。或阴或阳。无所改易。不相移也。
虚者自虚。实者自实。不相倾也。此则无所从生。而各病其病。但求其经而取之。
邪辟妄合 辟、甲乙作 。马志作 。张云。邪辟妄合等六句。详言病变也。凡此者皆须用针。治以三刺之法。则诸病可去也。
沉浮异处 四时不得 马云。脉气浮沉。似所处各异。
志云。浮沉异处者。阴阳之气与经脉不相合也。四时不得者。不得其升降浮沉也。
故一刺(止)谷气至也 张云。初刺之在于浅近。故可出阳分之邪。再刺之在于深远。故可出阴分之邪。三刺之在候谷气。谷气者。元气也。止、出针也。盖邪气来也紧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必邪气去而后谷气至。故已补而实则虚者坚。已泻而虚则坚者软。是以知谷气之至也。马云。此节大意。见前官针篇。
阴盛而阳虚(止)和之 张云。此以脉口、人迎、言阴阳也。脉口盛者。阴经盛而阳经虚也。当先补其阴。后泻其阳而和之。人迎盛者。阳经盛而阴经虚也。当先补其阴。后泻其阳而和之。何也。以治病者。
皆宜先顾正气。后治邪气。盖攻实无难。伐虚当畏。于此节之义。可见用针用药。其道皆然。
三脉动于足大趾之间 马云。阳明动于大趾次趾之间。凡厉兑、陷谷、冲阳、解溪、皆在足跗上也。厥阴动于大趾次趾之间。正以大敦、行间、太冲、中封、在足跗内也。少阴则动于足心。其穴涌泉。乃足跗之下也。
其动也 甲乙作三脉动于大指者八字。
阳明止少阴在下 楼氏纲目曰。阳明在上。冲阳脉也。厥阴在中。太冲脉也。少阴在下。太溪脉也。
马云。阳明则在手足之上。厥阴则在于二经之中。少阴则在于足之下耳。
膺 中膺(止)取之上 马云。此言凡取穴者。必当各中其所也。胸之两旁谓之膺。故膺内有 。
如胃经气户、库房、屋翳、膺窗。肾经 中、神藏、灵墟、神封、之类。凡刺膺 者。当中其膺可也。背内有。如督脉经诸穴。居脊之中。膀胱经诸穴。居脊之四行之类。凡刺背 者。当中其背与肩膊可也。凡按分肉虚。虚则取之耳。张云。凡肩膊之虚软而痛者。病有阴经阳经之异。阴经在膺。故治阴病者。
当取膺 而必中其膺。阳经在背。故治阳病者。当取背 而必中其背。病在手经故取之上。上者手也。如手太阴之中府、云门。手厥阴之天池。皆膺 也。手少阳之肩 、天 。手太阳之天宗、曲垣、肩外 。皆背 也。
咸主肩膊虚痛等病。简案、二家所取义各异。未审孰是。然张添痛字释之。似于原文未允当。但马以肩膊二字接上句。以上字接次节重字上。非。
重舌刺舌柱 以铍针也 张云。舌下生小舌。谓之重舌。舌柱即舌下之节如柱者也。当用第五针曰铍针者刺之。九针论曰。铍针主大痈脓两热争者。官针篇曰。病为大脓者。取以铍针。简案、刺出恶血也。
手屈(止)守筋 张云。屈而不伸者。筋之拘挛也。故治当守筋。不可误求于骨。伸而不屈者。
骨之废弛也。故治当守骨。不可误求于筋也。
补须一方实(止)无使邪气得入 张云。补、当作刺。刺法虽多。其要惟二。则补泻而已。一者因其方实。故当深取之。勿按其 。欲以出其邪气。此泻法也。一者因其方虚。故当浅刺之。以养其血脉。疾按其穴。以拒其邪气。此补法也。马云。方、犹俗云才方也。
邪气来也(止)徐而和 马云。邪气之来。其针下必紧而疾。谷气之来。其针下必徐而和。可得而验也。
刺诸痛者 其脉皆实 甲乙者下有深刺之诸痛者六字。张云。此言痛而可刺者。脉必皆实者也。然则脉虚者。其不宜刺可知矣。
从腰以上(止)足太阴阳明皆主之 张云。此近取之法也。腰以上者。天之气也。故当取肺与大肠二经。盖肺经自胸行手。大肠经自手上头也。腰以下者。地之气也。故当取脾胃二经。盖脾经自足入腹。胃经自头下足也。病之在阴在阳。各察其所主而刺之。
病在上者(止)取之 张云。此远取之法也。有病在上而脉通于下者。当取于下。病在下而脉通于上者。当取于上。故在头者取之足。在腰者取之 。盖疏其源而流自通。故诸经皆有井、荥、俞、原、经、合之辨。
春气在毛(止)以春夏之齐 甲乙。毛、上有毫字。马云。齐、剂同。素问有刺齐论。张云。
此言病气之中人。随时气而为深浅也。春夏阳气在上。故取毫毛皮肤。则浅其针。秋冬阳气在下。故取分肉筋骨。则深其针。是以时为齐也。按、四时刺逆从论曰。春气在经脉。夏气在孙络。长夏气在肌肉。秋气在皮肤。
冬气在骨髓。中与本篇若异者何也。盖本篇言病邪之应时令。有表有里。四时刺逆从论。言人气之合天地。有升有降。义本不同。非矛盾也。肥人肉浓。浅之则不及。故宜秋冬之齐。瘦人肉薄。深之则太过。故宜春夏之齐。志云。齐者与时一之也。简案、志注非是。七十难与本篇之义合。
病痛者阴也(止)深刺之 张云。凡病痛者。多由寒邪滞逆于经。及深居筋骨之间。凝聚不散。
故病痛者为阴也。按之不得者。隐藏深处也。是为阴邪。故刺亦宜深。然则痛在浮浅者。由属阳邪可知也。但诸痛属阴者多耳。
病在上者阳也(止)浅刺之 张云。阳主升。故在上者为阳。阴主降。故在下者为阴。痒者散动于肤腠故为阳。凡病在阳者。皆宜浅刺之。其在下者。自当深刺无疑也。志云。此论表里上下之阴阳。夫表为阳。里为阴。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病在阳者名曰风。故痒者阳也。病在皮肤之表阳也。病在阴者名曰痹。痹者痛也。故病痛者阴也。以手按之不得者。留痹之在内也。此言表里之为阴阳也。
简案、四十八难曰。痒者为虚。痛者为实。义似相戾。
病先起阴者(止)治其阴 张云。此以经络部位言阴阳也。病之在阴在阳。起有先后。先者病之本。
后者病之标。治必先其本。即上文所谓先刺其病所从生之义。
热厥 寒厥 马云。素问明有厥论。本经寒热病篇。亦有刺寒热厥法。
二阴一阳(止)一刺阳也 张云。二刺阴。一刺阳者。谓补其阴经二次。泻其阳经一次。则阴气盛而阳邪退。故可以治热厥。其二阳一阴者。亦犹是也。故可以治寒厥。
久病者(止)刺道毕矣 张云。久远之疾。其气必深。针不深。则隐伏之病不能及。留不久。则固结之邪不得散也。一刺未尽。故当间日复刺之。再刺未尽。故再间日而又刺之。必至病除而后已。然当先察其在经在络。在经者直刺其经。在络者缪刺其络。是谓调其左右。去其血脉也。志云。病久者邪气入深。邪与正争。则气留于阴。间日而后出于阳。是以间日复刺之者。俟气至而取之也。
凡刺之法(止)聚气可布 甲乙。躁厥者。注云。一作疾字。张云。病少气而形肉未脱。其脉躁急。其病躁而厥逆者。气虚于内。邪实于经也。当缪刺之。左病取右。右病取左。所刺在络。其用轻浅。则精气之散者可收。邪气之聚者可散也。简案、躁厥、作躁疾是。
深居静处(止)气至乃休 马云。此言用针者。当预养其神以行针也。凡用针者。虽占病者之神气往来。然必先自养其神气。故深居静处。闭户塞牖。魂魄、神意、精气、皆会于一。令志已在针。方浅而留之。或微而浮之。以移病者之神。候其真气已至。而乃止针也。
男内女外(止)是谓得气 张云。既刺之后。尤当戒慎。男子忌内。女子忌外。忌外者坚拒勿出。
忌内者谨守勿内。则邪气必去。正气必复。是谓得气。道藏本释音云。难经作男外女内。简案、七十八难云。
男外女内。乃言针法。与本篇之义自别。
出行来者 甲乙出、作步。
凡此十二禁者 简案、马张连男内女外为十二禁。然凡刺之禁有后节则必不然。甲乙无此十二三字。盖古经之脱文也。
介按、凡十二禁者。如风雨晦明之四时。人之气血。凝滞不调。共计四禁也。大饱则气虚。五禁也。新饱则气盛。六禁也。大醉则气乱。七禁也。大怒则气逆。八禁也。大渴则液少。九禁也。大劳则气乏。十禁也。
大惊则气散。十一禁也。人神所在之处。恐伤其生气。十二禁也。夫所谓人神所在之处。以四时言之。则春在左胁。秋在右胁。冬在腰。夏在脐。此四者系是肝肺肾脾所司之时也。故亦须禁之。
淫 道藏本、甲乙、作淫泺。张云。淫 荡散也。(淫泺详于素问识骨空论)
脱其五味 志云。五味入口。藏于肠胃。味有所藏。以养五气。气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针刺之道。贵在得神致气。犯此禁者。则脱其五味所生之神气。是谓失气也。
绝皮乃绝汗 太阳之脉以下。文与素问诊要经终论同。今特举其异同。不复诠释。诊要经终无绝皮二字。作绝汗乃出。
不行 诊要经终。作不仁。
卷二
经脉第十
马云。凡内经全书之经络。皆自此而推之耳。
禁脉 马云。按当作禁服。本经第四十八禁服篇云。凡刺之理。经脉为始。营其所行。知其度量。内刺五脏。外刺六腑。则此篇数语。乃出于禁服篇也。张志同。
营其所行 张云。言经络之营行也。简案、营与制对言。疑非营行之义。营、度也。见玉篇。
当以此释之。
先成精 张云。精者人之水也。万物之生。其初皆水。故易曰。天一生水。道家曰。水是三戈之母。精为元气之根。本神篇曰。故生之来谓之精。决气篇曰。两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故人始生。先成精也。
精成而脑髓生 张云。精藏于肾。肾通于脑。脑者阴也。髓者骨之充也。诸髓皆属于脑。故精成而后脑髓生。
骨为干 张云。犹木之有干。土之有石。故能立其身。
脉为营 马云。犹将之营。史记云。以师兵为营卫。张云。脉络经营一身。故血气周流不息。
筋为刚 张云。筋力刚劲。故能约束骨骼。动作强健。
肉为墙 张云。肉象墙垣。故能蓄藏血气。志云。肉生于土。犹城墙之外卫也。
谷入于胃 脉道以通 张云。前言成形始于精。此言养形在于谷。如营卫生会篇曰。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故脉道通。血气行。此经脉之谓。
明经脉之道。则可以决死生。处百病。调虚实。施治疗矣。
筋脉之始生 筋、诸本作经。当改。
起于中焦 马云。起、发也。中焦者中脘也。在脐上四寸。杨 针灸集书云。起者兴也。发也。简案、铜人注。高承德云。中焦乃脐中也。此说甚异。张云。愚按此十二经者。即营气也。营行脉中。而序必始于肺经者。以脉气流经。经气归于肺。肺朝百脉。以行阴阳。而五脏六腑皆以受气。故十二经以肺经为首。循序相传。尽于足厥阴肝经。而又传于肺。终而复始。是为一周。
下络大肠 马云。络、犹兜也。如今人横线为络而兜物也。张云。络、联系也。当任脉水分穴之分。肺脉络于大肠。以肺与大肠为表里也。按、十二经相通。各有表里。凡在本经者皆曰属。以此通彼者皆曰络。故在手太阴。则曰属肺络大肠。在手阳明。则曰属大肠络肺。彼此互更。皆以本经为主也。下文十二经皆仿此。
还循胃口 张云。还、复也。循、巡绕也。自大肠而上复循胃口。滑氏十四经发挥云。胃口。胃上下口也。胃上口。在脐上五寸上脘穴。下口。在脐上二寸下脘穴之分也。铜人注云。胃口谓胃之上口。贲门之位也。
上膈属肺 滑氏云。属、会也。膈者隔也。凡人心下有膈膜。与脊胁周回相着。所以遮隔浊气。
不使上熏于心肺也。张云。属者所部之谓。
从肺系横出腋下 滑氏云。肺系谓喉咙也。喉以候气。下接于肺。肩下胁上际曰腋。自肺脏循肺系出而横行。循胸博第四行之中府云门。以出腋下。
内 滑氏云。膊下对腋处为 。肩肘之间也。张云。膊之内侧。上至腋。下至肘。嫩软白肉曰。天府侠白之次也。 、儒软二音。又奴刀、奴到二切。简案、 、广韵臂节。那到切。
行少阴心主之前 张云。少阴心经也。心主。手厥阴经也。手之三阴。太阴在前。厥阴在中。少阴在后也。
下肘中循臂内 上骨下廉入寸口 铜人注云。肘中。尺泽穴分也。上骨。谓臂之上骨也。经渠穴在此寸口中。(甲乙经渠在寸口陷者中)杨 云。肘、臂节也。 尽处为肘。臂者。要旨论云。肘下为臂。
上骨者。谓臂之上骨也。廉者。边也。滑氏云。肘以下为臂。廉、隅也。边也。手掌后高骨旁动脉为关。关前动脉为寸口。楼氏纲目云。 下掌上名曰臂。臂有二骨。今太阴脉循臂上骨之下廉也。张云。膊臂之交曰肘中。
穴名尺泽。肘以下为臂内。内、侧也。行孔最、列缺、经渠、之次骨掌后高骨也。下廉。骨下侧也。寸口。关前动脉也。即太渊穴处。简案、据张注。上字上声。非也。寸口通寸关尺而言。诸注以寸部释之。失古义矣。
上鱼循鱼际 滑氏云。掌骨之前。大指本节之后。其肥肉隆起处。统谓之鱼。鱼际则其间之穴名也。
大指之端 滑氏云。出大指之端。至少商穴而终也。端、杪也。张云。端、指尖也。
其支者(止)出其端 铜人注云。针经曰。支而横者为络。此手太阴之络。别走阳明者也。穴名列缺。张云。支者如木之有枝。此以正经之外。而复有旁通之络也。臂掌之交曰腕。此本经别络。从腕后上侧列缺穴。直出次指之端。交商阳穴而接乎手阳明经也。
黄帝曰 肺 手太阴也 诸本无此八字。原文本于类经。宜删去。
是动 张云。动、言变也。变则变常而为病也。如阴阳应象大论曰。在变动为握、为哕、之类。
即此之谓。
膨膨 铜人注云。谓气不宣畅也。马云。俗云膨 。胀论曰。肺胀者。虚满而喘咳。
缺盆中痛 张云。缺盆虽十二经之道路。而肺为尤近。故肺病则痛。
瞀 铜人注云。太素注曰。瞀、低目也。马云。交两手而掣瞀。张云。木痛不仁也。志云。目垂貌。简案、玉篇。目不明貌。又楚辞九章。中闷瞀之 。注。烦乱也。诸注俱误。
臂厥 铜人注云。肘前曰臂。气逆曰厥。
是主肺所生病者 马云。是皆肺经所生之病耳。按、难经二十二难。以是动为气。所生为血。即动生二字。分为气血。乃难经之臆说耳。张云。按二十二难云云。若乎近理。然细察本篇之义。凡在五脏。则各言脏所生病、凡在六腑。则或言气、或言血、或脉、或筋、或骨、或津液。其所生病。本各有所主。非以血气二字。统言十二经者也。难经之言。似非经旨。志云。是动者病因于外。所生者病因于内。凡病有因于外者。
有因于内者。有因于外而及于内者。有因于内而及于外者。有外内之兼病者。本篇统论脏腑经气。故曰肺。手太阴之脉。曰是动。曰所生。治病者。当随其所见之证。以别外内之因。又不必先为是动。后及所生。而病证之毕具也。简案、马以此一句为结文。张则按下节为解。杨 则肺下为句。盖是动所生。其义不明晰。亦未知孰是。
喘渴 甲乙铜人作喘喝。张云。渴、当作喝。声粗急也。
臂内前廉痛厥掌中热 张。厥一字句。马志。痛下句。铜人无厥字。
风寒汗出中风 张云。肺主皮毛。而风寒在表。故汗出中风。简案、气盛有余。谓肺脏气盛而有余。非外感邪气之盛也。而云风寒汗出中风。则似肺脏气盛而有余者。必病风寒汗出中风。此必理之所无。或恐六字衍文。诸家顺文诠释。未曾有疑及者何。
小便数而欠 铜人注云。数、频也。欠、少也。言小便频而少也。马云。小便频数而发之为欠。
母病及肾。简案、欠、呵欠也。宣明五气篇云。肾为欠。马注为是。
溺色变 甲乙注云。一作卒遗失无变。马云。邪及子。张云。金衰则水涸。故溺色变而黄赤。志云。气虚而不化也。
盛则泻之(止)以经取之 张云。盛泻虚补。虽以针言。药亦然也。热则疾之。气至速也。寒则留之。气至迟也。陷下则灸之。阳气内衰。脉不起也。不盛不虚。以病有不因血气之虚实。而惟逆于经者。则当随经所在。或饮药、或刺灸、以取之也。下文诸经之治。义与此同。
盛者(止)小于人迎也 张云。寸口主阴。肺为大肠之脏。手太阴经也。故肺气盛者。寸口大三倍于人迎。虚则反少也。人迎者。足阳明之动脉。在结喉旁一寸五分。乃三阳脉气所至也。阴阳别篇曰。三阳在头。三阴在手者。其义即此。下同。简案、何梦瑶医编云。人迎脉。恒大于两手寸脉数倍。从无寸口反大于人迎者。今验之此言。殆信矣。
起于大指次指之端 端下。甲乙有外侧二字。铜人作内侧。误。张云。即食指之端也。穴名商阳。
循指上廉 张云。上廉。上侧也。凡经脉阳行于外。阴行于内。后诸经皆同。循指上廉。二间三间也。
合谷 张云。穴名。两骨。即大指次指后歧骨间也。俗名虎口。
两筋之中 张云。腕中上侧。两筋陷中。阳溪穴也。
循臂上廉入肘外廉 滑氏云。自阳溪而上循臂上廉之偏历、温溜、下廉。上廉、三里。入肘外廉之曲池。
上 外前廉 上甲乙铜人有循字。张云。行肘 五里臂 也。
骨 杨 云。 、肩前也。肩端两骨间为 骨。张云。肩端骨罅为 骨。以上肩 巨骨也。 、隅同。
柱骨之会上 铜人注云。气腑论注曰。柱骨之会。乃天鼎穴也。在颈缺盆上直扶突气舍后。同身寸之半寸是也。杨 云。要旨曰。脾上际会处为三柱骨。此经自肩 穴。上出柱骨之上。张云。肩背之上。颈项之根。为天柱骨。六阳皆会于督脉之大椎。是为会上。简案、气腑论。手阳明脉气所发。柱骨之会各一。又气穴论。大椎上两旁各一柱骨会上。乃大椎两旁。必有本经之穴。其名今无考。铜人注为天鼎。非也。
下入缺盆 杨 云。经曰。胸两旁高处为膺。膺上横骨为巨骨。巨骨上为缺盆。志云。缺盆在结喉两旁之高骨。形圆而踝。如缺盆然。
属大肠 滑氏云。当天枢之分会。属于大肠。
上颈贯颊 甲乙作直上至颈贯颊六字。滑氏云。头茎为颈。耳以下曲处为颊。自缺盆上行于颈。
循天鼎、扶突、上贯于颊。
入下齿中 发挥。齿下补缝字。杨 云。口内前小者为齿。大者为牙。滑氏云。既入下齿缝中。
复出夹两口吻。相交于人中之分。
人中 张云。即督脉之水沟穴。由人中而左右互交上挟鼻孔者。自禾 以交于迎香穴也。简案、老子释略云。鼻为天门。口为地户。天地之间。人中是也。
大肠手阳明也 诸本无此六字。当删。下并同。
颈肿 颈、甲乙作颊。铜人作 。注云。 谓准之秀骨也。并非。
是主津液所生病者 张云。大肠与肺为表里。肺主气。而津液由于气化。故凡大肠之或泄或秘。
皆津液所生之病。而主在大肠也。志云。大肠传导水谷。变化精微。故主所生津液。病则津液竭而火热盛。故为目黄、口干、 衄、喉痹、诸证。
衄 铜人注云。王 曰。鼻中水出曰 。血出曰衄。
寒栗不复 张云。不易温也。铜人注云。栗、战也。
起于鼻之交 中 甲乙铜人及十四经发挥。并无之字。当是衍文。滑氏云。 、鼻茎也。(案出说文)鼻山根为 。足阳明起于鼻两旁迎香穴。由是而上。左右相交于 中。铜人注云。两目之间。鼻凹深处谓之 中。张云。交 。其脉左右互交也。简案、张注非是。
旁纳太阳之脉 纳、甲乙千金铜人发挥马志并作约。铜人注云。足太阳起于目 。(案睛明穴)而阳明旁行约之。张云。纳、入也。简案、纳作约为是。太阳甲乙作大肠。
下循鼻外 滑氏云。历承泣、四白、巨 。
入上齿中 入上。甲乙马志作上入。
挟口环唇 马云。环出挟口两吻地仓。环绕唇下。
下交承浆 铜人注云。承浆。穴名也。在颐前唇下宛宛中。滑氏云。下左右相交于承浆之分也。
简案、刘熙释名云。口下曰承浆。承水浆也。(承水浆也今本作浆水也三字据太平御览引改)
颐 滑氏云。腮下为颔。颔中为颐。
大迎 铜人注云。在曲颔前。同身寸之一寸二分陷者中。
颊车 铜人注云。谓颊之牙车也。在耳下曲颊之端陷中。释名云。颐、养也。动于下。止于上。上下咀物以养人也。辅车。其骨强。所辅持口也。或曰牙车。牙所载也。或曰颔车。颔、含也。口含物之车也。或曰颊车。亦所以载物也。或曰 车。 鼠之食积于颊。人食似之。故取名也。凡系于车。皆取在下载上物也。
上耳前 张云。下关也。
客主人 铜人注云。在耳前起骨开口有空虚。简案、客主人诸书属足少阳经。特外台为本经穴。似是。
循发际至额颅 滑氏云。循发际行悬厘颔厌之分。经头维会于额颅之神庭。囟前为发际。发际前为额颅。
其支者 发挥集书。支下有别字。汪云。此乃正经。何以反属支脉。
下人迎循喉咙 铜人注云。人迎在结喉两旁大脉动应手是也。滑氏云。循喉咙、历水突、气舍、入缺盆。简案、忧恚无言篇云。咽喉者。水谷之道也。喉咙者。气之所上下者也。
缺盆 张云。本经穴也。甲乙云。在肩上横骨陷者中。
属胃络脾 张云。胃与脾为表里也。此支自缺盆入内下膈。当上脘中脘之分。属胃络脾。
下乳内廉 张云。从缺盆、下行、气户、等穴。(案指库房屋翳膺窗)以至乳中。乳中。根也。
下挟脐 马云。不容、承满、梁门、关门、太乙、滑肉门。下挟脐。历天枢、外陵、大巨、水道、归来、诸穴。而入气冲中。
气街 铜人发挥。街、作冲。铜人注云。在股下挟两旁。相去同身寸之四寸鼠鼷上。或云在毛际两旁鼠鼷上。乃三焦之道路。故云气冲。或曰在归来下。同身寸之一寸。汪云。卫气篇云。胸气有街。腹气有街。
头气有街。胫气有街。
街、犹路也。
胃口 张云。胃之下口。当下脘之分。难经谓之幽门者是也。
循腹里 张云。过足少阴肓 之外。此即上文支者之脉。由胃下行。而与直者复合于气街之中也。
以下髀关(止)入中指内间 滑氏云。抵、至也。股外为髀。髀前膝上起肉处为伏兔。伏兔后交文为髀关。挟膝解中为膑。胫骨为 。跗、足面也。既相合气冲中。乃下髀关、抵伏兔、历阴市、梁丘。下入膝膑中。经犊鼻、下循 、外廉之三里、巨虚上廉、条口、巨虚下廉、丰隆、解溪。下足跗之冲阳、陷谷。
入中指外间之内庭。至厉兑而终也。滑马内间、作外间。非。
下廉三寸 廉、甲乙铜人发挥作膝。滑氏云。此支自膝下三寸。循三里穴之外。别行而下。入中指外间。与前之内庭厉兑合也。马云。自膝下三寸。循三里穴之外别下历上廉、条口、下廉、丰隆、解溪、冲阳、陷谷。以至内庭、厉兑而合也。张云。廉、上廉也。下廉三寸即丰隆穴。是为阳明别络。故下入中指外间。
简案、马以上廉等六穴。为支别所属者。误。
入大指间出其端 滑氏云。此支自跗上冲阳穴。别行入大指间。斜出足厥阴行间穴之外。循大指下出其端。以交于足太阴。汪云。至厉兑穴而终。以交于足太阴经。昂按、凡交经授受。皆属支脉。经别篇又云。上通于心。循咽退场门上额 。还系目系。
洒洒振寒 洒、甲乙作 。铜人作 。脉解篇云。阳明所谓洒洒振寒者。阳明者午也。五月盛阳之阴也。阳盛而阴气加之。故洒洒然振寒也。简案、马引疟论。阳明虚则寒栗鼓颔。恐非。
善呻善欠 甲乙铜人。伸、作呷。铜人注云。伸谓伸努筋骨也。张云。胃之郁也。志云。善呻者阳气郁而欲伸出之。数欠者阳欲引而上也。
颜黑 铜人注云。颜、额也。张云。黑、水色也。土病则水无所畏。故黑色反见于颜面。
病至(止)弃衣而走 阳明脉解篇云。阳明主肉。其脉血气盛。邪客之则热。热甚则恶火。又云。
阳明厥则喘而惋。惋则恶人。又云。胃者土也。故闻木音而惊者。土恶木也。又云。四肢者诸阳之本也。阳盛则四肢实。实则能登高也。又云。热盛于身。故弃衣欲走也。脉解篇云。所谓甚则厥。恶人与火。闻木音则惕然而惊者。阳气与阴气相薄。水火相恶。故惕然而惊也。所谓欲独闭户牖而处者。阴阳相薄也。阳尽而阴盛。
故欲闭户牖而居。
贲响 张云。肠胃雷鸣也。简案、寿夭刚柔篇。怫忾贲响。义同。
厥 张云。 、足胫也。阳明之脉。自膝膑下胫骨外廉。故为胫 厥逆。 、音干。
是主血所生病者 张云。中焦受谷。变化而赤为血。故阳明为多气多血之经。而主血所生病者。
志云。本经曰。谷入于胃。脉道以通。血气乃行。平脉篇曰。水入于经。而血乃成。胃为水谷之海。主生此营血。故是主血所生病者。
狂疟温淫汗出 甲乙。疟、作 。张云。阳明热胜则狂。风胜则疟。温气淫 则汗出。
唇胗 志云。胗、疹同。唇疡也。简案、志注。本于说文。甲乙。胗、作紧。
大腹水肿 张云。胃在中焦。土病则不能制水也。
身以前皆热 铜人注云。腹为阴。背为阳。足阳明行身之阴。其气盛。故身以前皆热。其气不足。
故身以前皆寒栗。
消谷善饥 志云。阳明气盛于外。则身以前皆热。盛于内则有余于胃。而消谷善饥。溺色黄。
起于大趾之端 滑氏云。起大趾之端隐白穴。受足阳明之交也。
循指内侧白肉际 张云。行大部、太白、等穴。
核骨 核、发挥作 。滑氏云。俗云孤拐骨是也。楼氏云。核骨在足大趾本节后。约二寸。内踝骨前约三寸。如枣核。横于足内侧。赤白肉际者是也。窦大师指为孤拐骨者非是也。张云。核骨即大趾本节后内侧圆骨也。滑氏言为孤拐骨者。非。盖孤拐即名踝骨。古有击踝之说。即今北人所谓打孤拐也。
上内踝前廉 滑氏云。过核骨后历太白、公孙、商丘、上内踝前廉之三阴交也。足跟后两旁起骨为踝骨。张云。滑氏以足跟骨为踝者。亦非。盖彼曰跟踵。非踝也。
内 铜人注云。 、谓胫之鱼腹也。滑氏云。 、腓肠也。由三阴交上 内。循 骨后之漏谷。
上行二寸。交出足厥阴经之前。至地机阴陵泉。张云。 、足肚也。亦名腓肠。本经与 通用。音篆。盖 、本音 。玉篇以足跟为 。简案、 、说文。腓肠也。
上膝股内前廉入腹属脾 滑氏云。髀内为股。脐上下为腹。自阴陵、泉上循膝股内前廉之血海、箕门。迤逦入腹。经冲门、府舍。会中极、关元。复循腹结、大横。会下脘。历腹哀。过日月、期门、之分。循本经之里。下至中脘、下脘之际。以属脾络胃也。
上膈(止)散舌下 滑氏云。咽所以咽物者。居喉之前。舌本。舌根也。由腹哀、上膈。循食窦、天溪、胸乡、周荣。由周荣外曲折向下。至大包上行。行人迎之里。挟咽连舌本。散舌下。
其支者(止)注心下 张云。足太阴经外行者。由腹之四行上府舍、腹结、等穴。散于胸中。而止于大包。其内行而支者。自胃脘别上膈。注心中。而接乎手少阴经也。
食则呕(止)快然如衰 脉解篇曰。太阴所谓食则呕者。物盛满而上溢。故呕也。所谓病胀者。太阴子也。十一月万物之气皆藏于中。故曰病胀。所谓上走心为噫者。阴盛而上走于阳明。阳明络属心。故曰上走心为噫也。所谓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者。十一月阴气下衰。而阳气且出。故曰得后与气。则快然如衰也。如衰。
甲乙作而衰。简案、而如古通。李云。后、大便也。气、转矢气也。
身体皆重 铜人注云。以脾主肉。故胀病则身体重。
舌本痛 马云。上舌本强。而此则甚。
体不能动摇 马云。即上文重而甚。
烦心心下急痛 甲乙。痛作寒疟二字。马云。脉注心中。
溏瘕泄水闭黄胆 马云。溏、脾气不实。瘕泄、难经五十七难。有大瘕泄。水闭、六元正纪大论。
有甚则水闭跗肿。言水蓄于内。而大小便皆闭也。黄胆。素问平人气象论。本经论疾诊尺篇。皆有黄胆。张云。
脾寒则为溏泻。脾滞则为症瘕。脾病不能制水。则为泄。为水闭、黄胆。不能卧。李云。溏者水泄也。瘕者痢疾也。水闭者上病不能治水也。水闭则湿热壅而为疸。为不卧。
不能卧 甲乙。卧、作食。食下有唇青二字。铜人注云。甲乙经作好卧不能食肉。唇青强立。与今本异。
强立 诸家不释。简案、盖谓勉强而起立。则股膝内肿。甲乙肿下有痛字。
足大趾不用 张云。脾脉起于足拇以上。膝股内廉。故为肿、为厥、为大趾不用诸病。
起于心中 杨 云。经曰。心在肺下。又云心状如莲花未开。在膈上附第五椎也。简案、据杨注。
心中直指心脏而言。
心系 道藏本脱系字。滑氏云。心系有二。一则上与肺相通。而入肺两大叶间。一则由肺叶而下。
曲折向后。并脊膂细络相连。贯脊髓与肾相通。正当七节之间。盖五脏系皆通于心。而心通五脏系也。手少阴经起于心。循任脉之外属心系。下膈。当脐上二寸之分。络小肠。张云。其系有五。上系连肺。肺下系心。心下三系连脾、肝、肾。故心通五脏之气而为之主也。
目系 杨 云。要旨论曰。目内连深处为目系。此经已络小肠。从心系支而横出。循任脉之外。上挟咽系。而行至于目系也。
其直者(止)出腋下 滑氏云。直者复从心系直上至肺脏之分。出循腋下抵极泉也。穴在臂内、腋下、筋间、动脉。张云。手少阴经。行于外者始此。
下循 内后廉(止)下肘内 甲乙作肘中内廉。滑氏云。自极泉下循 内后廉。行太阴心主两经之后。历青灵穴。下肘内廉。抵少海。
循臂内(止)出其端 滑氏云。腕下踝为兑骨。自少海而下循臂内后廉。历灵道、通里。至掌后锐骨之端。经阴 、神门。入掌内廉。至少府。循小指端之少冲。而终以交于手太阳也。心为君主之官。示尊于它脏。故其交经授受。不假于支别云。
嗌干(止)臂厥 张云。本经支者从心系上挟咽。故为嗌干心痛。心火炎则心液耗。故渴而欲饮。
手少阴循臂内后廉。出小指之端。故为臂厥。
目黄胁痛(止)掌中热痛 张云。少阴之脉。系目系。故目黄。出腋下。故胁痛。循 臂内入掌内后廉。故为热痛诸病。甲乙。胁下有满字。
起于小指之端(止)出踝中 滑氏云。臂骨尽处为腕。腕下兑骨为踝。本经起小指端少泽穴。由是循手之外侧之前谷、后溪、上腕、出踝中。历腕骨、阳谷、养老穴也。
直上循臂骨下廉(止)交肩上 滑氏云。脊两旁为膂。膂上两角为肩解。肩解下成片骨为肩胛。(一名膊)自养老穴直上循臂骨。下廉支、正穴。出肘内侧两骨之间。历小海穴上循 外后廉。行手阳明少阳之外。
上肩循肩贞、 俞、天宗、乘风、曲垣、肩外俞、肩中俞、诸穴。乃上会大椎。因左右相交于两肩之上。张云。
循臂骨下廉、阳谷等穴。出肘内侧两骨尖陷中小海穴也。此处捺之。应于小指之上。简案、两筋甲乙、千金、铜人等。作两骨。滑氏从之。今捺之而 麻。应于小指之上者触筋也。其穴则在肘骨臂骨之间。知是作骨为是。
入缺盆(止)属小肠 甲乙。缺盆下有向腋下三字。铜人同。张云。自缺盆由胸下行。入膻中络心。
心与小肠为表里也。自缺盆之下。循咽下膈抵胃下行。当脐上二寸之分。属小肠。此本经之行于内者。
其支者(止)入耳中 滑氏云。目外角为锐 。支者别从缺盆。循颈之天窗、天容、上颊、抵颧 。
上至目锐 。过瞳子 。却入耳中。循听宫而终也。
其支者(止)斜络于颧 发挥。无斜络于颧四字。盖根据金兰循经文集书同。张云。目下为 。目内角为内 。颧即颧骨。下颧 穴。手太阳自此交目内 、而接乎足太阳经也。简案、刺禁论。王注。手太阳脉。
自颧而斜行至目内 。发挥无四字者。盖系于脱文。
颔肿 铜人注云。颔、谓颊下也。张云。本经之脉。循咽下膈。其支者循颈上颊。故为是病。
是主液所生病者 张云。小肠主泌别清浊。病则水谷不分。而流衍无制。是主液所生病也。志云。
小肠为受盛之官。化水谷之精微。故主液。
起于目内 上额交巅 滑氏云。目大角为内 。发际前为额。脑上为巅。巅、顶也。足太阳起目内、睛明穴。上额循攒竹。过神庭。历曲差、五处、承光、通天。自通天斜行左右。相交于巅上之百会也。
铜人注云。内 。谓目之大 也。
介按、目内 外一分宛宛中。是睛明穴也。上行眉。眉头陷中。即攒竹穴也。再上行发际间。侠督脉之神庭穴。旁开一寸五分。正头取之。是曲差穴也。后行五分。旁开一寸五分。五处穴也。从此后行一寸五分。
承光穴也。由承光后行一寸五分。侠督脉之百会穴。旁开一寸五分。即通天穴也。
其支者从巅至耳上角 滑氏云。抵耳上角。过率谷、浮白、窍阴穴。所以散养于经脉也。张云。
由百会旁行至耳上角。过足少阳之曲鬓、率谷、天冲、浮白、窍阴、完骨。故此六穴者。皆为足太阳少阳之会。
介按、从悬厘后行耳前。入发际曲隅陷中鼓颔有空。即曲鬓穴也。后行耳上。入发际寸半陷者宛宛中。
嚼牙取之。
即率谷穴也。从此后行耳后三分许。入发际二寸。天冲穴也。下行耳后。入发际一寸。浮白穴也。由此下行耳后。高上枕骨下摇动有穴。窍阴穴也。从窍阴行耳后。入发际四分。即完骨穴也。
其直者从颠入络脑 铜人注云。顶为中顶。前曰囟顶。后曰脑顶。左右曰角。滑氏云。脑、头髓也。
颈上为脑。脑后为项。此直行者。由通天穴后循络却、玉枕。入络脑。
还出别下项(止)抵腰中 张云。自脑复出别下项。由天柱、而下会于督脉之大椎、陶道。却循肩内分作四行而下。此节言内两行者。夹脊两旁各相去一寸半。自大杼、行风门、及脏腑诸 。而抵腰中等穴也。中行椎骨曰脊。臀骨上曰腰。
入循膂络肾属膀胱 张云。自腰中入膂络、肾前属膀胱。肾与膀胱为表里也。夹脊两旁之肉曰膂。
从腰中下挟脊贯臀入 中 甲乙。铜人挟脊。作会于后阴四字。发挥集书。无挟脊二字。马云。从腰中循腰髋下挟脊。历上 、次 、中 、下 、会阳。下贯臀。至承扶、殷门、浮 、委阳、入 中之委中穴。滑氏云。臀。尻也。挟腰髋骨两旁为机。机后为臀。腓肠上膝后曲处为 。
介按、从腰踝骨下一寸。侠脊两旁。第一空陷中。即上 穴也。第二空陷中。次 穴也。第三空陷中。
中穴也。第四空陷中。下 穴也。从下 行阴尾、尻骨两旁五分许。即会阳穴也。又自尻臀下阴股上约纹中。
即承扶穴也。从殷门外循。斜上一寸。屈膝而得之。即浮 穴也。从浮 下行。仍在承扶下六寸。屈伸取之。
委阳穴也。从委阳下行 中。约纹动脉陷中。伏卧取之。即委中穴也。以上诸穴。皆属足太阳膀胱经。
其支者(止)挟脊内 胛、甲乙注云。一作髋。缪刺论王注。铜人发挥作胂。滑氏云。膂肉曰胂。夹脊肉也。其支者为挟脊。两旁第三行相去各三寸之诸穴。自天柱而下。从 内左右。别行下贯胂膂。历附分、魄户、膏肓、神堂、 、膈关、魂门、阳纲、意舍、胃仓、肓门、志室、胞肓、秩边。下历尻臀。过髀枢也。
介按、膀胱经穴。自大杼别脉。其支者从肩膊内循。行第二椎下附项内廉两旁。相去脊中各三寸半。正坐取之。即是附分穴。由附分至秩边穴。共计十四穴。左右历次而下。共二十八穴。
过髀枢(止)合 中 甲乙、铜人。髀外下无从字。滑氏云。股外为髀。捷骨之下为髀枢。循髀外后廉髀枢之里。本经、承扶、之外一寸五分之间。而下与前之入 中者相合。
以下贯 内(止)至小指外侧 马云。 、 同。滑氏云。 、腓肠也。下行循合阳穴。下贯 内。
历承筋、承山、飞阳、跗阳。出外踝后之昆仑、仆参、申脉、金门。循京骨、束骨、通谷。至小指外侧端之至阴穴。以交于足少阴也。杨 云。 骨之下为立骨。左右各有内外踝骨者共四。踝骨之后。各有京骨者。左右共二。张云。小指本节后。大骨曰京骨。
髀不可以曲 甲乙无髀字。似是。张以髀为髀枢。未知是否。
踝厥 张云。足太阳脉出外踝之后。筋结于外踝也。
是主筋所生病者 张云。周身筋脉。惟足太阳为多为巨。其下者结于踵、结于 、结于 、结于臀。
其上者挟腰脊、络肩项。上头为目上纲。下结于 。故凡为挛、为弛、为反张载眼之类。皆足太阳之水亏。而主筋所生病者。汪云。主筋。义未详。按、太阳病多痉急如上症。皆风伤筋也。
痔疟狂癫疾 张云。脉入肛故为痔。经属表故为疟。邪入于阳。故为狂癫疾。马云。刺疟篇有太阳之疟。癫狂篇二十二有刺太阳经者。
项痛 甲乙。项下有颈间二字。
邪走足心 甲乙、铜人、发挥。走、作趣。马、作趋。滑氏云。趣、向也。足少阴起小趾之下。斜向足心之涌泉穴。在足心陷中屈足卷指宛宛中。马云。邪、斜同。
出于然谷之下(止)出 内廉 脉经、千金。谷、作骨。滑氏云。由涌泉转出足内踝然谷穴。下循内踝后太溪穴。别入踝中之太钟、照海、水泉。乃折自太钟之外。上循内踝。行厥阴、太阴之后。经复溜、交信、过三阴。交上 内。循筑宾。出 内廉。抵阴谷也。
介按足少阴肾经之涌泉穴。在足心陷中。伸腿屈足卷指宛宛中。从涌泉上行足内踝前。起大骨陷中。即然谷穴也。又行足内踝后五分跟骨上动脉陷中。太溪穴也。足跟后跟中。大骨上两筋间。太钟穴也。再从太钟行太溪下一寸。内踝下。水泉穴也。足内踝下四分前后。有筋。上有踝骨。下有软骨之中陷中。照海穴也。从照海行足内踝后。除踝上二寸许。前旁骨陷中。即复溜穴也。从此斜外上行复溜穴之后。二寸许。后旁筋。即交信穴也。再斜外上行过三阴交穴。上腿肚中。即筑宾穴也。再上行膝下。内辅骨后。大筋下。小筋上。按之应手。屈膝得之。即阴谷也。
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络膀胱 滑氏云。出阴谷。上股内后廉。贯脊会脊之长强穴。还出于前。循横骨、大赫、气穴、四满、中注、肓俞。当肓俞之所。脐之左右属肾。下脐下。过关元、中极、而络膀胱也。
其直者(止)挟舌本 甲乙注一本云。从横骨中挟脐循复里。上行而入肺。滑氏云。其直行者从肓俞属肾处。上行循商曲、石关、阴都、通谷诸穴。贯肝上。循幽门、上膈。历步廊。入肺中。循神封、灵墟、神藏。或中俞腑。而上循喉咙。并人迎。挟舌本而终也。张云。按足少阴一经。考之本篇及经别、经筋等篇。皆言由脊里上注心肺。而散于胸中。惟骨空论曰。冲脉者。起于气街。
并少阴之经。侠脐上行至胸中而散。故甲乙经于俞府、 中、神藏、灵墟、神封、步廊等穴。皆云足少阴脉气所发。幽门、通谷、阴都、石关、商曲、肓俞、中注、四满、气穴、大赫、横骨十一穴。皆云冲脉足少阴之会。
故滑氏之注如此。实本于甲乙、铜人诸书。而甲乙等书。实本之骨空论也。
介按、从横骨上行一寸。中行旁开五分。即大赫穴也。再上行一寸。中行旁开五分。气穴穴也。再上行一寸。中行旁开五分。四满穴也。再上行一寸。中行旁开五分。中注穴也。再上行一寸。直脐旁去五分。肓俞穴也。再上行二寸。中行旁开五分。商曲穴也。再上行一寸。中行旁开五分。石关穴也。再上行一寸。中行旁开五分。阴都穴也。再上行一寸。陷中。中行旁开五分。通谷穴也。再上行一寸。陷中。中行旁开五分。幽门穴也。再上行一寸、陷中。中行旁开二寸。仰而取之。步廊穴也。再上行一寸六分。中行旁开二寸。神封穴也。
再上行一寸六分。灵墟穴也。再上一寸六分。神藏穴也。再上行一寸六分。 中穴也。从 中上行巨骨。下侠任脉之璇玑。中行旁开二寸。陷中。仰而取之。即俞府穴也。
其支者(止)注胸中 滑氏云。两乳间为胸中。支者自神藏。别出绕心。注胸之膻中。以交于手厥阴也。
病饥不欲食 马云。盖虚火盛则饥。而不欲食者。脾气弱也。张云。肾虽阴脏。元阳所居。水中有火。为脾胃之母。阴动则阳衰。阳衰则脾困。故病虽饥。而不欲食。
面如漆柴 甲乙、铜人。作面黑如炭色。铜人注云。一作地色。素问曰。所谓面黑如地者。和气内夺。故变于色也。(案出脉解篇)发挥。作地色。本之也。马云。漆则肾之色黑者。形于外而如漆柴。则肾主骨者瘦矣。张云。水色黑。阴邪色见于面。故如漆。肾藏精。精衰则枯。故如柴。杨玄操二十四难注云。漆柴者。恒山苗也。其草色黄黑无润泽。故以为喻。简案、据杨说漆即蜀漆。然本草中无所考。
咳唾则有血 马云。脉入肺中则为咳。而唾中有血。则肾主有损。
喝喝而喘 甲乙注。一作喉鸣。铜人亦作喉鸣而喘。
坐而欲起 马云。阴虚不能宁静。
马云。水亏肝弱。张云。目之明在瞳子。瞳子者。骨之精也。肾气内夺。则目 如无所见。
故凡目多昏黑者。必真水亏于肾也。
心如悬若饥状 张云。心肾不交。则精神离散。故心如悬。阴虚则内喂。故常若饥状。
善恐 马云。阴阳应象大论曰。肾在志为恐。张云。肾气怯。故惕惕如人将捕之。甲乙无气不足以下十四字。
黄胆肠 马云。五疸有女劳疸。通评虚实论、大奇论。皆有肠 。张云。阴虚阳实。故为黄胆。
肾开窍于二阴。故为肠 。
痿厥嗜卧 铜人注云。人冒暑热之毒舍于肾。肾乃水脏也。水不胜火。则骨与髓虚。故足不任身。
而痿厥生焉。痿则无力。故嗜卧也。马云。脉有骨痿。义见痿论。张云。嗜卧者。多阴少阳。精神匮也。逆调论曰。肾者水脏。主津液。主卧与喘也。
灸则强食生肉(止)重履而步 灸则以下十六字。甲乙移足下热而痛下。马云。如灸者则当勉强进食。必生长其肉。又宽缓其带。散披其发。扶大杖。着重履。以缓步之。盖不太劳动。以肾气之衰弱也。
余经不言此法。而唯肾经详言者。以肾经属水。为身之本。而病患多犯其戒。故独言之详。张云。生肉浓味也。
味浓所以补精。志云。生、当作牲。周礼云。始养之谓。畜将用之谓牲。又牛羊豕曰三牲。夫羊为火畜。牛为土畜。豕为水畜。其性躁善奔。强食牲肉。以助肾气上升。而与火土之相合也。缓带者。取其伸舒也。夫肾脏之精。奉心神化赤而为血。发乃血之余也。披发者。使神气之下交也。大杖重履者。运筋骨之气也。夫阴阳之气。有厥于臂者。有厥于 者。有厥于踝者。有厥于骨者。此章论少阴之气厥逆于下。而曰强食牲肉。曰缓带披发。盖少阴为阴阳生气之原也。简案、重、诸家无解。当读如字。
心包络 甲乙、铜人无此三字。发挥。络一字无。张云。心主者。心之所主也。心本手少阴。而复有手厥阴者。心包络之经也。如邪客篇曰。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也。诸邪之在心者。皆在心之包络。包络者。
心主之脉也。其脉之出入屈折。行之疾徐。皆如手少阴心主之脉行也。故曰。心主手厥阴心包络之脉。续医说孙、景思医论云。或谓心包络乃胸中之脂膜。或又谓之裹心之肉。皆非也。乃裹心之黄脂膜。包于心外。似脂非脂。似肉非肉。外则有细筋膜如系。与心肺相连者。此则是心包络也。余谓诸兽之内景。大概亦与人相同。
观其心形。亦略可见矣。
介按、唐容川云。心之上面。周遭有夹膜裹之。即包络也。包络上连肺系。由肺系连及于胸内之四面。
皆是油膜。
又下为网油膜。所谓膜者。皆三焦也。三焦与包络相通。其迹如此。故包络之脉。下膈历三焦也。
出属心包络(止)历络三 张云。心包络。包心之膜络也。包络为心主之外卫。三 为脏腑之外卫。故为表里而相络。诸经皆无历字。独此有之。盖指上中下而言。上即膻中。中即中脘。下即脐下。故任脉之阴交穴。为三 募也。
其支者(止)肘中 滑氏云。胁上际为腋。自属心包。上循胸出胁下腋三寸天池穴。上行抵腋下。
下循 内之天泉穴。以介乎太阴、少阴两经之中间。入肘中之曲泽也。
下臂(止)出其端 滑氏云。由肘中下臂、行臂两筋之间。循 门、间使、内关、大陵。入掌中劳宫穴。循中指出其端之中冲云。
介按、行臂两筋之间。即是曲泽穴。由此下行掌后。去腕五寸。即 门穴也。再下行掌后。去腕三寸。
两筋间陷中。即间使穴也。从此下行掌后。去腕二寸。两筋间。内关穴也。再下行掌后。骨下横纹中。两筋间陷中。大陵穴也。由此下行掌中央动脉。屈无名指取之。即劳宫穴也。从劳宫下行手中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许陷中。即中冲穴也。
其支者(止)出其端 滑氏云。小指次指无名指也。自小指逆数之。则为次指。云支别者。自掌中劳宫穴别行。循小指次指出其端。而交于手少阳也。
心中 铜人作澹澹。注。席延赏云。淡淡、水摇也。张云。 、音淡。动而不宁貌。
面赤目黄 张云。心之华在面。目者心之使。故病则面赤目黄。
喜笑不休 马云。心在声为笑。
是主脉所生病者 甲乙注。脉、一作心包络。铜人作心包脉。志云。心主血。而包络代君行令。故主脉。
起于小指次指之端(止)上贯肘 两指。发挥作次指。滑氏云。臂骨尽处为腕。 尽处为肘。手少阳起小指次指端关冲穴。上出次指之间。历液门、中渚。循手表腕之阳池。出臂外两骨之间。循外关、支沟、会宗、三阳络、四渎。乃上贯肘抵天井穴。介按、从关上行。手小指次指歧骨间陷中。握拳取之。即液门穴也。
由此上行一寸。陷中。是中渚穴也。由四指本节直上行。手表腕上陷中。即阳池穴也。再上行手腕后二寸。两骨间陷中。是外关穴也。由此上行一寸。两骨间陷中。即支沟穴也。从此外开一寸。即会宗穴也。由此内斜上行一寸。臂上大交脉。三阳络穴也。再上行肘前五寸。外廉陷中。四渎穴也。从四渎斜外上行。肘外大骨尖后。
肘上一寸两筋又骨罅中。屈肘拱胸取之。即天井穴也。
循 外(止)循属三焦 下循字。甲乙、铜人作偏。张云。上贯肘之天井。循 外行手太阳之前。
手阳明之后。历清冷渊、消烁、 会。上肩 。过足少阳之肩井。自天 而交。出足少阳之后也。其内行者。
入缺盆。复由足阳明之外。下布膻中。散络心包。相为表里。乃自上焦下膈。循中焦下行。并足太阳之正。入络膀胱。以约下焦。故足太阳经委阳穴。为三焦下辅 也。
其支者(止)至 张云。其支行于外者。自膻中上行出缺盆。循天 、上项。会于督脉之大椎、天牖。系耳后之翳风、 脉、颅息。出耳上角之角孙。过足少阳之悬厘、颔厌。下行耳颊至 。会于手太阳颧之分。 、音拙。目下也。
其支者(止)至目锐 出走耳前。以下十一字。发挥无。张云。此支从耳后翳。风入耳中。过手太阳之听宫。出走耳前之耳门。过足少阳之客主人。交颊。循和 。上丝竹空。
至目锐 。会于瞳子 穴。手少阳经止于此。而接乎足少阳经也。
浑浑 马云。浑浑然。 然。甚觉不听也。张云。不明貌。简案、明堂灸经。作 恽恽。
孙子兵势篇。浑浑沌沌。形圆而不可败。即混沌也。
是主气所生病者 张云。三焦为水渎之腑。水必由于气也。
汗出 张云。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故为汗出。其他诸病。皆本经之脉所及。
起于目锐 上抵头角 下耳后 滑氏云。足少阳经起目锐 之瞳子 。于是循听会、客主人。
上抵头角。循颔厌。下悬颅、悬厘。由悬厘外循耳上发际。至曲鬓、率谷。由率谷外折下耳后。循天冲、浮白、窍阴、完骨。又自完骨外折。上过角孙。循本神。过曲差、下至阳白。会睛明。复从睛明上行。循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风池云。滑又云。此经头部。自瞳子 至风池。凡二十穴。作三折向外而行。始瞳子 。
至完骨。是一折。又自完骨。外折上至阳白。会晴明。是一折。又自晴明上行。循临泣、风池。是一折。汪机续注云。若根据内经直行。则少阳头部二十穴。无从安顿。若根据伯仁三折。则穴可安。似又戾于经旨。此愚所未解也。俟明者正焉。
介按、去目锐 五分。是童子 穴也。由此下外斜行耳前。起骨上面下一寸耳珠下。动脉宛宛中。开口有空侧。张口取之。即听会穴也。从此上直行一寸。开口有空。侧卧张口取之。即客主人穴也。由此上内斜行两太阳曲角上廉。即颔厌穴也。由此后行耳前。曲角上两太阳之中。即悬颅穴也。从此后行耳前。曲角上两太阳下廉。即悬厘穴也。由此后行耳前。入发际曲隅陷中。鼓颔有空。即曲鬓穴也。从此后行耳上。入发际寸半。陷者宛宛中。嚼牙取之。即率谷穴也。由此后行耳后三分许。入发际二寸。即天冲穴也。由此下行耳后。入发际一寸。即浮白穴也。从此下行耳后。高上枕骨下。摇动有空。即窍阴穴也。由此行耳后。入发际四分。即完骨穴也。从完骨折上行。神庭旁三寸。直耳上。入发际四分。即本神穴也。从此行眉上一寸。直瞳子。即阳白穴也。再上直行。入发际五分陷中。正睛取之。即临泣穴也。由此后行一寸。即目窗穴也。再后行一寸。即正营穴也。再后行一寸五分。即承灵穴也。由此后行一寸五分。即脑空穴也。从脑空穴下行耳后。下发际陷中。大筋外廉。按之引于耳中。即风池穴也。
循颈(止)入缺盆 滑氏云。自风池循颈过天牖穴。行手少阳之前。下至肩上。循肩井。却左右相交。
出手少阳之后。过大椎、大杼、秉风。当秉风前入缺盆之外。
其支者(止)至目锐 后 滑氏云。其支者从耳后颞 、间。过翳风之分。入耳中过听宫、出走耳前。
复自听会、至目锐 、瞳子 之分也。简案、此十八字与前三焦经文重。恐此剩文。
其支者(止)属胆 甲乙加字上注云。一本云别兑 。上迎手少阳于 。滑氏云。其支者别自目外瞳子而下大迎。合手少阳于 。当颧 穴之分。下临颊车。下颈循本经之前。与前之入缺盆者相合。下胸中天池之外。贯膈即期门之所络肝下至日月之分。属于胆也。
循胁里(止)入髀厌中 滑氏云。胁、 也。腋下为胁。曲骨之分为毛际。毛际两旁动脉中为气冲。捷骨之下为髀厌。即髀枢也。自属胆处循胁内章门之里。出气冲。绕毛际。遂横入髀厌中之环跳也。
其直者(止)出膝外廉 滑氏云。胁骨之下为季胁。此直者从缺盆、直下腋。循胸历、渊腋、辄筋、日月穴。过季胁。循京门、带脉、五枢、维道、居 。由居 、入上 、中 、长强。而下与前之入髀厌者相合。
乃下循髀、外行太阳、阳明之间。历中渎、阳关。出膝外廉。抵阳陵泉也。张云。髀阳、髀之外侧也。
下外辅骨之前(止)入小指次指之间 滑氏云。 外为辅骨。外踝以上为绝、骨。足面为跗。自阳陵泉。
下外辅骨。前历阳交、外丘、光明。直下抵绝骨之端。循阳辅、悬钟。而下出外踝之前。至丘墟。循足面之临泣地、五会、侠溪。乃上入小指次指之间。至窍阴而终也。张云。辅骨、膝下两旁高骨也。外踝上骨际曰绝骨。
绝骨之端。阳辅穴也。铜人注云。辅骨谓辅佐 骨之骨。左 之外。简案、辅骨取义于车辅。铜人注。非也。
(辅字义详于素问识骨空论)滑氏足跗为句。张上字下为句。今考文例不宜云。从跗上而上于指间。且下文有别跗上语。张句为是。
其支者(止)出三毛 滑氏云。足大趾本节后为歧骨。大趾爪甲后为三毛。其支者自足跗上临泣穴。别行入大趾。循歧骨内出大趾端。还贯入爪甲。出三毛。交于足厥阴也。张云。足大趾次趾本节后骨缝为歧骨。
大趾爪甲后二节间为三毛。
口苦善太息 张云。胆病则液泄。故口苦。胆郁则不舒。故善太息。铜人注。素问云。口苦者。病名胆痹也。
心胁痛 马云。脉循胁里出气街。
面微有尘 铜人注云。谓面如微尘。有触冒尘土之色也。张云。足少阳之别散于面。胆木为病。燥金胜之。故面微有尘。体无膏泽。
足外反热是为阳厥 张云。本经循髀阳。出膝外廉。下出外踝之前。故足外反热。木病从火。故为阳厥。
是主骨所生病者 张云。胆味苦。苦走骨。故胆主骨所生病。又骨为干。其质刚。胆为中正之官。
其气亦刚。胆病则失其刚。故病及于骨。凡惊伤胆者。骨必软。即其明证。汪云。骨病未详。按、全元起云。
少阳者肝之表。肝主筋。筋会于骨。是少阳之经气所荣故云。简案、素问热论。少阳主胆。甲乙、太素、全元起、病源、并作骨。汪所引乃出热论新校正。
头痛颔痛 甲乙作头面颔痛。铜人作头痛角颔痛。
马刀侠瘿 瘫疽篇。侠瘿作挟缨。详于彼注。
汗出振寒疟 张云。少阳居三阳之中。半表半里者也。故阳胜则汗出。风胜则振寒为疟。
胸胁肋脾(止)外踝前 汪云。皆经脉所过。按少阳行身侧。故本篇多用外字。
诸节皆痛 志云。少阳主骨。故诸节皆痛也。
丛毛之际 千金、铜人、发挥。丛、作聚。滑氏云。足大趾爪甲后为三毛。三毛后横文为聚毛。足厥阴起于大趾聚毛之大敦穴。张云。肝为足厥阴经也。起于足大趾。去爪甲横纹后丛毛际大敦穴。丛毛即上文所谓三毛也。简案、今从张注。
上循足跗上廉去内踝一寸 滑氏云。循足跗上廉。历行间、太冲。抵内踝一寸之中封也。
上踝八寸(止)上 内廉 滑氏云。自中封、上踝过三阴。交历蠡沟、中都。复上一寸交出太阴之后上、内廉。至膝关、曲泉。
循股阴(止)属肝络胆 过、甲乙作环。铜人、发挥同。滑氏云。脾内为股。脐下为小腹。由曲泉上行。
循股内之阴包、五里、阴廉。遂当冲门腑舍之分。入阴毛中。左右相交。环绕阴器。抵小腹而上会曲骨、中极关元。复循章门。至期门之所。挟胃属肝下日月之分。络于胆也。张云。入阴毛中之急脉。遂左右相交。环绕阴器。而会于任脉之曲骨。简案、急脉穴。在阴髦中。阴上两旁相去同身寸之二寸半。见气腑论。王注。乃本经穴。发挥漏之。
上贯膈(止)会于巅 甲乙注。一云其支者从小腹与太阴少阳。结于腰踝夹脊下第三第四骨孔中。滑氏云。
目内连。深处为目系。颃颡咽颡也。自期门上贯膈。行食窦之外。大包之里。散布胁肋。上云门、渊腋、之间。
人迎之外。循喉咙之后。上入颃颡。行大迎、地仓、四白、阳白、之外。连目系上出额。行临泣之里。与督脉相会于巅顶之百会也。志云。颃颡、 上窍也。循喉咙之后。上入颃颡。连目系。是颃颡在会厌之上。上 与鼻相通之窍是也。故曰颃颡不开。则洞涕不收。分气失也。分气者。口鼻两分之气。简案、颃颡、得志聪注而始明矣。义更详于忧恚无言篇注。
其支者(止)环唇内 滑氏云。前此连目系上出额。此支从目系下行任脉之外。本经之里。下颊裹交环于口唇之内。
其支者(止)注肺 滑氏云。此交经之支。从期门属肝处别贯膈。行食窦之外。本经之里。上注肺中。下行至中焦。挟中脘之分。以交于手太阴也。张云。尽十二经之一周。终而复始也。
腰痛 马云。肝与肾通。则膂筋之脉通于肝。张云。足厥阴支别者。与太阴少阳之脉。同结于腰踝下中、下 、之间。故为腰痛。刺腰痛篇曰。厥阴之脉。令人腰痛。腰中如张弓弩弦。
丈夫 疝 妇人少腹肿 张云。足厥阴气逆则为睾肿卒疝。妇人少腹肿。即疝病也。汪云。脉抵少腹。
妇人亦有疝。但不名疝而名瘕。
面尘脱色 马云。胆病面有微尘。肝为之里。主病同。
胸满(止)闭癃 张云。本经上行者。挟胃贯膈。下行者。过阴器抵小腹。故为此诸病。志云。肝气厥逆。不能行散谷精。故胸满呕逆也。肝主疏泄。肝气虚则飧泄、遗溺。实则闭癃、狐疝。随经脉昼夜出入之疝也。铜人注云。狐夜不得尿。日出方得。人之所病。与狐同候。故曰狐疝。简案、铜人注。本于四时刺逆从论。杨上善注非是。遗溺、甲乙作遗精。
手太阴气绝 此下六节。与难经二十四难文。皆大同小异。滑注云。肺者气之本。其华在毛。其充在皮。肺绝则皮毛焦而津液去。皮节伤。以诸液皆会于节也。王文洁云。津液者。赖肺气运用而滋皮节毛者也。
难经。爪枯作皮枯。甲乙作皮毛焦则津液去。津液去则皮节着。皮节着则爪枯毛折。
手少阴气绝 滑注云。心之合脉也。其荣色也。其华在面。其充在血脉。心绝则脉不通。血不流。
色泽去也。甲乙。髦、作发。说文。髦、发也。释名云。髦、冒也。覆冒头颈也。
足太阴气绝 甲乙。肌、肉、作口唇。唇、舌、作口唇。无舌萎二字。难经同。滑注云。脾其华在唇四白。其充在肌。脾绝则肉满唇反也。肉满谓肌肉不滑泽而紧急 也。张云。萎、音威。色蔫枯也。
足少阴气绝 难经。濡、作温。下同。不能着下有骨字。甲乙亦有骨字。垢作枯。杨注云。肾主内荣骨髓。故云伏行而温骨髓也。却、结缩也。谓齿龈之肉结缩。
而齿渐长而枯燥也。滑注云。肾其荣在发。其充在骨。
足厥阴气绝 筋绝、难经作筋缩。甲乙作筋弛。据下文卵缩。难经似是。阴气、难经作阴器。诸注并从之。素问诊要经终论。王注引本篇亦作阴器。知今本误耳。滑注云。肝者筋之合。其华在爪。其充在筋。筋者聚于阴器。而络于舌本。肝绝则筋缩引卵与舌也。王充论衡云。甲乙病者。生死之期。当在庚申。
五阴气俱绝(止)一日半死矣 张云。五脏之精。皆上注于目。故五阴气绝。则目转而运。志先死矣。
盖志藏于肾。阴之神也。真阴已竭。死在周日间耳。今有病剧而忽尔目无所见者。正阴气竭绝之候。
六阳气绝(止)旦死 绝汗乃出下。甲乙有大如贯珠。转出不流。则气先死矣。十三字。旦死下有此十二经之败也七字。张云。汗本阴精。固于阳气。阳气绝则阴阳相离。而腠理不闭。脱汗乃出。其死在顷刻间也。
黄帝曰 诸本无此三字。唯张本有。当删。
足太阴 甲乙阴下有脉字。张云。足太阴当作手太阴经。脉深而直行。故手足十二经脉。皆伏行分肉之间。不可得见。其有见者。惟手太阴一经。过于手外踝之上。因其骨露皮浅。故不能隐。下文云。经脉者常不可见也。其虚实也。以气口知之。正谓此耳。此外诸脉。凡浮露于外而可见者。皆络脉也。分肉、言肉中之分理也。马云。脾经之脉。过于外踝之上。与胃脉相通。无所隐焉故耳。简案、今从张注。
六经络(止)上合肘中 张云。此举手络之最大者。以明视络之法也。手足各有六经。而手六经之络。
则惟阳明少阳之络为最大。手阳明之络名偏历。在腕后三寸上侧间。别走太阴。手少阳之络名外关。在臂表腕后二寸两筋间。
斜行向内。历阳明、太阴。别走厥阴二络之下行者。阳明出合谷之次。分络于大食二指。少阳出阳池之次。散络于中名小三指。故起于五指间。其上行者。总合于肘中内廉、厥阴、曲泽、之次。凡人手背之露筋者。皆显然可察。俗谓之青筋。此本非筋非脉。即蓄血之大络也。凡浮络之在外者。皆可推此而知耳。
饮酒者(止)经脉大盛 甲乙。盛下有也字。张云。卫气者。水谷之悍气也。其气 疾滑利。不入于经。
酒亦水谷之悍气。其 疾之性亦然。故饮酒者必随卫气。先达皮肤。先充络脉。络脉先盛。则卫气已平。而后营气满。经脉乃盛矣。平、犹潮平也。即盛满之谓。愚按、脉有经络。经在内。络在外。气有营卫。营在内。
卫在外。今饮酒者。其气自内达外。似宜先经而后络。兹乃先络而后经者何也。盖营气者。犹源泉之混混。循行地中。周流不息者也。故曰营行脉中。卫气者。犹雨雾之郁蒸。透彻上下。遍及万物者也。故曰卫行脉外。
是以雨雾之出于地。必先入百川而后归河海。卫气之出胃。必先充络脉而后达诸经。故经水篇以十二经分发十二水。然则经即大地之江河。络犹原野之百川也。此经络营卫之辨。
脉之卒然(止)脉之动也 志云。假邪以分别经脉。与络脉各别。如十二经脉之卒然盛者。皆邪气居于脉中也。本末者。谓十二经脉之有本标也。如留于脉而不动则热。不留于脉则脉不坚。而外陷于肤空矣。此十二经脉之流行出入。不与络脉大络之众同也。是以知何脉之动也。简案、马张以邪气为酒邪之气。不允。
气口 张云。气口者。手太阴肺经也。肺朝百脉。气口为脉之大会。凡十二经脉。深不可见。而其虚实。惟于气口可知之。因其无所隐也。若其他浮露在外而可见者。皆络脉而非经也。
诸络脉(止)皆见于外 张云。大节、大关节也。绝道、间道也。凡经脉所行。必由溪谷、大节之间。
络脉所行。乃不经大节。而于经脉不到之处。出入联系。以为流通之用。然络有大小。大者曰大络。小者曰孙络。大络犹木之干。行有出入。孙络犹木之枝。散于肤腠。故其会皆见于外。志云。绝道者。别道也。
故诸刺络脉者(止)发为痹也 张云。凡刺络脉者。必刺其结上。此以血之所聚。其结粗突倍常。是为结上。即当刺处也。若血聚已甚。虽无结络。亦必急取之。以去其邪血。否则发为痹痛之病。今西北之俗。
但遇风寒痛痹等疾。即以绳带紧束上臂。令手肘青筋胀突。乃用磁锋于肘中曲泽穴。次合络结上。砭取其血。
谓之放寒。即此节之遗法。勿谓其无所据也。
凡诊络脉(止)少气也 手鱼之下。甲乙有际字。留久痹、作久留痹。张云。诊、视也。此诊络脉之色。
可以察病。而手鱼之络。尤为显浅易见也。寒则气血凝涩。凝涩则青黑。故青则寒且痛。热则气血淖泽。淖泽则黄赤。故赤则有热。手鱼者。大指本节间之丰肉也。鱼虽手太阴之部。而胃气至于手太阴。故可以候胃气。
五色之病。惟黑为甚。其暴黑者。以痹之留久而致也。其赤黑青色不常者。寒热气之往来也。其青而短者。青为阴胜。短为阳不足。故为少气也。简案、汉艺文志师古注云。诊、视验。谓视其脉及色候也。
其小而短者(止)急坐之也 楼马志。小、作青。张云。
视其络脉之小而短者。气少故也。不可刺之。虚甚而泻其气。重虚必致昏闷。甚则运仆暴脱。不能出言。急扶坐之。使得气转。以渐而苏。若偃卧则气滞。恐致不救也。简案、此即后世所谓针晕也。金针赋云。其或晕针者。神气虚也。以针补之。以袖掩之。口鼻气回。热汤与之。略停少顷。根据前再施。诸注不及之者何。
手太阳之别(止)散入于鱼际 马云。此下十二节。详言十二络穴。而此先以肺经言之也。夫不曰络而曰别者。以此穴由本经而别走邻经也。手太阴肺经之别穴。名曰列缺。(去腕侧上一寸半)起于腕上分肉之间。
并本经太阴之经。入手阳明大肠经。以直入掌中。而散入于鱼际。张云。人或有寸关尺三部脉不见。自列缺至阳溪见者。俗谓之反关脉。此经脉虚而络脉满。千金翼谓阳脉逆。反大于气口三倍者是也。
其病甚(止)别走阳明也 甚、诸本作实。根据下节文例。当改作实。甲乙。锐下有骨字。半寸作一寸。
马云。KT 、 同。去腕半寸。当作寸半。张云。掌后高骨为手锐骨。欠KT 、张口伸腰也。通俗文曰。体倦则伸。志倦则KT 也。治此者取列缺。谓实可泻之。虚可补之。后诸经皆准此。半寸当作寸半。此太阴之络。
别走阳明。而阳明之络曰偏历。亦入太阴。以其相为表里。故互为注络以相通也。他经皆然。简案、正、脉本音注。KT 、音去。开口也。藏经音义引桂苑珠丛云。引气而张口曰欠KT 。
手少阴之别(止)属目系 马云。去腕一寸半。其半字衍。观下掌后一寸可见。此言心经之络穴也。
通里穴为络。去腕一寸。别而上行。循本经入于心中。系舌本。属目系。
支膈 马云。膈间若有所支而不畅也。
手心主之别(止)络心系 马云。此言心包络经之络穴也。
夫手厥阴心包络经。而谓之手心主者。以其代心经以行事也。(本经邪客篇云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诸邪之在心者皆在心之包络包络者心主之脉也皆如手少阴心主之脉行也)其别名曰内关。去手腕上兼二寸之两筋间。循本经以上。系于心包络。如心系间邪气盛而实。则心必痛。简案、张本心系下句。据前后文例。张注为是。
头强 甲乙作烦心。张云。此经系心包络心系。又出耳后。合少阳、完骨之下。故邪实则心痛。虚则头强不利也。志云。此不曰别走少阳。或简脱也。
手太阳之别(止)络肩 马云。此言小肠经之络穴也。支正、上手腕外廉五寸。内注于手少阴心经。以心于小肠为表里也。
节弛肘废 甲乙。节、作筋。张云。脉络壅滞。而节弛肘废。志云。手太阳小肠主液。实则津液留滞。
不能淖泽与骨。是以节弛肘废。
疣 马云。海篇释为赘。盖赘留之类。张云。疣、音尤。赘也。瘤也。简案、 、与瘤自别。巢源疣目候云。疣目者。人手足边忽生如豆。粗强于肉。楼氏纲目云。疣、俗称鸡眼子。藏经音义。 、疣同。埤苍云。皮上结也。庄子云。附赘悬疣。或作HT 。今俗谓之侯。志云。即 痤之类。误也。
如指痂疥 马云。小者为指间痂疥之类。张同。简案、此谓疣之多生。如指间痂疥之状。马张以为痂疥。误也。
手阳明之别(止)合于宗脉 马云。此言大肠经之络穴也。偏历、去手腕后三寸。别走入于手太阴肺经。
其支别者。上循臂之温溜、下廉、上廉、三里、曲池。以乘肩 。上曲颊。入上齿缝中。又其支别者。入耳合于宗脉。(玩各节皆腑合于脏脏合于腑则此宗脉宜是肺经之大脉犹言大气为宗气也本经口问篇有云目者宗脉之所聚)张云。
按本经筋脉皆无入耳上目之文。惟此别络有之。宗脉者。脉聚于耳目之间者也。偏齿之偏。马本作遍。志同。
简案、此盖谓本经偏止于曲颊之处。而非言遍循上下齿也。马本恐非。
龋聋 甲乙作龋齿耳聋。说文。龋、齿蠹也。
痹隔 马云。为内痹。为隔塞不便。志云。痹闭阻隔也。
取之所别也 尚 云。谓遍齿入耳之别络。非偏历也。十二络皆同。
手少阳之别(止)合心主 马云。此言三焦经之络穴也。外关去手腕外廉二寸。外绕于臂。注于胸中。以合手厥阴心主之脉。以三焦与心包络为表里也。
足太阳之别(止)别走少阴 马云。此言膀胱经之络穴也。飞扬去足外踝上七寸。别走少阴肾经。以膀胱与肾为表里也。
窒 甲乙作窒鼻。张云。 、鼻塞也。此经起于目内 。络脑行头背。故其为病如此。
足少阳之别(止)下络足跗 马云。此言胆经之络穴也。光明穴去外踝上五寸。别走足厥阴肝经。以胆与肝为表里也。下络足之跗面。即侠溪、地五会、临泣等处也。
足阳明之别(止)下络喉嗌 马云。此言胃经之经穴也。丰隆去外踝上八寸。别走足太阴脾经。以胃与脾为表里也。循胫骨外廉之上下巨虚等穴。上至头项而络之。以合于诸经之气。盖胃为五脏六腑之大海也。其头项之下。则络于喉嗌。张云。喉嗌、缺盆。为诸经之孔道。故合诸经之气。下络喉嗌。
瘁喑 马云。瘁、当作猝。张云。瘁、悴同。病乏也。志作卒痛。简案、马注是。
足太阴之别(止)入络肠胃 马云。此言脾经之络穴也。公孙去足大趾本节后一寸。别走足阳明胃经。以脾与胃为表里也。其别者。入络于肠胃之中。
足少阴之别止外贯腰脊 马云。此言肾经之络穴也。大钟穴当内踝后绕跟处。别走足太阳膀胱经。
以肾与膀胱为表里也。又其别者。并本经脉气之行。以上走于手厥阴心包络经之下。而外则贯于腰脊间。
足厥阴之别(止)结于茎 循胫、甲乙作循经。马云。此言肝经之络穴也。蠡沟去内踝上五寸陷中。
别走足少阳胆经。以肝与胆为表里也。经于足胫。以上于睾丸。(阴丸俗云阴子)结于茎垂。(见邪客篇有茎垂)
挺长 志云。茎、阴茎。乃前之宗筋。挺、即阴茎也。简案、此注似未允。经筋篇云。足厥阴伤于寒。则阴缩入。伤于热。则纵挺不收。(治法详见医学纲目)盖此指睾丸而言。
任脉之别(止)取之所别也 志云。按任脉起于中极之下。以上毛际。循腹里。上关元。至咽喉。
上颐循面入目。所谓尾翳者。即鸠尾之上。盖任脉之别络。出于下极并经而上。复下于鸠尾。以散于腹络。气实则肠皮急。虚则痒搔。当取之所别络也。简案、甲乙云。鸠尾、一名尾翳。一名 KT 。在臆前蔽骨下五分。
任脉之别。由此考之。尾翳即蔽骨。犹 KT 即蔽骨。而又为鸠尾。一名也。张改屏翳为会阴穴。非也。
督脉之别(止)入贯膂 马云。此言督脉经之有络穴也。长强(脊 骨端)挟膂上项。散于头上。下则当于肩脾之左右。其别者。则走于足太阳膀胱经。以入贯于膂筋之间。
高摇之 甲乙注云。高以下九字九墟无。张云。头重高摇之谓。力弱不胜而颤掉也。
脾之大络(止)百节尽皆纵 张云。脾之大络。名大包。在渊腋下三寸。布胸胁。出九肋间。总统阴阳诸络。由脾灌溉五脏者也。故其为病如此。
此脉若罗络之血者 皆取之脾之大络脉也 马云。此脉若罗纹之络。其络中必有血。皆当取此穴以治之耳。张云。罗络之血者。言此大络。包罗诸络之血。故皆取脾之大络以去之。大络即大包也。简案、据马注罗字下句为是。
凡此十五络(止)络脉异所别也 张云。十二经共十二络。而外有任督之络。及脾之大络。是为十五络也。凡人之十二经脉。伏行分肉之间。深不可见。其脉之浮而可见者。皆络脉也。然又必邪气盛者。脉乃壅盛。
故实则必见。正气虚者。脉乃陷下。而视之不见矣。故当求上下诸穴。以相印证而察之。何也。盖以人经有肥瘦长短之不同。络脉亦异其所别。故不可执一而求也。愚按、本篇足太阴之别。脉曰公孙。而复有脾之大络。
脉曰大包。足阳明之别。名曰丰隆。而平人气象论。复有胃之大络。名曰虚里。然则诸经之络唯一。而脾胃之络各二。盖以脾胃为脏腑之本。而十二经皆以受气者也。马云。按此篇以督之长强。任之尾翳。为十五络。难经以阳跷、阴跷之络为十五络。殊不知督脉所以统诸阳。任脉所以统诸阴。还以灵枢为的也。
卷三
经别篇第十一
诸本无篇字。当删。
五位 志云。五方之定位。
六律建阴阳诸经 甲乙。建、作主持二字。志云。创建六阴六阳。以合诸经。
十二辰十二节 周礼 簇氏十有二辰注。辰、谓从子至亥。左传成王九年浃辰之间。注、浃辰十二日也。邪客篇云。辰有十二。人有足十趾。茎垂以应之。又云。岁有十二月。人有十二节。又生气通天论。五脏十二节。
十二经水 详于经水篇。
十二时 顾炎武日知录云。古无所谓时。凡言时。若尧典之四时。左氏传之三时。(桓公六年三时不害)皆谓春夏秋冬也。自汉以下。历法渐密。于是以一日分为十二时。盖不知始于何人。而至今遵用不废。
离合出入奈何 张云。十二经脉已具前经脉篇。但其上下离合。内外出入之道。犹有未备。故此复明其详。然经脉篇以首尾循环言。故上下起止有别。此以离合言。故但从四末始。虽此略彼详。然义有不同。所当参阅。
粗之所过上之所息也 张云。过犹经过。谓忽略不察也。息如止息。谓必所留心也。
足太阳之正(止)皆为正也 张云。此膀胱与肾为表里。故其经脉相为一合也。足太阳之正。入 中。与少阴合而上行。其别一道下尻五寸。当承扶之次。上入肛门。内行腹中。属于膀胱。散于肾。循膂当心入散。上出于项。
而复属于本经太阳。此内外同为一经也。足少阴之正。自 中合于太阳。内行上至肾。当十四椎旁肾俞之次。
出属带脉。其直者上系舌本。复出于项。合于太阳。是为六合之一也。然有表必有里。有阳必有阴。故诸阳之正。必成于诸阴之别。此皆正脉相为离合。非旁通交会之谓也。余仿此。志云。正者谓经脉之外。别有正经。
非支络也盖从经而别行。复属于太阳之经脉。故名。经别谓经脉之别经也。马氏以正为正经。宜与经脉篇之直行者相合。别者为络。宜与经脉篇之其支者其别者相合。噫。经脉血气之生始出入。头绪纷纭。不易疏也。甲乙无成以以下九字。注云。九墟曰。或以诸阴之别者。皆为正也。
足少阳之正(止)此为二合也 张云。此胆肝二经为表里。经脉相为一合也。足少阳绕髀阳入毛际。与足厥阴合。其内行而别者。乃自季胁入胸属胆。散之上肝。由肝之上系贯心。上挟咽自颐颔中(图翼云颔中为颐颔腮下也虎头燕颔义即此)出。散于面上。系目系。复合少阳本经于目外 、瞳子 也。足厥阴之正。别足跗内行。上至阴毛之际。合于足少阳。与别者俱行。上布胁肋。是为六合之二也。简案、肝上之上衍。
足阳明之正(止)此为三合也 甲乙。太阴之正。下有则别二字。结、作络。舌中、作舌本。额 、正脉道藏熊本张本并作 。马本志本作额颅。张云。此胃脾二经表里相为一合也。足阳明上至髀关。其内行者。
由气街入腹里属于胃。散于脾。上通于心。循咽出于口。上 入承泣之次。系目系。为目下纲。以合阳明本经也。足太阴之正。上股内。合于足阳明。与别者俱行。上咽贯舌。是为六合之三也。
手太阳之正(止)此为四合也 张云。此小肠与心表里。经脉相为一合也。指地者。地属阴。居天之内。
手太阳内行之脉。别于肩解。入腋走心。系于小肠。皆自上而下。自外而内。故曰指地。经脉篇言交肩上入缺盆络心。此言别于肩解。入腋走心。盖前后皆有入心之脉。手少阴之正。自腋下三寸足少阳渊腋之次。行两筋之间。内属于心。与手太阳入腋走心者合。乃上行挟于咽。出于面。合于目内 。是当与足太阳睛明相会矣。
此六合之四也。
手少阳之正(止)此为五合也 张云。此三焦心主表里经脉相为一合也。指天者。天属阳。运于地之外。
手少阳之正。上别于巅。入缺盆。下走三焦。散于胸中。包罗脏腑之外。故曰指天。手厥阴之正。其别面内行者。与少阴之脉同自腋下三寸足少阳渊腋之次。入胸中。属于三焦。乃出循喉咙。行耳后。合手足少阳于完骨之下。此六合之五也。志云。少阳、初阳也。从阳而生。自下而上。故曰指天。曰指地者。谓手合于足也。曰指天者。谓足合于手也。盖分手足于二经。则为六合。论阴阳之气。止三合矣。简案、别下渊液三寸。马云。
别于腋下之天池穴。考本输篇云。腋下三寸。手心主也。名曰天池。马似是。
手阳明之正(止)此六合也 道藏马志本。大肠作太阳。误也。张云。此大肠与肺为表里。经脉相为一合也。手阳明之正。循胸前膺乳之间。其内行者别于肩 。入柱骨。由缺盆下走大肠。属于肺。其上者。循喉咙。
复出缺盆。而合于阳明本经也。手太阳之正。其内行者。自天府别入渊腋。出手少阴心经之前。入内走肺。散之大肠。其上行者。出缺盆。循喉咙。复合于手阳明经。以上共十二经。是为六合也。
卷三
经水篇第十二
马云。内论十二经脉。合于十二经水。故名篇。简案、管子水地篇云。水者地之血气。如筋脉之流通者也。郦道元水经注。引经脉志。盖其书志经水之流通者。
夫经水者(止)可得闻乎 张云。经水者。受水而行于地也。人之五脏者。所以藏精神魂魄者也。六腑者。所以受水谷。化其精微之气。而布扬于内外者也。经脉犹江河也。血犹水也。江河受水而经营于天下。经脉受血而营运于周身。合经水之道以施治。则其源流远近。固自不同。而刺之浅深。灸之壮数。亦当有所辨也。
八尺之士 简案、周礼考工记。人长八尺。又淮南天文训。人修八尺。而周礼卿大夫国中七尺。
以及七十七尺谓二十。又淮南修务训。吾生也有七尺之形。则与考工记天文训异。荀子曷足以美七尺之躯哉。
又家语六七尺之体。今据本经骨度篇。人长其实七尺五寸。而泛言其修。或云七尺。或云八尺。举其大概耳。
其死可解剖而视之 简案、汉书王莽传云。翟义党王孙庆捕得莽使。大医尚方与巧屠共刳剥之。量度五脏。以竹 导其脉。知所络。始云可以治病。宋杨介存真图。欧希范五脏图。盖其遗也。而与本节之旨符矣。
其脏之坚脆(止)其常有合乎 张云。如脏之坚脆。则见于本藏篇。腑之大小。谷之多少。则见于平人绝谷篇。脉之长短。则见于脉度篇。血之清浊。则见于根结篇。十二经血气多少。各有大数。则见于血气形志等篇。此其针灸浅深多寡。故各有所宜如下文也。甲乙。大数、作定数。
足太阳外合于清水 张云。此下以经脉配经水。盖欲因其象。以辨血气之盛衰也。马云。按古今舆地图。清水、遗籍无之。黄河合淮处。谓之清河。今有清河。悬疑是清水也。张云。按清水即大小清河。舆地图志曰。大清河即济水之故道。自兖州府东北流。出长清等县。
由利津等界入海。小清河一名滦水。源发济南府趵突泉。经章丘受漯河之水。由新城入海。禹贡曰。浮于济漯达于河者。必此河也。今俱属山东省济南府。简案、今考水经无清水。王 注离合真邪论。引本节作泾水。盖古本有如此者。书禹贡、泾属渭 。诗谷风。泾以渭浊。
通水道焉 志云。肺属天而主气。膀胱为津液之腑。受气化而出。六腑皆浊。而膀胱之水独清。故足太阳外合于清水。内属于膀胱。而通水道焉。
足少阳外合于渭水 张云。足少阳经内属于胆。常少血多气。故外合于渭水。按地志。渭水出陇西郡渭源县西南鸟鼠山。至同州入河。今俱隶陕西省。渭源属临洮府。同州属西安府也。志云。渭水独清。诸阳皆浊。而胆为中精之腑。独受其清。故足少阳外合于渭水。内属于胆。简案、张注义未允当。志云。渭水独清。
与古说乖矣。以渭合胆。必有别所据。今不可得而考也。下节诸水。亦多不可解者。
足阳明外合于海水 张云。足阳明经内属于胃。常多气多血。为五脏六腑之海。故外合于海水。按海包地外。地在海中。海水周流。实一而已。今云四海者。以东西南北而分言之也。故东曰渤海。南曰涨海。
西曰青海。北曰瀚海。
足太阴外合于湖水 志云。湖水有五湖。即洞庭、彭泽、震泽之类。脾位中央。而灌溉于四旁。
故足太阴外合于湖水。而内属于脾。又云。土数五。故合五湖。张云。五湖皆在东南。周礼职方氏。杨州泽薮曰具区。简案、湖水与五湖各异。水经注。湖水出桃林塞之夸父山。又五湖谓长塘湖、太湖、射黄湖、上湖、 湖。
足少阴外合于汝水 张云。足少阴经内属于肾。常少血多气。故外合于汝水。按汝水源出汝州天息山。
出西平上蔡汝阳等县入淮。今属河南省汝宁府。
足厥阴外合于渑水 志云。渑水出于青州之临淄。而西入于淮。天下之水。皆从东去。渑水自东而来。
故应足厥阴东方之肝木。简案、渑、史音弥善切。张音免。志音成。广韵食陵切。又泯、湎二音。集韵神陵切。
音绳。
手太阳外合淮水 合下诸本有于字。当补。张云。手太阳经内属小肠。常多血少气。故外合于淮水。
按淮水出唐州桐柏山。绕徐扬之界。东入于海。今属河南省南阳府。改名唐县。
水道出焉 简案、膀胱通水道。而小肠受盛胃之水液。而济泌于膀胱。故二腑特言及之。
手少阳外合于漯水 张云。手少阳经内属三焦。常少血多气。故外合于漯水。按渭水源出章丘长白山。
入小清河归海。今属山东省济南府。漯、音磊。又太合切。
手阳明外合于江水 张云。手阳明经内属大肠。常多血多气。故外合于江水。按江源出西蜀之岷山。
今属四川省成都府茂州。其长万里。至吴地入海。此即所以限南北也。
手太阴外合于河水 张云。手太阴经内属于肺。常多气少血。肺为脏腑之盖。其经最高而朝百脉。故外合于河水。按河有两源。一出葱岭。一出于阗。合流。东注满昌海。潜行地中。南出积石。以入中国。一说黄河源出星宿海。在中国西南直四川马湖府之正西三千余里。云南丽江府之西北一千五百余里。合诸流自西而东。行二十日至昆仑。绕昆仑之西南。折而东北。又折而西北。又转而东北。又行二十余日。历云中九原至大宁。始入中国。是为四渎之宗。
手少阴外合于济水 张云。手少阴经内属于心。常少血多气。故外合于济水。按江源初发王屋山下曰水。既见而伏。复出为济。济截河而流不混其清。故又曰清。济流虽微而独尊。故居四渎之一。今属河南省怀庆府济源县。
手心主外合于漳水 张云。手厥阴经内属心主。常多血少气。故外合于漳水。按漳水有二。一出上党沽县大黾谷曰清漳。一出上党长子县发鸠山曰浊漳。皆入于河。今俱隶山西省沽县。即乐平县。属太原府。长子县属潞安府。
凡此五脏六腑(止)腰以下为地 张云。夫经水者。河海行于外。而源泉出于地。经脉者。脉络行于表。
而脏腑主于中。故内外相贯。如环无端也。然经水经脉。各有阴阳之分。如天以轻清在上。故天为阳。地以重浊在下。故地为阴。六微旨大论曰。天枢之上。天气主之。天枢之下。地气主之。人身应天地。故腰以上为天属阳。腰以下为地属阴。而经脉脏腑之应于经水者亦然。
故海以北(止)此一隅之阴阳也 阳中之太阳。甲乙作阳中之阳。一隅作一州。张云。如海合于胃。湖合于脾。脾胃居于中州。腰之分也。海以北者为阴。就胃腑言。自胃而下则小肠。胆与膀胱皆属腑。居胃之北而为阴也。湖以北者为阴中之阴。就脾脏言。自脾而下。则肝肾皆属脏。居脾之北。而为阴中之阴也。腰以上者如漳。合于心主。心主之上。惟心与肺。故漳以南者为阳也。河合于肺。肺之下亦惟心与心主。故河以北至漳者。为阳中之阴也。凡此皆以上南下北。言阴阳耳。然更有其阳者。则脏腑之外为三焦。三焦之外为皮毛。
本藏篇曰。肺合大肠。大肠者皮其应。今三焦合于漯水。大肠合于江水。故曰漯以南至江者。为阳中之太阳也。此天地人相合之道。天地至广。而兹所言合者。特举中国之水耳。故曰此一隅之阴阳也。所以人与天地相参也。简案、自海以北者。至河以北至漳者。则以上南下北言阴阳。其义自明矣。惟至漯以南至江者。则以三焦大肠为阳中之太阳。其义未详。张注似牵强。志云。
河以北至漳者。谓从上焦而后行于背也。漯以南至江者。谓从中焦而前行于腹也。此以人之面南而背北也。此说亦难据。
足阳明刺(止)留二呼 甲乙阳明下有多血气三字。太阳下有多血气刺四字。少阳下有少血气刺四字。
太阴下有多血少气刺五字。少阴下有少血多气刺五字。厥阴下有多血少气刺五字。张云。此足六经之刺度也。
出气曰呼。入气曰吸。曰十呼七呼之类。则吸在其中矣。盖一呼即一息也。但刺有补泻之异。呼吸有先后之分。
故凡用泻者。必候病者之吸而入针。再吸转针。候呼出针。凡用补者。必因其呼而入针。再呼辅针。俟吸出针。
故针赋曰。补者先呼后吸。泻者先吸后呼。正此义也。后世令病患咳嗽以代呼。收气以代吸。气有出入。亦与呼吸相同耳。
皆无过二分 张云。手之六经。皆在于上。肌肉薄而溪谷浅。故刺不宜深。经脉短而气易泄。故留不宜久。
肥瘦 终始篇云。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齐。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齐。
撩之 甲乙作料之。史音云。一本作以意料之。马云。撩、料同。张云。撩音辽。又上去二声。通俗文理乱谓之撩理。简案、说文。撩、理也。玉篇。料、理也。知是二字音义并同。
灸之亦然(止)脱气 张云。刺有浅深迟速之度。灸有壮数大小之度。刺有补泻。灸亦有补泻。凡以火补者。毋吹其火。以火泻者。疾吹其火。血实气壅。病深肉浓者宜泻。阳衰气怯。元虚体弱者宜补。背腹股髀。道远势缓者。宜大而多。头面臂 。羸弱幼小者。宜小而少。
此其大法也。设不知此。而灸过其度。非惟无益。反以害之。是恶火也。故灸失其宜。则骨枯脉涩。刺失其宜。
则脱泄元气。均致人之夭殃矣。
之大小 甲乙。 、作 。是。
可为度量乎 马云。度、量俱去声。
若夫度之人 甲乙。夫作失。是。与中度相反。文脉贯穿。
瘦 张云。 、通作消。
切循扪按 简案、切谓诊寸口。循谓循尺肤。盖经脉之大小。肤之浓薄。当寸尺度之。如肉之坚脆。
之大小。非一一扪按。不能知之。故举此四字。以见其义。
因适而为之真也 张云。因其情。适其宜。必出于心。应于手。斯得病治之真诀矣。志云。适、从也。
真、正也。是谓适其中。而为度之正也。简案、真、犹知毒药为真之真。言因其各所适而为治法之真也。
卷三
经筋篇第十三
马云。各经皆有筋。而筋又有病。及各有治法。故名篇。张云。凡十二经筋所起所行之次。与十二经脉多相合。其中有小异者。乃其支别。亦互相发明耳。独足之三阴。则始同而终不同也。所当并考。愚按、十二经脉之外。而复有所谓经筋者何也。盖经脉营行表里。故出入脏腑。以次相传。经筋联缀百骸。故维络周身。各有定位。虽经筋所行之部。多与经脉相同。然其所结所盛之处。则惟四肢溪谷之间为最。以筋会于节也。筋属木。其华在爪。故十二经筋皆起于四肢指爪之间。而后盛于辅骨。结于肘腕。系于膝关。联于肌肉。上与颈项。终于头面。此人身经筋之大略也。筋有刚柔。刚者所以束骨。柔者所以相维。亦犹经之有略。纲之有纪。故手足项背直行附骨之筋皆坚大。而胸腹头面支别横络之筋皆柔细也。但手足十二经之筋。又各有不同者。如手足三阳行于外。其筋多刚。手足三阴行于内。其筋多柔。而足三阴阳明之筋。皆聚于阴器。故曰前阴者。宗筋之所聚。此又筋之大会也。然一身之筋。又皆肝之所生。故惟足厥阴之筋络诸筋。
而肝曰罢极之本。此经脉经筋之所以异也。
起于足小趾 张云。即足太阳经脉所止之处。至阴穴次也。
邪上 甲乙。邪、作斜。马云。邪、斜同。
结于踵上循跟 张云。踵即足跟之突出者。跟即踵上之硬筋处也。乃仆参、申脉之分。
其别者(止)与 中并 张云。此即大筋之旁出者。别为柔软短筋。亦犹木之有枝也。后凡言别者支者。皆仿此。此支自外踝别行。由足 肚之下尖处。行少阳之后。结于 之外侧络穴、飞阳之分。乃上内廉合大筋于委中而一之也。
上挟脊上项 张云。夹脊背分左右。上项会于督脉之陶道、大椎。此皆附脊之刚筋也。
为目上网下结于 张云。网、网维也。所以约束目睫。司开阖者也。目下曰 。即颧也。志云。网、当作纲。简案、上网、盖谓睫上细筋。网罗目窠者。 、甲乙作 、下同。
小指支跟肿痛 简案、支字诸家不释。盖支、枝通。谓小指枝梧于跟而肿痛。下文支缺盆小指次指支并同。
纽痛 说文。纽、系也。楚辞注。退出也。
燔针劫刺 张云。燔针、烧针也。劫刺、因火气而劫散寒邪也。
以知为数 方言云。南楚病愈者谓之瘥。或谓之间。或谓之知。知、通语也。
以痛为辅 马云。其所取之俞穴。即痛处是也。俗云天应穴者。
名曰仲春痹 张云。足太阳之经。应二月之气也。此与阴阳系日月篇义同。但彼以左足右足分十二经。
以主十二月。此以手六经足六经分主十二月。盖以辨阴阳盛衰之义也。志云。在外者皮肤为阳。筋骨为阴。病在阴者名曰痹。痹者血气留闭而为痛也。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阳。故为仲春之痹。盖手足阴阳之筋。应天之四时。岁之十二月。故其为病亦应时而生。非由外感也。
足少阳之筋(止)结于膝外廉 张云。小趾次趾即第四趾窍阴之次也。外踝、丘墟之次。胫外廉外丘、阳交之次。膝外廉、阳陵泉、阳关之次。此皆刚筋也。
其支者(止)结于尻 张云。此支自外辅骨上走于髀。分为二歧。前结于阳明之伏兔。后结于督脉之尻。
至此刚柔相制。所以联臀膝而运枢机也。
上乘 季胁 张云。季胁下两旁软处曰 。五音篇曰。少也。盖其处少骨之义。
支者(止)为外维 张云。此支者从颧上斜趋。结于目外 。而为目之外维。凡人能左右 视者。正以此筋为之伸缩也。
颈维筋急 马云颈维之筋皆急。张云。维者牵系之谓。志云。维筋左右之交维也。简案、张注误。
从左之右(止)命曰维筋相交 张云。从左之右。则右目不开。是右病由左也。然则左目不开者。病由于右可知矣。角、额角也。并跷脉而行者。阴跷阳跷。阴阳相交。
阳入阴。阴出阳。交于目锐 。故左络于右。伤左角之筋而右足不用。则其从右之左者亦然。盖筋之维络相交如此也。
孟春痹 志云。寅者正月之生阳也。主左足之少阳。故为孟春之痹。
起于中三指 马云。盖厉兑穴起于次指。而其筋则自次指以连三指。张云。即足之中趾。厉兑之旁也。
循 结于尻 尻字。道藏正脉熊马志本并缺。马一本作缺盆。(案此因小注有缺字下一盆字者不可从)
甲乙楼氏纲目并作膝。张仍之。为是。张云。 、足胫骨也。其直者自跗循 。结于膝下外廉、三里之次。
聚于阴器 张云。上行聚于阴器。阴阳总宗筋之会。会于气街。而阳明为之长也。
太阳为目上网 阳明为目下网 张云。太阳细筋散于目上。故为目上网。阳明细筋散于目下。故为目下网。论疾诊尺云。诊目痛赤脉。从上下者太阳病。从下上者阳明病。
结于耳前 张云。其支者自颐颊间上结耳前。会于足少阳之上关、颔厌。上至头维而终也。
脚跳坚 张云。跳者跳动。坚者坚强也。
卒口僻(止)故僻 张云。僻、歪斜也。其筋自缺盆上颈颊。挟口上合于太阳。太阳为目上网。阳明为目下网。故凡目之不合不开。口之急纵歪僻者。皆足阳明之筋病。寒则急而热则缓也。志云。盖左筋急则口僻于左。左筋缓则口僻于右也。
治之以马膏(止)三拊而已 甲乙。炭作灰。(纲目同)以坐作与坐。并似是。张云。马膏、马脂也。其性味甘平柔润。能养筋治痹。故可以膏其急者。白酒辣桂。性味辛温。能通经络行血脉。故可以涂其缓者。桑之性平。能利关节。
除风寒湿痹诸痛。故以桑钩钩之者。钩正其口也。复以生桑火炭。置之地坎之中。高下以坐等者。欲其深浅适中。便于坐而得其暖也。然后以前膏熨其急颊。且饮之美酒。啖之美肉。皆助血舒筋之法也。虽不善饮。亦自强之。三拊而已。言再三拊摩其患处。则病自已矣。简案、李时珍马 膏( 项上也)发明。载本法云。灵枢无注本。世多不知此方之妙。窃谓口颊 僻。乃风中血脉也。手足阳明之筋。络于口。会太阳之筋。络于目。
寒则筋急而僻。热则筋缓而纵。故左中寒。则逼热于右。右中寒。则逼热于左。寒者急而热者缓也。急者皮肤顽痹。营卫凝滞。治法急者缓之。缓者急之。故用马膏之甘平柔缓。以摩其急。以润其痹。以通其血脉。用桂酒之辛热急束。以涂其缓。以和其营卫。以通其经络。桑能治风痹。通节窍也。病在上者酒以行之。甘以助之。
故饮美酒啖炙肉云。楼氏纲目云。以水调生桑灰于钩柄之坎缝处。连颊涂之。以收其弛。其桑钩柄别线系于肩后。使勿走作也。王子接古方选注云。坎、颊间之坎陷也。以桑灰置之坎中。务使高下浓薄相等也。考、坎字三说不同。然张注于高下以坐等。似为妥帖。李杲脾胃论有清阳汤。治口 颊腮急紧。乃为此证设焉。当并考。
志云。此治口颊 僻之法也。其转筋 疝诸证。治在燔针劫刺。
治在燔针劫刺 楼氏云。治在燔针之上。当有其病转筋者五字。如足厥阴筋行水清阴气之下所言也。
盖燔针但宜施于筋寒转筋之病。其筋热缓纵者。则不宜也。
名曰季春痹 张云。足阳明正盛之经。应三月之气也。志云。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故为季春之痹。
足太阴之筋(止)上结于内踝 张云。大指之端内侧隐白也。循 骨而上结于内踝。下商丘之次。
其直者络于膝内辅骨 张云。络、当作结。此自内踝直上结于膝内。辅骨。阴陵泉之次。简案、有直者必有支者。疑脱之。
循阴股结于髀 张云。股之内侧曰阴股。结于髀。箕门之次也。
下引脐两胁痛。 甲乙下作上。是。
孟秋痹 张云。孟秋当作仲秋。此与下文足少阴条谬误。当迭更之。盖足太阴之经。应八月之气也。
志云。孟当作仲。酉者八月。主左足之太阴。故为仲秋之痹。
起于小指之下(止)结于内辅之下 甲乙下下有入足心三字。张云。起小指之下。邪趋足心。又邪趋内侧上然谷。并足太阴、商丘之次。走内踝之下。结于跟踵之间。与太阳之筋合。由踵内侧上行结于内辅骨。
下阴谷之次。
主痫螈及痉 张云。痫、癫痫也。螈、牵急也。痉、坚强反张。尤甚于螈者也。足少阴为天一之经。
真阴受伤。故为此病。
在外者(止)不能仰 张云。在外者与太阳之筋合。故不能俯。在内者循脊内挟膂上至项。故不能仰。
阳病者即在外者也。阴病者即在内者也。余伯荣云。足少阴之筋与足太阳之筋。上合于颈项。此脏腑阴阳之气交也。病在外在阳者。病太阳之气。故腰反折不能俯。在内在阴者。病少阴之气。故不能仰。如伤寒病。在太阳则有反折之痉强。在少阴则蜷卧矣。简案、小儿痫病。有内钓外钓之别。亦此理也。
熨引饮药 张云。熨引所以舒筋。饮药所以养血。
所纽 所、诸本作折。是也。当改。张云。折纽者。
即转筋之甚。发日数。病日甚者。阴亏之极也。故当死不治。志云。纽折者痫 强痉也。如纽发频数而甚者。
死不治。
仲秋痹 张云。仲秋误也。当作孟秋。盖足少阴为生阴之经。应七月之气也。志云。仲当作孟。申者七月之生阴也。主左足之少阴。故为孟秋之痹。
足厥阴之筋(止)结于内踝之前 张云。大趾上三毛际大敦次也。行跗上。与足太阴之筋并行。结于内踝前中封之次。
结于阴器 张云。阴器者。合太阴、厥阴、阳明、少阴之筋。以及冲、任、督之脉。皆聚于此。故曰宗筋。厥阴属肝。肝主筋。故络诸筋而一之。以成健运之用。
治在行水清阴气 甲乙。气、作器。张云。清理也。此言当以药治之。在通行水脏而调阴气。盖水则肝之母也。志云。厥阴之木。气本于水。故治在行水。以清厥阴之气。
季秋痹 张云。足厥阴者。阴尽之经也。故应九月之气。志云。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阴。
手太阳之筋(止)应小指之上 张云。手小指之上外侧。少泽穴也。上行结于手腕外侧。腕骨、阳谷之次。
上循臂内侧。结于肘下锐骨之后。小海之次。但于肘尖下两骨罅中。以指捺其筋。则 麻应于小指之上。是其验也。
后走腋后廉 甲乙作从腋走后廉。上绕 外廉。
走太阳之前 甲乙作出足太阳之筋前。张云。自腋下与足太阳之筋合走腋后廉。上绕肩胛。行肩外 。
肩中 。循颈中天窗之分。出走太阳经筋。自缺盆出者之前。同上结于耳后完骨之次也。简案、张注为足太阳。
乃与甲乙符矣。马为手太阳。误。
痛应耳(止)乃得视 甲乙。得、作能。马云。其颈痛应耳中鸣而痛。其颈痛。又引于颔而痛。且其痛时。目瞑良久。
乃得开视。
筋 颈 甲乙作筋痿颈肿。诸本亦作颈肿。但张本作 。简案、 肿同。足肿也。后世为肿胀之肿。非。张云。筋 颈肿。即鼠瘰之属。
复而锐之 张云。刺而肿不退者复刺之。当用锐针。即 针也。
本支者(止)以痛为输 甲乙无此四十一字。与下节手少阳之筋文重。当从甲乙删之。
仲夏痹 张云。手太阳之经。应五月之气也。
手少阳之筋(止)结于腕上循臂 上、张本作中。云小指次指之端。无名指关冲之次也。上结于手腕之阳池。循臂外关。支沟之次。马志。腕字下句。上、上声。
曲牙 沈氏释骨云。齿左右势转微曲者曰曲牙。简案、气穴论云。曲牙二穴。谓地仓穴。
上乘颔结于角 张云。颔、当作额。盖此筋自耳前行目外 。与三阳交会。上出两额之左右。以结于额之上角也。
季夏痹 张云。手少阳之经。应六月之气也。
手阳明之筋(止)结于腕 张云。大指次指之端。食指尖商阳之次也。历合谷。结于腕上阳溪之次。
上左角络头下右颔 张云。此直者。自颈出手太阳天窗、天容之前。行耳前上额左角络头。以下右颔。此举左而言。则右在其中。亦如经脉之左之右。右之左也。故右行者。亦上额右角。交络于头下左颔。
以合于太阳少阳之筋。简案、缪刺论。邪客于手足少阴太阴足阳明之络。此五络皆会于耳中。上络左角。又虚里之动。独应于左。则经筋之有偏于左者。不可言无也。张注难凭。
孟夏痹 张云。手阳明为两阳合明之经。故应四月之气。
手太阴之筋(止)结于鱼后 甲乙。鱼下有际字。张云。手大指上少商之次也。鱼后、鱼际也。
散贯贲合贲 下抵季胁 甲乙。合贲、作合胁。季胁、作季肋。是。张云。散贯于胃上口贲门之分。
与手厥阴之筋合。下行抵季胁。与足少阳厥阴之筋合也。按、四十四难。七冲门者。胃为贲门。杨玄操云。贲者、膈也。胃气之所出。胃出谷气。以传于肺。肺在膈上。故胃为贲门。详此则经络之行于三焦。脏腑之列于五内。其脉络相贯之处、在上焦则联于咽喉。中焦则联于贲膈。下焦则联于二阴。舍此三处。无所连属矣。
息贲 马云。本经邪气脏腑病形篇。有肺脉滑甚为息贲。
仲冬痹 张云。手太阴之经。应十一月之气也。
手心主之筋(止)结于肘内廉 张云。中指端中冲之次也。循指入掌中。至掌后大陵之次。并手太阴之筋。上结于肘中廉、曲泽之次。
上臂阴(止)挟胁 张云。上臂阴天泉之次。由曲腋间并太阴之筋。结于腋下。当天池之次。下行前后。布散挟胁。联于手太阴足少阳之筋。
结于臂 张云。臂、当作贲。盖此支并太阴之筋。入散胸中。故同结于贲也。志云。臂当作贲。贲叶臂。散于胸中。结于贲门。故成息奔也。
支转筋 甲乙。筋、下有痛手心主四字。
孟冬痹 张云。手厥阴以两阴交尽之经。故应十月之气。
手少阴之筋(止)结肘内廉 张云。小指内侧。少冲次也。
结于锐骨、神门次也。肘内廉。少海次也。
循臂 张云。臂字亦当作贲。盖心主少阴之筋。皆与太阴合于贲而下行也。楼氏云。臂、当作胸。
心承伏梁 下为肘网 张云。承、承于下也。伏梁坚伏之积也。网、如罗网之牵急也。手少阴之筋。
起于小指内侧。结于锐骨上结肘内廉。上入腋挟乳里。结于胸中。下系于脐。故在内则为内急。为伏梁。在外则为肘网。及当其所过之处。则为转筋等病。
经筋之病(止)无用燔针 张云。此以下皆结上文经筋为病而总言之也。马云。寒急有阴阳之分。背为阳。阳急则反折。腹为阴。阴急则俯不伸。故制为 刺者。正为寒也。( 刺即燔针)简案、张以阳急阴急为足太阳少阴。非。
名曰季冬痹 楼氏以此五字。移前段唾血脓者死不治下。张同。云手少阴之经。应十二月之气也。
此节旧在后无用燔针之下。盖误次也。今移正于此。
足之阳明(止)皆如上方也 甲乙。 、作僻。马云。 、僻同。口僻之义。此申言胃与小肠二经之筋。其有病当治法如前也。足之阳明胃经。手之太阳小肠经。其筋若急。则口与目皆为 。其目 亦急。不能猝然视物。治之者。用燔针以劫刺之。以知病为刺数。以痛处为输穴。故曰治法如右方也。前俱详言。而又申言之。叮咛之意也。简案、志以上方为右 之方。误甚。
卷三
骨度篇第十四
诸本无篇字。
伯高曰(止)脉度定矣 志云。此言经脉之长短。从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而定其度数。故曰骨为干。脉为营。如藤蔓之营附于木干也。
众人之度 人长七尺五寸 张云。此言欲知脉度者。必先求骨度以察其详也。众人者。众人之常度也。常人之长。多以七尺五寸为率。如经水篇岐伯云。八尺之士。周礼考工记亦曰。人长八尺。乃指伟人之度而言。皆古黍尺数也。黍尺一尺。得今曲尺八寸。志云。长七尺五寸者。上古适中之人也。
头之大骨 围二尺六寸 张云。围、周遭也。简案、头骨于耳尖上周遭而度之。
胸围 张云。此兼胸胁而言也。缺盆之下。两乳之间为胸。
腰围 张云。平脐周遭曰腰。志云。此胸骨。腰骨围转一周之总数也。简案、平脐周遭无骨。此盖谓腰髋骨之周遭。
发所覆者颅至项尺二寸 马云。此言仰人之骨度。盖纵而数之也。颅、头颅也。颅之皮生发。发所覆者即颅也。张云。发所覆者。谓发际也。前发际为额颅。后发际以下为项。前自颅。后至项。长一尺二寸。图翼云。如发际不明。则取眉心直上。后至大杼骨。折作一尺八寸。
发以下至颐 马云。颔下为颐。发际以下至颐。长一尺。
男子终折 男诸本作君。当改。甲乙作君子参折。注云。一作三。又作终。马云。言士君子之面部。
三停齐等。可以始中终而三折之也。众人未必然耳。张云。终、终始也。折、折衷也。言上文之约数虽如此。
然人有大小不同。故君子当约其终始。而因人以折衷之。此虽指头胸为言。则下部亦然矣。简案、据甲乙马三停之解。似是。
结喉以下至缺盆中 张云。舌根之下。肺之上系。屈曲外凸者为结喉。膺上横骨为巨骨。巨骨上陷中为缺盆。图翼云。即天突穴处。
缺盆以下(止)肺小 张云。 KT 一名鸠尾。一名尾翳。蔽心骨也。缺盆之下。鸠尾之上。是为胸。
肺脏所居。故胸大则肺亦大。胸小则肺亦小也。
KT 以下至天枢 张云。天枢在脐旁二寸。足阳明经穴。自 KT 之下。脐之上。是为中焦。胃之所居。故上腹长大者。胃亦大。上腹短小者。胃亦小也。图翼云。天枢足阳明穴名。在脐旁。此指平脐而言。
简案、至真要大论云。半、所谓天枢也。王 注。身之半。正谓脐中也。
天枢以下至横骨 张云。横骨阴毛中曲骨也。自天枢下至横骨。是为下焦。回肠所居也。故小腹长大者。回肠亦大。小腹短狭者。回肠亦小也。
横骨长六寸半(止)长一尺八寸 张云。横骨横长六寸半。一曰七寸半。廉、隅际也。内辅、膝间内侧大骨也。亦曰辅骨。
三寸半 张云。此言辅骨之上下隅也。
内辅下廉下至内踝 马云。足跟前两旁起骨为踝。在外为外踝骨。在内为内踝骨。李时珍云。踝足螺蛳骨也。志云。内辅内踝者。以足八字分立。则内骨偏向于面也。
膝 以下至跗属 图翼云。 、腿湾也。跗、足面也。膝在前。 在后。跗属者。凡两踝前后胫掌所交之处。皆为跗之属也。
故骨横(止)不及 张云。凡上文所言。皆中人之度。其有大者过之。小者不及也。下文同法。
角以下至柱骨 张云。此下言侧人之纵度也。角、头侧大骨耳上高角也。柱骨、肩骨之上颈项之根也。
行腋中不见者 张云。此自柱骨下通腋中。隐伏不见之处。
季胁 张云。胁下尽处。短小之肋。是为季胁。季、小也。
髀枢 张云。足股曰髀。髀上外侧骨缝曰枢。此运动之机也志云。在臀之两旁。即足少阳之环跳穴处。
膝中 张云。言膝外侧骨缝之次。志云。膝盖骨内之中分。
京骨 张云。足太阳穴名。在足小趾本节后。大骨下赤白肉际陷中。
耳后当完骨 张云。此言耳后之横度也。耳后高骨曰完骨。足少阳穴名。入发际四分左右。相去广九寸。
志云。从耳以至于脑后也。广、横阔也。
耳前当耳门(止)广六寸半 张云。此言仰人之横度也。耳门者。即手太阳听宫之分。目下高骨为颧。
两髀之间。言两股之中横骨两头尽处也。图翼云。横骨两头之处。俗名髀缝。七寸。甲乙作九寸半。注云。九墟作七寸。
肩至肘 张云。肩、肩端也。臂之中节曰肘。
肘至腕 张云。臂掌之节曰腕。
中指本节 志云。本节者指掌交接之骨节。末者、指尖也。
项发以下至背骨 背、甲乙作脊。二寸半作三寸半。马云。此言伏人之骨度也。张云。项发、项后发际也。背骨、除项骨之外。以第一节大椎骨为言也。
膂骨以下(止)分之七 甲乙。膂、作脊。四分分之一。作四分分之七奇分之一。张云。膂骨、脊骨也。
项脊骨共二十四椎。内除项骨三节。膂骨自大椎而下至尾 。计二十一节。共长三尺。上节各长一寸四分分之一。即一寸四分一厘也。故上之七节。共长九寸八分七厘。其有余不尽之奇分。皆在下部诸节也。简案、本节详论上七节之度数。而不及八节以下。考神应经云。中七椎。每椎一寸六分一厘。十四椎与脐平。共二尺一寸一分四厘。
(图翼作一尺一寸二分七厘是)下七椎。每椎一寸二分六厘。(图翼云共八寸八分二厘总共二尺九寸九分六厘不足四厘者有零未尽也)
此众人骨之度也 简案、计其大概。伏人八尺二寸五分。仰人七尺五寸。侧人七尺一寸。
是故(止)多气也 甲乙。气下有乃经之长短五字。张云。此结首节而言。因骨度以辨经络。乃可察其血气之盛衰也。简案、此一节与骨度不相涉。疑是他篇错简。
卷三
五十营篇第十五
诸本无篇字。马云。营者运也。脉之营行有五十度。故名篇。
天周二十八宿 甲乙作周天。简案、详见卫气行篇。
人气行一周 周、甲乙作 。楼氏云。人气行一周之下。当有与十分身之八六字。千八分之上。
当有宿字。下当有人气行五十周于身八字。盖天周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人气行一周于身。与十分身之八。
宿三百六十分。人气行一十八周于身。宿千八分。人气行五十周于身也。简案、楼说本于卫气行篇。
千八分 张云。以周天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相因。共得一千零八分。人之脉气。
昼夜营运一周。亦合此数。马云。积而推之。十宿得三百六十分。二十宿得七百二十分。八宿三八得二百四十分。
六八得四十八分。共得一千八分。
日行二十八宿 甲乙无此六字。似是。
二十八脉 马云。十二经有十二脉。而左右相同。则为二十四脉。加以阳跷、阴跷、督脉、任脉。
共计二十八脉。以应天之二十八宿。以分昼夜之百刻也。
漏水下百刻 日知录云。周礼 壶氏注。漏箭昼夜共百刻。礼记。乐记百度得数而有常。注。百度百刻也。灵枢经漏水下百刻。以分昼夜。说文。漏以铜受水刻箭昼夜百节。隋书天文志。昔黄帝创观漏水。制品取则。以分昼夜。其后因以命官。周礼 壶氏。则其职也。其法总以百刻分于昼夜。
气行六尺日行二分 气、甲乙作脉。六尺下。楼补二十七息气行一丈六尺二寸十二字。马云。积至十息。则其脉气行六尺。而天之日其行为七厘五毫。按、正文本云。二分。今细推之。其所谓二分者误也。假如曰二分。则百息当行二十分。千息当行二百分。万息当行二千分。加三千五百息。又当行七百分。原数止得一千八分。今反多得一千六百九十二分。想此经向无明注。遂致误传未正。今考其数。当云日行七厘半。则一万三千五百息。正合日行一千八分之数。张云。其日行之数。当以每日千八分之数为实。以一万三千五百息为法除之。则每十息日行止七厘四毫六丝六忽不尽。此云日行二分者。传久之误也。
二百七十息(止)日行二十五分 甲乙。二十五分作二十分有奇。楼以五字为衍。马云。其下水计二刻。日行二十分一厘二毫。按、正文曰。二十五分者。盖误写一厘二毫为五分也。张云。凡一百三十五息。
水下一刻之度也。人气当半周于身。脉行八丈一尺。故二百七十息。气行于身一周。水下当二刻。日行当得二十分一厘六毫为正。
五百四十息(止)日行四十分 甲乙分下有有奇二字。马云。下水四刻。日行四十分二厘二毫。正文缺二厘二毫。张云。气行一周。脉行三十二丈四尺。日行当得四十分三厘二毫为正。上文言二十五分者太多。本节言四十分者太少。此其所以有误也。
二千七百息(止)五宿二十分 甲乙二十五分作二十分有奇。马云。日行五宿二十一分六厘。正文缺一分六厘。自此以下。当云五千四百息。气行二十周于身。下水四十刻。日行十一宿七分二厘。又当云八千一百息。气行三十周于身。下水六十刻、日行十六宿二十八分八厘。又当云一万八百息。气行四十周于身。下水八十刻。日行二十二宿一十四分四厘。
皆尽脉终矣 甲乙注王 曰。此略而言之也。细言之。则常以一千周加一分。又十分分之六。乃奇分尽也。
并行一数也 张云。此释上文交通二字之义。并行一数。谓并二十八脉通行一周之数也。
凡行八百一十丈也 甲乙。凡上有气字。也下有一日一夜五十营。以营五脏之精。不应数者。谓之狂生。所谓五十营者。五脏皆受气也。三十三字。注云。此段旧在经脉根结之末。今移在此。
卷三
营气篇第十六
诸本无篇字。
营气之道 内谷为宝 马云。此言营气之营运。一如宗气之所行也。(宗气所行之次尽见于经脉篇此篇论营气所行与宗气无异辞虽不同而其次同也)宗气者。大气也。大气积于胸中。出喉咙。司呼吸。
以行经隧。始于手太阴肺经。络于肝经。积至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八百一十丈。如前篇五十营之所论者是也。
营气者。阴气也。由中焦之气。阳中有阴者。随中焦之气以降于下焦。而生此阴气。故谓之清者为营。又谓之营气出于中焦者是也。然此营气者。必成于水谷所化精微之气。故曰营气之道。谷气为宝。非谷气不能生此营气。非营气不能生血也。道者脉气所由行之经隧也。张云。内、纳同。谷不入则营气衰。故云内谷为宝。
精专者 志云。精专者。中焦之汁。即化而为赤。布散之血。流溢于下焦。水火交济而化赤者也。
故气从太阴出 甲乙。出下有循臂内上廉五字。张云。此下言营气营运之次。即前十二经脉之序也。
至跗上注大指间 马上字接下句。恐非。
抵髀 甲乙。髀、作脾。马云。即阴陵泉、血海、箕门等穴。俱在髀之内廉。属脾经穴。简案、据下文注。肾、从肾注。心外之例。甲乙似是。
出 内 甲乙注。一作项内。马以内字接下句。恐非。马云。目下为 颧 等处。
从肝上注肺 甲乙。肺、作膈。
入颃颡之窍 志云。颃颡鼻之内窍。忧恚章曰。人之鼻洞。涕出不收者。颃颡不开。分气、气失也。
究于畜门 张云。究、深也。畜门、即喉屋上通鼻之窍门也。如评热病论。启玄子有云。气冲突于畜门。而出于鼻。即此谓也。畜、臭同。许救切。志云。畜门鼻之外窍。究、终也。简案、张所谓畜门。即颃颡耳。盖颃颡者。喉屋上通于鼻之窍门。畜门者。鼻孔中通于脑之门户。畜、嗅同。以鼻吸气也。亦作 、嗅。
并许救切。
上循腹里入缺盆 简案、据上文之例。此下当有是任脉也四字。然骨空论。任督互称。以其为一源也。
故不别着任脉耶。
逆顺之常也 志云。逆顺者。谓经脉内外之血气。交相逆顺而行也。马云。或逆数。或顺数。皆合常脉。其营运之次。无相失也。张云。前经脉篇。未及任督。而此始全备。是十四经营气之序。楼氏全录此篇。
末引东垣云。十二经一脉也。略为十二分而已。
卷三
脉度篇第十七
诸本无篇字。
手之六阳 张云。手有三阳。以左右言之。则为六阳。凡后六阴。及足之六阴六阳皆仿此。
五六三丈 六下甲乙有合字。下文五六三丈。六八四丈八。六六三丈六尺并同。简案、管子云。伏戏作九九之数。以合天道。
从足上至头 甲乙作从头至足。张云。按手足十二经脉。手之三阴从脏走手。手之三阳从手走头。
足之三阳从头走足。足之三阴从足走腹。此其起止之度。今云手之六阴。从手至胸中。盖但计其丈尺之数。俱以四末为始而言。非谓其行度如此也。后仿此。
跷脉(止)合一丈五尺 马云。跷脉有阳跷、阴跷。阳跷自足申脉行于目。阴跷自足照海行于目。然阳跷左右相同。阴跷亦左右相同。则跷脉宜乎有四。今曰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则止于二脉者何也。观本篇末云。跷脉有阴阳。何脉当其数。岐伯答曰。男子数其阳。女子数其阴。则知男子之所数者。左右阳跷。女子之所数者。左右阴跷也。
合一十六丈二尺 潘氏医灯续焰云。据越人二十三难云。脉数总长十六丈二尺。任督二跷在内。其始从中焦注于手太阴。终于足厥阴。厥阴复还注手太阴。所谓如环无端者。不知二跷任督。从何处接入。岂附行于足少阴太阳耶。附则不能在循环注接之内。当俟知者。
为孙盛而血者疾诛之 甲乙。孙下有络孙络之四字。而下有有字。张云。凡人遍体细脉。即皆肤腠之孙络也。络脉有血而盛者。不去之则壅而为患。故当疾诛之。诛、除也。
饮药以补之 张云。邪气脏腑病形篇曰。阴阳形气俱不足。勿取以针。而调以甘药。即虚者饮药以补之之谓。
阅于上七窍也 简案、马训阅为通。本于谢坚白。三十七难注。张云。阅、历也。五脏位次于内。而气达于外。故云云。汉文帝纪注。阅、犹更历也。又车千秋传注。阅、经历也。
五脏不和 马云。二句结上起下之辞。
阳气太盛则阴不利 三十七难及甲乙作邪在脏。则阴脉不和。下不利亦作不和。并是。
不能荣也 张云、本经。荣、营通用。不能荣。谓阴阳乖乱。不能营行。彼此格拒不相通也。
故曰关 三十七难。关、作格。简案、六节藏象。亦以阴盛为关。
故曰格 三十七难。格、作关。简案、六节藏象。亦以阳盛为格。终始禁服并同。马云。难经三十七难。误以六阴脉盛为格。六阳脉盛为关。致后世不曰脉体。而指曰鬲症。尤误之误也。汪云。按关格二字。字面虽殊。而意义则一。难经虽颠倒。疑无伤也。如素问脉要精微论。阴阳不相应。
病名曰关格。是明以关格属之病矣。又仲景平脉篇。下微本大者。则为关格不通。不得尿。又曰。趺阳脉伏而涩。伏则吐逆。水谷不化。涩则食不得入。名曰关格。是仲景亦以关格为病证。而二字之义。内经与仲景均未尝细分也。又难经第三难曰。关之前者。阳之动也。遂上鱼为溢。为外关内格。此阴乘之脉也。关以后者。阴之动也。遂入尺为覆。为内关外格。此阳乘之脉也。是亦以溢覆言脉。而以关格言病也。今马氏既訾难经。复以仲景、东垣、丹溪为非是。而指关格为脉体。不亦并背内经乎。又曰。关为阳不得入。格为阴不得出。是两脉共为一病矣。于义亦难分也。
何气荣水 甲乙。水作也。马云。人身气血。如水之流。帝遂以跷脉起止。何气营水为问。简案、荣水不成义。今从甲乙。
跷脉者少阴之别 楼氏云。跷脉始终独言阴跷。而不及阳跷者。有脱简。张云。缪刺论曰。邪客于足阳跷之脉。刺外踝之下半寸所。盖阳跷为太阳之别。故二十八难曰。阳跷脉者起于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风池。
阴跷者亦起于跟中。循内踝上行至咽喉。交贯冲脉。故阴跷为足少阴之别。起于照海。阳跷为足太阳之别。起于申脉。庶得其详也。
濡目 张云。阴跷阳跷之气。并行回还。而濡润于目。若跷气不荣。则目不能合。故寒热病篇曰。阴跷阳跷。阴阳相交。阳入阴。阴出阳。交于目锐 。阳气盛则 目。阴气盛则瞑目。此所以目之瞑与不瞑。皆跷脉为之主也。
气独行五脏 张云。帝以跷脉为少阴之别。因疑其气独行五脏。不荣六腑也。故有此问。
如水之流(止)外濡腠理 张云。如水之流。如日月之行。皆言不得无行也。阴荣其脏。指阴跷也。阳荣其腑。指阳跷也。言无分脏腑跷脉。皆所必至也。流者流于内。溢者溢于外。故曰流溢之气。内溉脏腑。外濡腠理。谓其不独在脏也。按此跷脉之义。阴出阳则交于足太阳。阳入阴则交于足少阴。阳盛则目张。阴盛则目瞑。似皆随卫气为言者。故阴脉荣其脏。阳脉荣其腑也。简案、马以阴脉阳脉。为手足三阴三阳之义。然考前后章之旨。张注为得矣。
当数者 楼氏云。当数、为当脉度一十六丈二尺之数也。张云。跷脉阴阳之数。男女各有所属。男属阳。当数其阳。女属阴。当数其阴。故男子以阳跷为经。阴跷为络。女子以阴跷为经。阳跷为络也。
卷三
营卫生会篇第十八
诸本无篇字。
卫于焉会 甲乙。于焉、作安从。
老壮 张云。五十以上为老。二十以上为壮。(见营气失常篇与曲礼所言异)
人受气于谷止皆以受气 张云。人之生由乎气。气者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故谷食入胃。化而为气。是为谷气。亦曰胃气。此气由自中焦传化于脾。上归于肺。积于胸中气海之间。乃为宗气。宗气之行。
以息往来。通达三焦。而五脏六腑。皆以受气。是以胃为水谷血气之海。而人所受气者。又唯谷而已。故谷不入。半日则气衰。一日则气少矣。
其清者(止)卫在脉外 张云。谷气出于胃。而气有清浊之分。清者水谷之精气也。浊者水谷之悍气也。
诸家以上下焦言清浊者。皆非。清者属阴。其性精专。故化生血脉。而周行于经随之中。是为营气。浊者属阳。
其性 疾滑利。故不循经络。而直达肌表。充实于皮毛分肉之间。是为卫气。然营气卫气。无非资藉于宗气。故宗气盛则营卫和。
宗气衰则营卫弱矣。营、营运于中也。卫、护卫于外也。脉者非气非血。其犹气血之橐 也。营属阴而主里。
卫属阳而主表。故营在脉中。卫在脉外。卫气篇曰。其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其精气之行于经者为营气。正此之谓。
介按、卫在脉外者。谓卫气上输于肺。走于脏腑。外达皮毛。以为护卫营血之作用。故三十二难曰。心者血。肺者气。血为营。气为卫。相随上下。谓之营卫。通行经络。营周于外。亦即此意也。
阳陇 马云。陇、当作隆。素问生气通天论。有日中而阳隆。盖古以隆、陇通用。张云。陇、盛也。
方以智通雅云。阳陇阴陇。子午之桥起关也。犹言拥起为陇。而过此渐平迤也。庄子曰。于是桥起。简案、素离合真邪论。经之动脉。其至也亦时陇起。义正同。
太阴主内 太阳主外 张云。太阴手太阴也。太阳足太阳也。内言营气。外言卫气。营气始于手太阴。而复会于太阴。故太阴主内。卫气始于足太阳。而复会于太阳。故太阳主外。营气周流十二经。昼夜各二十五度。卫气昼则行阳。夜则行阴。亦各二十五度。营卫各为五十度。以分昼夜也。
夜半为阴陇(止)阴受气矣 张云。夜半后为阴衰。阳生于子也。日西而阳衰。阴生于午也。如金匮真言论曰。平旦至日中。天之阳。阳中之阳也。日中至黄昏。天之阳。阳中之阴也。合夜至鸡鸣。天之阴。阴中之阴也。鸡鸣至平旦。天之阴。阴中之阳也。故人亦应之。即此节之义。
夜半而大会(止)与天地同纪 张云。大会言营卫阴阳之会也。营卫之行。表里异度。故尝不相值。惟于夜半子时。
阴气已极。阳气将生。营气在阴。卫气亦在阴。故万民皆瞑而卧。命曰合阴。合阴者。营卫皆归于脏。而会于天一之中也。平旦阴尽而阳受气。故民皆张目而起。此阴阳消息之道。常如是无已。而与天地同其纪。所谓天地之纪者。如天地日月。各有所会之纪也。
昼瞑 甲乙作夜寤。
昼精 熊氏俗解难经四十六难注云。精、清爽也。
相搏 甲乙。搏、作薄。
从来 甲乙。来、作始。
营出于中焦 卫出于下焦 张云。营气者。由谷入于胃。中焦受气。取汁。化其精微。而上注于肺。
乃自手太阴始。周行于经随之中。故营气出于中焦。卫气者。出其悍气之 疾。而先行于四末分肉皮肤之间。
不入于脉。故于平旦阴尽。阳气出于目。循头项下行。始于足太阳膀胱经。而行于阳分。日西阳尽。则始于足少阴肾经。而行于阴分。其气自膀胱与肾由下而出。故卫气出于下焦。又云。卫气属阳。乃出于下焦。下者必升。故其气自下而上。亦犹地气上为云也。营本属阴。乃自中焦而出于上焦。上者必降。故营气自上而下。亦犹天气降为雨也。虽卫主气而在外。然亦何尝无血。营主血而在内。然亦何尝无气。故营中未必无卫。卫中未必无营。但行于内者便谓之营。行于外者便谓之卫。此人身阴阳交感之道。分之则二。合之则一而已。志云。
下、当作上。决气篇曰。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五味篇曰。辛入于胃。
其气走于上焦。上焦者。受气而荣诸阳者也。卫者阳明水谷之悍气。从上焦而出。卫于表阳。故曰卫出上焦。
简案、千金方三焦病论云。荣出中焦。卫出上焦。荣者络脉之气道也。卫者经脉之气道也。外台引删繁论。亦同。志注。不可言无据也。明理论引亦作上焦。
上焦出于胃上口(止)下足阳明 千金及外台引删繁作胃上脘。张云。胃上口即上脘也。咽为胃系。水谷之道路也。膈上曰胸中。即膻中、也。其旁行者走两腋。出天池之次。循手太阴肺经之分。而还于手阳明。其上行者至于舌。其下行者交于足阳明。以行于中下二焦。凡此皆上焦之部分也。志云。按金匮要略曰。若五脏元真通畅。人即安和。病则无由入其腠理。腠者是三焦通会元真之处。为血气所注。理者是皮肤脏腑之文理也。
盖三焦乃初阳之气。营运于上下。通合于肌腠。不入于经俞。是以上焦之气。常与荣俱行阳二十五度。行阴二十五度者。与充肤热肉之荣血。间行于皮肤脏腑之文理也。上焦出胃上口。上贯膈。布胸中。走腋下。至阳明。
上至舌。此论上焦气之所出。与经脉之循臂肘、上肩胛、入缺盆、出耳颊之不同也。
常与荣(止)大会于手太阴矣 张云。上焦者。肺之所居。宗气之所聚。营气者。随宗气以行于十四经脉之中。故上焦之气。常与营气俱行于阳二十五度。阴亦二十五度。阳阴者。言昼夜也。昼夜周行五十度。
至次日寅时。复会于手太阴肺经。是为一周。然则营气虽出于中焦。而施化则由于上焦也。马云。难经营字下。
误多一卫字。简案、千金及外台引删繁。并有卫字。盖据难经矣。
其不循卫气之道而出何也 张云。卫气之道。昼行于阳。夜行于阴。有常度也。今有熟饮食者。
方入于胃。其气之留行未定。而汗辄外泄。出无方所。是不循卫气之道也。故以为问。
此外伤于风(止)命曰漏泄 张云。风为阳邪。有外热也。
热食气悍。因内热也。热之所聚。则开发腠理。所以毛蒸理泄。而卫气走之。故不循其常道也。此即热食之气也。出不由度。故曰漏泄。志云。卫气者。水谷之悍气。其性 悍滑疾。如腠理不密。即见开而出。简案、志以此气为卫气。是。外台引删繁。载疗上焦实热。饮食下胃。其气未定。汗出而背身中皆热。名曰漏气。通脉泻热。泽泻汤。(泽泻生地骨皮甘草半夏石膏柴胡茯苓生姜竹叶人参桂心莲心右十二味)即为此证所立也。
中焦亦并胃中出上焦之后 千金及外台引删繁。作其气起于胃。中脘在上焦之后。甲乙、巢源作胃口。
此所受气者(止)命曰营气 者下千金有主化水谷之味六字。甲乙无肺脉之脉字。张云。胃中。中脘之分也。后、下也。受气者。受谷食之气也。五谷入胃。其糟粕、津液、宗气、分为三隧。以注于三焦。而中焦者泌糟粕。蒸津液。受气取汁。变化而赤。是谓血。以奉生身。而行于经隧。是为营气。故曰营出中焦。按下文云。下焦者。别回肠。注膀胱。然则自膈膜之下。至脐上一寸。水分穴之上。皆中焦之部分也。隧、音遂。
伏道也。简案、泌、说文侠流也。奉、俸古通。养也。故马云。凡心中所生之血。赖此营气而化以奉养生活之身。
夫血之与气(止)无两生 张云。营卫之气。虽厘清浊。然皆水谷之精华。故曰荣卫者。精气也。血由化而赤。莫测其妙。故曰血者神气也。然血化于液。液化于气。是血之与气。本为同类。而血之为汗。亦非两种。但血主营。为阴为里。汗属卫。为阳为表。一表一里。无可并攻。故夺血者无取其汗。夺汗者无取其血。
若表里俱夺。则不脱于阴。必脱于阳。脱阳亦死。脱阴亦死。故曰人生有两死。然而人之生也。阴阳之气。皆不可无。未有孤阳能生者。亦未有孤阴能生者。故曰无两生也。志云。营卫者。水谷之精气也。血者中焦之精汁。奉心神而化赤。神气之所化也。血与营卫。皆生于精。故异名而同类也。简案、外台引删繁论云。夫血与气。异形而同类。卫是精气。营是神气。
故血与气。异形而同类焉。夺血无汗。(此是神气)夺汗无血。(此是精气)故人有一死。而无再生也。(千金再作两字)视之正文。觉稍明备。
下焦者(止)渗入膀胱焉 张云。回肠、大肠也。济、 同。犹酾滤也。(字典济古文作 酿酒也)泌、如狭流也。别汁、分别清浊也。别回肠者。谓水谷并居于胃中。传化于小肠。当脐上一寸水分穴处。糟粕由此别行回肠。从后而出。津液由此别渗膀胱。从前而出。膀胱无上口。故云渗入。凡自水分穴而下。皆下焦之部分也。按、三十一难曰。下焦者当膀胱上口。主分别清浊。其言上口者。以渗入之处为言。非真谓有口也。如果有口。则不言渗入矣。何后世不解其意。而争言膀胱有上口。其谬为甚。志云。回肠大肠也。有九回。因以为名。简案、外台引删繁论云。下焦如渎。起胃下管。别回肠。注于膀胱。而渗入焉。故水谷常并居于胃中。
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肠。主足阳明。(千金作足太阳)灌渗津液。合膀胱。主出不主入。别于清浊。亦本节之义也。但本节似脱起胃下管。三十一难云。下焦者。当膀胱上口。主厘清浊。亦可以见耳。介按、唐容川曰。近说膀胱有上口。无下口。非也。内经明言下焦当膀胱上口。近人不知三焦实有其物。焦古作 。即人身之油膜。
西医名为连网。乃行水之路道。内经所谓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盖水之路道。全在三焦油膜之中。凡人饮水入胃。胃之通体有微丝管。将水散出。走入油膜。其能散者。肺气布之也。故肺为水之上源。水散入油膜。走入膀胱。其水未散尽者。至小肠中。又有微丝管将水散出。
走下焦。以入膀胱。膀胱上口。即在下焦连网之中。此皆下行之水。未化为气者也。
黄帝曰人饮酒(止)液出焉 马云。此言酒之所以先谷气而出也。承上文有渗膀胱之语。故遂以酒之先谷而下者问之。正以酒为熟谷之液。其气至悍而清。故虽后谷而入。必先谷而下也。熟者腐也。
上焦如雾止此之谓也 张云。如雾者。气浮于上也。言宗气积于胸中。司呼吸而布 于经隧之间。如天之雾。故曰上焦如雾也。沤者、水上之泡。水得气而不沉者也。言营血化于中焦。随气流行。以奉生身。如沤处浮沉之间。故曰中焦如沤也。渎者、水所注泄。言下焦主出而不纳。逝而不反。故曰下焦如渎也。然而肺象天而居上。故司雾之化。脾象地而在中。故司沤之化。大肠、膀胱象江河淮泗而在下。故司川渎之化也。千金及外台引删繁论云。上焦如雾。(雾者霏霏起上也)中焦如沤。(沤者在胃中如沤也)下焦如渎。(渎者如沟水决泄也)白虎通引礼运记云。三焦者。包络腑也。水谷之道路。气之所终始也。故上焦如窍。中焦如编。
下焦如渎。(俞氏续医说详解之当考参)张氏质疑录。载三焦有三。三焦之论云。灵枢云。上焦如雾。中焦如沤。下焦如渎。此三焦为一气之所主。故三十一难因之曰。上焦在胃上口。主内而不出。其治在膻中。中焦在胃中脘。主腐熟水谷。其治在脐旁。下焦在脐下。主分别清浊。出而不内。此三焦者。即灵枢所谓如雾如沤如渎之三焦也。故难经又继言之。三焦为水谷之道路。气之所以终始。三焦者。原气之别使。原气在两肾中间之动气。为人之生命。十二经之根本。主通行三气。经历于五脏六腑。此所谓三焦者。属之于气。正王叔和所谓有名无状之三焦也。
卷三
四时气篇第十九
诸本无篇字。
为定 甲乙。定、作实。下同。
春取经 马云。经、当作络。义见素问水热穴论。张云。春取经。即本输篇。大经分肉之间也。
夏取盛经孙络 马云。水热穴论云。夏取盛经分腠。又曰。绝肤而病去者。邪居浅也。盖言夏气在表。
故病在表。止于皮肤。绝而不深入以刺之。正以邪之所居。为甚浅也。又曰。所谓盛经者。阳经也。则止取手足六阳经之经穴耳。
取之合 马云。水热穴论曰。取合以虚阳邪。则知是六阳经之合穴也。
冬取井荥 马云。水热穴论云。取井以泻阴逆。则阴经当刺井穴。如手太阴肺经少商为井之类。取荥以实阳气。则阳经当刺荥穴。如手阳明大肠经二间为荥之类。
温疟 素疟论云。先伤于风。而后伤于寒。故先热而后寒也。亦以时作。故曰温疟。
五十九刺 详后热病篇。刺、诸本作 。唯张作刺。
风 肤胀 马云。 、即水。以水为疾。故加以疾之首。风水、见素奇病论。水热穴论。评热论。本经论疾诊尺篇。肤胀者。即本经水胀论之所谓肤胀也。简案、外台引肘后方云。疗卒大腹 病诸方。此病本由水来。应水字而经方皆水为病。故施疾状。此乃与马说符矣。吴音水。病貌。集韵贰类切。音税。肿病并非。
五十七 详见素水热穴论。
三阴之上 甲乙。之、作交。马云。补三阴之上者。补三阴交。乃足三阴血气之所交。宜补之。因有二穴。故用二补字。及有一皆字。张志同。
热行 马云。候针下热行。乃止针。张云。阳气至而热行。热行则泄止矣。
转筋于阳(止)卒刺之 马云。卒、猝同。凡手足之外廉。皆属阳经。若转筋于阳。则治其阳经。凡手足之内廉。皆属阴经。若转筋于阴。则治其阴经。皆当猝然刺之。张云。卒、病也。故不必拘于时日。但随其病而卒刺之。志云。卒、猝同。淬刺者。烧针劫刺。以取筋痹。简案、楼氏纲目亦作淬、盖本于经筋篇。亦当备一说。
徒 张云。徒、但也。有水无风。故曰徒水。简案、马云。徒、但也。上文言风水者。有风有水也。
此曰徒水。则有风无水也。若无水。则下文何得云 尽乃止。必是字之误。志云。徒、众也。土为中央之灌溉于四旁。土气虚。则四方之众水。反乘侮其土而为水病也。此解尤为牵强。
环谷 马云。按各经无环谷穴。止足少阳胆经有环跳穴。今曰下三寸。意者风市穴乎。理亦甚的。张同。志云。环谷者。取手足之分肉。以泻其水也。溪谷有三百六十五穴。会肉之大会为谷。大会者。手足股肱之大肉也。简案、据志注。则三寸二字。竟不稳妥。
马云。 、直也。已刺而直其针以纳之。张云。筒、箭室也。已刺而筒之。而内之。入而复之。
以尽其 。谓用针如箭之归筒。出入频复。开通其道。以尽其水也。志云。 、筒也。以如筒之针而内之。入而复出。简案、筒之义。诸注未明。九针论。圆针筒。其身如是。 、筒同。又楼氏纲目载本节文云。筒针、针中有空窍。如筒出水也。今据志以筒释之。盖此似言以筒纳针孔内。使水自筒中泄出者。世有用此术得效者。
然不可妄施。张云。针要曰。凡水气。
惟得针水沟。若针余穴。水尽即死。是又不可不知也。
必坚来缓则烦俯 来急则安静 马云。必欲尽去其水。水力尽时。其肉必坚。且水来缓。则内必烦闷。来急。则内必安静。张云。 在肤中。其候必坚。志云。水肿于肌肉。则浮而软。水尽则肉必坚矣。余与马同。简案、徒 以下。其义未详。甲乙文有异同。然亦未明晰。录左备考。甲乙云。徒水先取环谷下三寸。
以排针刺之而藏之。引而内之。入而复出。以尽其水。必坚束之。束缓则烦闷。束急则安静。
饮闭药 马云。必饮通闭之药。以利其水。防其再肿。志云。谓水乃尽。当饮充实脾土之药。勿使水之复乘也。简案、马为是。
方饮无食(止)百三十五日 张云。药食不宜相混。混则难于取效。水肿既消。当忌伤脾发湿等物。
至一百三十五日之外。方保其不复矣。
着痹不去 张云。痹论云。湿气胜者为着痹。谓其重着难动。故云不去。若寒湿相搏。久而不已。当猝取足阳明之三里穴。温补胃气。则寒湿散而痹可愈也。沈亮宸曰。溪谷、属骨。此承上文肌腠未尽之水。流于关节则为着痹。故取阳明之三里。从腑以泻脏也。
骨为干 马云。此句与上下文不相蒙。意者乃经脉篇之说简欤。沈亮宸云。此承上文而言。骨之为病。
在骨之髓节也。干者、如木干之坚劲。是故温疟之邪。藏于骨髓。湿痹之气。流于关节。其骨如干。而不受邪之所伤。简案、今仍马注。
肠中不便 张云。小肠不便者。不能化物。大肠不便者。不能传道。大肠小肠。皆属于胃。故当取足阳明之三里穴。邪气盛则泻之。正气虚则补之。
疠风者(止)无食他食 甲乙。素、作索。锐针针三字作吮一字。恶气之气作血。马云。疠、癞同。此言刺厉风之法也。按、素问风论云。疠者有营卫热腑。其气不清。故使鼻柱坏而色败。皮肤疡溃。风寒客于脉而不去。名曰疠风。骨空论、长刺节论。皆谓之大风也。张云。食得其法。谓之方食。无食他食。忌动风发毒等物也。
介按、疠风即癞病。又名麻风。属于慢性传染病。故凡传染之后。要过数年。方才显露。其病状则遍体麻木不仁。甚至四肢周身。逐渐毁灭。先由手指。继而足趾。终至鼻柱。均现毁坏。面上状若顽癣。搔破则流稠水。其未破之处。皮肤片片脱落。奇痒难当。此病可分二种。如面部臀部四肢等处。俱发红色结节。继即溃穿。
后且知觉麻痹。毛窍脱落。容貌奇丑者。斑纹癞也。如初则神经过敏。发神经痛。后则知觉渐次脱失。营养障害。神经肥浓。面部麻痹者。神经癞也。
腹中常鸣 气上冲胸(止)三里 甲乙。常、作雷。上、作常。志云。此邪在大肠而为病也。大肠为传导之官。病则其气反逆。是以腹中常鸣。气上冲胸。张云。九针十二原篇曰。肓之原出于脖 。即任脉之下。
气海也。巨虚、上廉、三里。皆足阳明经穴。按、本输篇曰。大肠属上廉。此以邪在大肠。故当刺巨虚、上廉。
若下文之邪在小肠者。则当取巨虚、下廉也。
小肠控睾(止)以调之 甲乙。熏肝下有肺字。简案、据下文刺太阴。甲乙似是。沈亮宸云。控睾引腰脊。上冲心者。小肠之疝气也。张云。控、引也。睾、阴丸也。小肠连于小腹。若其邪盛。则厥逆自下上冲心肺。熏于肝胃。引于腰脊。下及肓脐睾系之间也。取肓原以散之。散脐腹之结也。刺太阴以予之。补肺经之虚也。取厥阴以下之。泻肝经之实也。取巨虚、下廉以去之。求小肠之所属也。按其所过之经。谓察其邪之所在以调之也。
长太息 志云。胆气欲升。故长太息以伸之。
张云。心虚貌。简案、马释为静。误。
呕苦 甲乙、千金、苦下有汁字。
则刺少阳血络 马云。则、当作侧。胆之经络。在肋之后旁。故曰侧。张云。又刺足少阳血络以平其木。千金无则字。
闭胆逆 马云。闭者止也。孟子云。陈善闭邪。朱注云。闭、止也。
在上脘则刺(止)去之 马云。则、侧同。胃脘。上下脘之总名。如在上脘。卧针刺之。当抑而下之。
即本经上膈篇之所谓气为上膈。故治之者如此。如在下脘。则刺下脘。当散而去之。即上膈篇之所谓虫为下膈。
故治之者如此。张云。刺抑而下之。谓刺上脘以泻其至高之食气。散而去之。谓温下脘以散其停积之寒滞也。
邪在三焦约(止)取三里 志云。此邪在膀胱而为病也。三焦下俞。出于委阳。并太阳之正。入络膀胱约下焦。实则闭癃。虚则遗溺。小腹肿痛。不得小便。邪在三焦约也。故当取足太阳之大络。(即取大络之委阳大络经脉也)小络。孙络也。足太阳厥阴之络。交络于跗 之间。视其结而血者去之。盖肝主疏泄。结在厥阴之络。亦不得小便矣。如小腹肿。上及胃脘。取足三里。圣济总录云。黄帝三部针灸经。言少腹肿痛。
不得小便。邪在三焦。病名曰三焦约。营卫不调。风邪入客。则决渎之官。约而不通。所以不得大小便也。刺法取足少阴太阳之经。辅以汤剂。则三焦疏导。清浊判矣。方载枳壳丸等六首。(方中多用大黄牵牛郁李之类)简案、本节三焦。即指膀胱。上文列六腑之病。而不及膀胱。知是三焦为膀胱明矣。千金云。三焦名中清之腑。别号玉海。水道出。属膀胱是也。(详见素问识灵兰秘典注)盖约即脾约之约。而乔世宁校本千金。以约字属下句。亦似有理。张云。太阳大络。飞阳穴也。考甲乙。委阳、三焦下辅俞也。在足太阳之前。少阳之后云云。此足太阳之别络也。则志注为是。
睹其色 察其目 以知其散复 诸本无目字。但张本有焉。马云。以、为也。论语云。视其所以。
志云。察其以者。察其所以然之病。简案、张补目字。据九针十二原小针解。今从之。
一其形 马云。曰一者。肥瘦各相等否。志云。静守其神形。与、俱也。
病将下 张云。下、退也。
诸经实者 病三日已 张云。凡邪气未解者。最忌脉弱无力。如平人气象论曰。病在中。脉虚。玉机真藏论曰。病在外。脉不实坚者。皆难治。邪客篇曰。虚而细者久以持。皆不实之谓也。若病在诸经。而脉实有力者。邪将外达也。故可三日而已矣。
气口候阴 人迎候阳也 张云。气口在手太阴。肺脉也。气口独为五脏主。故以候阴。人迎在头。阳明胃脉也。胃为六腑之大源。故以候阳。
卷三
五邪篇第二十
诸本无篇字。马云。内论五脏之邪。故名篇。
上气喘 汗出 志云。上气喘者。肺气逆也。
膺中外 马云。云门、中府等穴。
背三节五藏之旁 藏、张本作节。马云。背三节旁之肺俞。及五椎旁之心俞穴。志云。乃肺俞旁之魄户也。简案、甲乙作背三椎之旁。乃谓肺俞。甲乙为是。原注颧字当作 。史音 。音椎可证。
按之快然 张云。觉快爽者。即其真穴。
取之缺盆中以越之 张云。缺盆、足阳明经穴也。手太阴之脉。上出于此。故当取之。以散越肺邪。
但忌大深。令人逆息。志云。缺盆中者。手阳明经之扶突。盖从腑以越阴脏之邪。
邪在肝(止)时脚肿 张云。两胁中痛。肝之经也。寒中水乘脾胃也 恶血在内。肝所主也。行善牵掣其关节。肝主筋而邪居之也。肝经自足大趾上内联踝。故时为脚肿。甲乙。掣、作 。简案、掣纵、又作 。
知二字义同。
取耳间青脉 以去其掣 甲乙。掣、作 。张云。足少阳经循耳前后。足厥阴主诸筋。而与少阳为表里。故取耳间青脉。可以去掣节。志云。耳间青脉。一名鸡足青。简案、甲乙 脉。一名资脉。在耳本后。
鸡足青络脉。盖谓此穴。
阳气有余 阴气不足 简案、诸注以阴阳分说脾胃。恐非。
阴痹 马云。阴痹者。痛无定所。按之而不可得。即痹论之所谓以寒胜者为痛痹也。(后世以为白虎历节风又曰痛风)志云。在外者筋骨为阴。病在阴者名曰痹。阴痹者。病在骨也。按之而不得者。邪在骨髓也。
简案、至真要大论云。阴痹者按之不得。即是。
肩背颈项痛时眩 马云。此皆膀胱经脉所行。以肾与膀胱为表里也。且时时眩晕。亦兼膀胱与肾邪也。
喜悲 马云。本神篇曰。心气虚则悲。然实则亦然。
调之其输也 马云。邪客篇曰。少阴心脉也。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脏坚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则心伤。心伤则神去。神去则死矣。故诸邪之在心者。皆在心之包络。包络者。心主之脉也。
故独无 焉。其外经病而内不病。故独取其经于掌后锐骨之端。
卷三
寒热病篇第二十一
诸本无篇字。马云。篇内所谓诸证。不止寒热。然首节所论在寒热。故名篇。但此寒热。主外感言。与瘰之寒热不同。
不可附席 张云。邪在外。故畏于近席。
鼻槁腊 马云。鼻孔枯腊。腊者、干也。
取三阳之络 马云。当取足太阳膀胱经之络穴。飞扬以泻之。盖太阳为三阳也。
取三阳于下 马云。不言穴者。必俱是络穴。
病无所安(止)死不治 病、甲乙作痛。张云。阴腾者必躁。故无所安也。阴伤则液脱。故汗注不休也。齿者骨之余。若齿未稿者。阴气尚充。独为可治。当取足少阴之络穴大钟以刺之。若齿有枯色。则阴气竭矣。其死无疑。近以愚见。则不独在齿。凡爪枯者亦危候也。骨寒而厥者皆然。简案、马以从皮寒热。至骨寒热。为从浅而及深。遂至死之证。恐非也。又考文例。不及脉寒热、筋寒热者。岂其脱漏乎。
骨厥 志云。谓肾脏为病。而肾气厥热也。简案、足少阴之病为骨厥者。经脉篇。
骨痹(止)补之 张云。骨痹者。病在阴分也。支节不用而痛。汗注烦心者。亦病在阴分也。真阴不足。则邪气得留于其间。故当取三阴之经。察病所在而补之。按、五邪篇曰。邪在肾。则病骨痛阴痹。取之涌泉、昆仑。视见血者尽取之。
与此互有发明。所当参阅。简案、举。合也。谓支节尽痛。马云骨痹已成节。不能举而痛。非也。马又根据一本改阴作阳。志仍之。亦非。
身有所伤(止)关元也 懈惰、甲乙作解 。马云。身有所伤。出血已多。而伤处中于风寒。(此证近于后世之所谓破伤风)或有所坠堕。不必身伤出血也。四肢懈惰。其名曰体惰。当取小腹脐下三结交之穴以刺之。盖本经为任脉。而足阳明胃足太阴脾经之脉。亦结于此。故谓之三结交也。即脐下三寸之关元穴耳。简案、张亦云。破伤风之属。此恐不然。甲乙云。关元、足三阴任脉之会。故曰三结交。
厥痹者(止)补阴经也 张云。厥必起于四肢。厥而兼痹。其气上及于腹者。当取足太阴之络穴公孙。
足阳明之络穴丰隆。以腹与四肢。治在脾胃也。然必视其主病者或阴或阳而取之。阳明多实。故宜泻。太阴多虚。故宜补。简案、马至名曰天府为一节。并为治厥痹之穴。恐非。
颈侧之动脉人迎 张云。颈前中行任脉也。二行动脉。即足阳明之人迎穴。
婴筋 张云。说文曰。婴、颈饰也。故颈侧之筋曰婴筋。通评虚实论。痈疽不知所。刺缨脉。王注云。
缨脉亦足阳明脉也。近缨之脉。故曰缨脉。缨、谓冠带也。
扶突 张云。在颈之第三行。
足少阳脉 马云。当作手少阳。观前本输篇。第十三节云手少阳也。名曰天牖。六次脉可证。张同。
天牖 张云。在颈之第六行。
天柱 张云。在颈之第七行。
臂太阴 张云。即手太阴也。以上五穴。本输篇言之尤详。即所以治下文之病者也。
阳迎头痛 甲乙。迎、作逆。张云。迎、逆也。阳邪逆于阳经。而为头痛胸满者。当取之人迎也。
简案、张本于楼氏纲目。马改阳明。误。
暴喑气硬 甲乙。 、作硬。张云。喑、声 不能言也。气硬、喉舌强硬也。凡言暴者。皆一时之气逆。非宿病也。马云。硬、当作梗。志云。硬、梗同。简案、今从张注。
暴聋气蒙 张云。经气蒙蔽。而耳目暴有不明者。当取天牖。
暴挛痫眩足不任身 甲乙足下有痛欲折三字。马云。暴挛者。拘挛也。暴痫者。癫痫也。暴眩者。
眩晕也。合三证而足不任身。当取天柱。
暴瘅内逆 甲乙。瘅、作痹。马云。暴时大热。而在内气逆。乃肝肺两经之火邪相为搏击。以致血溢于鼻口。张云。瘅、热病也。志云。瘅、消瘅。暴瘅、暴渴也。肝脉贯肺。故手太阴之气逆。则肝肺相搏。肺主气而肝主血。气逆于中。则血亦留聚而上溢矣。肺乃水之生原。搏则津液不生而暴瘅矣。皆当取手太阴之天府。以疏其搏逆。夫暴疾。一时之厥证也。此因于气厥。故用数暴字。简案、志。暴渴之解。不可从。
此为大牖五部 甲乙作此为胃之大 五部也。马云。大、当作天。此句总结上文五节。其穴为天牖五部也。曰天牖五部者。举一穴以统五穴耳。犹后世立汤药之方。举一品以概众品也。张云。以天牖居中。统前后上下而言也。志云。牖、窗也。头面之穴窍。如楼阁之大牖。所以通气者也。简案、志注尤牵强。
臂阳明(止)不恶寒泻之 马云。臂阳明。即手阳明大肠经也。以其脉行于臂。故不称曰手而曰臂也。
手阳明之脉。
其支者从缺盆、上颈循天鼎、扶突。上贯于颊。入下齿缝中。还出挟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挟鼻孔。
循和 、迎香、以交于足阳明。故曰臂阳明。有入 遍齿者。其名曰大迎。正以大迎出足阳明穴。而手阳明之脉。则入而交之也。齿有痛病谓之龋。故下齿病龋者当取此臂阳明之穴。(商阳二间三间皆治痛齿)如恶寒饮者虚也。宜补之。不恶寒饮者实也。宜泻之。张云。 。音求。颧也。但臂恶寒者多虚。故宜补。不恶寒者多实。故宜泻。简案、马以臂字接上句。似是。然以恶寒为恶寒饮。亦未允妥。
足太阳(止)出鼻外 甲乙足作手。一曰取之出鼻外。作一曰取之出眉外。方病之时。盛泻虚补。马云。
足太阳膀胱经之脉。亦入 遍齿。其所入之脉。乃手少阳三焦经之角孙穴。其上齿龋者。正足阳明胃经脉气之所历。取之在鼻与 前。乃地仓、巨 等穴也。如正痛之时。其脉必盛。盛则宜泻之。或虚则宜补之。一曰当取之。出于鼻外。即本经之和 、迎香等穴也。
足阳明(止)益不足 诸本不足下有反者益其四字。甲乙。其、作甚。张云。其、当作甚。马志以其字接下节。非也。张云。足阳明之脉。有挟鼻入于面者。道出于足少阳之悬颅。其下行者属于口。其上行者对口入系目本。或目或口。凡有过者。皆可取之。然必察其有余不足。以施补泻。若反用之。病必益甚。简案、志云。足阳明当作手太阳。非也。对口盖指玉枕下边而言。脑疸有对口发之称。可以见耳。
足太阳(止)盛则瞑目 马云。此言头目痛者。当取玉枕。而又言睛明为阴阳二跷之所交。乃寤寐之所以分病也。足太阳膀胱经。有通项入于脑者。名曰玉枕。(开督脉一寸半脑户枕骨上入发际二寸)此正属于目之根。两眼中之系。皆系于此。故名之曰眼系。凡苦头痛。或苦目痛者。皆取之。其脉在项中两筋间。入于脑与阴跷、阳跷相别。实各阴阳诸经交会之所也。又阳跷之脉入于阴。阴跷之脉出于阳。交于目锐 之睛明穴。阳跷之气盛。则目 而不得闭。阴跷之气盛。则目瞑而不得开也。张云。按脉度篇。言跷脉属目内 。合于太阳。下文热病篇曰。目中赤痛。从内 始。
取之阴跷。然则此云锐 者。当作内 也。志云。目之尖角曰锐。故外内皆名锐 。简案、志注误。癫狂篇云。
目外决于面者为锐目。张注。本于楼氏纲目。今从之。
热厥(止)皆留之 张云。热厥者。阳邪有余。阴气不足也。故当取足太阴而补之。足少阳而泻之。
寒厥者。阴邪有余。阳气不足也。故当取足阳明而补之。足少阴而泻之。补者补脾胃二经以实四肢。泻者泻水火二经以泄邪气。然必皆久留其针。则泻者可去。补者乃至矣。此当与终始篇义。相参为用。简案、马云。少阳当作少阴。少阴当作少阳。未为得矣。
舌纵涎下 张云。此下三节。皆兼寒热二厥而言也。舌纵不收。及涎下烦闷者。肾阴不足。不能收摄也。故当取足少阴经而补之。
振寒洒洒止取手太阴 张云。鼓颔、振寒鼓腮也。凡此诸证。皆阳气不足之候。故当取手太阴肺经而补之。
刺虚者(止)刺其来也 张云。刺其去。追而济之也。刺其来。迎而夺之也。卫气行篇。亦有此二句。
春取络脉(止)治骨髓 张云。春夏之取。与前四时气篇水热穴论皆同。秋取气口者。手太阴肺脉应秋金也。冬取经俞者。经穴通脏气。藏主冬也。络脉浮浅。故治皮肤。分腠有理。故治肌肉。气口者脉之大会。故治筋脉。经输连脏。
故治骨髓。按、此言经输者。总言经穴也。非诸经之经穴俞穴。盖水热穴论以五输言。故云秋取经俞。冬取井荥。此以内外言。故云络脉治皮肤。经输治骨髓也。当解其意。齐、剂同。药曰药剂。针曰砭剂也。
五脏身有五部(止)有痈疽者死 简案、五脏在内。而关系于身者有五部。其一在伏兔。(在膝上六寸起肉间足阳明胃经之要害也)其二在腓 。(即小腿肚也足太阳少阴及三焦下 之所系者腓音肥 音篆)其三在背。背之中行曰督脉。而背旁四行。皆足太阳膀胱经穴。脏气所系之要害也。其四在五脏之俞。(肺俞三椎旁心俞五椎旁肝俞九椎旁脾俞十一椎旁肾俞十四椎旁各开中行一寸半)其五在项。亦系督脉。统诸阳之纲领也。
凡上五部。皆要害之所。忌生痈疽。生者多死。(以上系马张二注节录)汪云。按阳毒起发者尚可治。若阴毒不起者。断难治也。刘氏玉机微义云。大抵所言地分。皆脉络所会。内系腑脏。然患者得而早言。医者审证案法治之。则皆为不死矣。
介按、痈之与疽。截然两途。阳症为痈。阴症为疽。治法迥殊。若以痈疽连称。未免贻害。惟王洪绪之全生集。分辨甚明。可参考焉。至于此条。原注是系阴疽。其一即伏兔疽。其二为腓 发。其三是发背。其四是脾发疽、肾俞发之类。其五即天柱疽之类也。
病始手臂(止)止之于阴 简案、甲乙此一节。载伤寒热病中。又从病始手臂。至取足阳明而汗出。
见素刺热篇。马张以为承上文刺痈疽法。误也。张云。臂、太阴肺经也。足、阳明胃经也。按、热病篇曰。脉顺可汗者。取之鱼际、太渊、大都、太白。泻之则热去。补之则汗出。按以上四穴。皆手足太阴经之荥输也。
此言臂太阴者。即鱼际、太渊二穴。然则足阳明者。亦当取之荥输。则内庭、陷谷是也。补太阴而汗出甚者。阴之胜也。当补阳明。可以止之。泻太阴而汗出甚者。阳之胜也。当泻阳明。可以止之。盖以阴阳平而汗自止也。取阳而汗出甚者。其止法亦然。
凡刺之害(止)生为痈疽也 此一节。见九针十二原篇。
卷三
癫狂篇第二十二
诸本无篇字。
目 (止)下为内 马云。 、眼角也。目 外决于面者为锐 。(俗云外眼角)在内近鼻者为内 。(俗云内眼角)眼之上胞属于外 。眼之下胞属于内 也。志云。太阳为目上纲。阳明为目下纲。上为外 。下为内 者。乃太阳阳明之气。主于上下之目 也。简案、此节与癫狂不相涉。必是古经残文。
癫疾始生(止)阳明太阴 张云。先不乐。神志将乱也。头重痛。视举目赤。厥气上行也。甚作极已而烦心。躁急不宁也。此皆癫疾将作之兆。颜、天庭也。候之于颜。邪色必见于此也。当取手太阳支正、小海。手阳明偏历、温溜。手太阴太渊、列缺等穴。泻去邪血。必待其血色变而后止针也。甲乙。视上有直字。
血甚作极已而烦心 诸本作血变而止。癫疾始作。当改。
引口啼呼(止)血变而止 张云。引口者。牵引歪斜也。或为啼呼。或为喘悸。当候于手阳明太阳二经。
察病所在而刺之。穴如前。强、坚强也。左右牵引。病多在络。故左强者当攻右。右强者当攻左。必候其血变而止。此缪刺之法也。
足太阳阳明太阴太阳 诸本阴下有手字。下太阳。吴本作手太阴。非。张云。足太阳之委阳、飞阳、仆参、金门。
足阳明三里、解溪。足太阴隐白、公孙等穴皆主之。手阳明经穴同前。
置其血于瓠壶之中(止) 骨也 志云。瓠壶、葫芦也。致其血于壶中。发时而血独动者。气相感召也。
如厥气搏于手太阴太阳。则血于壶中独动。感天气太阳之运动也。不动者。病入于地水之中。故当灸 骨二十壮。经云。陷下则灸之。此疾陷于足太阳太阴。故当灸足太阳之 骨。马云。 骨穴名长强。
齿诸 分肉(止)不治 甲乙。 、作颔。居、作倨。马云。 、苦感切。旧释以为饥黄起行。今此篇与杂病篇有曰 痛当有定所。想颔与 可通用。屈原赋离骚云。长 颔亦何伤。又可总称。张云。 之释义云饥而面黄色。乃与经旨不相合。动输篇言。自脑出 下客主人。则此当在脑之下。鬓之前。客主人之上。其即鬓骨之上。两太阳之间为 也。骨癫疾者。病深在骨也。其 齿诸穴分肉之间。皆邪气壅闭。故为胀满。形则羸。唯骨独居。汗出于外。烦闷于内。已为危证。若呕多沃沫。气泄于下者。尤为脾肾俱败。必不可治。
志云。 、叶坎。面也。分肉溪谷也。溪谷属骨。骨居者。骨肉不相亲也。简案、 、马与甲乙符为是。考工记。矩之直者为倨。骨倨即强直之义。当从甲乙。
身倦挛急大 甲乙作身卷挛急脉大。简案、马张并云。其脉急大。甲乙为是。
暴仆(止)不治 张云。暴仆、猝倒也。纵、弛纵也。治此者。如脉胀满。则尽刺之以出其血。如脉不满。
则灸足太阳经。挟项之天柱、大杼穴。又灸足少阳经之带脉穴。此穴相去于腰计三寸许。诸分肉。本输谓诸经分肉之间。及四肢之输。凡胀纵之所。皆当取也。王氏证治准绳云□气下泄。
则自肾间正气虚脱于下。故死。癫发如狂者。由心之阳不胜阴气之逆。神明散乱。阳气暴绝。故如狂。犹灯将灭而明也。
狂始生(止)阳明 甲乙。始上有之字。苦怒作善怒。张云。神不足则悲。魂伤则狂妄不精。志伤则喜忘其前言。肝乘脾则苦怒。血不足则善恐、皆得之忧而且饥。致伤脏气也。取手太阴之太渊、列缺。手阳明之偏历、温溜。足太阴之隐白、公孙。足阳明之三里、解溪等穴。并可治之。必候其血色变而止针也。
狂始发 马云。上节言始生。而此曰始发。则病已成而发也。
舌下少阴 张云。手阳明太阳太阴经穴。俱如前。舌下者。任脉之廉泉也。少阴者。心经之神门、少冲也。简案、手太阳上文不言取之。张偶误耳。舌下少阴。盖谓足少阴廉泉穴。
不盛释之也 甲乙。盛下有者字。马云。如不盛。则释之而不取也。张云。当释之无论也。
狂言惊 甲乙。言、作喜。是。
少气之所生也 张云。气衰则神怯。所以妄见妄闻而惊呼也。
两 甲乙。 、作颔。简案、诸家不注经穴。
狂者多食(止)不发于外者 张云。多食见鬼。善暗笑者。以大善伤神所致。难经曰。脱阳者见鬼。
脱阴者目盲也。志云。不发于外者。冷笑而无声也。心气虚故冷笑。心气实则大笑矣。
未应如此者 张云。谓狂病新起。未有如上文五节之见证也。
曲泉 简案、此穴属厥阴肝经。见本输篇。而甲乙诸书。未有言及动脉者。唯外台云。横向胫二寸。当脉中是也。
以法取之 马云。如前置血于瓠之中。而验之也。张云。如不已。则当照前五节求法以取之。
灸骨 二十壮 甲乙作灸 骨二十壮。 骨者、尾屈也。志云。 骨乃督脉之所循。督脉与肝脉会于头项。故灸骨 。引厥阴之脉气。复从下散也。
风逆(止)取井经也 张云。风感于外。厥气内逆。是为风逆。身漯漯、皮毛寒栗也。唏然、时寒气咽。
抽息而噤也。饥则烦。饱则变动不宁。风邪逆于内也。手太阴表里。肺与大肠也。足少阴、肾也。足阳明、胃也。清、寒冷也。取荥取井取经。即指四经诸穴为言。漯、音磊。唏、音希。志云。风淫未疾。故暴肿。四肢漯漯。寒湿也。唏然、寒兢貌。乃风动水寒之气。而见此证也。简案、漯漯盖 漯之义。水攒聚貌。见木华海赋。此状四肢暴肿也。张注杂病篇。唇漯漯然。云肿起貌是也。下文身漯漯亦同。唏、盖唏嘘之唏。唏嘘又惧貌。故状寒栗也。
足暴清(止)温则泻之 甲乙。烦、作 。无小字。诸本缓作暖。当改。张云。足暴清、暴冷也。胸若将裂。肠若刀切。懊 痛楚也。烦不能食。气逆于中也。脉大小皆涩。邪逆于经也。如身体温暖。则当取足少阴以泻之。身体清冷。则当取足阳明以补之。按、足少阴则涌泉、然谷。足阳明则厉兑、内庭、解溪、丰隆。
皆主厥逆。简案、胸若将裂。肠若将以刀切之。乃 胀之甚故也。甲乙为是。
下胸二胁(止)立快者是也 甲乙。二胁、作三肋间。动手间有应字。张云。下胸二胁。谓胸之下左右二胁之间也。盖即足厥阴之章门、期门。令病患咳。其脉动而应手者。是其穴也。又当取之背 。以手按之。其病立快者。乃其当刺之处。盖足太阳经。肺 膈 之间也。志云。胸下二胁。乃手太阴中府、云门之动脉处。简案、胸下二字。若以为中府、云门。则不稳当焉。
内闭不得溲(止)以长针 张云。此下四节。皆言厥逆兼证也。内闭不得溲者。病在水脏。故当刺足少阴经之涌泉、筑宾。足太阳经之委阳、飞扬、仆参、金门等穴。 上即督脉尾 骨之上。穴名长强。刺以长针。
第八针也。
气逆(止)动者之经也 张云。太阴脾经。取隐白、公孙。阳明胃经。取三里、解溪。厥阴肝经。取章门、期门。甚则兼少阴、阳明而取之。动者之经。谓察其所病之经而刺之。以上二节。甲乙载三焦约内闭发不得大小便篇中。
少气身漯漯也(止)补足少阴 马云。身漯漯然而无所拘束。言吸吸然而无所接续。张云。身漯漯、寒栗也。言吸吸、气怯也。此皆精虚不能化气。故当补足少阴肾经。志云气不 则体重。
短气(止)去血络也 志云。短气者。气上而短。故息短而不能连属。若有动作。则气更消索矣。张云。
此亦气虚也。故宜补肾。但察有血络。则当去之。按此二节。皆属气虚。不补手太阴而补足少阴者。阳根于阴。
气化于精也。治必求本。于此可见。用针用药。其道皆然。简案、以上六节。马志并为指癫狂而言。非也。风逆以下三节。张以为厥逆之兼证。然以甲乙推之。各章异义。亦不必癫狂厥逆也。
卷三
热病篇第二十三
诸本无篇字。马云。篇内所言诸病不一。然论热病更多。故名篇。
偏枯(止)乃可复也 志云。经曰虚邪偏客于身半。其入深。内居荣卫。荣卫稍衰。故真气去。邪气独留。故为偏枯。(案出刺节真邪论)是风寒之邪。偏中于形身。则身偏不用而痛。夫心主言。肾藏志。言不变。
志不乱。此病在于分腠之间。而不伤于内也。以巨针取之。益其正气之不足。损其邪气之有余。而偏伤之正气。
乃可复也。巨针、大针也。取大气不出关节。大气虚风也。巨针取之。千金作温卧取汗。
痱之为病也(止)不可治也 简案、据巢源、外台、痛下衍者字。张云。痱、亦风寒属。犹言废也。上节言身偏不用而痛。此言身不知痛。而四肢不收。是偏枯痱病之辨也。智乱不甚。其言微有知者。神气未为全去。
犹可治也。神失则无能为矣。圣济总录云。字书谓病痱而废。肉非其肉者。以身体无痛。四肢不收。而无所用也。楼氏纲目云。右内经论中风之浅深也。其偏枯。身偏痛。而言不变。志不乱者。邪在分腠之间。即仲景、东垣所谓邪中腑是也。痱病无痛。手足不收。而言喑志乱者。邪入于里。即仲景、东垣所谓邪中脏是也。痱、废也。痱即偏枯之邪气深者。痱与偏枯是二疾。以其半身无气荣运。故名偏枯。以其手足废而不收。或名痱。
或偏废。或全废。皆曰痱也。(楼又云中风世俗之称也其症卒然仆倒口眼 斜半身不遂或舌强不言唇吻不收是也然名各有不同其卒然仆倒者经称为击仆世又称为中乃国中风时如此也其口眼 斜半身不遂者经称为偏枯世又称为左瘫右痪及 腿风乃中倒后之证邪之浅者如此也其舌强不言唇吻不收者经称为痱病世又称为风懿风气亦中倒后之症邪之深者如此也)
病先起于阳(止)浮而取之 甲乙。净而取之。作必审其气之净沉而取之。张云。此治必先其本也。病先起于阳分。故当先刺其表。浮而取之。而后取其阴。此下不言先起于阴者。然病始于阴。直中脏也。多不可治。故不复言之。
介按、吴鞠通曰。实其阴以补其不足。此一句实治温热之吃紧大纲。盖热病未有不耗阴者。其耗之未尽则生。尽则阳无留恋。必脱而死也。而叶子雨谓吴注颇明析。治温暑。保津液。固为第一义。知泻其阳之有余。
即所以补其阴之不足。则进乎道矣。
热病三日(止)以补其不足者 张云。此下所言热病。即伤寒时疫也。热病三日。邪犹居表。若气口静而人迎躁者。正病在三阳。而未入阴分。故当取诸阳经。为五十九刺。以泻阳邪之实。仍补三阴之不足也。
身热甚(止)有死征也 张云。身热甚而阴阳之脉皆静者。阳证得脉阴也。故不宜刺。若察其可刺者。
当急取之。虽不汗出。则邪亦从而泄矣。此言勿刺者。以其脉证相反。有死征也。下文皆然。
脉口动喘而短(止)浅刺手大指间 甲乙。短、作眩。张从一本作弦。马云。其脉口之脉甚动。证则喘而短气。当急取手太阴肺经之少商。张云。热病七八日。邪必深至阴分。故脉口之脉当动。疾如喘而且弦。
志云。按素问有喘脉。喘而短者。谓脉之喘动于寸口。而不及于尺。故知其可汗解也。王师曰。喘者喘滑如珠也。简案、据下文喘且复热。又喘甚者死。及甲乙喘即证而非脉也。
脉微小(止)一日死 张云。脉微小者。正气虚也。溲血口中干者。伤其阴也。皆为死证。若脉来变乱失常。是为代脉。其死尤促。
热病已得汗出(止)喘甚者死 甲乙。勿刺肤、作勿庸刺。张云。热病已得汗。邪当退矣。若脉尚躁。
气尚喘。身复热者。是谓不为汗衰。乃反证也。故勿刺其肤。刺而重伤其气。若喘甚者。则必死也。
躁不散数(止)勿腠刺之 甲乙。腠刺之、作庸刺。巢源同。马云。脉虽不躁。然亦不散且带数。是邪尚未退。当再过三日之中。宜有汗出而愈。若不汗出。乃正气衰而不能为汗。至于四日当死也。且未曾汗出。
勿刺其肤腠。刺之无益也。张云。脉犹不躁。则阴之类也。即有躁意。而力不散大。至不数疾。皆正气衰微。
不能鼓动。亦阴之类也。必且未能解散。故当再俟三日。庶得有汗。若三日不汗。又逾四日。则病在旬日外矣。
阴阳不应期。当死也。志云。热病七八日。脉不躁者。外已解也。脉即躁而不散数。此邪热虽未去。而正气不伤。后三日乃再经之十一日。此复傅于里阴。必得阴液之汗而解。故未曾汗者。勿腠刺之。当取汗于阴也。若三日不汗。乃阳热盛而阴气已绝。故至四日而死。简案、三说未知孰是。志注似允当。
窒鼻充面(止)五十九 甲乙九下有刺字。下并同。马云。肺属金。其合在皮。今热病之始。肤痛鼻塞。
而亦充然而浮。乃病在于皮也。当取之皮以泻之。所谓刺皮无伤肉之义也。用第一针。名 针者。以刺五十九穴之皮。
苛轸鼻(止)火者心也 甲乙。苛轸鼻、作苛鼻干。注。灵枢作诊鼻干。马云。轸、当作 。海篇有此字。身体苛重。鼻上生疹。皆皮病也。此其求之于皮。即所以求之于肺也。如刺之而病不得退。则当求之于火。
所谓火者心也。补其心经。以致火王则金衰。肺热自可退耳。张云。苛、深也。轸、车上前后两端横木也。言鼻窒之甚。内外不通。亦犹轸之横塞也。简案、苛轸谓小疹也。苛、疥也。本小草之谓。故假为疥之义。礼记、疾痛苛养。素问苛疾肉苛。义并同。轸、本作胗。见释名。又作 。病源多用轸字。乃瘾疹之疹也。张注尤误。
身涩倚(止)水者肾也 甲乙。倚、作烦。 、作闷。干唇口嗌、作唇嗌干。马张志。取之皮、作取之脉是也。马云。其身涩滞。倚着而热。心则烦闷。唇口与嗌皆干。乃病在于脉也。当取之脉以泻之。所谓刺脉无伤皮也。用第一针名曰 针者。以刺五十九穴之脉。正以肤胀、口干、冷汗出。皆脉病也。此其求之于脉。
即所以求之于心也。如刺之而病不得退。则当求之于水。所谓水者肾也。补其肾经。致水王则火衰。心热自可退耳。张云。涩、燥涩也。倚、身无力也。简案、涩倚未详其义。千金有伤寒 涩语。巢源作 啬。亦不知何谓。
热病嗌干(止)水者肝也 甲乙。目 青、作目 赤。马云。热病而嗌干故多饮。且善惊悸。四肢懈倦。卧不能起。乃病在于肉也。当取之肤肉以泻之。所谓刺肉无伤筋也。用第六针名曰圆利针者。以刺五十九穴之肉。正以目 色青。乃木来克土。主肉病也。此其求之于肉。即所以求之于脾也。如刺之而病不得退。则当求之于木。所谓木者肝也。补其肝木。以致木王则土衰。脾热自可退耳。志云。此当以第四针取肤肉。
面青脑痛(止)金者肺也 甲乙。面青脑、作而胸胁。第四针下更有针字。张云。热病面青。肝色见也。
脑痛。厥阴肝经与督脉会于巅也。手足躁者。肝之荣在爪。木病在四末也。皆肝经之病。故当取之筋结之间。
用第四针曰锋针者。以泻其四逆等证。四逆者。肝邪盛而四肢厥也。筋 者。足不能行也。目浸者。泪出不收也。皆为肝病。肝属木。其合在筋。故但求之于筋。即所以求于肝也。若求肝不得其效。则当求之于金。金者肺也。补肺之气。则金能胜木。而肝热可平矣。简案、手足躁。其义未详。马云。以脾主四肢。而肝热有余。四肢热也。志云。肝主筋。诸筋皆起于四肢之指井并经。而循于形身。故手足为之躁扰。志注稍通。
数惊(止)木者肾也 志云。心病热。故数惊。本经曰。心脉急甚为 。心气实则狂也。当取之脉。
以第四针急泻其血络之有余者。癫疾、脉癫疾也。发者、血之余。若癫疾而毛发去。当索血于心。不得索之水。
水者、肾也。取肾水之气以胜制其心火。
身重(止)土者脾也 甲乙。耳青、作耳青赤。志云。肾为生气之原。热伤气。故身重。肾主骨。故骨痛也。骨开窍于耳。肾气逆。故耳聋。病在少阴。故欲寐也。当取之骨。以第四针为五十九刺之法以刺骨。
若病而不欲食者。肾气实也。经曰。肾是动。病饥不欲食。 齿者。热盛而切牙也。齿者骨之余。耳者肾之窍。
若齿耳青。当索骨于肾。不得索之土。土者脾也。取脾土之气。以胜制其水焉。夫五脏者。形藏也。五行者。
五脏之气也。病气出于外。合之皮肉筋骨。故先治其外。不得。故复内索于五脏五行之气焉。简案、刺字下句。
热病不知所痛(止)死不可治 甲乙。痛、作病。张云。凡热病有痛而不得其所。耳聋寂无所闻。体重不能收持。口液干涸。值阳胜之时则热甚。阴胜之时颇有寒者。此以邪居阴分。热深在髓。乃死证之。简案、阴阳、马以为阴经阳经。志以为内外。并非。
颞 目HT 脉痛(止)寒热痔 甲乙无HT 。字。痛、作紧痔。下注云。一作痛。脉经作病。张云。颞即足少阳脑空穴。一曰鬓骨也。(案见广韵又集韵耳前动也)目HT 脉痛。目脉抽掣而痛也。衄、鼻血也。厥、热病。热逆于上也。取以第三针 针也。视有余不足。察所病之经脉虚实而为补泻也。寒热痔三字。
于上下文义不相续。似为衍文。
热病体重(止)得气也 甲乙。胳、作络。马云。胳、音各。释文云。腋下也。胃之经脉。与腋下无着。疑当作络。张云。脾主肌肉四肢。邪在脾故体重。大肠小肠皆属于胃。邪在胃则肠中热。故当用第四针曰锋针者。取脾胃二经之 。曰太白、曰陷谷也。及下诸指间者。谓在足诸 也。下文曰五指间各一。凡八 。
足亦如是者。其义即此。索气于胃胳得气者。阳明之络曰丰隆。别走太阴。故取此可以得脾气。胳、当作络。
热病挟脐急(止)针嗌里 张云。挟脐急痛。足少阴肾经取行也。胸胁满。足太阴脾经取行也。故在少阴则取涌泉。在太阴则取阴陵泉。用第四针曰锋针者刺之。针嗌里者。以少阴太阴之脉。俱上络咽嗌。即下文所谓廉泉也。
热病而汗且出(止)以止之 张云。热病阳气外达。脉躁盛者。汗且出也。阳证得阳脉者。脉之顺也。
皆为可汗。当取手太阴之鱼际、太渊。足太阴之大都、太白。泻之则热可去。补之则汗可出也。若汗出太甚。
则当取内踝上横脉。即脾经之三阴交也。泻之则汗自止矣。上三节所言胃胳、涌泉、阴陵泉、鱼际、太渊、大都、内踝、上横脉。凡十四穴。皆不在下文五十九穴之数内者。故特表见于此也。
热病已得汗(止)脉静者生 张云。热病已得汗。则邪当退。脉当静矣。如汗后脉尚躁盛者。孤阳不敛也。此以阴脉之虚极。有阳无阴耳。乃为逆证。若汗后即脉静者。邪去正复也。乃为顺证。得逆者死。得顺者生。
热病者脉尚盛躁(止)静者生 甲乙、外台引九卷。尚、作常。静上有而脉二字。张云。热病脉尚躁盛者。必当邪解汗出也。若脉虽盛而汗不得出。以阳脉之亢极。而阴虚不能外达也。故死。若得汗而静。则为顺证。故生。按、此二节。一曰阴极。一曰阳极。义若有二。然脉之躁盛者。
皆阳胜之候也。汗者液之所化。其发在阳。其原在阴也。若既得汗而脉犹躁盛者。以阳无所归。由阴虚也。脉躁盛而汗不得出者。以阴竭于中。亦阴虚也。故脉之盛与不盛。当责其阳。汗之出与不出。当责之阴。观本神篇曰。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其所重者。正此阴字。阴为生气之本。无根则气脱。故必死也。简案、张注虽如此。然以理推之。前节阴脉之极胃亡阳。阴寒之极。反见躁盛之脉。本节阳脉之极谓亡阴。阳热之极。尚见盛躁之脉。盖二证有冰炭之别矣。
热病不可刺者有九 甲乙及外台引九卷。作热病死候有九。外台注太素云。不可刺者九。
一曰(止)哕者死 甲乙注太素云。汗不出。大颧发赤者。必不反而死。外台引九卷作汗不出。大灌发者死。注太素云。汗不出大灌发赤。哕者死。张云。汗不得出。阴无力也。大灌发赤。谓之戴阳。面戴阳者。
阴不足也。哕者。邪犯阳明。胃虚甚也。本原亏极。难乎免矣。
二曰 外台注。甚、一作黄。张云。以邪伤太阴。脾气败也。故死。
三曰 张云。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目不明者。脏腑之精气竭也。热不已者。表里之阴气竭也。故死。
四曰 张云。邪伤脾脏也。老人婴儿。尤以脾气为本。故犯之者死。志云。夫老人者。外内之血气已衰。婴儿者。表里之阴阳未足。腹满者。热逆于中。不得从外内散也。
五曰 张云。汗不出者。阴之亏也。再或呕而下血。阴伤尤甚。
六曰 张云。心、肝、脾、肾、之脉。皆系于舌本。舌本烂。加之热不已者。三阴俱损也。故不免于死。
七曰 张云。邪在肺经。动阴血也。汗不出或出。不至足。尤为真阴溃竭。故死。
八日 张云。髓者至阴之精。骨之充也。邪入最深。乃为髓热。肾气败竭。故死。简案、热在髓。见前。
九曰(止)齿噤 也 甲乙腰下有反字。外台同。张云。痉、风强病也。凡脊背反张曰腰折。肢体抽掣曰 。牙关不开曰噤。切齿曰 。即皆痉之谓也。此以热极生风。大伤阴血而然。既然且痉。乃为死证。
痉、音敬。 、翅寄系三音。 音纵。
凡此九者 不可刺也 张云刺之无益。必反招嫌。
介按、吴鞠通曰。此节历叙热病之死征。以禁人之刺。为刺则必死也。然刺固不可。亦有可药而愈者。
盖刺法能泄能通。开热邪之闭结最速。至于益阴以存津。实刺法之所短。而汤药之所长也。
两手外内侧各三 张云。两手外内侧。即太阳之少泽。少阳之关冲。阳明之商阳也。三阴俱在内侧。
即太阴之少商。厥阴之中冲。少阴之少冲也。左右共十二穴。 、刺疮也。有刺必有瘢。故即以 为数。
五指间(止)足亦如是 张云。五指间者。总言手五指也。各一者本节之后。各一穴也。观上文第十五节云。取之于其 及下诸指间。正谓此也。盖诸经 穴。皆在指之本节后。如手经则太阳之后溪。少阳之中渚。
阳明之三间。独少阴之在本节后者。则少府之荥也。手之六经。惟太阴厥阴则本节后俱无穴。故左右四经。凡八也。其在足经之 。则太阳曰束骨。少阳曰临泣。阳明曰陷谷。太阴曰太白。皆在本节之后。其少阴之脉。不行于指。厥阴之脉。则本节后亦无穴。左右四经。止共八穴。故曰足亦如是。
头入发(止)凡六 甲乙发下有际字。注。灵枢无分字。马云。此分字作去声。犹言三处也。若平声则三分旁无穴。张云。头入发一寸。即督脉上星之次。其旁穴分而为三。则足太阳之五处、承光、通天也。左右各三。故凡六 。
更入发(止)凡十 张云。更入发者。自上星之次向后也。三寸边五者。去中行三寸许。两边各五也。
即足少阳之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左右二行。凡十 。
耳前后(止)凡六 甲乙。口下注、灵枢作以下。张云。耳前者。听会也。耳后者。完骨也。俱足少阳经穴各二。口下者。任脉之承浆也。一穴。项中者。督脉之 门也。一穴。共凡六 。
巅上一 张云。百会也。督脉穴。
发际一 张云。前发际、神庭也。后发际、风府也。俱督脉穴。凡二 。按、本篇所载者。热病五十九俞也。水热穴论所载者。亦热病五十九俞也。考二篇之异同。则惟百会、囟会、五处、承光、通天、临泣、目窗、正营、承灵、脑空等十八穴相合。其余皆异。然观本篇所言者。多在四肢。盖以泻热之本也。水热穴论所言者。多随邪之所在。盖以泻热之标也。义自不同。各有取用。且本经灵枢在前。素问在后。后者所以补前之略耳。故皆谓之热病五十九俞。非谬异也。今总计二篇之数。再加以上文所言。胃胳、涌泉等穴。原不在五十九数之内者。凡十四穴。仍除去重复十八穴。则总得一百一十四穴。皆热俞也。均不可废。凡刺热者。当总求二篇之义。各随其宜而取用之。庶乎尽刺热之善矣。简案、甲乙载本经及水热穴论五十九俞云。按二经虽不同。皆泻热之要穴也。乃与张之意符矣。马云。彼之五十九穴。所以刺水病。而此则刺热病。病有不同。故穴因以异。成无己注伤寒论。乃两入之。盖不考诸穴所在耳。考水热穴论。水俞五十七穴。热俞五十九穴。极为分明。不知马何因而有此说。成氏非失考也。
气满胸中(止)气下乃正 韭、道藏本、元本、赵藏本、张本、作薤。溜、诸本作留。当改。马云。此以下七节。另言杂证。与上热病无涉。而此一节。则言气证者之有刺法也。凡气满于胸中。而其息喘促者。(呼吸为息)则病在上者取之下。当刺足太阴脾经之隐白穴。候其气下不喘。乃止针也。张云。内寒者气至迟。故宜久留其针。内热者气至速。故宜疾去其针。志注本输篇云。上古如韭叶。今时如大米许。
心疝(止)去其血络 张云。心疝者。如脉要精微论曰。诊得心脉而急。病名心疝。少腹当有形也。取足太阴厥阴。尽刺去其血络者。以二经皆聚于少腹。去其络血。即所以散其邪也。
喉痹舌卷(止)如韭菜 甲乙作臂表痛。注。灵枢及太素作臂内廉痛。马云。阴阳别论曰。一阴一阳结。
谓之喉痹。则喉痹明系手厥阴心包络。手少阳三焦经也。其病舌卷而短。口中作干。心烦且痛。臂之内廉亦痛。
不能举之以上及于头。当取手小指之次指。即第四指也。系手少阳三焦经。其穴在次指之端。名关冲。去爪甲如韭叶者是也。
目中赤痛(止)取之阴跷 张云。阴跷之脉。属于目内 。足少阴之照海。即阴跷之所生也。故当刺之。
风痉(止)取三里 张云。痉、强直也。身反折、反张向后也。此风证之在膀胱经者。故当取足太阳经穴。 中、委中穴也。血络、浮浅之络也。皆当刺出其血。若中气有寒、仍当取足阳明之三里。温补胃气。而风寒可除也。
癃取之阴跷止出血 甲乙。癃、作痉。马云。膀胱不利为癃。谓小便不通也。膀胱与肾为表里。当取肾经之照海穴以刺之。乃阴跷脉气所发也。及肝经之大敦穴。在足大趾外侧之三毛上。及二经之有血络者。
皆取之出血。李东垣曰。肾主闭藏。肝主疏泄。则取之两经也宜矣。张云。肾与膀胱为表里。肝经行于少腹。
故当取此二经。
男子如蛊(止)尽见血也 、甲乙作阻。马云。 、秦吕切。又子衔功。玉篇云。骄也。但义不甚通。疑当作疽。男子有胀病。如犯蛊毒相似。女子有郁病。如成疽疾相似。其身体腰脊俱如解分。不相连属。
又不欲饮食。此病在上者当取之下。宜先取肾经涌泉穴以见血。又视足而之为跗上者。其血络盛处。尽取之以见血。盖指足阳明胃经也。张云。 当作胎。如蛊(与马同)如胎。无是病而形相似也。志云。 当作阻。女子如阻者。如月经之阻隔也。男子无月事之留阻。故曰如蛊。简案、玉机真藏论云。脾传之肾。病名曰疝瘕。
少腹冤热而痛出白。一名曰蛊。盖男子如蛊谓如疝瘕而非疝瘕也。 、作阻为是。阻即妊娠阻病。谓其证如恶阻而非恶 也。此乃肾胃二经之病。故刺涌泉及跗上以见血耳。
卷四
厥病篇第二十四
诸本无篇字。马云。篇内所论。不止厥病。然首节有厥头痛、厥心痛等病。故名篇。然此厥之为义。乃气逆而以此连彼之谓。实与素问之厥论不同。
厥头痛(止)太阴 张云。厥、逆也。邪逆于经。上干头脑而为痛者。曰厥头痛也。下仿此。足阳明之脉。上行于面。其悍气上冲头者。循眼系入络脑。足太阴支者注心中。故以头痛而兼面肿烦心者。当取足之阳明太阴也。
头脉痛(止)调足厥阴 张云。头脉痛者。痛在皮肉血脉之间也。心悲善泣者。气逆在肝也。故当先视头脉之动而盛者。刺去其血。以泄其邪。然后取足厥阴肝经而调补之。以肝脉会于巅也。
贞贞头重而痛(止)取足少阴 甲乙。贞贞、作员员。张云。贞贞、坚固貌。其痛不移也。头上五行。
行五即前篇五十九俞之穴。所以散诸阳之热逆也。先取手少阴心经。泻南方以去火也。后取足少阴肾经。补北方以壮水也。简案、刺热篇。头痛员员。知贞贞字讹。甲乙为是。志注。员员、周转也。
介按、员员头重而痛。即头痛而眩晕也。盖以脑为髓海。其髓由肾系贯脊。通于脊髓。肾精足。则入脊化髓。上循入脑。而为脑髓。兹以肾精不足。未能化髓。上循于脑。而为眩晕。故宜取足少阴即虚则补之之义。
意善忘(止)取足太阴 甲乙。意、作噫。注。九墟作意。太阴作太阳。张云。脾藏意。意伤则善忘。
阳邪在头而无定所。则按之不得。故当先取头面左右动脉。以泄其邪。后取足太阴经。以补脾气也。莫 从云。
头面左右之动脉。足阳明之脉也。
脉涌有热(止)后取足少阳 甲乙。脉涌有热、作脉骨先热。张云。耳之前后。足少阳经也。其脉涌而热者。当泻出热血。仍取本经之穴。
真头痛(止)死不治 张云。头痛有二。上文言厥头痛者可治。此言真头痛者不可治。盖头为诸阳之会。
四肢为诸阳之本。若头痛甚而遍尽于脑。手足寒至节者。以元阳败竭。阴邪直中髓海。故最为凶兆。六十难云。
手三阳之脉受风寒。伏留而不去者。则名厥头痛。入连在脑者。名真头痛。
若肉伤痛未已 可则刺 甲乙。肉、作内。则、作即。刺下有之字。马云。可取针以侧刺其头痛之处。
志云。有所击堕。恶血在于内。若肉伤痛未已。则可在此痛处而刺之。不可远取之俞也。简案、则、马读为侧。
然甲乙作即。则志注为是。
人痹为恶 日作者 甲乙。日上有风字。张云。痹之甚者谓之大痹。其证则风寒湿三气杂至。合成恶患。令人头痛不可刺也。若日作者。则犹有间止。故刺之可令少愈。终亦不能全已也。简案、此谓大痹为患。
每逢风日必作者。今世多头风。如是者可令少愈。而不可令全愈。经文必脱风字。
头半寒痛(止)阳明 甲乙。无半字。张云。头半寒痛者。偏头冷痛也。手足少阳阳明之脉。皆循耳上。
行头角。故当先取手经以取其标。后取足经以去其本也。
厥心痛(止)取然谷 甲乙。发针下有立已二字。六十难云。五脏气相干。名厥心痛。
杨注。诸经络皆属于心。若一经有病。其脉逆行。逆则乘心。乘心则心痛。故曰厥心痛。是五脏气冲逆致痛。非心家自痛也。张云。控、引也。善 、拘急如风也。伛偻、背曲不伸也。足少阴之经。由股内后廉。
贯脊属肾。其直者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凡疼痛如从脊后。触其心而伛偻者。以肾邪干心。是为肾心痛也。
肾与膀胱为表里。故当先取足太阳之京骨、昆仑。如痛不已。仍当取肾经之然谷。
介按、从涌泉上行。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之中。即然谷穴也。凡取此穴。主治实热之症。然则厥心痛者。系是热厥。而非寒厥可知矣。宜针三分。留三呼。灸三壮。而不宜见血。
腹胀胸满(止)太白 甲乙。腹上有暴泄二字。张云。足阳明之经。由缺盆、下膈。属胃络脾。其支者下循腹里。凡腹胀胸满而为痛者。以胃邪干心。是为胃心痛也。胃与脾为表里。故当取足太阴之大都、太白二穴。简案、外台引短剧云。厥心痛。腹胀满。不欲食。食则不消。心痛尤甚者胃心痛也。(出甲乙经第一卷中)与本节及甲乙文。少异。
脾心痛也(止)大溪 甲乙。然谷作后谷。张云。脾之支脉。注于心中。若脾不能运。而逆气攻心。
其痛必甚。有如锥刺者。是为脾心痛也。但然谷、大溪。皆足少阴之穴。取此治脾。其义何居。盖湿因寒滞。
则相挟乘心。须泄肾邪。当刺此也。志云。然谷当作漏谷。大溪当作天溪。盖上古之文。不无鲁鱼之误。楼氏云。脾心痛而取然谷、大溪者。故孙真人、张洁古、谓之忘经也。简案、志考作漏谷、天溪。似是。
如死状(止)太冲 千金、外台、作如死灰状。张云。苍苍、肝色也。如死状、肝气逆也。终日不得太息。肝系急。气道约而不利也。是皆肝邪上逆。所谓肝心痛也。
行间、太冲。皆足厥阴经穴。故当取以治之。
卧若徒居(止)大渊 甲乙。闲上有乃字。楼氏云。徒居谓间居。间谓痛缓。心痛卧与间居则痛缓。
动作则益甚者。取肺。其兼短气者。亦取肺。经云。心痛但短气不足以息。刺手太阴者是也。
真心痛 手足青 脉经、千金、外台。青、作清。熊本同。赵府本、张本、作清。张云。真心痛者。
邪气直犯心主也。毒深阴甚。故手足之清至节。其死之速如此。清、音倩。寒冷也。
中有盛聚 不可取于 千金。盛、作成。张云。中有盛聚。谓有形之症。或积或血。停聚于中。
病在脏而不在经。故不可取于 穴。当从内以调治之也。志云。盛聚者。五脏之逆气太盛。聚于中而为心痛。
非循脉之上乘也。
虫瘕及蛟 (止)乃出针也 甲乙。作肠中有虫瘕。有 蛟。心肠作心腹。 作痛。作发作二字。
涎、作羡。蛟、 也。作 蛟也。脉经、千金、作心腹痛懊 。发作肿聚。是蛟 也。作蛔蛟也。外台引甲乙左无懊 字。张云。此言虫瘕在肠胃中。亦为心腹痛也。瘕、结聚也。蛟即 。属蛔 也。不可取以小针。谓其力小不能制也。虫瘕之证。其痛则懊 难忍。或肚腹肿起而结聚于内。或往来上下而行无定处。或虫动则痛。
静则不痛。而有时休止。或腹热喜渴而口涎出者。是皆蛟 之为患也。简案、 、 蛔同。音回。说文。腹中长虫也。口问篇云。胃中有热则虫动。虫动则胃缓。胃缓则廉泉开。故涎下。巢源云。蛔虫者。是九虫内之一虫也。长一尺。亦有长五六寸。蛟、张注未见所据。当是蛟误。说文。蛟龙之属。则非 属。
HT 腹 痛 形中上者 甲乙无此八字。张云。HT 、满也。此重言证之如此。其形自中自上而渐升者。
即当以虫治之也。HT 、 同。音烹。简案、HT 、字典 重文。HT 、玉篇普行切。满也。龙龛手鉴。心闷也。形中上者一句。疑有脱误。义不明晰。
耳中 马云。听宫穴。系手太阳小肠经。
耳前动脉 马云。耳门穴系手少阳三焦经。
于耵聍 甲乙 作干 抵。史云上都领切。耳中垢也。下乃顶切。巢源云。耳 聍者。耳里津液结聚所成。人耳皆有之。轻者不能为患。若加以风热乘之。则结 成丸核塞耳。亦令耳暴聋。张云。或痛或无闻者。
皆不可刺之。脓垢去而耳自愈矣。
耳聋(止)后取足 马云。当取手小指之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即手少阳三焦经关冲穴也。先取之后。
又取足少阳胆经之窍阴。
耳鸣(止)后取足 马云。当取手之中指爪甲上。即手厥阴心包络经中冲穴后。取足厥阴肝经大敦穴。
足髀(止)不可刺 甲乙。合、作阖。张云。髀、足股也。侧、侧卧也。枢合、中髀枢中也。即足少阳经之环跳穴。宜治以员利针。第六针也。忌用大针。
病注下血 马云。此言下血者。有当刺之穴也。凡病注下血者。以肝不能纳血也。当取肝经之曲泉以刺之。
风痹淫HT (止)死也 甲乙。淫泺、作注一字。恐、作怒。履水、诸本作履冰。当改。马云。已、以同。风痹者其邪气淫溢消泺。病难得愈。张云。病在阳命曰风。病作阴命曰痹。阴阳俱病命曰风痹。淫泺者浸淫日深之谓。足如履冰之寒。
又如入汤之热。下而股胫。中而腹心。上而头目。无所不病。在表则汗出。在里则短气不乐。或为悲哀。或为喜恐。此阴阳俱病之候。虽尚可支持。然不能出三年也。简案、素骨空论。淫泺胫 。不能久立。王注。淫泺谓似酸疼而无力也。考之原文。张注似是。(详见于素问识)
卷四
病本篇第二十五
马云。此与素问标本病传论相同。然凡病必先治其本。若中满与大小不利。则不分标本。而必先治之。
本经以本篇论标本。后论病传分为二篇。素问合标本病传论。共为一篇。(详义见于素问识当参考)
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 马云。先病曰本。后病曰标。故凡先生初病。而后病势逆者。必先治其初病之为本。若先病势逆而后生他病者。则必以病势逆之为本。而先治之也。
必且调之 素问必上有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一句。
先病而后中满者 素问。病、作热。志云。中满者。腹中胀满。脾胃之所生也。先病而后中满者。因病而致中满也。则当先治中满之标病。而后治其本病。
有客气 有同气 马云。正以人之病气有二。病本不相同。而乃彼此相传者。谓之客气也。有二病之气本相同类。而乃彼此相传者。谓之同气也。简案、素新校正云。全元起本。同、作司。近是。
间者(止)为独行 志云。间者邪正实虚之相间。故当并行其治。甚者又当独行其治。
先小便大便不利 诸本小下无便字。素问作先小大不利。
卷四
杂病篇第二十六
沉沉然 马云。头则昏沉而不能举。
KT KT 然 马云。KT 、音荒。目不明。
唇漯漯然 甲乙。作者肩中热。马云。其唇则漯漯然。而有涎出唾下之意。张云。肿起貌。病而在面在胸及不能言者。以胃脉行于 颊。挟口环唇。循喉咙。下胸膈也。
厥气走喉(止)大便不利 志云。此邪病足少阴之气。而为厥逆也。足少阴肾脉。循喉咙挟舌本。厥气上逆于喉。故不能言。肾为生气之原。气逆故手足清。肾开窍于二阴。故大便不利。
向向然(止)H HT 甲乙、向向作膨膨。HT HT 作 。(注云音最九墟作荣)马云。腹中向向然。
而气喜走布且多有寒气。又HT HT 然而有声。张云。腹向向然。寒气滞于脾也。又HT HT 然。水谷不分之声也。
便溲难。脾脉聚于阴器也。简案、HT 、字典 同。水名。无他义。唯龙龛手鉴云。胡谷切。水声。志作谷。非。
嗌干(止)取足少阴 马云。嗌咽干燥。口中甚热。其津液如胶之稠。当取足少阴肾经之穴以补之。水王则火衰也。
犊鼻 甲乙云。在膝下 上侠解大筋中。足阳明脉气所发。简案、骨空论。 骨空在辅骨之上端。
王注云。谓犊鼻穴也。
发而间之 马云。必发其针而又间刺之。非止一次而已也。
志云。音厘。牛尾也。(案出说文。)
刺膝无疑 马云。刺膝用之无疑也。
喉痹(止)取手阳明 张云。手足阳明之脉。皆循喉咙。
能言者轻。但取之上。不能言者重。当泻其下也。
疟不渴(止)取手阳明 甲乙云。疟不渴。间日而作。九卷曰。取足阳明。素问。刺太阴渴而间日作。
九卷曰。取手少阳。素问。刺足少阳。志云。疟气随经络。沉以内薄。间日而作者。其气舍深。内薄于阴而不得出。足阳明之脉。属胃络脾。应地气之在下。其道远。故间日而作。地为阴。故不渴。手阳明之脉。属大肠络肺。应天气之在上。其道近。故曰作天为阳。故渴也。
齿痛(止)取手阳明 甲乙。齿下有动字。张云。手足阳明之脉。皆入齿中。然胃经多实热。故不畏寒饮者。当泻足阳明。大肠经多虚寒。故畏寒饮者。当补手阳明也。此与上文(寒热病篇)臂阳明节。义有所关。当互求之。志云。足阳明主悍热之气。故不恶寒饮。手阳明主清秋之气。故恶寒饮。
聋而不痛(止)取手阳明 张云。足少阳之脉。下耳后支耳中出耳前。手阳明之别者。入耳。故当分痛与不痛而补泻之。志云。阳明当作少阳。
衄而不止(止)出血 甲乙下 血上。有大衄二字。似是。马云。宛、腕同。鼻中出血曰衄。血至败恶凝聚。其色赤黑者曰 。 血成流。则血去多而不止于 血也。当取足太阳膀胱经以刺之。其 中出血。仍是膀胱经之委中穴也。若止曰 血。则不成流而去之似少也。当取手太阳小肠经穴以刺之。其腕骨下。即手少阴心经之通里穴。正以心与小肠为表里也。
腰痛(止)取足少阳 刺腰痛论。上寒上热上并无痛字。张云。上寒上热。皆以上体言也。寒刺阳经。
去阳分之阴邪。热刺厥阴。去阴中之风热也。少阳脉行身之两侧。故俯仰不利者当刺之。
中热而喘(止)血络 张云。热在中上二焦也。取足少阴者。壮水以制火也。 中血络。即足太阳委中穴。取之可以泻火。简案、刺腰痛论。中热而喘。刺足少阴。王注云。涌泉、大钟、悉主之。
喜怒(止)刺足少阳 甲乙。小、作少。足少阳、作足少阴。注云。太素作少阳。志云。暴怒伤肝。食气入胃。散精于心肝。食饮下节。肝心气逆。故不欲食也。肝心气逆。则中气不舒。故言益小也。当取足太阴以疏脾气。则食气得以转输。而音声益彰矣。肝主语而在志为怒。怒而多言。厥阴之逆气太甚。故当取足之少阳。以疏厥阴之气。
痛(止)出血 甲乙 、作颔。下同。马云。 、颔同。手阳明当是商阳穴。 之盛脉。是胃经颊车穴。
简案、张以 为鬓前两太阳。未知何据。
项痛(止)刺手太阳也 马云。俯仰属背与腰。故曰足太阳。而顾则属肩与项。故曰手太阳也。
小腹满大(止)取足厥阴 甲乙。胃、作胃。淅淅、作索索然。张云。淅淅、寒肃貌。肝经之脉。抵小腹挟胃。其支者从肝别贯膈。故为病如此。当取足厥阴经以刺之。
腹满(止)取足少阴 甲乙无亦字。及喘息二字。少阴作少阳。张云。肾开窍于二阴。其经脉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循喉咙。故其为病如此。当取足少阴经以刺之。喝喝、喘急貌。
腹满(止)取足太阴 张云。脾失其职。则食不能化。腹满而鸣。气滞于中。大便不调。当取足太阴经以刺之。
心痛(止)取足少阴 张云。此肾邪上逆也。
心痛(止)足太阴 甲乙、啬啬作涩涩。志云。啬啬、畏寒貌。太阴为阴中之至阴。阴寒故腹胀。而啬啬然。大便不化者。土气不化也。此足太阴之气厥而为心痛。故当取本经以疏逆气。
心痛(止)取手少阳 张云。足少阴之脉贯脊。故痛引于背。手少阳之脉布膻中。故不得息。宜刺此二经也。
心痛(止)刺足厥阴 张云。足厥阴之脉抵小腹。结于阴器。凡心痛而下引小腹者。当刺之也。
心痛(止)刺手太阴 志云。肺主气而司呼吸。心系上连于肺。心痛但短气不足以息者。但逆在肺而为心痛也。当刺手太阴以通肺气之逆。沈亮辰云。足太阴少阴厥阴而为心痛者。脏气上逆而为痛也。肺乃心之盖。故但短气不足以息。此病在本脏而应于心也。四脏皆然。故无真心痛之死证。
心痛(止)得之立已 赵府本、张本。次之、作刺之。吴本。按已刺、作按已次。甲乙无此条。马云。
其痛当背。第九节以刺之。乃督脉经筋缩穴之处也。宜先按之。按已而刺。刺后按之。其痛当立已。如不已则上而八椎。(无穴)下而十椎。(无穴)又复求之。其痛必立已矣。张云。上而手经。下而足经。求得其故而刺之。则立已矣。
痛(止)立已 甲乙。 、作颔。按人迎于经。作按经刺人迎。马云。颔痛者。当取足阳明胃经颊车穴以刺之。此穴在耳下曲颊端。动脉环绕一周。故曰曲周也。张云。以其周绕曲颊。故曰曲周。见血立已。
如不已。当按人迎于本经而浅刺之。可立已也。
气逆上(止)下胸动脉 甲乙。下胸、作胁下。马云。上刺膺中陷者中。即足阳明胃经膺窗穴也。及下胸前之动脉。当是任脉经之膻中穴也。盖在中谓之胸。胸之旁为膺耳。张云。膺中陷者。足阳明之屋翳也。
下胸动脉。手太阴之中府也。盖在中曰胸。胸之旁即谓之下耳。简案、膻中无动脉。中府不在下胸。可疑。
腹痛(止)立已 马云。当刺足阳明胃经之天枢穴。如不已。又刺本经之气冲也。张云。脐之左右动脉。如足少阴之肓俞。足阳明之天枢。皆主腹痛。简案、二穴未有言有动脉者。可疑。
痿厥(止)病已止 甲乙。 、作闷。马云。凡痿病厥病。而手足四肢挛束缚乱。当刺四肢之穴以速解之。张同。朱永年云。 、闷也。为四末束 者。束缚其手足。使满闷而疾解之。导其气之通达也。夫按之束之。皆导引之法。犹尺蠼之欲信而先屈也。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昼以前为阳。昼以后为阴。日二者。使上下阴阳之气。表章而交通也。不仁者。荣血不行也。卜日者。阴数之周也。简案、朱注为是。简往往亲睹痿疾。以布束缚四肢。经久复故者。尺蠼之喻。殆妙。
哕以草(止)亦可已 哕、诸本作岁。马不知其误。文云。疑作藏。唯张志作哕。张云。哕、呃逆也。
治之之法。用草刺鼻则嚏。嚏则气达而哕可以。此一法也。或闭口鼻之气。使之无息。乃迎其气而引散之。勿令上逆。乃可立已。此二法也。又或以他事惊之。则亦可已。此治哕之三法也。志云。岁、作哕。哕、呃逆也。
言其发声如车銮之声。而有轮序。故名曰哕。(案诗小雅銮声哕哕毛传哕哕徐行有节也志注盖本于此然似牵强说文哕气牾也)简案、哕、亦作 。十六难。掌中热而 。肘后方。治卒 不止。以物刺鼻中各一分。末少许皂荚内鼻中。令嚏瘥。又但闭气仰引之是也。楼氏云。详此经文三法。正乃治吃逆之法。按、吃逆用纸捻刺鼻便嚏。嚏则吃逆立止。或闭口鼻气。使之无息亦立已。或作冤盗贼。大惊骇之亦已。此予所以取成许二家之论。
哕为吃逆。为得经旨也。又云。有病伤寒将愈。忽患吃逆。予与古人治吃逆之药殆遍。皆不愈。计出无药。遂用皂角末吹入鼻中。得嚏而吃逆止。少时又吃。又与皂角末。嚏而止者凡数百次。其嚏时出痰涕渐多。自是吃逆渐疏。至二三日而止。此是合经刺鼻嚏之法。故书之。
介按、哕者。呃忒也。因其呃呃连声。故今人以呃逆名之。朱丹溪谓气由脐下直升而上。出于口而作声也。
徐春甫谓其气由丹田而逆上。出于咽喉。如有系逆而然也。
卷四
周痹篇第二十七
马云。痹病之痛。随脉以上下。则周身而为痹。故名。此篇当与素问痹。论参看。
此痛在血脉之中邪 张云。邪、耶同。
痛之时 不及定治 甲乙。 、作蓄。张云。 痛动而痛也。间不及下针。即不及定治之谓。言移易之速也。简案、马融、广成、颂疏、越蕴 注。 、蓄通。蕴 、犹积聚也。盖 痛谓聚痛也。言其间时痛瘥。
不及下针。方其聚痛之时。痛剧甚。不及定治。倏忽而痛止也。
此众痹也 非周痹也 马云。众痹者病在一处。则痛亦在一处。随发随止。随止随起。特以左右之脉相同。故左可应右。右可应左耳。非能周身而痛也。周痹者在于血脉之中。随脉以上。或随脉以下。非比众痹之在于左右。各当一处者之有定所也。张云。各在其处。谓随聚而发也。不能周遍上下。但或左或右。更发更休。患无定所。故曰众痹。能上能下。但随血脉而周遍于身。故曰周痹。非若众痹之左右移易也。志云。痹者风寒湿邪。杂合于皮肤分肉之间。邪在于皮肤。血流溢于大络者。为众痹。在于分肉而厥逆于经脉者。为周痹。
帝以上下左右。血脉分肉。概而问之。然虽总属于阴阳血气。而有皮肤肌肉之浅深。经脉络脉之缪处。故伯有周痹众痹之分焉。简案、楼氏纲目云。行痹即走注疼痛。而其方载历节诸方。以本节文列于其后。知楼氏以众痹周痹。为历节风也。
以过之 甲乙过、作通。注。一作遏。下同。张云。过者去之之谓。志云。过者使邪气过在分肉皮肤以外出。
以脱之 张云。脱者拔绝之谓。先刺以过之。去其标也。后刺以脱之。拔其本也。
黄帝曰 善 此痛安生(止)命曰周痹 楼氏移此一节于上文更发休也。下云。周痹当作众痹。夫周痹邪在分肉血脉。今云邪独居分肉之间。而命曰周痹者。是众痹之误为周痹也明矣。神归之则热。热则痛。解者所谓更止更居也。痛解则厥。厥则它痹发者。所谓更发更起也。自黄帝曰善此痛安生。至此一百十四字。元误在后刺其下以脱之上。今移于此。且删帝曰善余已得其意矣九字。张云。九字乃下文之误。复于此者今删去之。
邪气客于肌表。渐入分肉之间。则迫切津液而为汁沫。沫得寒则聚而不散。故排裂肉埋为痛。痛则心注其处。
故神归之。神归即气归也。气归则热。热则寒散而痛暂解。然其逆气仍在。故痛虽解而厥未除。则别有所聚。
故或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他痹发矣。真气不能周。即气闭不行也。故曰痹者闭也。志云。帝曰。善。余已得其意矣。此句宜衍。当以下文接上节。简案、马得其意矣。下注云。缺。岐伯曰非也。周痹诸方。见于圣济总录二十卷中当参考。
其下之六经 甲乙作上下之大经。
其 坚 转引而行之 甲乙作其 紧者。转引而行之。马云。其行螈且坚者。乃转引而行之。张云。
其螈坚转者。 急转筋之谓。当针引其气而行之也。简案、志注同。马乃与甲乙符矣。今从之。
九者 经巽之理 马云。九针为用最大。故叹九者乃至恒至顺之理。凡十二经之病。不可不用者也。
张云。意者病之情也。事者治之法也。九者针也。巽者具也。言其意其法在乎九针。而经具其理。凡十二经脉阴阳之病。无不尽于是也。志云。经当巽顺之理。所以明十二经脉阴阳之病也。简案、巽训顺见于易疏。巽、具也。出说文。
卷四
口问第二十八
辟左右 马云。辟、 同。孟子云。辟土地。张云。此下十二问。既非风寒之外感。又非情志之内伤。论不在经。所当口传者也。故曰口问。
欠 马云。欠、音牵。江左谓之呵欠。张云。欠者张口呵吸。成伸辟展腰。以阴阳相引而然也。夫阳主昼。阴主夜。阳主升阴主降。凡人之寤寐。由于卫气。卫气者昼行于阳则动而为寤。夜行于阴则静而为寐。
故人于欲卧未卧之际。欠必先之者。正以阳气将入阴分。阴积于下。阳犹未静。故阳欲引而升。阴欲引而降。
上下相引而欠出生也。今人有神疲劳倦而为欠者。即阳不胜阴之候。
阳气尽(止)寤矣 张云。大惑论曰。卫气不得入于阴。常留于阳。留于阳则阳气满。阳气满则阳跷盛。不得入于阴则阴气虚。故目不瞑矣。卫气留于阴。不得行于阳。留于阴则阴气盛。阴气盛则阴跷满。不得入于阳。则阳气虚。故目闭也。吴玄纲曰。觉与阳合。寐与阴并。觉多者魂强。寐久者魄壮。魂强者生之徒。
魄壮者死之徒。是皆阴阳盛衰之义。
泻足少阴 补足太阳 张云。卫气之行于阳者自足太阳始。阴盛阳衰。所以为欠。故当泻少阴之照海。阴跷所出也。补太阳之申脉。阳跷所出也。
真邪相攻 气并相逆 甲乙无气并二字。马云。真气即胃气。邪气即寒气。
补手太阴 泻足少阴 张云。手太阴肺经也。足少阴肾经也。寒气自下而升逆则为哕。故当补肺于上以壮其气。泻肾于下以引其寒。盖寒从水化。哕之标在胃。哕之本在肾也。汪云。呃逆有实有虚。有寒有热。
病源病候。种种不同。此特言其一端耳。若以哕作呕吐。则呃逆亦病中要症。二经者岂漫无一字及之哉。
唏 马云。唏、许几切。释文言哀痛不泣曰唏。张云。唏、欷同。 欷也。释义云。悲泣气咽而抽息也。一云泣余声。一云哀而不泣曰唏。悲忧之气生于阴惨。故为阴盛阳虚之候。
补足太阳 泻足少阴 马云。当于足太阳膀胱经。阳跷脉气所出者补之。足少阴肾经。阴跷脉气所出者泻之。
振寒(止)补诸阳 张云。振寒者。身怯寒而振栗也。补诸阳者。凡手足三阳之原合。及阳跷等穴。
皆可酌而用之。
噫 张云。嗳气也。释义曰。饱食息也。按、此节与上文之哕。皆以寒气在胃而然。但彼云故寒气者。以久寒在胃。言其深也。此云寒客于胃者。如客之寄。言其浅也。故厥逆之气。从下上散。则复出于胃而为噫。简案、噫、说文饱食息也。而马云。噫、不平声也。此为五噫之噫者。误甚。
补足太阴(止)眉本也 张云。补足太阴阳明二经。使脾胃气温。则客寒自散。而噫可徐。眉本、即足太阳经攒竹穴。是亦补阳气也。
嚏 张云。阳气和平。顺利而满溢于心。必上达于肺。故出于鼻而为嚏。然人有感于风寒而为嚏者。
以寒邪束于皮毛。则阳气无从泄越。故喷而上出。是嚏从阳气而发。益又可知。仲景曰。欲嚏不能。此人肚中寒。正谓其阳虚也。故人病阳虚等证者。久无嚏而忽得之。则阳气渐回之佳兆也。简案、嚏、说文牾解气也。玉篇。喷鼻也。
补足太阳(止)眉上也 张云。凡阳虚于下。则不能上达而为嚏。补足太阳之荣于眉本者。其名攒竹。
一曰眉上。亦即此穴。盖太阳与肾为表里。所以补阴中之阳也。观宣明五气篇曰。肾为欠为嚏。其义正与此通。
甲乙作 、马云音妥。释云。下垂貌。则是首身下垂而不能举也。观本经下文。有因其所在补分肉间。则 必有定所。且有分部。彼以避为释者。(案熊音了可反避也)是乃以读之为躲。而遂释之为避也。
义甚不通。简案、 、广韵。垂下貌。 、正字通。为 之 讹。巢源。风 曳候云。肢体弛缓不收摄也。人以胃气养于肌肉经络也。胃若衰损。其气不实。经脉虚则筋肉懈惰。故风邪搏于筋而使 曳也。即本节之 也。
千金小儿门。 HT 僻不能行步。中风门作 曳。并同。而张云。俗语有战 之说。即古人之遗言。意者 即战之属也。但因寒而战者谓之寒战。其有战不因寒者由气虚耳。此因楼氏纲目颤振门。治 曳之方而误。不可从也。志云。 者。垂首斜倾。懈惰之态。古乐府云。髻半 。此说虽是。而唯以垂首释之。不若马说允当。
行阴用力 志云。阳明主润宗筋。阳明虚则宗筋纵。是以筋脉懈惰。则阳明之气行于宗筋。而用力于阴器矣。行阴用力。则阳明之气不能复养于筋脉。故为 。
目者宗脉之所聚也 张云。宗、总也。凡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故目为宗脉之所聚。马云。此节可与素问解精微论参看。
目无所见矣 张云。世之因泣而丧目者。盖亦不少矣。
补天柱 经侠颈 甲乙挟颈下有挟颈者。头中分也。七字据下文甲乙为是。马云。当补足太阳膀胱经之天柱穴。此经乃挟于后之项颈者是也。志云。膀胱之津。外濡空窍。液道开而泣不立则液竭而濡空窍之精。
不能灌于目而目不明矣。故命曰夺精。谓夺其外濡空窍之精也。当补膀胱经之天柱于挟颈间。以资津液上灌。
盖液随气行者也。
太息者(止)以伸出之 张云。太息者息长而大。即叹息也。约、犹束缚也。忧愁思虑则气抑不伸。
而心系急气道约。约则满闷于中。此叹息之不容已也。
补手少阴(止)留之也 张云。手少阴心经也。心主手厥阴经也。足少阳胆经也。助木火之脏。则阳气可舒。抑郁可解。故皆宜留针补之。
涎下者(止)故涎下 涎、甲乙作羡。下同。张云。足阳明之脉出于口。胃中有热则虫动。胃缓故廉泉开而涎下。凡目之多泪。鼻之多涕。亦皆因热而上。液之道开也。有谓肺热甚则鼻涕出者。义亦犹此。
补足少阴 张云。肾为胃关。而脉系于舌。故当补之以壮水制火。则液有所主而涎自止也。
耳中鸣者(止)故耳鸣 张云。手足三阳三阴之脉。皆入耳中。故耳亦宗脉之所聚也。阳明为诸脉之海。故胃中空则宗脉虚。宗脉虚则阳气不升而下溜。下溜则上竭。轻则为鸣。甚则为聋矣。然少阳太盛。壅窒为鸣者亦有之。但虚者渐而实者暴。虚者多而实者少。其辨在有邪无邪耳。学人当推展之。汪云。此论他书不载。仅见于此。按、人夜卧之时。五官皆不用事。惟耳能听。岂非以宗脉所聚。故能有所警觉也乎。又人在母腹中。仅一血胚。闻雷霆火爆之声则惊而跳。
此时五官未备。而闻性已与外物相通。故楞严二十五圆通。独重耳根。孔子亦言六十而耳顺。则耳之异于诸官也明矣。又云。即下文上气不足。耳为之苦鸣之义。
补客主人(止)交者也 张云。客主人足少阳经穴。为手足少阳足阳明之会手大指爪甲上者。手太阴之少商穴。为肺气所出之井。故皆当补之以助其阳气。
啮舌者 何气使然 马张志并云。缺岐伯曰。
脉气辈至也 甲乙。辈、作皆。吴本注云。辈、疑误。马辈至作使然。张云。辈者类也。厥逆走上则血涌气腾。至生奇疾。所至之处。各有其部。如少阴之脉行舌本。少阳之脉循耳颊。阳明之脉环唇口。故或为肿胀。或为怪痒。各因其处。随而啮之。不独止于舌也。志云。肾脏之生气。厥逆走上。与中焦所生之脉气相辈而至。则舌在齿之内。而反向外矣。唇在齿之外。而反向内矣。颊在齿之旁。而反向中矣。
凡此十二邪者 甲乙此下载大惑论。善忘善饥二条。以为十四邪。岂皇甫氏以意添之耶。
奇邪 张云。不同常疾。故曰奇邪。
若倾 张云。倾者沉重不能支也。
胃使为之变 肠为之苦鸣 诸本。胃使、作溲便。当改。但熊本作凌使。亦误。张云。水由气化。故中气不足。则溲便变常。而或为黄赤。或为短涩。多有情欲劳倦过伤精气而然。昧者概认为火。鲜不误矣。且中气不足。则浊气居之。故肠胃为之苦鸣也。汪云。按内经无遗精白浊之文。但云出白溲。白、白淫。溲、便变也。又云。水液混浊。皆属于热。
为痿厥 心 张云。痿、足萎弱也。厥、四肢清冷也。 、闷也。下气不足。则升降不交。故心气不舒而为闷。
补足外踝下留之 张云。此昆仑穴也。为足太阳所行之经。凡于上中下气虚之病。皆可留针补之。
治之奈何 张云。此下复问治法者。